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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治理工作方案(汇总19篇)

时间:2023-12-22 17:01:29 作者:QJ墨客

工作方案的实施过程需要不断反馈和调整,以适应实际情况和达到预期效果。下面是一些经验丰富的工作方案,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全镇宗教工作的有效管理,确保宗教和睦、宗教信仰自由,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特点和新任务,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建立镇、村“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到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镇、村宗教事务管理网络,纳入综治维稳网络体系,我镇配备统战委员、统战干事,村设宗教联络员。

(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六条规定,我镇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对全镇、村委会所建立的宗教工作网络及宗教工作责任制进行督查和管理。

(二)明确设立专兼宗教工作委员所承担工作任务,细化宗教工作方案。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三)有信教群众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的村委会要设立宗教工作联络员,签订责任状。

为确保此次“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开会研究,决定成立镇“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领导小组:

(一)将基层宗教工作网络纳入社会管理网络体系中。将宗教工作网络建设与社会管理网络体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选好配强宗教工作专职委员和联络员。要选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综合素质高、党性和政治意识强的人员做为宗教工作专兼职委员。各村委会要选配掌握本地情况、在群众中有威信、具有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一定工作经验的不信教人员担任宗教工作联络员。

(三)加强对宗教工作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服从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同时,不断加大对“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管理和解决宗教事务的能力。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安全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高起点高标准切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根据市、区民宗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委办《玄武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2020年度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现制定全街道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加自觉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巩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成效,坚决杜绝宗教活动场所发生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街道“四新”行动计划实现攻坚突破、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孝陵卫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一)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引导街道宗场所、点位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推动安全责任有效落实。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通过持续强化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夯实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宗教活动场所自主开展转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街道检查为主向宗教活动场所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三)推动安全工作本质水平提升。强化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建筑等安全源头治理、全面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精准治理,做深做细做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宗教场所、点位安全意识和能力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的管理责任链条、安全防控措施、监测预警机制,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各种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街道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现在开始至2022年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底前)。启动街道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召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员部署会,总结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一年小灶”的基础上,安排部署“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本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部署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宗教活动场所要进行全面自查,对照标准清单做好日检查、周巡查、月抽查。街道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线路图、责任人,确保排查任务精准推进,问题隐患不留死角,防范措施切实有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根据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照“两个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对于重大安全管理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加强政策指导和保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治达标,力争在2022年底前安全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和日常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宗教活动场所配置完善消防设施。进一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细化标准,督促安全重点场所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

(五)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 2022年底前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机制建立、教育培训等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

(一)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全员说安全”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采取举办培训班、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通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大讨论和“民宗部门负责人、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场所负责人、信教群众说安全”等活动,提升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排查隐患,开展“啄木鸟”行动。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全面梳理“一年小灶”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对照安全工作“百查百看”和“自查要点”,重点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建筑安全大排查。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巡查检查,对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再总结、再梳理,健全台账资料,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常见性、多发性、不易察觉的隐患,做深做细做实排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深化隐患排查整治。

(三)全力督促整改,开展本质安全提升行动。积极推动场所相关建筑全面开展消防、建筑安全检测评估,纳入规范管理,提升本质安全。结合安全检查情况,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采取一场所一清单,实行隐患闭环销号,督促宗教活动场所限期整改到位,并制定落实后续监管措施,防止反弹。对消极应付整改、重大隐患久拖不决甚至搞“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批评、约谈督办;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注重建章立制,开展“长安”行动。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在宗教活动场所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落实消防安全、房屋安全有关要求,指导和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督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安全力量建设,加大安全方面的硬件投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更新消防、技防安全设备,改造、加固安全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有效。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环境,保证“生命通道”畅通,改善安全条件,提高防护水平。

(五)强化动态监管,开展“智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将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巡查工作纳入省高质量发展网格化管理平台终端,实现宗教工作网格化全要素管理,使宗教领域安全监管在基层一线得到全面实施。

