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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年检工作报告大全(18篇)

时间:2023-12-29 00:22:48 作者:翰墨

工作报告不仅是对自己工作的总结,也是对团队工作的评估和反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民办非企年检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确保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的通知》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实现教育部提出的“到20xx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xx区教育系统于20xx年3月启动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至20xx年10月章程制定工作基本结束。根据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部署,我系统开展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xx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主要特点有:。

一是组织保障。区教育局于20xx年3月成立了由局长直接领衔的“xx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领衔的“xx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小组”和市区专家组成的“xx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专家小组”,以保障章程建设的高质量、高效率。

二是理念建构。依据“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是学校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教育职能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学校制度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一指导思想,按照“分类指导、试点先行,逐步推广”这一工作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依法立章,开展章程建设工作。

三是分段推进。我系统将全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其中20xx年3月~20xx年4月为部分试点阶段,共选取了15所试点学校,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全学段,涉及公民办两类;20xx年5月~20xx年10月为全面建设阶段,有15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完成章程制定工作。至此,xx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基本全面完成,共计167所学校,包括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162所及其他教育单位5所(xx区教师进修学院、xx区业余大学、xx区少年宫、xx区少科站、xx职业技术学校)。

四是形态完整。即工作覆盖块面广,基本全纳;开展培训力度大,分类分层;执行程序规范强,依法合规;建设过程指导实,浸润互通;专家评审核准严,科学谨肃;后续思考推进深,扎实落地。

五是成效显现。通过本次自查,我们认为xx区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总体情况比较理想,能充分对接xx整体教育综合改革的项目推进,能深度融入现代学校教育治理结构的重构再造,能有效保障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建设的目标达成,引领xx学校的依法办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主要做法与有效经验。

(一)统筹安排,分步推进,做稳章程建设基础。

1.试点先行,奠定工作基础。

xx区学校章程建设的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加以推进。一是学习宣传阶段。在20xx年3月~4月期间,我们确定了试点学校和专家组名单;召开了启动会议,解读区域层面实施方案,邀请专家作如何制定章程的专题辅导;各试点学校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工作方案。二是起草制定阶段。在20xx年5月~10月期间,各试点学校起草了章程初稿,专家对学校进行浸润式互动指导,尤其在办学特色、课程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板块作了基于校情的着重指导;召开了专家指导会,就各校章程初稿及审稿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作了交流研讨;各试点学校修改章程,专家跟踪指导,形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稿。三是组织审核阶段。在20xx年11月~12月期间,各试点学校开展了章程建设交流研讨,形成可复制的成功经验,为后续推广做准备;召开了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审议,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送审;受xx区教育局委托,xx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试点学校经过修订的章程进行评议审核,确定上海财经大学附属中学等15所试点学校的章程均符合相关要求,于20xx年3月31日xx区教育局二〇一五年第六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全部予以核准。四是总结汇编阶段。20xx年1月~4月期间区教育督导室对章程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将15所学校(幼儿园)的章程文本汇编成《学校章程从这里先试——xx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试点学校章程汇编》一书供基层学校参阅借鉴。

试点工作各阶段任务目标的落实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2.全面建设,执行法定程序。

在顺利完成章程建设工作试点的基础上,为了统筹规划全区学校章程建设的进程,区教育局于20xx年5月15日出台了《xx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xx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杨教〔20xx〕38号),全面部署全区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

我系统于20xx年5月正式启动面上所有学校的章程建设工作,历时一年的建设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全面推进:20xx年5月为学习宣传阶段,20xx年6月~9月为制定核准阶段,20xx年10月为总结督查阶段。在各阶段中,各学校均根据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明确章程制定的方向、程序和时间表,并组建成立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章程起草工作小组,积极开展章程起草工作;专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引领、指导学校拟定符合学校实际、具有学校特色的章程;章程草案起草完毕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形成章程正式文本,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区教育局核准,已由区教育局二〇一五年第十七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核准工作结束后,形成xx区教育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总结,迎接市教委对各区县教育局开展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专项督查。

在全面建设过程中,我系统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充分依照相关法律条令,每一个环节均符合法定程序的规范要求,确保此项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严肃性,为下一步的依法办学、依章办学夯实了法制化基础。

(二)研训一体,深入指导,做实章程建设过程。

1.分层培训,细化目标任务。

在章程草案起草前,我系统在今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五场区域层面的分层专题培训。一个层面是由国家督学杨国顺主任和虹口区教育督导室的郑万瑜主任对全系统校园长进行培训;另一个层面是由区教育局和区教育督导室分别组织了三场全系统法人代表、工会主席和执笔人的区级培训,明确职责任务与具体操作细则。在此过程中,强调了公民办两类学校的特质,并进行了分类培训。同时,在章程草案起草前和起草过程中,学校层面均认真组织全校师生通过专题讲座、法规学习、范本解读、集体研究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学校章程的宣传、学习、培训和研讨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形成了共同的价值取向。

民办非企年检工作报告

一、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在秀xx教委的领导下开展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定期举行理事会会议,年初制订工作计划,对20xx年的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长效的发展机制。年终开展工作总结,就我园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评定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我园以后的发展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二、不断的完善自身条件,通过各方面来提高幼儿学生的满意度。随着我园的发展,幼儿学生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如何满足幼儿学生的需求已经是我园发展的重点,而这重点当中,服务质量、校园环境、硬件软件设施是重中之重。为了朝这个方向努力,我园开展了教职员工的礼仪培训,从幼儿学生来园时的第一时间开始,到幼儿学生离园,让他们能在舒适的服务环境中学习、成长。

三、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服务于百姓。在去年总结的基础之上,我园进一步拓展了服务方式和范围,充分利用我园教职工这个很好的载体,给幼儿学生及其家长送去爱心,从而使家长朋友和幼儿学生得到了温暧。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让家长朋友们、幼儿学生们更加的满意,也让幼儿学生学到了许多新知识。

四、财务状况:

1、收入:全年完成收入x万元,其中提供服务收入x万元,比上年增长x%;其它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x万元,比上年增加x%。

2、支出:全年费用支出合计x万元,其中支付员工工资x万元,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现金x万元,比上年增加x%。

3、资产:总资x万元,比上年增加了x%,流动资产x万元比上年增加x%。固定资产x万元,比上年增加x%.资产负债率上升x%。

4、资金来源及使用方面:因为我园是属于民办的,又是非营利性的,自收自支,并根据我园的收入,合理、有计划的安排费用开支。把结余的资金用来添置设备和改善学校校园环境,以及其规模。

20xx年,我们是进步的.一年,是收获的一年,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获得了更好的口碑,吸引了更多的幼儿学生。我园的全体教职员工将继续努力,坚持以幼儿教育为中心,更好地为幼儿教育服务,努力创新,为广大幼儿园儿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光辉而又伟大的幼儿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办非企年检工作报告

实验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办园宗旨;以“幼儿发展为本”为幼儿园办园理念;以尊重的教育,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主动的人格发展,为其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为教育理念。一年来在学校领导、各院系、各部处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全园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幼儿园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从四个方面向各位领导作一下汇报。

一、强化服务意识,优化保育质量,使家长放心,满意。

实验幼儿园为教科院的实验基地,同时肩负为师大教职工服务的双重任务,增强服务意识是幼儿园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1.经常组织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学习有关幼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树立为家长服务的意识,以最大的努力、最高的热情、最真诚的态度、最专业的知识和良好的素质投身于幼教工作中,为家长提供优质、全面、体贴的服务,使家长满意、放心。

2.为幼儿创设促进他们身心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和设备条件。

3.帮助家长解决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困惑。开展专家讲座,心理咨询,调查问卷等活动。一年来,家长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满意,对师大幼儿园的老师产生了一种无形的尊重,家长们对老师的评价是:每天都在为孩子忙,在为孩子想,为了孩子的成长辛勤的奉献,教师们不辞辛苦,认真负责,素质高,有创新意识,所以师大幼儿园的老师孩子们喜欢,家长信赖。

二、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1世纪的幼儿教育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必须成为一个终身学习者,通过不断学习与成长实现自身的可持性发展。

1.利用各种形式组织教师业务学习,业务考核,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2.定期请专家讲课,转变教师的教育理念,为教师从事幼儿教育方面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

3.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学习,鼓励教师深造,凡是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的教师毕业后幼儿园给予一定的奖励。

4.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建立教科研奖励制度,凡是代表幼儿园在省、市、区做大型观摩活动及发表论文的教师,学期末都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

5.拨出一定的教育经费派教师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天津等地参观学习,转变教育观念,把学到的新观念运用到教学实践中。

6.作为教科院的实验基地,要求教师认真接待每一次实习,见习任务。为学生准备每一节活动,为学生写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提供了大量的实践依据。

7.教师重视赏识教育。教师可以托起一个孩子,也可以扼杀一个天才。要使儿童幸福健康地成长,教师们要学会赏识孩子,对孩子来说,赏识可以是教师一声亲切的问候,可能是一个赞许的目光……教师的赏识可以给孩子撑起一片明亮的天空,让孩子沐浴在赏识的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

三、以科研促教学,促进幼儿发展。

1.我园多年来坚持“科研促教学”,开展了多项实验研究,其中经过三年的“瑞吉欧方案教学”实验研究,总结出版了《幼儿园方案教学实践活动探索与研究》一书。这个实验研究从理论学习到实践探索凝聚了全体教师的心血。

