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习心得的写作,我们可以总结自己在实践中的优点和不足,为今后的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另外,我也会在培训心得中提出自己对于培训内容的疑问和不足之处,并尝试给出解决方案和改进建议,以便更好地促进自己和他人的学习成长。
公司休假制度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人才的留住和培养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企业的休假制度也逐渐得到了重视。作为一名企业职工,通过我自己的感受和同事之间的交流,我深感到一个好的休假制度对于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的运营稳定和企业文化的塑造都有积极的作用。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谈谈对休假制度的心得体会。
首先是休假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能力。作为员工,我们常常要面对工作压力和身心疲惫。如果企业不能及时地给员工提供必要的休息和心理调整,员工就会感到难以承受,影响他们的工作效率和生产能力。而如果公司能够有一个好的休假制度,在需要的时候给员工适当的放松和调整,员工的身体和心理都能够得到恢复和调整,再次进入工作状态后,他们的效率和生产能力就会大大提高。
其次是休假可以促进员工的自我提升和发展。在企业中,有些职位的工作要求员工具备特定的技能和知识。如果员工能够利用自己的休假时间去学习和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或其他领域的知识,那么他们将会成为企业最宝贵的人才,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而一个合理有效的休假制度,则可以为员工提供自我提升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和支持,也是企业激励员工的一种有效方式。
最后,休假也能够增强企业文化和员工的凝聚力。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需要形成自己的文化气息,团队凝聚力也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一个团结向上的团队和企业文化需要建立在员工身心健康的基础上。因此,企业可以通过一些特殊的休假制度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比如放假期间组织员工社区活动、旅游等。
其实,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也深刻感受到了休假制度的重要性。作为一名职工,休假不只是对自己的奖赏,更是一个负责、专业和上进的态度。而公司的良好休假制度则需要考虑员工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让员工觉得公司是像家一样的存在,而不是只是一个职业的选择。
综上所述,从员工和公司的角度看,一个良好的休假制度不仅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员工自我提升和发展,也有助于增强公司文化和员工凝聚力。而我们职工也应该在享受休假的同时,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并将休假效果最大化地发挥出来。
公司休假制度心得体会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提倡健康工作的重要性,而企业的休假制度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在我个人的工作经历中,我也深深感受到了企业休假制度的重要性,并且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围绕着这一主题,分享一些个人的感想和体验。
第二段:休假的健康价值。
在我的理解中,休假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工作的放松,更在于身心健康方面的改善。合理充足的休假时间能够让人在放松的状态下,摆脱工作中的压力和繁琐,进而改善精神状态和身体健康。长期的工作没有合理放松,不仅影响工作效率,也可能会导致身体和心理上的问题。因此,合理安排休假时间,也是企业积极投资和维护员工健康的一种方式。
在处理企业休假的具体问题时,一个完善的休假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科学的休假制度,可以为员工提供明确的休假时间、休假原则、休假相关的补贴和保障,更重要的是,在某些场合下,它也能够帮助公司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或因员工福利问题出现的失误。
当然,在制定休假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到企业本身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实际需求,使休假制度更符合企业的文化和员工的期望。一个好的休假制度,对于一个企业而言,也是一个企业文化形成、员工凝聚力提升的好机会。
第四段:应灵活处理休假制度遇到的问题。
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公司休假制度也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员工休假与工作安排的矛盾,员工因病需要请假但假期不足等等。在这些时候,企业更应该求新求变,采取更为灵活的处理方式,不拘泥于过去的行为模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管理经验,企业应当能够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取得更优秀的效果。
第五段:结论。
总之,休假不仅是企业人力管理的细节之一,更是一种从源头上保障员工人身和心理健康的重要措施。加强假期的管理制度,在保障员工休息的同时,更可以降低员工流失、提升生产率、改善企业文化等方面起着重大作用。我们希望,通过共同的努力,可以让更多的企业和员工享受到休假制度所带来的好处,共同创造和谐、健康的工作环境。
公司休假制度心得体会
现代社会越来越注重个人的工作与生活平衡,因此,适度的休息与放松成为了非常重要的事情。而在大多数公司中,为了满足员工的放假需求,他们都会制定一定的公司休假制度。这种制度不仅可以让员工可以得到科学的休假时间,同时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减轻工作压力。
在公司休假制度的管理下,员工可以清晰知道自己将获得的休假机会,甚至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放假。在公司休假制度的帮助下,不仅可以保障员工的利益,同时也能使得公司核心人才更加稳定,因此,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此外,公司休假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员工过劳,并可以避免因员工多次休假而对公司的工作产生影响。
当然,公司休假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一些公司制定的休假制度一般都比较完善,强调员工的权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工作压力大或其他原因,许多公司并未严格遵守常规。而这导致了员工负担加重,甚至使他们感到很绝望。同时,由于公司担心工作会出问题,因此不得已让员工放弃他们的休假时间,甚至强制需要执行任务的员工不得不放弃他们的休息时间,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员工的劳动基本权利。
为了完善公司休假制度,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休假制度。首先,公司应该制定清晰的休假制度,让员工了解自己享有的休假权利。同时也应该指定明确的规定,例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假期计划。其次,公司还应该制定一些奖励制度,例如课堂培训、技术提高等,以激励员工更好地参与公司休假制度。最后,公司也需要定期评估自己的休假制度,对其进行适时更新,以因应现实的需要。
综上所述,公司休假制度对于企业和员工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因此,制定一种科学完善的公司休假制度,对于员工的健康和公司的稳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正确定位,合理规划以及坚定的高质量执行,在拥有更好工作生活平衡的同时,也会极大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休假制度
法定节假日方面包括三类《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
第二类,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带薪年休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规定。(《劳动法》第45条: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
根据《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建筑公司休假制度
一、为了让广大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并让广大员工自由选择休假的时间,以便更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厂正式工、集体工。
三、带薪休假条件:
1、遵守厂规厂纪,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章及治安事件。
2、无连续旷工行为。
3、年实际出勤工数不得少于240个(不包括婚、丧、产、探病等假)。
4、本人未受过行政等处分者。
四、形式:自主选择。
五、时间:每年3月底到12月底。
六、凡本厂干部员工,在符合第三条各款规定的前提下,在本厂工作满5年(包含5年)者,每年可带薪休假5天,满10年以上者者(包含10年)每年可带薪休假10天。
七、凡对本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在本年度除符合规定享受正常带薪休假外另奖励带薪休假5天。
八、凡对本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管理优异、成绩显著的`中层领导,在本年度除符合规定享受正常带薪休假外另奖励带薪休假5天。
九、程序:
1、达到带薪休假条件的干部员工,在不耽误本职工作及本部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填写《带薪休假申请表》,经本单位领导及分管领导批准后,送交综合办。
