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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中学生读后感(模板19篇)

时间:2023-12-05 07:31:44 作者:琉璃

读后感的写作需要遵循客观公正、言之有理、情之有情的原则,通过合理的论述和表达方式来表达自己对作品的主观感受。以下是一些写读后感的方法和思路,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中学生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

以下内容看完书再来看因为不看书看不懂并且会被剧透。

于我来看,《红与黑》当真是个很伟大的作品。首先,它让我在六十页之内讨厌上了一个角色,并在一百三十页内让我对这个角色产生了又爱又恨的感觉。不必说翻译之典雅优美、描写之细腻入微,单是大量真实立体的人物心理刻画便能让我为这部作品所倾倒。总之是很令我叹服的作品了。于连一形象极复杂而真实,令我想好好分析他一番,而不是如许多文章、视频一样以简简“野心家”三字概括其人。

于连出身于法国小城市的木匠之家,因为纤弱爱读书而不被父亲喜爱,经常被哥哥和父亲欺压。本书并为以于连开始,反由镇上市长及其夫人开始讲述故事。此时从场景刻画到人物对话都显出风平浪静、岁月静好之感。而于连在第四章一出场便被父亲打了一通,加上他的心理描写,一个可怜的乡下男孩的形象便跃然于纸上,更与前文的神甫、市长一家形成对比。此时于连的形象便已十分明显。经济上的制约使他无法离开原生家庭,因此“有钱”和“出人头地”成了少年于连心中最大的愿望。他渴望鹰一般的孤高和力量。神职人员的收入权利高,因此他想去做神甫。他其实没有信仰,许多人认为拿破仑是他的信仰,但我觉得他只是以拿破仑为标准与目标。于连信仰的永远是自己。他在心中把自己当成一个拿破仑一般的人物,认为自己虽出身底层却有一颗高贵的心。他本不想去瑞纳家,认为会被当成下人;但是他在心里为自己鼓劲:“难道我真是懦夫?”于是便去了。看,他并不以功利的理由如赚钱、跻身上层社会来说服自己——事实上他讨厌上层社会,他是想越过所谓上层社会而非加入上流——反以懦夫一词来激励自己。于连其实不是个所谓“精致的的利己主义者”,反之,他是个英雄,自封的英雄。他认为自己是英雄、要求自己是英雄,因此决不允许自己作出不符合英雄作为的行动后文带着枪爬梯子去找马吉尔特的时候他也是以“荣誉至上,唯此唯一”、“说穿了,不去就是卑怯”来劝解自己的。他甚至想,“这像决斗一样!”当然,除了他自己,瑞纳夫人和法穆尔小姐也是把他看作是英雄的。只以所谓“野心家”来概括于连是不太对的,许多红与黑相关的作品创作和解说上在这一点令我尤为不满,如此他们便解释不了于连之主动赴死了。

于连早在心中决定了,为了他的理想他可以不择手段;但同时他也在前期确立了自己的立足根底是“自己性格中坚毅可靠的那部分”。这让他对老神甫、木材商朋友等人一直怀着友爱之心,于连并不是个所谓的“坏人”。当然,在他给自己确立这个基本点的时候,他也意识到了自己于道德上并非曾经想象的那么高尚。

于连这一角色一直在成长。在小城镇里,市长便在他心中代表了所有的阔佬和劣绅。待他见过国王、主教、待他来到侯爵府中,他的世界便突然开阔了起来。最开始时于连表现得并不好;但读者很快便能看到他的进步。在交际场上不说,原书中自有大量一一对应的细节使大家看到于连从单词都拼不对的蹩脚秘书成长为在舞厅中游刃有余的年轻人;最开始他对付马蒂尔德还需要靠前辈指引,后来在狱里能很自然地运用一切技巧使法穆尔小姐继续为他死心塌地四处奔波,于连的学习能力可见一斑。

于连这一角色的魅力更在于他如真人一般的矛盾。他的英雄主义和他的利己主义还有他的良心良知总是在打架,他无数次艰难地作出抉择。司汤达慷慨地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于连的心理活动和与之配合的肢体动作,真切地把这个人物剖开展示给读者。相比之下他并未用很多笔墨去渲染环境等其它要素,这算是司汤达的一个写作特点了。

