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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基本规章制度范文(16篇)

时间:2023-12-27 23:07:02 作者:碧墨

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调整,需要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经验总结,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超市员工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1、遵守职业道德、主动、热情、周到地为顾客服务。

对待每位顾客必须一视同仁、诚信 无欺、不准以貌取人。

2、上班时必须穿公司统一规定的工作服,配戴工作牌,未穿工作服或未戴工作牌者,一 律不准进入卖场。

3、遵守并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

每月迟到 10 分钟以内且不超 过 3 次,将不做任何处罚。

超出后每分钟扣 1 元,以此类推,同时扣除当月全勤奖,半小时 以上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不准将早点或其它食物带入卖场内食用,不准先打上班考勤卡再外出吃早点、 中餐或晚餐,不准把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物品从员工通道带入卖场内。

5、不准在上班时间内窜岗、相互聊天、不准在卖场内大声喧哗、不准在自己所管辖的范 围内与朋友、亲属吹牛、谈笑,不准在上班时间内打接私人电话。

6、在为顾客服务时,必须面带笑容、热情周到、不准与顾客顶嘴、不准面无表情、态度 冷淡。

7、在上班过程中,员工之间不准发生吵架、打架等有损卖场形象的行为,违者双方当事 人公司将作辞退处理,并取消当月全部工资及补助。

8、上班时必须站立服务,不准双手抱肩、手插裤包、不准双手叉腰、不准背靠货架等不 良行为。

9、 各柜员工、 必须熟悉各自柜台产品的情况、 主动向顾客介绍商品的性能、 特点、 产地、 用途、规格、日期等商品情况。

10、当顾客买不到商品时,应向顾客道歉,并给予建议,其用语为“对不起现在刚好缺 货,让您白跑一趟,您要不要先买别的品牌试一试”?或“您要不要留下您的电话和姓名, 等新货到时立刻通知您”等。

11、不知如何回答顾客询问时,不能说“不知道” ,应回答“对不起”请您等一下我请值 班经理/主管为您解答。

12、顾客询问商品是否新鲜时,应以肯定并确切的态度告诉顾客: “一定新鲜” ,如果您 买回去不满意,欢迎您拿来退钱或换货。

14、及时清理、检查柜台、货架上的商品是否整齐、丰满,检查商品标签是否与商品相 符。

15、营业前各柜员工必须搞好本柜台四周环境卫生,使之整洁、美观、整理好货架上商 品,商品陈列必须作到整齐、规范。

16、上班时,如自己有急事需外出办理,必须以书面方式申请。

本柜柜长同意, 值班主管审核方可离岗,未经同意或擅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17、保持销售区域的卫生干净,整洁。

随时检查通道是否有空纸箱、垃圾等杂物。

如果 购物通道有障碍物影响顾客购物,应及时清除。

18、在卖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自己管辖范围内,如地板如有水迹、污渍的应 自己主动拖扫干净。

如发现对顾客有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通知巡视员或柜组长马上处理。

若处理不掉的尽快通知商场经理。

19、变价商品更改价格必须把实物送到电脑室、电脑员更改价格后,才能更换标价签,

不准私自加价、标价或私分商品。

20、各区域实物负责人必须对商品、现金、发票进行严格管理,如不严格把关、造成严 重损失,实物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

21、卖场各区域领用物品必须先是报损商品,在没有报损商品的情况下,才能领用正常 商品,领用商品时必须按正常的领用程序填写领用单方可领用,如需领换拖把等贵重商品, 必须经商场经理同意。

22、自己用的水杯及打扫卫生用的拖把、扫把、水桶等必须收拾妥当。

水杯、抹布不准 摆放在货架上及商品后面,拖把、扫把、水桶等应摆放在指定的位置。

23、在上班期间,各区域员工若私自更改本柜或其它柜的商品价格,即把价格高的商品 更换为价格低的商品。

自己下班后或通知朋友、亲属前来购买,一经发现一律移交公安机关 处理,并取消当事人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助,其人公司做辞退处理。

24、经常检查商品的'正面是否面向顾客,有无做到整齐码放及先进先出的原则,经常检 查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由于工作不负责,造成本柜商品过期的或霉变的,按商品的价 值由柜长、柜员承担相应责任。

25、凡是大宗购物的问到商场员工时,应及时与客服部(办公室)联系,由客服主管部 门负责接待业务,各区域柜组长、员工不得私自向顾客承诺商品可以折价销售,必须通知客 服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6、各柜组长、员工必须具有较强的防盗意识,特别留意对容易丢失的本柜商品及其它 柜的商品, 平时应多观察、 多留意、 多走动, 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巡视人员。

27、若发现顾客偷盗或员工内盗而不闻不问,不举报的一经核实,一律给予辞退并扣除 本人当月工资及其它补助。

28、员工在上班过程中,如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偷取卖场内商品的,包 括赠品及促销产品,无论情节轻重,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月工资、奖金等一律扣除,并 给予公司 500 元的经济补偿,本人作辞退处理。

29、男员工不准留长发、胡须、长指甲、染发、不戴耳坠等,女员工不准留长指甲、涂 指甲油、不披头散发等。

30、卖场全体员工必须严守卖场的商业秘密,切实维护商场的经济利益。

31、员工注重仪表、仪容、凡是身有酒味或酗酒者将一律不准进入卖场,如酗 酒者在上班时间内影响工作,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后果将由本 人承担,其人公司作辞退处理。

32、有事需请假的员工,必须提前请假,病假一天以内报请柜长批准,二天内报请主管 批准,三天以上报请总经理。事假 1 天报请主管批准,2 天以上呈报总经理,未经批准同意 不来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3、遵守公司员工通道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值班人员的工作例行检查,上、下班时按顺 序排队打考勤卡,不准替人或叫其他人代打卡。

34、卖场在活动期间的抢购价商品,不准在上班时间内,私自隐藏或抢购,违者按内盗 处理。

上班时间,不准将包寄存在服务台或自动存包柜。

35、公司每月的一次员工大会,员工必须按时参加,迟到者按上班考勤算,不来参加会 议或未经同意擅自不参加会议的,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36、员工离职必须提前 15 天以上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扣发未发的全部工资、 奖金等。

合同管理基本规章制度

合同是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责任。所以,广义地说,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但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任务。它是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建立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二、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小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并协调各方面的合同实施工作。同时也应监督,协助业主和业主的工程师完成他们的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三、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工程实施进行诊断,向项目经理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合同变更管理,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如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落实情况。

五、日常的索赔和反索赔:

1、与业主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

2、与分包商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与业主、总(分)包商、材料供应商、银行等之间都可能有索赔或反索赔。::合同管理人员承担着主要的索赔(反索赔)任务,负责日常的索赔(反索赔)处理事项。主要有:

1)对收到的对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2)对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向责任者提出索赔要求;收集索赔证据和理由,分析干扰事件的影响,计算索赔值,起草并提出索赔报告。

3)参加索赔谈判;对索赔(反索赔)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处理。

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对项目管理所涉及或发生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从谈判、签约、履约、过程控制到结算等一系列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

合同管理部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煤炭销售,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督与控制,实现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原则。

煤炭销售要严格执行“届时价格、款到付煤、提质增收”的销售原则,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市场、计划管理。

