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下面是一些典型的规章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有所帮助。
粮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粮食出入库必须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和出库通知书。
二、入库。
粮食入库按以下流程进行:准备—登记—检验—入仓—结算。
(一)准备。
1、按上级下达的计划制定粮食接收方案,落实好进粮及运输协调接洽工作。
2、做好粮食接收人员、设备、器材等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设备,确保使用有效。
3、清消仓库,按规定铺好通风管道,熏蒸管道,布置好粮情检测设备。
(二)登记。
检查来粮车辆,核对发货明细表,做好登记。
(三)检验。
1、按照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对每批次来粮进行抽样、检验,做好检测结果的登记。
2、质量品质不符合要求的粮食,要坚决拒收,并通知发货方进行处理。
(四)检斤由两个以上的计量人员对检验合格的粮食进行检斤,填写入库检斤单。
(五)入库。
1、保管员对入库的粮食数量、质量进行抽检,并做好登记。
2、粮食入仓前须先过筛,入库完成后,及时整理粮面,并全面检查,核对数量、质量情况,填写原始记录。
(六)统计结算。
1、根据来粮数量、质量进行统计结算,做到日清日结,并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二、入库。
1、对入仓粮食,核对数量、质量无误后,在经发货方认可,在明细表上签字。
2、入库任务完成后,保管员核对粮食入库总数,及时建立帐、卡。
三、出库。
粮食出库按以下流程进行:准备—检验—出仓—检斤—结算—出库。
(一)准备。
1、按上级文件要求或出库通知书要求,制定出库方案,落实好出库等协调接洽工作。
2、做好发货前人员、设备、器材等工作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等设备。
(二)检验。
按国家粮食质量检验标准,对出库的粮食进行检验,开具检验单。
(二)出库检斤。
1、保管员对出库的粮食进行检斤,填写出库检斤单。根据检斤结果和检验单,开具发货明细表,随货同行。
2、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散落粮食,保证现场清洁,仓房粮食出清后要立即清扫,清点归堆摆放仓内器材并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
(四)结算统计。
1、粮食出完仓后,结算出粮总量,并对照原始入库凭证,核算分批次的溢余或损耗,按有关规定处理。
2、汇总发货明细表,以发运和接收双方认可的数量为准,对粮款和费用进行结算。
3、保管员、会计核对出库无误后,核减库存数量,调整帐卡。
(五)粮食出库时,要核对运输车,收粮单位和发货明细表,检查一致并登记后放行。
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安全管理制度
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1.2生产现场卫生要求执行《卫生控制程序》。
2.1生产工程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2生产工程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3.1.1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加工。
3.1.2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1.3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3.2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a)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b)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d)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2.2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b)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越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3.2.3整理整顿要求。
b)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e)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3.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3.2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3.3.3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3.3.4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粮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要求:
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设备改造和维护费用、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
二、制定计划时应切实考虑公司级重大危险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三、计划应送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同时抄报公司总经理。
四、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五、公司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基层单位按制度贯彻执行。
六、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七、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工会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按计划实施,物资机械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八、各分公司、汽车站、场应参照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编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年底做出统计、汇总。
九、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十、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公司各所属单位应根据此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提供相关实施、使用过程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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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所操作的起重机械结构、性能、载重量等,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二)操作人员要做到“五好”是:
五好:思想集中好、相互联系好、机器检查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
(三)当起重电梯行走接近终点位置时,应及时停止电动机工作,尽可能不动用终点开关。
(四)在开动起重电梯时,禁止二个动作同时开动,防止产生斜力,使吊件摇晃或损坏起重电梯,直至撞伤人员。
(五)必须定期定人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卡子结合处的牢固情况,卡子有压板和螺帽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面,以免松动脱落。
(六)起重电梯工作时,如发现制动器,电气设备、开关等有故障,或电压突然下降,必须尽快停止吊重工作,切断电源,并挂上不能使用的警告牌。
安全管理制度
2、门卫对校外来校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查阅证件,并填写会客登记单,否则不准进入。上班时间一般不会私客,政治学习、全校性大会一律不会客。
3、上课、自习时间,学生一律不得外出,确有要事,需持班主任批准的假条,因病需外出治疗的,凭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批准的假条方可出校。
4、校内教职工、学生一律不准私自安排外来人员在校住宿,确因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或物业科批准登记,否则,造成后果概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5、携带大件包裹物品出校时,应出示本人证件,门卫有权检查并进行登记,携带公物(包括材料、设备)要有校内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证明,否则门卫有权扣物,并交物业科处理。
6、外单位大小汽车入校,须经门卫允许,方能进入,并在指定地点停入,不准在校内鸣放喇叭,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载物机动车辆出门,应接受门卫检查,自行车经过大门应自动下车推行,违反者予以批评教育。
安全管理制度
