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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阅读名著有感(精选15篇)

时间:2023-12-12 08:35:11 作者:GZ才子

名著中的精彩故事和深刻思想可以激发我们对文学的热爱和追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名著导读,希望能够为大家阅读名著提供一些背景知识和分析方法。

名著阅读《昆虫记》有感

以前我一直以为蝉在昆虫界里最缺乏远见了,因为他只知道没完没了的“唱歌”,却不知道像蚂蚁那样储存粮食。但是当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后,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

蝉是经过了四年黑暗的地下苦工生活,才换来了一个月在阳光中的欢乐,所以它要尽情的“歌颂”它现在难得而又短暂的幸福生活。它其实是一边歌唱,一边在吸取树上的汁液。

蝉从来不需要依靠别人的施舍生活,相反的倒是蚂蚁经常会去骚扰蝉,剥削蝉,掠夺蝉,简直就像个强盗。蚂蚁经常会把正在吸树汁的蝉赶走,然后坐享其成,享受蝉钻出的“井水”。

当歌唱的蝉耗尽了生命,从树枝上落了下来,它的尸体被太阳晒干,被行人践踏,最后被每时每刻都在四处寻找食物的蚂蚁碰上了。蚂蚁们将蝉的身体撕开、肢解、咬碎、化作细渣,用来充实它们的储藏室。人们还能经常看到垂死的蝉,它的翅膀还在尘土和清风中微微颤动,一对蚂蚁就已经在一下一下的拉拽,一点一点地移动它了。这时的蝉真是悲惨无比。

你们看,真正的事实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蚂蚁才是顽强且霸道的乞丐,而勤苦的生产者却是蝉!所以当蝉在树枝上“拼命唱歌”时,我们还是给它自由吧。

今天,我又从书柜里拿出《昆虫记》这本老书,拿出来叙叙旧情。没想到的是,还真看上瘾来了。下面,就让我给大家简介一下吧!

你们知道古埃及人第一次见了蜣螂是怎么样的吗?下面,就由一位专家来为你们来讲一讲。其实,我的每句话都很专业,你们一定要认真听哟!

古埃及人第一次见到蜣螂的时候,很吃惊地说:“哎呀!这是什么东西呀?”每个人都非常吃惊。不瞒您笑话,我长这么大,见过蜣螂只是一小次而已,还是从书上看的。

好了,最后,我还希望家长让孩子看这本书,让您和孩子了解许多您和孩子不认识的昆虫,从书上了解它们,与它们说话。

我今天读了《昆虫记》,这本《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写的。

其实,世界并不是只有“人”,世界上还有蜘蛛、蝴蝶、黄蜂、蝈蝈等昆虫。这本书给我打开了新的世界。

世界上也有比人厉害的昆虫,比如人们把蝈蝈、青蛙称为歌手。

但是,有的动物、昆虫也有巨毒,比如黄蜂的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过,黄蜂的毒刺可不是随便乱用的,只有面对危险时,黄蜂才会将毒刺扎到别人身上,自己就会死掉,正所谓一个名人说的那样:任何强者都有致命的弱点。

读了这本《昆虫记》,我的知识和学问都长进了不少,像一个名人所说的那样: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说话。书本中的知识让我学到了很多,以后我会读更多的书,更好的充实自己。

《昆虫记》是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里面写了很多昆虫的生活,其中,松毛虫的生活让我印象很深,因为它又笨又可爱。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和你们说一下吧!松毛虫聪明是因为它们是一群一群去找食物的,非常有纪律,就像我们排队去做广播体操一样。

它们还边走边吐丝,走到哪里就吐到哪里,回家的时候就只要顺着吐的的丝走就可以了。松毛虫也很笨。因为有一次,把一群松毛虫的丝切断了,又把它们放在花盆的边缘,不去理它们,它们就一直吐着丝绕着边缘,整整走了三天三夜。后来有一只松毛虫一不小心掉了下去,它可就成了它们的英雄,另外的松毛虫也就跟着下去了。

《昆虫记》里面还写了很多的昆虫,像细腰蜂、狼蛛、红蚂蚁、卷心虫、蜗牛等等。没看过这本书的小朋友,快去看看吧!

《昆虫记》被誉为“昆虫的史诗”,它用散文的笔法,真实记录法布尔毕生的昆虫研究成果。法布尔以文学与科学相结合的写作方式,使得冰冷的昆虫世界变得喧嚣热闹、妙趣横生,催发无数小读者对大自然的好奇心。法布尔一直坚持观察昆虫的习性:筑巢造窝、捕猎采蜜、交友婚恋、生儿育女、生死拼杀。

法布尔是法国博物学家、昆虫学家、科普作家。出生于法国南部一贫困农民家庭。15岁时,考入师范学校,毕业后成为一名初中数学老师。依靠孜孜不倦的自学,法布尔获取大学物理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博士学位。

《昆虫记》大约里有20多种昆虫,我最感兴趣的是萤火虫,萤火虫看上去既小又弱,像是与他人无害,可它却是一种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手,而且,捕猎时还相当的狠毒。它的猎物通常是蜗牛。萤火虫在啃噬猎物之前,先对它施之麻醉,使之失去知觉。它的猎物通常是很小的蜗牛,个头儿还没有樱桃大,是处于变形状态蜗牛。萤火虫特有的消化素可以让蜗牛固态变成了液态。

《昆虫记》是作者对昆虫最直观的研究记录,影响了无数科学家、文学家及普通大众。其文学及科学非凡的成就受到举世推崇。虽然全文用大量篇幅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但行文优美、生动、活泼,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和诗意,被公众认为跨越领域、超越年龄的不朽传世经典!

读中外名著阅读心得体会有感

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城南旧事》。它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朴实、纯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上个世纪初北京人的生活。

《城南旧事》以一个六岁善良、天真、富有同情心的小姑娘——小英子为主人公,通过《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五个故事,透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第一篇《惠安馆》。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害怕她,而是和秀贞成为了朋友,并用她自己的方式帮助了秀贞和妞儿相认,还偷了妈妈的金镯子给她们作盘缠,充分体现了小英子的善良、富有同情心。

总而言之,这本书体现了那时候的孩子的生活、性格与我们有很大的差别,他们的童年没有我们奢侈,但却比我们精彩、有趣,当然,除了这个还有很多,林海英奶奶将这些写的惟妙惟肖,想知道的话那就亲自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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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阅读《昆虫记》有感

《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一位伟大的昆虫学家,对品种各异、形象各异的虫子着了迷,花费毕生的光阴写出了这本绝世佳作。

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炎炎夏日,一轮烈日当空照耀。又是一年盛夏,又迎来大家盼望已久的暑假。我捧起了《昆虫记》细细品读,跟随着作者的脚步,来到了属于昆虫的绿色天地。我睁开双眼,看到了一抹淡淡的光芒围绕着一只小蜗牛。