2.幼儿双语教学实验成果显著。幼儿园现有21个班级,其中有8个外教班,13个内教班。我们幼儿园双语实验班的孩子经过三年的培养,不仅掌握了英语字母、单词,简单对话还能参加童话剧表演,大多数孩子都进了附小双语实验班。通过实验幼儿园的家长反馈的信息,英语学的最好的都是师大实验幼儿园双语实验班的孩子。

3.我园参与了教科院王小英老师的课题研究《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促进幼儿创造人格与创造能力发展的行动研究》,确定以文学作品为依托,以表演游戏为主线,促进幼儿创造能力与创造人格的发展。在实验中我们的老师更新了观念,学到了教育科研方法,能够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反思,改进。在活动中教师是幼儿活动的倾听者。等待者,给予幼儿探索空间,充分相信幼儿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让幼儿在宽松的活动中富有创造性地学习。很多教师从一名普通教师成长为一名研究型教师。

4.吉林省举办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点园成果展在我园展出。我园的实验研究成果受到了参观者的一致好评,在展出期间我园教师做的观摩活动受到参观者的赞许。

5.在吉林省玩教具展览中我园有4件作品分别获一、二等奖,其中有两件作品被选送到全国玩教具展览中获优秀奖(吉林省获6件作品奖,师大幼儿园占2件)。

6.在长春市11所示范园开放日活动中,我园教师做的四节教育活动分别获得好评。

7.幼儿园教师写的论文分别在国家、省、市、区刊物上发表,我们小朋友的美术作品也分别获国家、省、市、区奖。

四、让幼儿在幼儿园渡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童年。

(一)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健康放在工作首位。

教育部针对北京、河南两地发生的两起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和促进幼儿健康放在工作首位,因为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根据这一文件精神,幼儿园对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和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督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触电碰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及交通事故等,加强门卫工作,严格把好门口关,把安全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在教学上增设对幼儿安全常识教育课程内容,教育幼儿学会保护自己,躲避危险,不和生人走,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

(二)科学营养配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2~6岁幼儿,生长发育比较旺盛,制订符合幼儿营养摄取量的`食谱,使幼儿获得合理的必要的营养素是十分重要的,幼儿园在制订食谱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营养充足的原则:营养来自于食物,按幼儿对各种营养素的需要量选择食物。

2.科学的平衡膳食的原则:平衡膳食能发挥各种食物的营养效能,提高生理价值和吸收的利用率。首先要注意保证幼儿每日六大营养素按适当比例摄入,其次做到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豆制品、油类、食糖类等八大类食物比例配置得当。由于各类食物的营养价值不相同,一日各餐的主副食品荤素、粗细搭配好。各种瓜果蔬菜轮换供给。

3.考虑幼儿身心特点的原则。为了满足幼儿身体所需要的各种营养素,不仅要供给营养丰富的食物,还要考虑幼儿的心理、生理特点。在制作膳食时,我们注意食物的色、香、味以及食物的外观形象,并经常调换花色品种,做到粗粮细做,细粮巧做,以促进幼儿良好的食欲。

4.结合季节食物提供的原则。一年四季的食品供应情况各有不同,制定食谱时做到食物新鲜,价格合理,选择季节性的蔬果类,为幼儿提供丰富的食物。以满足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新的一年实验幼儿园将更加努力工作,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为全校教职工服务,使家长能安心工作,为幼儿一生的学习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把我园建设成为管理一流,教学一流,服务一流,队伍一流,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实验性、先进性、示范幼儿园而努力奋斗。

民办非企年检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6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我们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8618人,同比下降5.1%;提起公诉1402463人,同比上升0.8%。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与有关部门共同对办理邪教、泄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天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周世锋、胡石根等颠覆国家政权案。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传播暴恐音视频等犯罪打击力度。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65076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106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99708人。内蒙古、甘肃、辽宁等地检察机关对艾汪全等74人故意杀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金系列案、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案、营口运钞车被劫案等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批捕起诉。

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发布通告、出台司法解释,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加强境外执法司法合作。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9345人。北京、浙江、广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批捕起诉张智维等116人、罗兆隆等108人、崔培明等129人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

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教育部等共同发布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意见。依法惩治针对在校学生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604人。从重惩处校外成年人教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起诉678人。对1560名受伤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选派7300名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建立207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会同教育部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已巡讲1.6万余场。重庆“莎姐”、武汉“大手拉小手”、常州“小橘灯”、牡丹江“冬梅姐姐”、成都“亮晶晶”等团队受到社会欢迎。

依法惩治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服务健康中国建设“20条意见”。与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打击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在医院聚众滋事等犯罪,起诉3308人。督办30起重大涉医犯罪案件。河北、湖南、江苏等地检察机关从快批捕起诉李刚、杨海垒、赵连生等暴力伤医案。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推广湖南、湖北、安徽等地经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旁听公开审查、公开答复,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化解,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有效化解矛盾。对1091件逮捕后未追究刑事责任等案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对9129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予以司法救助。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诉“黄赌毒”犯罪210325人,起诉虐待、遗弃、重婚犯罪1405人,起诉家庭暴力犯罪5134人。突出惩治网络造谣、赌博、传播淫秽物品、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北京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快播案”。持续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提请不当的,监督纠正23831人;对裁定或决定不当的,监督纠正3703人。督促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8477人。

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履职尽责。

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司法合作,突出惩治和预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产业区建设等领域犯罪。北京、天津、河北检察机关共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司法协作。上海、天津、广东、福建检察机关保障自贸区法治先行,依法惩治利用虚假跨境贸易逃汇骗汇、骗取出口退税、信用证诈骗等犯罪。湖北、湖南、江西检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

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起诉集资诈骗等犯罪16406人,北京、上海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中晋系”等重大案件。加大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非法经营股指期货等犯罪打击力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山东、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制定实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8条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13629人,立案侦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1009件。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界限。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制定保障科技创新“15条意见”。突出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起诉21505人。湖北、云南、宁夏等29个省区市建立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科技创新法律政策研究,准确把握科研人员合法兼职收入与索贿受贿、知识产权收益与贪污受贿等“五个界限”。

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635人,查处事故背后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814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丰城发电厂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等4起特大事故调查,对全国20起重大事故挂牌督办。

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我们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时向全国检察机关传达党中央改革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和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部署试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过渡时期工作衔接。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严肃查办腐败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47650人,其中原县处级干部2882人、原厅局级干部446人。依法对王珉等21名原省部级干部立案侦查,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等48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涉农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查办“蝇贪”17410人。查办受贿犯罪10472人、行贿犯罪7375人。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11916人,推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依法查办辽宁拉票贿选案涉及的职务犯罪。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8703人、司法工作人员2183人。

织密“猎狐”天网。自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已从37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4人,其中包括杨秀珠等“百名红通人员”27人。江西、辽宁、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对归案的李华波、王国强、黄玉荣等人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对27件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共同推广江苏“预防职务犯罪邮路”。针对办案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1172件。普遍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防治对策建议。内蒙古、湖南、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建成网上警示教育平台。

我们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直面问题、有错必纠,持续监督纠正冤错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对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聂树斌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明确提出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无罪的意见,共同纠错。对向检察机关申诉的谭新善案、“沈六斤”案、李松案、刘吉强案、杨德武案等重大冤错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甘肃、天津、吉林、安徽等省市检察院认真审查,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坚持不懈推动纠错,人民法院依法再审改判无罪。深刻反省检察环节自身把关不严的沉痛教训,着力健全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监督纠正、赔偿问责等长效机制。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650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诉43960人,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4230件次,同比分别上升1%、4.9%和7.4%。推广“广东经验”,探索建立侦查活动网上监督平台,明确25大类监督事项指引,检察官办案时逐项核对监督。山西、宁夏、河北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在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室或检察官,同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实现监督重心下移。

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检察机关发现一些罪犯判决前未羁押,判实刑后未入狱,流散社会甚至重新犯罪,推动各政法机关共同开展专项清理,核查出11379人并逐一跟踪监督。已监督相关机关纠正6381人,其中收监执行5062人。对逃匿或下落不明的人督促采取追逃措施。

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为促进解决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专项活动,全面核查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判处的涉及财产刑案件,对尚未执行和未执行完毕的监督执行。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172件、检察建议11897件,推动28588件财产刑案件得以执行,执行金额27.2亿元。

持续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经各政法机关共同努力,2013年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至去年全国两会时下降为6人,去年10月已全部清理纠正完毕。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282件、再审检察建议2851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25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0505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共同推动依法执行和规范监督;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促进解决执行款物管理混乱等问题。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2017件“假官司”提出监督意见,立案侦查涉及民事虚假诉讼的职务犯罪146件。

五、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权益。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推广“甘肃经验”,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相关职务犯罪1892人,同比增长102.8%。推广重庆、河南、福建等地做法,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建立与扶贫部门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扶贫资金的全程动态监督。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91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1958人。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曝光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挂牌督办,山东、河南、河北等地检察机关加强与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衔接,批准逮捕355人,已起诉291人,立案查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174人。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绿水青山。与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共同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合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16件,挂牌督办张百锋等人偷排废酸案等22起重大案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173人。推广福建、贵州、江西、重庆等地做法,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

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严惩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起诉16078人,浙江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章显辉等26人跨省拐卖27名婴儿案。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663人。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犯罪24061人。与全国老龄办等共同健全老年人法律维权机制,起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34709人。严惩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4750人。

坚决打击恶意欠薪,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135人,同比增长26.5%。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司法援助,支持起诉3785件,帮助追回“血汗钱”。