至于于连之死,我不觉得是必然的,我认为是于连最终做的一个抉择。他在真正选择赴死之前是有犹豫的,而且有很多犹豫。而这正是一个复杂的人类该有的纠结。像于连这样的人物,我们不能像断言埃斯梅拉达一定至死纯洁一样断言他会慷慨赴死,只能说最终他确实还是走向了这条道路。他的求生欲、对所谓爱情的渴望、继续向上爬的美好愿景还是被他的英雄主义打败了——甚至可以说是被他的冲动所打败的:他在法庭上发出的那段关于阶级的发言显然并非预谋的演讲,而是冲动之下带着激昂的情绪发出的。这番言论无疑推进了他的死亡,而这是他完全下意识的选择。可以说于连其人就是这样意气风发的少年人,造成他死亡的是他的性格、他的观念、他的信仰,是于连这个人做出的选择。

再说法穆尔小姐,我一直认为她跟于连是很相似的。他们很相似,所以第一反应是互相排斥;但他们其实在心中都有很强的自恋情绪,所以他们又会慢慢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于自己惊人地相似的对方。正如于连认为自己是农村里的国王,法穆尔小姐认为自己是纨绔子弟中的清流,他们都认为自己是世间漫漫迷途羔羊之中的醒狮。法穆尔小姐绝不会爱上木匠的儿子于连,但她一定会爱上英雄于连。这一点书中几乎不用分析就能看出来,毕竟法穆尔小姐总在于连表现得高傲、英雄的时候格外喜爱他。她第一次感觉喜欢上于连便是听到于连说不愿意和贵族老爷们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于连敢于揣着枪爬梯子来找她的时候,她更是激动地献身于他。在与于连在一起时,法穆尔小姐短暂地、认真地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她认为她爱上了一个英雄,她认为自己简直也是英雄。我并不觉得法穆尔小姐真的“爱”于连的灵魂,我认为她自始自终沉浸在自己的自我感动中。她正和于连一样,给自己套了一个人设和模版,于连崇拜拿破仑,她崇拜自己做皇后的那个祖先。在于连死后,她更是践行了百年前皇后之所作所为,她fulfill了自己的终身目标。(这么看的话我觉得对于马蒂尔德来说这本书是he)当然她也和于连一样充满纠结,她的贵族思想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她。她和于连谈恋爱的过程简直是在博弈。这样的恋情在文学里好像并不常见,我觉得为这种神奇的关系这本书也很值得人看。

还有些想写的,但思路有点混乱了。

红与黑读后感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中学生读后感

于连的性格要复杂、微妙得多。他是启蒙思想的信徒,政治上的雅各宾派,拿破仑的崇拜者,他为寻求个人幸福和自我价值的肯定而投身人生的战场。为了成功,他使自己的行为与真实思想分离:根本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把整部《圣经》看作谎言,却需要装出一副热烈的、虔诚的面孔,将《圣经》和《教皇论》读到倒背如流;明明憎恨贵族特权,却不得不用包藏着“痛苦的野心”的热忱去料理侯爵的事务,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为反动贵族的秘密会议送情报……在那个腐朽的“上流社会”里,他是唯一能以冷静、批判的眼光观察一切的人,他洞悉贵族阶级的僵化保守、平庸无能,耶稣会教士的伪善、贪婪,资产阶级暴发户的寡廉鲜耻,并在心里痛斥、咒骂这一切。然而,他的人生目标驱使他进入“阴谋和伪善的中心”,与那些“社会蠹贼”周旋,最终达到分享他们的利益与特权的目的。

于连全部的武器只是:野心与虚伪。但这两件武器并不锋利,在变幻的现实中它们每每或磨钝了利刃,或消隐了寒光。野心是于连行为的原动力,是获得他的理想生活的重要手段,然而野心在他身上却表现出双重性。“它(指于连的野心)有时表现为一种强大的力量,有时却是一种朦胧的愿望,变化的形势随时可以使之沉睡获将之唤醒。事实上,它是和对立的愿望,或者复仇的愿望相联系的,并随着这种愿望的强烈程度变化而波动不定。”甚至可以说,野心并不是于连固有的特质,它只是在特殊的原因下才冒出来。于连“野心勃勃,因为凭着细密的心思,他感到有去获取金钱带来的几多欢乐的需要”。

