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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作调研报告(实用21篇)

时间:2023-12-23 10:54:03 作者:文锋

调研报告需要陈述问题的背景、目的、调研方法、主要发现和结论等内容,以使读者全面了解调研的过程和结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优秀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帮助到各位读者。

拆迁安置工作的调研报告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加速,而作为前期保障的拆迁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xx年以后,在规划的引导下,我市年均拆迁量都在xx万至xx万平方米之间,其中xx%为上世纪xx至xx年代建造的劣质城乡住宅。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

一是与开发建设相同步。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和各乡镇开发区的拓展,均以拆迁安置工作为基础。

二是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适应。中心城区、新城区的一大批工业企业被“退二进三”,现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这些均与拆迁安置密不可分。

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则,操作比较困难。

乡镇一般采用“预拆迁”方法和农民进行协议拆迁。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农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农民协商不通,形成了星星点点的“钉子户”现象。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处于新老法律的转换时期,随着《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国家将重新出台新的拆迁征收《条例》。拆迁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国家颁布新《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将继续实行20xx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当前拆迁安置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的'成因,笔者认为有下列几个方面:

1、社会舆论的“失之偏颇”。

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确实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庆钉子户”和“广州钉子户”的处理,又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2、相关部门的“害怕心理”。

拆迁安置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项目立项、拆迁许可、补偿安置到公示听证,涉及到10多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拆迁安置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少数政府部门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事件”,怕被“无理纠缠”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迁安置各个环节上的“软作为”,增大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

3、拆迁政策的“政出多门”。

当前拆迁工作基本上由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导,拆迁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补偿安置政策的多样化,“一区多价”、“一路多价”、“一组(村民组)多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政策的不统一,客观上带来了被拆迁户的相互攀比现象,给“协议拆迁”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一些未经批准,由户主擅自变更性质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业主自认为应按数倍于住宅房的商业用房价格进行补偿,其矛盾十分突出。

4、经济补偿的“越拆越高”。

由于近年来房价的不断上升,使拆迁也通过“提高区位价,增加差额补贴,加大奖励力度”等手段提高经济补偿数额,造成“越拆越高”。尽管拆迁人承诺“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同一价格”,但被拆迁人往往认为“先拆吃亏”、“后拆得利”,而期望通过拖后拆迁期限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

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够”。

目前,就拆迁难度而言是市区大于城郊,城郊大于农村。导致这种梯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农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联排别墅安置,被拆迁户由于受“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吸引,拆迁积极性较高。而城市被拆迁户特别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观念问题,撤销村民组建制后安置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违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问题和破窗开店问题等,成为拆迁中的“难中之难”。另外,由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上的“相对滞后”,也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拆迁积极性。

如何破解拆迁安置这个“天下第一”难题,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如下思考和探讨。

1、必须统一思想认识。

拆迁安置,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产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和有力保障。我市目前实施的新一轮城乡改造建设所涉及的拆迁对象,70%以上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设计标准低、建筑质量低,历史保存价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过科学论证和规划,将破旧不堪的老城区改造成现代化新城区,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标,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目前存在的“难、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必须健全工作机制。

要落实责任机制。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拆迁工作人员责任性和积极性。

征地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

1、早拆早受益,晚拆晚受益,不拆不受益。

2、大圆梓征迁不能等,不能拖,不能耗。

3、旧村改造移建新居,政通人和百业俱兴。

4、舍小家,为大家,城市建设靠大家。

5、规划区域内违章建筑坚决拆除。

6、向支持公益项目建设的被征收户致敬!

7、多想拆迁的好处,体谅政府的.难处,改善自己的住处。

8、高高兴兴离旧家,欢欢喜喜住新居。

9、实施旧村改造工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0、依靠群众造福百姓,加快实施城中村改造。

11、阳光腾退,政策不变,一把尺子量到底。

12、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征迁不停。

13、孩子体面不体面,父母拆迁是关键。

14、相信政府相信党,早签约先签房;不强拆不上访,争当良民好荣光。

15、搬迁过渡艰苦一时,乔住新居幸福一生。

16、反对在征迁中无理取闹,漫天要价。

17、不签谢意不交房,祖祖辈辈悔难当。

18、不怕搬迁,不怕挖祖坟,就怕项目落不成。

19、拖延时间害人害己,将来无颜面对邻居。

20、早签协议早选房,政策标准一个样。

21、理解政府,裂解拆迁,共建美好家园。

22、正视历史,面对现实,展望未来。

23、早日签约早得利,观望拖延一场空。

24、实施旧村改造,功在当今,利在后人。

25、实施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

26、破旧不堪今日三马路,流光溢彩明日茶市街。

27、舍小家顾大家支持城市建设,识大体顾大局共创美好家园。

28、为了孩子好好姻缘,父母尽快来拆迁。

29、欢迎拆迁工作组进驻,坚决不做“钉子户”。

30、下定决心,坚定信心,坚决完成大圆梓征迁任务。

31、抓住难得机遇,描绘美好蓝图。

32、维护村民合法利益,保障旧村改造顺利进行。

33、早拆完,早开工,早建设,早回迁。

34、老区人民觉悟高,不该要的不强要。

35、一个声音喊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套政策拆到底。

36、合理要求百分百满足,无理要求没有丝毫希望。

37、拆天拆地拆天地,安民安心安民心。

38、签约动迁早一天,幸福生活早实现。

39、阻扰项目建设,就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40、文明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共建家园。

文档为doc格式。

拆迁安置工作的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xx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xx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xx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xx个,总面积达xx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

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

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

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xx户(其中全过渡xx户,半过渡xx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xx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我区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区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供领导们参考。

一、基本情况。

**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市治西迁、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举全区之力抓城市建设,合万众之心建经济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从2001年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个,共投入资金亿元。全区**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万平方米,拆迁群众**户,其中农民**户**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模式”和“模式”这样的好典型。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一)在我区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

1、拆迁安置工作体制理顺不畅。街道、乡(镇)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不够统一;相当多的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部分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项目前期工作难以落实;部分拆迁单位及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配合,漫天要价,导致有些项目的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2、农民安置工作落实欠佳,超期过渡现象严重。由于近年来大开发、大建设,特别是一些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农民拆迁大多是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情况下开展的,加之部分安置用地、安置资金难以到位,导致大批拆迁农民住户安置难以到位,长期处于过渡状态。目前全区尚有 *户*人在外过渡,占总拆迁人数的*%,且大部分是超期过渡。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 。

2、坚持拆迁调查、安置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3、完善拆迁安置工作中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 。

(一)农业人口数的统计应严守政府通告之日的底线,对前不溯及,对后不顺延。 。

(四)具有拆迁地户口,正在劳改劳教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五)享受五保优待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补偿费由村组代管。 。

(十一)无正当理由迁入的农业人口(含空挂户),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4、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

重点工程建设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到位,涉及到被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问题,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工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就会得到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序推进;反之就会遭到部分拆迁群众的抵触,使重点工程建设受到阻滞。为此我们要牢记五心,转变作风,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即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接待群众咨询要热心;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要公心;善后安置要关心。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公仆,从而树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5、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促进安置小区建设社区化。一是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坚持对所有工程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农民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二是要实行集中留地,统一安置,积极推行“咸嘉模式”的成功经验。即:一是集中统一重建安置。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报建、统一建设、统一质监、 统一物业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安置好农民,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使农民安置小区联体成片功能完善、设施齐备、适宜居住。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充分利用农民生产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开发等方式,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业和商贸业,使农民变股民,从经营中分红获利,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多途径安排农民就业。安排拆迁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积极与征地建设单位协调,在用工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一定的优惠。

6、加强农民安置小区的统一规划,尽快制定好全区农民安置整体规划。一是规划要统一。与市、区总体规划统一协调,农民安置小区建成后直接成为现代化城区的组成部分。二是规划要先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全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强化规划约束力,明确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一律按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三是规划要科学。按照有利于土地综合利用、有利于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科学规划农民安置小区。四是规划要实用。按照农民生产安置一律作二、三产业规划建设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好、预留好生产用地。把规划、预留生产用地与项目开发、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使生产用地成为失地农民获得长久收益的主要来源。

7、创新劳动就业服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市场化。一是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开展基地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制造、建筑等行业和知识的技能培训。二是结合项目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与合作,在建设进从建筑工程中找岗位,建设后中牧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中找岗位。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将失地农民就业与下岗工作再就业统筹考虑,打破城乡“藩篱”,变“变籍门槛”为“素质门槛”。

(三)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失地农民养老社会化。一是实现失地农民身份的转换。在子女就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政策待遇。二是坚持“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人”办法进行,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收入水平确定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降低门槛,因地制宜、秩序渐进。三是采取“个人责任和社会互济相结合”的办法。失地农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坚持以个人和村集体为主,政府支持为辅。考虑有昨于鼓励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和与城镇社保体系相对接。

一是要加快安置小区居委会的建设。对新建成的农民安置小区,要加快建设社区居委会,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日常管理,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二是要加快社区文化建设。失地农民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生活方式中有许多不适宜城市生活习惯。今后,要以城乡文明融合为目标,通过开办夜校、培训班,组织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形式,尽快促进失地农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城市化转变。

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一)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有的想拆一补多,少量补差价,甚至不补差价;有的想通过征收发财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有的不仅要求解决住房安置问题,还要求解决诸如失地、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二)谋利益,违反规划,突击建房。个别村组平房能加盖到四层五层,见地就盖房,致使整个村庄已“无路可走”。暴力抗法现象也是不断发生,甚至有人在较短时间内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人为将一家人分为两户甚至更多户,以获得更多的住房安置,等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使征收工作寸步难行。虽然我办对拆迁房屋进行了摸底录像,但违规建房现象还是屡见不鲜。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是超越红线建设、改变结构和擅自加层已成既定事实,政府如果严格执行规划及建设的有关法律规定,就要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必然引起居民对抗甚至群体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又势必导致跟风,破坏整个城市规划结构,制造安全隐患。

(三)被征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被征地农民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被征收户难以找到工作,短期看,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尚可靠一次性安置费维持生计,实际生活水平不致于明显下降。但长远讲,随着安置费用逐渐用完,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势必凸现,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社会治安状况堪忧,部分失地农民面临返贫的风险与日俱增。

(四)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执行难。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都是为维护房屋征收工作的公正公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执行难度越来越大,执法人员在群体抗拆事件中的权威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仅靠政府的执行人员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繁杂的征地拆迁工作,从而影响征收工作的进度。

(五)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和“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还有一些极少数人为了个人私利,统一口径,明确分工,造谣生事,挑动群众盲目参与。

(六)历史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已经历了多次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多,这些问题牵涉的时间跨度长、范围广、复杂性强、难度大,难以及时处理到位。从而影响了后续拆迁工作,在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拖延、敷衍、推诿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使农民产生不满和对抗情绪,不断重复上访。

(七)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持续放大征地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媒体的过度聚焦和非理性报道,将群众与政府敌对起来,造成和激化了群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作为拆迁工作执行者的政府被舆论完全地孤立,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不仅大大提高了执法成本,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的构建。

二、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的成因分析。

(一)政府层面造成的原因。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片被征土地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

2、行政行为不规范。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而发生随意表态、“强制拆迁”等现象,由此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而上访。

3、政策执行没有连续性或“断层”现象严重,在征地拆迁方面有些规定没有完全依照上级相关规定来执行,与上面政策有不符之处,而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加强,维权意识也越来越浓,由此也引发群众的诸多诉求。

(二)被征地拆迁对象所造成的原因。

1、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那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拆迁户难以找到工作,由于拆迁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久而久之,这部分人生活出现困难,却又得不到帮扶或救济,“坐吃山空”后,又只好回过头来找政府,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个不稳定的群体。

2、被拆迁群众抵触情绪较大。土地做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下岗”,失去了劳动对象,多数农民的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而换来的房屋财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所交往的社会关系,从而带来许多麻烦和不便。这就使得被征地拆迁对象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

3、部分群众思想观念滞后,非理智方式抵制征地拆迁工作。少数被征地拆迁对象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拆迁中遇到利益冲突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错误的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一些村民以个人利益为纽带形成松散组织,采取集体上访、阻工闹事等极易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方式向政府施压,期望以破坏社会稳定的方式来引起政府对自己诉求的重视,具有很大的对抗性,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极大危害了社会安定。

(三)建设施工单位所造成的原因。

少数建设施工单位操之过急,工作方法简单,缺少与村组干部沟通。个别施工单位以建设工期紧张等为理由,在施工前不进行必要的公示、公告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就开始进场作业施工,从而与拆迁对象形成对立,出现问题又不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导致政府被动处理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就会上访,就会维权,不仅拆迁搞不成,还极易酿成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

(四)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原因。

有一些是既无合法产权来源和土地使用证明,也无其他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还有一些是已被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此类多数无证房屋都是农民群众的安身之所,直接关系到被拆迁户的根本利益,可这些又不符合现在的征地拆迁政策,农民经过几次拆迁后,久而久之,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工作人员不懂政策,乱发言、乱表达、乱承诺,从而造成了拆迁后群众的愿望得不到实现,在下次的拆迁中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三、解决征地拆迁矛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探索完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拆迁应本着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与保证社会稳定为原则,对本地的实际现状、群众的愿望等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在准确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结合本地的征地拆迁标准,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探索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不仅仅解决一次性的补偿费用,而且要配套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养老、医疗、教育等长远利益问题,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医,失地不失教”。

(二)依法规范操作,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很强又很敏感,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纠纷与矛盾,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在征地调查和征地补偿时,深入村组户,实地调查确保公平、公正。按照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原则,依法编制征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对征地全过程拍照、摄像,并将影像资料存入档案,以备后用。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及时沟通,迅速地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三)加大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是在征地拆迁之前召开农户动员大会,发布征地公告,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宣传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二是组织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发挥他们的幅射与带头作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三是采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重点宣传征地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政策、标准、好处、操作程序,这样有利于消除被征地拆迁对象对拆迁的顾虑和疑惑;四是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深入征地拆迁对象家中广交朋友,并一户一户面对面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进行感情沟通和释疑解惑,多站在拆迁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平衡好国家和拆迁户的利益,将补偿安置政策按时落实到位。

(四)全面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对于征地拆迁信访工作,要坚持领导点名接访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抽调有关部门熟悉政策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集中进行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排出时间表,及时化解矛盾。对可能出现的“针子户”要有预案,有方法,尽最大可能去做思想工作,对拒不执行征拆的,依法使用行政和司法手段强制执行征拆,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对抢修抢建、突击装修、违规乱搭乱建、煽动阻扰正常施工等违法行为,要迅速、果断、坚决地予以打击。

(五)建设施工单位应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建设施工单位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内部进行组织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要制订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网络,规定相关纪律与注意事项,出台相应的奖罚措施和拆迁户友善和谐相处,条件不成熟不要急于建设,盲目施工,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联系,防止发生不应有的事件,以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

(六)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虑,以赢得工作的主动权。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包干负责,奖罚兑现。对于部分拆迁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在政策上适当倾斜。此外,还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廉洁为公,做好群众的贴心人。

拆迁工作状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工作安排,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近年来全区拆迁工作情况的汇报。会前城建委采取不同方式对全区拆迁安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我们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城市拆迁安置工作,是引进发展资源,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拆迁规模呈递增趋势,拆迁安置工作总体上进展平稳,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和广大拆迁人员居住条件,保障各项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去年以来,先后共实施了四五期、城际铁路等40个项目的拆迁任务,拆迁房屋面积近157.6万平方米,动迁居民6163户,拆迁企业317个,安置被拆迁群众1841户,交付3331套房屋。在3月19日的城建委工作会议上,各位委员对此调查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一致反映这几年我区拆迁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难度大,为加快我区经济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做了大量工作。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拆迁安置工作,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实行了区领导分片包干制。区领导挂帅,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区机关各部门成立拆迁工作小组进驻现场,积极配合各有关街道,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强化宣传、阳光运作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文章优秀拆迁。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拆迁工作中,我区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的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熟悉和把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强化政策透明和程序公开,坚持规范运作,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合法性。