六、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

我们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的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向深层次迈进。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环节,全面推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通过严格考试和审查,已遴选出71476名员额制检察官。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逐级遴选制度。与中央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职业保障改革,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增强职业尊荣感。吉林、海南、青海等25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优化精简内设机构,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普遍增加20%以上。

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13个省区市检察机关试点以来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09件。其中,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4562件。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3206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28件,合计占70.9%。对仍不履行职责、公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47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12.8万公顷;督促1443家违法企业进行整改,索赔治理环境、恢复生态等费用2亿元;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54亿元。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各政法机关共同出台改革意见。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661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32081人、不起诉26670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准逮捕560人、不起诉169人,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等意见,依法审查核实处理;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相关政法机关纠正946件。对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剖析通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185件。

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组织沈阳、青岛、郑州、西安等18个城市217个检察院开展试点,对轻微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5天半。去年11月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会同司法部制定选任管理办法,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新选任人民监督员15903名。制定监督工作规定,确保应接受监督的11类案件一律进入监督程序,参加监督评议的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产生。改革以来,人民监督员已监督案件5474件。

强化司法公开,深化便民利民。四级检察机关3662个检察院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提供服务15.3万件次。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已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49万余条、法律文书158万余份、重要案件信息20万余条。新建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及律师推送案件进展情况,实现从单向宣告向双向互动转变。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个一律公开”。运用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系统,上下级检察院共同接访11071次,开辟群众来访“直通车”。规范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全面推进统一规范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四级检察机关实现新闻发言人全覆盖和“两微一端”全覆盖。

七、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和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涌现出“草原守望者”潘志荣、“高原燃灯者”苏知斌、“天山脚下反腐尖兵”丁殿勤、“壮乡雷锋”宾毅、“标杆式公诉人”王盛等全国模范检察官。全面制定并实施检察机关业务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建成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首次由人民群众推荐产生10个“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

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持续纠正检察机关自身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发布2批指导性案例,统一司法尺度。开展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完善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申请平台,受理律师网上预约申请9.2万余件。实行办案全流程监控,强化实时动态监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挂牌督办,一经查实,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自觉接受中央巡视组巡视监督,坚决严肃整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健全检察系统内巡视制度,在省区市党委支持下,对13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修订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74人,严肃追究121名领导干部失职失察责任。

八、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我们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梳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和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自觉落实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代表联络,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分专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来自不同领域的308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围绕代表关注的司法改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主题,邀请各代表团325名代表视察21个省区市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充分运用新媒体,全方位通报工作。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148件建议,及时反馈,及时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全国政协委员赴地方检察机关开展专题调研。完善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57件提案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检察、监督检察。对人民群众和舆情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年来,我们主动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服务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与中央军委政法委共同修订加强和完善军地检察协作的意见,支持军事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起诉破坏军用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婚等犯罪301人,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们高度重视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司法互助与交流,认真落实侨务政策,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在天津、海南、广西等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大力支持下,成功举办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九次年会、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建成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推动反腐败、反恐、打击毒品犯罪等国际合作,树立中国形象、发出中国声音。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薄弱。三是司法改革一些项目推进较慢,有的改革举措尚未落地落实,一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不能适应改革发展。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办理高科技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能力有待提升。五是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治,少数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以权谋私、以案谋钱、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六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均衡,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人才难进、难留。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第一,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切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严惩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严惩黑恶势力、涉枪涉爆、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制假售假、校园暴力、暴力伤医等犯罪。突出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推动完善社会治理。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严惩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强化国防意识,加强军地检察协作,积极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支持和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严厉打击危害国防安全、军事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以及涉及军地之间的矛盾纠纷,为强军事业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惩治“校园贷”涉及的犯罪。依法惩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依法打击恶意欠薪。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完善和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第二,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市场准入、要素配置、行政审批等领域索贿受贿犯罪惩治力度,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犯罪,促进提高创新能力。严肃查处企业兼并重组、重大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退耕还林还湖还草、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等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深化专项立案监督,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正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创业创新积极性。

第三,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指导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毫不放松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既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又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继续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预防监督,实行挂牌督办。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开展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集中时间和力量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第四,大力加强检察监督。在继续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修改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的要求。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机制,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依法惩治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门检察监督格局,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

第五,锲而不舍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从严掌握员额比例,严格入额标准和程序,建立员额退出机制。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推动完善立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升级12309举报电话和网站,增加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功能,建设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实现四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六大平台”全覆盖。

第六,坚持严字当头,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着力抓好整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增强严格自律、慎独慎微的自觉性。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学习活动。加强分层分类分岗培训,进一步建立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机制,重点培养一批在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具有专业知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检察官。推行青年检察人员导师制。加大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基层检察院帮扶力度。坚持做好强基层、打基础工作,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支持中西部地区检察人才建设,在艰苦边远地区探索实行与其他地区有一定差异的专门人才招录政策,加快民族地区双语检察人才培养。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检察权运行。从严惩治司法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民办非企年检工作报告

为了强化我园的安全工作,增强全园教师和幼儿以及幼儿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幼儿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根据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针对我园实际情况,对我园校园校舍、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安全接送等方面进行详细周密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重视,提高意识。

我园成立了以罗敏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幼儿园安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开展排查活动同时召开幼儿园老师集体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幼儿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对校园校舍、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学习活动玩具和运动器械等方面的排查和整改。

1、对校园校舍的安全检查根据有关精神及规定,幼儿园集体对活动室、午休室、食堂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排查,对电源、电线进行改装处理,对教室内的插座进行“不用即封”处理,将墙面外露的插座用胶带封住,将拖线插座放在高处(孩子够不着的地方)使用,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

况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并对幼儿及教师进行应急预案知识教育,确保紧急情况下幼儿和教职工能。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够有秩序地安全撤离、疏散2、对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

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并签订食品饮食卫生责任状学校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将各种游乐设施进行加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3、对幼儿学习活动玩具和运动器械情况管理的检查处理,对教具和玩具进行消毒和检查,将不合格的玩具进行销毁室内桌椅和寝室床具也整体进行了一次维修,彻底检查了班级的物品摆放,消除了隐患。

民办非企年检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关于全市检察工作的回顾,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积极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瓷都经济社会发展,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基点,主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通过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主动对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国家战略。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把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涉黑恶势力、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和重大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的惩治力度,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06人,同比上升13.7%;提起公诉1567人,同比上升18.5%。二是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悔罪表现较好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73人,决定不起诉52人。探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共促成59件轻微刑事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三是积极探索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信访案件妥善处置机制。制定下发了《景德镇市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规范》,创新推出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在重点乡镇、主要街道、社区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17个,聘请检察联络员192名,进一步延伸了检察工作触角。共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258件,继续保持了涉检案件“零进京访”。四是逐步建立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制度。市检察院制定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初查风险评估制度》,针对执法办案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风险评估,实行分级预警,增强化解矛盾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增强社会进步动力。一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制定下发了《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保障社区矫正依法公正开展,共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29人。二是适时向党委政府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如乐平市检察院针对征地拆迁难题,结合办案形成了《关于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分析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后,市政府根据报告中的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打击征地拆迁非法行为的意见》、《关于规范征地标准的实施意见》,改变了过去征地标准不一、价格不一等问题。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特别是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开展的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市院主动派出了四个部门的8名干警深入8所学校,帮助他们查找安全隐患,共商改进对策。市院自身的综治工作连续两年位列全市前茅。四是高度重视涉检舆情动态。建立了涉检网络舆论快速反应机制,成功处置了犯罪嫌疑人陈联贵在市公安局审讯室留置盘问期间“晕倒死”的网络舆情事件。

努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一是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提前介入制度、案件定性改变复核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撤案、不起诉报备报批制度,不起诉案件、请示案件检委会讨论制度,完善疑难案件部门会诊制度。推行讯(询)问笔录电子化,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制度。二是探索建立检察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出台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执法档案的管理规定》,把执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评、调整岗位、晋职晋级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三是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不定期邀请省院有关业务骨干和法院部分刑事审判人员,与我院反贪、反渎、控申、侦监、公诉五部门联合举办自侦案件办案质量座谈会。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总结”的个案质量考评制度,将案件质量纳入干警年终考核内容。四是持之以恒地开展廉洁从检教育,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体干警参观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巡回展”,认真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出台了《景德镇市检察院惩防体系制度汇编》和《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加强了对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不定期对警用车辆管理、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没有发生一起干警重大违纪事件。以来省民调中心组织的四次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院连续四次获得全省各市分院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一名。

二、以深化反腐败斗争为重任,切实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力度。

全市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把加大查办力度、完善防控机制、创新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查办力度,办案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一是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切实做到有案必办。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8件45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9件9人。二是突出查办大要案。查办大案26件,占(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总数,下同)89%;要案7人,占13.3%。三是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法,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窝、串案23人,占51.1%。如市院根据省院指令查处的原九江市交警支队考验中心主任汪顺国(正县级)等3人职务犯罪窝案,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和震动,达到查一案、带一串、端一窝的效果。