一、监理单位应当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二、监理单位应当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三、监理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四、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五、监理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计(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六、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服务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建立安全环保监理组织机构,制定人员职责;。
2、组织监理人员开展自身安全教育;。
3、掌握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环保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4、编制安全环保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
5、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6、审查进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报验手续;。
7、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8、制定安全环保监理程序、记录方法和表格格式;。
9、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
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11、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和符合性;。
12、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三防”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评工作;。
3、每天对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环保专题会议;。
5、及时做好安全环保监理台帐、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内业资料;。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7、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工作情况;。
8、审查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9、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情况;。
12、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13、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环保专项检查,包括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
14、配合业主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专项检查。
三)、完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
2、审查安全设施等是否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交付使用;。
3、上报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监理总结报告。
粮库卫生和绿化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库卫生和绿化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切实加强我库环境卫生管理,提升环境卫生质量,营造更为文明、整洁的库区环境,进一步提高粮库职工和小区居民的健康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建立库区和居民区的保洁工作常态化,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合理规划绿化区域,美化库区,为创建卫生文明县城夯实基础。
二、建立卫生区分片负责制。按区域划分到各股室、厂、区,责任到人,结合“四无粮仓”检查,全面做好粮库的清洁卫生工作,库区严禁堆放杂物,居民区的`车辆及杂物等不得乱停乱放,保持道路平坦通畅,及时清理基建废料及垃圾,明沟和排水道要定期疏浚。
三、坚持仓区天天一小扫,七天一大扫,半月彻底扫,切实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
四、粮库指定专人负责居民区及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区域保洁到位,不留死角,清扫保洁率达100%。
五、公用厕所、洗手间坚持天天打扫,保持清洁无异味。
六、库区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居民区的家禽家畜必须圈养。
七、居民区的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集中投放垃圾箱。公共场所内,任何人不得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垃圾,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泼脏水。
八、坚持开展除四害工作,清除蚊蝇生地,堵塞鼠洞,设有毒饵洞和防鼠洞,定期组织杀灭活动。
九、绿化带指定专人负责,花木草坪要精心培育,定期施肥、浇灌,努力提高花木草坪的成活率;定期修剪,专门造型,严禁攀折和乱砍乱伐;平时做好防病防虫除草工作,越冬前要有防寒过冬的措施。花坛要经常保护清洁、整齐,严禁在花坛上堆放杂物。
十、粮库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对卫生责任区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并评比计分,纳入年终工作考核范畴。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x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
第四条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五条对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第六条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
第七条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x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九条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x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x作人员)须依法持x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x体系共同保x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x(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
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
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
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
6、行业规定、x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第十五条安全检查要求:。
(一)公司所属各矿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
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第十七条各部门要进行经常x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分。
第x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x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x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
第十九条综合x安全检查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备查。
第二十条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第二十一条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第二十三条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五条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x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第二十七条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x条保x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
安全管理制度
一、住宿人员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清扫,床铺和行李物品及工具要存放有序、洁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二、在宿舍周围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随意乱写乱画,不准乱扔果皮、剩饭、废纸等杂物,不准乱倒污水和垃圾。
三、在宿舍内不准酗酒闹事,大吵大闹影响他人休息,自觉使用文明语言,搞好友爱协助。
四、在宿舍内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随意乱扔烟头,防止造成火灾。
五、在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和管制刀具等。
