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2023年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报告(优质5篇)

2023年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报告(优质5篇)

时间:2023-09-29 07:43:02 作者:MJ笔神 2023年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报告(优质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报告篇一

各位党员同志: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本次党员大会的日程安排,我受本届机关党总支委托,做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本届机关党总支成立至今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273836.20元(含20pc年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23747.00元),其中:20pc年7月至12月为29391.80元,20pc年度为53424.20元,20pc年度为89522.90元,20pc年度为71031.20元(含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23747.00元),20pc年1月至9月为30466.10元。因机关党总支没有党费留用和使用权,收到的党费273836.20元,全部上缴院党委。党费余额为零。

二、党费使用与管理情况

(一)党费的管理

1、机关党总支十分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机关党总支每月都将党费收缴额发到各教职工党支部组织委员的oa信箱。

2、落实专人负责。根据中央组织部1月6日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党员有《党费收缴证》,按月交纳党费;机关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做到专人负责收缴党费,每月按时收缴、统计和上缴。

3、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机关党总支使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4、定期自我检查。机关党总支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二)党费的使用

1、机关党总支在职的教职工党支部按上缴党费的20%还返,还返的党费留在院党委统一使用,如作为支部“立项活动”、“党日活动”等活动经费和为党总支和党支部订阅党刊党报、党员学习资料等。

2、机关党总支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上缴党费于20pc年20pc年上半年按上缴党费的25%还返,20pc年下半年开始才按上缴党费的50%还返,还返的党费也统一留在院党委,全部作为支持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活动的经费使用。

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报告篇二

中国共产党×××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党费收缴情况的报告(中国共产党×××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20xx年9月日)

各位代表:现将中共×××乡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全乡党费收缴情况报告如下:20xx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6100元。20xx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7200元。20xx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11000元。20xx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12100元。20xx年上半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6300元。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42700元,上交市委组织部42700元(均已公布),每年平均递增17。五年来,我乡各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是重视的,建立和健全了党费收缴制度,定期上缴,并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从而增强了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党员的组织观念,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前,我乡党费收缴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一些党员没有按照中组部有关交纳党费的新规定足额交纳,少数党员不及时交纳党费的情况依然存在。今后,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按党章和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报告篇三

县委组织部:

现将财政局党委xx年度党费收缴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规范建账,准确登记。局党委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建账,设置记账科目,以借贷记账法登记入账,准确完整,收缴单据齐全。

二、严格准确,按时收缴。局党委每年初分支部统一编制党员应缴纳党费花名册。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局党委办负责上解,做到基数准确,严格标准,按时缴纳,足额上解,不拖不欠。xx年度,局党委直属5个支部、78名党员,全年应收缴党费9756.4元,实际上解9757元。xx年由于上年津补贴增长,部分党员缴纳比例提高,全年应收缴党费14204.88元,较上年增长45.6%。

三、认真学习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为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局党委先后召开党务工作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使广大党员明确向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备的条件,也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按时缴纳党费已成为我局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

四、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格执行“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费缴纳规定进行处理”的规定,同时在党内予以通报,以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报告篇四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pc]3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校党组字[20pc]2号)、《武汉理工大学党支部工作条例》(校党字[20pc]32号)等文件要求,学校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将20pc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情况

20pc年1月至12月全校党费收入合计1095152.01元,其中:

1.党员交纳党费1053601.83元;

2.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下拨20pc年春节慰问困难党员款22377元;

3.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下拨“七一”困难党员慰问款14126元;

4.党费利息5047.18元。

二、党费使用情况

20pc年1月至12月全校党费支出合计1041013.76元。其中:

1.党员交纳党费总额的40%上交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共上交421440.73元;

3.学校留存党费共使用167388.7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20pc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生病党员等支出70900元;

(2)拨给部分二级党组织活动经费10000元;

(3)制作“七一”表彰学生先进基层党组织奖牌、优秀党员荣誉证书支出3000元;

(4)“七一”慰问困难党员支出40100元;

(5)为二级党组织和党员购买学习资料、订报刊杂志等支出43383.7元;

(6)付党费专户手续费5元。

三、党费结余情况

收支相抵后,20pc年度结余党费54138.25元,加上20pc年底累计结存党费627250.23元,截止20pc年底学校党费共结存681388.48元。党费收支由学校财务处负责帐务管理与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四、党费管理情况

学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坚持按制度办事,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建立专帐、定期收缴。学校党委始终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坚持抓好党员教育,不断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但仍存在个别党员没有按时交纳党费、个别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意识教育,健全党费管理制度,从20pc年1月起,下拨党费比例由党员缴纳党费的40%提高到45%(离退休三个党总支的党费下拨比例仍为100%)。希望各二级党组织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

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报告篇五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3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4、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党总支审核,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5、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6、党员一般应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7、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500至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省委。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教育工委转交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代收,并提供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委组织部上缴中共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9、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校党委组织部上缴党费的时间为每季度一次。

二、党费的使用

1、学校将按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总数的35%上缴省委教育工委,40%下拨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用于党的活动,其余25%留存校一级用于党的活动。

2、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3、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的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4、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的管理

1、全校的党费由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2、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学校财务处代办,并指定专人负责。党委组织部定期与财务处进行帐目核对。

3、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应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4、党委组织部每年向党委和省委教育工委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通报。

5、党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费的收缴、下拨党费的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6、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