1.统一规划煤炭营销市场、宣传“公用”品牌效应。

2.扩大煤炭销售区域,开发、建立大客户档案,稳定优质客户资源同时,积极发展战略用户,立足周边市场,积极开拓外围市场。

3.定期召开会议、在调研,分析预测煤炭市场的基础上,制定月销售计划,根据生产、库存、市场和运输等经营过程的实际状况,制定下月销售计划。

三、合同、(订单)、结算管理。

1.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销售合同要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2.煤炭销售科要建立战略用户档案,与之签订全年的销售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3.煤炭销售坚持不交款不发货的原则,确保所签销售合同、(订单)的顺利实施,有效履行。

4.销售科每月制订并落实销售计划。结算时由仓储科出具《出库单》,统计科出具《销售过磅计量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四、价格管理。

1.公司设立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煤炭销售价格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成本统一制定。

2.销售科根据市场动态,季节变化及时向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提供有关信息,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煤炭销售价格。煤炭销售价格的制定应严格遵循最低限价和届时价格的原则。

3.对长期战略用户,一次性-交清全部煤款的,经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适当调整价格,对战略用户价格的调整可采用“一户一议”的方式。

五、信息管理。

1.建立客户档案。包括确定重点客户、关键客户;客户结构分析,客户机会分析,客户需求分析等。及时为生产部提供客户相关信息。按照“调质、提质、增效”的原则,采用分级筛选方案,谋求利益最大化。

2.建立销售台账。每天9:00时前将一天的销售数量,品种和剩余订单量登入台账。每月25日前与仓储部、账务部进行对账。

3.销售台账应记录销售吨数、预收款、应收款、已开发票、末开发票等信息。

物业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基本管理规章制度模板,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__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为了加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范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小区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和车辆安全及道路畅通,经公司研究并报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决定从20__年元月1日起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收取场地占用费及停车服务费,具体规定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公司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场地及停车管理服务,凡进出小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并随卡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一车一卡,凭卡放行。

二、进入小区的车辆须服从当班保安人员指挥,驶停入不影响交通和业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区停放3吨以上货车。

三、收费标准:

1、业主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60元,年票每辆每年60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80元,年票每辆每年800元。

3、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累计时间在2小时以内不收费,2小时至12小时收费5元,12小时至24小时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每天(连续24小时)收费。

4、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收取费用;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收费标准待小区内建好固定停车棚后另行制定。

5、本收费标准为20__年度标准。

五、本通知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大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大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委会、派出所或业委会委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大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第二十四条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本规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合同基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5、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7、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4、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条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谈判与签订;。

4、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领导报告;。

6、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

9、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三章授权。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第十七条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八条被授权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办公室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五章合同审查。

第二十二条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

2、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最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设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1、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5、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6、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7、合同文字。

(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合同的经济效益。

(1)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

1、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2、销售、加工承揽、工程承揽合同中质保期的约定应不超过一年,质保金的约定原则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5%,且必须在质保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国家、行业有规定的依规定。

3、销售、加工承揽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约定一般应为付款提货、货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时所有款项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

4、工程承揽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为按工程进度付款,且付款时间和付款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5、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条款中作如下规定:

(1)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和财务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第二十八条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该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查完毕后,负责审查人员应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应附有审查人员签名。

第六章合同的签订。

第三十条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条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办公室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无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合同承办人不能自拟合同文本。

第三十四条公司合同的签订审批的常规流程如下:

2、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办公室负责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办公室分送该业务部门经理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分管副总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8、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9、办公室在相关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签约审批表”上签字批准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入库单、过磅单、发票等。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条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十八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同时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保留好有关的单据、信函等文字资料;并由合同管理员按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以此作为付款的基本依据。每月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必须由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别报办公室、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发票。

第四十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

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备案。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办公室、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3、款项拨付的基本依据是由合同执行部门提交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款项拨付必须在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及总经理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具体程序参见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行为,业务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书面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总经理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并通知财务部在结算时执行。

第四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如无法履约,应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下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上报,及时向对方出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合同管理部规章制度

为确保我公司煤炭营销管理工作有序、严密运行,明确公司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流程。

(一)公路销售工作流程。

1、集团公司运销分公司下达售煤或煤炭附属品通知单。

2、营销中心接到售煤通知单后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备案,并复印一份交公司调度室。

3、早煤质会根据生产情况协调安排销售煤或煤炭附属品的运量(装车品种、地点及数量)。

4、营销中心按照销售品种、数量下发售煤或煤炭附属品通知单,一式五联(单位:营销中心、公司调度室、煤质办、洗煤厂、运输单位备案)。

5、装载、运输单位按照通知单及早煤质会的运量安排执行装运,装载单位开具二联票,第二联交司机。

6、煤质办现场监督,并下达装载通知单。

7、公司调度室根据售煤或煤炭附属品通知单及装载单位开具的第二联票进行过磅、验证、开票、统计、信息公示。

8、公司保卫部对出入车辆进行数量品种核查。

9、公司调度室磅房将售煤或煤炭附属品品种、数量报营销中心。

10、营销中心对售煤或煤炭附属品品种、数量进行统计、上报。

11、商品煤结算。

(二)铁路销售工作流程。

1、营销中心报请外运计划。

2、运销分公司下达计划。

3、营销中心接车、整车,上传调度外运信息。

4、洗煤厂定量装车,同时使用轨道衡核量。

5、煤质办现场监督装车。

6、营销中心统计、汇报、回馈调度室装车信息。

7、结算。

二、单位职责。

(一)洗煤厂职责。

1、负责早煤质会各商品仓品种数量的统计上报。

2、负责按照营销中心商品煤外运装车计划组织及时装车计量(铁路外运)。

3、负责商品仓下商品煤的公路装车及开票。

4、负责尾矿的装车、品种数量统计及出矿时开票。

5、负责洗煤厂储煤场入煤的统计。

6、负责协助煤质办商品煤质量事故的追查分析。

(二)营销中心职责。

1、负责公司商品煤销售、计划的报送。

2、负责年度、月度及日常商品煤、原煤、煤炭附属品销售的组织。

排(包括铁路、公路)。

3、负责商品煤及调运煤及煤炭附属品结算、统计上报。

4、负责商品煤及煤炭附属品销售质量的检验工作。

5、负责铁路对外销售监装工作。

6、负责销售对口业务及铁路的对外协调工作。

7、负责商品煤商务纠纷处理协助工作。

(三)尾煤公司职责。

1、负责洗煤厂尾矿的排放及内部调运装、运工作。

2、负责矸山外调煤及附属品的装车及开票。

3、负责原煤筛分、末矸、矸夹炭的破碎加工及装运。

4、负责加工后的筛上物和手选大矸排放。

5、负责煤泥烘干生产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按照煤质办下发的销售品种、数量任务单装车及开票。

7、负责按照洗煤厂生产组织要求进行烘干煤泥的配入。

8、负责矸山的现场管理。

(四)煤质办职责。

1、负责搜集营销中心、洗煤厂、调度室、尾煤公司的生产数量质量指标,并在煤质会上进行通报。

2、负责对矸山筛末煤的采样,并对装车品种质量进行监督。

3、负责督促洗煤厂、营销中心、尾煤公司做好板块内的数量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领取、发放公司盘煤、矸石排放票据,并进行监管和统计、结算。