突然,它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任何动作。法布尔先生停下了手头上的活,看向这个小家伙,才知道自己也被它精湛的演技骗到了,它正在装死呢!而它的目的也就是自保罢了。法布尔先生把大白蝎放回到了沙地,瞧,它之前的虚弱现在全消失了,剩下的是它顽强的生命力以及它对待生命认真的态度。白蝎它也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正如瞿秋白先生所言“原来,生命只有一次,对谁都是名贵的”。这句话不仅体现在我们人类身上,还体现在昆虫动物身上。要知道,生命不是儿戏我们要以严肃的态度去面对。即使身处绝境,也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是我从白蝎身上学到的。

只有走进了《昆虫记》我才明白,萤火虫原来是食肉动物。此时它眼前的蜗牛便成为了它的猎物。别看萤火虫看似弱小,常常在月光下翩翩起舞,但它还有另一个身份——细心严谨的猎人。在它享受美食前,它还化身成一个外科医生,先给蜗牛注射一剂麻醉药,使之失去知觉以及反抗能力。我跟随着饱食后的萤火虫向前方走去,我看到了法布尔先生,这位将生命奉献给自然和昆虫界的伟人,因此法布尔先生被誉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我走进法布尔先生一看,发现他正在研究白蝎会不会自杀。法布尔先生先是捉来一只大白蝎来做实验。他把大白蝎放在了一圈烧得火红的木炭围成的火墙中。白蝎先是不小心被火烫到,于是它一边倒退一边打转,然而它不幸地又被烫了一下。这下它可不淡定了,挥舞着自己的钳子,在火墙里横冲直撞。

合上书,再眨了眨眼睛,我又回到了现实世界,萤火虫捕食时的样子和白蝎对生命严肃的态度,在我脑海中久久没有散去。这个神奇的昆虫世界,蕴含着许多等待我们发现的人生哲理。

《昆虫记》,说起来我们都非常熟悉,它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著作。书中写了许多种昆虫,它让我们更了解了昆虫,让我们知道,昆虫的世界是多么有趣。从书中我感受到了法布尔的大胆,为了探索昆虫的奥秘,可以不惜代价。他用朴实的语言十分细腻的写出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这本书写的就是昆虫的特征,习性,它们为了生存和繁衍进行不懈的努力,作者法布尔仿佛把我们一起带进了昆虫的世界,让我们感受这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有敏锐的狼蛛,有凶猛的黄蜂,有愚蠢的蝉,有狡猾的螳螂……各式各样的昆虫好像都展现在我们眼前,被法布尔写的活灵活现。

在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蟋蟀的住宅》,那是因为这一章还被选进了我们课文呢!难怪当年法国文学界推荐的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法布尔之所以能学出如此精彩的文章,都是因为他平时的观察十分细致入微。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相比之下,我都在做一些临时抱佛脚的事。去稍微看一看,了解一下,就根据想象开始闭门造车了。法布尔呢,一观察就是十几天,可以没日没夜废寝忘食,他的认真值得我们学习,正是这种对于生命的尊重与热爱的敬畏之情,给这部普普通通的科学著作注入了灵魂。

记得那是一个深秋的星期五晚上,要写一篇作文“雨”,可是这让我很苦恼。心里不禁想到,雨太平常不过了,但我平时确从没仔细观察过雨,怎么可能写得出好文章呢?于是,我想到了“临时抱佛脚”这一招,便问妈妈:“妈,今晚会下雨吗?”妈妈笑着说:“天上这么多星星,怎么可能会下雨。”说罢便收起了笑容对我说:“赶紧写作业去,不然来不及的,明天我们还有别的安排呢。”我只好乖乖的回书间写作业去了。我想来想去,回忆着那一次次下雨时的场景,绞尽脑汁,终于挤牙膏般的写出了一篇“想象中的雨”,整整写了一个多小时。到了周一,作文本发下来的时候,分数低的可怜,我真是后悔当时没仔细观察呀!

经过这次的教训之后,我便开始仔细观察,细致入微的看雨,体会秋雨的别样风情。后来,当老师再要求写雨的时候,我便从容不迫,镇定自若,胸有成竹写出了一篇“心中的雨”,才写了不到一节课的时间,写完后还倍感轻松。最后,这篇作文得到了我作文史上的最高分,我高兴极了,也明白了留心观察的好处。

很多时候的留心观察可以让生活更加有趣,让我们能感受到更多的美。

我坐在窗前,又仔细的观察起雨来,而这一次,我观察的是夏天那狂野的雷阵雨。

山那样青绿,养眼的美;水那样碧绿,无瑕的美;花那样鲜艳,妖娆的美;鸟那样鸣啼,欢快的美。连夏天的知了叫声也变得更美了!夏日的雨那不同风格的美,更是让我念念不忘。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台湾著名儿童文学家子鱼叔叔的作品天神帮帮忙系列《昆虫也要排名次》,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一边看,一边忍不住笑出声,这本书太有趣了。

书里的天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能替大家排忧解难。真的有天神吗?如果真的有天神,我希望天神可以让我的舞蹈基本功更棒,每次站立下腰的时候,我总是害怕会摔倒。读后感·如果天神可以帮帮忙,我希望天神能够让我每次考试都考满分。如果真的有天神,我希望我一遇到麻烦,不开心的事情的时候,只要我需要他的帮忙,他就能够出现。

可是天神也没有把事情都办好,昆虫排队,因为蜘蛛的原因,剩出一个位置,昆虫们都吵翻天,天神赶紧溜走;真贪玩的佳佳不想回家,天神把他送到了森林,变成飞天鼠的宠物,佳佳每天过得不愉快,后悔请天神帮忙;天神把恐龙雷克斯送到了现代,让动物们都大抗议……看来天神也不是万能的,靠天神,也不会让我们的愿望都顺利实现。

看来,等着天神出现,还不如自己努力。看看那些舞蹈艺术家们,十年如一日,坚持练功,他们演绎的舞蹈美轮美奂,我想要舞蹈基本功好,还是每天练舞蹈基本功,相信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的舞蹈会跳得更好;想要考好成绩,还是要靠我自己的努力,上课认真听讲,多读,多写,多想,只有这样才有机会考的好成绩。天上不会掉馅饼,也不能总想着靠别人,有梦想,就要自己去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努力后成功的喜悦。

就在不久前,我那远在台湾本岛服务的老爸特地从高雄寄了两本书回澎湖来,这两本书分别是昆虫的奥秘以及甲虫王锹形虫vs大兜虫。

其中,最让我最感到有兴趣的,就是昆虫的奥秘这本书,因为,书中对于昆虫,有着许多包罗万象的昆虫照片以及详实的纪录和说明,让身居海岛的我,得以一窥昆虫世界一个究竟。尤其,当我看到胡蜂妈妈对于小胡蜂无微不至的照顾时,不得不赞叹母爱的伟大还有胡蜂妈妈的智慧。例如胡蜂蜂巢如果太潮湿,胡蜂妈妈就会先用触角碰一碰巢壁,然后用嘴把附着在巢壁上的露珠吸起来、吐到巢外。只见胡蜂妈妈嘴上噙着的露珠越来越大,最后「咚」的一声掉了下来。夏天时,胡蜂妈妈会用翅膀努力的搧风使蜂巢能够变的通风凉爽些;要是天气实在太热了,连用翅膀搧风都不能消暑时,胡蜂妈妈还会飞到附近的溪流和水塘。把水含在嘴里,带回去喂幼虫喝和喷洒蜂巢,好像是知道「水蒸发会带走一部份热气」的物理原理。而且胡蜂妈妈饲育小胡蜂的方法,和我们人类养育婴儿的方法几乎一模一样呢。胡蜂妈妈在喂刚出生的小胡蜂时,会先让它们喝花蜜。等到小胡蜂们长的更大时,再捉其它昆虫的幼虫。嚼烂喂小胡蜂们吃。这些全都是胡蜂妈妈的智慧呢!

