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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协议书
劳务发包人:
劳务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质量标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二、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为:天。
三、劳务价款。
1、本工程的劳务价款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根据20__年《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清单计算,采用人工定额基价为37元/工日,取机械费定额总价的50%。
2、劳务价款的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30000元;。
(2)进度款支付:
每月根据本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价款,支付本月完成价款的60%;。
(3)最终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劳务结算总价款,支付至劳务结算总价款的95%;劳务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竣工验收起一年)满后7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施工图纸、补充协议);。
五、图纸。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发包人应完成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在施工前向劳务承包人提供相应的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6、负责与总包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七、劳务承包人义务。
5、劳务承包人须服从劳务发包人转发的总包方及工程师的指令。
八、工程量及点工的确认。
3、全部工作完成,经劳务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承包人向劳务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九、争议解决。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二份。
十二、补充条款。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劳务发包人:(公章)。
劳务承包人:(公章)。
分包合同协议书【】
施工部位: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_________________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室内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四、质量标准。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_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万元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账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
3、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施工管理规范。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治安保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治安责任事故,制定本协议。
分包单位应履行如下条款: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分包、外协单位保卫部门应对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负全责,保证实现无重大治安责任事故。
2.接受总包单位对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对指出存在的治安方面的隐患,须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3.分包、外协单位须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
4.分包、外协单位应对所属人员进行必要的上岗前有关治安法规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避免违章行为,杜绝事故发生。
5.分包、外协单位应定期将所属外来务工人员状况向地区派出所申报,及时办理暂住证件,并将有关材料上报总包单位保留备查。
6.分包、外协单位所属施工队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队伍治安保卫协议书》并监督执行。
总包单位应履行下列条款:
1.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协助分包、外协单位保卫部门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监督本协议具体实施,共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对在联合检查中发现的治安方面不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保证安全。
3.对违反治安条例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建议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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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委托乙方进行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各方的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2.1、工程范围及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为业主方提供的图纸和附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和要求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四条工期。
4.1、开工日期:以业主方监理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4.2、竣工日期:总工期为日历天。
第五条费用支付。
5.1、施工风险控制费。
签合同前乙方应付甲方的风险控制费,乙方支付该笔款额后,合同即生效。
5.2、管理费。
乙方向甲方承诺,待业主方付款时,所有款项不经过甲方账户,若经过甲方账户,乙方还需向甲方上交工程造价2%的管理费及2.5%的所得税。工程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自行扣除上述费用后,五天内将剩余款项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5.3、剩余利润归乙方所有,做为乙方的工资和利润。
第六条甲方职责。
6.1、甲方负责将乙方带入施工工地,熟悉施工现场及与业主方工作人员的相识。
6.2、甲方向乙方提供中标合同、施工图纸及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乙方职责。
7.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遵守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保质、保量、按期竣工。
7.2、必须负责施工现场和邻近场地的地下管线、架空线和电线杆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的安全保护工作。
由乙方承担。
7.4、自行协调并处理好与有关单位及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的关系,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7.5、负责控制工程的整体进度,详细了解工程细节,主动安排施工顺序表、进度时间表、施工详图及材料样品。
7.6、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7、乙方必须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发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8、工地安全事故等其他纠纷由乙方负责,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乙方处理应积极,否则甲方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现行支付。
第八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业主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两套,提供结算书一式两份。
第九条质保期。
9.1、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质保期以合同为准。
9.2、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的三天内派人修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违约,风险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甲方违约,甲方退还所有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并承担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十一条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应严格保密,任何一方不得让第三方知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方知晓,风险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业主方知晓,甲方退还所有风险费及履约保证金,并承担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本协议自双方方签字并后生效。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分包合同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8.2。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8.2。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2.2。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略)。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略)。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