抑或,“当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于连就自然而然地沉浸在他的野心勃勃的计划里”。而当他处在幸福的当头,相反,“于连不再去思考他的野心,以及他那些实行起来困难重重的计划了”。当他获得十字勋章时,他想到的是“我当遵照给我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动”;当他征服了侯爵小姐,接受了侯爵赠与的领地、封号和骑士头衔,以为即将实现自己的一切愿望时,他大喜过望,原先的野心顷刻消散殆尽。

于连的野心并非源于根深蒂固的征服这个社会的斗争策略,社会的接受和承认是他的野心的绝好的消除剂。再看虚伪。于连深知在这个充斥着谎言与假象的世界中,一套必要的策略是生存所不可缺少的,虚伪是掩盖内心、求得发展的最好的工具。他也自知并暗自宣称自己是虚伪的,同时处处实践着他的虚伪。

然而,事实是他有太多与包围他的社会格格不入的特质,阻碍着他将受公共舆论赞许的那些个角色演得炉火纯青。在伪装的实践中他少有成功,往往在激起他极端厌恶和沮丧的时刻败下阵来。瓦勒诺家的晚宴上,当人们禁止隔壁贫济院的穷人唱歌后,“尽管于连有过多次运用虚伪的经历,但此时他感觉到一颗大大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滑落”。内心的真实情感一不小心冲破虚伪的面具而赫然显露出来。在扣问自己的灵魂时,于连终于不堪虚伪的重负,重新直面心灵的本真。由此观之,于连只是一个蹩脚的野心家和虚伪者。

若炽热的勃勃雄心是“红”,阴郁的虚假和伪善是“黑”,“红”即不时为“黑”所玷染,“黑”又常常淡化、褪去本色,隐约透出“红”的影子。红与黑的主题在于连的身上既对立,又融合,在不断地交战、妥协与渗透中将人物的命运层层铺开,将作品的主旨推向顶点。

红,与,黑,从这两种色彩中可解读出无限丰富的。矛盾,是所有解释的共同本质。一位现代诗人有两句诗:这个世界充斥了色彩/色彩中存在着矛盾/所以这个世界充满了矛盾。这几句诗作为论断来讲在逻辑上很难说是经得起推理的,但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看待世界组成和运行的哲学的角度,颇有些味道。对于红与黑,各人有不同的解读,能从玩味和体验中获得些许审美乐趣,也就足够了。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中学生《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

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工夫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工夫相比较了。我愉快于本身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只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恋爱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覃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抵牾和庞大。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长处的喜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

在这座都会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长处——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夫君,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本身头角峥嵘,决心请一个家庭老师。

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比方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比方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抵牾本质。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俏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身世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圃,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别人的欠债,当他本身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在这座都会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长处——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夫君,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本身头角峥嵘,决心请一个家庭老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老师。

红与黑读后感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红与黑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中学生的红与黑读后感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感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因此,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资料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杯具命运,正因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潜质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

然而正当他爬上必须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以前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最后不曾放下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但是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能够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十分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能够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

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响应了我们行知小学老师布置的作业,在众多书籍中,被这本《红与黑》所吸引,便进行了认真地阅读。

通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己的目标,而应该制定一个适合自己,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红与黑》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响应了我们行知小学老师布置的作业,在习爷爷读多的众多书籍中,被这本《红与黑》所吸引,便进行了认真地阅读。

通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己的目标,而应该制定一个适合自己,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红与黑》读后感

人来到世界上,没有不追求幸福的,贵为帝王,贱为囚徒,概莫能外。只是,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和看法有所不同。

于连,是这部名著的主人公,从于连的出场到被处决,大约有四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于连快到十九岁时到德莱纳先生家当家庭教师,二十一岁左右进德拉莫尔府当秘书,二十三岁前后入狱,两个月后死,这四年中,于连唯一的念头是“发迹”,是“飞黄腾达”,进军队还是进教会,只是机缘问题,于连自打“很小的时候”看见几个从意大利归来的威风凛凛的龙骑兵,从而“发疯般地爱上了军人的职业”,后来在“十四岁时”又眼看着一个儿女成行的治安法官败于一个三十岁的副本堂神甫,就绝口不谈拿破仑了,立志要“当教士”。总之,于连是要“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不过,于连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之类,时时处处羡慕有钱人的“幸福”,却从来没有说清楚他究竟要什么。于连想到或感到幸福很少有物质的成份,多为贵妇的青睐,自尊心的满足,能力的实现甚至读书的自由,有时候哪怕远离男人的目光,也能让他有一种幸福之感。说于连是一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却不幸走上歧途的年轻人来得准确。