2、综合办根据《带薪休假申请表》,进行统一审核评定,并以书面形式将符合规定的带薪休假人员名单通知各单位。
3、各单位根据具体休假时间安排休假,并在当月考勤及工资表中注明。
4、由于工作需要,达到带薪休假条件而未能休假者,均按两倍工资予以补偿。
5、带薪休假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亦可以累计。
十、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公司休假制度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xx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安排,行政部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经过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员工所请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6、离职再入职员工按照新入职员工标准享受年休假。
2、超过2天以上须经所在部门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假。员工请年休假需按以下规定提交书面申请。(附表)。
3、在同一时间段每个部门请年休假不能超过1人(市场部以各店面为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应提前向行政部报备,经审核通过方可按照年休假计算。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累计到次年前三个月内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员工当年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2、各部门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部备案。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在下一年离职的,将按照员工离职当年事假处理。
第十、本制度不详尽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释和补充;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公司休假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国家、地方法规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假期主要有:
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工伤假。
第三条法定休假:
1、元旦:1天(1月1日);
2、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指双方结婚时年龄超出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3周岁以上)可再增加10天假期。婚假要一次性连续使用。
第四条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享受3天丧假。
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去世时,可享受1天的丧假。
员工的去世亲属在外地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的,可享受产假90天(包括假日),难产可延长15天,一律按时上班。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
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后假2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
一胎绝育享受假期30天,二胎绝育享受假期15天,男工绝育可休假7天。
男员工配偶分娩,享受护理假1天。
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第六条探亲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远地员工(500公里外),与父母、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在合理安排工作前提下,可批准享受一定探亲假。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1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20天,探望配偶一年一次20天。
探望父母、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离家1000公里以上,可给予2天的路程延期,2000公里以上可给予3天的路程延期。
员工请探亲假必须由公司统筹安排,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服务部门审核,报总裁批准。员工探亲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法定休假期间(如春节、五一、十一等),如果休假期较短的,可由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天数。
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探亲假:
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30天或累计病假超过40天;
一年内一次性请事假超过20天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
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35天;
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
已享受了婚假。
如在探亲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探亲假。如果已享受探亲假,再请婚假,则取消下一个年度探亲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数为:
公司总裁、副总裁15天/年,各部门经理、副经理10天/年,职员5天/年。
年休假按工作日连续计算,包括公众假期。
年休假仅限当年使用,不累积。
员工个人全年请各类假(包括婚、丧、产、病、事假等)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员工请事(病)假可冲减年休假,每请一天事(病)假冲减一天年休假。
第八条病假。
员工请病假3天以上者,需提供医生开具的病休诊断证明,同时,开具病休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应是公司认可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事,经公司批准,在一定的时间不在公司内工作的,称为事假。
第十条工伤假。
按国家和当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请假手续。
3、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休假由董事长批准。
第十二条请假期间薪资待遇。
1、员工请福利假期间,全额享受月度岗位保障收入,月度岗位考核收入不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以及公司规定的假期不计算在内)。
女职工在享受法定产假期间,工资水平按其本人休息前12个月的平均实得工资的70%确定。相关费用按公司医疗制度报销;若参加了生育保险,按国家和当地生育保险条例执行。
2、员工请事假,每缺勤1-10天者,按缺勤天数扣减实际岗位日收入;缺勤10天以上者不享受当月岗位考核收入,并按缺勤天数扣减岗位日保障收入;季度累计缺勤12天以上,年累计缺勤35天以上,不再享受该季度、年度内公司给予员工的任何奖金。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按请事假标准扣减工资,最低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员工因工(公)负伤或死亡,按国家和当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旷工及相关待遇。
员工每旷工1天,扣减当月岗位考核收入的50%,旷工2天不享受当月岗位考核收入,旷工3天以上不享受该季度或该年度内公司给予员工的奖金,并按旷工天数扣减当月岗位保障收入。
因旷工而被公司除名、辞退或开除的,不再享受当月的岗位保障收入及今后可能给予员工的任何奖金或福利。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强制休假制度,休假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xx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安排,行政部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经过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员工所请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6、离职再入职员工按照新入职员工标准享受年休假。
2、超过2天以上须经所在部门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假。员工请年休假需按以下规定提交书面申请。(附表)
3、在同一时间段每个部门请年休假不能超过1人(市场部以各店面为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应提前向行政部报备,经审核通过方可按照年休假计算。
第七、员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累计到次年前三个月内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员工当年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2、各部门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部备案。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在下一年离职的,将按照员工离职当年事假处理。