承包方(甲方):
责任人:
分包方(乙方):
责任人: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拆旧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
2、拆除标准:
3、承包方式:
3、材料归属: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______方所有,由______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双方商定项目总金额:____________元。
2、结算方式:
拆除范围内建筑物,完成及其他清理工作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职责。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5、受到甲方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完成后,按期支付价款。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6、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其责任。违约方应赔付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另交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 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1、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1、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8)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1、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 在乙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要求后,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4、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6、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对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1、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的原则,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基本条例的有关条款。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工期,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向莆高铁福建永泰县高盖山隧道二衬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责任及内部经济责任承包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双方自愿协调达成如下合同协议条款,并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的承包范围、内容、单价。
1.1工程名称:向莆高速铁路高盖山隧道二衬工程。
1.2工程地点:福建省永泰县同安乡高盖山。
1.3承包内容:(一)二衬,(1)清底地面做平砼,做小边墙;(2)挂防水布;(3)做台车灌捣砼;(4)水沟电缆槽(二)消磨段,人工支模及搅捣砼,人工拆模;(三)左右洞连通过道;(四)斜井堵洞浆砌块石墙封闭;(五)杂工;(六)台车走空车跳板做;(七)30公分底板钢筋砼。
1.4承包单价:(一)二衬综合价800元/米,及加宽道(6米台车)850元/米,其中地面砼90元/米,小边墙80元/米,挂防水布100元/米,水沟电缆槽及制作安装200元/米,不含盖板制作安装145元/米。(二)消磨段,人工支、拆模灌砼1800元/米。(三)左右洞通道,人工操作1300元/米。(四)斜井洞口浆砌块乱石墙封闭100元/立方米。(五)杂工:100元/天;(六)。
台车跳板空走每走1米10元;(七)30公分钢筋砼底板每米90元(钢筋制作安装另外议价)。(注:第六项目第七项目不含在二衬项目综合价在内,是另外分出计算)。
1.5所有的工程施工需用的机具、设备和模具由甲方提供。
1.6工程进度:在电器机械材料正常运转下,每个月必须完成200米以上(两部台车使用)。
1.7水泥泵车由甲方派专人开(开泵车司机工资乙方出50%)。
第二条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任何材料及机具设备。
第三条价款支付。
3.1工人进场甲方先支付人民币3000元作为生活用具及进场费,日常施工人员按10天支付一次工人生活费,每人每日为20元计付。
3.2所有工程进度甲方必须一个月结算工资,每月30日结算工程量价款。每月15日付清前月30天的工资(同时扣回前一个月的工人生活借支)。
3.3每月所有进度款甲方必须全部按90%支付,压住10%的工程款等乙方向甲方所承包的工程量完成结算后一个月内全部支付清楚。
第四条双方职责。
4.1甲方职责。
4.1.1在泵车、台车、坏的情况下耽误时间按3天以上计算,每天甲方必须赔偿乙方14天工误工补贴。
4.1.2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及施工放样质量检测,监督下达进度计划。
4.1.3按合同的约定验收项目进度及付款条款。
4.1.4负责施工现场总体协调,负责不同的班组发生纠纷协调。
4.1.5负责工人住宿生活用电、用水及工人上下班车辆接送。
4.2乙方职责。
4.2.1严格按照业主甲方提供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管理、监督、安排和指挥。
4.2.2必须精心组织施工,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下达的施工计划。
4.2.4必须做到样样项目工程合格及争取优良工程。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5.1双方对协议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执行期间有其他争议时,应协调解决。
5.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交工完,结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5.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证件:证件: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工程建设需要,强化内部管理,特将目工地木工工程以清包工形式分包给乙方负责组织施工,为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甲方多次与乙方协商,并且希望乙方在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工期内完成工程工期,以保安全,保进度,保质量的情况下,双方达成共识,特签定以下条款,希望双方各自自觉遵守。
一、承包形式和要求。
l、甲方提供职工住宿和图纸、技术及材料机具。
2、乙方木工包清工。
3、乙方承包顶图纸内所有木工模板工程及各种预埋件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包括起钉放料,长短分类,梁底分解,元钉铁丝,模板清扫、刷油。
4、乙方模板制作完成后,立即把剩余材料堆放整齐,垃圾清理干净再刷模板油,如因乙方影响后续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在模板拆除时必须拆尽每层的所有模板包括预留洞口和所有疑难拆除的模板,若有剩余零星模板,甲方安排人重新拆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拆除模板过程中严禁外围材料掉落,拆完后立即清理干净。
6、地库模板拆除后,必须做到钢管无扣件,胶板和木方子无钉,然后运出堆放整齐达到能吊运的程度。
7、如果乙方操作因质量问题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的,一次不行,达上两次的甲方要求退场的或自行退场的,甲方付乙方工程量50%。
二、承包价格。
1、算,地下室元/平方,正一层及以上元/平方。
2、如现场发生零工以元/天计算。
三、付款方式。
工程清包工以及零工,甲方经与乙方商谈决定,平时甲方付乙方每月元/人生活费,另每个大节付部分,然后结构封顶2个月内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量的,余款在主体结构封顶后的年底结清。
四、质量要求及保证措施。
l、乙方必须确保金宇天地城所承包项目工程达到项目部的合格要求。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总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作主施工,必须确保工程质量验收通过。
3、乙方如出现涨模等质量问题,乙方自行解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严禁涨模混凝土乱堆乱放。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施工,直至退场。
五、安全要求和保证措施。
1、乙方所有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并要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会。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统一安排,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职工不违章操作,杜绝工地打架闹事,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责任方责任。