斯丹达尔所说的“少数幸福的人”,不是那种有钱有势的人,如市长侯爵之流,当然也不是关在收容所里的乞丐,不是受到父亲欺凌、市长轻视,侯爵指使的于连,此刻的于连具有了“少数幸福的人”的基本品格,所有我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向幸福之路。

在我看来,平凡的幸福是最美好的,能够怀抱着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自己人生的旅途的人,是最幸福的。想想孩提时,我们向往的是永远快乐。但是当我们一边成长,一边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可能暂时没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但是也有人生奋斗的目标。我们能随心所欲地从事自己所喜欢的事情,我们能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奋斗,而不是像于连那样不择手段。我们是幸福的,而于连却是一个悲剧。于连在野心勃勃的时候往往感受不到,包括很多人,在追求功利的过程中却忽略了身边平常的幸福。

幸福是一种心态。你感受到幸福,生活便幸福无比,你感受到痛苦,生活便痛苦不堪。一个人不论高尚还是低俗,只要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并且一心把自己喜欢做的事做得尽善尽美,那他在这世界上就是无比幸福的。

幸福是一种感觉。当你能了解你生命中想要的是什么,幸福便会随之而来。能品尝生活的真正滋味,能享受人生的真正乐趣,能领悟生活的真正意义,能实现人生的真正价值,才能够苦得其所,乐在其中。

不妨在读完这本书后问问自己:“我是少数幸福的人吗?”

第一次阅读,觉得《红与黑》的主题是人怎样才能幸福,如此感悟。

红与黑读后感

我认为是在生活,其实只是在为生活做准备。现在我来到社会上,才明白了在我演的这场戏落幕之前,我身边到处都是敌人,每一分钟都是在伪装。

阶级壁垒,封建残余,家境上的差距,注定了很多像于连一样的人,从一出生就输在了起跑线上。可是有才华,有野心,还很拼的于连不甘于被人蔑视,为了成功不择手段的利用女人上位,踩在她们的肩膀上迎来人生巅峰,到最后在死亡的忏悔面前才发现真爱,可为时已晚。

真正让人感到痛苦的,并不是追逐名利本身,而是你本性善良,却逼自己进入一个勾心斗角的世界。况且在自己不认可的游戏里追逐,无论结果成败与否,都是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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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

于连唯一的弱点就是当别人瞧不起他时他会暴怒。

但他也确实伤害了侯爵女儿的心。两个女人都为了自己的爱敢做敢当,为了救于连屈尊不顾女人的名节去拜托那些人,市长夫人甚至还听从他人的话想跪在陛下面前请求饶恕于连。

就因为于连活的和其他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一样,于连懂得多记忆力好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去爱市长夫人,在开庭时他说自己是有罪的预谋杀人他不愿乞求他人求的原谅即使那两个女人为他做了那么多即使他有机会获得赦免。他不愿意让好友父亲探监觉得是耻辱,他并不缺乏勇气他有尊严,不让他人嘲笑以至于付出生命代价。

于连一生太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或许比那些活得久的人还要丰富和深刻。最后侯爵女儿亲手埋葬了他的头,市长夫人在他死后三天魂尽归天留下侯爵女儿和他的骨肉。自由平等热爱。

红与黑读后感

年幼时,便在家中发现了那本书,厚重,陈旧,纸章已泛黄,封面上一男一女相拥着。父亲说,我还没到能读懂它的年龄,不服气的自己抱起那本重重的书,翻开阅读,的确,对于才五年级的我而言,语言枯燥乏味,生奥难懂,但凭着一口气我还是坚持的读完了一半。

