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工作涉及到供应商选择、合同谈判、物资调配等多个环节,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做出最优决策。下面是一些关于采购成本控制的经验和技巧,供大家参考。
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苗木买卖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下表:
第二条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
乙方于年月日至月日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交货地点为:。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甲方。
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苗款总额万元。合同签订后首付苗款万元,余款全部种苗到位后,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种苗必须及时验收,及时付款,最迟不超过天。
2.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种苗,验收期间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合同向甲方供应种苗。
2.在乙方正常供应种苗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种苗,所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在正常或预约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种苗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苗款金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规定供应种苗,甲方有权拒收种苗。
第九条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种苗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定购买合同。
第十一条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
一、项目:
序号: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基数: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
二、被褥若发现劣质纤维,黑心棉,本部负完全责任,并承担一倍罚款。
三、被褥若_________年之内发现:霉变、板结、脱棉(故意损伤例外)、起尘、保暖性能下降,本部按设计使用年限收取折旧费的同时,给予退换。
四、预付款为总货款的__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以收据为准)。
五、其余货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于学生报到后的第二周内付清。
六、双方约定预付款到帐60至90天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乙方验货付款后,甲方送至_________(外地客户来人提货,甲方负责装运,乙方负责卸货),具体日期可酌情商定。
七、验收方式:当面验收点清,如有不合格产品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违约责任:若甲方逾期交货按货款总额的日百分之一计付违约金。若乙方延期办理提货手续、逾期付款,按货款总额的日百分之一计付仓储费及滞纳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诸甲方所在地法律部门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又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至5%。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约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违约部分的货款或酬金的总额,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种违约金。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通用产品的法定违约金的比例只是违约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这就使一些不法商人有可乘之机,如供货方在因市场行情变化使自己产品变为紧俏时,可能径行违反合同不供货,即使按最高数额支付违约金,仍大有利可图。这显然不处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稳定,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通过协商,在法定违约金之上议定约定违约金是完全必要的。通过较高的约定违约金可以起到预防违约的积极作用。
但这样的约定也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惯例,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在违约部分的货款总额或酬金总额之下较为适宜。但如果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数额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特别规定办。如《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9条第1项规定,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金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
对此,约定违约金的最高比例也应为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对违约金最高数额的限制,不同于违约方对另一方的实际损失所做的赔偿。《民法通则》第1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一份购销合同的货款总值为5万元,违约金为1万元。如果由于供方未履行合同,使需方受到了6万元的经济损失。对此,违约的供方除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5万元的经济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合同的违约金条款进行认定时,应首先看其是否符合订立经济合同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即要看其是否有显失公平、是否有胁迫或欺诈等情况的存在。如果属于《合同法》中关于无效经济合同规定的,则应认定该违约金条款为无效。
采购合同
安全标识:_________。
……。
7.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晒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防灰尘要求:_________。
防霉要求:_________。
防锈要求:_________。
防腐蚀要求:_________。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
……。
第二条运输。
运输办理方:_________。
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
始发地点:_________。
到货地点: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人:_________。
检验技术手段:_________。
检验方法:_________。
检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担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其他担保另立合同。
……。
第十条责任。
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因产品引起的侵权责任的承担依法律规定。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对产品向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_________保险,保险费由方负担。
第十五条。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vat)。
3.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4.其他单据。
乙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2.……。
第十七条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
第十八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以最后签字盖章的为准):_________。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项目木材购销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包括乙方材料费、运输费、装车费、人工费、其他费用,市场批发价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价格为准。结算数量与金额按甲方物资部每月每次实际确认验收合格的数量金额为准。
二、如甲方以后要求增加材料数量,乙方应及时供应,价格仍执行上述价格。按甲方验收确认合格的实际数量为结算依据。