5、负责对洗选过程中的末煤限上、块煤限下、洗选带煤的抽查、考核工作。

6、负责牵头协调处理公司涉外商品煤数量质量相关的工作。

7、负责对煤质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反馈及组织对一般煤质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

合同管理基本规章制度

为加强预付款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1.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原则上应避免预付款。但对于特殊的情况,如设备、模具、进口材料等,需要预付款时,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预付款业务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经过合同评审。预付账款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根据合同及市场情况需要支付预付账款的,在保证业务真实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业务部门要按照经过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条款,办理相关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据、审批等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

3.预付款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跟踪执行情况,掌握付款节点,财务人员办理时必须对照合同进行审核,对于文件或文件内容不齐全,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的,财务应及时发现并给予拒付通知。

4.预付款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没能按照合同交期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应按照公司关于对账的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对账并督促其履约。

5.对于分阶段付款的业务,定金支付后,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主题部分已交付的,一般不需对账。

6.预付款业务合同执行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索要发票,原则上发票应于当月开回,如发票因故不能及时开具的,应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对账。

7.业务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8.财务部门每月末将预付账款的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报送分管业务的领导,并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预付账款进行账龄统计,通过召开预付账款例会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9.其他未尽事宜报请公司决定。

10.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修订。

食堂管理基本规章制度

1、厨师长:负责编写每周菜单、伙食的搭配安排、验收管理食材的质量与数量、监督厨师和厨工的日常工作并负责每天领导全体员工按标准做好各区域的清洁工作。

2、食堂厨师:主要负责配菜、炒菜、盛菜以及食品摆放等工作。同时负责每天新鲜食材的接收、贮存及保鲜。

3、食堂厨工:负责餐具、用具的清洗与消毒、协助厨师洗菜、切菜、端菜、分菜、蒸饭、清理剩菜等工作,同时负责每天搞好食堂的清洁工作,确保用餐环境的健康、卫生与整洁。

4、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堂承包最主要的关键人员,主要负责全面协调食堂的管理及各项工作;细心观察并发现厨师、厨工等相关员工工作中所存在的不足并及时纠正;掌握好每餐的开餐时间,保证不误餐;负责制定各员工的工作职责,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估;根据其工作情况进行奖惩意见;决定各岗位人员的安排和调动;严格控制原食材的采购和保管,确保食材的卫生安全;每隔一段时间负责与企业管理者沟通,收集企业员工对于食堂的意见和建议等。

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7、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4、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2、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谈判与签订;

4、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领导报告;

6、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

9、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第十七条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八条被授权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办公室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二十二条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2、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最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设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1、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5、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6、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7、合同文字。

(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合同的经济效益。

(1)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

1、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2、销售、加工承揽、工程承揽合同中质保期的约定应不超过一年,质保金的约定原则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5%,且必须在质保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国家、行业有规定的依规定。

3、销售、加工承揽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约定一般应为付款提货、货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时所有款项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

4、工程承揽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为按工程进度付款,且付款时间和付款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5、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条款中作如下规定:

(1)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和财务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第二十八条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该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查完毕后,负责审查人员应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应附有审查人员签名。

第三十条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条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办公室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无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合同承办人不能自拟合同文本。

2、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办公室负责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办公室分送该业务部门经理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分管副总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8、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9、办公室在相关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签约审批表”上签字批准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入库单、过磅单、发票等。

第三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条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十八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同时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保留好有关的单据、信函等文字资料;并由合同管理员按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以此作为付款的基本依据。每月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必须由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别报办公室、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发票。

第四十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

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备案。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办公室、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3、款项拨付的基本依据是由合同执行部门提交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款项拨付必须在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及总经理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具体程序参见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行为,业务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书面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总经理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并通知财务部在结算时执行。

第四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如无法履约,应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下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上报,及时向对方出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合同一经签订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由合同的当事方共同商议。

第四十五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六条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电子邮件、电话后,必须及时请示领导,立即处理,紧急事宜不得超过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有效期限内正式答复对方。超过期限再作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办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涉及经济纠纷的复电、复文,须经合同管理机构审阅后方能发出。

第四十七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信函、文件、传真等),由双方签订确认书。

第四十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3、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或协议变更、解除,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4、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五十条如因变更(解除)合同可能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双方应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一条提请合同纠纷的程序:

1、已经签订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合同履行部门应根据合同中有关纠纷处理的条款与合同订立方协商进行解决。

2、协商不成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汇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延误诉讼时效或擅自放弃实体权利,更不得隐瞒实情。

3、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同纠纷的不同情况,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如纠纷需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集团公司各单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考虑留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三条发生合同纠纷时,承办人除应将纠纷情况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以外,还应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2、开工、验收、提货、发票等有关单位票据;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的财务账目;

4、产品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5、证人证言;

6、其它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四条处理合同纠纷,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4、做好每起合同纠纷实况记录、存案备查;

5、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成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五十五条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的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十六条双方已签署解决纠纷的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及法院的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给有关部门收执、备案或存档。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汇总、归档、以备考查。

第五十八条合同文本必须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对方签约人,其余原件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时,向办公室办理暂借手续。

第五十九条合同的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合同台帐、报表,并按时填报。

第六十条办公室应对公司内所有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往返法律文件进行汇总,并编号登记,制作月度合同签订情况一览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签订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诉讼情况。

第六十一条合同签订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对已生效的合同应当编号登记,分类归档,并建立合同台帐。合同的统计报表实行季报制,各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填报上季度报表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十二条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将合同档案原件整理装订送交办公室存档。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信誉调查报告、意向接触报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签订审批表及审批修改意见、法人授权委托书、对方资质证明文件、各种审批管理表格、合同谈判记录、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签订、变更、解除过程中的信函、电报、电话记录、传真资料、票据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第六十三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合同执行期间所有的往来信件、变更协议、收(付)款记录、请示报告等有关资料交一并归档,丢失的必须查清原因。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办公室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够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一)工程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1、精干高效的原则。

2、灵活弹性的原则。

(二)工程部组织机构设置。

1、工程部的编制。

根据公司的总体要求和工程部目前的工作任务量,在目前仅有一个工程项目的情况下,工程部的编制为4人。随着工程任务量的增加和其他工程项目的开展,工程部的编制会进行调整。根据开展项目的情况每个项目增加4人。

2、工程部的岗位设置。

目前运做一个项目情况下工程部设置为工程部经理兼项目经理岗位1个;土建装修工程、绿化工程管理兼土建装修工程、绿化工程预算员、资料管理员岗位1个;电气工程、电气相关市政工程管理兼电气工程、相关市政工程预算员资料管理员岗位1个。

以后每增加一个项目相应增加四个岗位:项目经理一个,各专业管理人员各一个(同上)。

项目竣工移交后工程部项目管理岗位随之撤消,根据工程部实际情况和项目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工程部岗位重新调整安排。

二、工程部部门及岗位职责。

(一)工程部部门职责:

1、配合研发中心、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

2、工程部全面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及审查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

4、协调承包商、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5、负责对承包商、监理、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

6、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现场及投资的控制管理。

7、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8、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

(二)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研发中心、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负责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1)对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考察、评价。

(2)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选择投标单位或进行邀标。

(3)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4)组织评标和开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

