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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社会组织合同范文(17篇)

时间:2023-10-30 03:44:24 作者:念青松 优质社会组织合同范文(17篇)

合同协议的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并经过双方认可和签字确认,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协议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下是一些常见合同协议示范文本,供您参考。

社会组织劳动合同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负责人:

企业方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xxx劳动法》、《xxx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职工与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第四条企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企业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月工资给职工本人,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水平。

第六条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职业安全卫生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一条职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本企业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社会组织用工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

2、工作内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协助开展志愿服务等文明创建相关工作,乙方根据工作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相应调整、变更乙方的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乙方的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和上海市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劳动报酬: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甲方每月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三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给对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元。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__________(购买方)。

乙方:__________(服务方)。

丙方:__________区(见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市__区人民政府《__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_府发[20__]16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a.分段划拨b.按月划拨。

c.按季划拨d.项目完成结算。

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_____(大写_____)。

2、第一次划拨时间:_____;金额第二次划拨时间:_____;第三次划拨时间:_____;金额第四次划拨时间:_____;金额本合同预留价款金额:_____。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进行清算后支付。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_____年/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__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_府发[____]__号)中规定的服务供应方(社会组织)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丙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丙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第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区社建办各执一份,在丙方见证下,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名称: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社会组织用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分支机构)。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______________(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护照号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四条乙方的用工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岗位聘用协议的,按照岗位聘用协议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工时制度,实行b、c工时制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按批准文件执行。

a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c不定时工作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

第九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乙方病假、事假等请、销假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每月为__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社会组织住所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监制。

社会组织劳动合同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单位住所: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根据《^v^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规范甲方的管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约定以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

2、本合同时间从年月日起至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在单位从事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

1、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规安排乙方工作时间,如果乙方从事教学或与学校有关岗位工作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8小时,但因个人原因或者没有履行加班手续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

2、因特殊原因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接受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工作目标的工作安排时,完成本项工作的工作时间不按照本条规定执行,超过本条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属于加班。

第四条劳动报酬与发放。

1、甲方实行月工资制,并按以下第条的方式计算乙方的工资报酬;

2、固定工资制: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

4、乙方的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保密费用、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资、保密费用为固定部分,绩效工资根据业绩情况进行考核。

5、乙方试用期工资固定为/月。

发工资的,最迟不超过30天。

定执行;

第五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和当地社保机构规定为乙方购买保险;

扣代缴;

第六条体检与审查。

1、乙方入职时,必须提交甲方规定项目的体检报告原件;

须提交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病愈证明。如果乙方入职时正患病,必须如实告诉甲方。

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不给乙方任何补偿;

4、如果因为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其损失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编制下达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育,对乙方进行岗位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考核。

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如经批评教育不改,甲方将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并赔偿一切损失。

(4)乙方不履行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经批评教育仍不能够改正的;

(5)乙方违反《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的,经教育不改正的。

作岗位,并按照相应岗位的标准调整工资福利。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施及办公用品,创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施及办公用品,完善安全措施。

2、乙方完成合同义务后,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可拒绝执行,甲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4、在合同期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处于试用期的;

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能履行劳务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服从甲方管理,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予赔偿或修复。

相应的措施,预防和消除教学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如学生的安全事故是由于乙方工作失职或者不作为造成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8、配合甲方宣传学校的优势,扩大对外影响,维护学校声誉。

第八条关于培训的协议。

教师类岗位入职后,由甲方垫资输送乙方到第三方进行培训,培训各项费用合计20xx元,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培训损失,培训损失总额为20xx元,但随着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时间而逐渐递减,具体递减标准为:从乙方培训合格上岗后开始计算,每工作满1个月,培训费损失减少100元。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4、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

1、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培训费用;

金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十条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关于对乙方教学行为的约定。

甲方属于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同时甲方在本行业内也具有极高的权威性,拥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为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职业修养,甲、乙双方就保证教学质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制定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各项教学制度,并组织乙方学习;

照所制定的。

带学生学费50—100%的标准支付甲方损失费。如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恢复甲方的声誉或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乙方不按照教学流程进行教学工作的;

2、乙方要求或者暗示学生(家长)送礼、请吃饭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3、乙方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进行体罚的;

4、乙方冷落、鄙视、嘲笑学生的;

5、乙方进行错误教学、传授不适宜知识、错误引导学生的;

6、乙方散布学校的不实消息、诋毁学校声誉、误导家长和学生对学校认识的;

开展的;

8、乙方离职期间或合同到期前不配合正常工作交接的。

第十二条关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

法劳教,追究刑事责任;遇国家方针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外,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外,乙方必须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乙方提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在规定的交接期内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工作交接。如果由于乙方不配合交接或者交接不全的,甲方可以暂时不进行离职结算。

第十三条其他规定。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已经接受了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的培训,乙方确认已经知晓各项内容,

愿意遵守管理制度里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社会组织劳动合同

1、调整的主体不同:民事合同是任意平等主体之间签定的合同,而劳动合同仅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署。一般的民事合同主体之间不具有从属性,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

2、调整的内容不同:一般的民事合同调整合同双方的民事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中,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相关内容,但同时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即为无效。例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内容。

3、法律渊源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是一种独立的合同种类。但一般的民事合同由民法和合同法共同调整。

4、形式不同:民事合同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而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

5、处理纠纷的程序不同:遇到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遇到劳动合同争议时,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的前置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该包含的基本内容,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建立劳动关系以后的一个月之内。在司法实践中,劳动合同一般是用人单位提前就打印好的,所以员工在签字之前,一定要注意仔细审查劳动合同中的条款。

社会组织雇佣合同

根据《_劳动法》、《_劳动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雇佣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雇佣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能力、任职条件,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二条雇佣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薪酬待遇按调整后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新聘人员包含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乙方工作时间为:在合同期内以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为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之外的事不产生加班费用或其他补贴。

三、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甲方享有法律赋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关法律所要求的一切义务。

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乙方享有法律赋予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关法律所要求的一切义务。

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不得以所雇佣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之间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权益;在合同期内不得从事有偿家政服务或在幼儿园周边的家教服务点工作或协助其招生。不准和校外业务人员串通合谋幼儿园集体利益等。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七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全额工资的90%,但不得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乙方填写转正申请表待甲方审批通过正式雇佣后发放全额工资。每月15日前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除遇节假日外。

第八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乙方的工资构成为:

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及其他,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

第九条在合同期间内经甲方根据乙方工作绩效,可以调整乙方的考核量化工资及其他补贴。

第十条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乙方在雇佣合同期内公休假及因公负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在甲方处工作合同期内学生寒假或暑假休假期间只享受每天拾元的生活补助。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签订合同书者,经济补偿按《_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和执行,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假期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处理除外:

(一)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

第十六条乙方在雇佣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雇佣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对幼儿园造成重大损失或伤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雇佣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满因各种原因不再续聘乙方的;。

(二)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合同期满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的。

第二十条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雇佣合同而离职的,不可享受经济补偿,为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从乙方劳动报酬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过当月工资的50%。离职日期以甲方雇佣新人员续接工作为准但不得超过三十天,强行离职者视自愿放弃各项报酬。

第二十二条乙方离职应填写离职申请表,结算工资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得追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符合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解除合同情形的相关经济补偿按《_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符合第十七条解除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视事件或影响的大小追究乙方刑事或经济责任,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经济方面的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七条本雇佣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另加附页)。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社会化组织用工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限从20__年11月17日至20__年11月17日止。

2、工作内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协助开展志愿服务等文明创建相关工作,乙方根据工作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相应调整、变更乙方的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乙方的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和上海市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劳动报酬: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甲方每月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三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给对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元。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社会组织雇佣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_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1、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的标准。

3、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7、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8、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1)月工资____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2)日工资____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____日。

(3)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1、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2、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1、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

