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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养老机构方案简述 社区养老机构营销方案(优质5篇)

时间:2023-09-26 12:24:27 作者:影墨 2023年养老机构方案简述 社区养老机构营销方案(优质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养老机构方案简述篇一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使用。

养老机构方案简述篇二

老年人免疫功能弱,是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和高危易发人群,本次疫情的危重症人群中老年人居多。养老机构老年人集中,是防控的重点场所。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专门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老年群体中扩散蔓廷的严峻形势,将老年人的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多,在院老人多,防控任务繁重。为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民政部、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养老服务领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养老服务领域疫情的防控处理、宣传教育、监督指导、信息报告及舆情监控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养老服务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部署,切实加强对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各项措施。

二、严格科学防控

严格落实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及省、市、区联防联控指挥部各项监测防护要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外控输入,内防感染,科学防控,确保在院老年人安全。

严格落实封闭管理要求。在疫情未解除前,全部停止外来人员探视、来访接待、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养老机构。春节已回家的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的先居家养老,暂不重新安排入住;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无力照顾确需返院的老年人,如果没有疑似症状,没有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患者、疫区逗留经历人员的人员,可在有条件开展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按照有关要求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再返回集中居住区生活。严控工作人员外出,严格执行监测防护规定,有条件的机构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居住。返岗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防疫有关规定在家或养老机构隔离满14天无异常后方可返岗。隔离区要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防止新的输入感染。

开展老年人长期托养服务且居住有老年人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照此执行。

所有的城乡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暂停开展公共服务,直至疫情解除。

(一)加强防疫培训和宣传。要加大疫情知识和防控措施的宣传教育,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全面掌握防护知识。上岗前做好防护准备,工作期间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落实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老年人活动、就餐等公共区域及老人房间定期消毒制度和老年人及管理服务人员定时检测体温、人员分餐等制度,加强预防和测量、观察,加强动态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入住老人生命安全。

(三)加强沟通及心理疏导。加强被隔离的老年人的情绪疏导,时刻关注院内老年人情绪变化,利用电话、视频、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建立老年人与院外家属线上沟通渠道,让老年人家属及时了解老年人情况,协助机构做好老年人安抚工作。主动和离院老人及家属建立沟通机制,做好解释工作。做好管理及照护人员的情绪疏导和关爱工作,可以在待遇、晋升、精神上给予鼓励。

三、开展督导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导下,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开展情况。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将辖区内养老机构的防控物资缺口情况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加大协调沟通力度,争取安排物资时予以考虑和保障。积极发动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最大限度保障配备必需物资。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应积极建立区域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对疫情防控中遇到突发紧急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养老机构,给予支援。养老机构出现疫情的,要即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将密切接触者转入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并协调疾控机构开展病毒消杀等工作;情形严重的,应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请示将该养老机构按照集中隔离点标准进行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二)加强值班值守。要检查指导养老机构进一步完善细化疫情应急预案,夯实养老机构法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落实好24小时值班值守。

(三)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疫情的监测、研判,按照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对养老服务领域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疫情领导小组报告。落实好每日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制度,同时认真总结报送养老服务领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做法,涌现的先进事迹等。每日疫情防控信息当日14:00前在工作群直报;如遇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应通过电话、传真、微信工作群等形式第一时间报送。

联系电话:养老服务科

邮箱:

2020年2月13日

养老机构方案简述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普遍年老体弱、抵抗力差,疫情防控压力大。为保障养老机构老人及员工身体健康,积极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目标、民政局积极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1号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2号令以及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控管理,压实对新冠疫情防控责任,现结合本局养老工作职责和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疫情防控应对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责任分工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第四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三、联络人及电话

局联络人:

四、强化工作管理职责

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为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各项防护工作,保障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督促制定和完善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早晚测体温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等。

食品物资采购实行定人定点负责,重点严格把控购买冷链食品安全供应渠道;

做好临时留观室的设置等工作。

5.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食品、供水、供电、消防安全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6.各养老机构要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温馨提示、微信等多种形式,对疫情防控知识进行宣传和告知老人亲属。

7.每日下午5:00前将院内摸排零报告民政局疫情防控应对小组。

五、加强人员出入管理

探视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防控指南要求,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进出扫码等工作。探视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继续提倡家属同老年人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有30天国外旅行史的人员,谢绝入院探视。

2.严格各养老机构对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收住新入院、回家返院老人及员工的隔离和核酸检测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在保障室温适宜的情况下,安排护理区和居室每日两次通风和环境消毒(使用1:200的84液)。

呼吸道症状属老人慢病症状的亦应严密观察,保持与家属的及时交流,随机应变。

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流动,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聚集;

严格员工及其家属登记报备制,出报局备案,出省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

亲属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金人员要提前报备。

6.快递、外卖等人员由值班人员在机构门口进行物品交接,并做好接收登记和消毒处理;

检查、维修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消毒等防护措施,一般在非生活区开展相关工作;

医护专业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后可进入相关区域开展服务。

7.继续暂停外省市、外单位的参观、访问、交流等活动,暂停安排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六、加强内部防控管理

加强养老机构内部日常检查和护理员巡查机制,密切关注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严格落实消防、食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加强老年人的安全护理,防止发生噎食、坠床、跌倒、烫伤等意外事故和各类人身伤害事故。

养老机构方案简述篇四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

(一)调查确定服务对象。

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二)服务内容评估。

由评估队伍确定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三)组建服务队伍。

1、组织服务评估队伍。评估队伍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医院医生共同组成,负责上门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居家环境进行评估,确定老人需要护理的等级并确定需要服务的项目,建立老人个人居家档案。

2、组织服务员队伍。服务员队伍由社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筛选、录用。结合社区再就业工作,重点吸纳社区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岁的下岗职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上,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有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之具有职业责任感和组织归属感,形成专业化队伍,持证上岗。

养老机构方案简述篇五

1、 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以及非本市组织、个人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申办人直接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本市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申办人应当向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市)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报市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审查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申请的时限为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

2、核准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申办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民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筹建,经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市民政部门发给登记证书。

3、申办人取得登记证书后,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开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申办人凭登记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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