(六)加强教育引导,开展安全文化培育工程。引导全员自觉自律“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从“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我能安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将安全融入到“六进”活动中,拓展线上线下传播渠道,积极运用多种媒体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生命至上、坚守“红线”成为共同的价值追求。深化“安全生产月”“百团进百万企业”活动,有力提升各级人员的安全素养、安全技能,培育安全文化教育示范场所,常态化组织场所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高信众自救互救技能。健全安全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群众有序有效参与安全治理。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强我国基督教事务的管理,有效遏制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反弹势头,依法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总要求,坚持以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为突破口,制止基督教活动混乱,发展不正常现象,打击打着基督教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基督教进行渗透活动,维护基督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1、私设聚会点;

2、以私设聚会点为载体的非法宗教组织;

3、自封传道人。

坚持教育转化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纳入管理”的原则,进行依法治理。

(三)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

教育转化信教群众,分化瓦解骨干力量,打击非法宗教组织体系,确保宗教活动平稳有序。

三、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统战委员任副组长,公安、政法、教育、国土、住建、文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承担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措施,部署工作。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统战、宣传、政法、公安、宗教、教育、国土、文化、司法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级党支部书记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

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班子、制定方案,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专题调查;做到“点摸清、人摸透,不漏点、不漏人”,一点一表,逐一辩析,摸清底数。

(三)集中整治阶段。

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政策法规,集中对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非法宗教组织等进行整治,区分不同情况,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1、登记一批。对信教群众需要、布局合理、活动正常,愿意接受当地基督教两会领导的私设聚会点,要帮助他们完善登记条件,依法补办登记手续。对有教派背景、愿意接受基督教两会领导,又符合登记条件的私设聚会点,依法补办登记手续。

2、合并一批。对因场所内部矛盾而分离出来,超过家庭聚会范围或因就近活动而形成的私设聚会点,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场所,可以采取与附近登记场所合并的方法,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对因城市拆迁导致的人堂分离而产生的私设聚会点,要做好规划调研,按照布局合理的原则,妥善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变更登记工作。

3、过渡一批。对具备一定条件、无其他违法活动、愿意接受政府管理,但不愿意通过基督教两会办理登记手续的私设点,可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其纳入基层管理范围,由各居委会与私设点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负责监管。待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时,再完善登记手续。对信教人数较少、附近没有依法登记的堂(点)、一时又难以依法设立的,可暂时采取“以堂带点”的办法,由教堂临时管理。

4、取缔一批。对拒不接受登记、合并、过渡的私设聚会点,尤其对公安、宗教等相关部门认定的非法宗教组织下属的私设聚会点、境外渗透组织影响和控制的私设聚会点、有违法行为的私设聚会点或邪教组织控制的私设聚会点,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坚决依法取缔。对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违反建筑、土地、治安等法律法规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

在自查的基础上,上报专项治理情况,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各上报的情况和督察情况,对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并做好专项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依法治理。要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依法办事,注意掌握政策,讲究工作策略,防止授人以柄,防止媒体炒作。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深入。对比较容易处理的,要早处理早化解,防止形成规模;对一些由自封传道人控制、不与政府及爱国宗教团体接触,又没有明显违法活动的私设聚会点,要下功夫做好骨干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排除主要障碍后再妥善处理,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通过持续不断的工作最终予以解决;对经反复工作仍不能有效解决的,可采取综合手段,压缩其活动空间,最终迫使其停止活动。

3、发挥团体作用。爱国宗教团体要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加强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巡讲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抵制歪理邪说,挤压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空间,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4、加强部门协作。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单位要细化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判形势,协调应对处置措施。各单位定期向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紧急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5、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纳入文明建设内容,明确领导责任,对重点人员、重点时间,要包保到人、责任到人。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强我国***事务的管理,有效遏制***私设聚会点反弹势头,依法开展***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总要求,坚持以依法治理***私设聚会点为突破口,制止***活动混乱,发展不正常现象,打击打着***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利用***进行渗透活动,维护***领域和谐稳定。

(一)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1、私设聚会点;

2、以私设聚会点为载体的非法宗教组织;