2、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社会组织规章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项目资金高效运作,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余姚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对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内容:预算管理、集中拨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提高组织的财务管理能力。

第二条财务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目团队须根据合同规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核算,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三条所有的公益服务项目在申报时,都需申报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预算明细。项目资金审批下达后,项目资金使用内容应与项目申报预算一致,并在每月活动后报销或者上报活动费用支出。

第四条公益项目的经费预算,按照下面要求进行编报:

(1)社会服务支出。直接用于受益对象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所产生的物品购置、场地设备租赁等费用,应保留活动照片和档案、受益对象清单、发票和消费明细等备查。物品购买要附明细购物清单,要注明具体活动项目用途,并有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名列支的审批手续,物品领用必须有经办人、领用人、批准人签名的审批手续。严禁列支各类购物消费卡票据和业务内容“模糊”的票据。直接用于受益对象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所产生的资金总计不得低于项目资金总额的50%。

(2)补贴费(包括劳务费)。用于开展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交通、误餐、通讯、保险等必要的费用,以及支付给实施团队人员的费用。每人每天最高不得超过50元。费用的支付应保留人员名单,包括领取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服务时间、费用名称、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对于非实报实销的补贴款,应建立补贴标准,不得超规定的标准列支。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20%。

(3)培训费。用于人员培训费用支出,应保留讲师简历、培训方案、教材讲义、活动照片和档案、签到表、发票、消费明细等备查。专家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一般人员3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费用标准按200元/人天执行。专家授课应保留费用支付表,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时间记录、专家费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专家授课费,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10%。实施方工作人员不得领取专家费。对于发生的专家费,实施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宣传费。用于开展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资料印刷、版面制作等费用,应保留样稿样品、发票等备查。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10%。

(5)其他费用。是指无法归属到上述费用中用于机动的费用。包括项目活动物资、会议费等,以及已经登记注册且资质完备的法人社会组织的机构行政、财务、宣传及其它管理费用,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的10%。

上述资金支付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缴纳。

第五条公益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对于必须购买固定资产的项目,需经市中心审核同意,在项目实施结束后报市中心统一备案,并注明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日期、存放地点、保管部门、保管人等。

第六条编制项目资金支出表。实施方的财务人员应在中期报告中据实填写“资金支出情况”一栏,在终期报告中据实填写“资金支出情况”一栏和“项目支出明细表”。

第七条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按正常渠道集中拨付至实施项目的社会组织(单位)或实施项目所依托的社会组织(单位)账户;如果没有账户也可由中心代为报账。项目分两次拨款:初期签订合同后拨付70%、终期评估结题验收后拨付30%。

签订公益项目创投合同,收到项目资助的金额后,应向合同相对方出具相关票据。

第八条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由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根据项目进展需要申请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开展无关的支出,也不得由项目团队以外的人支配使用。

对评估验收不达标或虽达标,但未按项目计划要求执行的项目结余资金,应当退回市民政局;立项团队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不诚信的行为将记录在案,并取消其再次参加公益创投活动的资格。

第九条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在财务核算上应实行专帐核算。即按照资金来源、资金支出分别设立专项明细账,准确核算、明确记录每笔经济业务的发生。

第十条公益项目必须设立项目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对发生的每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应当在当月及时办理会计核算程序,不得积压和跨月。

编制项目收支报表:根据项目协议的要求按月编制项目收支报表按时归档;编制项目收支决算表:项目收支决算表应在公益创投项目全部完成的次月上报。

第十一条公益创投项目的列支手续分为以下三类:

1.原始票据的列支: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应当履行经办人、证明人、批准人签名等审批手续;不得列支各类购物消费卡票据和业务内容“模糊”的票据。

2.物品采购的列支:要附明细购物清单;要注明具体活动项目用途,并有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名列支的审批手续;要有专人登记管理,对于经常发生或数量金额较大的物品,要办理出入库手续,购入时要填写入库单,领用时要填写领用单。

3.人员补贴类的列支:志愿者补贴、专家讲师的培训讲课费等的发放要制表造册,并有领取人、经办人和审批人的签名手续;要附活动项目的补贴等费用发放依据,包括志愿者签到表和专家讲师签到表。

第十二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项目计划标书和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除下列原因外,不得随意变更或者终止项目预算: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计划不周或物价波动等原因,致使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项目预算调整的,立项团队应当事先向监管方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告,并按监管方出具的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擅自调整项目预算内容的,视情责令整改,直至停拨或收回资金。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当向监管方提出终止申请,经核实后,未履行合同的项目资金按原出资渠道全额收回。严禁擅自向他人转让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本项目会计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会计档案由财务人员负责整理归档。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社会组织

时事热点1:

坤叔助学团队是东莞一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团队在长期助学中,总结出“千分一”的公益理念,呼吁大家拿出收入的千分之一用于慈善事业,把慈善当成一种生活习惯。该团队想以“东莞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的名称,向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不过,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认为“千分一”这一名称可能让公众误解为“硬性摊派”、“强迫捐款”,违背了慈善自愿的原则。助学团队发起人坤叔连续7年6次申请“转正”均受挫。怎么这么难!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观念是有代表性的。他们的出发点并不坏,但结果却很糟糕。我们不能对公益组织在成立时就搞“有罪”推定,而成立后却疏于监管。有什么理由从他姓“俞”,就推断人家会去“偷”,实在没道理。更何况坤叔已做慈善多年,有业绩可鉴。随后,副省长刘昆作出指示,要求即派工作组到东莞,指导东莞民间组织管理局办妥千分一公益团队登记问题。10月1日,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前往东莞,了解坤叔助学团队登记注册问题。„„经过相互沟通协调,坤叔与主管部门达成共识,以“东莞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的名称申请登记注册。东莞民间组织管理局随后给坤叔颁发了《民办非企业登记批准通知》。

时事热点2: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约44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4.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5万个,基金会2600多个。数量庞大的民间公益组织,出现在中国的大中城市,这对于社会转型、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中国来说,是多么宝贵的润滑剂,大量民间公益组织所形成的缓冲带,已经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功能的有力补充,甚至能够分担部分的政府职能。在不少城市,政府事实上已经开始购买民间组织提供的公益服务。然而,另一组数据却令人沮丧。据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估计,在中国至少有300万未登记的社会组织,近九成民间组织处于“非法状态”。一方面是社会急需公益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却是公益组织难以合法化。根据早先的规定,公益慈善组织要注册登记,需要找到一个婆家,绑定一个主管部门。正是这样的门槛,大量民间组织被扼杀于萌芽。民间公益慈善组织要成长,政府主管部门就必须放下官本位,主动降门槛,进而削掉门槛。7月4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此举意味着上述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改变之前的双重管理门槛。

时事热点3:

各地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正在探索创新社会组织的管理方法。2009年以来,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了22家“枢纽型”社会组织,对同性质、同类别、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服务、引导和管理,政府行政部门不再作为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从2011年起,北京市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上海为公益组织设立孵化基地,提供办公场所、政策辅导、培训规划、专项托管等有效扶持。许多省市政府通过购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研究及信息咨询服务,向社会组织输入资金。

各界观点:

——郝洪:化解“坤叔困境”重在观念突围。

„„。

书记汪洋所言,“我们不能对公益组织在成立时就搞‘有罪’推定,而成立后却疏于监管。”只有认识到民间公益团体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意义和作用,进而做到善待、善用、善管,我们的社会管理才能发展创新,社会的和谐稳定才有宽广基础。

