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常使用简练的语言,目的是让接收者迅速理解并采取相应行动。以下是一些通知范文的精选,这些范文包含了正式通知、紧急通知、信息通知等不同类型。
年安徽第一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经受理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备案,我省有156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2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14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174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1人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56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4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76人符合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220人符合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
现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来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月17日。
安徽年第八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经受理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备案,我省有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符合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符合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
现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来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
附件:(点击蓝字下载)。
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4月19日。
年安徽第十七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经受理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备案,我省有32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12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3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217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46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2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24人符合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285人符合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
现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来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8月24日。
北京领取第3031批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证书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最近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毕,请到六里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下列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各有关单位请按照领取注意事项带齐材料,初始业务并持一寸彩色照片、《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证书,并将“证书编号”抄写到《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备注”栏。
特此通知。
一建初始第三十批(863人).xls。
一建初始第三十一批(23人).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大厅。
2018年11月8日。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川省年第7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企业一级注册证书由企业或个人自行领取。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代为领取。
各市州扩权县企业二级注册证书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若企业需自行领取,其单位介绍信上须加盖所属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印章及签字。
附件:点击下载。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2月7日。
北京第34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最近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毕,请到六里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下列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各有关单位请按照领取注意事项带齐材料,初始业务并持一寸彩色照片、《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证书,并将“证书编号”抄写到《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备注”栏。
特此通知。
一建初始第三十四批(760人).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大厅。
2018年11月8日。
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安徽年第二十四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一级建造师:
2.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3.领取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重新注册证书的,办理人需要携带1张一寸免冠照片。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2月5日。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年第二十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2.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3.领取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重新注册证书的,办理人需要携带1张一寸免冠照片。
二级建造师: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2月18日。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年第十九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经受理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备案,我省有299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448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26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1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4人符合建造师遗失补办条件,160人符合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
现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来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一级注册建造重新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最近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毕,请到六里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下列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各有关单位请按照领取注意事项带齐材料,重新业务并持一寸彩色照片、《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证书,并将“领证编号(即执业印章编号)”抄写到《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备注”栏。
特此通知。
一建重新(18人).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大厅。
2018年9月7日。
年江苏第四十二~四十六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交通厅、水利厅、农林厅、通信管理局企业携带单位介绍信(主管部门盖章)和一张一寸照片,至南京市银城广场a座8楼13号建造师窗口领取。由于江苏省监管平台2.0主管部门分配有误,导致部分证书未能分配到主管部门。如有证书未能在市级主管部门找到,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至南京市银城广场a座8楼13号建造师窗口领取。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
详细名单见附件。
附件。
1.第四十二批。
2.第四十三批。
3.第四十四批。
4.第四十五批。
5.第四十六批。
福建年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公告第19批
各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第十九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公告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已经制作完毕,12月04日起各相关单位可凭授权委托书或证章持有人身份证件,至相应设区市建设局受理机构领取初始注册、重新注册人员证书印章,增项注册人员需到注册中心证章邮寄系统中选择领取方式。
附件1:
附件2:福建各设区市证章领取点联系表。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04日。
年福建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领取通知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1.《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1.提交网上信息;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1.《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领取证书后关注什么?
北京一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证书领取通知11.17
各有关单位: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批准。最近一批一级建造师初始证书已制作完毕,请到六里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下列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各有关单位请按照领取注意事项带齐材料,并持一寸彩色照片、《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领取证书,一建初始证书记清“领证编号(原来的执业印章编号)”抄写到《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备注”栏。
特此通知。
一建初始(247人).xls。
一建初始(254人).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大厅。
2017年11月17日。
北京年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一)取得“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人员,凭“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即可领取。
(二)未取得“建造师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人员,领取方式如下:
1.证书本人领取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
(1)证书本人及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证书本人及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授权委托书(须证书本人签字)。
福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公告年第20批
各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第二十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公告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已经制作完毕,12月04日起各相关单位可凭授权委托书或证章持有人身份证件,至相应设区市建设局受理机构领取初始注册、重新注册人员证书印章,增项注册人员需到注册中心证章邮寄系统中选择领取方式。
附件2:福建各设区市证章领取点联系表。
2015年12月04日。
年浙江第35,36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建造师: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三十五、三十六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合格名单,请前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五号窗口领取,需携带一张一寸白底照片、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
2018年12月25日。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
四川年第31批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一)一级注册证书由企业或个人直接领取。企业领取的,应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企业已办结的所有证书,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领取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所属企业人员注册证书,可按上述有关要求由企业或个人自行直接领取,也可联系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代为领取发放。
(三)照片不合格人员,须同时携证书照片粘贴单及持证人身份证原件进行领取。
点击查看附件:1-4。
4.照片粘贴单。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