六、宿舍内不准乱接电源,严禁用电缆线接线,严禁用大灯泡、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等。
七、未经领导和公安派出所批准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男女不得混住。
八、违反规定二、三、四、七条规定者罚款20~50元。违反规定五、六条者,初次违反者将禁用电器、物品没收,再次违反者,除没收禁用物品,并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造成一定影响后果者,要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九、以上规定希望大家互相监督执行,对违反者积极举报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安全管理制度
1、输血治疗前,经管医生必须与病人或家属谈话,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2、护士接到输血医嘱后,从电脑上打印标本采集单,正确准备试管,并将条码粘贴在经管医生填写好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试管上。
3、护士根据医嘱,完善输血全套、血型、交叉配血等各项化验检查。
4、凡申请输注红细胞、全血者,护士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条码的试管,医护2人至床旁核对患者的腕带,清醒患者请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无误后方可采血。
5、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进行血型检查或交叉配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一次采集两名或以上患者的血标本。
6、护士采集标本并经2人核对签名确认后,由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将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核对并签名。
7、输液科血液准备好后,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凭《领血证》到输血科领取血液,采用冷链密闭式转运。
8、输血前、输血时、输血后,均应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十对”制度,并做好签字交接工作。
9、输血时应挂上具有醒目的血型标识牌,并告知患者血型。
10、输血时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注意听取病人主诉,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若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执行输血反应应急预案与流程,并按照输血反应报告制度上报输血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
11、输血完毕,将血型及交叉配血报告单存入病历,将血袋放入专用的单独存放的黄色垃圾袋中,及时送输血科保存。
12、做好输血相关的护理记录,包括输血时间、种类、量、血型以及有无输血反应等,认真填写《输血护理记录单》。
13、定期进行输血安全知识培训,组织输血护理质量检查,确保输血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使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减少和消除,把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和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安全无事故的实现。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及下属施工队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落实责任管理。
第三条项目经理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和第一责任人的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如组织班前安全碰头会,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安全生产检查等活动),消除各工种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时制定应急方案,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第四条每位员工(包括施工队施工人员)所从事的生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第五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生产中的工器具及主材和设备的审核认可。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地记录,作为项目考核的原始资料之一。
第七条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设立醒目围栏和标牌。
第八条施工现场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材料存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施工队仓库应有消防灭火设施,并有专人管理。
第十条施工队仓库火种材料等危险品要分开存放,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有专人管理,领用应有记录,工程结束时余料应及时清退,管理人员帐目清楚。
第十一条下人孔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打开人孔盖进行通风,确认不存在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施工作业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插座板应绝缘良好,照明工作灯需用胶柄,发电机应有漏电保护装置,禁止违章私用电炉。
第十三条登高作业人员作业前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应按规定穿戴整齐,系好保安带,仔细检查攀登物的牢固性,对登高工具(脚扣等)及保安带确认完好,方可登高,作业时保安带所扣位置应牢靠。
第十四条机房内工作活动地板掀开时,施工人员走动和搬运设备时要注意地板稳固性。在机架上工作,应防止工具、零件落下,以免造成故障或事故。布线时,人在脚手架上避免用力过猛的跳跃动作,隔离线放板顶两头要扎在固定处,不能碰附近端子板,电线穿过楼层过道洞口必须按规定及时封堵。机房内动用明火时,应向建设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申请,待批准后,采取确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机房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通信工程割接改造时,项目经理应会同相关人员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工程割接方案及应急预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割接。项目负责人应到割接现场指挥。
第四章工器具、车辆、仪表使用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作业时锋刃工具(如钻、凿、斧、刀等)不准插入腰带或放在衣服口袋内,传递工具不准上扔下掷。
第十七条凡手持电动工具(如电钻、电锤、提携式电焊机,电烙铁等)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开关。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事先检查电保护开关,确认其安全可靠性,而后方可操作。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使用劳动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电笔、工作鞋等)。
第十九条梯子在使用前检查是否完好,确认牢固后方可攀登,人字梯要把螺丝拧紧,并把搭扣扣牢,禁止使用梯脚无滑装置的人字梯。上下较高及树立地点易滑动或有被碰撞可能的梯子,必须由专人扶梯。凡已折断、松驰、破裂、腐朽的梯子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吊板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牢固,吊板挂钩磨损掉1/4时不准使用。坐吊板必须系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拢在吊线上。在2.0/7以下的钢绞线上不准坐吊板操作。
第二十一条手扳葫芦禁止超负载使用,严禁用人力以外的其它动力操作,操作时如发现手扳力大于正常扳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严禁无驾驶证及准驾证人员驾驶公司车辆,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公司所有驾驶员应加强车辆管理,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失灵、失效禁止行驶。驾驶人员必须按照交通管理规定做到安全行车。
第五章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程。
第二十三条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立即写出事故基本情况书面材料,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
第二十四条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时,事故所属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公司领导。