——左崇年:不搞“有罪”推定是对民间公益慈善的最好呵护。

„„。

实践证明,中国不仅需要更多的慈善家和政府慈善组织,也更需要各种民间慈善组织的有力补充,发展慈善事业仅靠政府也是行不通的。民间慈善组织的成熟、发展与壮大,才是公益慈善健康发展的最佳路径。一个成熟的社会,需要民间慈善活动,这不仅仅是“社会办慈善”的灵活高效,而且可以有效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一种有效的途径就是完善社会组织,在慈善事业方面,民气可用。民间拥有海量的精神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这是一座富矿。多给慈善事业一些关爱和支持,政府部门应尽可能为慈善事业“广开财源”。对民间慈善公益团体不搞“有罪”推定,这是对社会需要更多慈善精神的呵护。它有利于调动民间慈善公益的积极性,让更多的人参与慈善活动,办好事不再难。它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敢于责任担当,在监管上、规范上把关,为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壮大做好服务工作,降低准入门槛。在注册登记上灵活掌握,当好“助推者”,在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中当好排头兵。唯此,我国的慈善事业才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周欢:公益组织重塑公信力必须提高执行力。

„„。

一方面,很多公益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严重滑坡,爱心被利用、善款被糟践,人们不得不有所警觉和堤防;另一方面,在越来越多的社会公益组织、民间慈善机构不断涌现的语境之下,公益慈善已逐渐进入经济学意义上的“买方市场”,人们献爱心的渠道已非囿于某个单一平台,开始拥有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

在此过程中,公益团队的执行力、贯彻力将是人们考察的关键方面和评判的重要标准。事实上,竞争机制的引入,或将成为公益组织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一家公益组织如果服务差、执行能力不强,不能把资金如期用到实处,久而久之,其口碑以及公信力难免下降,从而也将影响其后今后的生存发展。相反,如果能在团队的执行力、工作效率上多下功夫,公益组织还能提升影响力、公信力。

权威论述: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参与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充慈善事业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了“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必须加强“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增进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马凯: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

社会组织为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平台。它是政府改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社会良性治理的重要途径和助手。

社会组织的作用是如何体现的呢?一是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配合政府管理,在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等方面,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力量;二是社会组织协助政府参与社会事业,兴办公益慈善事业,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益补充;三是社会组织引导公众合理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利益,起到沟通政府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社会组织成为重要的就业渠道;五是社会组织配合政府外交,开展国际交流,参与国际市场标准制定、处理纠纷争端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社会组织正处在快速、稳步发展时期。„„但是,我国社会组织总体上数量少,规模小,服务功能不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功能薄弱。发达国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一般超过50个,发展中国家一般超过10个,而我国目前仅为2.7个。从服务领域上看,从事教育、卫生、社会服务的多,但公益慈善、文化与体育、工商服务、生态能源等方面的少。另外,一些社会组织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不透明等问题,能力建设有待提高,少数社会组织活动不规范,有的甚至违规违纪。

“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专章阐述社会组织,明确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

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20xx年,市社团局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党组要求,以建设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为目标,以强能力、激活力、优服务为主线,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继续实行并改进市区两级直接登记试点工作,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行政审批项目和筹备登记环节,开展下放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试点工作。对全市226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了与行政机关脱钩情况调查,完成专题调研报告,会同发改委起草了《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进一步脱钩试点的指导意见》。市登记服务窗口完善现场审批职能,实现90%以上的审批事项立等可取,完成行政审批251个,按时办结率100%,接待咨询服务8000余人次。积极稳妥推动“一业多会”。上半年,市区两级共审批成立社会组织228个,其中市级58个,区县170个,直接登记82家。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总数达到4897个,其中市属社会组织1597个,区县社会组织3300个。

及时召开市人大代表议案、市政协委员提案办复见面会,答复议案、提案15项。市政协连续两次召开双周座谈会,专题研究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组织工作。会同市委研究室形成《我市社会组织现状、问题与对策调研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强能力、激活力、优服务”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分别与市商务委、市司法局签署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走出去、法律对接服务战略合作备忘录;会同市合作交流办、中小企业局和工商联出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积极协调税务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审核通过15个社会团体和44个基金会退税资质。实行上门服务,搞好业务培训,会同市工商联,依法推进商会类组织的批量注册登记。会同市发改委治理乱收费会同市审批办和滨海新区新成立的审批局,服务滨海新区登管分开改革,及时搞好业务对接。

一是加强创制工作。制定或修订日常管理制度10个,包括:《天津市社会团体重大活动与事项事先备案报告制度规定》、《社会团体换届指引》、《社会团体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指引》、《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日常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本市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诚信自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建设社会团体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社会团体信用信息共享、使用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市基金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是改进年检工作。社团年检强化会费收支情况审计,督导清理规范落实情况;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通过业务主管单位会商明确年检时限,提高了年检效率;基金会年检首次实现与民政部年检平台对接。上半年,市属社会组织应参加20xx年度年检的1448家(社会团体88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12家,基金会55家),已完成年检的社会组织1324家。此外,对73家未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下发了行政告诫书,同时还对19个基金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全市各区县应参加20xx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2764家,已完成年检的'2312家,对13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告诫。

三是规范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召开区县社会组织工作会议。评选出市级社会组织示范区6个、示范街镇20个,示范社区村60个;其中滨海新区、和平区还荣获全国创新社会组织工作示范区称号。全面更换备案证书,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率达到100%。6月底,经过各区县努力,我市社区社会组织总数已发展到15514个,在美丽社区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西青区与北京恩派合作,加快培育专业化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做法值得借鉴。襄军书记曾说,在互比互看中,社区社会组织的身影在各区县总是自然地展现出来。会同各区县民政局加强街(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截止6月底全市已成立130个,占总数的54%。

四是推动社会组织评估。统筹安排好市属和区县20xx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调整区县评估等级审核委员会。结合年检向社会组织广泛宣传评估工作的意义和流程,对各区县评估工作的安排和开展进行实地指导。

一是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制定《关于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评审办法》以及绩效评估办法。新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8个,资金385万元,三年累计争取资金1075万元。

二是中心和孵化园有力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功能进一步强化,协助局社工处进行了20xx年国家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工作,接待考生4000多人次;争取市人社局支持,建立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热情为社会组织搞好对接服务、政策咨询和业务代理;首次与全国性基金会---瀛公益基金会合作,对我市20xx年7月以来新成立市级社会组织5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滨海新区、西青区、东丽区、泰达中心、市妇联相继建立的社会组织孵化园都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1至6月份依法处罚11家社会组织并查处“夕阳红骑游俱乐部”、“中国艾滋病联盟案件”和“中国报关报检协会”网站等案件,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维护了合法社会组织的利益。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对社会组织乱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加强了票据管理和专项审计。组织开展涉外社会组织调研工作。

一是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全市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党委,各区县社会组织党工委等80余家单位签定20xx年度《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

二是指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转发《天津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结合市属和区县社会组织特点,分别提出指导意见。宣传了一大批区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

三是做好直接登记后的党建对接工作。规范业务与党务程序对照流程图,将党建内容列为登记要件,把同步组建落到实处。建立专项台账,督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档案。

四是开展第二次“七一”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秀载体共计180个;在天津社会组织网系列推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经验。

五是拓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领域。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文化中心召开现场会,推动广场公园文化团队党组织建设。各区县积极探索在开放式广场公园、社区文化团队等建立党组织,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可喜进展。中组部副部长陈向群来津调研时,对天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承担民政部和市委重点课题各1个。各处室都确定了自身调研课题。召开京津冀经济类、环保类社会组织座谈会,为京津冀协调发展献计出力。年初,开通天津社会组织官方微博,完善了运行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到6月底总阅读量超过80余万次。天津社会组织网站创建社会组织供需互动平台。建立天津社会组织短信平台,大幅度提高了发送信息的效率,降底了简单劳动的人力成本。

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完善十项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孝丽局长“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要求,到民政部请教,请行家授课,了解上情,看自身差距;到区县和社会组织走访,听真话取真经,了解下情,看服务缺位。以老带新,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改选团支部,调动和发挥青年团员积极性,组织开展了“青春月·正能量”能力建设年实践学习活动。社团局全体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团结协作已蔚然成风。机关党总支被局党组评为先进党组织,14名党员被局党组、机关党委和机关总支评为优秀党员。