完善防控机制,力求发案率的减量。一是确定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预防部门与自侦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流制度”、“工作分析研究制度”,共享资源,优势互补,通过办案发现并帮助相关部门堵塞制度与管理中的漏洞,以办案带动预防。二是依法监督重大工程招投标工作。如浮梁县检察院在三贤湖项目中,积极参与苗木采购的定价审核,为政府节约了资金400万元。三是针对重大投资、重点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根据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开展了对农村公路建设和乐平市重点工程建设两个专项预防调查。昌江区院对发电厂国家重点工程、珠山区院对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浮梁县院对三贤湖工程等国家、市重点工程进行同步专项预防,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四是进一步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102件1689家单位,有67家单位被取消了参加投标资格,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创新警示教育,提高敲警钟的质量。市院专门组建了以院领导为团长的8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到机关、事业单位、重点行业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宣讲7场,受教育人数达余人,此项活动得到了市委的高度评价,市委书记等多位领导就此项活动的开展均作出了批示。浮梁县检察院与当地县委党校建立了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教育合作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纳入县委党校的教学大纲。

三、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注重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切实加大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力度,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32件,较上一年同期上升146%;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要求撤案6件6人,现已撤案5件5人,较上一年同期上升500%;提前介入侦查机关案件36件,较上一年同期上升200%。对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做到件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复查案件主要证据。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8件次。开展了对公安机关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两起执法不当的案件提出了处理意见。

强化审判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建立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在刑事审判监督上,依法抗诉15件,在法院已审结的案件中,获改判5件,发回重审1件。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上,提出、提请民行抗诉6件,法院现已再审改判6件(含去年结转);积极探索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多元化监督模式和途径,督促起诉16件。

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审查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对35名不符合减刑条件、16名不符合假释条件和6名不符合留所服余刑条件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先后组织开展了假释罪犯、保外就医罪犯、脱管漏管罪犯的专项核查活动,对于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就羁押单位的劳动时间和医疗卫生条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了监管单位规范文明执法,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定期与监狱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监管工作问题,推动监管工作上新水平。

在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以创新为动力,借创新添活力,靠创新谋发展,切实增强诉讼监督效果。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捕前调解机制;刑事立案后拟撤案或作其他处理,刑拘后未提请逮捕的案件须报检察机关审查的捕前监督机制;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专项执法检查的监督机制;融法制教育、慎捕慎诉、社区矫正、完成学业等内容的未成年犯帮教工作机制;精细化量刑建议工作机制等。

四、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十分注重“健体强身”,努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始终扭住队伍、基层、科技三个有力抓手,花大力气,下狠功夫,从而为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以人为本,检察队伍建设多措并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组织检察官宣誓、学习检察官应知应会常识、举办专题讲座、演讲及征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职业道德意识和公正执法理念。二是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市院党组始终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通过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新推出“轮值监督员”制度,由干警选举一定数量的监督员轮流列席院党组等重要会议,以便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执行力。三是着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注重抓好干警的学历教育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比三年前上升了81%,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先后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152人(次)参加各类岗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继续采取举办诉辩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精品案件评选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提高干警的实际工作能力,涌现出“全省检察职业道德标兵”、一等功臣许文军、“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程家敏、“全省三八红旗手”孟艳等先进典型,乐平市院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四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心选择活动载体,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市院专门出台了《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表彰先进奖励办法》,大力激发广大干警的创先争优热情。五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认真开展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努力营造以学为先、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书画、摄影、征文、登山和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进一步营造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的检察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平面媒体、广播、影视、内外网等平台以及编制瓷都检察宣传画册,进一步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固本强基,基层基础工作指导有力。积极探索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解决制约检察工作新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双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听取基层院检察长述职、开展巡视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同时积极履行干部协管职责,支持协助地方党委配强配齐基层院领导班子。二是继续实行市院领导挂点联系和各职能部门对口帮扶基层工作,市院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的作用,挂点领导经常深入基层院检查指导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加快推进“一院一品”工作,通过多次召开“一院一品”工作座谈会、现场督导推进会,努力发展有自身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工作品牌。市院率先,每个基层院检察长随后分别做客景德镇市电视台《昌南对话》栏目,以访谈的形式介绍“一院一品”特色检察工作情况,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肯定。

科技强检,检务保障能力日益提升。两级院均完成了二级专线网和三级专线网建设,检察专线网络应用进一步加强。市(县、区)院全部建立了内、外网,现代信息技术在办公办案中应用日益广泛,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启动了职务犯罪信息平台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全市两级院经费保障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以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为根本,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

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依法制约,真正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市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主动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见》,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务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两级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或座谈11次,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贯彻落实。7月份,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到市、县两级检察院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到监狱、看守所现场参观,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检察机关的工作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肯定和表扬。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办事项和转办案件38件,已全部办结回复。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特约检察员制度,通过邀请参与执法检查、评议案件质量、观摩庭审等形式,进一步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网上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布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律师法,完善和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注意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重点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少数干警的一些不规范执法行为抓早抓严。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市院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两级院检察人员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情况进行了7次集中监督检查。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党委的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总结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情况,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途径方式有待拓展创新,二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把全市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实现“xx”规划良好开局,推动瓷都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结合执法办案,定期对社会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排查,及时发现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抓好检调对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力求实现和解结案,促进社会和谐。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完善和落实检察长接访、信访督查专员等制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息诉罢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罪犯的安置、帮教和管理工作,做好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

第三、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坚决打击严重侵害群众权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法律监督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做好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群众满意度测评、案件当事人回访等工作,紧紧依靠群众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群众服务的过程。

第四、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等案件。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和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破解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更加注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第五、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刑事和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规范和改进立案监督,强化侦查监督措施,完善审判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有限监督、事后监督等原则;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同步监督机制,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处司法人员违法犯罪力度,切实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

第六、更加注重强基固本,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以“推优秀、扬品牌、促发展”为主题,继续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一院一品”活动,带动和促进基层检察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探索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形式和措施,切实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作用。

第七、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工作,并根据省检察院的要求,开展首次人民监督员的选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顺利实施“xx”规划,实现瓷都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

民办非企年检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工作回顾。

20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积极适应反贪转隶、检察职能调整,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使转隶成为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转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56616人,提起公诉1692846人,同比分别下降2.3%和0.8%;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监督447940件次,同比上升22.4%;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3160件。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服务、促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实。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司法解释,细化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定罪标准。新疆反恐维稳任务繁重,我们跨省抽调检察官赴疆支持严格依法办案。持续严惩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59717人,同比下降5.9%。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61478人,同比下降6.9%。坚决惩治“套路贷”“校园贷”所涉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起诉2973人。依法维护网络秩序,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3929人,同比上升29.3%,会同公安部加强境外执法司法合作,郭世闵、席欢等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起诉利用网络赌博、传播淫秽物品、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15003人,同比上升41.3%。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驾车撞人、砍杀无辜等重大恶性案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批捕起诉。针对近年来多有发生的严重妨害公交车辆安全驾驶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指导意见,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惩处,法治社会谁都不能任性。

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通告,制定指导意见,明确11类打击重点,对69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11183人,已起诉10361人;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62202人,已起诉50827人。洛宁“十八兄弟会”、闻喜“侯氏兄弟”、白城史淼等为非作歹、残害百姓的涉黑团伙受到严惩。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不认定9154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依法认定2117件。推广浙江、江西、河南等地做法,省级检察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起诉350人。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与银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和生态环境部会商,研究制定“8条意见”。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司法解释,严惩非法集资和涉地下钱庄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6974人,同比上升10.9%,同时力促追赃挽损。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挂牌督办32起重大典型案件,起诉侵犯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犯罪8325人,同比上升16.3%。严惩扶贫领域腐败,起诉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1160人。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制定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推广山东、广西、四川、甘肃等地做法,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214户4905万元。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规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42195人,同比上升21%。会同水利部组织黄河流域9省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建立长江沿线11省市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出台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0项举措”,指导安徽、湖北等地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跨省倾倒固体废物、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案件,共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司法办案中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落实好“平等”二字,确保各类企业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保护一视同仁。会同全国工商联调研座谈,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从已发3个司法文件中归纳出11项具体检察政策,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等界限,强调审慎采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办案强制措施。将4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参照。对张文中案依法提出改判无罪的意见。直接督办涉产权刑事申诉68件。坚持实事求是,全案错了全案纠正,部分错了部分纠正,既不遮丑护短,也不“一风吹”。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年来,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原则有效落实。会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证据收集审查等规范。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6092人,已起诉9802人,不起诉250人,退回补充调查1869人次,不起诉率、退查率同比分别下降9.5和37个百分点。依法对__、王三运等32名原省部级以上人员提起公诉。积极参与许超凡、蒋雷等“百名红通人员”追逃,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公告,敦促外逃人员投案自首。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对17件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涉案赃款必须追回。