为了使我和弟弟能够对照书本中甲虫部分的体验,爸爸又从高雄带回来两只泰国姬兜的成虫和两只长颈鹿锹形虫的幼虫,都是一公一母的,好让它们成双成对。书中的知识正好派上用场,现在,我的泰国姬兜虫正在努力产卵中,左邻右舍的小朋友也引颈企盼小虫的诞生,好预约幼虫回家饲养,真叫人期待。

不过,我的长颈鹿锹形虫的幼虫,情况却是不大乐观,因为它疑似被其他的虫给咬伤,而死了。虽然如此,但是能够结合书本的理论及实务饲养的经验,真是不错!真希望弟弟的长颈鹿锹形虫可以平平安安的长大,成为一只雄纠纠气昂昂的长颈鹿锹形虫,这将是我和弟弟童年的美好回忆。

名著阅读《昆虫记》有感

法布尔的《昆虫记》不像一般的科学书深奥难懂。相反,它生动幽默,我一下子就被它深深迷住了。

我最感兴趣的是《金步甲》这一篇。金步甲全身上下披着一层厚厚的盔甲,在和同类或猎物搏斗的时候可以当自己的防护盾。法布尔捉来了二十几只金步甲放在瓶子里喂养。有一天,法布尔在散步时又捡到了一只受了伤的金步甲。回到家,他把这只受了伤的金步甲和其它健康的金步甲放在一起养。可当他第二天再去看金步甲的时候,发现那只金步甲已经死了!它究竟是怎么死的呢?法布尔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于是,他又捉了几只受了伤的金步甲放在瓶子里,仔细观察。经过几个小时的观察,他惊讶地发现:受伤的金步甲行动缓慢,那些健壮的金步甲趁火打劫那只受伤的金步甲,一起攻击它靠壳的部位,因为那个部位的肉质很嫩。其它金步甲把它的肉吃掉,只留下一个硬壳。看到这里,我想:金步甲可真残忍啊!

带上翅膀,与小昆虫做朋友。只要我们留心观察生活,我们也会像法布尔那样,发现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我是个小昆虫迷,因为我读过很多昆虫方面的书,《霸王镰刀手螳螂》就是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真的是百读不厌,每次都有新发现。

雄螳螂和雌螳螂的区别令人称奇。照理说,雄螳螂应该更凶猛强大,事实却截然不同。雄螳螂不但体格小,也不像雌螳螂那样爱打架。哈哈!女生更厉害!另外,雄螳螂的背部翅膀是淡褐色的,不像雌螳螂通体翠绿。

通常在草丛中跳来跳去的是雄螳螂,但是比较容易被人捉到的是雌螳螂。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雄螳螂的寿命只有短暂的一次,在和雌螳螂交配之后,就被雌螳螂吃掉了。怎么样?是不是很残忍?为了保证小宝宝的营养,雌螳螂还有一个“绝活”,那就是趴在灌木丛上“装树枝”,就像雕像一样一动不动,她是在等猎物靠近后再搞突袭!

我原来喜欢在草地上奔跑跳跃,看螳螂被惊起四散飞逃,这样就可以捉他们了。现在我知道了螳螂是益虫,是很多害虫的天敌。再见他们时,我会友好地和他们打招呼,静静地在一旁看他们斗架。感谢这本书让我变成小螳螂迷!感谢大自然教会我这么多!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我也因此知道它为什么被鲁迅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了。确实如此啊!

读了昆虫记,让我知道了昆虫并不可怕,反而很可爱。还让我知道了法布尔不是与生俱来的天才,他是通过长期执着的结果,而且他是发自内心地热爱着大自然中的一切。

读了昆虫记,更让我明白了努力、执着和自信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魔法”。

最近,语文书上学了这样几篇课文:《装满昆虫的衣袋》、《金蝉脱壳》、《变色龙》,这几篇课文有一个共性,都是讲有关动物方面的知识。老师为了让我们对动物有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布置给我们一个任务——阅读法布尔的巨著《昆虫记》。充满幻想的我的确喜爱看书,但我只偏爱看小说和童话故事书,最讨厌看历史名著和百科知识系列的书。为了完成任务,我带着无奈的心情阅读《昆虫记》,结果出人预料的事情发生了,没读几天,我就对《昆虫记》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说“爱不释手”、“痴迷”也不夸张啊!

之所以《昆虫记》这本书令我痴迷,是因为它犹如一个深埋丰富真知的宝藏。每读一页,我就犹如一部钻机,在收获地下的“宝藏”——发现原来昆虫世界如此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红蚂蚁会抢劫黑蚂蚁的孩子,用来做自己的仆人;不知道萤火虫吃的是蜗牛肉;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读着读着,这些昆虫们的形象渐渐地清晰起来,我不禁思索起来: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言语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以前,我总是为了自己的快乐,随意乱杀小昆虫们,根本不顾它们的感受,看了这本书,我才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动物的生命同样也应该得到尊重,不应该对这些无辜的小虫子做出无谓的杀害,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去考虑,它们是多么得痛苦,它们得多么憎恨我呀!今后,我一定不会这么做,我会保护它们,让它们不受到任何无谓的伤害。