第二十五条伤亡事故的调查,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调查组,由单位的主要领导(与事故有直接关系的应回避)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车辆交通事故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事故的结果以交管部门结案鉴定为确定的依据。项目经理或当事人发现事故时,除立即向当地交管部门报案外,还应及时向公司车管人员报告,公司领导组织派员协助车管人员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条施工工地发生通信器材、器具被盗事件,工地施工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建设单位,同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八条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对在生产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者给予“一票否决”。
第二十九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坚决立即整改,并对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好的予以奖励,把奖罚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队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对于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罚,事故处理过程所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在运转设备岗位作业安全,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防止发生绞伤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运转设备指选厂工艺设备、探矿挖掘设备、电器运转设备、井下提升设备以及其他动力机械运转设备等。
二、在运转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运转设备的性能、启动、停止的操作程序和故障处理方法,并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艺开车纪律,非设备人员不准操作运转设备及在设备岗位停留。
三、在运转设备岗位作业必须保持精神充沛、注意力集中、严禁打闹、打盹、睡岗、酒后上岗。
四、裸露在外的转动部位以及其他运转部位必须安装防止绞伤的安全防护罩,旋转设备周边要设隔板或防止绞伤的围护栏。
五、不准跨越和坐卧运转设备及防护装置。
六、运转部位绞进物料及缠绕物时,要避开抛甩危险区,立即停机处理,不准用手拖拉硬拽,防止发生危险。
七、严禁在运转中擦拭、触摸运转部位,严禁用工具触及运转中的转动和输送部位。
八、停机处理故障时,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并挂警示标志。开机时要对设备内外、周边有无人员和搭放物料搞好清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
九、在设备仓内作业和机体等隐暗处作业必须有专人看护。
十、在运转设备岗位作业时,衣扣、袖口、裤脚必须严紧,不准穿高跟鞋和披衣敞怀。
十一、严禁在设备上或设备旁边搭放物料。
十二、卷扬提升设备必须有过卷器、控制闸,并保证安全有效,使用钢丝绳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要求规定,并定期检查或更换,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准操作。
十三、压风工要经专业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要经常观察压力表、减压阀的安全灵敏有效情况,仪表损坏失灵要立即更换,安全减压阀失灵要立即停机并向领导报告。
十四、挖掘设备作业半径15米内禁止人员停留,运行中禁止检查修理设备,行走时禁止靠近机体观察设备是否异常。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测绘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测绘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测绘系统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管理部门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人事劳资、生产、计划、财务、物资、保卫、工会等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办事机构一般设在人事劳资部门,并指定专人担任安全生产检查员。
(二)队(院)相应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检查员。
(三)中队(室)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中队长(主任)负责,并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小组(班)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组(班)长负责,并配备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四条测绘系统内其他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和配备
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人员的职责,是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第六条各级行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负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生产作业现场的直接指挥者负直接领导责任,生产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
各级领导要坚持生产与安全并重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签订各项经济承包合同时,要明确安全责任和目标,提出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
面的法规、制度和规程。结合生产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检
查执行情况。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落实。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协调处理跨单位的事故隐患。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发出《事故隐患整改意见书》,令其限期整改。
(五)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个人,批评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以及惩处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意识。
(七)督促所属单位按规定配发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八)督促所属单位按整改计划落实并用好安全生产措施经费。
(九)协调劳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劳动条件、劳动环境进行检测和评价。
(十)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十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第九条
队(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
(一)根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建立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整改措施计划。
(四)结合工作实际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宣传表扬安
全生产方面的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五)督促有关人员了解和踏勘测区安全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六)根据整改计划落实并用好安全生产措施经费。
(七)监督检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发和使用情况。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九)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第十条测绘管理部门和队(院)的安全生产检查员、中队(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小组(班)安全员的职责,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单位中各部门,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要求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第十一条全体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制止生产作业中的违章行为,爱护和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和向上级部门申述。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贯彻,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安全教育的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须结合实际采取自查、互查、抽查、普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在坚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经常检查的同时,各测绘管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还应每年定期组织二至三次的全面检查。