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虹口区社团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xx大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等论述为指针,根据市社团局的工作要求和本区实际,在做好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探索民间组织管理的新方法,促进民间组织健康稳定发展。20xx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

2、工资基金管理。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在本市民间组织中实施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民社非[20xx]1号)文件精神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20xx年度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在全区民间组织中开展了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申领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是全新的任务,民间组织和登记管理机关首次全面推开,因而在刚开始的时候,民间组织对此还不理解,也没有认真执行。通过市社团局的宣传和指导,我区在年初布置的基础上,又一次深入到每个民间组织进行解释,让他们懂得开展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意义和对民间组织的作用,因而在年底前有60家民间组织申领了工资基金手册,311家零申报。参加单位达到90%。

3、预警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预警网络信息员队伍。根据居委会改选后出现的人员变动,及时与街道社区综合党委联系,召开有关部门和街道预警网络联络员会议,调整充实信息员队伍,目前预警网络信息员有302人。在市社团局监察总队对我区街道预警网络工作进行的检查中,监察总队领导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区被评为20xx——20xx年度预警网络规范化建设优胜单位。

4、加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和执法工作。与综合党工委一起召开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综合党委书记会议,汇报民间组织党建情况,提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要求,加强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党建工作意见。对群众举报和年检中发现的问题上门进行查处,和婚姻登记管理科一起对婚介机构的情况进行检查整顿,确保民间组织有良好的社会环境。

5、按照市社团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的合伙、个体的民办学校变更为法人,今后没有非法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种形式。共办理了12家民非单位。

6、解决有关群众来信。与司法局公证律师科一起处理了反映法律顾问协会的来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区长之窗收到某中学生所发的电子邮件,要求了解社团登记注册的有关事项。我们及时给予了答复,既解决了区长热线来信,也宣传了民间组织的有关政策和知识。及时处理了举报复雅培训中心在凯瑞金城办的培训机构和诗月婚介所的场地迁移问题等。

二、积极推进社区民间组织发展。

1、召开社区民间组织座谈会。在街道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分街道召开所在区域民间组织的座谈会。请街道有关领导介绍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情况,民间组织介绍自己的工作业务和活动情况。通过双方互动,增进了解,促进合作,许多民间组织主动进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

2、与区税务局有关部门就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社区民间组织办理税务登记的材料和免税有关内容互相沟通,商定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今后办理无产证的,可凭规划局的批准立项文件也可办税务证。免税的项目,可根据中心的具体服务内容再确定。同时,对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和服务中心的人员管理,提出了建立民间组织,解决人员的劳动关系等措施,受到街道社区领导的欢迎。

3、为民间组织中的特殊群体募集资金。根据区领导的要求,通过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在企业中为区癌症康复俱乐部募集捐款5万元。

4、积极争取人大和政协等有关领导部门的支持。在区人大会主任会议上,专题汇报民间组织工作,得到区人大主任的高度重视和肯定,他们认为虹口区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条理清晰、制度完备、服务热情、原则性强;管理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抓得好,特别是在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工作上进行的探索,为全市开展“枢纽式”管理作出了贡献。要求区社团局要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和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还参加了市政协到虹口调研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情况,参与虹口分课题的撰写。

5、组织和动员社区民间组织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虹口区好事服务技能培训中心等民间组织发动了100多位义工和社会志愿人员,开展了蓝天下的至爱——好事慈善工作站慈善义工送温暖活动,为社区内需要帮助的老人或残疾人打扫房间,还送上一定的慰问金,扩大了民间组织的影响,提高了民间组织的社会声誉。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下放有关事务。为更好的做好计划生育工作,面向基层提供服务,根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安排,将部分政府事务放到社区承担,今年来,我们在曲阳、广中两个街道进行试点,建立了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使一部分政府职能交由民间组织承担。

7、帮助社区解决劳动用工和人员管理上的困难。街道在“三中心”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招聘了一部分社会人员,但在合同签订和人员管理上,出现了一定的困难。为规范用工,同时也解决这些人员的加缴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等问题,在各街道推广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管理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使街道的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在人员上得到了保证,受到街道领导的好评。

三、开展调查研究,大力加强信息宣传。

2、及时完成国际交流和合作情况调查问卷。根据市社团局的布置和要求,至8月16日,虹口全区的民间组织已顺利完成上海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和合作情况调查问卷的网上填报工作,达到应填报数的100%。

3、做好长期未开展活动和两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调查。根据市社团局有关通知精神,针对本区绝少部分民间组织在登记注册后长期不开展活动,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又不来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上报市社团局。

4、与外省市展开学习交流。为了推动虹口区社区群众活动备案工作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推进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西安市民政局一行七人来虹口区视察了解社区民间组织活动情况。他们到四川居委会现场观看了群众活动团队开展的读报活动,倾听了读书老人的体会,然后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观看了活动团队的演出,在文化活动中心的会议室听取了虹口区社团局、四川北路街道群众活动团队、凉城街道老年人协会汇报的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备案工作的具体做法等。西安市民政局的同志也对虹口区社区民间组织活动情况和一些做法进行了座谈提问,感到来上海不虚此行,学到了许多他们本来就想学习的东西,也学到了本来没有想到,但上海却已经在做的经验与做法。

5、组织召开了虹口区民间组织发展论坛。为提高民间组织的管理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区社团局经过半年多的准备,在各民间组织的积极支持下,组织召开了民间组织发展论坛。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姚凯,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所所长卢汉龙、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政治学博士翟桂萍等专家学者及市社会服务局、区民政局、社团局的领导及各街道综合党委书记、民间组织负责人等20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上,虹口区社团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区民间组织的情况,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代表分别作了发言,上海社科院和南京空军政治学院等专家学者就民间组织的社会地位、发展前景、组织力量等方面作了阐述,市社团局姚凯副局长就本市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主要作用、存在问题和发展鼓励政策等作了重要讲话。

通过论坛,提高了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增强了民间组织工作人员搞好工作的信心,也在一定程度上向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宣传了民间组织的意义和作用,促进了民间组织发展。

四、开展培训,推动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

1、开展法制培训,提高民间组织举办者的法制意识。按照民间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对新成立的民间组织法人进行谈话的基础上,还举办了二期法制培训。邀请有关部门的法制干部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民间组织的规章、规定。

2、与区人事局共同举办了民间组织知识产权科目培训,以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保护民间组织知识产权,使区域内民间组织法人或负责人了解、掌握有关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提高法人或负责人实践和运用知识产权的实际水平。

3、根据市社团局的要求,对部分民间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民间组织简述、民间组织政策法规、民间组织工作实务、民间组织法律责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和岗位知识培训,为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开展评估打下基础。

20xx年工作,在区民政局的领导下和市社团局的直接指导下,做了一些工作,但离领导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有不足之处,如下去走访民间组织不够,在规范化建设上虽然有要求,但具体怎样开展评估还有等待思想,等等。这些,我们都将在20xx年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五、20xx年主要工作思路。

党的xx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市委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对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阐明了民间组织的发展方向。20xx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民政部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结合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实际,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民政局的总体工作框架内,按照传统工作要创新,新的工作要抓突破口,抓精品,创特色的要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以培育发展、监督管理、发挥作用为重点,抓住机遇,积极探索,不断加强新形势下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研究,认真履行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0xx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主要思路是:

(一)、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

根据党的xx大会议精神市委第九次党代表大会要求,结合上海及本区的实际,我们要以民为本,在为民服务、为民解忧上努力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继续“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和“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等,在加强调查研究,听取街道和社区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发展服务性、公益性、慈善性、志愿性等社区民间组织方面的调查报告,提出有关意见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拟制订《关于推进本区民间组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意见》,提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转发。

(二)、充分发挥社区群众活动团队作用,组织召开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经验交流会。