《红与黑》,这本世界级的名著,一开始我以为只是讲述一个家教和市长夫人的禁忌之恋,为他们那份执着的爱而感动。读到一半便索然无味。直到不久前整理书籍再次发现它,想起父亲的话,重新翻阅,我才渐渐明白,父亲所说的,没到读懂它的年龄是什么意思。书的男主人公只有一个:于连,一个农夫的小儿子,有着两个如同巨人般健硕的哥哥,对于他的父亲索雷尔而言,这个只会读书从不干活的儿子,从没称他心过。于连进入市长家中,担任市长儿子们的家庭教师,和仆人们一同用餐,对于于连而言,这是对他的侮辱。对于书中女主人公之一的德?雷纳尔夫人而言,这个长相清秀的家教,却吸引了她的注意,她对自己那个如同莽夫一般的丈夫毫无感情,只在乎自己的那三个孩子,但于连的出现让她那课沉寂已久的心又一次跳动。她爱上了他,不顾禁忌,不顾一切,但她的爱对于于连来说,不过是一场利用,没错,利用,在六年后重新阅读这本书的我终于明白了,当年在我看来那伟大的爱情,不过是一场欺骗。抱着复杂的心情,我继续阅读下去。这份爱情,终究纸包不住火,市长大人知道了自己妻子的背叛,但在看在遗产的份上饶过了她,而于连,则被神父保住,送去了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市长夫人对于连的思念,使她憔悴不堪,但对于于连却并没有什么影响,他依旧想着如何往上爬,没有了市长夫人,他需要更加努力,卑微,他野心勃勃,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因他惊人的记忆力,神学院长推荐他成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并得到了侯爵的赏识。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他很快跻身为优秀,有着花花公子气质的青年。同样,她进入了木尔侯爵的女儿,玛特儿的眼中,这是一个美丽优秀的姑娘,她对于爱情的执着浓烈而深沉,。她读过家族史,自己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为皇后那份爱情感动。也同样希望自己能得到这份爱情。

于连并不爱这位高傲的`贵族小姐,但她的身份给自己的收获是巨大的,于是他开始热烈追求这位木尔小姐,哪怕她要求自己在月夜下爬梯到她房间也照做。玛特儿被他的“深情”所感动,委身于他,并且有了身孕。木尔侯爵看看爱女,看看自己的得力手下,也认同了这门婚事。故事发展到这里,于连的人生都几乎是一帆风顺。但就在这个时候,市长夫人的一封信,使木尔侯爵震怒,不顾爱女的哀求将于连赶出。于连痛恨市长夫人,拿着枪来到教堂,朝着祷告的市长夫人射杀。自己以杀人罪进入监狱。枪杀处置。最后的最后,玛特儿进入监狱,将已死的于连的头颅取下,深夜亲自把它埋在山脚下,而市长夫人也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长眠于世。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不管是市长夫人那份深沉禁忌的爱,还是玛特儿浓烈执着的爱,在我看来,她们都是那样的可怜,她们的爱没有错,只是爱错了人。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是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不利用这些女人,他难道就不能走到人生的巅峰了吗?不一定,但他还是做了,口口声声说着要成为伟大的主教的男人,事实上他一直自卑着,因为他农夫之子的身份,他卑微,所以叫嚣,他不相信自己,所以依靠女人,依靠一切他能依靠的,这才是真正,让他走向死亡的原因,可悲而又可笑。

《红与黑》读后感

一本好书往往便是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人群的缩影。暑假中我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直到现在便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别的书,原因是,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我读的'书少,把书归类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忍不住把《红与黑》和《基督山伯爵》归进了“复辟文学”中,《包法利夫人》一流虽也成书于那个时代,但却没太表现出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那是梦被偷走的一代人!