《昆虫记》这本书令我痴迷,还因为被法布尔锲而不舍,追究真知的精神所折服。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这一次,我不仅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博大的内涵,还领悟到学习写作的技巧。法布尔能写出这些真实、生动的文章,都是来源于他仔细的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自从读了《昆虫记》,我也尝试去观察生活,为写作积累实材。有一次,我在玩时,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当我把一片树叶故意挡住他去路时,小蚂蚁会沿着边绕道而行,勇敢的还会不为艰险,翻越“大山”,真是神奇!就因为我仔细的观察,我写的《蚂蚁》、《大小乌龟之战》的作文受到老师的好评,并作为范文给同学们学习,我用实践证明了法布尔的做法是正确的,并尝到了成功的喜悦。这次我尝试仔细观察,还只是对我需要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需要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我有很多课外书,但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昆虫记》,是法国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耗尽毕生心血写成的。书里讲述了很多昆虫的样子、习性和特长,是一本昆虫大百科书,里面记入了很多似乎部知道的昆虫,如:天牛、金步甲、舍腰蜂等等很多很多。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书中的几种昆虫吧,第一种是天牛,天牛的外壳是黑褐色的,长着一对长长的触角,会飞,也会爬,天牛的幼虫喜欢躲在树干里,它们在树干种汲取营养,身体慢慢长大,成熟以后才从树干里飞出来,天牛跟蝴蝶一样要在蛹里成长,而且它成长的时间很漫长,要三年才能出来,这就是天牛顽强的生命力。第二种是金步甲,顾名思义,金步甲全身穿了一套金色的盔甲,它善于消灭毛虫,所以人们称它们为“园丁”,金步甲还喜欢吃松毛虫、刺毛虫、蚯蚓和蜗牛,它每每吃饱了以后,还会喝点热水,这样吃饱喝足后它就会蹲在土窝里休息,但是金步甲还会吃掉自己的同伴,这可能就是昆虫界生存之道吧!

其实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有友情、暴力和自相残杀的,也会繁殖和哺育后代。在昆虫的世界里也会有生活的酸甜苦辣,这是我从《昆虫记》里学到、看到的。我很想大家都来看看这本被法布尔以充满爱的语言向人们描绘的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

阅读名著《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阅读名著《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著作。此书详细地记述了中国乡村的种种事项。

作者首先从语言―――乡村与城市的一大差异开始。在生活中,语言看似是必不可少的一样工具,但是在乡村,几乎很少有新增的常住人口。彼此熟识,语言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归有光在《项脊轩记》中写道,他日常接触的总是那些人,久而久之,就可以用脚声来辨别来者。“贵姓大名”是因为不熟悉才用的词。熟悉的人大可不必如此,足声、声气、甚至气味,都可以是足够的“报名”。

许多人说乡下人“愚”,无非是城里的物事他们没见过而已,绝非与智力相关。而我们去到向下,见到狗吠不免惊慌,未必不会被耻笑为“无见识奴”罢。

但这绝不是阻止推行文字下乡的借口。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传的情、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袁楚峰)。

阅读名著《乡土中国》有感

在此次党代表读书活动中,我选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该书以类似地方志的形式,通过深入的实地调研,描绘出中国乡村社会最为真实的面貌,《乡土中国》可谓是社会学中的经典之作。乡村社会在我国社会进程中一直处于关键性的地位,无论是在抗日战争中,还是在改革开放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中,乡村社会既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石,同时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的带动者。

充分了解乡村社会,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作为繁华商务区与农村社区共同存在的朝阳区的领导干部,在如何认识乡村社会,如何推动乡村的发展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拜读费先生的《乡村中国》,可以获得很多启示。

第一,“熟人社会”.费先生在著作的前面就提到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具有地方性的,是熟人社会,这也可以说是中国乡村最为重要的特点之一。地方性,虽然在对乡村发展中有一定的限制,但其中的稳定性也保障了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目前我国农村出现“空巢现象”,只有老弱病残留守乡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村里耕地荒废,无人耕种,既造成了粮食生产的不足,也导致耕地的浪费。而熟人社会是由乡村的地方性衍生出来的特性。这种熟人社会,其实是打通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隔阂,村民之间心照不宣的熟悉关系,正是当前现代化城市中所欠缺的,当今社会的信任缺失与备受诟病的冷漠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人们之间的生疏与不信任。而熟人社会中大家之间的“默契”,更是为现代都市人所津津乐道、所向往之的。这也为我们在建设现代化区域的思路上提供了扩展,应该将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建设同步,将陌生的社会变为充满人情味的大家庭。

其次,“特殊语言”.费先生通过教授的孩子与乡村里的孩子之间的对比,具体而又残酷的向我们展示了当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阶级偏见问题。换句话说,所谓的城市人瞧不起农村人,城市人认为农村乡下人没文化没素养,但那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而非差距。一是因为农村人也在积极渴望文化与知识,也在努力认真的学习;二是因为城市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拥有比农村人更高的文化水平,但在劳作、表达等等其他方面,未必如农村人般优秀,这便是差别而非差距。而这些文字之外可以用来交流沟通的便称之为“特殊语言”.在普及文化知识的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文化水平高低的评判标准,并非只有识字能力这一项。沟通能力、理解能力等等也是不可或缺。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员工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沟通都是值得研究的。文字上的东西大家都懂,但如何准确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如何准确的理解对方的观点,将所理解接受的东西恰如其分的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才是最为重要的。

第三,“公”与“私”.对于“私”的认识。当前的中国社会,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一己之私”都被无限放大,很多人认为公家的便宜要多占,自己的利益则不能损害一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大背景下,这一问题显得尤其突出。“公”本质上也是由“私”构成的,每位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的公共利益是密不可分的,公共利益受损,个人利益难保完整。很多人说中国人的“自私”是来自于小农经济的传统,也就理所当然的认为农村人比城市人更为自私自利,但却没有看到乡村社会中的分享与共担。分享与共担也是我们需要在工作中深化的思想:分享成果,共担风险。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应有的成果,共同分享;同时,作为集体中的一员,对于风险,更是要共同承担,以将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最小化,也是对公共利益及个人利益损失的最小化。

第四,“礼治”.一般我们将社会分为“人治”和“法治”,但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我国乡村社会的“无法而治”其实是“礼治”.“礼”为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国家社会的治理,不能单靠“人治”、“法治”与“礼治”的任何一方,而需三者结合。我们在日常的社会治理中,要以“法治”为根本,健全法律制度,填补法律空白;以“礼治”为重点,通过社会中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以社会道德约束人们的行为,达到长久而又有效的社会治理效果;以“人治”为辅助,通过领导干部的个人魅力、政府官员的行事作风来影响政策的制定、执行与改善,以完善社会治理。

第五,血缘与地缘。费先生指出,血缘与地缘是社会稳定的两大要素。在我区的实际管理中,应充分利用血缘与地缘来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矛盾。血缘是无法割断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在中国儒家思想的影响下,由血缘关系组成的家庭也是人们最大的牵挂。而在地缘方面,则通过人们对故乡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来推动其对地方发展稳定的努力。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性较大,血缘关系逐渐向地缘关系转移,聚集在同一地区的人们通过日常生活工作等,参与到新的区域中来,使其对新的地区有了归属感而形成故乡以外的地缘,将地区内的人们联系起来。

第六,权力。全书中,费先生从几个不同的角度,通过几章的篇幅来阐述“权力”一词。权力来源于经济利益,而体现在日常的管理活动中。政府的权力过大或过小,都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不稳定,阻碍经济的发展。权力的主体是官员,从主观方面来说,一是官员自身要平衡好欲望与需要,欲望是超出自身的权力而牟取利益;二是官员自身要认清“名分”的真实性。所谓“名分”,通俗来讲就是“头衔”,一定的头衔是对官员工作的奖励与认可,但为了头衔而不择手段,到头来获得的知识虚无缥缈的“名分”.从客观方面来说,一是国家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使得所有行为均有法可依,所有诉讼均有法可循,长远地看,健全的法律制度带来的不是诉讼的增加,而是诉讼的减少;二是社会形成清廉之风,以社会舆论与社会风气影响政府官员。