3、自封传道人。

坚持教育转化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纳入管理”的原则,进行依法治理。

教育转化信教群众,分化瓦解骨干力量,打击非法宗教组织体系,确保宗教活动平稳有序。

专项治理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统战委员任副组长,公安、政法、教育、国土、住建、文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承担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措施,部署工作。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统战、宣传、政法、公安、宗教、教育、国土、文化、司法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级党支部书记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

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班子、制定方案,开展***私设聚会点的专题调查;做到“点摸清、人摸透,不漏点、不漏人”,一点一表,逐一辩析,摸清底数。

(三)集中整治阶段。

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政策法规,集中对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非法宗教组织等进行整治,区分不同情况,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1、登记一批。对信教群众需要、布局合理、活动正常,愿意接受当地***两会领导的私设聚会点,要帮助他们完善登记条件,依法补办登记手续。对有教派背景、愿意接受***两会领导,又符合登记条件的私设聚会点,依法补办登记手续。

2、合并一批。对因场所内部矛盾而分离出来,超过家庭聚会范围或因就近活动而形成的私设聚会点,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场所,可以采取与附近登记场所合并的方法,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对因城市拆迁导致的人堂分离而产生的私设聚会点,要做好规划调研,按照布局合理的原则,妥善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变更登记工作。

负责监管。待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时再完善登记手续。对信教人数较少、附近没有依法登记的堂(点)、一时又难以依法设立的可暂时采取“以堂带点”的办法由教堂临时管理。

4、取缔一批。对拒不接受登记、合并、过渡的私设聚会点,尤其对公安、宗教等相关部门认定的非法宗教组织下属的私设聚会点、境外渗透组织影响和控制的私设聚会点、有违法行为的私设聚会点或邪教组织控制的私设聚会点,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坚决依法取缔。对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违反建筑、土地、治安等法律法规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

在自查的基础上,上报专项治理情况,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各上报的情况和督察情况,对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并做好专项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依法治理。要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依法办事,注意掌握政策,讲究工作策略,防止授人以柄,防止媒体炒作。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深入。对比较容易处理的,要早处理早化解,防止形成规模;对一些由自封传道人控制、不与政府及爱国宗教团体接触,又没有明显违法活动的私设聚会点,要下功夫做好骨干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排除主要障碍后再妥善处理,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通过持续不断的工作最终予以解决;对经反复工作仍不能有效解决的,可采取综合手段,压缩其活动空间,最终迫使其停止活动。

3、发挥团体作用。爱国宗教团体要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加强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巡讲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抵制歪理邪说,挤压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空间,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4、加强部门协作。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单位要细化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判形势,协调应对处置措施。各单位定期向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紧急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5、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纳入文明建设内容,明确领导责任,对重点人员、重点时间,要包保到人、责任到人。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农村宗教非法活动的治理,确保我乡宗教领域和谐有序,促进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宗教非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进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决依法加大整治有序稳慎推进工作的总体思路,围绕农村宗教非法活动突出的重点领域、重要地区,依法加大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我乡宗教领域和睦与社会和谐。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夯实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的思想基础,使全乡信教群众始终牢牢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要将依法整治工作与日常依法管理相结合,与强化基层基础,健全体制机制相结合,通过整治,坚决遏制农村宗教非法活动,确保党在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为乡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1.依法做好“中国真理教会”取缔后的稳控工作。要充分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扎实做好参与“中国真理教会”活动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继续按照“三管齐下”工作格局,由一名党政干部、行政村干部和宗教人士共同组成包保小组,持续对包保对象宣传宗教政策。要及时收缴“中国真理教会”私自按立并暗发的牧师证、长老证和传道员证,并要求他们书面承诺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非法活动;对证件确属遗失的,要做出书面说明,并书面承诺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非法活动,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变异组织非法活动,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之外的其他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以防范其利用证件蒙蔽信教群众。对依法取缔“中国真理教”非法组织后仍开展活动的,严厉进行打击。