日益活跃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正逐渐成为社区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街道通过整合资源,将无序、自发的团队组成有序、有组织的不同类型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发挥他们在创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群众自娱自乐和政府组织相结合的活动机制,既增强了社区成员的凝聚力,又提供了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演出比赛舞台;既引导社区群众活动团队不断创作出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又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传递给社区群众,使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真正成为党和政府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发展,继续保持我区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在全市的领先地位,拟在20xx年上半年召开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完善管理领导机制,保证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发展民间组织是个双刃剑,既能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也有可能会出现偏差,影响社会稳定。我区民间组织目前已达400多家,还有大量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量广面大,牵涉到区机关30多个部门。为加强管理,拟建立民间组织管理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由民政局领导牵头,召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协、劳动及公安、安全、工商、税务、质量等部门及各街道的有关领导参加,定期(每季一次)召开会议,共同商讨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问题,沟通有关情况,保证民间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四)、建立各有侧重的分类指导机制。

民间组织的类型较多,既有社会团体,也有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有大量的社区群众活动团队。要根据民间组织有共性也有个性的特点,制定出符合实际、各有侧重、切实可行的标准体系。通过民间组织促进会,加强民间组织自律诚信建设,促进规范化发展。明年将在各街道建立社区服务管理中心,使本区域范围内的民间组织按块开展活动。同时,积极推进民间组织与社区建设的结合,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让民间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要在建立民政行政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构建起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协商沟通,进一步理清政府与民间组织的职能界限,对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行梳理,加大政府职能职能转移力度,对交由民间组织承接的事项实行“费随事转”。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政府各职能部门将购买民间组织服务公共服务资金,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对购买服务项目实行双向评估,政府委托第三方对民间组织能力和绩效进行评估,做到合作前有资质审查,合作中有跟踪调查,合作后有绩效评估。20xx年可组织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服务的签约仪式,逐步实现“购买服务契约化,合作方式多元化,依法管理与自律诚信规范化”的目标。

(六)、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随着民间组织队伍的增多,民间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也不断完善,在社会保险、劳动工资、人员聘用、财务管理等方面对民间组织都有了更多的规定和明确的政策,这对于从事民间组织的工作人员来说,将是一个扶持和鼓励的措施,也将吸引更多的人员来从事民间组织工作。特别对承担政府具体事务,公益性、服务性、慈善性的民间组织,更要有一批高素质的社会人士来发展,为此,在民间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上,我们要争取有所创新,提高民间组织的专职人员职业化水平,包括社会团体的秘书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和文书档案管理、项目管理、劳动工资干部等人员的队伍建设,使从事民间组织工作的人员既能符合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又能树立长期在民间组织中工作的思想。

(七)、巩固管理服务网络,加强行政执法检查。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四级服务管理网络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功能,(工作重点向街道延伸,发挥街道对预警网络信息员的管理作用,完善考核奖励机制。

二是根据20xx年信息员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讲解有关信息报送的方法和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员工作水平。

三是严格登记审查,深化年度检查,加强行政检查。对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加强调查,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八)、继续深入开展自律诚信活动,加强规范化建设。

同时,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委托社会评估机构对民间组织在价值观、管理技能、组织结构、工作人员与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领导艺术、动员资源、公共关系等方面开展评估。区社团局根据评估等级对民间组织实施分类管理,通过社会公布、宣传推介、优先推荐高星级民间组织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对星级民间组织予以重点扶持。被评估单位要将等级牌匾悬挂于服务服务场所或办公场所等显要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新社会组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社会阶层结构和社会组织形态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出现了新社会组织。

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社会团体,指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指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中共十六大提出了本世纪头20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社会更加和谐”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2004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臵”。此后,胡锦涛等中共领导人多次就构建和谐社会问题进行调研,并作出重要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关于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样一个基本理论和纲领问题上的核心理念。当前,我国正处于急剧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但也出现了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复杂局面。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十分艰巨。在新时期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不仅需要在党的领导下,政府部门和企业通力合作,而且需要新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新社会组织发挥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新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在加强对内对外的交流中也能发挥作用。因此,必须充分重视发展新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和谐。

一、新社会组织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有22.97万,民办非企业单位有18.24万,基金会有1597个。另外,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4万多个,城市社区新社会组织有20多万。目前,新社会组织仍以每年10%-15%的速度在发展。我国新社会组织遍布全国城乡,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在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积极推动和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在新的历史阶段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按照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1、新社会组织对实现社会公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新社会组织独立于政府体系之外,承担一定公共职能,活跃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层面,最接近社会底层,最了解人们的社会需求,对协调社会利益、推进社会公正具有政府与市场不可替代的、独特的优势。新社会组织往往代表一定的利益群体或集团,通过其影响力表达它们所代表的利益群体的政策诉求,努力在立法和公共政策过程中谋求实现更广泛的社会公正。一些社会组织还以公众参与的形式直接介入政策实施过程,成为政策的监督者甚至执行者,积极影响公共政策的公正效果。新社会组织还通过动员和提倡志愿者服务,创造新的、更多的就业机会,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体系。

其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通过新社会组织可以对人们进行民主的培育和训练,发展民主。由于新社会组织具有自愿、自治的特征,其内部管理和活动更加民主。在新社会组织的活动中,人们为组织的事务服务的过程中也就培育和训练了民主管理的观念和能力,加强了民主的政治文化。其二,通过新社会组织,人们进行着范围和程度不同的政治参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新社会组织能够畅通各方利益诉求的渠道,代表所属群体的利益下情上达,也能把政府的方针政策上情下达,还能进行横向的不同群体的对话协商,有序地进行利益表达,使各种利益要求有条不紊地进入社会系统,满足各种社会利益群体进行广泛政治参与的要求。

3、新社会组织对于释放社会压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其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新社会组织为各种社会成员提供了较宽松的活动空间,社会成员可以通过新社会组织满足其多样性和多层次的愿望以及实现其利益,排解怨气、释放压力,有助于社会的政治团结和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其二,新社会组织内部生活的非政治化能使大量的社会事务转化为私人的事务、大量的社会矛盾转化为私人矛盾,提高抵御社会动荡的能力。其三,新社会组织以志愿参与、利他互助、慈善公益等理念实现人际沟通,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乃至人与自然之间搭建理解、对话、互动的桥梁,有助于人与人之间、不同群体及利益集团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依法共存相容,增进社会容忍度,化解各种矛盾和冲突。其四,社会生活的和谐必须有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新社会组织有助于公民通过集体行动的方式与代表普遍利益的政府建立联系,进行合作,进而使个人特殊利益和国家普遍利益之间达成相互宽容、让步和妥协,一定程度上减少或消除政府和民间的矛盾,使社会安定有序。

4、新社会组织有利于整个社会形成诚信友爱的道德风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诚信友爱的社会。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公民共同合力的结果。每个公民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对社会发展的合力发生着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公民彼此之间应该多一些相互理解、尊重和关爱,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帮助、相互协调的良好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尤其要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以及和睦相处的人际环境。新社会组织是人们自愿结成的社会团体,追求公民的自我治理和自我价值。在新社会组织中,人们相互之间愿意围绕着“大家”的事建立起各种联系和彼此充分地沟通。通过相互沟通达到彼此充分理解,形成互信、互助、互爱的人际关系,带动整个社会形成诚信友爱的道德风尚。尤其是一些学术、艺术、福利、慈善等性质的社会组织,具有对社会风尚的养成和教化功能,即发展教育、传承文明、以文化弘扬美德和传播爱心,形成健康、向上、友爱的和谐社会氛围,起着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而且许多社会组织本身就以尊老爱幼、扶贫济困为宗旨。