当前中国风华正茂,朝阳区的发展也不断攀升新的高度,在此不断前行的路途中,通过对经典书籍的阅读,对社会有更为全方位更深刻的认识,在政府的管理活动中能够更有前瞻性、更科学的开展工作。(区党代表龙嘉栋)。

阅读名著《西游记》有感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真的非常好看。每一个章节都有许多不同的惊险冒险,让人不由自主的一页一页看下去。虽然大家都认为悟空法力高强,是最厉害的,但我却有点不以为然。他法力高强是无庸置疑的,但我认为西天取经的旅途之所以会如此有惊无险的顺利,而非悟空一人的功劳。不管怎麽说,西游记真的很好看。

小时候,最喜欢看电视里的《西游记》,看了几乎不下十遍,至今还爱看,这个寒假,我看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不觉感叹万分!

漫漫长路,多年跋涉,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为的是普度众生。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有七十二变化。在西天取经路上,悟空付出了很多,他不仅本领高强,而且机智聪明,随机应变。当师傅落入敌手,他总是与敌人周旋,其中的坎坷都一一化解,是当之无愧的大英雄。

尽管猪八戒给大家的印象不太好,但我还是要为声“冤”,首先是错投了猪胎,变得人不人,猪不猪的,到哪都吓人,尽管老猪本性贪婪好色,但他在西天取经路上帮助悟空降妖除怪,出了不少力,他吃苦耐劳,善良正直(有时还爱贪点小便宜)。

在西天取经路上,沙僧肩挑旦扛的身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路上,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师傅,陪师傅打坐念经,任劳任怨。

唐三藏是取经人的核心,本着一颗慈悲之心,他经历了,风餐露宿,任何磨难都无法_他西天取经的决心。

唐僧师徒不畏千辛万苦,历经种磨难依旧不放弃,直到取得真经。

奔流的河,如果没有暗礁的阻挡,就无法激起迷人的浪花;羽毛丰满的小鹰,如果没有暴风雨的搏击,就无法实现展翅高飞的自由;人的一生,注定要经历风雨的洗礼,才能“长大”。

人生就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而苦就是磨难的滋味,只有品尝过“苦”,享受“甜”时,才更有滋味,只有品尝了人生五味,什么才更有意义。

阅读名著作文

《安徒生童话》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的故事生动感人,读了让人回味无穷。其中,尤其是《踩着面包走路的女孩》和《皇帝的新装》这两篇童话故事,让我印象深刻、感慨万千。

《踩着面包走路的女孩》写的是一个小女孩嫌贫爱富,自从到富人家当了佣人后,更是觉得有一个衣着破烂、还要去捡柴的母亲是件非常丢人的事。为了不让鞋子打湿,她居然踩着面包过沼泽地,结果得到报应的故事。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不能忘本,要永远关爱给我生命、伴我成长、陪我欢乐的父母。同时,我们在生活中要节约每一粒粮食,因为这些粮食都是农民伯伯面朝黄土背朝天、一个汗珠摔八瓣,辛辛苦苦种出来的,浪费粮食是一种非常可耻的行为。

《皇帝的新装》写的是两个骗子,把皇帝和大臣们骗的团团转,最后让这个爱穿新衣服的皇帝赤身裸体、招摇过市,让百姓欣赏和称赞并不存在的新衣服。最后,被一个小孩子揭穿真相的故事。

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找到了人性的弱点——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不计较得失,甚至是脸面。

爸爸告诉我,在这个故事里皇帝和大臣的行为固然可笑,但百姓因畏惧权势不敢说出真相的行为,也是不可取得。其实人活一世,最不能丢弃,也是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真诚”。《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就是要提醒我们,不要为了虚荣,放弃那颗真诚的心!否则,你只会生活在虚无的幻想中,甚至是成为别人的笑柄!

读名著阅读有感

读名著阅读有感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读名著阅读有感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读名著阅读有感(精品10篇)】,供你选择借鉴。

《安徒生童话》读书笔记爸爸妈妈常说丹麦有一个了不起的大作家,他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妇孺皆知的作品,人们特别喜欢他,尤其是小朋友更喜欢他。我常想他真有这么令人着迷吗,有机会我一定要读一读他的作品。今天,我终于读完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写得真好。

从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善良的王子、美丽的小公主、漂亮的人鱼公主、恶毒的女巫、能唱出最动听的歌声的黄鹂、可怜的花王后、拇指姑娘和喜欢挑剔的蝴蝶先生……每一个人,每一件物品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让知道了什么叫善,什么叫爱,什么是我们应该做的,什么是我们不该做的。从此,我变得勤劳了,勇敢了,更爱我的爸妈了。以前我不敢一人睡,怕黑,如今我不怕了,我知道只要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什么都不用怕。

我最喜欢美人鱼的故事。美人鱼公主救了掉在海里的王子,但却被一位美丽的公主夺去了功劳,失去了他爱的王子。为了能见到王子,她让巫婆占有了她响亮的喉咙,才把尾巴变成了人类的腿,但最终,美人鱼还是变为泡沫飞向蓝天。这是多么可爱的小美人鱼啊,我喜欢她的善良。听说,她的铜像在上海世博会上曾访问过我们中国呢,可惜我没有亲眼见一下。

还有那只为人带来欢乐的黄鹂鸟,我也常想要是能养一只这样的鸟该多好啊,放在家里可以为我们带来快乐。黄鹂第一次给皇帝唱歌时,得到了皇帝的眼泪,认为眼泪是对她最好的礼物,因为皇帝不给她自由,她便不唱歌,皇帝把她放出去后,没了她的歌声,正当面临死亡之时,黄鹂救了他。这使我想到我也可以像黄鹂鸟一样,用我的钢琴为大家献出美丽动听的声音,让大家快乐。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史记作为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最终被我彻底看完了。在浩如烟海的人物列传中,我被西楚霸王项羽的英雄气概所折服。

刚开始项羽学习识字和学习各种本领时因半途而废都没学成,但项羽力能扛鼎,气压万夫,才气过人。年青时他的志向便极为远大,之后还有代替秦始皇的信念。项羽的武勇古今无双,他是中华数千年来最为勇猛的武将,古人对其有“羽之神勇,千古无二”的评价。

秦朝统治十分残暴,项羽与叔父项梁看到当地的农民被施加暴政,心里愤愤不平,下定决心要解放农民,为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而上了战场。公元前2,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施展他过人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秦二世二年,项梁率义军大破秦军于东阿、定陶。项羽和刘邦也率军攻占城阳,略地至雍丘,与秦三川郡守李由激战,项羽以一人之力于万军之中斩杀李由,秦军大败。