2.开展“依法查处韩国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工作。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综合利用法律法规,坚决妥处渗透活动,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有序稳慎推动工作”的总体思路,依法查处韩国基督教渗透。工作中,统战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提供政策保障;公安机关要在情报、侦察和依法处置中发挥专门工作优势;宗教部门要会同乡镇综合治理私设聚会点;在打击韩国基督教异端组织工作中,派出所、司法所等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3.依法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定,深化专项治理,坚持保持高压态势。要坚持让爱国宗教团体参与治理,通过爱国宗教团体加强对自封传道人教育转化,以提升转化成效,巩固治理成果。

4.依法做好宗教领域非法出版物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宗教非法出版物,宗教部门要会同新闻出版部门依法予以收缴,并对出版、发行或印刷宗教非法出版物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信教党员进行摸排处理。加强马克思主义和党的纪律教育,按《党章》规定标准清退不符合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教育转化存在参教信教情况的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6.开展针对未成年人非法宗教培训整治。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包括村干部要本着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专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3月20日一3月31日)。各村要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部署。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1日--9月30日)。围绕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分项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效果。

3.检查督导阶段(2018年10月1日-11月30日)。成立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成员,对各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4.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2月)。召开专项工作总结会,巩固提高专项工作成果。

1.提高思想认识。要将专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确保专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2.加强组织领导。要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紧紧依托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和六项工作机制来推进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

3.确保工作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将此项工作纳入2018年党建考核主要内容,对专项工作开展中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将严肃依法依纪问责追究。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农村宗教非法活动的治理,确保我乡宗教领域和谐有序,促进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宗教非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进落实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决依法加大整治有序稳慎推进工作的总体思路,围绕农村宗教非法活动突出的重点领域、重要地区,依法加大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我乡宗教领域和睦与社会和谐。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夯实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的思想基础,使全乡信教群众始终牢牢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要将依法整治工作与日常依法管理相结合,与强化基层基础,健全体制机制相结合,通过整治,坚决遏制农村宗教非法活动,确保党在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为乡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1.依法做好“中国真理教会”取缔后的稳控工作。要充分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扎实做好参与“中国真理教会”活动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继续按照“三管齐下”工作格局,由一名党政干部、行政村干部和宗教人士共同组成包保小组,持续对包保对象宣传宗教政策。要及时收缴“中国真理教会”私自按立并暗发的牧师证、长老证和传道员证,并要求他们书面承诺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非法活动;对证件确属遗失的,要做出书面说明,并书面承诺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非法活动,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变异组织非法活动,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之外的其他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以防范其利用证件蒙蔽信教群众。对依法取缔“中国真理教”非法组织后仍开展活动的,严厉进行打击。

2.开展“依法查处韩国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工作。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综合利用法律法规,坚决妥处渗透活动,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有序稳慎推动工作”的总体思路,依法查处韩国基督教渗透。工作中,统战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提供政策保障;公安机关要在情报、侦察和依法处置中发挥专门工作优势;宗教部门要会同乡镇综合治理私设聚会点;在打击韩国基督教异端组织工作中,派出所、司法所等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3.依法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定,深化专项治理,坚持保持高压态势。要坚持让爱国宗教团体参与治理,通过爱国宗教团体加强对自封传道人教育转化,以提升转化成效,巩固治理成果。

4.依法做好宗教领域非法出版物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宗教非法出版物,宗教部门要会同新闻出版部门依法予以收缴,并对出版、发行或印刷宗教非法出版物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信教党员进行摸排处理。加强马克思主义和党的纪律教育,按《党章》规定标准清退不符合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教育转化存在参教信教情况的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

6.开展针对未成年人非法宗教培训整治。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包括村干部要本着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专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发动阶段(20**年3月20日一3月31日)。各村要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部署。

2.集中整治阶段(20**年4月1日--9月30日)。围绕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分项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效果。

3.检查督导阶段(20**年10月1日-11月30日)。成立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成员,对各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4.巩固提高阶段(20**年12月)。召开专项工作总结会,巩固提高专项工作成果。