5、新社会组织对保护自然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着人和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维护人类自身的利益,而且要维护自然界的平衡,使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和谐相处,协调发展。新社会组织,尤其是环保型的民间组织,从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人类的共同利益出发,往往更加关注在可持续发展中出现的实质性问题,可以帮助政府逐步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帮助政府制订和实施环境政策、方案和行动计划。事实上,在保护自然环境、保持生态平衡方面,我国环保型民间组织通过组织各种志愿的环境保护活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倡导作用,其不仅影响了人民的生活方式,而且在政治、经济、文化、伦理道德等多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新社会组织的发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由于我国新社会组织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新社会组织种类繁多、规模不。

一、层级不同、人员松散、隶属关系复杂,加上受组织覆盖、工作基础的影响,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不足,自身建设亟需加强,政策环境需要优化,其数量、质量、功能、作用与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要求还有相当差距。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思路。

1、有的干部对新社会组织的认识还不到位,把其当成可有可无的事物,不加以重视和扶持。

如:相关部门认识不足,政府业务部门拨款来源不稳,导致新经济组织工作经费捉襟见肘。

2、有关新社会组织的政策法规不完善;新社会组织的制度环境需要改善;新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不确定。

如:对新社会组织登记注册限制过多,政府仍然垄断着新社会组织成立的决定权。由于种种限制,许多真正从民间自发形成的新社会组织无法找到主管单位,无法在民政部门登记获得合法的身份,它们面临着法律和政策上的不确定因素。而与对新社会组织的严格控制相对应,政府在针对新社会组织的具体管理措施的立法上远远滞后于新社会组织的发展,新社会组织的运作与活动缺乏规范性。这既不利于政府对新社会组织的统一管理,也不利于社会建立对新社会组织的信任支持以及监督机制,也使新社会组织难于从整体上得到社会普遍的合法性认同,难于动员大量的社会资源,难于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由于我国的福利资金不足,很难再分给还没有真正纳入政府福利体系之内的新社会组织。因此,体制外新社会组织的发展主要靠自筹资金、少量的社会捐助和一定的服务收费。由于缺乏公益传统以及政府对鼓励个人和企业捐赠的措施有限,新社会捐赠的数量很少;同时,政府限制新社会组织从事经营活动,使其经济力量更加薄弱,再加上现行制度对人们就业观念和职业选择上的影响等原因,许多人不愿意到新社会组织工作,这使得新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普遍缺乏。

所以,必须以更加积极的思路、更加宽容的态度和更加规范的运作来支持和发展新社会组织。

三、大力发展新社会组织,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社会组织的会员和服务对象遍及城乡,涉及各行各业,活动范围覆盖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因而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使得它能够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不同方面、不同利益的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党更加紧密地联系群众,更广泛地团结和凝聚各方面积极力量,增强自身活力,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式。所以,要正确对待新社会组织,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要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瓶颈问题,优化新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新社会组织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服务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己任,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使其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2、要加快政府改革进程,发展政府与新社会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和对话机制。

一方面,新社会组织的发展要求政府的工作能够整合不同利益;另一方面,新社会组织的发展又为整合不同群体利益提供了组织化的渠道。政府要主动地顺应这种潮流,扶持新社会组织发展;政府应在购买服务、项目扶持等方面对新社组织进行支持,同时支持新社会组织获得合法的服务性收入,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制定一套系统、可行的新社会组织税收激励机制,落实个人和企业捐赠社会公益事业免税政策,通过减免税政策对新社会组织进行扶持,从根本上解决新社会组织资金不足问题;要放手向新社会组织让渡权力,将那些市场不愿管、政府无力管的社会职能尽快让渡给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社会组织,并给予充分的信任,达成良好的沟通,形成合理而有效的社会管理架构;要主动与各种合法的、健康的新社会组织建立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它们在社会管理、公民参与中的作用;在改革过程中,在公共政策制订过程中,多引人新社会组织参与。比如,可以使一些新社会组织的代表参与人大,政协的活动,从正式的政治渠道纳入新社会组织参加政策互动,引导新社会组织与政府加强合作,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即新社会组织要结合实际需求,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议事、选举、财务、人事等内部制度,提高社会动员、社会服务、财务管理和依照法律、章程开展活动的能力,提高自律和诚信度,推行管理层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过硬的职工队伍。

内容提要:

新社会组织是与新经济组织相对而言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是现代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强调自己的独立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为主要特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新社会组织的发展越来越快,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在发展新社会组织、发挥新社会组织的作用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就必须以更加积极的思路、更加宽容的态度和更加规范的运作来支持和发展新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

说明:1.已开展活动的请填写表格中“活动效果”一栏。

2.表格不够填写的可以另外附页。

篇二:xxxx镇社区管理社会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xxxx镇社区管理社会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xxx委员会、xxx市xxx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区管理社会化工作的指导意见》xxx[201x]xxx号文件),中共xxx市xxx委员会办公室、xxx市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社区管理社会化工作的实施要点》xxxxxx人民政府办公室《xxx社区管理社会化扶持奖励办法》要求,现结合xxxx镇实际,就推进社区管理社会化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伍建设作为基础保证,把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作为重要载体,引入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居民满意度,促进政府、社会、市场三者职能在社区建设中协同归位,实现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商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区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市场调节力量互助,形成科学合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总体目标是,力争用2—3年的时间,把全镇80%以上的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主要任务。

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党员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以党员服务中心为平台的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完善党员信息库,及时将社区退休人员、复原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流动人口中的党员纳入社区党员教育管理范围,形成基层党员动态管理体系。四是不断创新基层党建活动载体,突出抓好群众工作站活动,积极组织社区党员参加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发挥他们的带头示范作用。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创先争优活动,构建社区党员联系、服务居民的网络,让社区党员成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表率。

社区中不和谐因素必议,对社区改造工程方案必议,努力寻求矛盾出现时的有效解决途径,形成共识,促进工作顺利推进。事后“评议会”做到“三评”,就是活动效果或质量必评,党员、干部作用发挥情况必评,群众意见反馈和满意度必评,拓宽社区居民参与民主自治的途径。四是统一设立社区事务公开栏,每月将社区工作目标、活动安排、财务收支、低保审核、计生和就业管理等情况公示,推进居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指导和政策扶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引导,促使它们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整合区域资源,抓好公共文化体育阵地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

4、社工队伍专业化。加强对社会工作的规划、引导和统筹管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开福提供有力的社会工作人才支撑。一是成立镇社会工作站,作为社工组织的指导服务机构,与镇民政办合署办公,履行与之相匹配的工作职能,负责拟定全镇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立法建议,管理全镇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机构,统筹规划和评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指导、协调和监管全镇社会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招聘登记、继续教育、职称评定、人才交流等方面的服务,组织社工开展青少年辅导、助残、居家养老、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心理咨询与辅导等社会服务工作。二是加强社工专业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全面推行社区工作者执证上岗制度,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在2012年前全面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三是大力发展社区义工队伍,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2012年年前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社区居民总人口(含外来人员)10%以上的目标;建立健全全社区志愿者组建、培养、管理、激励机制,弘扬奉献精神,提升居民群众“服务社会、提升自我、传播文明”的社会责任感。

2012年工作计划。

2012,群工办将深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镇的指示精神,将一如既往地紧紧围绕镇的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事项,努力开创新时期群众工作新局面。在新的一年里,全面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综治维稳工作。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始终把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急事来办。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综治、维稳各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并将会议精神进行传达,深刻理解和认识综治、维稳工作的重大意义。

3、成立领导小组,有序开展工作。

成立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使综治、维稳等各项工作从工作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量化质化来规范工作,规范行为。尤其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工作原则。真正创造了一个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按章办事、依据奖惩、严格管理、奖罚分明、激励奋进、争创实绩的小环境,实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我局综治、维稳工作做到了有序开展。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综治、维稳工作。

1、坚持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在矛盾纠纷排查和不稳定因素方面,做到早排查、早介入、早调解。坚持处理问题调度制、排查问题多渠道、解决问题责任制的原则,实行定期排查,勤查隐患。