依法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2360人,同比上升5.5%。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吉林检察机关依法批捕18人。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点办理影响中小学、农贸市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的公益诉讼。北京、内蒙古、四川、云南等地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监管,5万余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得到整改,让群众点外卖更放心。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5205人、不起诉8332人、附条件不起诉6959人,同比分别上升6.9%、13.8%和16%;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批捕29350人、起诉39760人,同比分别上升4.4%、下降8.8%;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会同相关部门约束教育、严加矫治。近年来,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多发,去年起诉50705人,同比上升6.8%。齐某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拒不认罪,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期徒刑。就此案发现的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号检察建议,并请省级检察院同步落实。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性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将一起抗诉改判案作为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与接触儿童身体猥亵行为同罪追诉原则。针对校园暴力发布案例,明确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劝阻无效,可以对正在施暴者进行正当防卫,不应视而不见、路过不管。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带头,四级检察院1796位检察长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级检察院专设未成年人检察机构,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高度重视。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不能止于程序结案。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审查后不支持申诉的58181起信访案件,耐心释疑解惑,使当事人信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以案释法,改版并发布指导性案例4批13件。媒体披露“昆山反杀案”后,指导江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见,支持公安机关撤案,并作为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指导福州市检察机关认定赵宇见义勇为致不法侵害人重伤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二、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11645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02572人,同比分别上升4.5%和25.5%。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检察机关建议适用该程序审理的占98.3%,量刑建议采纳率96%。坚持不懈纠防冤错案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68458人、不起诉34398人,同比分别上升15.9%和14.1%。对发现的冤错案件及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错的同时深刻总结教训。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李锦莲故意杀人案”“邹俊敏贩卖毒品案”均得到改判。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2215件、撤案18385件,同比分别上升19.5%和32%;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8744件次,同比上升22.8%。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504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5244件,同比分别上升7.2%和8.4%。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9287人次,同比上升38.9%;对审前、审中可不继续羁押的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办案单位采纳64106人,同比上升26.8%;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3031人,同比上升7.2%;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1464件,同比上升33%,促进执行28052件,执结金额5.5亿元;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脱管漏管减少,去年纠正4439人,同比下降36.8%。针对凌源第三监狱罪犯脱逃暴露出派驻监督敏感性不强等问题,总结12省份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经验,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立了“派驻+巡回”检察方式。

重视民事诉讼监督。民事抗诉力求精准。聚焦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通过抗诉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对确有错误的其他个案,以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纠正。共提出民事抗诉3933件,同比上升25.1%,法院已审结1982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149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087件,同比上升32.1%,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2132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33件典型案件提出抗诉,同比上升6.5%。就监督案件反映出的民事公告送达不尽规范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回应。严惩虚假诉讼。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监督纠正1484件“假官司”,同比上升48.4%;对涉嫌犯罪的起诉500人,同比上升55.3%。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选择性执行、超范围查封扣押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3814件,同比上升12.7%;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批捕2376人,同比上升36.9%。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17件,同比下降15.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0件,同比上升50%。重点监督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案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监督法院依法审查办理,提出检察建议6528件,已采纳5117件。

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去年10月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侦查权,这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设计。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指导意见,促进规范履职,已有20个省区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71人。

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核查,监督有关执法司法机关纠正1011件,同比上升37.8%。全面推行电子卷宗,推广网上异地阅卷和会见,接受律师网上预约申请10.9万人次,尽可能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邀请14184名律师轮流驻点检察机关,参与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共同维护好信访群众合法权益。

三、依法开拓公益诉讼,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

我们牢记党和人民嘱托,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探索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开局效果良好。全年共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393件、行政公益诉讼108767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59312件、食品药品安全41118件、国有财产保护10025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648件、英烈权益保护57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211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万吨;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40万千克,假药和走私药品9606千克;督促追收国有财产257亿元;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0亿元,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行政公益诉讼涉及政府履职,本质是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得到各方面有力支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就检察公益诉讼专门作出决定,该省检察机关专项调查387家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问题,发现违法违规和犯罪问题线索132件;对公益受损案件,以检察建议督促主管机关履职,取得良好成效。针对公益诉讼案件确定管辖难、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难等问题,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与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会签协作意见;河北、上海、广西、陕西等地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全国县级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已做到全覆盖。

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检察机关诉前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促使有关主体提起诉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不仅能够及时保护公益,而且能够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02975件。其中,公告督促有关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72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1254件,97.2%得到采纳,更多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长沙市柏家洲地处湘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污水直排。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全力落实,迅即搬迁岛民、拆除违建、清理餐饮船舶,携手打了一场“碧水保卫战”。

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诉前检察建议不能有效落实,就以诉讼、庭审接力推动问题解决,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共提起公益诉讼3228件,法院已判决1526件,支持起诉意见1525件。重庆市荣昌区濑溪河沿岸禁养区内286家养殖户违规经营,直排畜禽粪便污水。检察机关向16个镇街发出检察建议,对其中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古昌镇政府提起公益诉讼,获得庭审支持,促进了禁养区内河流污染的全面治理。

用法律捍卫英烈尊严。认真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对21起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通过发出公告或当面征询意见,促请英烈近亲属起诉,对未能提起诉讼的,江苏、山东等地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6件,均获采纳,维护了英烈尊严,让英灵得以安宁。

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改革创新,让以人民为中心成为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行动指南。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员轮训和专题网络培训,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宪法,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职责,捍卫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大力弘扬“改革先锋”张飚、“全国模范检察官”周会明等英模精神,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新时代检察人。

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首先解决检察机关自身跟不上的问题。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先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改起。针对批捕、起诉职能关联性强,分别行使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改为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持续上升,监督案件大量积压,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着力解决“重刑轻民”问题,分别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忠实于公共利益代表的嘱托和法律赋权,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去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落地,地方检察机关同步部署。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有力推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逐步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基本落实。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将一起涉及苏豫皖三省水域污染案指定相关检察院异地办理;支持上海牵头探索长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检察协作机制。制定-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46项重要改革举措深受关注和期待。

创新推进业务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大规模正规化教育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1.7万人次,同比上升7.9%。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规范办案上作表率。最高人民检察院带头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各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8713人次,省级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全部列席。建设基层检察院直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业平台“检答网”,解答各类问题1.1万个。重视“智慧借助”,最高人民检察院聘请103名专家学者、法律界代表委员、律师等,组建办案咨询委员会;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协作,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扎实提升办案专业水平。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坚持刀刃向内,分两轮对9个省级检察院党组、机关4个厅级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视,在全国检察长会上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真红脸、真出汗。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监督,774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同比上升44.4%。通报49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

五、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人民检察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召开四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首次接受专题询问。主动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沟通,认真负责提出立法建议。精心办理124件代表建议,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转交的群众信访事项,用心办理好、反馈好。全面梳理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3293条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聘请98名全国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邀请365名代表视察、参与案件公开审查,零距离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全国政协通报工作。邀请全国政协委员视察调研。47件政协提案都认真办结并答复。逐一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充分沟通交流,诚恳听取监督意见。与全国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调卷审查,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审查起诉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改变原决定773人,同比上升15.9%。重视司法行政机关意见,创新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获得支持。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四级检察院同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运用多媒体发布办案信息226万条、法律文书111万份,公正与否,百姓评价。“检察开放日”常态化,13.5万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大检察官说”“守护明天”等亮相中央媒体,检察故事借助全媒体“飞入寻常百姓家”。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主动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在新疆召开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发展推进会,制定检察对口援助“30条意见”,落实检察援藏援疆援青和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安排。主动融入东北全面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及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提供有效法治服务。

我们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与各级妇联协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犯罪21949人,同比上升6.4%。保障农民工依法取酬,起诉恶意欠薪犯罪2361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1054件,同比分别上升1.4%和105.2%。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41478人,同比下降6.1%,突出惩治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名的欺老骗老犯罪。坚决惩治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起诉5439人,与前年持平。助推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持续严惩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犯罪,起诉3202人,同比下降29%。

我们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人大代表联系,完善军地检察协作机制,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着力服务军民融合发展。起诉涉军犯罪407人,同比上升20.4%。对122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建起工作机制,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我们牢记同胞亲情,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起诉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10115人,同比下降25.9%。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开展信息化建设合作。指导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

我们积极融入全方位外交布局,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承办世界互联网大会分论坛,加强与东盟成员国、上合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和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务实合作,深化中越、中哈、中尼等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合作,努力为全球治理作出中国贡献,使中国法治智慧、中国检察声音传播更远。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同样,离不开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在基层尤为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抗诉、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不少监督意见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民商事和金融、网络、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尚待改进;不少市、县级检察院人才进不来、留不住。五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需要高度重视。六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有的改革举措没有落地,有的在执行中走样;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最关键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最要紧的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精神,以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的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第一,把握“稳进”这个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精准服务。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涉枪涉爆、黄赌毒和传销等犯罪。更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风险防范、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非法集资、虚开发票骗税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依法平等保护,健全源头预防涉企错案机制,让企业家有持久的安全、可靠的预期,放手经营发展。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系统做好司法办案、权益维护、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配合做好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下篇文章。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促进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坚定法治信仰。

第二,把握“落实”这个重心,推进重大部署落地生根。凡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都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决贯彻,一丝不苟、一抓到底。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规范行使职权,着力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细化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抓实检察改革五年规划,推动改革在更高起点取得新突破,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促进地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落地,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把“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不符合条件的退出,符合条件的补进。严格规范司法改革,重要检察改革举措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统筹研发智能辅助办案和管理系统,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助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第三,把握“提升”这个目标,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融入日常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得更实。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方面的优势,健全司法办案、工作指导、监督制约等配套机制。加大对民事诉讼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力度,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办出具有示范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增强民事检察工作实效。下大气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注重督导规范,探索拓展办案范围,更加注重质量效果。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严字当头,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系统内巡视巡察,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强化上级检察院领导、指导责任,深化基层检察院政治和业务建设,人财物保障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夯实检察为民根基。

各位代表,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40年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彰显。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要求,坚定信心,忠诚履职,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下面是整理的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

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2019年,公司工会在集团工会和总公司工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以努力完成公司生产经营任务为目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和引导职工支持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客运总公司和豫安公司三级职代会会议精神,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动员和组织广大员工解放思想、努力拼搏、扎实工作、锐意创新,为公司全面完成全年生产经营任务做出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法律及公司经营方针,立足实际,以抓指标进步、破发展难题为中心,围绕企业生产抓活动,推进企业民主管理,突出维护员工权益,深化职工精神文化建设,增强活动动力,团结凝聚员工,努力促进公司全面完成生产任务。集团和总公司两级职代会后,按照上级指示,我公司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利用传阅文件,板报、条幅等形式,大力职代会会议精神,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其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了解公司年工作的着力点,明确年工会工作要点,认识到工会工作在公司稳定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六项原则和五项工作任务细化和具体化到日常生产和管理工作中去,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内外部发展环境。