(5)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定。

4、负责项目管理。

(1)负责项目的人员管理。包括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

(2)项目的目标管理:对项目的整体目标进行明确下达,并将目标进行分解,做到责任到位,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整。

(3)对项目施工准备、施工进度、质量、现场管理、投资控制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处理。

(5)负责审核施工材料的选用和对材料供应商的评价。

(6)负责组织工程中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技术论证、审核。

(7)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审核。

(8)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处理方案进行审批,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9)组织竣工验收及移交。

(10)监督检查工程和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11)负责各项目之间的资源调配,与工程管理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平衡。

5、负责工程监理的管理。

(1)对监理单位提交的《项目监理规划》进行审核。

(2)根据监理聘用合同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实施与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协调其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4)负责监理费用控制与结算。

6、负责与设计单位协调。

(1)参与设计单位的'选择。

(2)参与设计方案的选择工作。

(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图纸预审。

(4)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对会审中提出的共性问题和技术难题协调拟订解决办法。

(5)协调设计单位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6)对施工中各方提出的变更要求进行审查控制。

(7)对设计费用进行控制。

7、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各相关单位的协调。

(三)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配合工程部经理做好工程前期运作及招投标工作。

2、负责项目的整体运作和管理。

(1)项目开工准备阶段,负责编制《项目开工监督管理计划》,并报工程部经理批准。

(2)负责向各承包单位正式发出《工程施工管理配合要求》。

(3)开工准备阶段应对开工必须具备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实。

(4)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对设计交底工作的过程及结果进行检查。

(5)组织专业工程师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施工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6)组织专业工程师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7)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结合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进行着重审核。

(8)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

(9)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及修改进行审核。

(10)对开工准备情况进行核实检查。

(11)组织临时设施的搭建。

(12)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场地移交。

(13)向工程部经理报送《开工申请表》。

(14)组织对《监理规划》进行评审。

(15)对《监理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纠正。

(16)负责准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

(17)组织开工庆典。

(18)组织工程资料的报送。

(19)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

(20)对工程中重大的不合格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21)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22)对施工中的各种标识组织监督检查。

(23)负责协调承包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24)按照《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计划对项目资源进行合理调配、管理。

(25)组织制定质量监督计划。

(26)依据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文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管理。

(27)对工程量及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进行审核。

(28)对监理单位审核、汇总后的进度计划进行确认。

(29)负责组织工程施工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调整。

(30)负责对各方提出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

(31)负责工程停工、复工的管理。

(32)负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投资,填制价款单。按合同进行工程款拨付。

(33)负责组织工程分部和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34)监督检察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四)土建工程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参与土建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预算部进行标底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

4、参与土建工程投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5、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土建方面的现场答疑。

6、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7、审查《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

8、负责《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9、对《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进行审查。

10、监督检查《土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实施情况。

11、负责审查土建工程相关各单位提出的土建工程变更要求。

12、根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规范标准对土建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对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调整意见。

13、根据《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计划对土建工程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14、参加工程协调会与监理例会,提出和了解工程项目土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15、负责与设计、监理、承包商等单位的信息与资料传递和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16、负责对土建施工材料、工程机械及施工队伍的质量进行检查。

17、对土建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事项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8、负责项目标识要求的执行检查及记录。

19、负责土建工程的竣工验收。

(五)水暖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参与水暖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预算部进行标底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

4、参与土建工程投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5、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水暖方面的现场答疑。

6、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7、审查《水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

8、负责《水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9、对《水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进行审查。

10、监督检查《水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实施情况。

11、负责审查水暖工程相关各单位提出的水暖工程变更要求。

12、根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规范标准对水暖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对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调整意见。

13、据《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计划对水暖工程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14、参加工程协调会与监理例会,提出和了解工程项目水暖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15、负责与设计、监理、承包商等单位的信息与资料传递和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16、负责对水暖施工材料、工程机械及施工队伍的质量进行检查。

17、对水暖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事项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8、负责项目标识要求的执行检查及记录。

19、负责水暖工程的竣工验收。

(六)电气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参与电气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预算部进行标底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

4、参与电气工程投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5、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电气方面的现场答疑。

6、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7、审查《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

8、负责《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9、对《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进行审查。

10、监督检查《电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实施情况。

11、负责审查工程相关各单位提出的电气工程变更要求。

物业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2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物业基本管理的规章制度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物业管理制度,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基本管理的规章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题依照内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断人。

六、本小区住户什么时候叫门及时开门,禁止私自给住户和其它人员配发钥匙。

七、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门卫室聊天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不准门卫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一定要把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清楚,双方签名,注明日期。

九、负责门岗大门口到公路卫生区的环境卫生,不得堆积杂物和垃圾。必须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门洞内禁止住户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禁止小商贩入内。

十、雨天扫净门洞内积水,雪天全部上岗打扫辖区内积雪,如雪天无故不到,按处罚办法处理。

十一、做好安全预防事故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共同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实行奖惩制度,一年内不出现丢失现象和其它事故,每人奖200元。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绝不泄漏公司商业机密。

2、服从总公司领导,努力提高自身,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3、努力加强团队建设,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4、认真做好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做好项目经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组调度,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做好施工管理。

5、做好工程内控的监控,认真参加合同评审,确保工程利润的实现。

6、负责工艺规范的调整,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7、负责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提成的审核。

8、督促所属部门按规定程序,规范要求进行运作。

9、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优良率审核、奖惩的实施及下达整改指令。

10、负责所属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做好所属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11、负责对设计师工艺方面的培训工作。

12、对所属人员的岗位调整,人员招收和辞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并配合行政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13、负责处理重大客户投诉与客户交流等相关事宜。

14、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15、工程部经理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工程部例会。

文档为doc格式。

班组安全管理基本规章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班组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安全标准化资料汇编》

3.1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1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4.2班组安全教育

4.2.1教育内容

4.2.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

4.2.1.5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4.2.2.2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违章计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学时以上。

4.2.2.3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办公室)安全员备案。

4.2.2.5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班组班前会

4.3.1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班组安全活动

4.4.1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须报部门(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4.4.2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人员必须每人在台帐记录上签名,包括公司、部门、车间挂钩管理人员。

4.4.3安全活动内容:

4.4.3.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安全情况及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本周安全工作。

4.4.3.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揭露安全隐患和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和分析事故教训。

4.4.4班组安全活动由安全员主持,应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和班组长进行沟通,征求班组长的意见。每次安全活动,班组长和安全员要提供让大家发言的机会,营造活跃讨论的氛围。

4.4.5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安全员要负责把主要的精神及时进行传达,并在活动纪录上加以注明。

4.5班组安全检查

4.5.1日常工作中的巡查:班组长(安全员)进行班中巡查重点要放在工作繁重,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项目。同时对安全思想不牢固或思想有波动的员工要多加关心、督促。

4.5.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思想:员工安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保持危机感意识;查领导:各级管理人员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查设备: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器具有无安全隐患;查教育:新进厂人员、实习人员、调岗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查违章:有无隐瞒事故、障碍和人身伤害事件,有无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查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发放,是否按规定佩带和使用。

4.5.3每年季节性检查分春季安全大检查和秋季安全大检查两次。春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迎风度夏安全特点,查防雷、防暑降温、防电气绝缘受潮、防洪、防汛等;秋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冬季特点,查防火、防爆、防小动物、设备防寒防冻以及防交通事故等。