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工作报告

妥善安置、善待百姓。近几年来,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既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又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依法行政与有情操作相结合。全力促进失地农民安置用地和安置房的落实,主动为困难拆迁群众提供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医等实际问题,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

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近年来全区拆迁任务相当繁重,时间节点和交地时间紧,许多项目穿插进行,使得宣传攻势有时不能跟上拆迁工作的节奏。一些少数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给拆迁工作的稳步推进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工作调研报告

我们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重视全校师生的健身活动。体育教师能主动转变教学理念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使学生了解健康知识,传授体育运动技术技能,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养成终身体育习惯。学校教育工作必须重视体育,这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作用。体育教育不仅能强健体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而且能帮助学生改善人际关系,陶冶情操,开阔胸怀,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极好载体,是集体主义教育的极好舞台,是弘扬民族精神的极好形式。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

现结合我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实际情况作调研报告如下,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搞好学校体育工作,进一步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良性发展并为全区的体育工作增添一抹亮色。

我校全体师生。

本次调研,我们主要是针对学校体育工作思路、体育课常规情况、课外体育活动、大课间的开展状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状况、体育教师待遇、学校操场人均占有面积、体育师资与器材的配备、优秀运动员及体育后备人才的输送、增设开展的特色运动项目、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考察、调研。我们采用与学校领导和体育教师座谈、发放调研问卷、实地察看的形式进行。

(一)、学校体育工作的现状分析:

1、在“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基础上,全区学校都能够按照教体局的部署始终把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增强学生体质的同时,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观念和良好的意志品质,使广大中小学生养成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我校的体育工作更是走在了全区的前列。

2、我们全区学校都在教体局的指引下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教育局领导更是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各学校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纳入考核(所占比重较大)。我校更是成立了在校长室领导下的艺体部及体育教研室层层领导下的体育机构,设有专门人员负责学校的体育工作,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落实。

3、体育课堂常规抓得较实,按要求开足课时。

4、我校认真贯彻实施“阳光体育活动”,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基本得到保证。学校大课间都能按要求执行,时间均在30分钟,活动内容比较丰富。我校的大课间三千多人共同跑操已经在市区颇有影响,由学生组织做眼保健操、篮球、足球、乒乓球学生社团等也形成了学校的一道风景线。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各学校基本能安排一节课外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做游戏、打羽毛球、打乒乓球、打篮球、踢足球、踢毽子等。校园青春系列的体育舞蹈及各社团的推广普及必将充实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对学生体质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丰富了学生的体育健身途径,提高了学生体育锻炼的兴趣。

5、体育教师的待遇、服装费等都能得到落实。体育教师的职称评定、评优树先均能和其他教师同样对待。学校领导对体育教师倍加关怀,能创造机会想体育教师之所想,急体育教师之所急。特别在体育特长生的训练工作在校长室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6、对待高考,特别是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普招、单招等学生的升学等等都给予了教师学生的最大要求。专业训练教师分项训练,在相互竞争的氛围中不觉间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专业训练教师更是一心扑在自己的训练上,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自己的学生,每天早晨五点半到校下午六点半回家,两头不见太阳,舍小家顾大局尽管家人有点埋怨但获得了学生的爱戴领导的好评。

7、由于老师学生的付出,我们也获得了较好成绩。在省、市、区各级各类比赛中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其中区运会团体总分连年第一,市运会我校代表全区与全市九县五区同台竞技已经位于前列,包括临沂一中、二中等市直学校更无法与我们相比(尽管我们的学生都是高一学生)。在今年的山东省田径锦标赛中我校高一学生伊伊获得女子甲组400米第三名,高一学生张浩获得男子甲组十项全能第五名,高一学生李梅获得女子甲组4x400米接力第第七名的佳绩。

(二)、存在的问题。

1、体育师资、器材、场地、欠缺。体育教师稍显不足。各中学大都有专职体育教师,但是按照学校体育课时的安排、教师的工作量,体育教师的数量不足。如:我校共有66个班级但仅有8名体育教师。这样的教师配备常规体育课都难以满足其体育知识和技能的要求更不要说体育专业训练的要求,体育课的效果显而易见。

2、体育教师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现有的体育专职教师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远远达不到学校、学生的要求。体育专职教师对自身业务进修、钻研的意识不够,并缺乏培训与交流,我们体育教师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期待学校或教体局给我们的体育教师提供学习机会。

3、很多初中学校对体育训练队工作马虎了事,没有进行长期训练,往往是比赛前临时抱佛脚,进行突击训练,这样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不利,导致我校将学生录取来以后要通过很长时间培养习惯。如何把初中体育的好苗子与我们的高中有机结合在一起尤为关键。由于受社会、家庭等因素影响,学校对优秀运动员输送至高等院校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顾虑,专业老师外出机会较少与高校教师交流也偏少从而错过了很多机会。殷切希望教体局和各级领导们给我们更大的支持和理解。

4、中小学生体质状况堪忧。中小学生的耐力、爆发力、肺活量水平等呈总体下降趋势。营养不良、低体重和超重肥胖同时存在。以上情况是全区不同程度的共性问题,我校也不例外。

(三)解决问题和不足的对策: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更加充分地了解了我校学校体育工作情况,拉近了教体局与学校及教师间的距离,为教体局做好学校、教师的服务工作提供了依据。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学校体育工作水平,我们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努力:

1、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首先开足上好体育课。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要将大课间体育活动列入课程表,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做到全员参与。再次严格落实课程计划。要按照国家对各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要求,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好体育教学。在选择教材时,要将能有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体育项目(如田径中的长跑、跳跃)等列为必修内容,在教学手段上,要结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体现教师指导下的学生主体性,杜绝放羊式教学。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坚持把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战略举措,鼓励全校学生走向操场,走向运动场,形成学生体育锻炼的热潮,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中小学生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校园青春系列健身操、集体舞等体育锻炼活动,努力提升学生体质,争取使每名学生都有一个体育爱好项目。增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荣誉感和自觉性。

3、切实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是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关键。要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把进一步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各有特长的年轻教师中选拔部分教师进行专业培训,通过组织体育教师参加各级优质体育课观摩和开展体育教师基本功、优质课评比等方式切实提高体育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业务能力。

4、加强体育设施和器材建设。学校体育运动场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在学校整体布局方面要根据实际需要规划体育运动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合理设计学校体育健身园地。结合标准化学校建设,统筹学校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建设,积极改善条件,满足我校学生体育锻炼需要。最后加大学校体育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实行社会化运作,多渠道筹集资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氛围。

5、举行学校田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活动,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我校举行的田径运动会,对我校的体育工作起到了积极影响。学生参赛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至今犹有余热。今后学校田径运动会要制度化。每年要举办几项单项体育比赛、学生体育特长比赛等,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

我们将在此次学校体育工作调研的基础上,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校体育工作新局面,努力使我校体育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贡献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

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今年我局与乡村结对帮扶。一年多来,我同局班子成员认真贯彻上级建设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织成立了建设扶贫工作队,我多次带领局主要领导、工作队深入实地进行走访考察,进村入户开展调研,对该村当前的贫困现状进行了全面了解和掌握。

乡村现辖10个村民小组,全村共有343户,总人口1292人,党员36人。其中农业劳动力846人,全村总耕地面积869.2亩。其中,田312.5亩,土556.7亩,全年粮食2172亩,产量782吨,经济总收入1362万,农民人均所得7364元。目前驻村工作组已走访农户300户,占87.5%,召开群众座谈会5次,座谈群众100多人。从入户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村民对开展这次民情走访活动反响较好,普遍认为,开展这一活动不仅促进了机关干部作风的转变,更是体现了各级党政组织对农村、农业、农民的关注和关心。

在民情走访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五个结合”的方法。

一是入户走访与宣传惠农政策相结合。4月7日,我们由村干部带队,进行入户走访。一方面工作队员带着真情走进农户家中,认真与农民交谈,收集意见,做好民情记录,发放宣传资料;另一方面认真调查、检查惠农政策的落实到位情况,并针对部分农民对有关惠农政策还不清楚或不理解问题做出宣传解答和解释工作,让广大农民对各项惠农政策的补贴项目及标准有了较详尽的了解,让每一个农户家庭做到心中有数,有一本明白账。

二是入户走访与帮扶相结合。根据走访了解到的情况,我们与村支部共同排查,研究确定了重点帮扶困难户。局机关拿出10000元作为帮扶资金送到该村,帮助解决贫困户村耕生产资金紧缺问题。9月24日,我同班子成员一起到村给群众宣讲扶贫政策,慰问贫困户,共向贫困户赠送了320只鸡苗,并邀请养殖能手现场讲解养殖技术;另外,还结合司法局工作特点,对该村移民低保户望运富进行法律援助,指派律师免收代理费,帮其维权。

三是入户走访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入户走访中,我们针对农村社会治安、民事纠纷等实际情况到户宣传一些法律知识,教育农民自觉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同时还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请法制宣传员上法制教育课。

四是内引外联相结合。一是积极与县国土、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联系汇报,为2社、6社、7社、10社争取到了高标准农田、堰塘和沟渠整治项目,8社社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已进驻施工;二是向卫计局汇报沟通,争取项目支持,新建了村卫生室;三是寻求项目支撑。11月30日,陪同县新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进入村实地考察,为种养殖业的发展开拓市场。

五是扶贫与化解民忧相结合。针对群众提出的困难,与群众面谈,倾听心声和诉求,从思想上做工作,从政策上讲思路,以行动赢得群众回报,3社邓茂义年老体弱,家境困难,妻子残疾,欲办残疾证,我积极与残联协调,设法为其快速有效办理。

通过一段时间的入户走访,我们共收集到各种意见100多条,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村干部年龄老化,后备干部不足。基层组织建设离不开好干部,可是由于目前村干部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导致有些村干部不能一心留在村里工作,有些年轻力壮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才大量外流,不愿留下来在村里任职。

二是村集体经济薄弱。顺和村除了土地之外,没有其他资源优势,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目前除了应付日常开支之外,基本没有什么结余。没有经济保障,村集体公益事业举步维艰。开展修路、维修水利等公益事业,只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因此想为村民办好公益性事业非常困难。村级活动阵地办公条件简陋,配套设施不完善。

三是农田排水问题。近几年,由于农民种地全局意识不强,种地各顾各,将一些田间地头排水沟堵塞,特别是村与村交界处水沟更是无人管,导致下雨时水排不出,天旱时水放不进,严重影响农民种田。

四是村内“一事一议”很难开展。自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几乎没有开展“一事一议”活动,也就无力做诸如兴修水利之类的公益事业。即便是需要办一点事情,还得靠村干部外出求援,靠相关单位支持一点。存在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村民的观点很难统一。尤其是需要农民出力出工出钱的事情更难统一。同时,干部也怕麻烦,不愿操心。

针对上述问题,我和党组成员协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采取以下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首先,继续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做到百分之百入户,尤其是要采取多种措施,对外出务工不在家的农户进行联系,使之入户走访。

其二,与村两委班子商讨、制定近期和长期发展规划,对村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期分批逐步加以解决。

其三,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帮助提高村党支部战斗力和村委行政执行力及公信力。

其四,强化技能培训。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剩余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并转移就业,逐家逐户上门发动群众互助互带外出务工。

年拆迁工作调研报告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工和推进,但因拆迁补偿引发了上访,群体性事件激增。如何解决拆迁工作中突现的各类矛盾,让拆迁群众分享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这些问题如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引起大的事端,影响社会的稳定。如何破解这个难题,笔者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发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重点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迅猛。xx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2个;

xx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50个,同比增长120%;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同比增长%;

园区入驻企业1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双亿企业11家,成功跻身全省52家重点产业集群,开发区正逐步建成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型车新基地、整车及改装车基地、汽车关键总成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及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信访件同比增长190%。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占信访总量的60%,反映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30%,反映土地补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10%,所有信访件均与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有关。

落实拆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目前,1780户拆迁群众、3141人拆迁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拆迁群众的应保尽保率达100%。四是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目前,开发区已有9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无,通过村组集体分红,拆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xx年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xx元/亩,xx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xx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倍至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长期以来,开发区辖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一直执行着十堰市物价局xx年出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标准规定砖混结构房屋以58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但现在在农村建房的成本价为800元/平方米,拆迁户就面临着房屋一旦被拆,所得补偿款就盖不起或者买不起与原有面积一样的房屋。作为征地拆迁对象的农民,希望尽可能得到合理补偿,或者多一点补偿,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面都要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3、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由于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客观上也存在先征地拆迁后补办拆迁手续的违规操作程序,或者是边拆迁边办征地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先办征地手续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认为一些项目建设拆迁并非公益事业拆迁,拆迁不具备合法性,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他们对于拆迁工作产生反感和抵触,这也给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近两年来,西坪村瞿某某以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备为由先后多次向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新闻媒体写举报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

许白路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尚未兑付问题。

2、拆迁户安置工作不力。个别项目在征地拆迁后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在拆除农户房屋后迟迟未启动安置工作,拆迁农户失去土地和房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安置,其根本利益得不到保证,不仅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更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如xx年2月,刘湾村40余户正和项目拆迁户,以拆迁后安置工程未启动为由集体围堵正和大门、在正和围墙上悬挂横幅。

失地农民达6450人,占总人口的68%。原有土地面积6692亩,现有土地面积670亩,仅占原有土地面积的10%。拆迁农户就是失地农民,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虽然政府也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和具体办法,部分年青的新生代农民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但中老年农民因没有受过工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水平不高的限制,很难找到一个生存之道。

个别拆迁户拆迁心态不正。他们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想借项目拆迁达到“拆迁富”。

1、个别拆迁户以非法上访、闹访、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方式引起社会关注,枉图混淆视听、以此达到个人目的。如在东风传动轴厂迁建项目中西坪村村民瞿某对其一间土木结构正式房和八间小临时房补偿九万余元的补偿数额不满,要求补偿二十万元。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他便以阻挠项目施工,到省、市、区等处上访,锁开发区办公大楼、在上和其它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压。

2、个别拆迁户以突击抢栽抢种、搭棚等方式,枉图达到获取高额补偿费的目的。个别拆迁户在得知项目启动建设的消息后,一夜之间,在几分的菜地里插上几十万棵树苗,并要求对该几十万棵树苗以50元/棵的标准进行补偿。还有个别拆迁户突击搭“大棚”、“铁棚”。

3、一部分拆迁户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为达到目的,就组织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人反复闹事,以对抗手段制造影响。如徐家沟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部分所谓天津路片区拆迁户以分配宅基地为由经常有组织的到市政府、市信访局闹访,据了解,该部分所谓拆迁户大部分属户口不在徐家沟村,拆迁时从未在徐家沟村生活居住过,但在拆迁时往往又以与住在该村某位村民有所谓房屋联建协议为由,主张自己也是所谓的拆迁户,而要求分配宅基地。这部分人为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成立了所谓的维权小组,并规定若有人不参与集体上访,在分配宅基地时取消其宅基地分配资格。这类信访件只要有人挑头,便一呼百应,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个别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在拆迁工作中,个别干部政策掌握不准,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1、个别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未依法行政。如刘湾村老上访户赵某自xx年以来,以xx年普林工业园建设拆迁时未给其分配宅基地要求分配宅基地为由,在“三访终结”后还多次赴省进京缠访闹访。追根溯源是村委会在分配宅基地时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宅基地分配对象和分配范围只是少数人商量后予以确定,既未制定书面的分配方案,也未有文字性的会议记录。这在当时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宽松、宅基地充裕、房地产市场尚未升温、宅基地无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宅基地分配不是农村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拆迁农户对宅基地分配并无太大异议。但自xx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宅基地分配成为村民的利益焦点问题。赵某此时提出当时其符合宅基地分配对象,要求分得一块宅基地时,村委会却没有书面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会议记录,使赵某不能信服,造成其累访累诉。

2、个别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失衡。个别干部在处理拆迁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时,为加快项目进度,一味迁就满足这部分拆迁户的无理要求,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局面,从而使大多数配合拆迁的村民觉得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引发更多拆迁群众的不满,认为在拆迁中只要耍赖、只要能缠才能获得利益,形成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问题解决思路。