这一切,想必在那个时代许多的法国青年身上都能看到,但我们的主人公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的梦没有被偷走。他的人生就像一盘棋,他的梦想就是获胜的最终目标,他的每一步行动,他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着什么,下一步要怎么样,结果会怎么样,这一切都被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出来。

就是有着这样梦想或是所谓“野心”将主人公身上种种矛盾的特质结合起来。为他这盘棋提供服务:军人的魄力让他一个一个放倒前进路上的障碍,教士的睿智让他能冷静地分析与判断局势并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和他“梦想”的作用下也已扭曲为一种难以言表的趋利心、虚荣心以及对爱情的追求的结合体。最后,那一丝丝的冒险主义又为他的这盘棋增添了那么一点不确定的因素,毕竟,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太可怕也太不真实。

反观那个时代,其他人便在过着的一种没有梦想,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了,时代的巨变使他们的价值观扭曲,也偷走了他们的梦想。新的'资本家们被“十”与“一”这一对数字的恶魔束缚,过着为了金我钱不惜付出一切的日子,而贵族们则“仍旧随时能从栅栏的缝中看见罗伯斯比尔的囚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糜烂的日子……”每个人都在自己扭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心中只剩已被偷走的梦想。

于连死了,带着他没被偷走的梦想死了,他的情人买下了他的头,悉心地埋葬了,实现了她已偷走的梦想。

“梦想”一词在这个社会已被人们不知强加了多少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有没有它,人们都一样活着,又是或许,一个理想没有被偷走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做的事是为什么。

《红与黑》读后感

习爷爷是我们国家的主席,在他的童年,曾看过许许多多的好书,《红与黑》就是其中的一本。我也买了这本政客必备的名著—“现代小说之父”斯丹达尔的《红与黑》。

于连的一生,有过幸福,有过痛苦。幸福的时候不是衣食无忧的于连,而是在监狱里的于连,因为那时他悟得人生的真理。

中国从远古部落一直向前走,不断地发展,到了晚清时期,朝廷割土卖国,给钱卖命,大家好像过得丰衣足。但是没多久,战争就爆发了。晚清不堪一击,最后是中国共产党赶跑了侵略者,振兴了中华。于连的死是幸福生活的第一步,而晚清的灭亡是新中国的诞生第一步。我们只有不忘国耻,才能振兴中华,我们要吸取教训,才能追求卓越。习爷爷就是遵循这个道理,从基层开始,为人民服务,扶困济穷,加大生产,使中国的gdp稳高,人口稳增。环境更好了,生活更美,中国伟大的梦想也遥遥在望了。

我们只有在习爷爷的领导下,努力学习,知错就改,才能成就梦想。少年强则中国强,让我们齐心协力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红与黑》读后感

还好随着阅读的开展,对这种对话的理解能力也是有所长进的。比如拉莫尔侯爵明明是想要告诫于连不要泄露秘密,却不会直接表达,而是说:我是忘了在昨天向您提出这个问题了。我不要求您发誓永远不把您将要听见的说出去;我太了解您的为人,不会这样来侮辱您。总之,读多了竟然也习惯了,能够理解玛蒂尔德和于连之间大段大段对话所表达的真正含义。

不是的,当胜任侯爵的秘书,并能应付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流利地说出那些“客厅里的笑话”之后,于连好像再没有别的发迹之路了。因此,当他遇到玛蒂尔德的爱情时,自尊与征服之心又熊熊燃烧起来,将赢得玛蒂尔德的心视为最大的挑战,并为此付出了持久的坚持和努力。这样也说得通。但在书中玛蒂尔德的爱情几度消失时,促使于连行动起来的,只有他那越来越多的爱情。这说不通。于连是没有那么追逐名利,还是在他成熟的路上真的开始对爱情感兴趣了。

如果是在成熟的路上对爱情产生过兴趣,这也说不通,因为他清楚他对玛蒂尔德没有爱,雷纳尔夫人的房间才是让他充满爱的回忆的地方。我只能认为,于连坏的没有那么彻底,对美貌也没有热情地那么彻底。

但其实,如果要说坏,那么于连一点也不坏。他没有做什么坏事。他只是面对上流社会时感到窘迫,利用自己的自尊、敏感、热情去应对遇到的这些事情。他剥削了穷人吗,他炫耀了自己的财富吗,他为了名和利诱惑了侯爵的千金吗?他都没有。他敏感、脆弱、自尊、热情,想象力无边。过分地自尊与认真让他可能不那么可爱,但我相信独特的人可以拥有好运。