年3月25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如期召开。会前,我们积极进行会议的筹备工作,认真准备会议材料,提前进行职代会召开前的宣传工作,广泛了解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多渠道收集职工提案并进行汇总,认真细致地解答地职工提出各种问题,与广大职工形成共识,保证了职代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本年度职代会全面贯彻集团和客运公司两级职代会精神,主题鲜明,密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全面总结了公司年度各项工作,提出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与会代表圆满完成了会议议程,并把职代会精神向全体职工进行传达,进一步增强了全体职工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我们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大胆改革,奋发有为,努力完成年度各项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工会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提出的“和谐客运”的目标,把关心职工的生活,把认真解决职工关心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公司支持下,工会具体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夏送清凉、冬送温暖”工作。暑期是公司生产工作较为繁忙的季节,公司准备好绿豆、白糖、西瓜等降暑用品,送到一线职工手工,寒冬来临前,公司购买棉衣、棉被等保暖御寒物品,保障了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二是为职工购买了意外伤害险,最大程度地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三是春节、端午节及中秋节等传统节日里,慰问困难职工及离退体职工,认真做好节日里慰问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四是积极做好“金秋助学”和对特困职工的捐助工作,将公司大家庭的温暖送给每一位职工手中。五是在总公司的支持下,认真组织好职工尧山旅游和体检工作,保障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继续做好职工食堂,为职工提供舒适的就餐环境。六是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为职工建造蓝球场,成立蓝球队,配备了羽毛球、跳绳等文娱活动器材,为职工的身体健康提供加油站。七是组织好职工参加总公司召开的春季运动会,职工参与热情高涨,参加人数超过预定名额,愉悦了职工的身心,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

为了保护职工劳动权益,充分体现工会的维权职能,公司指派专人定期对办公场地、停车场、德亿汽车站等地进行消防等方面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在夏季和冬季火情高发期,公司及时提醒并教育广大职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驾驶员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和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板报、条幅等宣传形式,使广大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劳动保险的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督公休假制度的落实,从根本上维护职工的利益。

公司坚持厂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安排让职工代表,坚持民主管理,集体研究解决。公司设立意见箱,畅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改进工作。继续为女职工办理安康互助保险,组织并做好已婚女职工的孕检和健康检查工作,“三八”节为女职工举行专题运动会,尽最大努力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回顾年的工作,我们在上级工会和公司党总支的领导下,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工作尚不够扎实,创新工作有待提高,我们一定要努力改进。年,我们将遵照集团工会和总公司工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公司的经营战略方针,履行好工会各种职能,保护、调动和发挥职工的工作积极和创造性,为公司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内容摘要:20xx年度,我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重庆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登记机关职能作用,严按程序办理登记、变更等手续,按规定开展年检及联合检查工作,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

20xx年度,我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重庆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登记机关职能作用,严按程序办理登记、变更等手续,按规定开展年检及联合检查工作,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诚信、自我约束,规范、健康发展,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在秀xx教委的领导下开展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定期举行理事会会议,年初制订。

工作计划。

对20xx年的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长效的发展机制。年终开展。

工作总结。

就我园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评定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我园以后的发展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二、不断的完善自身条件,通过各方面来提高幼儿学生的满意度。随着我园的发展,幼儿学生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如何满足幼儿学生的需求已经是我园发展的重点,而这重点当中,服务质量、校园环境、硬件软件设施是重中之重。为了朝这个方向努力,我园开展了教职员工的礼仪培训,从幼儿学生来园时的第一时间开始,到幼儿学生离园,让他们能在舒适的服务环境中学习、成长。

三、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服务于百姓。在去年总结的基础之上,我园进一步拓展了服务方式和范围,充分利用我园教职工这个很好的载体,给幼儿学生及其家长送去爱心,从而使家长朋友和幼儿学生得到了温暧。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让家长朋友们、幼儿学生们更加的满意,也让幼儿学生学到了许多新知识。

四、财务状况:

1、收入:全年完成收入x万元,其中提供服务收入x万元,比上年增长x%;其它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x万元,比上年增加x%。

2、支出:全年费用支出合计x万元,其中支付员工工资x万元,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现金x万元,比上年增加x%。

3、资产:总资x万元,比上年增加了x%,流动资产x万元比上年增加x%。固定资产x万元,比上年增加x%.资产负债率上升x%。

4、资金来源及使用方面:因为我园是属于民办的,又是非营利性的,自收自支,并根据我园的收入,合理、有计划的安排费用开支。把结余的资金用来添置设备和改善学校校园环境,以及其规模。

20xx年,我们是进步的一年,是收获的一年,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获得了更好的口碑,吸引了更多的幼儿学生。我园的全体教职员工将继续努力,坚持以幼儿教育为中心,更好地为幼儿教育服务,努力创新,为广大幼儿园儿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光辉而又伟大的幼儿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办非企年检工作报告

为了促进幼儿园更好地发展,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幼儿园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国家政策办园,严格履行所有证件的登记手续,已取得登封市教育局核发河南省学前教育办园许可证。幼儿园现有三个教学班,招收3—6岁幼儿,教职员工共8人,全体员工严格按照章程开展一切活动,遵循幼儿发展规律,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一、针对20xx学年3月份教育局年审中对于我园出现的若干项严重问题,我园在去年已经做了整改:

1、针对食堂和教室不在同一个园内的问题,我们和村委积极协商,把园内闲置的杂物间腾出来,重新粉刷贴瓷片,贴地板砖,购置相关设施设备,把伙房从家中搬到了学校。

2、针对学生厕所不是水冲式卫生厕所问题,我园对厕所进行了改建,四壁贴上了卫生瓷,地面铺上了防滑小地板,并把原来的旱槽砸掉,改成了水冲式卫生厕所。

3、针对各走廊前面的台阶比较多,幼儿玩耍不安全的`问题,我园又对园内地面进行了抬升铺建,只留下了一个台阶。

4、针对保育员的培训问题,我园在20xx年4月派出三个人参加了在郑州幼儿师范学校进行的专业培训,保证保育员持证上岗。

二、设施配备。

幼儿园中的每个教室玩具充足、采光优良,配有彩电、evd、空调、饮水机,幼儿专用午休床;伙房配有冰柜、消毒柜等设备;园内新进行了外墙美化,并装有灭火器、监控等设施;园内配有红外线额温计等必要的消杀药品;为适应现代化教学的需要,幼儿园还配有打印机、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现在幼儿园的每位教师都能通过网络获取信息、进行对外交流和组织教育活动。幼儿园领导能运用网络进行制度管理、人事管理、教学管理及幼儿管理等。

三、行政管理。

自建园以来,幼儿园始终坚持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了依法办园。幼儿园建立了相应的管理网络,制定了科学的长期、中期和短期发展规划,各项规划有时间、有内容、有措施。为促进教职工的专业成长,幼儿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培养培训计划,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策略,努力使教师获得前沿教学理念和实践经验。幼儿园中的各个工作人员也接受了相应的培训,并获得了相应的证书。为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尊重家长的基本权利,及时召开会议并采纳教职工和家长的合理建议,园内关系和谐融洽。

四、安全卫生。

幼儿园始终高度重视安全卫生工作,并把安全卫生工作看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针对这项工作,幼儿园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完善了安全卫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与家长、职工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为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全园教职员工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幼儿园还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要求班级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活动,聘请家长担任安全监督员,对幼儿园实施安全监督。并利用vcd光盘、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安全工作。

为进一步确保幼儿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幼儿园还积极做好疾病预防与膳食营养工作。首先,建立了科学可行的卫生常规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清洁,各类物品能按要求及时消毒,对幼儿坚持每日晨检和午检,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定期组织幼儿及教师进行健康查体,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做到幼儿食品采购票证制度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科学规范。食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带量食谱,按人按量配餐,幼儿膳食科学、合理,荤素搭配,每天更换。

五、教育教学。

幼儿园组织学习了学习了科学保教防止“小学化”倾向指导性文件,学习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以新《纲要》的教育理念与精神的贯彻实施保教工作。

1、创设和谐环境,促进师幼共同发展。

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幼儿园充分发挥环境的教育功能,以“融入自然、科学探索、和谐发展”为办园特色,为孩子们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幼儿园本着“时时是育人之时,处处是育人之地”的原则建设文化环境在环境创设中,幼儿园根据主题教育的需要,统筹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废旧物品设立幼儿操作材料资源库。在这样的环境里,每一位老师都是十足的创造家。教学中,我们要求每一位教职工把自己融入环境中,积极创设宽松、和谐、宽容、信任的人际关系,努力优化师幼关系、保教人员关系、教师与家长关系等。教师切实做到了态度和蔼可亲,理解、尊重幼儿,使幼儿始终处于一种被尊重、被关爱、受鼓励的环境中,逐步形成活泼开朗的良好性格,迈开健全人格的第一步。

2、加大教科研力度,提高教学质量。

幼儿园历来重视教育科研工作,并把“以教研促科研,以科研促发展”作为兴园之路。

幼儿园立足于“常规教研+特色教研”的思路,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及身心发展规律,创造性地组织教育活动,在培养幼儿知识技能的同时也关注他们在活动过程中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体验,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