4.5.4班组安全检查要逐步提高规范化水平,结合自己管辖的设备、设施、专责区域编制安全检查表格,列出检查栏目、合格标准和要求,每项指定专人逐项检查。检查后汇总成册,上报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4.5.5利用各种科学手段提高设备巡检质量,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4.6班组应具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台帐

4.6.1上级部门下发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文件、和公司编制的安全规程、消防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文件等。

4.6.2班组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包括班内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等检查标准、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专业检修(运行)规程应每人一本。

4.6.3班组应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主要包括:现场设备巡回检查和消缺管理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卡片;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检查记录台帐;检修工艺作业指导书;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方面的记录台帐(其中包括班组成员的安规、检修或运行规程考试成绩;工作票和动火票负责人名单;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人员名单等);班组成员安全生产奖惩和违章计分记录等等。

4.6.4每个班组必须建立重要安全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清单;并根据公司和部门的要求进行及时更新。要认真记录各类安全管理记录台帐,做到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4.7班组安全生产

4.7.1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安全器具、车辆和工作现场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4.7.2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工作中的违章行为。

4.7.3班组内每项作业和操作,每个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4.7.4每一项工作中应履行安全互保责任,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互相照顾: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要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互相监督:监督对方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作业(操作),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4.7.5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7.6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管理制度,班组重点要抓好过程管理工作。

4.7.7员工必须通过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要熟知、掌握,并有能力胜任,才能进入危险区域工作。

4.7.8新上岗员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作业(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3个月。

4.7.9工作负责人要把监护工作放在首位,随时提醒小组成员的工作方法,注意事项,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4.7.10要根据班组生产工作内容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的预控措施卡片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使员工及时熟知和掌握。

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时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各类人员、各个生产岗位、各个环节。只有每个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做到了安全,才能保证整个生产系统的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及在岗员工在工作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及相应的权限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它的实行,有利于企业各类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有利于上级对下属的领导和检查,使群众进行有效监督,能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增强责任感,防止安全生产形式化以及责任不明确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方面是企业从上至下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另一方面是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可依照本单位职能部门设置情况,对所承担的职责分别做出规定。

3 、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2 )召开班前安全会,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具体布置安全措施。

3 )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 )对新调入人、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消除。

6 )发生事故时时,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落实防范措施。

7 )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和爆破物品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状态。

自己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8 )组织班组做好应急演护习,学习救技术消防器材的使用。

(2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班组安全员是班组长管理安全的助手。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是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安全记录、组织安全教育和学习、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助开展安全检查、监督班组成员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等。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 )班组安全员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3 )负责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持技术练兵,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 )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 )发生事故时,及时救护遇险人员,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报告。

(3 )班组员工安全职责

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及时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等。具体如下: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操作。

2 )精心作业施工,努力实现安全目标,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各项记录,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做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4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班前、班后应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5 )对领导发出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并有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如实地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7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

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

1 、安全检查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人、机、环境都在不断变化,即使有最完善的作业环境和设施,由于使用过程产生的磨损、腐蚀、消耗也会使安全性能降低,甚至出现危险。为了及时掌握生产动态的变化,安全检查就显得非常重要。

2 、安全检查的内容

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不安全状态、查不安全行为、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等。

重点检查的内容有: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子所及其作业人员;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产生点及其作业人员;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1 )查思想、查意识。查思想、查意识就是检查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如检查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能否正确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等。

(2 )查制度、查管理。检查是否建立和执行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对事故处理是否坚持做到“三不放过;”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凭证持作;班组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与健全,并严格贯彻执行。

(3 )查物的不安全状态

1 )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防护罩、防护栏(网)、保险装置、连锁装置、指示报警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是否完好。

2 )检查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是否有缺陷;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间距是否合乎要求;机械强度、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起重吊具与绳索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设备是否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转等。

3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及使用过程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通风、照明、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如有无安全出口;登高扶梯、平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堆放、工具的摆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区域是否有护栏和明显标志;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声、辐射等环境有无防护和监测设施等。

(4 )查人的不安全行为

1 )检查有无忽视安全技术规程的现象,比如不按指令操作;人为地损坏安全装置或弃之不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注油、检查、修理、焊接、清扫;高处作业的梯子、跳板、马道、架子、栏杆及安全网的架设不牢固,或不符合安要求等。

2 )检查有无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比如在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开玩笑、打闹、精神不集中、脱岗、睡岗、串岗;滥用机械设备或车辆等。

3 )检查日常生产中有无误操作、误处理的现象。比如在运输、起重、检修等作业时信号不清、警报不鸣;对重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等作了错误处理;使用了有缺陷的工具、器具、起重设备、车辆等。

4 )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比如进入工作现场是否正确穿戴防护服、鞋、面具、眼镜等。

3 、班组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和群众性检查四种。

(1 )经常性检查

班组长及员工在日常生产中进行的安全检查。这是安全检查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

(2 )定期检查

如季节性检查、季度检查、半年或一年检查等。

(3 )专业企性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组织专业人员用仪器和其他监测手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工作进行的安全检查。

(4 )群众性检查

即发动群众进行安全检查。这种检查可采取个人自检,员工之间、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等综合方式进行。

4 、安全检查制度

即建立一套完整制度,规范安全检查。其内容一般包括:检查目的、检查计划、检查人员职责、检查组织、检查形式、检查要求、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通报处理、检查资料档案管理等。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非常重要的制度之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容一般包括安全教育的目的和依据、安全教育形式、安全教要求、安全教育的对象、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的组织与管理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是一种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的岗位管理制度。它对岗位从业人员政治、业务和技能提出最基本的要求,即岗位责任制任用的资格条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1 、考核、发证工作。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本地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组织实施所辖区域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满18 周岁;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挂牌上锁制度指在设备调整和维修时,为保护作业者人身安全,防止机器突然启动而采取的一种安全措施,即将启动装置锁住,挂上警示牌以防止意外发生。挂牌上锁制度具体规定有:

1 、需要修理或调整时,应通知维修部门。

2 、在设备进行修理或调整时,将其锁定并贴上标签或挂“有人操作,禁止启动“的标志牌。

3 、修理或调整设备的人员应在控制系统上加上自己的锁。

4 、确保设备不能被告启动后方可进行维修。

5 、严格执行上锁、挂牌程序。

6 、维修结束后,恢复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

动火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具有燃烧或爆炸等危险的场所(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制订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报请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操作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

在企业中,凡是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例如:电焊、气焊、烘砂、切割、熬沥青、喷灯等明火作业,打墙眼、凿水泥基础、电器设备的耐压实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作业。在禁火区内从事上述作业都应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办理“动火证“,落实动火安全措施。

班前会是工作开始前由班组长组织召开、班组员工参加的工作安排会,会上要将安全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一并交代。班后会是工作结束后对全天工作进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总结教训,并在专门的记录本上做好记录,为以后改进工作提供依据。如某公司班前会制度规定,班前全应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工作,并明确安全责任人;根据每一时期员工的思想向和季节变化,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交接-班制度对于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意义重大。安全交接-班制度要求明确交接-班的时间、内容、要求等。如某公司规定,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班,严禁在现场以外的地方交接-班。交接-班必须实行对口-交接,上不清,下不接。交-班人员应对设备运行等现场情况做详细介绍,接-班人员应对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若发现存在问题,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具体如下:

1 、凡多班制生产设备,都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准确填写《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一班制设备,操作工应填写《设备使用日记》。

2 、交-班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清扫,擦拭设备,向接-班人员介绍润滑、安全装置、转动系统、系统机构等各部位运行中有无可疑情况;以及维护、调整、检修情况;清点工具、仪表和检测设备。认真进行交接,并填写记录。

3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15 分钟到达现场,了解设备及现场情况,认真接-班并检查记录填写情况。如果确认情况正常,记录填写无误,即可签字接-班。否则,应立即提出,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报告本班组长处理。接-班后设备发生的问题,由接-班都负责。

4 、交-班组长应将本班内设备使用与故障以及现场情况,记录在级长《值班记录》内,向接-班组长交代清楚并签字。较大问题、故障或危险隐患应及时向车间设备员、安全员、设备工程师或设备主任报告。

5 、车间设备员、安全员、设备工程师、设备主任、机动科设备管-理-员、机动科长应定期与不定期地抽查设备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6 、《设备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转记录》、《设备安状况记录簿用完后,由车间保管,其中主要记载应于当月月底摘抄入设备管理档案。

平时去超市买东西,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收款员的一个小动作。在付款时,收款员一般都会说“收你多少钱,找你多少元”,这个看似简单的小动作,却能起到大作用,这实际是与顾客确认所收现金与找零金额,可以有效防止收款员误认钞票或出现找钱错误。把这个小动作应用到安全生产领域上,就是安全确认制。

安全确认制,就是在生产、施工作业前,对现场设备、设施、环境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防范措施,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安全确认制与日本许多生产企业广泛使用的“指差称呼”相类似。“指差称呼就是在工作中用手指点可能有隐患的地方是否安全,待细致地确认后再进行操作。例如在挂职接钢丝绳的时候,用手指指点确认几个挂接点是否挂职实,然后再起吊;在冲压模具换型的时候,用手指指点各部位螺丝是卸完,然后再启动。用”指差称呼可以有效防止由于误操作或人为失误所引发的事故。

超市管理基本规章制度

大家知道吗?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超市管理基本规章制度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经营物品范围:。

1:学生学习用品,包括钢笔、铅笔、圆珠笔、簿本、纸张、橡皮、修正液、胶带、胶水、墨水、圆规、尺子、计算器等。

2:学生生活用品,包括牙膏、牙刷、杯子、毛巾等洗漱用品和纸手帕、卫生纸等日常卫生用品。

3:学生食品,包括矿泉水、饮用纯净水、果汁饮料、牛奶、面包、饼干、方便面等常用食品。

学生超市不得超范围经营。如果确实需要扩大经营范围,必须报食堂、学生超市监管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对学生超市物品的要求:。

1: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学习用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人身安全要求,不得经营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2: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学生生活用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其中,卫生用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

3: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食品都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不得经营三无产品,不得经营超过有效期的物品。不准出售冰棒、雪糕、冰激淋、冰水等冷冻食品和瓜子、花生等果壳食品。

4:如果发现有违反上述要求的物品,将勒令超市立即停业整顿,听候校方处理。

三:学生超市开放时间。

上午:6:00——6:50。

中午:11:45——12:20。

下午:17:50——18:30。

其它时间不经校方允许一律不得营业。

四:特别强调。

1:请学生超市承包人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维持好秩序,提醒学生不要拥挤,不要携带开水瓶购物,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超市承包人必须保证超市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不得有包装纸、包装袋等废弃物。

3:学生超市一律实行刷卡消费,不得进行现金交易。

4:如遇学校有重大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开放时间按学校通知执行。

5:如果学生超市承包人不能做到以上四条,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整改,整改无效则将立即勒令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并处予罚款。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未尽事宜请示校长室研究决定。

1、三不进卖场:不穿工作服不进卖场;不佩戴工号牌不进卖场;仪表不注重,衣帽不整洁不进卖场。

2、三条铁规矩:商品必须上齐、丰满、卫生;顾客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不抢购快讯商品。

3、三个必须这样做: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有五声;说话诚实,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认真执行便民措施,保证顾客满意。

4、衣着要求。

a、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发式要求朴素大方,并保持头发清洁。

b、制服:公司为所有员工统一配备制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制服的干净、整洁。

c、工号牌:公司将发给每位员工工号牌,它是每日着装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您上班时未佩戴工号牌,将会受到公司的警告处罚,若遗失,则必须重新补办,并缴纳工本费五元。

5、员工购物/包装。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成为风采超市有限公司的会员,并享受购物乐趣,故有如下规定:

a、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也不可在用餐时间内选购。

b、所有员工的包袋在进入和离开卖场时间均接受检查(购物需在营业时间内进行)。

c、所有员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购买损坏的商品。

d、当快讯商品紧缺时,所有员工必须把利益让给广大顾客,而不得私占、多占紧销商品。

第一章、服务宗旨。

视顾客为上帝,一切为顾客着想,真诚热情、周到便捷的为顾客服务,真正做到解顾客之所急、排顾客之所忧,持续满足顾客的需求是我们的服务宗旨。

第二章、顾客服务的重要性:

1.顾客服务是成功经营的目标之一。

2.顾客是免费的宣传者。

3.顾客是付给我们薪水的人,顾客才是我们真正的老板。

4.顾客服务直接影响利润的获得。

5.员工是使顾客满意的决定因素之一。

第三章、柜台纪律。

1、不准未着工衣,未佩带工牌、服务证章及仪表不端进入柜台。

2、不准迟到、早退、旷工和擅离岗位。

3、不准在柜台内吃饭、吃零食(包括口香糖)、看书报杂志,哼歌曲、踱舞步、伸懒腰。

4、不准扎堆闲谈,嬉戏打闹,隔柜间谈,会客会友。

5、不准坐柜,趴柜,靠柜。

6、不准带小孩,亲友及外部人员进柜。

7、不允许在顾客面前不加掩饰地打呵欠,喷嚏,掏鼻孔,挖耳,剔牙等不文明行为。

8、不准在柜台内醒目处理放置个人物及私人用品。

9、不准以上货、结账、点款为由而不理睬顾客。

10、不准与顾客发生争吵,顶嘴。

11、不留怪发,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大耳环,淡妆上岗。

12、讲究卫生,做到:“三洁、四无、六不见”