第十五条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要做到边检查边改进,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限于条件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订出具体措施,限期解决。
第十六条
抓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是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通过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七条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并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测绘管理部门和队(院)的安全生产检查员须通过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的安全教育,在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任职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第十九条
队(院)主管领导的安全教育由测绘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国家和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等。
第二十条
中队(室)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小组(班)安全员和职工的安全教育,由队(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其教育内容和时间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必须通过队(院)、中队(室)、小组(班)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三级教育的时间总共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一)队(院)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二)中队(室)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有关知识。
(三)小组(班)级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
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第二十二条
职工变换作业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复岗时,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作业时,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四条
生产单位各级领导要重视对临时用工(含从测区招用的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具体工作由中队(室)和小组(班)负责。教育的内容应结合作业地区、分配的工作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一般应侧重于劳动纪律、安全知识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测量工具的正确使用等。
第六章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尽快将事故发生
的时间、地点、程度等概况,按隶属关系分别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和当地劳动等有关部门,同时报国家测绘局。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
规定及时上报的,事后应充分说明原由。
第二十六条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单位报告,同时迅速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需变动事故现场时,必须事先做好标记、拍照、摄像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各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事故等级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或指派主管领导赴现场处理事故、指挥抢救,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国家测绘局派员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国家测绘局领导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处理。
第二十八条事故调查组的责任是:查明事故的事实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包括善后事宜)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在进行工作时,单位和个人均须给予支持与合作,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三十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及其事故责任者和负事故领导责任的人员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追究事故责任。
(一)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二)擅自更改、拆除、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造成事故的。
(三)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岗位、擅自在非本职岗位上作业造成事故的。
(四)安装、检验、修理仪器设备及汽车等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
(五)仪器、设备带病运行,安全装置不齐全,超温、超速、超压、超重、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的。
(六)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用具,造成事故的。
(七)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
(八)其他应负事故责任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事故领导责任。
(一)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和教育工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导致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
(二)未按整改计划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经费,使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得不到改善造成事故的。
(三)强迫职工冒险作业,或安排有职业禁忌者从事所禁忌的工作,或安排未通过特种作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上岗从事特种作业,或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或由于安排作业人员超负荷劳动造成伤亡事故的。
(四)生产性建设工程不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的。
(五)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造成伤亡事故的。
(六)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或指使破坏事故现场,或拒绝接受调查和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七)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到现场,或不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以致扩大损失,导致事故更加严重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测绘系统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遇有与国家有关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人事教育劳动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园长是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和指导全园安全工作,制定幼儿园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园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行政人员值日制度,填写校务值日。
5、不经幼儿园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幼儿园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大型玩具、活动场地、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