三、质量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与规格型号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负责收料人员验收产品的质量、数量。验收后在使用中出现的内在质量问题甲方仍保留追索的权力。在材料合格的情况下,甲方收料人员不得无故提出拒收或退货等要求。
五、交货方式:货到现场后双方验收质量、数量,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为准,并作为甲乙双方货款结算的依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到货量,以甲方验收确认合格的实际数量为准,一次性付清单次款项。甲方货款采用支票或现金转账形式支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货款的发票,其中3%的税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乙方开始供货,乙方需向甲方缴纳5万元押金,以保证材料供应与材料质量,在本工程结束即20xx年4月30日之前甲方一次性不计利息退还乙方此款项;如若乙方出现供货供应或材料质量出现问题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作为赔偿。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九、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十、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采购合同
第一条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第三条质量保证责任及期限:质量三包,在保质期内产品若有质量问题,卖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到货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符合产品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
第六条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卖方送货,运输方式自定,交货地点:许昌县苏桥镇武庄村许昌铁矿。
第七条运费负担及风险负担: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货物交付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质量异议期:买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标准在买方所在地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质量异议期自到货之日起30天,若有质量异议,在质量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卖方提出。
第九条合同价款结算:无预付款,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后清点验收合格,且开具全额发票后支付货款。
第十条合同解除权:如果卖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卖方延迟3天交货,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负责及时予以更换或退货,并承担更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买方仍有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损失。
2.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天合同总价的1%,累积计算;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因卖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义务履行完终止。经双方确认的本合同、技术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生活用品采购合同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超市生活用品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根据《^v^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合同数量为暂定量,如果实际供货量与暂定数量有差距的,按照实际供货量结算。
2、生产厂家及商标。
3、供货时间、数量。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第()种方式约定的时间及数量交付本合同标的物。(1)乙方应按照以下时间及数量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标的物:
交付时间:交付数量:
交付时间:交付数量:交付时间:交付数量:(2)交付时间及数量由甲方通知,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天内交付。(3)其他方式:
4、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所供标的物的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具体质量标准为:。
甲方应在收到标的物之日起日内对所收到的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及质量进行检验,如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交货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将所有标的物送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6、交付费用承担。
乙方承担将标的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所涉及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及因履行交付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理误差及计算方法。
8、包装要求。
包装应能保证标的物质量完好。
9、结算方式及期限。
10、违约责任。
乙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应付未付货款的天,但违约金总额不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禁止权利转让。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13、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以下第种机构解决:
第一种: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二种:北京仲裁委员会。
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其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完全一致,方为有效。
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则该约定一律无效。
14、其他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标的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标的物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各方当事人以任何形式对于本合同实质内容(标的、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的修改、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且其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一致,方为有效。
各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一致,方为有效。
采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根据需求,采用电话、传真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提出配件采购计划;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计划时,应准确提供所需配件车型、年款及零部件主要属性;如:名称、规格、编号、数量、颜色、方向、位置等。乙方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及时准确的报出市场优惠价格,鉴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乙方提供的配件价格必须保证10天有效。
2.所需采购的配件需乙方订货时,甲方必须将订单以传真或书面形式转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的订单要求及时供货。如需外购订货,到货时间须向甲方说明,并征得甲方认可。出现超期供货现象,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甲方在接到乙方配件时,应根据乙方销货清单,对配件的包装、外观、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逐一验收,并在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如在验收时发现问题、当面解决。如过后有差错,由甲方承担。
1.甲方所购乙方配件验收无误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能退货,甲方不得因此而拖欠或拒付货款。
a.甲方收到货之日起超过7天;。
b.电器部分零件.