三洁:商品洁,货柜洁,服务设施洁;四无:地面无杂物,无痰,无瓜果皮核,无纸屑烟蒂;六不见:货架内不见使用的手包,水杯、饮具、抹布、拖把、卫生用具。

华商纵横:超市、百货、购物中心开店、整改项目火爆启动中。

免费咨询热线____。

第四章、服务十不准。

1、对顾客到柜接待不主动;。

2、对顾客没有做到“接一、顾二、招呼三”,招呼多声不理睬;。

3、对顾客询问接待表情冷淡、回答生硬,用语不当。

4、对顾客比较、挑选、试穿商品不耐烦;。

5、对顾客光看,光挑不买不高兴。

6、对顾客付款不开具销售小票,自行收款;。

7、对顾客的合理要求不尽力满足;。

8、对顾客的过失不尽力体谅;。

9、对顾客退换商品不能一次性妥善解决;。

10、对顾客离柜不礼貌道别;。

第五章、服务八不计较。

1、顾客称呼不当不计较;。

2、遇到顾客性情急躁,语言欠妥不计较;。

3、顾客举止不文雅不计较;。

4、顾客提出意见不客观和不合理要求不计较;。

5、主动与顾客招呼,顾客不理睬不计较;。

6、顾客提的意见与事实有出入不计较;。

7、人少事多得不到顾客的谅解不计较;。

8、营业繁忙时,接待欠周到,顾客不理解不计较;。

第六章、行为举止。

(一)站立的姿势。

1.合上脚跟,脚尖分开30度。

2.合上膝盖。

3.女性右手在外,左手在内,男性左手在外,右手在内。

4.伸直背,挺起胸,收腹。

5.眼光望前,表情开朗得体,面带微笑。

禁忌的站相:

1)双手叉腰。

2)双臂抱在胸前。

3)两手插入口袋。

4)身体东侧西歪或身体依靠其它物体。

(二)行走。

基本要求:男性:端正、稳健,女性:轻盈、灵敏。

要领:上身正直,两臂自然前后摆,重心可稍前移,双眼平视,面带笑容,

行走时,脚尖对正前方,先落脚跟再过渡到脚趾穿裙子时的步态:。

1.要走成一条直线。

2.两脚之间的跨度最大不超过一个脚长。

3.步频要快,一般每分钟平均100—200个单步为好。

禁忌的行态:

1.不要左顾右盼,回头张望。

2.不要老是盯住顾客上下打量。

3.不要一边走路,一边指指点点对人评头论足。

4.不要手插口袋里,或插腰,或倒背手。

5.二人以上行走不得勾肩搭背。

6.不要“拖泥带水”,踢里踏拉,也不要横冲直撞。

(三)手势。

在介绍、引导和指方向时,手指自然并拢,手掌向斜上,以肘关节为轴,指向目标。

1.禁忌:不要用一个手指指点方向。

2.禁忌:

1)切不可双手托腮或用胳膊支住柜台而立。

2)不可用手指挖耳、抠鼻。

3)注意站立和行走的禁忌手势。

4)不要打呵欠,伸懒腰。

5)顾客在询问事情时,如果营业员没听清或店内无此商品,不可用摆手回答。

(四)表情姿态。

1.要微笑服务。

1)微笑自然、诚实。

2)说话语气和蔼、声音高低、轻重适度。

3)情绪饱满热情。

4)精力集中、持久。

5)兴奋适度、谨慎。

6)姿态优美、文明,富于规范化。

2.禁忌:

1)冷笑、讥笑、傻笑、大笑、不笑装笑。

2)口吻粗暴、声音过高。

3)不准对顾客紧绷着脸,横眉冷对,萎靡不振、爱理不理。

4)谈笑风生,打打闹闹。

5)不可坐柜台、货架、商品。

6)不得吸烟、吃零食等。

(五)吃饭、喝水、上洗手间不要呼朋引伴,应请同事关照后,速去速回。

(六)营业时间不要在卖场系领带,整理头发、化妆,如需整理请到洗手间或试衣间。

为维护本超市的整体形象,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保证员工与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标准化,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管理方式。

一、超市外道路的卫生工作由街道清洁工负责。

二、超市外“门前三包”范围内及超市内的柜台货架、操作间、商品卫生等工作由本超市组织落实。

食品卫生。

一、干鲜果品类卫生。

1、水果局部腐烂不得出售。

2、干果发霉、变质、生虫不得出售。

二、熟食制品卫生。

1、出售熟食制品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2、经营时要求勤进快销,坚持食品卫生索证制。

3、销售、储藏做到生熟分开,冰柜备有消毒毛巾,专用工具。刀、墩、案板、抹布、盆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4、熟食制品出现变质、发霉、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出售并及时处理销毁。

三、糕点食品卫生。

1、糕点不得直接码在地面上,要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要盖有苫布,苫布外要有明显标志,使用时不得里外颠倒。

2、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3、售货工具要每日消毒、清洗、不留残迹,实行双夹法。

四、罐头、酒类食品卫生。

1、锈盖、锈桶、胖听及透气的玻璃瓶、铁桶、软包装罐头一律不得出售。

3、混有杂质、过期、损伤的罐头、酒类一律不得出售。

本制度由乐呵呵超市制定,即日起实施。

(一)每天早上7:00,营业员需着工装进入卖场,禁止涂抹指甲、披散头发、浓妆艳抹。

(二)营业员到岗后首先需整理货架,整理卖场仓库的相关产品以防止积压,清理货架商品灰尘。

(三)交接班前,当班营业员应将所负责货架商品补满,并将之整理、归类摆放,包括牛奶、饮料、面包等有厂家理货员的商品也要上满,同时要和晚班营业员交接好本货架剩余其他商品的存放位置。

(四)晚班营业员在闭店前应根据货架整理后的实际情况,提出所管理货架的要货单,当天晚上交给组长。

(五)营业员应每日检查商品的保质期,并根据'先进先出'原则调整货架商品摆放顺序,先进的商品摆放在前面,补货从后面开始;除面包、牛奶外,商品有效期剩余一个月的商品和破损商品应及时下架,做返货处理。

(六)营业员在整理返货时,应按照供应商将返货分家装袋、返库。

(七)营业员在岗如不需补货、整理货架时,应勤巡场,努力防止商品的丢失和破损。

(八)工作期间,严禁营业员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聚堆闲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得随意到卖场外面活动。

(九)卖场的两个门应时刻有人把守,在看门时应注意严禁同学携带本卖场同类商品进入,严禁吸烟者进入,提示携带商品出门的顾客主动出示结账小票,具体人员由组长安排。

(十)营业员不得与顾客发生冲突,出现问题应及时请店长、组长解决。

(十一)顾客在选购商品时如有疑问,营业员应主动热情的帮助解决。

(十二)营业员应随时注意货架商品余缺情况,随时补充货架商品,当前面的商品陈列面出现空缺时,应将后面的商品挪到前面,保证货架商品丰满。

(十三)营业员摆放货架商品时,应将所有商品正面朝外,按序摆放,每一种商品都不能被其他商品挡住视线;商品摆放时应注意陈列高度,方便顾客取拿。

(十四)卖场内禁止吸烟,营业员应加强防火安全监督。每日下班前在打扫卫生时应确认店内无顾客、无烟头,关灯后组长应再巡视卖场两遍,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闭店。

(十五)c区卖场由组长将电源、水龙头关闭;b区卖场由组长检查水龙头的关闭情况。

(十六)营业员的吃饭时间由各卖场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个人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十七)营业员严禁在卖场接打私人手机;营业员不得进收银台。

(十八)营业员无班时不得来卖场。

(十九)营业员应监督厂家业务员在卖场的理货情况,严禁业务员随意调整商品摆放情况,营业员不得和厂家业务员嬉笑打闹。

(二十)营业员每周有一天带薪休假日,每月累计不超过四天,当月无病、事假正常出勤者视为满勤,发放满勤工资;连续请假超过四天者,按实际出勤计算工资。

(二十一)严禁营业员随意串班,如确实需要应事先向店长请示。

(二十二)营业员如需购买经销商商品,需报至店长处,由店长统一安排购买。

(二十三)营业员如要离岗需提前两周通知店长。

(二十四)当班营业员如需购买卖场内商品必须由组长代为购买。

(二十五)非休息期间,严禁营业员在卖场内任何地方坐着。

组织架构:

1、开店时间:07:50。

2、闭店时间:冬季21:00(夏季:21:30)。

3、工作时间(两班三倒):

员工:

1、早班:07:30—12:00(4小时30分)。

2、晚班:17:30—冬季21:00(3小时30分钟)/(夏季:21:30)。

3、中班:11:30—18:00(6小时30分)。

防损、生鲜蔬菜员工:

1、早班:07:00—12:00(5小时)。

2、晚班:17:30—冬季21:00(3小时30分钟)/(夏季:21:30)。

3、中班:11:30—18:00(6小时30分)。

4、行政班:07:30——12:00(4小时30分)13:30——18:00(4小时30分)。

吃饭时间:

1、早班吃饭:10:40——11:20——12:00(40分钟),或11:00―11:40―12:20(40分钟)。

2、晚班吃饭:16:40——17:20——18:00(40分钟),或17:00―17:40―18:20(40分钟)。

3、收银部、防损部吃饭时间可分为3批,每批30分钟。

薪资制度:

1、日均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当月日历天数。

2、实际工作日:不包含休假、法定节假日、请假的天数。

3、计薪工作日:包含休假、法定节假日,不包含请假天数。

4、应发工资=日均工资×计薪工作日+全勤奖—缺勤应扣+工龄工资+其他应发—其他应扣+绩效工资基数×绩效系数。

5、全勤奖:每月100元,请假或旷工超过一天(含),扣除当月全勤奖,正常休假不扣全勤奖。新员工不是从每月1日开始上班的不发全勤奖。

6、工龄工资:工作满一年加50元,6年封顶。

7、工资发放日期:每月15日之前发放上月工资,工资按自然月计算。

工资、奖金保密制度。

1、试工期:3天(无薪)。

2、试用期(实习期):3个月,工作表现优异者可提前转正,但不得低于1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一般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x80%+全勤奖—缺勤应扣+其他应发—其他应扣。

3、新员工工作不满15天离职的,工资不予发放。

4、员工工服押金:300元,工牌费10元。员工离职时工服和工牌须交回。

5、促销员工服押金:300元,工牌费10元。促销员离职时工服和工牌须交回。

6、入职满6个月以上的,离职时全额退还工费押金和工牌费;未满6个月的,离职时不予退还。

7、员工健康证费用:先自费办理,保留发票,工作满1年给予报销。

8、促销员健康证费用:先自费办理,由促销员跟厂家协商能否给予报销。

9、收银员备用金:500元,由收银员自备,存放在财务室,收银员辞职时方可带走。

延时加班费:

工作未完成,延时2小时以内不计算加班费。超过2小时的部分,按小时计算加班费,满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加班前,各部门经理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报店长、总经理审批。

法定节假日:

春节休假3天,如果加班,按3倍工资计算(含当日工资)。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休假,不计加班费。

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

请假1天的由部门经理、人事批准;2至3天的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批准;4天及以上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交人事存档。

2、助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

请假1至3天的,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审批;请假4天及以上的,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总经理审批。请假手续交人事存档。店长直管的部门,员工请假参照本条规定。

3、请假规定。

(1)员工每月换休最多3次(含),换休连休最多3天(含)。非特殊原因不准调班。调班的签字权限参照请假的签字权限。

(2)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指派其他人作为其职务代理,代理人全权代理请假人的工作。

(3)员工连续请假或休假超过7天(含),其所跨越的节假日将计入假期。

(4)连续请假不得超过15天(含),特殊情况者,须先办理离职手续,假期休完后至人事部办理复工手续。

(5)员工请假,应于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6)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经批准续假者视为旷工,按旷工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7)若有急病或急事,来不及填写请假单者,须提前半小时打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8)上早晚班的员工,每月休假2天。新进员工,出勤满14天(2月份出勤满13天),可休假1天。

(9)上行政班的员工,每月休假3天。新进员工,出勤满9天(2月份出勤满8、5天),可休假1天。(30/2=15;30/3=10;30/4=7、5)(28/2=14;28/3=9、33;28/4=7)。

(10)员工考勤卡一个月内未打卡签卡次数不能超过3次(除正常公休和换休外)。未打卡的需部门经理签字。

4、婚假(有薪假)。

法定婚假3天,假期内工资按当月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婚假只限一次休假,须提前15天申请。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5、员工产假(无薪假)。

须先办理离职手续,假期休完后至人事部办理复工手续。

6、丧假(有薪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可批准3天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批准1天丧假。丧假假期内工资按当月日平均工资计算。

7、事假(无薪假)。

员工不得无故请假,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时间较长的假期,须提前15天申请。凡请假未经批准或假满未经批准续假者视为旷工,按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8、病假(无薪假)。

申请程序与事假申请程序相同。若有急病,来不及填写请假单者,须提前半小时打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事后凭医院证明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医院正当权益、保护医院利益和规避合同风险,促进医院对外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活动的开展,规范合作行为,确保合同履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医院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与外单位以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名义签订的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的所有合同。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监督和合同档案管理等。

第四条:医院根据业务类型对合同进行分类,授权相关部门对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即授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进行管理。

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合同业务为:

一、人事处负责医院人事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

二、设备科负责设备及医用耗品的采购及维护等合同的管理;

三、财务处负责金融业务往来合同的管理;

四、后勤处负责基建、修缮、房屋租赁、物资采购等合同的管理;

五、药学部负责药品、试剂采购等合同的管理;

七、院长办公室负责对外合作项目合同的管理及全院合同的协调工作。

其它未列明的合同原则上按管理职能归属相关科室管理。

第三章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管理。

第五条:医院所有对外合同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遵照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签订,确保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对所管理的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查合同他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具体包括:

(二)从事合同项目的资质证明等;

(三)合同他方的法人代表身份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必要时要求合同他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四、负责或协助处理合同纠纷;

五、负责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

第七条:合同初稿由职能部门起草后,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定稿,主管部门必要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定稿后的合同,由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报院长审批并组织签订,重大合作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或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项目)须经院长书记办公会讨论决定。各类合同的补充及变更照此程序办理。

第八条:非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未经医院法定代表人授权,医院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代表医院签订任何合同。

第九条:对外合同一经签订,主管部门负责跟踪落实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监督合同他方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异常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重大合作项目须每年检查合同落实情况并将书面总结呈交分管院领导。

第四章印章、合同档案和合同备案的管理。

第十条:各职能部门在订立、变更、解除合同时,必须按规定使用“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印章。若有需要,可申请合作“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印章。

第十一条:“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印章以及法人代表章由院长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符合规定审批程序的合同,方可加盖“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履行登记手续,连同审批、会签、《授权书》等资料一并留档备查。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份数视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签订完毕,正本合同由主管部门保管,如涉及款项结算事项的,其中必须有一份标注“财务”专用字样的合同作为款项结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各职能科室按照合同的分工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相关资料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档案整理立卷后,凡保管期在16年以上(含16年)及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合同档案,移交院办综合档案科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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