三、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教育拆迁群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拆迁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为了建设需要才进行征地拆迁,拆迁群众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要清醒的认识到开发建设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必由之路,开发建设必然要进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最终受益的还是大家。

另一方面,要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群众合理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对于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的“钉子户”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按政策和标准办事。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很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力度,是化解问题的根本。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推荐就业岗位。同时监督指导村委会用好土地补偿费这笔集体资金,通过投资固定资产、兴办发生。

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委会。建立一个由林业、土地、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先由专业性调委会介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主动介入,避免一些矛盾因项目上长时间不管不问、群众又无处可诉而转化成群体性事件或疑难纠纷。

晋晓庆。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就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拆迁工作展开了了热烈的讨论,结合自己今年参见西峰区重大项目拆迁工作实际,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回顾和思考。

一、城市房屋拆迁是加快城市化建设和改善居住环境的实事工程。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就必须实施城市拆迁改造。近几年我市的南区新城建设、城区道路拓宽、南北大门的形象工程建设、政府综合办公楼的新建、体育场馆的建设以及旧城改造工程中,特别是300万吨炼化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西峰油田的开发建设,给庆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无一工程项目不与城市拆迁有关,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工程建设突飞猛进。

房”、建“征用房”的现象普遍存在,感觉有些群众把拆迁当产业,斥资借贷、租赁建材,应付征地拆迁工作,俨然形成了一种“猫逮老鼠”的游戏现象,你拆我建,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给政府拆迁工作和项目实施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增加了安臵房的建设压力,加大了安臵矛盾。

二是拆迁项目缺乏计划性。拆迁项目是跟着建设项目走的,城市的建设项目应当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既要适度超前,又不能“子吃卯粮”,无论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都要有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千万不能有随意性。否则,在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安臵方面就会出现不协调的方面,倒头来,只能造成政府财政巨额浪费,亏对于纳税人和子孙后代。在董志项目拆迁工作中,有的拆迁户三年了还没有拿到安臵费用,现在赔偿又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的现状,物价飞涨,群众意见很大,重新调整又要增加赔偿成本。

三是安臵房建设滞后。从今年实施的拆迁项目看,被拆迁群众腾仓在外,临时安臵在活动板房,每户两间都不能保证,拆迁相对超前,安臵房还仅仅是个计划和图纸,几代人一间板房,无法得到安臵,群众最长的在外腾租房达三年之久,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房,甚至有的个别老人连去世前都未进得了家。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每个月都有被拆迁户因得不到安臵而上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不要说放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就是放在领导干部的身上,可能也会有很大的想法。

安臵房的问题连年提连年得不到根本解决,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保证拆迁资金的落实是推进拆迁工作的基本要求,由于拆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一些重大项目的拆迁无法进行,取得土地的开发商无法开发,影响了政府招商引资的形象。国务院《条例》、省建设厅多次发文,要求在发放拆迁许可证前必须保证足额资金到位,严禁拖欠拆迁资金。

重拆迁轻安臵,安臵的路子不够宽,没有统筹协调好拆和安臵的关系;

在建设资金的筹措上路子不宽、方法不多。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按照城镇房屋拆迁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认真总结拆迁工作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拆迁补偿和安臵经验办法,使之更加符合市情和民情,更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拆得掉,尽可能减少政府拆迁成本。把安臵好被拆迁群众,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作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化解城市建设拆迁中的难题,不引发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平安拆迁”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建立健全市场化评估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消除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市场价差,真正做到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把补偿安臵方式的选择权真正交给群众。同时拆迁政策要向弱势群体倾斜,出台保障性政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某些经济收入低、房屋面积小、补偿金额少的被拆迁人,仅按现行的拆迁政策,是很难保证他们起码的生活居住条件,可以提高低限标准人均享受面积或提高低限标准的补偿标准。对确实无力购房、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廉租房保障体系,保证这部分人的栖身之地。

尊重历史,立足现实;

完善政策,依法拆迁”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补偿政策,使拆迁做到有章可循,尽可能减少拆迁矛盾。

浅谈拆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

开发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重点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迅猛。2010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2个;

2011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50个,同比增长120%;

固定资产投资30.8亿元,同比增长27%;

园区入驻企业1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双亿企业11家,成功跻身全省52家重点产业集群,开发区正逐步建成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型车新基地、整车及改装车基地、汽车关键总成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及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信访件同比增长190%。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占信访总量的60%,反映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30%,反映土地补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10%,所有信访件均与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有关。

落实拆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目前,1780户拆迁群众、3141人拆迁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拆迁群众的应保尽保率达100%。四是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目前,开发区已有9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无,通过村组集体分红,拆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目前,我国已颁布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2009年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2000元/亩,2011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2000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2倍至8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长期。

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面都要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3、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由于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客观上也存在先征地拆迁后补办拆迁手续的违规操作程序,或者是边拆迁边办征地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先办征地手续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认为一些项目建设拆迁并非公益事业拆迁,拆迁不具备合法性,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他们对于拆迁工作产生反感和抵触,这也给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近两年来,西坪村瞿某某以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备为由先后多次向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新闻媒体写举报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

许白路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尚未兑付问题。

2、拆迁户安置工作不力。个别项目在征地拆迁后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在拆除农户房屋后迟迟未启动安置工作,拆迁农户失去土地和房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安置,其根本利益得不到保证,不仅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更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如2011年2月,刘湾村40余户正和项目拆迁户,以拆迁后安置工程未启动为由集体围堵正和大门、在正和围墙上悬挂横幅。

失地农民达6450人,占总人口的68%。原有土地面积6692亩,现有土地面积670亩,仅占原有土地面积的10%。拆迁农户就是失地农民,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虽然政府也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和具体办法,部分年青的新生代农民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但中老年农民因没有受过工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水平不高的限制,很难找到一个生存之道。

(三)个别拆迁户拆迁心态不正。他们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想借项目拆迁达到“拆迁富”。

1、个别拆迁户以非法上访、闹访、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方式引起社会关注,枉图混淆视听、以此达到个人目的。如在东风传动轴厂迁建项目中西坪村村民瞿某对其一间土木结构正式房和八间小临时房补偿九万余元的补偿数额不满,要求补偿二十万元。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他便以阻挠项目施工,到省、市、区等处上访,锁开发区办公大楼、在网上和其它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压。

2、个别拆迁户以突击抢栽抢种、搭棚等方式,枉图达到获取高额补偿费的目的。个别拆迁户在得知项目启动建设的消息后,一夜之间,在几分的菜地里插上几十万棵树苗,并要求对该几十万棵树苗以50元/棵的标准进行补偿。还有个别拆迁户突击搭“大棚”、“铁棚”。

3、一部分拆迁户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为达到目的,就组织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人反复闹事,以对抗手段制造影响。如徐家沟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部分所谓天津路片区拆迁户以分配宅基地为由经常有组织的到市政府、市信访局闹访,据了解,该部分所谓拆迁户大部分属户口不在徐家沟村,拆迁时从未在徐家沟村生活居住过,但在拆迁时往往又以与住在该村某位村民有所谓房屋联建协议为由,主张自己也是所谓的拆迁户,而要求分配宅基地。这部分人为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成立了所谓的维权小组,并规定若有人不参与集体上访,在分配宅基地时取消其宅基地分配资格。这类信访件只要有人挑头,便一呼百应,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四)个别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在拆迁工作中,个别干部政策掌握不准,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1、个别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未依法行政。如刘湾村老上访户赵某自2007年以来,以2003年普林工业园建设拆迁时未给其分配宅基地要求分配宅基地为由,在“三访终结”后还多次赴省进京缠访闹访。追根溯源是村委会在分配宅基地时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宅基地分配对象和分配范围只是少数人商量后予以确定,既未制定书面的分配方案,也未有文字性的会议记录。这在当时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宽松、宅基地充裕、房地产市场尚未升温、宅基地无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宅基地分配不是农村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拆迁农户对宅基地分配并无太大异议。但自2007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宅基地分配成为村民的利益焦点问题。赵某此时提出当时其符合宅基地分配对象,要求分得一块宅基地时,村委会却没有书面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会议记录,使赵某不能信服,造成其累访累诉。

2、个别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失衡。个别干部在处理拆迁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时,为加快项目进度,一味迁就满足这部分拆迁户的无理要求,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局面,从而使大多数配合拆迁的村民觉得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引发更多拆迁群众的不满,认为在拆迁中只要耍赖、只要能缠才能获得利益,形成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问题解决思路。

三、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一)教育拆迁群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拆迁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为了建设需要才进行征地拆迁,拆迁群众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要清醒的认识到开发建设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必由之路,开发建设必然要进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最终受益的还是大家。

一、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及时、工作方法不当等问题;

另一方面,要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群众合理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对于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的“钉子户”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按政策和标准办事。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很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力度,是化解问题的根本。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推荐就业岗位。同时监督指导村委会用好土地补偿费这笔集体资金,通过投资固定资产、兴办第三产业、为没有劳动能力的村民购买养老保险等方式解决村民的生活出路和生活保障,杜绝一些人为谋取蝇头小利而阻挠施工的纠纷发生。

(五)严厉制裁非法上访、闹访缠访者。对个别无理闹访缠访者,政府应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收集材料,依法予以制裁。对无理缠访闹访者起到警示作用,杜绝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六)提升公务员、村组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培训、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工作制度、严肃责任追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人为操作现象发生。

(七)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委会。建立一个由林业、土地、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先由专业性调委会介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主动介入,避免一些矛盾因项目上长时间不管不问、群众又无处可诉而转化成群体性事件或疑难纠纷。

市伍桥村蟠桃嘴小区查违控违工作。

一、查违控违工作情况。

伍桥村位于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街办,毗邻尹家湖区,紧靠大棋路南,与国家级黄金山开发区鹏程村交界,西依尹家湖东岸之柳提,南隔刘家堰同新美村相邻,北接金山工业园新区,武黄城际铁路南北贯穿全村。随着城际铁路的建设,大冶北站的建立,两湖一园规划和落实,伍桥村面临着整体开发,违章建筑也日渐疯狂。

(一)进村入户签订“三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积极进村入户,与村民签订《违建认定书》、《违建承诺书》和《入户登记调查表》,这在大冶市的拆迁历史上是首次,起初群众非常反感和不理解,害怕在上面签字,认为是坑骗他们的“把戏”,我们全体工作组成员磨破嘴皮子,耐心细致的做工作,终于在及其困难的情况下把各项签字率提高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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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做好“三个转变”。一是工作思路由主拆向严控转变。之前,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往往只能通过市人民政府组织城管、公安、规划、国土、司法等部门进行大规模的拆除行动,以达到清除违章建筑的目的,但受补偿利益的驱使,部分群众抱有侥幸心理,违章建筑仍不断产生。而现在我们采取分组、分区域、包村等方式,坚持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控制,防止因违法建设工程扩大而增加拆除难度,工作目标由拆违为主向严密查控、逐步实现规划区内无新建违章建筑转变。二是工作方式由强拆向助拆转变。之前,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往往采取大兵团、大机械作战的方式强制拆除,破坏性大,群众的损失大,因而其对抗情绪比较严重。现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积极探索“助拆”的人性化拆违方式,最大程度减轻群众损失,最大可能减少群众对抗情绪,赢得了被拆群众的认同和理解。三是工作态度由被动向主动转变。起初,群众对立情绪比较强,控违拆违面积比较大,从时间、空间上都难以巡查到位,拆除则依赖于大规模强拆行动的思想,导致违法建筑屡拆屡建,如雨后春笋。现在,通过不间断的多次上门做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为查违控违和下一步的拆迁工作赢得了主动。

(三)牢固树立“三种意识”。纪委作为执纪部门,在严格纪律方面是楷模。一是按章办事,用好“权”。全体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谨慎办事。二是清正廉洁,拒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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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大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开展工作时,面对诱惑,坚持立场,不为所动,按章办事。三是公正无私,不讲“情”。在查违控违工作中,有时也许会遇到个别党员干部、亲朋好友给违建者说情的情况,我们严格按章办事,各种违法建设被严格控制,群众表示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是部分村民受利益驱动,公然违反《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划范围内突击建房,妄想通过种房子的方式来发家致富,以寻求政府的高额赔偿。

二是可能存在部分村民与黑恶势力或城管执法人员相勾结大肆违建的情况。

三是黑恶势力在背后作支撑,公然暴力抗法,抵制城管拆违。

四是部分城管队员未廉洁自律,借控违时机,收取灰色收入,暗中支持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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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和滥用职权;

采取不法手段维护本部门不正当利益;

执法不公带来很多乱象,导致违法建设愈演愈烈。

六是部分村官贱卖土地资源,非法组屋建房,只收钱不管事,涉嫌渎职和非法侵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组作为基层民主自治组织,是没有行政许可权的,更没有行政收费的权利,需引起各级政府高度警惕和重视。

三、几点建议。

一是必须明确控违办、城管局、规划局、街办、城管大队、村组、社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权责要明确、分工要合理、决策要科学、执行要顺畅、保障要有力、监督要有效、形成合力。

二是必须落实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制度,市政府对于在拆违过程中查控不力的党员、干部纳入绩效考评,一票否决,依法问责。

三是规范城管执法程序,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履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形成拆违的高压态势,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原则。

四是满足辖区民众规划建设的需要,支持村组、社区划出片区,统一规划组屋,由村组、社区集中向市规划局报批,履行行政许可手续,有序建设、和谐建设、文明建设、安全建设,节约土地资源,加强土地集约管理,符合城乡规划总体要求,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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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控违管理格局,打造一支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保障有力的城管控违队伍。

六是重拳打击违建中的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区委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就进一步破解拆迁难的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走访、座谈、考察及查阅相关政策法律等方法,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十几个不同类型座谈会,收集了50条意见建议,为调研报告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材料和依据。

这里指的拆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拆迁两个方面,即城拆和农拆。两者所依据的法律政策、补偿安置办法均不同,工作难度农拆大于城拆,农拆往往与征用土地结合在一起,对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同样是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因此,拆迁工作的难点也包括征用土地中的问题。

拆迁是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快地推进“三大转型、四大突破”,实施“八大区块、十八个组团”,拆迁是前提。拆迁是一项民生工程但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城乡形态的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且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和人民的切身利益,凸现出诸多的社会和家庭矛盾。拆迁得到了极大多数人的拥护,因为极大多数人通过拆迁改变了生活,得到了实惠。但人的欲望是可以膨胀的,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及拆迁准备和保障工作的不足,使拆迁工作过程中遇到许许多多的矛盾、困难和问题。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行政裁决渠道不畅,影响了拆迁进程。新农拆《条例》实施前申请行政仲裁,农拆与城拆分别由市国土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受理及裁定,全市案件集中,数量大,办案人员不足,街道、镇呈报上去的裁决案件大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即使受理了也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裁决。目前,全区近200个钉子户中有相当一部分已报送行政裁决。

3、安置房建设滞后,老百姓心里不安,不愿签约。在开发建设中多数项目。

存在着重项目建设,轻安置建设现象,有些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安置房用地还没着落,拆迁工作人员拿着图纸作解释,老百姓不相信,眼见为实。安置房没有着落,意味着被拆迁人过渡期的延长,由此也带来了诸如过渡费补偿过低等问题,如果被拆迁人的要求没有满足就有可能拖延拆迁时间。

4、征用过程中影响拆迁的几个问题。其一,10%留用地问题。10%留用地是市政府出台的政策,但大多数拆迁项目得不到兑现,村集体经济缺少了发展空间,股份制形同虚设,村里的公共服务缺少了经济支撑。失地农民的各种保障也受到影响,村干部对10%留用地不能兑现抵触情绪最大。其二,国有、集体土地价格不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制土地管理模式,即同一块相同用途的土地,因其国有、集体不同属性而地价大不相同。所以集体土地被拆迁人不愿意接受货币补偿,而希望土地置换,我区拥有的土地指标极度有限,绝对不能满足置换需求。由于被拆迁人不接受货币补偿而影响拆迁进程。其三,苗木补偿问题。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意见》即北政{2005}45号文件,规定花木类损失补偿最高限价为6000元/亩,在以后的操作中并未按文件执行。在杭州湾大桥连接线征用补偿中按评估价补偿,补偿费每亩达6—8万,引起许多村民的效仿,纷纷在规划红线内栽种苗木,征用补偿后又可移种别处,等待新的补偿。村干部反映,按45号文件,补偿费过低,按当前施行的评估价又太离谱。