c.包装破损及零部件已安装过(零部件本身质量除外)。d.乙方为甲方特殊订购的零件。
2.甲方在安装使用时,发现配件有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质量问题最终结果以质量鉴定报告为准。如是甲方保管安装、使用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如不属于上述原因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通过订单或订货电话向乙方表达所需配件的质量要求,包括:型号生产厂商品牌等。乙方必须严格依据甲方要求供货。甲方发现乙方有以假当真,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就该配件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赔偿金。
甲方向乙方采购配件采用定期挂帐结算和限额结算方式,定期挂帐结算即每月1日或2日对上月帐,对帐无误后,甲方在当月十日内结清乙方货款。限额结算即当货款超过一万元时,甲方应及时结算乙方货款,如甲方到期或超过限额不能结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还款延迟日期。延迟期限内仍不能结款,乙方有权终止继续向甲方供货,并按每天所欠货款的千分之三收取甲方违约金。
1、乙方供货不能保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当甲方不能按规定结算,给乙方正常运作造成困难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采购合同
招标人: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低值易耗品采购的定点供应商,其中包括办公桌椅类、铁片柜类、卷帘类、其他低值易耗品。
招标人需要进行采购时,从通过本次招标中标的供应商中选取不少于3家询价采购,在满足招标人采购货物规格、品种、型号、材质、质量、数量、供货方式等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报价最低的作为供货单位。供货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正品,并出具正品证明,符合产品出厂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质量及技术要求:
1、所送低值易耗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2、所送低值易耗品必须满足招标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材质要求、规格要求、色泽要求、个性要求等)。
3、各低值易耗品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
四、样品的提供:
招标时供应商需按招标内容提供详实的低值易耗品说明书及主材材质情况说明,进行比对(具体实物参照公司目前所用)。
五、交货:
1、交货期:自确定合格供应商后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即送货上门)。
六、付款方式:
1、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
2、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交货后,招标人填写并出具《低值易耗品验收单》;
3、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季度内付款,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4、付款时中标人应当提供正式发票和《低值易耗品验收单》。
七、投标资格:
1、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年检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低值易耗品生产、经营资质。
八、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编写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份数:正副本各一份,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密封袋上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参考资料不限量。
(三)、投标人应当作出承诺,保证尊重和认可招标人按照评标办法做出的评标结果。
(四)、投标文件内容。
1、资质部分所含内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资格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2、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
(2)投标文件中凡修改处应由投标企业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内容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作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应由法人授权代表在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提交20xx元(支票)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轨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对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投标,将被拒绝。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有互相串通,哄抬标价等违纪行为;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入信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
a.招标人: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b.招标编号:
c.投标企业名称:
d.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投标,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十、开标及评标。
1.开标。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xx年x月x日上午。
(2)投标及开标地点: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会议将按规定程序进行。
(3)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评标。
投标单位应当制作真实、详细的投标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公司或组织规模、注册资本、经营业绩、纳税情况、投标人管理制度、投标人的人员、设备等配备,标书响应内容、投标人答辩、售后服务更换退货等售后保障承诺,以及针对采购行为的响应时间、履约保证等服务承诺,经综合评定选取定点供应商。招标有效期为三年。
投标单位应当指定具有合法授权的业务代表作为与招标人的固定联系人,如果合作周期内公司本身及业务代表发生变化,应当保证及时通知招标人。
3、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时或当天内,招标方将现场或其他形式通知中标结果。
(2)中标方在中标三日内到招标人企管部领取《中标通知书》。
(3)投标结束后,未中标方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根据招标人的资金情况,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对项目的配置内容进行修改。
(5)此次投标方的投标书在招标结束后归招标方存档,不予退还。十一、合同。
1、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履约保证金交付凭证,按招标方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合同的条款原则上以招、投标书为依据,但招标方保留在授予合同时对“招标项目”中规定的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的权力。
4、中标方若有意延迟合同的签订或不按招标书要求履行,招标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十二、投标方的投标行为视为其对招标方发布的招标文件已认真阅读并自愿遵守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标文件咨询联系电话:0311—66617576。
采购合同采购合同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预付定金20%,余款结算后提货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自取
2、交货地点:汽车南站货运部。
3、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45日
4、运输费:由需方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
为了调动菜农积极性,实行粮、菜挂钩,促使蔬菜生产优质、高产、低耗、少浪费,保证蔬菜供应,满足城镇人民吃菜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蔬菜的栽种面积,交售品种,数量,质量及办法。
根据蔬菜供应计划,乙方全年必须向甲方交售各种蔬菜_________斤,其中,第一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第二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第三季度交售_________,数量为:_________;第四季度交售_________,数量为:_________。分月分旬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务后,粮食局根据菜农的人数,口粮标准供应平价粮。乙方每交售一万斤蔬菜,甲方提供_________斤化肥指标。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须及时验收,通过银行帐户(或现金)及时承付菜款。
2.甲方评定蔬菜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按季(月)按乙方完成的蔬菜交售任务拨付给乙方化肥供应指标。