2、对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本着喜庆、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文明过节,杜绝黄赌毒和邪教、封建迷信现象,做好维稳工作,抓安全,促稳定,创平安。

3、节假日实行统一安排值班。值班期间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值班记录;办公室做到人走灯灭、人离门关,时刻警惕防火防盗,真正确保安全,确保不发生一例安全事故。

4、加强保密工作,用硬措施强化安全意识。为了保证信息资料的安全性,群工办不断完善制度,实行资料上网使用呈报审签制,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上网使用,杜绝一切泄密事件的发生。

综治、维稳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是关键,需要长抓不懈。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预防为主,依法处理的原则,坚持和落实问题排查调处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度。紧紧围绕我镇各项工作,努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着力解决难点问题,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镇稳定,为我者镇的和谐社会环境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信访工作。

(一)、群工办统览信访工作。

1、从根本上减少信访矛盾,在新的一年里群工办将继续当好领导机关的参谋助手,了解分析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政策性问题,为领导机关提供在政治决策上的服务。

2、通过工作前哨及时了解处理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减少重信重访,异常信访,杜绝信访积案发生,利用群工办的平台把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形成合力,改变各部门单兵作战的局面。经过群工办的信息研判分析,拟定客观公正的处理意见和方案上报领导,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4、利用群众性的听证会形式化解信访矛盾和信访积案,3通过群众工作办的平台改变以往的听证会模式。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利用群众来做群众的工作。

5、减少和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利用工作平台做好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风险稳定评估工作,对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推进前通过群工办宣传发动并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在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有矛盾纠纷的要先解决问题,对条件不具备的项目要暂缓执行,该完善的要完善,该撤销的要撤销。对于一些项目需要执行的,但问题一时又不能解决的,通过群工办向群众讲清情况,制定方案,按计划实施,按承诺兑现。

6、群众工作办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指导群众工作,通过帮助群众、支持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研究群众、引导群众,切实做到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在发展经济强镇的同时发展精神文明建设。

三、禁毒工作。

(一)、完善机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首先调整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禁毒帮教小组、还成立禁毒宣传员、禁毒志愿者队伍。

(二)、采取领导负责制,要求各村、社区和镇签订“禁毒”责任状,社区和居民签订“禁毒”责任状,社区和家庭制定争做“无毒家庭”保证书。将禁毒工作分解到村、社区干部、单元组长,做到分片负责,责任到人,让大家共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三)、坚持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突出主题、抓住重点,运用多种手段,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大造声势,在我镇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工作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意识,不断将禁毒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1、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条幅等通俗直观的形式进行禁毒宣传。不断强化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禁毒、戒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居民群众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和禁毒、戒毒、拒毒的意识。

2、不定期邀请专业人员到社区进行法律讲座、毒品知识讲座等活动。

3、节假日前夕,组织帮教成员走进家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或禁毒帮教活动,对社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看望、回访。

4、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重大节日及“6.26”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5、寒暑假期间组织社区内中、小学生观看禁毒影片,进行教育。

6、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的六进活动”、“不让毒品进校园”、“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等系列活动。

篇四:湖州市社会组织孵化申请书申请机构申请日期

编号:填表时间:年月日。

篇五:区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总结。

某区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总结。

6月以来,某区按照《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的通知》(**文?2012?**号)要求,扎实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织工作,及时部署、加强协调、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一、及时部署,营造氛围。

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点多面广,涉及部门多,人员流动快,党组织组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我区把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结合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实际,建立了区委组织部全盘抓,区委统战部、区经信局、区民政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助抓的集中组建工作管理格局。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动员会,学习文件内容,安排部署工作,细化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同时,组织相关部门、企业集中学习、自我学习,自上而下开展集中组建工作宣传,调动和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性、创造性,营造浓厚的集中组建工作氛围。

二、调研摸底,建立台账。

查摸底,做到辖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底数清,从业人员清,从业人员中党、团员底数清,确保不遗漏、不留死角。目前,某区共有非公有制企业**个,建立党组织**个,涉及企业**家,共有党员***名。全区有**个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余名(专职**人),建立党组织**个,绝大多数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都是兼职,社会团体中党员关系大多在机关单位党组织。

三、强力推进,集中组建。

我们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统。

力下,截止目前,全区新组建“两新”组织党组织**个,累计单独建立“两新”组织党组织达到**个,建立非公有制企业联合党组织**个,联合党组织的企业数**个,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四、夯实基础,巩固提高。

企业发展难题**多个,调解企业纠纷**多起,有力促进了全区非公经济发展。

新社会组织

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保证新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优化组织设臵,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全面贯彻执行党章的规定,切实履行好职责。要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各自章程中规定的宗旨、任务开展工作;监督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定期汇报工作,对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积极探索符合社会组织特点的党组织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教育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立场坚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搞好社会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社会组织中的成员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化解矛盾;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考核奖惩、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和组织网络系统,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按照“谁管理谁组建、谁组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分工和组建任务,并将“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和覆盖率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各单位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年底考核和评先选优相挂钩。其中,教育局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及私立学校党建工作;卫生局负责全县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及餐饮饭店党建工作;旅游局负责全县酒店、宾馆、农家乐行业党建工作;建设局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工地、协会、及公交公司、出租车行业党建工作;房产局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物业公司(协会)党建工作;司法、民政、科协等部门负责本行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工商联负责会员单位党建工作;商务局负责全县大型农贸市场党建工作,并根据组建情况适时申请调整自身组织设臵;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照职责跟进指导,加强配套组织建设,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一)灵活确定组建方式,合理制定组建工作方案。

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对照工商、民政等部门提供的“两新”组织名册,在辖区内逐巷逐个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确实查清摸准辖区内“两新”组织数量、规模、类别等总体情况,做到党员人数、业主、出资人情况、经营情况、组织建设情况“五必清”。教育、卫生、旅游、建设、司法、民政、科协、工商联等部门也要对本行业领域的“两新”组织逐个摸清情况,与“两新”组织负责人进行细致深入的沟通,促其解放思想、支持组建。在此基础上的基础上,更新“两新”组织台帐,并根据不同情况,灵活选择组建方式。一是单独组建,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独建立党组织。二是区域联建,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产业相通、工作方便”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三是派员组建,对规模较大、员工较多,而党员人数只有2名的,选派一批有党务工作经验、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开展党的工作。四是挂靠组建,对不符合单独组建条件,又不宜联合组建的,挂靠所在地街道社区、乡村等组建党组织。五是保留组建,对原公有制企业改制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保留原有的党组织,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六是行业统建,对行业特点明显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党组织。七是壮大力量,对没有党员的,先确定党组织覆盖至该组织,再通过选聘等方式引入优秀党员员工,加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为单独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八是配套联动,组建党组织与组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共同进行。

(二)积极运用科学方法,全力促进组建工作。在明确组建方式的前提下,要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要求,注重统筹谋划、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党组织组建工作。一是抓住源头促组建,切实做到五个同步:工商、民政、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坚持审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项目与党组织设臵同步提出,筹建行政领导班子与选配党组织书记同步考虑,接收职工与调配党员骨干同步进行,生产经营与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年检年报与党建工作同步检查。二是机动灵活促组建,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位,按照党章要求规范抓,单独组建党组织;对有2名党员的单位,采取过渡的办法,充实党建工作指导员后组建党支部;对仅有1名党员的单位,采取挂靠的办法使党员参加党内活动;对暂时没有党员的单位,把入党积极分子纳入邻近单位党组织抓发展。三是“网格化”管理促组建。各乡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当前推进的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先大后小、先易后难”,以大型商场、商铺聚集区、集贸市场为重点,以规模较大、从业人员较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为突破口,迅速推进辖区“两新”党组织组建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管理型、生活型、活动型、功能型或产业型等类型把辖区划分成若干个片区,根据党员人数确定成立党支部和党小组;也可在党员责任区的基础上,将社区党员划分成若干个党小组与片区对应覆盖,实现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横向覆盖。同时,抓紧组建社区党委(总支)、楼栋(片区)党总支(支部、小组)、单元(巷道、写字楼)党支部(小组),实现纵向组织覆盖体系。四是整合资源促组建。工商、民政等管理部门及其基层所(站)要在“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工作中增强党员和组建党组织等内容,督促具备条件的组建党组织、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要坚持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与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建设工作紧密结合。