5、宅基地使用权与土地规划控制的矛盾。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的安身之本。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样,由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的用途是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多年来我区有些地区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指标的限制,许多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不能全部享有其应得的权利。房屋拆迁补偿表面看是房屋建筑面积的补偿,实际上更多体现的是宅基地的价值,一些缺房户也因此丧失了部分宅基地的收益权。即使区政府出台了30平方米的下限,但仍难以弥补多数缺房户的损失。

有的形成了新的城中村,低畦地区。农民反响很强烈,要求能整体拆迁的尽量整体拆迁,新项目拆迁,村干部盖章十分谨慎,怕留下后遗症。

个别工作人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态度不够诚恳,尤其对一些钉子户的处理不敢碰硬,对漫天要价,毫无道理的不合理要求缺乏应对办法,以钱买太平,以钱换时间,导致有些拆迁户认为钉子户得益而效仿。

二、破解拆迁难的建议。

造成拆迁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上的原因,有政策因素,有体制关系也有我们工作上的失误。我们摆出难处,就是要正视问题,找出问题的结症所在,想办法去破解,推动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思想认识到位,营造拆迁氛围。拆迁是当前我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不抓拆迁,我们工作报告中的目标任务无法完成,“八大块、十八个组团”就无法实施,好的蓝图就无法变成现实。首先,要集全区之力造拆迁之势,统一全区上下的思想认识,弄清为什么要拆迁?拆迁为了谁?怎样进行拆迁?每一位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思考,我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多大作用?造就一种拆迁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其次,部门与部门、市属部门与区级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要围绕拆迁这一中心工作,克服所谓的部门利益,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再次,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拆迁工作的意义和出发点,要有针对性,把拆迁补偿政策讲清楚,把拆迁工作程序讲清楚,以最大的诚意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建立定期不定期的例会分析、现场办公、重大问题协调机制;

落实以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完善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督查制度和区领导联系项目制度。

3、明确责任任务,落实激励机制。坚持任务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签订拆迁工作目标责任状,把项目、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人,到岗。要列出时间表,细化到每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要设立专项奖金,对拆迁工作做出优异战绩的要予以重奖。组织部门要选派一大批年轻后备干部和新任命干部充入到拆迁攻坚活动中,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强才干,培养考察干部。

4、严格执行政策,公平公正公开。从国务院到宁波市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政策法规,是拆迁工作准则。要把相关的政策法规明明白白地告诉给被拆迁对象,在阳光下操作。法律政策有规定的应严格遵守,坚持公平原则,不让老实人吃亏,更不能让漫天要价、提不合理要求的“钉子户”得益。要敢于运用行政和法律诉讼武器,一旦进入行政裁决、行政强迁程序,就严格执行到底,不迁就,不退让,要选择典型案件进行行政强制执行,以显示严肃性,震动教育他人。

工作调研报告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目的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xxxx年,我省连续发生4起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迫在眉睫。今年以来,通过多次到重点企业走访调研,深刻感受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通过一年多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谈一下看法及建议。

(一)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情况。我市现有生产经营单位2135家,其中煤矿开采和洗选业2户、有色金属矿采选业5户、非金属矿采选业7户,各类建筑业18户,燃气、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热力管理11户,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0户,制造业77户,批发和零售业1038户,餐饮业340户。按市区和乡镇分,市区生产经营单位1778户,乡镇生产经营单位357户。

(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情况。一是综合监管队伍情况。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5个科室和1个执法大队,现有工作人员26人,持有执法资格证18人。二是行业监管队伍情况。各个行业监管部门按照省、州安全监管要求,配备了安全监管人员,但多为兼职人员,专职人员及具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资格人员寥寥无几。三是属地监管队伍情况。目前,只有社管委和开山屯镇安全监管人员具有执法检查资格,其它乡镇均为兼职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

(三)近五年来全市安全生产状况。xxxx0年初至xxxx4年6月份,我市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和铁路交通四类事故共发生1xxxx起,死亡35人,重伤39人,直接经济损失407.8万元。其中,xxxx0年发生事故32起,死亡13人,重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83万元;xxxx1年发生事故18起,死亡9人,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2xxxx.2万元;xxxx2年发生事故27起,死亡8人,重伤17人,直接经济损失15.3万元;xxxx年共发生事故30起,死亡4人,重伤11人,直接财产损失61.3万元;xxxx4年上半年发生事故12起,死亡1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xxxx0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呈逐年减少趋势。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州委、州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市政府每年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社管委、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与高危企业之间、各部门与监管对象之间层层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级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了控制指标,全市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4次安全生产工作扩大会议和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的安全生产新问题、新情况,市政府以召开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推动了我市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二)严格落实督查暗查暗访制度。xxxx年,我省连续发生4起重大、特大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制定了督查暗查暗访制度,成立了以督查室、纪检委、安监、质监、电力、住建、公安、药监等八部门组成的常态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行动,对全市13家液氨使用及制冷企业全部建档立制,形成常态化监管;对全市八大行业共87家企业进行全面督查指导检查,共查出隐患718处,已整改679处,整改率94.5%。今年,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3个暗访组,突击检查7个乡镇、16个重点部门、33户重点企业,排查出隐患122项,已整改102项,整改率83.6%,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xxxx年以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活动中,以高危行业领域为核心,针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了卓有成效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组织各类检查组1711个,出动检查人员9711人次,检查企业4215户次,排查隐患5378项,已整改5051项,整改率93.9%;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44956起,警告613次,责令改正限期停止1545起,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176个,行政拘留14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65人,罚款35.82万元。

(四)严格落实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xxxx年以来,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设立安全生产咨询台40个,发放宣传资料xxxx00余份,悬挂条幅xxxx余幅,摆放安全生产知识展板140余块,借用延边党建信息平台发送安全短信40000余条,组织生产经营单位4000余人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全市共有2100多人参加了知识竞赛活动。此外,还通过电视台每周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短片,组织近万人参加“生命的呼唤”安全生产案例警示图片展活动,开设各类安全知识培训班11期,培训人员716人。

(五)严格落实“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工作任务。一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成情况。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工作,全市高危行业共有128户,已有28户达到标准化。二是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完成情况。目前,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各行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开通帐号691户,已有282户企业完成录入,初步完成网格化监督管理。三是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成情况。为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发挥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的重要作用,促进监管手段创新和监管水平提升,投资79.2万元,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三大系统”建设工作,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事故发生后科学施救、准确定性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建设情况。开通12350举报电话,建立3g监管隐患排查与执法平台,配备了10台3g监管隐患排查与执法平台。

(六)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我市先后承担了延边州暨龙井市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应急演练、延边州暨龙井市瀚丰矿业有限公司透水事故应急演练、延边州暨龙井市瀚丰矿业有限公司冒顶事故应急演练等大型演练活动,在应急演练与应急管理上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了高效顺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xxxx年以来,我市还在人员密集型场所、交通、供电、建筑施工、工商贸企业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使应急管理工作由高危行业转向一般行业,全市企业职工应对风险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虽然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监管责任方面。监管对象点多面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跨部门安全管理协同机制仍不完善,监管部门机构设置尚需优化。部分监管部门管理人员缺乏,现有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专业知识,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装备不足,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应急演练未实现制度化。二是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工业集中区内生产企业多无专门安监机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停产、半停产、承租、出租或委托经营等情况,致使安全生产管理“真空”出现失控漏管问题。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小型施工企业资质不够,挂靠有资质施工企业,而有资质施工企业往往采取以包代管形式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管。我市大多数企业都是初加工型,属高劳动强度,且企业员工普遍文化素质较低,严重缺乏自我防护意识。部分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开工,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隐患多,负责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意识淡薄。

(一)强化全覆盖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从基层着手,确保市乡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人员、责任、工作“四到位”。扩大对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范围和监察力度,杜绝出现“安全真空”地段。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乡镇、社管委安全建设规划,加快安监机构组建和人员配备。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和业务能手对全市各乡镇、社管委、工业集中区和各部门分管安全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执法检查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进行普查和资格培训认证。

(三)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四)严格市场准入。根据产业发展规划依法提高企业安全准入条件,淘汰落后产业、工艺和设备。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施工、建设“三同时”制度。规范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的市场准入限制。严格实行新、改、扩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实施项目报备案制度。

(五)加强监管执法。按照“四化融合”、“三位一体”要求,加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力,避免监管缺位、越位和推诿。加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保障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装备落实到位,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水平、作业场所监督检查执法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改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区域性公益广告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在社区、学校、工业集中区等人员聚集地定期举行展览、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大力宣传“12350”举报电话,推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作为企业章程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主动意识。

(七)强化暗查暗访制度。认真执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监督检查乡镇、社管委、工业集中区和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按照“属地管理、条块联动”原则,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指导辖区企业深排隐患、根治隐患、不留后患。对重大隐患坚决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暗访督查力度,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八)完善安全生产事前防范机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综治网格,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充实小微网格,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所有实体企业纳入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当中,做到应查尽查、应报尽报、应治尽治。

(九)建立高效有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大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公安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为主体,整合社会各类应急资源,依托相关部门和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和基础条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高效顺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动态修订完善,落实预案报备案制度。完善应急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应急预案操作性和事故救援实战能力。

(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力度。各乡镇、社管委、工业集中区和各相关部门班子成员要带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有关内容,推动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入社区、到家庭,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痛定思痛,xxxx年我省连续发生的4起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醒我们,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经济利益;不尊重安全,就必然要有血的教训;要想发展经济,必须安全先行!

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事关益阳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也十分棘手的工作。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最近,由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以下简称“市征拆处”)配合,就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先后到益阳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分别听取了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召开了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建投、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制办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座谈会,组织财政、编办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召开了“三区”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座谈会,就征地拆迁问题听取了基层干部的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心城区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由市征拆处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许可,并进行具体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每宗地的征用拆迁大约要经过20个程序,包括接受项目主体申请、组织用地预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发布征地公告、支付补偿资金、拆迁安置等等。征地拆迁安置的具体操作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由市征拆处直接承担,有关区、乡(镇)、村组配合。在这一模式中,包括公告、丈量、安置在内的所有工作环节和步骤都由市征拆处完成,村组干部协助配合做工作。这部分主要是城建投的储备土地、市本级重点项目用地等。比如益阳大道两厢部分土地的征拆。这一模式在工作中大约占35%。

二是由市征拆处领导监督、“三区”具体负责。这种模式主要是园区用地(也包括“三区”的其它部分项目)。目前市征拆处分别在益阳高新区、龙岭工业园、长春工业园设立了征地拆迁办公室,由这几个办公室按法定程序出示法律文书,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具体工作主要是由“一区两园”负责,相关村组配合完成拆迁和安置工作。这一模式在工作中大约占50%。

三是益阳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自行组织征拆。即“三区”在未取得征地拆迁许可的情况下,以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的名义组织实施,或交由区建设局、各园区拆迁部、区国土资源分局征地拆迁测绘队等部门进行征地拆迁。比如资阳台资工业园部分项目、赫山茶叶市场部分配套项目、益阳高新区部分项目等。这一模式在工作中约占15%。

当前中心城区征拆工作体制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不相适应。

市征拆处是归口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任高配为副处级(一直未配备到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代表市人民政府承办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市内所有建设单位和个人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目前市征拆处实际承担的职责主要有8项: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的组织,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征地拆迁,确定安置地,领导“一区两园”的拆迁工作,参与市人民政府征拆安置政策的制定,协调征拆矛盾、应诉,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支持征拆,申请司法强制腾地。

实际工作中,市征拆处除行政许可外,主要工作就是协调。其协调上至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区”政府等,横向涉及市国土资源局的8个内设科室,向下延伸到了乡镇、村、组、农户,范围相当广,中间所要调处的利益冲突、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要一个正科级单位代表市人民政府去协调“三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事实上很难做到。

(二)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一是工作量大、人员少。这些年,随着城市的加速扩容、招商项目的大量进驻,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量大幅增加。前些年,中心城区平均每年集体土地的征用拆迁面积为3000亩左右,20xx年为4500亩,预计今年将达到5000亩以上,相当于每年征拆一个行政村。目前市征拆处的工作涉及到“三区”的56个行政村,近段必须完成的征拆任务涉及龙洲路建设、十洲路建设、益宁城际干道建设等8个重点项目80多宗地。而市征拆处在编在岗人员仅有9人,要高效完成这些工作,确实人手不够。

二是人员素质与工作要求差距较大。由于拆迁任务重、时间紧,市里专门机构人员少,“三区”纷纷从机关单位临时抽调工作人员进行拆迁。这从推动工作的需要来说是必要的。但是临时抽调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人不具备从事拆迁工作所应有的法律法规知识、群众工作经验及专业技术知识,容易引发种种问题。比如有的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常常人为地改变征拆补偿安置政策,形成了一个工作队实行一个拆迁标准甚至多个标准的混乱局面。

(三)工作机制与依法高效办事的要求不相适应。

征地拆迁工作既要依法又要高效。但目前的工作机制远不能与依法高效的要求相适应。一是市与区之间没有统筹协调机制。征地拆迁许可权在市级,但大部分拆迁任务由“三区”承担,这之间有很多事项需要沟通衔接、共同协调解决,但目前市征拆处事实上不能承担协调职责,政府也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协调机制,出现问题往往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临时出面协调,政策口径很难统一。二是市与区在征拆工作中是松散关系,没有规范约束。市征拆处本来人手就少,没有主动管“三区”的征拆;而“三区”为了加快征拆速度,常自主征拆,当搞不下去时才回过头来找市里,造成了工作被动。如大桃路建设,从1996年开始由赫山区重点办进行征拆,到20xx年几栋房子拆不下了,才告知市征拆处。三是各级征拆相关部门没有形成配合联动机制。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国土、建设、规划、电力、自来水等20多个部门,只有各部门齐心协力、形成合力,才能把工作做好。但当前相关部门的工作还没有形成联动机制。比如,目前高新区铺开了18个征地拆迁安置点建设,至少需要新架18台变压器,但目前只架了4台。自来水管道铺设也存在类似问题。配套设施跟不上,直接影响了拆迁安置进度。

二、目前这种征拆体制带来的不利影响。

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部分拆迁主体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四款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进行公告并组织实施,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用土地方案,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地级市所辖区人民政府无权发布征地拆迁公告。而目前“三区”有一部分征地拆迁,无论是征用土地公告,还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大多是以不具备法定主体资格的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园区拆迁部等的名义进行,其做法是不合法的。

(二)实际补偿标准不一。20xx年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益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3号令)和20xx年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益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4号令),从政策上统一了集体土地上征拆安置补偿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体制不顺,“三区”各自为政,造成了一个补偿政策多个补偿标准的局面。一是补偿范围不一致。主要情形有:房屋周边的青苗在征地时已经补偿,在拆迁房屋时又重新列入补偿范围;房屋自然隔热层是房屋主体,已列入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但有的区将其作为“小屋面”,在房屋主体补偿之外另行追加补偿,等等,均有悖于4号令。二是台基安置面积不一致。益阳医专、城市学院新校区建设征拆任务分别由高新区和龙岭工业园完成。在工作中,高新区严格按每户60平方米划给安置宅基地台基,而龙岭工业园为了加快拆迁进度、降低工作难度,按每户80平方米、甚至120平方米划给安置宅基地台基,造成了当地群众的攀比设阻。大明村以前属龙岭工业园管,执行的安置台基面积是每户120平方米,而去年大明村划给高新区,只能执行每户60平方米安置台基的政策,拆迁时很难做通群众工作。三是丈量标准不一致。拆迁中没有统一明确的丈量主体,导致个别工作人员在丈量房屋面积时“放水”,左邻右舍差不多大小的房子,丈量结果却相差十几、几十个平方,导致补偿不均,群众意见大。市征拆处20xx年在赫山区抽查两个征拆项目,结果区里丈量的面积比市里抽查丈量的面积大20%。四是对个别刁蛮户被迫提高征拆标准。有的地方在征地拆迁中,没有按政策严格控制,对胡搅蛮缠的,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往往以多支付费用的妥协方式解决,而对于势单力薄的,则往往采取强制手段。