4.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5.乙方如未完成交售蔬菜任务,甲方有权通知粮食局根据其欠交数量按比例扣售平价粮。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蔬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上市出售。
3.乙方交售给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级菜达到_________%,二级菜达到_________%,三级菜不多于_________%,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面积和品种种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前不得种植其他农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_________%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五、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无故拖延乙方上交蔬菜时间,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乙方交售蔬菜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化肥供应指标,每百斤化肥指标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完成合同规定的交售蔬菜任务,除应按比例扣出平价粮指标外,应根据所欠蔬菜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务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一百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乙方如交售使用剧毒农药喷洒以及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应按每百斤_________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七、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蔬菜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八、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蔬菜定购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产品型号、数量、价格:
合同总金额:rmb.00元(大写:整)。
二、费用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在5日内完成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正规机打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币.00(大写:整),合同供销条款中止。
2.乙方需提供的付款资料清单(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开户证明。
三、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四、验收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所有电视机使用壁挂式钢架安装,稳固牢靠;电视信号连接正常,无雪花、波纹及其他干扰。
2.乙方负责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及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产生的费用。
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设备。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原厂产品并已经过测试实践,并保证其在正常操作环境下的长期服务质量和稳定性能。
4.乙方交付产品时须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等。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7日内产品出现性能性故障包退、30日内产品出现性能性故障包换,终身维护,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及安装服务质量实行三包,免费保修期自产品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2.保修期内,如产品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如果故障责任在甲方,乙方应协助甲方排除故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所需增加的产品可由乙方协助提供,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故障责任在乙方,则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修期满后,乙方有义务继续对产品进行维护,合理收取甲方费用。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需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涂改,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采购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20xx年7月16日双方签订的《铝塑板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采购量调整事项共同达成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原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补充货物名称:铝塑板。
1、颜色:执行原合同。
2、规格:宽度1300mm1570mm,长度6000mm以内。
3、价格、技术要求:执行原合同。
4、补充数量及规格:
三、合同价款。
补充采购面积:(具体尺寸见铝塑板数量附表)。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价款包括所订购货物的生产、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
四、付款方式。
1.协议签订后,需方支付供方本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货到时经幕墙承包方、监理单位、需方、供方四方核实并与样板对比,确认颜色、数量等无误后需方支付供方本批供货量相应价款的90%,铝塑板工程完工后双方按实际使用数量按实结算,余款一次性付清。
五、交货时间、地点。
1、自需方通知供方开始加工之日起15日内将需方所需材料运抵需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
3、产品生产发货前,供方需提前通知需方到厂确认颜色等事宜,确认与样板完全相符后发货。
六、交货时提供证明。
1、发货清单。
2、产品出厂合格证。
3、国家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铝塑板技术资料。
5、铝塑板组成材料原产地证明。
6、与铝塑板有关的所有资料。
七、产品验收标准:
1、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的加工图、需方确认后的颜色样板以及供方的送货清单作为验收依据。
2、需方如对所供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货到工地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视为无异议。
3、产品到货后,需方有权自行抽样检测,如果不符合标准及需方要求,检测费用供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检测符合要求,检测费用需方承担。
4、其它按供方企业标准执行。
八、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交货(除不可抗力外),造成需方损失或延误工程而遭受损失,均由供方负责;供方每超过合同交货期一天交货,罚应交数量价款的1‰。
3.由于供方生产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或生产错误,责任供方自己承担,交货期不变。
4.如需方不能按合同条款支付货款,则视为需方违约,与其每天按应付货款的1‰罚款给供方。
5.如交货验收时,出现破损、颜色差异、厚度不够等情况,供方无条件更换;如发现大批量的货损货差,供方无条件更换并赔偿供方10%违约款,交货期不予顺延。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若产生任何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妥善解决,若解决不成,提交装运港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依法执行。
十、其他事项约定: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全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保持沟通了解,尽善尽美完成本合同各项要求。
2、本合同中所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寄发的传真与电子邮件可视同原件。
3、需方指派的人员于相关验收单据上的签字视为需方的意思表示。第十二条、附表(一)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供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采购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以交通部jtcf40―20__《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沥青材料技术要求为标准或业主提供的指标为准。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需方需货生产情况进行供货,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方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备好货物,汽运到需方工地。如供方不能按时供货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需方地磅为准,如有异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为准。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以实际发生数量为结算标准。