(三)注重加强指导和联络,选好配强党建指导员。教育、卫生、旅游、建设、司法、民政、科协、工商联、商务等部门党组织,年内都要建立“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人才库,重点把那些长期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退休党员干部、在职党员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改制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和党务干部以及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纳入人才库,建立人事档案,定期组织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选聘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负责指导“两新”组织组建党组织、抓好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党员教育管理以及与上级党组织联络、协调、沟通等工作。“两新”组织党组织内部不能产生党组织负责人的,可从党建工作指导员中选派。对从业人员100名以上的新经济组织、50名以上的新社会组织,一般应选派1名相对固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规模较小的,可以由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联系若干家“两新”组织。重点要选派到规模较大的、无党员或党员不足3名的“两新”组织。各单位要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台帐,制定考核细则,实行跟踪管理、动态考核;选聘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须报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备案。

目前,我县共有新社会组织94个,其中社团组织6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1个。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覆盖面难以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县新社会组织规模普遍偏小,近90%的从业人数在10人以下,从业人员稳定性较差,管理分散、活动不正常,有的甚至连相应主管部门都没有。这些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如社会团体比较松散,结构复杂,且不固定,党员一般都是机关或社会上的人员,一般都在原单位或所在农村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其从业人员特别是党员的管理大多沿用机关事业单位的传统模式,普遍存在没有独立的党组织,一般也是挂靠原单位党支部或基层村级党组织开展活动。

三是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影响力和渗透力难以持续增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远未深入人心,新社会组织本身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还不统一。由于新社会组织本身体制问题,其党组织对单位的人、财、物没有控制权,功能定位与中介组织的价值取向有一个较长的磨合期,党员的个人诉求尚停留在求生存、保稳定的阶段,对如何保持自身先进性思考不多不深,从而制约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和影响力、渗透力的增强。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落实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加强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各业务主管部门是抓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最重要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指导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要在新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登记和实施年检时,及时掌握有关党建工作信息,协助督促具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组织部门、登记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定期通报情况、沟通信息、研究工作的制度,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完善保障机制。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帮助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做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各项保障。要根据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需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经费,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适当予以补助,帮助基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解决经费不足问题。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缴纳的党费,党费管理部门要安排一定的额度给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用作活动经费。业务主管单位对所属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拨付一定的活动经费。对按照企业化运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党组织日常活动经费,可列入本单位管理费,实行税前列支;对收取会费的社会团体,其党组织日常活动经费可通过章程形式明确,从会费中专项列支。要充分利用各级党员服务中心等党建资源,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保障。

3、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发扬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大胆实践,探索创新,围绕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职能要求,创新活动内容、活动载体、工作和活动方式,深入研究解决新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全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推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及时总结推广新社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建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和管理者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社区社会组织方案

一、评价目的《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通过对品德与社会的评价,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水平、行为转变的情况做出确认,以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行为的形成。

二、评价原则

1、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品德与社会不能只凭借书面测试评价学生,必须运用多种方法对不同目标、不同内容进行评价。

凡是有利于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评价方法都应得到肯定和赞赏。

2、评价时机的全程化品德与社会的教学评价主要是为了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因此,评价不能仅在学习过程结束后进行,而必须伴随于教学全过程,既要有终结性评价,更要注重过程性评价。

教师应随时关注学生在课堂内外的表现与反应,及时给予必要的、适当的鼓励性、指导性的评价。

3、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学生应参与教学评价,反思自己的道德行为,并对教师的教学状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家长、社会及有关人士共同参与评价,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三、评价内容小学品德与社会课重点考核学生的道德认识、判断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

学习评价分为认知能力评价和行为能力评价。

认知能力评价。

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生活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对有关道德和生活内容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

各年级的考察范围,应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适当考察过去学过的内容。

行为能力的评价。

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

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行为习惯。

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社会认识去指导自己的行为,评价别人的行为,通常与考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综合起来进行。

四、评价的具体内容:

1、知识与技能。

使学生掌握品德与生活的基本理念,简单的说就是“爱”,有了爱才会快乐的成长。

让学生热心参与、细心探究、用心体验,真心去爱。

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去寻找答案。

2、道德品质。

培养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爱劳动;尊纪守法、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诚实可信、维护公德;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能对个人的行为负责,表现出所应有的社会责任感等。

3、交流与合作。

热心参与交流合作,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4、学习能力。

对有关课本内容有一定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运用学过的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具有初步探究和创新精神。

5、个性与态度。

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对生活和学习有着积极的态度,爱家人、爱同学、爱老师、爱大自然。

四、评价方法

学生学习评价一般通过课堂观察评价(见表)和阶段性评价两种途径进行。

评价方法和手段,应坚持倡导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鼓励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活动。

通过评价,努力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学习的氛围,可以采用教师观察、与学生谈话、平日表现记录、测验与考试、及时评语、评议等方法。

评价形式采用书面检测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反应小学生道德与认识的行为表现,应与履行小学行为规范的情况相结合。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在呈现评价结果时,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定量评价可以采用等级制的方式,定性评价可以采用评语描述的形式,评语可以补充等级的不足,对学生的评价会更全面。

一、评价目的

《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通过对品德与社会的评价,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水平、行为转变的情况做出确认,以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行为的形成。

二、评价原则

1、评价方法的多样化

品德与社会不能只凭借书面测试评价学生,必须运用多种方法对不同目标、不同内容进行评价。

凡是有利于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评价方法都应得到肯定和赞赏。

2、评价时机的全程化

品德与社会的`教学评价主要是为了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因此,评价不能仅在学习过程结束后进行,而必须伴随于教学全过程,既要有终结性评价,更要注重过程性评价。

教师应随时关注学生在课堂内外的表现与反应,及时给予必要的、适当的鼓励性、指导性的评价。

3、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学生应参与教学评价,反思自己的道德行为,并对教师的教学状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家长、社会及有关人士共同参与评价,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三、评价内容

小学品德与社会课重点考核学生的道德认识、判断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

学习评价分为认知能力评价和行为能力评价。

认知能力评价。

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生活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对有关道德和生活内容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

各年级的考察范围,应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适当考察过去学过的内容。

行为能力的评价。

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

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行为习惯。

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社会认识去指导自己的行为,评价别人的行为,通常与考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综合起来进行。

四、评价的具体内容:

1、知识与技能。

使学生掌握品德与生活的基本理念,简单的说就是“爱”,有了爱才会快乐

的成长。

让学生热心参与、细心探究、用心体验,真心去爱。

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去寻找答案。

2、道德品质。

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尊纪守法、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诚实可信、维护公德;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能对个人的行为负责,表现出所应有的社会责任感等。

3、交流与合作。

热心参与交流合作,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4、学习能力。

对有关课本内容有一定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运用学过的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具有初步探究和创新精神。

5、个性与态度。

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对生活和学习有着积极的态度,爱家人、爱同学、爱老师、爱大自然。

四、评价方法

学生学习评价一般通过课堂观察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两种途径进行。

评价方法和手段,应坚持倡导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鼓励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活动。

通过评价,努力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学习的氛围,可以采用教师观察、与学生谈话、平日表现记录、、及时评语、评议等方法。

评价形式采用书面检测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反应小学生道德与认识的行为表现,应与履行小学行为规范的情况相结合。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

在呈现评价结果时,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定量评价可以采用等级制的方式,定性评价可以采用评语描述的形式,评语可以补充等级的不足,对学生的评价会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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