(三)基础工作薄弱。由于市征拆处力量有限,区里拆迁工作有待规范,再加上市与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缺乏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松散,导致征地拆迁基础工作薄弱,没有一个部门牵头收集整理各种征拆户信息档案。特别是村民户籍信息、婚姻信息、村民实际房屋数量、安置户信息、衍生安置户信息等等,都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必须掌握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资料的缺失,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比如有的村民在安置中一户多基,有的以假离婚来骗取安置补偿和安置台基,有的被安置了几次。这样导致该安置的安置不了,不该安置的多处安置,群众意见很大。市城建投反映,赫山区毛家塘村总户数为765户,安置面积达到了300亩,根据安置经验推算,每亩安置面积至少可安置4户拆迁户(包括配套设施),300亩安置面积至少可安置1200户拆迁户,而村里现在仍然说安置点面积少了,但有关部门又拿不出具体资料来证明他们的违规安置问题。

(四)程序不规范。由于缺乏市征拆部门的必要指导,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抽调来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了行政指挥的随意性,导致工作程序违法,成为征拆诉讼的主要起因。一是未经批准实施征拆。按程序,只有在收到省国土资源厅的建设用地许可批文后,才能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但为了赶进度、及时交地,有一些项目常等不及批复即开始拆迁。二是不按规定公告或公告内容不全。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征用土地文件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以书面形式公告;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由于区里知道自身无公告主体资格,所以有些项目用地干脆不公告。有些以“三区”名义进行公告的,也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三是没有按规定听取群众意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应听取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省略了这一程序。正是由于一些征拆项目一开始就不按程序走,遇到困难才“补火”,反而耽误了征拆时间。赫山区毛家塘村涉及梓山苑小区配套开发用地,需迁坟486座,去年11月,赫山以区重点办名义发布迁坟公告(不具备公告主体资格),公告期满后采取强制迁坟措施(没按程序申请),导致当地群众不满,于今年3月“两会”期间集访省政府,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现在只能回过头来重新申请市征拆处走相关工作程序,大大延误了征拆时间。

(五)增加了征拆成本。目前,征地拆迁补偿经费的运作模式是:项目主体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后,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取得款交市财政,市财政将征拆成本按土地来源分别付给市城建投或市土地储备中心,再由市城建投或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给市征拆处或“三区”重点办、长春工业园、龙岭工业园,上述部门再将补偿经费交给村,然后由村上按比例留成后分发给拆迁户。由于补偿经费是市财政支付的,而财政并没有监督这批经费运行的全过程,代表市人民政府的市征拆处又没有力量、在现行体制下也不可能全程监控到补偿经费的运行过程,因此造成资金管理漏洞,也引起了各方争利。一方面,群众向政府争利。比如:一些农户只要获得征地信息,就在征地拆迁前大肆抢种、抢栽、抢修、抢建,实施拆迁时就漫天要价,很多时候,具体实施的基层组织往往被迫迁就。另一方面,下级(包括区、办事处、镇、村)向市里争利。比如多造拆迁预算、丈量“放水”等等,各级都可以从中得利,这无形中增加了政府征地拆迁成本。

三、对理顺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的建议。

(一)调整机构设置,科学界定职能。

根据工作需要,借鉴常德、娄底等地做法,建议将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升格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加挂“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牌子,归口市国土资源局管理。主要职能是:组织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安置,统一规范“三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为市人民政府调整完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当好参谋,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支持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接受农民群众咨询、来访,申请司法强制腾地,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相关案件的应诉,收集整理征地拆迁信息资料。

升格后的市征拆处内设征拆一、二、三科、综合科和办公室,一、二、三科常驻“三区”,分别负责组织“三区”的征拆工作。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三名副主任分别兼任一、二、三科科长。

(二)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建议市征拆处的人员定编25人为宜,其中征拆一科、二科、三科分别为5人,综合科、办公室9人。人员来源采取国土资源局内部调节和公开考选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规范相关程序。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必须统一规范。要明确规定,中心城区所有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主体是市征拆办公室,必须实行“四统一”,即:由市征拆办统一发布征地拆迁公告、统一丈量测绘、统一补偿标准、统一核算补偿费用。具体实施由“三区”和有关办事处、村密切配合,既依法办事,又形成合力。二是建立征地拆迁工作联系协调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征拆办具体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区”等单位参加,定期召开征拆工作联系协调会议,商讨协调有关工作。三是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经费的发放管理。“三区”和各相关部门必须设立拆迁安置补偿经费专用帐户,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区分拆迁补偿经费和工作经费,不能混同使用,更不能超越标准使用工作经费;财政、审计部门要完善监管办法,加强审计,严格监管。

四、当前征地拆迁工作要特别重视解决的四个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十分敏感的工作,如果操作不当,会引发许多矛盾和问题。调查发现,影响益阳征地拆迁的因素除征拆体制机制问题外,还有四个问题比较突出,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1、拆迁安置点建设问题。安置点建设是决定征地拆迁进度至关重要的一环。按有关规定,要先安置、后拆迁,被拆迁户在动迁腾地之前要落实好具体安置地块,完成该地块“三通一平”工作;被拆迁户的安置过渡期不应当超过9个月。事实上大多没有做到。近些年来,中心城区平均每年的拆迁安置达1000多户,绝大部分是采取货币补偿、异地(安置点)建房的安置方式。目前安置点建设制约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安置点缺乏统一规划,操作无所适从。无论是《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还是《益阳市市区住房建设规划(20xx—20xx)》都没有对村民拆迁安置建房进行规范。龙岭工业园、长春工业园、高新区分别于20xx年、20xx年、20xx年制定(或修订)了详细规划,虽然确定了一批村民安置点,但由于用地调整等原因,部分安置点被反复变动,有的甚至被撤销而没有及时增补,客观上造成了安置地数量不足,影响前期操作,也导致了乱搭乱建、重复拆迁等问题。二是安置点选址相对偏僻,群众不满意。有的安置点被安排在偏僻地段,群众认为生活不便,缺少发展空间。有的安置点被安排在山丘区或低洼地,增加了建设成本,拉长了建设周期,群众也不愿意去。三是安置点建设滞后,历史遗留问题多。拆迁安置点从启动建设到投入使用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从实际看,由于建设主体不明、前期资金投入不够,我老秘网市中心城区现有安置点的建设严重滞后,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慢,远远不能满足拆迁需要。高新区1995年至20xx年间完成了拆迁却没有及时进入安置点的农户达70%左右,近三年的拆迁户大部分还居住在亲戚、邻居家或者临时“过渡房”里,部分拆迁户在“过渡房”内一住数年甚至上十年。龙岭工业园在20xx-20xx年曾一度出现村组为主支配村民拆迁建房安置台基的做法,造成很多遗留问题。基于此,调查组建议:一是市里要抓紧做好拆迁安置点详细规划。规划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执行,努力形成小区化的安置新区,避免重复拆迁。二是加大前期投入,适当超前建设拆迁安置点。三是要堵疏结合,在澄清底数、确认资格后,依法规范受理村民分户建房审批,按照一户一基、一律进拆迁安置点建房、手续齐全等要求批准村民建房,既堵死违法建房,又疏通合法建房。同时要下决心清理解决村民建房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2、失地农民的后续保障问题。据统计,目前我老秘网市中心城区失地农民总数约3.5万人,其中益阳高新区0.92万人,赫山区1.45万人,资阳区1.13万人。由于目前我老秘网市尚未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加上缺乏就业创业技能,没有明确的未来预期,结果导致相当一部分拆迁户心理失衡,不配合政府和部门的工作,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等问题大量存在,造成项目建设环境不优。我们认为,失地农民也是城市的主人,他们为城市的发展让出土地,作出了牺牲,理应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所以,调查组建议:一是加紧出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尽快出台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法,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要加快完善失地农民转为城市社区居民的管理衔接。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机制。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免费培训等方法,更多地为失地农民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提高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使其有能力自谋出路。同时,政府要加强拆迁安置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努力拓宽失地农民的就业空间。三是扶持发展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经济发展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社会福利。

3、拆迁安置基础信息资料收集管理问题。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管理缺位等,目前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居民和村民的土地、住房、分户等情况底子不清。特别是村(居)民建房情况混乱,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全,绝大部分没有依法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待实施征地拆迁时麻纱很多,严重影响拆迁进度。调查组建议:由国土、规划、公安、民政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会同三区有关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对中心城区所有农户的在册人口、住房、田土、从业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归集到市里统一管理、随时调阅,这将为征地拆迁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

4、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亟待加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的规定,根据土地权属不同,集体土地的征用拆迁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分设。因此,目前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由市房管局(安全与拆迁管理科)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许可。随着益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些年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量也随之剧增,过去每年拆迁量为20万平方米左右,今年中心城区计划拆迁房屋面积66.2万平方米、搬迁户数为7196户,相当于过去三年的总和。而目前市房管局安拆科仅有3人(其中1人从外科室抽调)。由于人员太少、机构设置与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等原因,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远没有到位,以致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房屋拆迁没有获得行政许可,隐藏了许多矛盾和问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鉴娄底、岳阳等地做法,调查组建议:将市房管局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职能剥离出来,以其为基础成立“益阳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定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市房管局管理。内设拆迁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科。主要职能是:编制益阳市拆迁年度计划,代表市人民政府进行国有土地上拆迁行政许可,指导、监控全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拆迁行政裁决,拆迁单位资质管理,房屋拆迁安全监管,决定申请行政或司法强制拆迁,调处拆迁纠纷、处理征拆信访,国有土地拆迁安置相关案件的应诉,收集整理拆迁信息资料。建议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人员定编为12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拆迁管理科5人、政策法规科2人、综合科3人,人员来源采取市房管局内部选拔和公开考选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推行阳光和谐拆迁调研报告

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是妇联组织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入点。为进一步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情况,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20xx年至4月,襄樊市妇联组织人员深入保康、宜城、南漳等县市区及其所辖的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看资料、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我市和谐家庭创建活动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我市地处鄂西北,所辖3个县级市、3个县、3个城区和两个开发区,版图面积1。97万平方公里,人口580万,其中女性385万,家庭1453693户。参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有1308324户,活动参与率达90%以上。其中受全国表彰的2户,受省级表彰的“和谐家庭”64户,受市表彰和谐家庭1450户。各类特色家庭114个。

二、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优势,积极开展“和谐家庭”系列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为推动和谐襄樊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健全机制,构建网络,有力地保障了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把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部门精神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妇女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形成了党政重视、妇联牵头、各方支持、群众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积极协调并争取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联合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动员和吸收企业、社会组织和热心人士参与创建工作,使和谐家庭建设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各个系统。

二是优化考核评比机制。在创建工作中,我们把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相关内容纳入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细化考评项目,量化考评指标,使创建活动融入了时代特色。各地把创建和谐家庭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结合起来,或两年或三年评选表彰一次,乡镇、村、县直各单位坚持一年一评选一表彰,激发了广大家庭和家庭成员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

三是健全宣传引导机制。我们注重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并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在襄樊日报、襄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各级各类和谐家庭及优秀家庭角色典型,使广大妇女及家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掀起了创建活动高潮。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和谐家庭示范点,以点带面,延伸辐射,广大家庭的文明意识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求知、求富、求乐、求美的生活理念逐渐深入。

(二)突出特色,强化重点,有力地扩大了创建活动的覆盖面。

1、多种形式抓创建。我们制定下发了《襄樊市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主题,明确了和谐家庭的创建标准。同时,为了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出了三年一个周期的创评工作新机制,按照启动年、宣传年和表彰年有序推进。我们与市文明办、日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联合在全市开展了“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石花杯”襄樊市百万家庭创和谐行动。以“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为主题,在全市广大家庭中开展学习型家庭、绿色环保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等和谐家庭和好婆媳、好夫妻、好儿女、好妯娌、贤内助等优秀家庭角色评选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和谐家庭、文明楼栋、文明科室评选活动,编印发放了25000册图文并茂的《和谐家庭建设指导手册》。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和谐家庭宣传年活动。面向全市征集招贴画和年历画共45幅,并将荣获一等奖的招贴画印制12000份年历画和宣传画,发放到全市302个社区2317个村进行宣传。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和谐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发现、宣传、树立典型,对30个“三创五争”家庭进行表彰,表彰和谐家庭50个,在全市掀起创建活动新高潮。保康县以和谐为主题开展了制作一部专题片、举办一场颁奖晚会、表彰一批和谐家庭、组织一次摄影展“四个一”活动,并联合当地纪委、宣传、综治等部门举行了“电力杯”“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县级和谐家庭和优秀家庭角色280户(个)。南漳县在全县广大妇女中开展了“万名妇女讲礼仪”活动,让广大妇女在参与的过程中成为文明礼仪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以“小家的和谐”促进“大家的和谐”。我们先后开展了以“与文明同行、建和谐型家庭”为主题的系列创建活动,并与“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等创建活动相结合,传播科学思想,丰富群众生活,受到广大家庭成员的欢迎。

2、抓儿童教育促创建。近年来,我们围绕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以“以德育人、为国教子”为主题,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先后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亲子携手同行活动、“家庭美德进万家”活动及“读好书,拒坏书,家教知识伴我行”等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各级妇联组织以家长学校为依托,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开展了“我做合格小公民”和“小公民道德建设”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在社会、在家庭争做“小帮手”、“小标兵”、“小伙伴”、“小卫士”、“小主人”,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和家庭文明意识。南漳县开展了“心系奥运,健康成长”征文、演讲比赛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增强身体素质,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

3、抓美化家园争创建。在城镇,我们围绕“节能减排进家庭”这个主题,广泛开展“低碳家庭时尚生活”活动。举办环保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征集低碳、绿色、环保家庭小创造、小发明征集?集锦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向妇女和家庭倡导低碳生活理念、普及低碳生活知识的过程。引导广大家庭实行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低代价的低碳生活方式,享受绿色环保时尚生活。发放节能环保宣传资料12万多份,发放环保购物袋1万多个。开设环保节能讲座53场,1.3万个家庭参与了活动,组织参加全国节能环保知识竞赛达5万人。在农村,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切入点,开展了“净化家园文明行动”系列活动。印发《致农村妇女姐妹的一封信》、《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参与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治活动倡议书》等宣传资料,组织村民与村妇代会签订家庭承诺书,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评比、治家女能手、敬老好儿女、“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文明治家格言征集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便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观,带动了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促进了文明乡镇、文明村组、和谐家庭的创建。涌现了x谷城县堰河、小坦山、襄阳区洪山头、保康县尧治河、中坪、老河口方营等一批“三园”村,即:生态花园、现代庄园、生活乐园。其中尧治河、小坦山村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综合实力500强村。