3、如果甲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没有做好,没有做到位的,发生伤、残、亡、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违章操作造成伤、残、亡的,乙方相应承担10%。
4、乙方在操作中如发生轻伤药费500元以内乙方自行解决,超过500元以上的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5、乙方在生活区的住房和设备,如果有人为的损坏自行负责,卫生方面要遵守项目部的要求。
六、工程进度及保证措施。
1、乙方依据承包的工程量和总甲方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月计划、周计划进行合理的安排生产和合理组织劳动力,确保工期间的计划完成,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遇农忙,乙方确保生产人员数量,力保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如因人力不足、技术力量不足,乙方应重新组织技工人员,确保工程进度(耽误工期按工程量总价的10%罚款),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不能按期完成,超过一周的,甲方应补给乙方每人每天30元生活费,超过15天甲方承担全责,直至正常施工为准。
3、甲方有专职、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进度和技术指导。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的,可再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补充条款,另行计算。
八、本协议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果,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分包合同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分包协议书
工程分包协议条款:
一、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应尽义务:
甲方义务:
1、提供工地设施的安全防护。
2、做好上道工序的交接验收工作,尽量为乙方创造最好的工作环境。
乙方义务:
1、提前做好材料进场检验,对完成项目进行检验。
2、自己做好产品防护。
3、给作业班组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劳保用品。给作业班组工人提供必要的工具、架椅等。组织施工进行自检等。
4、负责现场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剩料应派人及时清理回收,分类堆放并加工利用(如材料乱堆放,甲方有权派人整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再行转包,班组长应常驻工地,进度质量必须达到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其它队伍,乙方已施工的按完成量50%计价。
三、质量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施工前应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书,出厂合格证书。施工中负责人应长驻工地,对每道工序组织自检,交接检和甲方人员、监理检查。进场材料应提前报验,半成品进场后应抽样送检,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3、甲方在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按规范施工,在甲方提出后不及时整改,甲方现场施工员有权进行罚款处罚。乙方严重违规操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换班组。或乙方施工项目验收不合格(经一次修复无法达到验收合格),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尚须对整个工程造成损失负经济责任。
四、施工进度:
乙方应根据项目部安排的计划,如期完成。乙方必须自觉安排加班加点,如超期一天,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在每次拔付工资款时扣回,具体的作业计划详项目部作详细安排,若无法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调施工队伍,且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五、安全生产:
1、施工期间一切安全工伤事故及其引起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要求做好班组工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如发现工人违章作业如没戴安全帽上班拖鞋,每次罚款50元。
六、计价方式:
1、根据施工图纸计算量
该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次性包干单价,乙方不得再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
2、付款方法:乙方进场人员经项目部认可后,根据所需人数安排生活费。
乙方在全部完好验收好后结算付款。余款(扣保修金5%)待工程结束工程量审核后三个月内转帐付清,乙方必须提供与帐号相同的税务发票,保修金待保修年限满即付还。
七、文明施工要求:
1、文明施工关系到甲方的管理力度,涉及公司形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每道工序工完场地清,搞好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对所施工段范围达到文明施工要求。若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2、禁带家属,更不容许在施工工地过夜,否则后果自负并处罚300元。
3、乙方必须遵守甲、乙双方签订《治安管理承包合同》。各组间应密切友好配合,发生争议应找现场管理人员协调解决,不得在工地打架斗殴,如果发生,无论任何缘由,双方各罚款壹仟元,并送当地派出所处理,乙方应向甲方统一报送施工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且队伍要保持稳定。
八、严格执行劳动法
1、乙方必须按劳动法规定督促本队全部工人签定劳动合同(内容:合同期,工作内容,劳动合同责任)该合同在工人进场前签订,并交一份给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按劳动合同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甲方负责监督工资发放,发工资必须编制工资表,其内容有发放时间、工人姓名、工资余额、领工资人签名、制表人及负责人签名等内容,发工资后交一份给甲方备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否则视其情况罚款甚至清退现场。
九、其它方面:
1、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除应具备婚育证外,还应具备五证一卡(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审检证、上岗证、就业卡),通知并委托甲方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并遵守工地及当地治安制度,若违章,由乙方自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承包内容结束,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由于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影响甲方企业利益及声誉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当月还做的全部人工费用不予结算,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同时乙方材料应在指定期间退出工地,否则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工地合同分包协议书
经双方协议,____________电气工程承包给杨宇田电工作业班组,包价为_______元/m2,订立以下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
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含概的内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架设和维护。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规范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乙方领用电动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对于正常损坏(如炭刷用完,轴承损坏等)甲方负责维修,对于人为损坏(如摔坏外壳、摔弯轴承,因轴承损坏而烧坏转子、定子等),乙方负责一切维修费。
6、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一律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安排。甲方提供安全保护用品。
9、乙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条例,班组作业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0、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抵押金500元,作业完工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1、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优良、节约材料、文明施工,在工程完工后甲方视乙方表现情况给予0.1—0.2元/m2奖励。
四、承包款结算方法:
乙方在必须每月3日前报上月工作量,履行签字手续后结算80%工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向甲方交工后一次结清。
五、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