项羽渡过漳河准备灭秦时已威震楚国,名扬诸侯,百姓们归顺于他,他将八千人的军队壮大到了四十万人,然后以势如破竹之势,简便取得了反秦之战的胜利。

多么勇猛的项羽啊!三年灭秦之举,连史记司马迁都无比佩服。中国文学名著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就要读好书,异常是要品读咱们中国的文学名著,既能够增长见识,还能够知晓中国的历史是如何发展的。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东周列国志》是我最近读过的一本书。它讲述了以战争为主题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故事。当时群雄并起,百家争鸣。虽然最后大家知道是秦国统一了天下,但在这其中,很少人能看到那些默默奉献的伟大英雄。

在那个时代的诸多人物中,我最喜欢苏秦。苏秦并不是秦国人,却也为秦国的一统天下助了自己的一臂之力。他为了报恩决心帮助燕国灭齐,当时是齐强燕弱,但他毫不放弃,设下了一个又一个局,在齐国当了相国,并取得了齐王的信任,然后说服齐王出兵伐宋、灭宋,惹怒了其他国家。别的国家联兵伐齐,齐国大败,几乎灭国,苏秦也被齐王所杀,因为苏秦用的是“死间”,所谓“死间”,即成人之死。

历史书已经看到这,我逼近思索:为什么他可以如此优秀,仅靠一己之力倾危天下呢?答:因为他以前学习用功。苏秦是鬼谷子四大得意徒弟之一。当时孙膑、庞涓学军事,张仪、苏秦学游说,游说于列国之间。因为还没掌握“道”,于是拿起鬼谷子给他的一本书用心研读。他用心到什么程度?苏秦在读书时把头发悬在房梁上,每当要睡着时,头不小心一低,头发就会被扯出,头皮产生剧痛,这么一痛就精神了。不仅如此,他还在困倦时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看着一个红泡冒出,又来了精神。经过长时间的研读,最后他终于悟透了,还成就了“头悬梁,锥刺股”的学习佳话。

传奇是怎样炼成的?答:努力。相信只要坚持努力下去,我的人生也会达到一个新高度。我为了考进好的大学,现在就开始努力了。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练体育了,仅剩的时间全在写作业上。本来周末是个提升的机会,可我耐不住性子,一到周末就放纵自己,打开电视就关不起来,一天都在欢声笑语中度过。到了晚上,我关上电视,闭上眼睛,我看到了星星,看到了端坐在电视机前整整一天的自己,看到了上学五天的努力付之东流……我如梦初醒,原以为这样的一天值得。但现在才发现,这一天的我除了笑以及一个昏沉的脑袋什么也没有收获。星期天,这是最后一天周末了,我决定重振旗鼓,从今往后以积极的态度学校、运动、做家务。但面对枯燥而不懂的知识,我不由得烦躁起来:好累,不想学了!于是,我在那儿呆坐着,两眼毫无光彩,心中很是不快。忽然,一阵清风吹过,我猛然一扭头,瞥到了课本旁的那本书——《东周列国志》,想到了苏秦,想到了他为了认真学习而头悬梁、锥刺股,我却因为觉得书本枯燥就要放弃,这不就是在背对着我目标的道路上奔跑吗?我冷静下来,规律和思路重回到我的脑中,在尝到了胜利的喜悦后,我再次捧起那本历史书,看书中淋漓尽致展现出人物性格,它真实而又生动,让我好几次都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仿佛是我的心声在与书中的历史人物对话。

《东周列国志》不仅是让我知道了历史的书,更是一本激励我的书!

戴尔·卡内基是美国著名的人际关系学大师,西方现代人际关系教育的奠基人。其在1936年出版的著作《人性的弱点》,70年来始终被西方世界视为社交技巧的圣经之一。他并在1912年创立卡内基训练,以教导人们人际沟通及处理压力的技巧。前一段时间有幸读了他的《人性的弱点》,让我受益匪浅。它就像一面镜子,帮忙我认识自我,了解自我,从而完善自我,驾驭自我,成为一个善于经营自我生活的成功者。它让我在能看清来路的同时,更清楚自我在应对怎样的未来。

“真诚地欣赏与赞美他人”是我读完此书最深的感触。《人性的弱点》是卡耐基思想与事业的精髓,全书经过栩栩如生的故事和通俗易懂的原则,从人性本质的角度,挖掘出潜藏在人体内的60大弱点,一个人仅有认识自我,不断改造自我才能有所长进,直至成功!卡耐基写得并不是很深奥的,写的都是平常的小事,但书中又嵌入了卡耐基的艺术灵魂。他对这些小事作出的反应,是我从未想到过的,使我的心灵受到了震撼,也使我感到自我是那么渺小。世界并不会因为失去卡耐基而停止转动,却因为有了他而转得更好。卡耐基先生以他对人性的洞见,利用很多普通人不断努力取得成功的故事,经过他的演讲和书,唤起无数陷入迷惘者的斗志,激励着我们后人不断取得辉煌的成功。

在书中,作者谈到了我们在生活、工作中要学会真诚的赞赏他人。卡耐基说:“天底下仅有一种方法能够促使他人去做任何事情——给他想要的东西。”“在你每一天的生活之旅中,别忘了为人间留下一点赞美的温馨,这友谊小火花会燃烧友谊的火焰。”

卡耐基说:“人就是这样,做错事的时候只会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我。”卡耐基一语道破人了这一劣根性。我们总是喜欢高高在上,谈论别人的是非对错,为什么就不能对照他们,审视一下自我呢?别人做的不好时,是否自我做的就完美无暇呢?当你认识到自我也会犯错误的时候,你又会上升到一个高度,总结出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究竟病源是因为人们之间缺少理解和宽容。我永远记得电视剧《还珠格格ii》大结局时,紫微为皇后求情时的一句话,那就是“人生最大的美德是饶恕”,当我们每一天挤公交车别人不细心踩到你的脚时,当我们每一天走在路上别人不细心撞到你时,你是怎样的态度呢?怨气十足破口大骂还是饶恕别人善待自我?我们研究事情总是习惯于站在自我的立场上去思考,于是,别人所做的一切与己相异时都是错的,同时对于别人来说,岂不亦然!可是如果双方都能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一下自我的话,结果定会截然不一样的。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自我是需要理解和宽恕别人的素质和修养的。仅有不够聪明的人才批评和抱怨别人——的确,很多愚蠢的人都这么做。我们仅有学会真诚地关心身边的朋友,才能赢得朋友们最大的信任。

卡耐基先生说:“一个人的成功,仅有15%归结于他的专业知识,还有85%归于他表达思想、领导他人及唤起他人热情的本事。”所以,我想:只要我们不断反复研读《人性的弱点》,它必将有助于我们获得成功所必备的那85%的本事。