(三)创新载体,灵活结合,有力地提高了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1、与巾帼示范新农村创建相结合,大力开展“展巾帼英姿、促社会和谐”妇女健身活动,以丰富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形式。在农村,我们将家庭美德教育融入“巾帼示范村”新农村创建活动中,形成了“利益驱动、宣传鼓动、项目带动”的工作格局,使物质文明建设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不仅改善了人们的物质生活,而且提高了妇女的道德、文化、科技素质,融洽了家庭、邻里关系,促进了村风民风的好转。2008年以来,全市创建巾帼示范村,省级15个、市级85个,县级77个。扎实开展了“万名农家女学习新技术”活动,组织“巾帼专家服务团”送科技下乡,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690期,培训农村妇女34500多人,扶持培育57多个集服务、示范、带动为一体的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妇”字号龙头企业,采取与校联手,外派内训等形式,培训了24名女经纪人,培训妇女劳动力30多万人,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建立14个转移输出基地,每年举办一场大型招聘会,帮助8000多名女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发动100个巾帼示范岗与100个巾帼示范村创建点结成帮创对子,提供帮扶资金200多万元,有3000多名贫困妇女及其家庭直接受益。为了激励广大妇女创业致富热情,开展了“十大创业女明星”、“十大致富女状元”评选表彰活动。2007年8月,全省“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推进会在襄樊召开,对我们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2、与济贫助困相结合,深化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内涵。协调市直单位与农村贫困家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市有248个单位和个人与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结成了帮扶对子,资助其子女就学312名,免费为单亲特困母亲进行妇科检查413人,18户家庭在安居工程帮助下住上了新居。全市为农村妇女免费妇科检查8万多人次。启用“爱心一日捐”善款36万元,在全市农村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36所,资助贫困儿童600人。各县(市)区妇联纷纷整合社会资源,自筹资金,建立了县级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或留守儿童之家307所,帮助农村贫困儿童解决生活困难。招募爱心妈妈4756名,运用善款和企业捐赠建立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45所,资助贫困学生600名。“春蕾计划”资助贫困儿童2000余名。“恒爱行动”帮助400名孤残儿童穿上了爱心毛衣。这些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引导人们从身边小事做起,把道德实践体现到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增强道德认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与维护合法权益相结合,提升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价值。面向广大家庭成员,我们在全市广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社区普法宣传,开通了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协调有关部门,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内容,在全社会构建遏制家庭暴力的氛围和机制。每年“三八”期间在各大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妇女维权工作。对侵害妇女的典型案例,借助新闻媒体《今日播报》栏目及时曝光。全市302个社区建立了维权服务站,建立了由法律、教师、社区片警、退休干部、社区干部等546人组成的维权志愿者队伍,调解、化解矛盾600多起,提供法律咨询1600多人次。与检察院联合开通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与法院联合设立“婚姻家庭合议庭”,建立并坚持妇女陪审员制度。在全市所有建立司法所的乡镇、办事处都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襄樊妇女网上公布维权热线电话,设置留言板,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每年举办两次法律讲座,对襄樊妇女网留言板上涉及法律法规的提问进行解答。各级妇女组织围绕创建零家庭暴力村,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三站”,开展了“百万妇女学法律”和“平安家庭”、“无毒家庭”创建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农村妇女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内涵、家庭结构、家庭功能以至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在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建活动发展不够平衡。受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层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创建活动在城镇与农村、不同群体间发展不平衡,总体上存在着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参与程度高于贫困落后地区,女性参与程度高于男性,文化层次较高的家庭参与程度高于文化层次较低的家庭。经济基础好的地方创建工作扎实,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丰富多彩,群众参与面广,形成了许多地方特色。而经济基础差的地方,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和活动基础,形式单一,内容不生动,不能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导致活动发展不平衡。

2、创建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和谐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研究创建工作,对创建活动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上还存在差距,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作用发挥不够,党委领导、妇联牵头、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未能真正形成。在少数地方和单位还存在对妇联抓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3、创建活动经费严重缺乏。一方面,妇联干部和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很高,但却因为没有活动经费而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一矛盾在县、乡镇、社区、村表现的较为突出,受资金限制,工作往往只能流于形式,无法突破创新。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基层妇联干部身兼数职,难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创建活动乃至妇女工作上,再加上妇联干部参与培训的机会较少,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创建工作的需要。。

四、思考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构筑社会化创建工作格局。要积极争取各级文明委把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考核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各级党委要对创建活动给予重视和支持,尤其要帮助基层妇联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她们做好工作创造条件。要积极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吸纳各种社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构建社会化、开放式的工作网络,真正形成党委领导、妇联主管、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创评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要制定和谐家庭评比标准和创建工作评估标准,建立健全集申报、公示、评选表彰、激励、跟踪管理为一体的`活动机制,最大化地运用创建成果。要以群众渴求的内容和充满时代气息的形式,潜移默化地吸引和影响家庭成员。在农村,依托“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美德在农家”“巾帼文艺队”等创建活动,规范家庭自报、群众投票、公开表彰的创评程序,抓好“美德在农家”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在城镇,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精神需求和意愿,设计开展融思想性、趣味性、艺术性于一体的活动,大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楼栋、“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真正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素质。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要紧紧抓住影响群众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从具体事情做起,因势利导,加强教育,使活动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要积极发挥各种舆论阵地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宣传先进家庭典型,使文明理念家喻户晓。要加强对家庭成员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满足家庭成员心理和谐的需求。要动员更多的家庭参与到家庭志愿者队伍中来,积极开展家庭互助和自助活动,在广大群众中营造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无私奉献的社会风尚。

四是进一步要加强调查研究,为创建活动的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指导。要针对新形势下妇女和家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针对农民工家庭、流动留守家庭、空巢家庭、老年家庭、单亲家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对现代婚姻家庭问题的研究,为和谐家庭创建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要探索建立和谐家庭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互动、统筹发展的和谐家庭建设新格局。

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巩固“平安**”创建成果,更好的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笔者特深入综治、司法、公安以及各村就综治维稳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调研,形成了以下调研报告。

**镇位于**县中部,东连**镇、**乡,西接**乡,南与**乡、**乡和****县接壤,北与**省**县毗邻,**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42.5公里。全镇总面积696.2平方公里,其中,农田7110亩、常耕旱地65910亩。林地面积76.17万亩,占全县的21.8%,森林覆盖率为86.14%,有“天然氧吧”之称。西部大开发标志性工程――**水电站位于该镇**村**屯,**、**河、省道317线即**至**二级公路贯穿境内,水陆交通十分便利。

(一)协调联系不够。**镇对维稳力量进行了有效整合,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但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对一些疑难纠纷存在相互推诿现象,打各自的“小算盘”,协调配合上存在一定的差距、联系协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民意诉求不畅。老百姓的一些意见、建议、想法没有一个好的倾述渠道,得不到有效倾述,一些矛盾纠纷常常是老百姓向村干部反映了而村干部不当一回事,久拖未决,至使酿成大的矛盾纠纷,而镇领导还不知道。

(三)经济待遇不高。综治维稳工作人员无岗位津贴,工作经费也难得到保障,工作待遇不高,导致部分综治维稳人员在工作上斤斤计较,公私不分,有私事时就把工作摆在一边,工作忙时,又找各种理由脱身,逃避工作,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四)纠纷调处不力。待遇偏低,工作辛苦,综治维稳队伍难得留住年轻、工作能力强、肯学习上进的人才,长期留在村级综治维稳队伍的只剩那些社会竞争力弱、年龄偏大的民选村干部,由于业务素质不高,对于一些简单的矛盾纠纷都很难调处。

(五)群防群治难度大。在开展群众进行护村工作时,因这些工作是出于义务,没有报酬,特别是在农忙时,更顾及不上。加之大部分家庭青壮劳力都外出打工,广大群众没有自觉参与治安联防的直接动力。

(六)创新意识不强。特别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由于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抓不着有效的载体,流于常规的发文件、宣传资料等方式,单调而泛味,群众感受不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导致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一是不断完善“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依法为先、以理为重、公开透明、文书规范”的综治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妥善处置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针对矛盾纠纷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组织纠纷调解组,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建立“信息直传、民意直述、情况直报、领导直办、矛盾直控”的综治信息直接传递反馈机制。加强联络员和综治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坚持每月定期排查,每季集中排查,日常不定期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确保办案率达100%,息诉罢访率达90%以上。

三是建立“电话公开、定时定点、现场处置、责任督办、跟踪反馈”的主要领导信访诉求接待机制。全面公开党政领导和干部的电话,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接访制度,设立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和巡回接访等有效形式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每周星期一为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接待日。严格落实矛盾纠纷领导督办,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全部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优从快妥善化解。

四是不断完善“定期评估、调研深入、分析透彻、防范超前、打防结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治安防范机制。切实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开展对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情况的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分析原因,作出处理。坚持从严打击的信心不动摇,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五是建立“主题明确、内容适用、通俗易懂、倡导新风、评选模范”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以开展“树文明新风、构和谐**”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文明户评选活动;征文比赛活动、演讲比赛活动和以安全、“六个一”活动及党风廉政为一体的专题讲座,通过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认真搞好普法宣传,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六是积极探索“区域合理、以人为本、村民自治、建章立制、设岗定责、目标管理、以奖代补”的社会管理新机制。重点以“点、线”相结合的平安村寨创建为主。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以自然组为单位成立5-7人的社会管理委员会,将治保、调解、普法、帮教、社区矫正、巡逻为一体的社会管理组织,做到有场所、有桌椅、有制度、有特色、有创新,定岗位、定职责、定制度、定奖惩。

七是建立“受理不及时、调查不真实、调处不公正、履职不到位,社会不安宁”的社会维稳问责机制。严格推行矛盾纠纷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受理,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公正公平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严禁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向老百姓吃拿卡行为,对群众矛盾纠纷受理不及时、调查不真实、调处不公正、吃拿卡等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一经群众反映或举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八是建立“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渐次推进、管理有序、治安良好、干群和谐”的“平安**”活动创建机制。在平安村的创建基础上,规划**街上至**村、产场下至**、**“四大新农村”示范线,以**街幼儿园和**小区开工建设为契机,结合中药材、生态畜牧产业发展为重点,按照“四大新农村”“平安村”建设标准对**村至**街沿线进行建设,通过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政府补助,部门配合,全面加强对示范村民居建设、环境卫生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产业建设为一体的建设。通过渐次推进,对其它示范线建设,从而达到管理有序、治安良好、干群和谐的“平安**”创建机制。

拆迁土地费用调研报告范文

要发展就要建设,要建设就免不了要拆迁。而征地拆迁工作,一头要保证各项重点工程及时用地,推动经济发展;一头又要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征地拆迁工作牵涉到政府、投资业主、拆迁实施单位和被拆迁群众等多方的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被目前许多基层干部称之为“天下第一难事”。“城中乡”因为征拆任务十分繁重,尤显突出。碧江区灯塔工业园区就是一个典型的“城中乡”,征地拆迁也是近年来的一项主要工作。根据我处近年来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对此进行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一、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征地难,难在哪从调查以及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主要症结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利益体在争夺土地这一重要资源的问题上高度集结以及相关制度上的缺失。其主要表现在:

(一)无法可依,农民有疑惑。

1.国家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法律存在空档。出台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物权法》实施后已停止执行。而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和颁布征用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的专门法律法规。因此,在解决农村土地的征用和农民房屋拆迁的`问题上,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

2.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缺乏动态管理。目前,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均依据的是地方性规章。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社会情况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近年来土地、房价均有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地方性行政拆迁规章制定几年不变,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对征拆政策的落实与工作的推进带来困难。

(二)土地价差大,导致征拆难。

近年来,因为物价上涨、土地紧缺等缘故,导致了土地征收价格的调差频率也极为快速。以我处土地为例,期间,我处土地征收价格在3万元左右一亩,而到了土地的征收价格又上涨到了37000元左右一亩地,再过渡到现在的4万余元一亩地的价格。短短3年时间中,土地的价格却跳了几个坎,这就导致了部分民众同一区域的征地价格不一致,许多配合工作的群众先行丈量土地后得到的土地补偿款反而比部分拖到最后时刻的“钉子户”还低,这一情形的出现更加恶化了征地工作的开展难度。直到现在,我处仍然存在少许往年遗留下来的土地差价纠纷问题。

(三)土地补差款及时足额到位难。

土地差价是事实存在,虽然影响到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但不可否认它也是必然的社会趋势。而抛开这条不可避免的因素来看,土地补差款难以及时足额的到位反而是导致土地征拆纠纷问题的重要因素。就如我处当前遗留下的少许土地差价纠纷问题,经过我处政府与投资业主方、群众方多方协调成功后,投资业主方的土地补差款却难以及时的、足额的落实到老百姓手中。首先,来我处的投资业主方极大多数都为中小型私人企业,本身资金就还存在空缺,除去前期支付的土地征收款、土地使用保证金、建设费用等,可用资金便已所剩无几了,投资业主方即使愿意补差价也会感到无能为力;其次,也存在部分投资业主方钻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牛角尖,而把激化后的民众纠纷矛盾臵之不理,而让政府部门来作善后工作,无形中给我政府部门在往后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增添了难度。

(四)违章建筑加剧了征拆难。

城乡结合部的违章建筑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更增加了征地拆迁难度,造成资源的浪费。由于诸如我国目前有关征拆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失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城中乡”的违章建筑严重,而我辖区违章建筑也达到合法建筑的三分之一,这不仅造成我辖区的大量经济损失,更加给征地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

(五)征地补偿费分配难。

村民小组往往只是局部的征用,前后征用又有价格和人口变动的差异,在分配时存在着是以人口平均分,还是征谁给谁等等矛盾和问题。因此,一次征地,补偿分配工作往往要拉锯数月,甚至数年之久。时常会因为矛盾纠纷未得到解决,征地补偿费的存折锁进了村保险柜,乡村干部也常常为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头疼犯难。

(六)征地拆迁群众安臵和发展难。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是安臵房的建设速度慢。由于业主资金等原因,房子拆了,安臵房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仍未建成。即使建成了,有的群众因为习惯问题和房子质量不满意等原因也迟迟不搬家。我处到目前已有2个安臵区的房子虽建好了,但很少有人搬进去住。二是失地农民对今后的生活感到忧虑和担心。由于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他们失去了世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加上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专业技能,就业困难,担心生活水平比原来会降低。三是“城中乡”的农民原来靠着种菜、水稻、养殖业等相对还比较富裕。群众担忧:“地被征了,地没种了,养殖业不能办了,失地也失业了”。我辖区中还有部分干部反映:“我们也有实力发展,也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可我们自己要征用自己的地搞项目,却非常难。”

二、以人为本、深化改革,实现和谐征拆。

征地拆迁问题是当前社会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征地、深化改革,城乡统筹,调整好国家、集体和被征拆群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努力实现和谐拆迁。

(一)完善政策法规,为实现和谐征拆提供法律保障征地拆迁必须坚持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对农村集体土地以及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尽快在法律的层面上予以规范,使补偿标准更加明确、公开和统一,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在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的情况下,生产有妥善安臵,生活有切实保障。现代文明政治,凡“征”必须依法,依法才能开“征”,征税是这样,征兵是这样。要按照《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的规定,尽快制定城乡统一的《城乡征拆条例》,将征拆过程中各个利益体之间的关系用法律予以理顺、调整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各拆迁主体平等、城乡统筹发展的法律体系,使征地拆迁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公平公正,合理补偿,实现和谐征拆。

1、扩大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拆迁前,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拆迁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使拆迁方案能够充分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各方利益兼顾,多方利益均衡分享。

2、切实落实“三公开”。做到征拆数量公开、补偿标准和安臵政策公开,补偿金额公开,并接受审计监督与被拆迁群众的监督。

征地拆迁调研报告总结

近几年来,在推进城市化、加速城市建设、改变城市面貌的工作进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征地拆迁问题。在很多地方,征地拆迁已经成为基层党委、政府的经常性的主要工作,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工作。由于征地拆迁直接牵扯到地方政府、开发商和被拆迁户的利益,因此日益成为当前各种矛盾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一、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

当前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很多,但归结起来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表现在政府方面,主要是违法征地、未征先占、以租代征以及未按法律规定进行补偿、滥用权力,滋生腐败等问题。表现在被拆迁户方面,主要是嫌补偿低,乱搭乱建乱装修乱栽树,以尽可能多地套取补偿款。具体问题如下:

1、由于受土地指标的限制,很多地方普遍存在未征先占、以租代征、强迫流转等问题。据统计和估算,国家分配给一个中等县每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大约200亩,而各个县实际上占用的土地,包括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每年都在近万亩,这些被占用的土地大都是基本农田。以此推算,全国每年新占用耕地约在2000万亩左右,5年就要减少近1亿亩耕地。而所谓的土地开垦复耕、土地指标增减挂钩等,纯属文字游戏和掩耳盗铃,对控制耕地的被占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相反成为地方上滥占耕地的借口。