综上,我觉得于连是一个被动的人,他极度自尊,想要发家致富,蔑视那些贵族。但他没有直接做过什么能帮助自己平步青云的事情。他只是在机会的面前依照他的性格做了应有的反应。虽然于连人生几个重大的上升转点都包含了前往某个富丽堂皇但完全陌生的环境、见到某个位高权重却陌生的.人、依靠记忆力和熟知拉丁语的本领实现有趣的交谈——试想这些这些元素集中在一起是会令一个外省的没多少见识的小木匠于连感到压力重重、难以应对的。但这几次经历最终都给于连带来了人生的越迁。从木匠成为本地富商雷纳尔先生的家庭教师,从家庭教师到神学院经历了痛苦的学习生涯后成为了院长神父最优秀的毕业生,因着拉莫尔侯爵和院长神父的交情成为了侯爵家的秘书,由于跟侯爵女儿结合而被授予上校···这些都是于连生命中的“好运选择”。

可是,成为上校后被雷纳尔夫人写信举报,这是不是他人生中第一个降临的坏运选择?这算不算他第一次需要在“坏运”面前决定要如何选择?面对好运选择时,他依靠强烈的自尊、热情和敏感将对方想象成嫉恨的人,取得了越迁。面对坏运选择时,他不愿接受别人给予的帮助,实现了人生的坠落···可惜我为了追求在昨晚上读完,并没有仔细阅读于连入狱以后的故事。但如果不那么认真地说,于连的性格也是一以贯之的啊,不是吗?一个排斥过度亲密的人依靠自己的本性可以三言两语把别人打发走,也依靠着自己的本性得不到想要的亲密。每种性格都是一体两面。取得成功因为它,落得失败也是因为它。

插句嘴,从前有一个人对我说:你想太多了,如果不是想这么多,你现在会做的更好,拥有更多。我觉得的确是我想太多了,我怎么总是想的这么多呢,怎么可以做到想的不多?而现在的我认为:正是因为我想太多,才成为了现在的我,如果不是想太多,也许我连现在的我都无法做到。

书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和他比起来,可就彻底地多了。一个是拥有崇高心灵的单纯的外省夫人,她疯狂爱着于连,认为能死在于连的手里是幸福的。一个是拥有所有人都没有的一切却觉得生活无聊透顶,整天幻想路易十六时代英雄事迹的年轻女人。

她们的性格一以贯之,在我看来是如此显著。玛蒂尔德追求英雄式的故事追求到极致,甘愿放弃高贵的身份和得天独厚的美貌与才情,下嫁给一个木匠的儿子。在于连试图枪杀写信举报他的人之后,觉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英雄爱情故事又得到了极大的升华。多么神奇的脑回路,可这就是玛蒂尔德的激情之泉。她永远不改变,永远不厌倦。最后抱着于连的头颅埋葬在地下的时候,她心中应该还饱藏着自己的英雄故事吧!

雷纳尔夫人追求爱情,她对于连就是产生了爱情,无法放弃的爱情。要被丈夫发现了,没有关系,她变得果断、勇敢、雷厉风行,断然处理整件事情,免去丈夫的怀疑。有人要她相信她的情人行为将使得上帝报应在她最爱的孩子身上,她就深深遭遇悲痛,伏在被上帝报应了的小儿子床边,又无法放弃对于连的热爱,只能深深地折磨自己。知道自己和家庭教师搞在一起的风流韵事已经暴露在维里埃尔,自己将遭到所有人的非议与上帝的背弃,决心永远放弃于连,却在他凌晨与她相会并款款以待的深情中,再次犯错。待到多年后,于连回到维里埃尔,却只是为了枪杀她,虽只射中了肩膀并没有大碍,但她请求于连不要自责,因为死在他手里是最幸福的事情···啊,我们会觉得这个女人疯了,可是这个美丽、热情、单纯的女人对待爱情是这样飞蛾扑火,从不曾改变。

小说的人物塑造是有意思的,一个人的性格一以贯之,就会让读者感觉到人物是鲜活的。比如《红楼梦》中的贾瑞,前段时间重看87版红楼梦的电视剧里贾瑞的片段,借由六小龄童对这个角色的演绎,觉得贾瑞这个人物是如此生动,如此猥琐又如此悲剧。甚至可以联想到当代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而分析贾瑞性格的成因。写小说的人太厉害了。

《红与黑》是很长时间以来第一本读完的外国文学名著,以后还想再读更多,希望能开开做人的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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