此刻,我把这本读物时刻放在床头,把它作为反思自我,修正自我的一面镜子。我期望年轻的朋友们有时间的话去看一看,那会使你同样受益匪浅。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提起古诗,你一定能滔滔不绝地背诵好多古诗。但是,要写一首诗,就需要进行反复地修改。只有这样才能写出一首好诗来。你虽然会背古诗,但你是否知道关于改诗的故事呢?我就知道一个关于改诗的故事。

这首诗是《泊船瓜洲》。这是一首王安石思念江南金陵的诗。整首诗是这样的: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其中,“春风又绿江南岸”是被人们广为传诵的名句。

然而,又有谁知道王安石在这句诗中付出了多少心血呢。据说,王安石最初写的是“春风又到江南岸”,写好后他觉得“到”不如“过”好,就改为“过”;后来,又觉得“过”不如“送”表达得更好,就又改成了“送”;接着又改为“入”和“满”,但是,他觉得都不满意,最后才改为“绿”。经过他的反复修改,这首诗也终于成为一首好诗,被人们千古传诵。

读了这首诗,了解了这首诗背后的故事后,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一件事情的成功不是也同样需要我们不懈地努力吗!就拿写字来说吧,要写出一手好字,不仅需要我们反复地练习,尤其需要我们用心地去思考,就象王安石改诗一样,只有反复推敲,仔细琢磨才能写出好字来。

同时,读了这首诗,了解了这首诗背后的故事后,我也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要想做好任何一件事情都必须坚持不懈地做下去,半途而废只能导致失败。

《昆虫记》的英文名称是《therecordsaboutinsects》,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不仅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作者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

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简单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正因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

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味道,读出感想,必须能够知道得更多。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就应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就应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坚信自己的潜质,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必须能够创造出奇迹。

《昆虫记》不仅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学学他的精神吧!虽然我们不必须要像法布尔一样去探索昆虫的奥秘,但我们能够学他的精神,去做好其他事情!

阅读中外名著骆驼祥子有感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并与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成亲,不久虎妞难产而死。拉车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却对祥子产生感情,可是因穷困却不能他们结合。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来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已死。好强的祥子最终也被吃人的社会吞没。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名著阅读《老人与海》有感

1.《老人与海》中有不少独白,这在小说中起到了什么作用?(5分)。

2.《老人和海》中的桑地亚哥是位怎样的人?举出——处情节加以说明(5分)。

6.《老人与海》非常讲究照应的完美试举例说明。

7.简析《老人与海》中桑地亚哥的“硬汉”形象。

8.请简述《老人与海》中的桑地亚哥是一个怎样的艺术形象。

9.简述桑地亚哥勇斗鲨鱼的一个场面。

11.《老人与海》故事的开头和结尾都写到老人梦见狮子,对此你如何理解?

13.人们称海明威的作品具有“电报式”风格在《老人与海》中,这种特点有哪些体现?

答:这段话描写的是老头儿打跑了吃光了他的大鱼的鲨鱼后返回时的情景老头儿的心里觉得很轻松,他不要再和鱼斗了也不要保护自己的收获了他自以为失败后没有悲伤,反而很清醒,很轻松他陈述自己,解释自己,承认自己的命运,接受死亡,完成自己的使命他虽败犹胜,他的精神永远超越时空,成为一种压倒命运的力量,是典型的“硬汉子”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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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阅读《老人与海》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经典文学名著《老人与海》,通过这本书的内容,折射出来的道理,令我受益匪浅。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述了古巴的一位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孤身一人出海打鱼,在经过了毫无收获的48天后,终于钓到了一条十分巨大的马林鱼,但却在返回的路上却招来了许许多多异常凶猛的大鲨鱼的围攻,在老人经过数次勇敢地与鲨鱼们进行激烈的搏斗,却始终未放弃,虽然最后那条马林鱼还是被鲨鱼给啃食掉了,老渔夫还是把马林鱼的鱼骨架拖着回家的故事。

读完《老人与海》这本书,让我思绪万千……,要是把这位老渔夫换成了我,或许我早就落荒而逃了吧!又或许是放了那条自己辛辛苦苦钓来的巨型双林鱼,给鲨鱼填饱肚子吧!正是如此对书中主人公老渔夫的.这种顽强精神才深深感染了我。

人可以被毁灭,却不可以被战胜老人身上的这一种强悍的硬汉精神,很是让我赞叹。尽管老渔夫在钓到了那条马林鱼后,面对一道一道游来的鲨鱼们猛烈攻击,他却丝毫没有一点儿的惧怕,反而是勇敢地与鲨鱼们展开了好几番的殊死搏斗。老人的这种坚忍不拔,勇敢顽强的品格,不禁让我大为感叹:“勇敢人的面前,没有强大的敌人!“老渔夫地毫不退缩,顽强地战斗,正应了“人可以被毁灭,却不可以被战胜”这句话。

读完了《老人与海》这本书,让我更深刻体会这句“人可以被毁灭,却不可以被战胜”的精?。

5年级阅读名著有感作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是《名人传》。

当然这本书里讲的都是些名人的故事,有伟大的春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学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有晋代的田园诗人陶渊明,有共和国元帅xxx……这样的名人举不胜举。

不过,我印象最深刻的是xxx。他非常的热爱书籍。记得少年时期的xxx,有一次到亲戚家做客,他一头栽在书房里,到了吃饭时间都不出去吃饭。

亲戚只好把做好的糍粑给他端进去。谁知道,当亲戚再次进去的时候,看见xxx拿着糍粑在墨盒的墨汁里蘸蘸在吃,吃的满嘴都是黑乎乎的。说明他看书的时候是多么的专注呀!

我觉得我也应该要向xxx好好的学习,做什么事都要专注,才能把事情做好。

名著阅读《老人与海》有感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著作,凭借此书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书中描写了一位勇敢、执着的老人,面对着各种艰险和强大的对手,最终用自己的行动获得了人们的尊敬。

故事中讲述的老人桑提亚哥是一个消瘦憔悴,颈脖皱纹很深,脸腮上长满褐斑的的孤独老人,他的朋友除了一个小男孩几乎没有。但是他的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仿佛充满着快乐。