在常规教研方面,幼儿园严把备课、上课、业务学习的关口,组织教师进行集体备课,潜心研究教材,活用教材,积极组织“说课、听课、评课”三位一体的活动,努力做到“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同时,幼儿园也把幼儿在园的一日活动纳入常规教研,在幼儿入园、活动、游戏、进餐、休息及离园方面都制定了严格的要求,从而保障了孩子们活动的有序开展和在园安全。

在园本教研方面,幼儿园让幼儿在户外区域活动中参与角色游戏、操作游戏、运动游戏等,并在游戏中接近自然、融入自然、培养情操、提升素质。各种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广大家长的认可,赢得了社会的一致赞誉。

3、密切家园联系,发挥辐射作用。

家园联系、家园共育是幼教工作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几年来,幼儿园坚持定期召开家长会,并通过家长会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教学工作情况、班级具体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知道如何配合老师实施教育等问题。幼儿园积极开发和挖掘各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家长助教等多种形式,让家长广泛深入地参与到教育过程中,为家庭提供优质的教育和服务,逐步实现家、园、社区三维互动,形成家、园、社区教育的一体化,有效地促进了幼儿的健康发展。

4、注重多元评价,完善管理体系。

幼儿园教育评价是对幼儿园教育有关的各方面进行科学价值判断的过程。它既是幼儿园全面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幼儿园在教育评价方面本着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法多元化、评价内容标准多元化、评价功能多元化的原则对幼儿和教师进行多元化评价。从管理人员、教师到幼儿、家长,均是幼儿园评价工作的参与者,评价过程是各方共同参与、互相支持与合作的过程。如对幼儿的评价我们常采用日常观察、谈话、测试等形式,评价指标涵盖幼儿身体、认知、语言、情感、社会等发展的主要方面,评价过程中不只是检查幼儿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情况,更为关注幼儿参与学习的过程与方法,关注幼儿的情感、兴趣、爱好、意志、学习态度等方面。

六、上级部门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情况。

1.抓师德教育,培养师德高尚的教育队伍。多年来,上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我园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了我园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宣传和弘扬先进模范的事迹,激励我园教师崇教厚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2.抓能力提升,关注园长教师的成长。教师是现代教育中最活跃的因素,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保教队伍是幼儿园开展工作的核心。为此,县教育局十分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我园园长、教师参加了各类培训,如幼教专业培训、上岗培训、提高培训、专题培训、学历提高培训等。

3.健全运行机制,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一直都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我园始终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措施再强化,责任再落实。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我们做到了:

(一)抓好幼儿安全教育环节,增强幼儿自救自护的主体意识。利用宣传栏、各种会议及时、认真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师幼的安全知识教育、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二)抓好幼儿园安全管理环节,增强安全工作的防范意识。建立健全了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抓好了与家长的联系环节,实行接送卡制度,并与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动员家长主动配合幼儿园共同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

4.全面贯彻《规程》精神,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幼儿时期生长发育旺盛,抵抗力弱,为了保证幼儿正常的生长发育,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卫生部门要求我园严格按照《规程》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首先,认真做好了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严格把好新生入园关和教职工每年一次的体检关。其次,把好晨检、午检及晚检三大关。再次,制订了合理的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科学安排幼儿膳食。最后,严格按消毒常规做好消毒工作。

同时,我园还不断加大投入,积极改善办园条件,监控设备、音响等现代教育设施,各班均配齐了空调、电视机、录音机、幼儿饮水设施,添置了桌面玩具、玩具橱柜、消毒柜、紫外线灯、磁性黑板等,还配备了图书柜和进行教育活动必需的教具和挂图等。幼儿园保健室配备了保健橱、保健箱,并购买了常见病和外伤用药品。图书角配备了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教研室配备了教师使用的教研资料、幼教刊物和图书,拓宽了教师和幼儿的视野,为教学活动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制作了大型喷绘等,大力改善了幼儿园的园貌。同时,我园还积极营造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真正实现了“让墙壁说话,让幼儿进园受感染,抬头受教育,低头受启发”的要求,引领着幼儿健康成长。

七、幼儿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

近年来,我园在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教育需求来看,还有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

1、幼儿园布局还不太合理,办园规模太小,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要,不能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建议加大投资力度,合理布局,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

2、有些幼儿卫生习惯不是很好,有待改正.

3、基础设施进行扩建纳入规划,建一所高标准的幼儿园。

4、财务管理还要进一步规范。

5、加强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水平。

6、因业务水平和自身能力有限,在幼儿园有关档案建立和归类整理工作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和不足,有待上级部门的相关能力技术指导培训和自身经验学习。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

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民发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

_________。(其中必须载明:全体合伙人自愿出资举办、从事的行(事)或业务领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

_________。(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____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__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街_________巷_________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_________。(必须具体明确,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中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并领取执业许可证的,则必须载明:本单位已经_________(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并领取了_________许可证,业务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事务执行。

第七条各合伙人对执行本单位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本单位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置本单位的财产;。

(二)制订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三)改变本单位的名称;。

(四)入伙和退伙;。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担任本单位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

(七)_________。(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八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作为合伙负责人执行本单位事务,对外代表本单位。

合伙负责人违反章程规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本单位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全体合伙人会议;。

(二)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三)开展本单位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四)决定本单位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五)_________。

第十条本单位事务由合伙负责人执行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但有监督合伙负责人,检查其执行事务的情况。

第十一条合伙负责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本单位事务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二条合伙人为了解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有权向合伙负责人要求查阅相关材料。全体合伙人就本单位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第四章入伙、退伙。

第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署同意本单位章程的意见。

第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第十五条合伙人在不给本单位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末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本单位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本单位债务,与其他合伙入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合伙人的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对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完成宗旨任务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审查同意。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二)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三)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合伙人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全体合伙人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民办非企年检工作报告

从2017年以来,**市**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敬老院的建设工作,把农村五保人员的集中供养和敬老院的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来抓,按照省一级敬老院的条件,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经过近两年的不懈努力,已基本达到省一级敬老院的各项标准。现就弥陀镇在创建省一级敬老院方面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市**区东端,镇内泸合公路贯穿,幅员面积44平方公里,辖16个农业行政村和1个社区,184个农业合作小组和19个居民小组,总人口32612人,有耕地面积2.2万亩,是**区的远郊乡镇,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收入比较困难,是一个典型的农业镇。

全镇共有农村五保人员122人,其中集中供养72人,分散供养50人,五保集中供养率为59%,新建敬老院一所,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总投资140万元,能入住人员72人。

二、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党委政府工作议事日程。

为了提高五保人员的生活质量,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分享改革开展放的成果,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为五保人员创建一个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生活舒适的家园,2017年,镇党委、政府就下决心改建1958年修建的敬老院。在设计前,镇长付海兵带领设计人员和社会事务办人员参观了我市的奇丰镇、云龙镇、分水岭乡等乡镇的敬老院,吸取这些乡镇敬老院的建设经验,设计建成了现在的家庭式敬老院,让五保人员入院就有到家的感觉,使社会的弱势群体--五保人员享受到舒适、温馨的照顾,幸福地安度晚年。

(二)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本镇敬老院始建于1958年,于2017年在原址来龙山村2社新建砖混结构敬老院504平方米,只能入住21人,仍不能满足我镇农村五保人员的入住,为此,镇党委政府在我镇金锋村7社择址新建敬老院。从2017年9月开始动工新建,今年4月15日竣工验收,新建敬老院共有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占地面积为2667.5平方米,总投资140万元。

2、敬老院做到了六通,即通电、通水、通沼气(新建沼池两个)、通电话、通光纤和通车,绿化面积达到32%以上。

3、五保对象的住房属家庭式,每套为四室一厅一厕,住房宽敞明亮,整洁卫生,全院有36间住宿房,每室居住2人,每人居住面积达13平方米。

4、敬老院的房屋为砖混结构,质量安全坚固,室内外统一钢化涂料,布局合理,美观舒适。

5、院内配套设施齐全,配有会议室兼多功能活动室1间,院务办公室1间,储藏室1间(兼卫生室)、洗脸室9间,厕所10间,浴室9间,场外活动场地200平方米,有土地10亩。

(三)生活配套设施齐全。

1、为确保五保人员的文化生活,全院新购置25寸彩色电视机10台,一台dvd影碟机和功放机、音相等,有娱乐棋牌10副,订有适合老人阅读的《晚报》、《泸州日报》等刊物。

2、五保对象住房内统一新购置了床、被褥、床单、棕床垫(夏天凉席或麻将席)、衣柜、电扇、椅子、暖水瓶、脸盆、提桶、痰盂等设施设备。生活条件优越,院内设有花坛,栽有花草、果树等绿化植物,春秋季节院内鸟语花香。

3、医务室配备有兼职医务人员2人,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

4、食堂配有冰箱、冰柜、橱柜、消毒柜、电风扇等设备,有统一美观的桌椅,单独格式碗柜,保证每个院民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碗柜。

5、每个公共厕所配有一个坐便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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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学校年度工作报告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逐步完善教学、训练、竞赛体系,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鼓励特色发展。努力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实施“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体育教学改革,即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的基础上,每个学校至少要发展一项特色体育运动项目。如:足球、篮球、排球、冰雪运动项目等。目前已有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3所、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幼儿园3所、国家级校园篮球特色学校1所、国家级校园排球特色学校3所、省级冰雪项目特色学校4所。