第十、本制度不详尽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释和补充;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机关各部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就我国法定节日“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元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元月1日(星期一、“元旦”)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六)、20xx年12月31日(星期日)放假,20xx年1月2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有关要求。
放假期间,公司机关将暂停办理公务,要求各部门妥善处理个人办公事务,做好断电、防火、防雨等工作,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留守值班人员按规定轮换值守。人员外出旅游注意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安全。
特此通知。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xx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员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第五、休假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安排,行政部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经过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员工所请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6、离职再入职员工按照新入职员工标准享受年休假。
2、超过2天以上须经所在部门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假。员工请年休假需按以下规定提交书面申请。(附表)。
3、在同一时间段每个部门请年休假不能超过1人(市场部以各店面为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应提前向行政部报备,经审核通过方可按照年休假计算。
第七、员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累计到次年前三个月内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员工当年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2、各部门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部备案。
第九、其他规定。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在下一年离职的,将按照员工离职当年事假处理。
第十、本制度不详尽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释和补充;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范本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
××第一条休假标准: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均享受年休假,标准如下:1至10年的,享受5天年休假;10至20年的,享受10天年休假;20年以上的,享受15天年休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年......
5篇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
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xx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依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xx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xx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xx年的,年休假15天。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嘉奖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别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公司依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实在情况,统筹布置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布置,可集中布置也可分段布置。
(二)年休假一般布置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布置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酬劳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依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定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
大,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xx公司的实际情况,规范休假管理,特制订本年休假管理办法。
1、年休假定义:是根据职工工作年限长短,结合其工作状况,给予职工一定的带薪休假时间。
2、xx公司在职职工,已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符合上述年休假定义要求,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1、工作年限计算标准:通常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进入xx公司工作时开始计算。
2、对通过正式调动手续进入xx公司工作的员工,可将其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3、对在进入xx公司前已参加工作的员工,本人如能提供充分证明,可将其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4、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1、职工申请年度休假必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向部门经理提出,并填写《请假申请表》,部门经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休假时间,报人力资源科审核,并上报申请人所在部门的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申请表》送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备案,必须经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年休假获准后,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要安排好工作或交接。
2、申请年休假的'休息天数必须整数,不能以半天,一天半或者一天几小时等方式来申请;年休假平时可以使用,仅申请休息一天的年休假直接向上部门经理申请,由部门经理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要求进行审批,审批后每月汇总本部门数据报人力资源科备案。
3、员工休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逾期不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员工需要申请事假、病假是,应首先使用年休假天数抵消请病假、事假的天数,冲抵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如当年的年休假已用完,或不足以抵扣,则按公司的考勤制度处理。
4、xx公司每年可根据业务的繁忙情况,结合各种国家法定节假日,统一明确可以年休假的时段,具体实施可采用自主申报或公司协商安排的方式,相对集中的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在公司规定的年休假时段内,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年休假天数情况,按照请假操作流程,向部门提出休假申请。
5、各部门应结合自身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对员工提出的年休假申请进行审核,不允许出现因为员工年休假而影响正常的部门业务开展,部门审核同意后,将《请假申请表》提交人事部审核。负责销售业务的员工因工作时间特殊,销售部门可视实际情况集中安排员工在无工作任务或工作任务较轻时享受年休假。
6、中层领导休假,本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后,经部门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科备案。
7、高层领导休假,本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后,经董事长批准,报人力资源科备案。
8、违反以上批假权限随意批假者,其批准的假期一律无效,休假期间视其情节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1、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公历年度)使用,因工作原因导致不能休假的,经主管副总特批后的最多可延长两个月,经延期后仍未能休假或仍有剩余假期的,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已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对已安排年休假,因个人原因不能休假,经职工本人说明原因,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以不休年休假,由于本人原因不能休假的,下一年均不再补休,也不给予额外补偿。
3、职工已享受年休假,但出现本办法“三、五”所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1、本年休假管理办法由管理部人力资源科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