2、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不按法律规定办事,补偿太低。房屋拆迁补偿,可以以旧换新,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同区位新房价格进行补偿,拆迁户有选择补偿形式的权利。但是,在一些地方,为了帮助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政府往往站在开发商一边,如果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就按旧房的评估价补偿,而评估价往往压得很低。被拆迁户为了不至于损失太大,只好放弃选择货币补偿,不情愿地选择旧房换新房。但是,被拆迁的旧房面积往往小于新建住房的面积,拆迁户还需支付巨额差价,加重了拆迁户的经济负担。

3、征地拆迁有谈判、讨价还价的性质,双方交易比较隐蔽,往往产生权力寻租,容易滋生腐败。由于拆迁工作具有一次性-交易,高额补偿款的特点,在利益的驱使下,甚至有一些人铤而走险,弄虚作假骗取补偿款,造成国有资金的损失。

这部分人得到了实惠。例如,一亩地的小麦、玉米青苗补偿只有几千元,而一亩果树的补偿则为几万元。很多果树都是临时突击栽种的,栽种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套取补偿款。在一些地方,某地块要进行拆迁,被拆迁户为了多得补偿款,往往突击乱搭乱建乱装修,政府虽明令禁止这种套取补偿款的行为,但实际上却是屡禁不止,部分地区的征地拆迁协调难度大,安置困难,拆迁时间紧迫,经办人可能用金钱来换取时间,最后往往迁就被拆迁户,对突击建设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加以认定,使拆迁户顺利签字了事。这样就形成了听话的吃亏,大胆的不听话的占便宜的情况,导致补偿金额节节攀升,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加大了拆迁成本,为以后的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解决征地拆迁存在问题的对策

1、进一步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展内涵,切实改善民生,坚决反对和杜绝一切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的表面文章、政绩工程。

2、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征地补偿中的人口安置费,按照法律规定从高不就低。房屋拆迁补偿,落实货币补偿按照同区位新房销售价格补偿的规定,尊重被拆迁户选择补偿形式的权利。

3、加强现场监管力量。(1)坚持审核部门、监督部门及拆迁当事人三方到场,实施重要部位监控,加强征地拆迁费用的管理,实行权力制衡,加强征地拆迁监督力度和征地拆迁当事人的互相监督,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2)在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操作上,增加透明度,使之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减少群众猜疑,接受群众监督。(3)严格审核证件,识别证件真伪。房屋建筑一般按照产权或契证上的面积进行补偿,一些投机取巧者就从中钻空子,办-假-证或涂改数据,提高补偿面积,从而获得额外利益。

4、改革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大幅度提高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补偿的费用,直接兑现给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对地上附着物的评估补偿,宜粗不宜细,即高不就低。农村旧村改造拆迁补偿,可借鉴推广一些地方实行的平房拆迁补偿按照宅基地面积补偿的做法,不管附着物多少及装修如何,一律按照宅基地面积进行补偿,楼房可根据实际建筑面积酌情补偿。这样,可有效地杜绝乱搭乱建乱装修乱栽树等情况的发生,减少资源的浪费。

只要面对现实,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想上行动上真正加以重视,从政治、经济、法律、政策、机制各方面入手,齐抓共管,相信征地拆迁当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一定能够解决。 )

扎佐镇副镇长 张玉才 金阳至扎佐城市一级主干道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各种征地拆迁矛盾同时也逐渐增多,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延缓项目的顺利推进。因此,正确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因征地拆迁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重大而严峻的课题。本人在扎佐镇从事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现就当前征地拆迁现实情况调查研究和分析,有如下拙见,以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修文县位于贵州省中部,隶属贵阳市,地处东经106°22′—106°53′,北纬26°45′—27°12′。北与息烽县接壤,东及东北与开阳县相连,南与白云区毗邻,西南与清镇市隔猫跳河相望,西及西北与黔西县、金沙县以乌江为界。南北长48.5km,东西长51.8km,国土面积1075.7km。

业产品有原煤、铁矿、生铁、水泥、铝矾土、中成药、皮鞋、饮料酒等。全县农业总产值4.681亿元,粮食总产量9.2807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2968元。

修文山川秀丽,绿树成荫,人杰地灵,旅游资源富集,有六广河峡谷、大石回水石林,桃源河漂流等自然风光,有扎佐高尔夫度假中心和王阳明先生悟道圣地阳明洞等。

修文是贵州省中部的交通枢纽。距贵阳市中心38km,距贵阳机场仅有30分钟车程。县内交通十分发达,川黔电气化铁路、210国道和贵(阳)遵(义)渝(重庆)、贵(阳)毕(节)两条高等级公路穿县境而过,连接川、渝、湘、桂、云南省、市、自治区,物流运输极为顺畅。通信事业蓬勃发展,目前已建成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现代通信网络。完善的乡村公路和通信网络,为城乡物质贸易,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方便。较好的区位和交通便利的优势,使修文成为一片亟待开发的热土。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些年的征地拆迁工作虽然完成了任务,也取得非常好的成绩和社会效果,但不是说无可挑剔、尽善尽美,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也是其他地方存在的共性问题。

行违法建设(搭建)和抢栽抢种。比如,三元村征地红线范围内个别人员无视法律法规,为多得到补偿款而违法抢栽抢种。

(二)征地拆迁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绝大多数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非常熟悉,但不少村干部由于自身素质的关系,对征地拆迁相关政策了解得不够全面、深入,更无法对群众彻底解释清楚,出现过个别干部因政策解释有误而导致群众工作难做的情况。

(三)补偿政策不具备操作性。早期征地和现阶段征地实施时,上级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不统一,也未征求基层意见,致使出台的文件补偿标准各自为阵,而上级文件却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和分类,只是一个笼统的、较低的补偿价格规定,类似这种情况在征地工作中时有发生,使从事征地拆迁的各级干部十分被动,人为造成群众矛盾。

(四)各部门协同作战不够。征地拆迁公告发布后,土地补偿、安置补偿、所得安置地、社会保障等农民该享受的待遇不能同步进行。比如,农民房屋已被拆迁,但安置地还没有着落,甚至没有规划地块或选好安置区域。特别是尤为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障问题,甚至出现过农民被征地后几年才得到证的情况,导致群众怨声载道。

(五)个别干部和领导不敢接触矛盾。征地拆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宣传到位后,难免会有个别群众不理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这就需要征地拆迁整个工作机构和全体成员到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各个层面开展工作。然而在关键时刻,仍有个别干部和领导瞻前顾后,不敢深入一线接触矛盾、化解矛盾,不敢勇于承担责任,不敢接受挑战。

(六)村、组集体资产难分配。按照现在村级集体征地补偿费分配方式,是大多数群众的意见为主,可那些新结婚迁入人口和土地承包后出生的人口大多是有户无地,虽然这类人所占比例较低,但分配方案往往对其有失公平,导致这部分人情绪较大而直接影响征地拆迁工作。

三、建议及措施

基于目前实际情况,征地拆迁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仍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既要使征地拆迁工作积极服务于各类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要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解决好农民的长远生计,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本人认为可从以下6个方面来应对前面所列问题:

(一)严防违法建设,提前消除隐患。在控制非法搭建、统一拆除违法建筑和控制抢栽抢种方面,我们要吸取以往的经验:一要建立民情信息库。以户为基本单位,对即将要征地拆迁地区和每家每户的房屋及其它附属设施拍照建档,全面掌握城乡建设现状,为鉴别、处置违法建设提供有力依据。二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采取聘请违法建设监督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布禁违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等措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防控违法建设和抢栽抢种的积极性,可建立“日巡查、日报告”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三要建立果断处置违法搭建和抢栽制度。做到“两个一律”,即在开发征地时对违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补偿,从而打消少数群众的利益幻想,给遵纪守法群众以公平。

(二)健全组织机构,深入宣传政策。高度重视重点项目,把涉及这些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坚持不懈、一抓到底。一要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主管领导统一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及镇街的工作机构,下设政策宣传、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社会保障等若干职能组,形成即分工明确、职能清晰,又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要深入宣传政策,敢于直面矛盾。在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安置补偿、信访稳定、统一拆迁等各个工作环节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接触矛盾,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零距离发现问题、零距离研究问题、零距离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争取最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尤其对相关政策的宣传上,一定要一贯到底,绝不能藏着掖着,将全部给群众的优惠政策从一开始就交待清楚,不能像“挤牙膏”一样,挤点出来一点,这是极不利于工作和造成不必要群众矛盾的'最重要根源。还应注意:在大规模统一拆除过程中,要在充分分析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预案、细致分工,领导要靠前指挥、果断决策,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避免矛盾激化,才能确保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

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让这些干部都成为“内行”甚至“专家”。二要提高村干部能力。当前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加强村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特别在对村干部的培训中要开设提高征地拆迁工作水平和解决群众矛盾能力的课程和内容。三要严格执行政策。在全面掌握征地政策的基础上,各级干部要严把政策关口、严守纪律要求、严格规范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原则,认真开展政策解释、青苗清点、房屋丈量、资料公示、资金发放、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有力保障村组集体和群众利益,确保整个征地拆迁工作平稳推进。四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权力和责任统一,谁承办的工作谁承担责任机制;对于那些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随意开口,不按统一政策办事的工作人员一查到底,谁的责任追究谁,绝不姑息迁就。

(四)坚持以人为本,力促和谐开发。征地拆迁工作涉及被征范围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在不违背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审视周边市县,坚持以人为本,实时修订征地拆迁政策,要在坚持依法的基础上,将工作置于阳光下,最大限度地求得群众的支持,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利益,力促和谐开发。

做到“三个”时间统一。征地拆迁张榜时间、榜的落款时间和榜的生效时间要明确、统一,这样就可以避免个别群众钻空子、找麻烦。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征地拆迁一开始各个部门就应各司其职,按要求推进,充分准备好资金、安置地、房以及社会保障的办理等,可以大大减少群众抵抗情绪。

(六)提供政策保障,大胆开展工作。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加之近来舆-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负面报道等因素,导致个别领导和党员干部瞻前顾后、畏首畏脚,怕影响自己的饭碗和前程,不敢大胆开展工作。对此,一要在建立群众情绪疏导机制之上坚持法治。对那些已经按政策补偿,还无理取闹的群众除加强情绪上的疏导之外,对涉及违法的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决不能以“和谐”、“人本”而不敢法治,需知和谐和以人为本也应是法律的框架之内才能得以实现的。二要建立组织关爱机制。对冲锋在前,大胆工作的领导和干部,即使他们方法有些不妥,只要没造成严重后果,组织要出面予以保护和关爱。三要建立征地拆迁一线工作人员的奖励机制。对长期工作在一线的同志,在评先、评优、提拔方面要照顾、要优先考虑。

综上所述,由于征地拆迁,大量沉积多年的矛盾就会显露出来,我们要以理智的态度,善于洞察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分清通过工作能够支持配合与个别“钉子户”的界线,侧重点要放在关爱弱势群体上,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帮扶政策,把人性化服务贯穿征地拆迁工作的全过程,只有维护社会稳定才能为城市的快速化发展奠定基础。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2.清点工作有待突破。尽管目前全区拆迁的总体进度较快,但部分项目,由于少数居民没有完成拆迁,未能实现项目的整体拆平,也导致了一些优质的大项目不能快速引进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一些即将交地的重点出让地块,由于拆迁工作不能按时到位,也将面临违约风险。今年已启动的121个拆迁项目仅有52个完成清点可交地,占拆迁项目总量的47%。有15个项目因为存在十户以下居民没有完成拆迁而没有最终拆平,已经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区项目拆迁工作的整体成效。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过度报道时有发生的拆迁事件,引发了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在此大环境下,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区拆迁工作人员的“瞻前顾后”、“缩手缩脚”。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也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为此,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拆迁环境很有必要。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三、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1.立足当前,着眼超前,加快高品质安置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质。大力推广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设高品质安置房的好做法,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续。各板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务必做到手续齐全后方能动工建设。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20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4.高端合作,强化招商,努力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坚持“三高”原则,加强高端合作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进工作,积极引进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大、新”项目,努力实现赶超发展的新突破。通过前期的努力,各板块的专业园区建设已经初现雏形。改变当前项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应的产业项目仍较少的局面,需要长远规划、合力推动,重点是加强同京、沪、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间的高端合作,使得每个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具有技术含量、产业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龙头企业落地,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继续发挥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

5.及早谋划,加强调研,加速安置小区管理的保障跟进。随着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我区的安置小区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从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拆迁安置过程中,原一个村的村民被分别安置于多个小区、一个小区安置多个村村民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还存在着跨镇、跨街道安置的情况。安置小区普遍存在着房屋出租率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的实际问题,由于居管分离和社区管理机构缺失,导致了安置小区管不了、原村(社区)管不着的局面,形成了社会管理的盲点和死角,也给群众办事造成极大不便。目前,全区各级的工作重心相对都集中在拆迁和安置阶段,但对安置以后的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一些符合建居条件的安置小区,通过整合,理顺各类关系,合理制订安置小区的建居计划并加紧实施,尽快建立管理机构,打破目前管理真空的局面。同时,兼顾考虑好安置小区的党建、群团等工作。此外,因大面积拆迁,部分行政村已“名存实亡”,被形象的称为“空壳村”。如何处置这部分村的股份制资产、村民变居民、撤村建居、行政村转化为城市社区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列入议事日程,抓紧研究,妥善处理。

房屋拆迁调研报告

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具有很强的时间性、政策性和计划性,它活动的每一步都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涉及到拆迁关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城市功能的提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总之城市拆迁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之所以如此,笔者就当前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政府应该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完全脱离出来城市拆迁是一种民事活动。是被拆迁人通过放弃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以货币形式或产权调换的形式而取得拆迁补偿;拆迁人通过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而取得拆除被拆迁人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权利的活动。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就是说城市拆迁工作已由原来的政府行为,转为民事行为,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的民事活动。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不再是领导者,而是监督者、管理者。因此,政府必须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脱离出来,行使好“三种权利”,即:拆迁计划权,监督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再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切实履行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职能,使城市房屋拆迁完全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

二、拆迁管理部门应该从宏观上加强对拆迁规模的计划与控制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建设规划,城盘区域发展,城市国民经济计划,居民安居乐业,城市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因此,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坚持符合城市规划的原则。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开发的生命线,也是城市房屋拆迁的生命线;规划是制定拆迁计划的依据,拆迁计划又是实施规划的前奏曲。如果拆迁计划缺乏科学性,不按规划定计划,必然导致拆迁工作滥而无序,难而无策。

三、制定和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是当务之急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实施一年的多了,有些地方拆迁仍按原条例办事,补偿安置政策还是以前的,引发了不少上访、围攻、堵门、堵塞交通等事件。因此,当前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或完善既切合本地区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又符合现行条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既要防止拆迁人为牟取暴利而任意压低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又要防止被拆迁人漫天要价,胡搅蛮缠。众所周知房屋拆迁受损失、受影响最大的是被拆迁人。因此,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拆迁安置政策时,尽可能在政策上给被拆迁人一个宽松的补偿安置的选择方案,如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不能采取单一性或类似于单一性补偿、安置方案。没有挑选余地的补偿、安置方案,会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陷入困境。

四、拆迁人要注意准确定位自己城市拆迁本身是民事活动,民事活动中的拆迁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集中表现在:

1、享有平等的保护自己民事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2、享有在行政裁决和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位的权利;

3、各自都有不服拆迁管理行政行为,并提起诉讼的权利;

4、各自都有权放弃或处分自己权利;

5、都有遵守拆迁法律、法规和拆迁期限的义务;

6、都有接受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监督的义务;

7、都有履行拆迁合同约定的义务;

8、都有履行法院对拆迁纠纷所作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义务。

总之,拆迁人无论是手握大权的政府机关,还是腰缠亿元的开发商,在拆迁中他与平民百姓的身份是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而现在有些开发商或拆迁人在拆迁中不能准确的定位自己,故意夸大拆迁的行政意义。有的不是与被拆迁人平等协商,而是把申请行政强拆或申请法院强拆放在前提,有的该测算补给被拆迁人的,而漏算、少算、甚至故意不算。这结真让人们百思不得其解。

五、要注意加强拆迁队伍素质的培养和教育从当前拆迁市场来看,能胜任城市拆迁工作的拆迁企业还为数不多,他们除了机构的功能不健全,自有资金缺乏,抗风险能力差等原因外,主要还是队伍不适应拆迁工作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明显缺少,尤其缺少能熟练掌握与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拆迁业务知识的人,缺少有一定社会阅历、工作经历,且知识渊博的、资深的、善做思想工作的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是危险性很大的工作,是利益冲突最突出的工作,因此,建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仅要严格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颁发,还要加强对拆迁人员的资格培训,尽快培养一批能掌握拆迁政策法规、熟悉拆迁业务、接受群众监督、遵守职业道德的拆迁业务骨干充实到拆迁队伍中去,实行无证不上岗的制约机制。

六、要稳妥应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在原条例基础上作了较大的、切合实际的修改。

但是社会又进步了,经济又发展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又表露出来,如:

1、对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私有厂房、设施的拆迁,如何补偿和安置?