继续加大人才引进、招聘、培养力度,利用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补齐体育教师缺口。目前全县已有体育教师130名,基本满足学校体育教学需要。深化体育教师队伍改革,20xx事业单位招聘,增设了田径、篮球、足球教练员岗位。强化培训,大力提升师资队伍专业素养。教育局把学校体育教育师资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校本培训、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大力开展了体育教师专业培训。20xx年选派13名教师参加国家级校园篮球骨干教师培训。进修学校组织开展体育课教学大赛,促进体育教师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用于体育训练和参赛的经费投入逐年提高。每年组织开展足球、冰雪项目训练营活动。县教育局积极争取建设资金,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相关学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不断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目前,学校体育场地达标率达100%,器材配备达标率达100%。十三五期间为大兴沟小学、罗子沟小学、一中等13所学校修建绿色运动场;为复兴中小学、罗子沟中学、新兴学校等16所乡镇学校修建了风雨操场。为各学校顺利开展体育教学训练提供了有力保障。

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在广泛开展各类体育项目校内竞赛的基础上,健全以学校组队参加的县域内联赛和选拔赛。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学校和学生主体、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的训练竞赛体系。各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体育运动大会和球类项目联赛。每年举办全县中小学生体育运动大会、全县中小学生“县长杯”校园足球比赛。20xx年10月,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生体育运动大会,设置了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等9个竞赛项目,34所学校代表队1047名运动员参加比赛。选派代表队参加了全州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比赛。一小篮球代表队晋级省级篮球比赛。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学校按照课程标准开齐体育和健康教育课,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校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加强学生体育训练。努力提高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制定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明确监测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认真对学生开展体质健康测试,按照要求11月20日前,在国家体质健康网完成相关数据的上报工作,确保全县学校上报率达100%。

一年来,学校体育教育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全县体育教师精诚团结、锐意进取,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全县学生营造了和谐阳光、积极健康的运动和锻炼氛围,让全县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发展,为推进素质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民办非企业幼儿园年度工作报告

2017年9月8日至14日是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充分发挥幼儿园在普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中的基础作用,将开展推普周活动与创建人人都讲普通话,人人都写规范字的文明和谐校园的活动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为目标,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积极引导师幼树立科学的语言观。促进推广普通话在全园的推广普及进程,为构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为此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活动的.主题——说好普通话,争当文明人。

二、活动时间:

2017年9月8日——9月14日。

三、人员安排: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柯丽容。

副组长:张小兰、林婷婷。

组员:吴美艺、柯雪瑜、蔡珊珊。

(二)参与人员:全体师生、家长。

四、活动目的:

1.利用丰富多采的推普活动,使教职工和幼儿、家长认识到推广和普及普通话工作的重要性。

2.培养教师、幼儿、家长沟通交流时使用普通话的习惯,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

3.通过开展活动,使广大师生充分感受祖国的语言美,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让生活更精彩,让社会更温馨。

五、推普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利用周例会时间,加强舆论宣传,扩大影响,使全体老师明确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提高自身及幼儿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进而营造推普活动的浓烈氛围,使普通话由教学语言转变为校园语言,形成在校园公共交际中规范使用普通话和汉字的习惯,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

(二)布置校园环境,营造宣传氛围强化环境建设。

(1)利用学园led屏幕滚动宣传标语“说好普通话,争当文明人”,张贴第十九届全国“推普周”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氛围。

(2)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及时转发学园、各班级针对推普周开展的相关活动,倡导家长加入到活动中来。

(3)各班级在环境中创设“请说普通话”的标志,提醒老师、家长、幼儿沟通时使用普通话。

(三)9月12日(周一)开展有关于推普周的国旗下讲话,正式启动推普宣传周活动,倡议“说普通话,用文明语,做文明人。”

(四)班级积极响应推普号召,开展丰富活动。如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活动、朗诵比赛、新闻播报、故事妈妈爸爸进课堂等。

(五)后勤部门开展“沟通——从普通话开始”保育员进课堂活动,邀请保育员参加到班级的课堂活动,在早谈、餐前、自由活动时使用普通话,与幼儿讲故事、玩游戏等,增进与班级孩子间的沟通,全力推广普通话。

(六)全园范围内开展教师“三笔字”活动,为了提升教师素质,扎实教师的教学基本功督促老师规范用字,发挥老师以身示范的作用。学园定于9月12日中午开展教师“三笔字”活动,将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之中,要求教师授课用普通话、板书用规范字,并引导幼儿在校园中说普通话,用文明语。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

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民发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

_________。(其中必须载明:全体合伙人自愿出资举办、从事的行(事)或业务领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

_________。(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____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__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街_________巷_________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_________。(必须具体明确,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中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并领取执业许可证的,则必须载明:本单位已经_________(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并领取了_________许可证,业务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事务执行。

第七条各合伙人对执行本单位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本单位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置本单位的财产;。

(二)制订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三)改变本单位的名称;。

(四)入伙和退伙;。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担任本单位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

(七)_________。(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八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作为合伙负责人执行本单位事务,对外代表本单位。

合伙负责人违反章程规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本单位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全体合伙人会议;。

(二)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三)开展本单位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四)决定本单位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五)_________。

第十条本单位事务由合伙负责人执行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但有监督合伙负责人,检查其执行事务的情况。

第十一条合伙负责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本单位事务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二条合伙人为了解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有权向合伙负责人要求查阅相关材料。全体合伙人就本单位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第四章入伙、退伙。

第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署同意本单位章程的意见。

第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第十五条合伙人在不给本单位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末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本单位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本单位债务,与其他合伙入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合伙人的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对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完成宗旨任务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审查同意。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二)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三)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合伙人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全体合伙人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体合伙入决议通过。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

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民办(1999)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能够反映该单位的宗旨与业务范围,能够有别于其他的社会组织,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

_________。(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

_________。(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

____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__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巷_________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具体、明确,指明本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

(一)单位的业务范围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的、已经_________批准,并领取了_________许可证。

(二)_________。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本单位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为_________人,董事由出资单位(或个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单位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决定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本单位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本单位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本单位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单位主任(校长、院长),根据主任(校长、院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订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单位章程;。

(十)_________。

第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l-2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十一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四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十五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单位可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单位及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单位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四)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选可以连任。

监事不得兼任单位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单位设主任(校长、院长)。主任(校长、院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二条主任(校长、院长)对董事会负责三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单位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

(七)单位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主任(校长、院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十四条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协助主任(校长、院长)工作,主任(校长、院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主任(校长、院长)指定的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四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对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方量迫使单位无法继续活动;。

(二)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单位宣告破产。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年民办非企业年检工作总结_

20xx年度,我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重庆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登记机关职能作用,严按程序办理登记、变更等手续,按规定开展年检及联合检查工作,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诚信、自我约束,规范、健康发展,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

在秀教委的领导下开展幼儿教育教学活动,定期举行理事会会议,年初制订工作计划,对20xx年的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长效的发展机制。年终开展工作总结,就我园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评定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我园以后的发展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二、不断的完善自身条件,通过各方面来提高幼儿学生的满意度。

随着我园的发展,幼儿学生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如何满足幼儿学生的需求已经是我园发展的重点,而这重点当中,服务质量、校园环境、硬件软件设施是重中之重。为了朝这个方向努力,我园开展了教职员工的礼仪培训,从幼儿学生来园时的第一时间开始,到幼儿学生离园,让他们能在舒适的服务环境中学习、成长。

三、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服务于百姓。

在去年总结的基础之上,我园进一步拓展了服务方式和范围,充分利用我园教职工这个很好的载体,给幼儿学生及其家长送去爱心,从而使家长朋友和幼儿学生得到了温暧。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让家长朋友们、幼儿学生们更加的满意,也让幼儿学生学到了许多新知识。

四、财务状况:

1、收入:全年完成收入x万元,其中提供服务收入x万元,比上年增长x%;其它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x万元,比上年增加x%。

2、支出:全年费用支出合计x万元,其中支付员工工资x万元,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现金x万元,比上年增加x%。

企业年终工作总结企业年终工作总结企业年终工作总结企业年终工作总结。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

_________。(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

_________。(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

_________。(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_________;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_________。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

_________。(如: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单位举办者是_________;开办资金:_________元。(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_________。(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九条本单位的经费来源:

(一)个人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十一条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第十三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修改本章程,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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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

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民办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能够反映该单位的宗旨与业务范围,能够有别于其他的社会组织,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

_________。(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

_________。(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

____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__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巷_________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具体、明确,指明本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

(一)单位的业务范围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的、已经_________批准,并领取了_________许可证。

(二)_________。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本单位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为_________人,董事由出资单位(或个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单位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决定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本单位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本单位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本单位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单位主任(校长、院长),根据主任(校长、院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订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单位章程;。

(十)_________。

第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l-2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十一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四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十五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单位可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单位及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单位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四)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选可以连任。

监事不得兼任单位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单位设主任(校长、院长)。主任(校长、院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二条主任(校长、院长)对董事会负责三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单位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

(七)单位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主任(校长、院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十四条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协助主任(校长、院长)工作,主任(校长、院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主任(校长、院长)指定的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四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对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方量迫使单位无法继续活动;。

(二)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单位宣告破产。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相关阅读。

申请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办理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网上填报通过后,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编号:05,填写修改说明时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

(2)新章程(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办理流程:

(2)预审通过后,由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15日内完成网上填报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未履行规定程序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章程核准。未经核准的章程,不能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活动的依据。

办理地点:

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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