1、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传真件可视与原件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采购合同
甲方(购货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货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1、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2、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1易损易耗件寿命要求为正常情况下的平均统计使用寿命即,每天工作时间按小时计算。
2.2备品备件应采用规定材料或更好的材料。
2.3乙方需要制作样品给甲方试用,试用合格后甲方下正式的订单给乙方。如乙方制作的样品试用不合格次数达到3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重新选择供应商。
3、价格调整。
本合同。第二条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含税价):_元,大写:。第三条付款。
1、付款进度。
1.1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货款,即元;
1.4剩余款项,即元在正式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付清。
2、付款方式:。第四条交货。
1、验收时间及标准。
1.3除上述1.2条约定外,产品是否合格以甲方出具的书面《质量验收报告》文件为准。
2、验收地点:。第六条保修。
派出合格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处理、排除故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等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上未设置任何抵押;该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任何第三人不会就该产品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价格至少应在行业价格内具有竞争力,有竞争力价格是指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价格不能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平均市场价格,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提供给甲方相比较于其他客户最优惠的价格。乙方违反上述保证,本协议将自动以有竞争力价格溯及为双方结算价格,乙方应偿还价差且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
1、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2、产品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重新备货,并应按照上述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向甲方交付新产品;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赔偿金。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赶赴现场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1、本合同附件(如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和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本合同作出任何修改。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
no:。
买方:卖方:
经xx公安厅委托xxx学校邀标采购,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内容。
二、付款。
1、付款单位:
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用户验收证明单支付合同款,余款(计:元),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并付清。
三、交货。
1、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四、货物的包装。
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可以按照企业标准执行,也可按双方约定标准执行。
五、国家质量技术标准。
1、卖方提供的货物性能与质量(包括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约定标准执行。
2、货物的质保期为年,质保期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生产厂家的承诺执行。
六、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1、货物交货完毕后,买方进行抽样验收,验收内容主要为:部颁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等(以样品为准)。
2、买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至供应方。
3、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日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买方可对货物进行破坏性实验,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七、安装调试与售后服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卖方延期交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延期交货不超过5天的,应向买方偿付延期交货金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2、卖方延期交货时间超过10天的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卖方向买方支付延期交货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卖方所提供的货物材质、款式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而卖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3点及时处理,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第2点承诺履行售后服务,否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项货物10%的违约金。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保荐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2、下列文件属于合同依据: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承诺。3、下列文件属于合同的附件:补充规定、补充合同。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6、本合同一式份,买方份,卖方份。
买方: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电话:签订日期:
卖方: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电话:户名:开户银行:帐号:邮编: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采购合同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商品类型 麻核桃树码子 ; 附报价单明细:
特别约定:
1、供方按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的商品类型供货。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统一验收。
3、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危险。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麻核头树码子、免费嫁接。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供方向需方提供报价单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有效,并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经协商一致,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确认。凡给需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协议适用区域内同类供货价格。价格应包括运费、嫁接费、后期保活维护费有。
第三条 付款 1、 2、 3、付款期:付款方式:在签约时,一次性给需方履约保证金元,本协议届满后保证金由需方如数退还供方,如供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4、如双方对供货量及供价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数量为准。
第四条 退换货
1、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质量和品种要求,供方无条件退货。
第五条 商品验收
1、供方应保证树码的完好性及100%存活。
2、实际供货品种数量按需方实际收货记录为准。
3、上述验货,如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完全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
2、因质量等问题给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需方的信誉及商誉,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供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总经理: 总经理: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