2、企业拆迁后,职工解除合同的损失谁补偿?

4、对恶意违章搭建、抢种抢植企图套取拆迁补偿的,如何处罚?

5、拆迁计划制定后,拆迁地块上的建筑物、种植物的现状保全工作由谁完成?

6、拆迁中房地产评估机构如何确定和监督?

等等,这些问题已经给城市拆迁工作带来了影响。立法部门应尽快修改、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或补充办法外,建议当前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使拆迁中的私有企业财产权、职工收益权和其他土地使用权都得到有效的保护,使他们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加大对借拆迁之机套取拆迁补偿的违章搭建、违法种植等违法行为的制止力度,确保城市拆迁与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工作调研报告

“农业,国之根基”。农业一直是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主线。近几年,随着国家在农业建设方面惠农、利农政策的不断推出,各项先进生产技术的不断应用,农业发展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粮食连年增长”、“农民持续增收”,广大农民的生活稳步提高,新农村建设卓有成效。一切的变化,再次证明发展现代农业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历史的必然,同时也对我们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提出了更多、更高、更新的要求。

一、农业发展现状。

基本情况:我镇行政区域面积87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68公顷。其中,水田835公顷,旱地4976公顷。全镇共有2个村(居)委,共53个自然屯3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数2248户5524人。xx年全镇农民人均村收入6283元。

二、发展现代农业的制约因素。

(一)耕地、淡水、生物资源相对缺少。**镇地理位置属于经典的喀斯特地貌,多山岩石山脉,平原土地较少。土地保水能力较差,土壤肥力不够。

(二)农业基础薄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当地的经济、政治、文化相对较落后一些,导致整个现代农业基础比较薄弱。

(三)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识不够强。受传统经营习惯的影响,农民的思想根深蒂固,不愿接受外来先进的现代农业技术,导致农业效益居低不下,给发展现代农业的思想阻力较大。

三、发展现代农业的有利条件。

(一)道路畅通,交通方便。本镇辖区内国道324纵贯南北,县道36横穿东西,并且在浪湾村内有着高速路出口,整个镇辖区的路组合成一个交通便利的路网结构,为人流、物流的集散创造了条件。

(二)地理位置优厚。距离县城30公里,离**市62公里。刚好处在两者之间一个很好的物流、人流交汇处,便于各种信息技术的传播,形成较大的辐射面。

(三)**金穗农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现代农业的龙头企业,起到很好的带头引领作用。据统计,**金穗农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香蕉基地面积从xx年的250亩扩展到xx年的3.6万亩,同比增长96.3%。公司年支付土地流转金7830万元,发放农民工工资683万元,累计培训农民工258场,创造农民工劳动就业0万人次以上,辐射带动周边香蕉种植面积0万亩。

(四)政策的支持。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新时期,国家鼓励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实践。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迫切需求,是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四、发展现代农业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农业现代化宣传,为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提供行动先导。要充分认识现代农业与能源化工两个同等重要,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我镇以金穗公司发展的现代农业带领定江村定点屯村民集体致富的先进事迹,走进各村屯进行宣传,充分体现出发展现代农业的惠民、富民、强民的作用。通过宣传能让更多的村民了解到现代农业是当前新时期发展农业的必然途径,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以更高、更好的热情发展现代农业。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创新开发机制,为发展现代农业增活力。我镇的香蕉种植和甘蔗种植是整个镇经济收入的一块“大蛋糕”,但是每年都受到来自台风的影响,每次台风过后都给村民带来很大的损失。由此可见,我镇农业抗灾能力弱,不断改善农业的基础设施条件,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我镇在各村屯兴修水利工程,便利于民的耕种灌溉;积极发展农户建沼气池,将生产中的秸秆、稻草等进行沼气发酵,提高农作物的综合利用水平,采用沼气等农村新能源,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积极推荐以香蕉、甘蔗为主的经济作物生产的现代化。同时,鼓励农民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和新型农产品加工业,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有我希”。

创新开发机制,在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基本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建立土地流转机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按照“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根据县委县镇府的指示,加强对我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引导和管理,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今年,我镇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土地流转任务,促进村民增收。

(三)进一步提升产业化和品牌化,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力支持。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把我镇的香蕉生产做出自己的地方特色。一是选择我镇金穗公司为龙头企业,实行重点扶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反哺农业,带动农户的作用。二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和规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三是加快批发市场建设,完善信息服务网络,逐步形成批发市场为中心、各专业市场为骨干的农村品市场体系。

发展现代农业,还应坚持品牌化生产。我镇金穗公司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模式和“龙头企业+农户+基地”模式,按照土地流转政策将土地经营权从农民手中租赁过来,公司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品种、统一技术规程、同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包装销售的方式实行土地连片开发,规模化生产。获得全国“一村一品”的荣誉称号,“品”是“绿水江”牌香蕉,形成自己特色的品牌。不断引导合作社和农民群众使用农业现代化科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太仓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宏伟目标,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是现代化新太仓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问题。最近,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对全市拆迁安置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就如何突破这个“天下第一难”瓶颈,提出了思考和探索。

一、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的基本做法和评价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加速,而作为前期保障的拆迁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02年以后,在规划的引导下,我市年均拆迁量都在60万至80万平方米之间,其中70%为上世纪70至80年代建造的劣质城乡住宅。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一是与开发建设相同步。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和各乡镇开发区的拓展,均以拆迁安置工作为基础。二是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适应。中心城区、新城区的一大批工业企业被“退二进三”,现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这些均与拆迁安置密不可分。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

则,操作比较困难。乡镇一般采用“预拆迁”方法和农民进行协议拆迁。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农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农民协商不通,形成了星星点点的“钉子户”现象。

二、当前拆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处于新老法律的转换时期,随着《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国家将重新出台新的拆迁征收《条例》。拆迁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国家颁布新《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将继续实行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当前拆迁安置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的成因,笔者认为有下列几个方面:1.社会舆论的“失之偏颇”。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确实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庆钉子户”和“广州钉子户”的处理,又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2.相关部门的“害怕心理”。拆迁安置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项目立项、拆迁许可、补偿安置到公示听证,涉及到10多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拆迁安置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少数政府部门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体事件”,怕被“无理纠缠”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迁安置各个环节上的“软作为”,增大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3.拆迁政策的“政出多门”。当前拆迁工作基本上由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导,拆迁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补偿安置政策的多样化,“一区多价”、“一路多价”、“一组(村民组)多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政策的不统一,客观上带来了被拆迁户的相互攀比现象,给“协议拆迁”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一些未经批准,由户主擅自变更性质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业主自认为应按数倍于住宅房的商业用房价格进行补偿,其矛盾十分突出。4.经济补偿的“越拆越高”。由于近年来房价的不断上升,使拆迁也通过“提高区位价,增加差额补贴,加大奖励力度”等手段提高经济补偿数额,造成“越拆越高”。尽管拆迁人承诺“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同一价格”,但被拆迁人往往认为“先拆吃亏”、“后拆得利”,而期望通过拖后拆迁期限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够”。目前,就拆迁难度而言是市区大于城郊,城郊大于农村。导致这种梯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农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联排别墅安置,被拆迁户由于受“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吸引,拆迁积极性较高。而城市被拆迁户特别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观念问题,撤销村民组建制后安置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违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问题和破窗开店问题等,成为拆迁中的“难中之难”。另外,由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上的“相对滞后”,也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拆迁积极性。

三、关于破解拆迁难题的思考和探讨。

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设计标准低、建筑质量低,历史保存价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过科学论证和规划,将破旧不堪的老城区改造成现代化新城区,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标,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目前存在的“难、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必须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要落实责任机制。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拆迁工作人员责任性和积极性。

拆迁土地费用调研报告范文

征地拆迁是服务和支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但在实际征地拆迁过程中,往往矛盾层出不穷,信访量居高不下,农民与政府极易形成对抗关系。为了获得农民的支持,化解征地拆迁难题,稳步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就必须了解农民的所思、所想、所盼、所忧。为此,斗湖堤镇征地拆迁专班对辖区内的7个村、场进行了调查。

一、被征地农民的普遍心理与行为特点。

经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被征地农民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心理:

一是老住户的排斥心理。他们认为本组的土地是其父辈的祖业,凝结了父辈和自己改天换地的辛勤劳动,现在土地被征用,不能让第一轮承包以后迁入的农户分一样多的钱,给迁入户分不分、分多少应由他们说了算。

二是田多户存在土地私有心理。他们认为既然实施了土地二轮延包并颁发了经营权证,确权颁证的土地就归我私人所有,其补偿款应该征谁补谁。

三是补偿价格上的攀比心理。农民往往通过电视、网络,或者其它地区被征地拆迁的亲戚朋友了解补偿价格,并且不区分情况简单对比,如果价格偏低就觉得不合理、太吃亏。

四是对未来生活的恐惧心理。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保障,是农民的衣食饭碗,尤其是老年人对土地和房屋有着血浓于水的感情,凝结着他们的毕生心血,虽然给予了安置补偿,但不少农民处于有房无钱、有钱无房的尴尬境地,不少农民谈及未来无不黯然神伤,对今后生活举棋不定,认为土地没了、房屋没了,成了居无定所,无田可耕、无业可做、无岗可上的游离于城市边缘的“三无”农民。

五是对土地征用款分配不公的担忧心理。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始终是农村矛盾的焦点、漩涡。农民从自身出发,往往要求一次性分光土地款,并以补偿款入袋为安,毕竟农民还很穷,结婚、还贷、子女教育等还需要大量投入。

六是解决问题方式上的吵闹心理。他们总认为在征地拆迁中涉及自己利益的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难以静下心来解决问题。

正是基于以上六种心理因素,农民与政府工作人员在征拆过程中表现出的行为特点是:不支持、不配合、不认可,阻碍用地、阻碍拆迁、阻碍办公,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二、原因。

(一)宣传不到位。农村土地房屋征拆工作难、群众阻力大,首要的原因还是宣传不到位,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上存在着三个问题。

三是宣传不具体,农民群众关心的是征地价格、拆迁补偿价格、养老保险怎么买,买多长时间,要多少钱,月领标准是多少,以前买了多种保险的怎样并账,等等。这些具体的数字工作人员对农户还回答不上来,老百姓也不愿意听大道理之类的话,说不到一块。

(二)信息不对称。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征地拆迁专班与农民群众在征地价格、拆迁价格、还建安置房价格上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工作人员所掌握的是县里印发的宣传单或小册子上的价格,而群众掌握的价格信息有的`是报纸上的,比如某某镇某某村征地价格是20万元每亩;有的是从电视上看到的,比如某某村征地价格是多少;有的是从网上看到的,如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不知道,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以对群众很难进行疏导。

(三)分配不满意。最大的不满意就是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分配方案是民主议定,是群众说了算,而具体操作中是群众代表先行商议后由农户签字认可。征拆专班的职责是在民主议定的程序上进行指导,对显失公平的内容进行引导。一旦引导不当,多数代表就会说,既然我们说的不算,干脆你们拿一个方案出来。而少数弱势群体指望专班工作人员为他们讨个公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对统一的分配方案不可能都满意。土地款分配方案的出台很艰难,对其最终结果专班人员也很无奈。

(四)保障不确定。目前采取单一的货币安置,农民对此积极性不高,抵触情绪强烈。未被征地时,农村不少家庭可以自给自足,一家人的粮食、蔬菜、畜禽自给,除逢年过节买些肉,很少买菜,还有余粮可卖,一些农民从事养殖、种植时令蔬菜,或者到城市集镇打季节工、散工还可增加收入。失去土地房屋后,农民的思想一时还转不过弯,面对今后家庭生活十分茫然和恐慌。房屋土地征收后,失地农民的生活压力无形中加大,每月电话费、水电费、生活费增多。普通百姓家开门是油盐酱醋茶,以一家三口计算,每月没有1000元生活费无法在城镇生存,尤其是家庭教育投资不堪重负,供养一个大学生上学每年至少要万元以上。同时,由于大多数农民文化偏低、年龄偏大、技术偏少,重新创业发展是个并不轻松的话题。失地对农民是个“阵痛”,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是农民最大的痛处。一次性补偿,农民所得补偿款有限,难以维持今后长期生活所需,由于生活无稳定来源,失地农民对未来茫然和恐惧。

(五)信访无良策。信访工作不存在领导不重视的情况,关键是化解结案缺少更好的办法。涉及征地拆迁的信访最多的还是土地款的分配不公。由分配问题带出来历史分配习惯、征谁补谁、土地二轮延包的不彻底等等问题,要想缩小分配差距老户不干,要满足少数弱势群体的诉求而最终结案又无资金来源。

三、建议。

土地不能私自买卖,个人只拥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同时,对征拆中漫天要价,非法阻挠施工的要予以重惩,对拒不交出土地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加强村民自治的指导和引导,维护好少数弱势农民利益。在农村土地款分配上,往往以是否是集体成员定性。以前的操作中,对分配对象的确定有多种:有的确定办法是“三有”,即有户口、有房屋、有耕地;有的确定办法是在上次分配对象的基础上加上自然增员的人数再减去自然减员的人数;有的确定办法以参与负担的人为基础来确定的。在各种界定办法中,专班对失地农民群体中如离婚女、外嫁女、鳏寡孤独、劳释等人员要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三)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做好过细的群众工作。在征拆过程中,村干部很辛苦,镇干部也很无奈,这时就要充分发挥村干部地缘血缘亲缘优势来做好农民的工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有的农民镇干部出面做工作他不配合,但村干部做工作他听;有些事情的处理镇干部束手无策,但村干部就有办法。村干部要武装好群众代表,统一思想、统一口径,收集群众意见和反馈集体意见,使征拆工作有序推进。

(四)畅通信访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斗湖堤镇是个信访大镇,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如摸底排查、日报告制、领导接访制、下访制、月分析季分析会议、案情包保责任制等。在征拆中引发的信访问题一要超前,二要重视个案。超前就是在征拆之前就要做好信访评估,与村组干部一道摸底登记、走访座谈、预测风险、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重视个案就是将集体访变为个访。征拆上访往往是一个群体,搅在一起如一团麻,有的参与上访甚至连诉求都不清楚,一问要求解决什么问题则开始对工作人员质问,二轮延包程序合不合法?你们搞征拆是不是依法依规?上访人员这时情绪会越来越激动,这样费时费力还难以理清。重视个案就是要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一户一回复。

(五)做好保障工作,确保失地农民无后顾之忧。一是加大就业培训力度。为促进失地农民更好的就业,提高技能水平,拓宽就业渠道,政府应加强失地农民的免费培训力度,让年轻的失地农民掌握一技之长。二是用足用好集体预留地安置政策。在做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人分类、配置股权的基础上,对村集体预留地在搞好还建房的同时,充分利用剩余预留地搞好开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失地农民(也是股民)提供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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