老人有一次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在别人的嘲笑下,他依然坚信他会捕到大鱼。老人与孩子相互依存,相互照顾。在老人的心中,大海就是老人的家,在那里老人可以找到友谊和他深爱的东西。老人爱大海,他把大海比作是一位仁慈、美丽的女性。他把鸟、鱼和海风看作是他的朋友。有时候他和他的朋友聊天,他也会喃喃自语。从他的语言中可以看出老人内心的复杂。就算是对于大马林鱼,老人的情感也在不停的变化。刚开始,老人是兴奋的,因为他终于可以结束他的噩运了,而且这样一条大鱼可以给他带来很大的财富;但渐渐老人开始欣赏马林鱼的智慧和和毅力,甚至把马林鱼当成一个伟大的敌人;最后老人被马林鱼感动了,他为马林鱼的死感到难过。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文中有一段经典的句子”一个人并不是天生就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却打不败他“。这句话说明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对失败屈服,一旦屈服,那么所有梦想都不会实现,这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我觉得人生就像老人出海捕鱼一样,会出现那样勇敢地去面对,即使没有成功,也不会因为没有努力而给人生留下遗憾,我们也会是生活的强者,我们的生命也会因为我们付出了努力而精彩。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文学巨匠海明威的文学巨著《老人与海》中的一句至理名言,这条格言陪着人类走过了漫长的岁月,伴着人类度过了无数艰难的时刻,毫不夸张的说,这句话一直是鼓舞着人们勇往直前的不懈动力。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渔夫圣地亚哥的故事。圣地亚哥和一位名叫马洛林的小男孩成为了忘年之交,在历经八十四天还没有捕到鱼之后,两人毅然决然的相约出海。出海那天天气很不错,而苍天也很眷顾他们,两人很容易就钓到了一条巨大的大马林鱼。两人原以为他们能就此返航龙龙,可不幸的是,他们捕获的大鱼引来了鲨鱼的围击,凶狠庞大的鲨鱼一直在猛烈进攻,似乎在逼迫着,威胁着圣地亚哥放弃这条大鱼。不过圣地亚哥也不是一个懦夫,身处危险之中,面对巨大威胁,面临死亡气息,这位老渔夫一直在顽强抵抗着。尽管最后那条肥大鲜美的大鱼被鲨鱼啃食破坏得只剩下了一副骨架,圣地亚哥也没有放弃轻易放弃这条来之不易的大鱼。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的感触颇深,尤其是那一句“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紧紧牵动着我的心,而圣地亚哥那临危不惧,无谓抗争,永不言败,永不言弃的精神更是深深震撼着我,感动着我,启迪着我,教育着我,指导着我,鼓励着我。

人类很伟大,很坚强,很有潜力,很有毅力;但是人类又好渺小,好脆弱,好容易言败,好容易妥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身处困境时,觉得害怕并不丢人,感觉恐惧也并不失常,但是我们一旦有了放弃的念头,有了逃避的想法,有了妥协的行为,那就是胆小鬼的表现了,那样只会让人寒心,让人小看,让人唾弃,让人远离。

人生在世,还是需要一点傲气,需要一些傲骨的,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做到自强自信,无惧无畏,那才是真英雄,真本色!但要是自暴自弃,贪生怕死,畏手畏脚,胆小怕事,那就只会招致失败,只会深陷深渊,得不到尊敬,得不到尊重,得不到成功,得不到救赎。

希望每个人都能在遇到鲨鱼时,勇敢捍卫自己的马林鱼;但愿每个人都能在陷入困境时,大胆对抗黑暗的爪牙;也愿我们在人生征途中,能够一直勇敢坚强,不屈不挠的奋斗着,坚持着!

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通过阅读《老人与海》这部小说,从中汲取了很多的知识,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并且有着非常多的感悟与收获。

通过这本书我感悟到了爱心,圣地亚哥与其他生物之间的关系让我感受到了一颗如水晶般晶莹剔透的心灵,这体现在了他对于对手鲨鱼的欣赏,与大马林鱼之间惺惺相惜,以及他对小鸟的细语温存,都体现出了他那心灵的纯净,以及对生命的尊重。作为一个硬汉形象的他,却有着如此的爱心,着实令我震惊。作为学生的我,也应该做到这一点,做一个心中充满阳光的人,在生活中力所能及的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积极的人。

通过这本书我感悟到了我需要坚强,圣地亚哥是一个顽强的人。渔船上那破烂不堪的帆布,就如同一面饱经风霜的旗帜,象征着顽强与坚韧。即使很多天都一无所获,但是他“不抛弃不放弃”,不仅依然坚持着没出去捕鱼,而且还要去远海捕捞大鱼。这样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去借鉴。在学习中经常会有解不开的难题消磨着我学习的意志,经常会有请君入瓮的陷阱阻挡着我前进的脚步,通过圣地亚哥的经历,我明白了唯有这坚持不懈的奋斗,才是走向成功的法宝。

不仅如此,我更体会到了精神的力量。“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这句话便是《老人与海》的核心,是这本书想要揭示的精神主旨。单纯从功利角度来看,圣地亚哥并不是一个胜利者,即便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一副光秃秃的骨架并不会给他的生活带来任何有价值的变化。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圣地亚哥就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的精神是永恒的,即便是生活的再艰难,也永远不会向命运低头,这样的精神比一切的物质都要更加的可贵。

这精神的力量,使我明白了,人是需要精神力量的,失去了精神的力量,人将和行尸走肉没有区别。如果圣地亚哥丧失了这份力量,他将永远不敢再出海捕鱼。如果我失去了精神的力量,又何谈远大的理想。没有梦想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因此我所需要做的就是坚定自己的理想,即使这条路上狂风骤雨,荆棘满地我也定将走出属于自己的成功路。

《老人与海》也告诉我们,保持希望与乐观的重要性,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太阳依旧照常升起,无论现在眼前的路有多坎坷,无论还要经历多少磨难,永远都不要陷入绝望。只有怀揣着对美好的渴望,才能让人变得更坚强,才能更有勇气去面对将要发生的一切。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海平面上,旭日东升,海水泛着点点金光。天的尽头,与大海相交,海天一色。那片金光,是胜利的呼唤!

海边,一幢小木屋。残破,摇摇欲坠。里面住着一位老人,陪伴他的,只有一个小男孩、一艘破船,还有梦中的狮子。老人已经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一天,他修补着渔网,目光锐利的穿过窗口,眺望远方。拿起略有锈迹却依然锋利的鱼叉,他再次出海。

人是不会一直走霉运的,上天终于垂青于他,他成功的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可命运总是和他开玩笑,他出海太远了,回去的路上要经过一片鲨鱼带。老人虽凭借丰富的经验,但最终寡不敌众,拖回海滩的,只剩下一副白色的挂着零星碎肉的骨架。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老人有一句誓言:一个人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桑提亚哥用生命在践行这句誓言,也在用生命演绎着自己的誓言。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极限,但桑提亚哥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他的极限,从而使他的极限一次又一次的扩大,以便迎接更大的挑战。不管成功与否,他都是可敬的。

人生中,耐性也十分重要,谁的耐性好,谁就能笑到最后。老人有种不达目的就不罢休的气势。他也有技巧、有信心。他在与鲨鱼的搏斗中,鱼叉被刺死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继续与鲨鱼周旋,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甚至舵把。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小说最后,他虽然只带回了一副鱼骨架,他输了,输给了鲨鱼群。不过,他并没有被打败。他犹如一面旗帜,屹立不倒,迎着海风猎猎作响。

桑提亚哥,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他是一个战士、一个英雄、一个传奇,“一个人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镌刻在他生命的丰碑上,熠熠生辉。

绝不低头,笑对挫折。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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