1.提高思想认识。要将专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确保专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2.加强组织领导。要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紧紧依托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和六项工作机制来推进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

3.确保工作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将此项工作纳入20**年党建考核主要内容,对专项工作开展中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将严肃依法依纪问责追究。

宗教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近年来,我县宗教界紧紧围绕“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通过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隐患治理和源头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评比“和谐宗教场所”等一系列工作,全县宗教系统安全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安全工作的基础还不稳固,各类安全隐患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切实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围绕降事故、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强化措施,促进全县宗教系统安全稳定。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宗教系统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各类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实现“零增长”,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是全县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范围是:非通常宗教活动安全、工程建设、危房隐患、防火防盗、用电安全、食品卫生、香烛生产、森林保护、防洪防汛等涉及安全方面的情况。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宗教团体对所属宗教活动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加强业务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按照民宗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帐,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

(三)隐患整改阶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督查验收阶段。县民宗局将组织人员,于11月上旬对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和整改结果、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等。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县民宗局成立戴亚平副局长任组长、戴均帽、褚文卫、袁春辉等人组成的县宗教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宗教团体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领域抓“紧”,重点隐患抓“整”,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

(三)做好统计,及时报告。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记录工作,建立活动帐,健全档案,及时报送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情况。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构建一核多元的主体协同治理格局。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因地制宜,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二是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四议两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一是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意识。重点加强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拓展村组干部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把基层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四是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五是大力推进法制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法制带头人”双培养工程。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一是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建立“好人档案”“道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遏制陈规陋习,重点治理封建迷信、“黄赌毒”和乱埋乱葬等,树立新风正气。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一是培育孵化社会组织。

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区社会组织。二是搭建完善协商平台。进一步夯实社区协商平台的群众基础,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为村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三是培养激发参与意识。采取协商会议、走访式协商、书面征求意见协商以及网络交流群等方式,开展线上协商和线下协商相互动的工作模式,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促进乡村干部履职尽责;持续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每个村都配备至少2名后备干部。设立乡村振兴专干,每个村(居)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一名乡村振兴专干。深入排查、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重点针对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能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采取“一村一策”等措施精准整顿。开展新型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部、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党员干部本领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推广“四联四帮”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加强对有困难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关爱服务。(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査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防止频繁填表报数。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合,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指导。逐步推广运用积分制,对农民日常行为进行积分,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村民充分表达意愿,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参与监督管理等自治活动。(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深化村级民主协商,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推进农村协商示范点建设。(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

(六)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理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明实践站等平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系列宣讲活动。注重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测评。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形成党员带头、干部示范、人人守诚信、村村讲信用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志愿服务经常化。不断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团县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鼓励地方对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纪律约束推动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徳评议会和禁毒禁赌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東性措施,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宣传部、农办、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挥道徳模范引领作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典型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广电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结合传统节日,广泛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活动。挖掘文化内涵,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助推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宣传部、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制化轨道。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普及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平安乡村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技防系统。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推进农村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基层救灾减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査和专项治理。(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经科信局、公安厅、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人行太湖支行、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以驻村法律服务、巡回法庭等方式指导乡村人民调解员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平合等多元化解平合建设,推动调解、仲栽、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有机街接、协调联动。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坚持人民法庭与地方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多方联动,将“茶室文化”、“六尺巷文化”等地域文化、传统文化精髓融入纠纷处理中,促进法理情的通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明确小微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把小微权力行使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加强问题线索巡察发现和重点督办,严肃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纪委监委、财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功能。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合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注重吸纳农村妇女群众中热心村务、影响力强的小组长、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妇女代表担任村“两委”。拓展村级团组织服务阵地,激发和增强村级团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鼓励返乡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企业家及其他贤达之人发挥价值引领和文化治理作用,参与乡村治理。(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依法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重心下移,优化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完善乡级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持续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立党群服务中心,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合理设置为民服务大厅窗口,提高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能力。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政法委、编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工作安排。

试点示范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1.开展治理宣传。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单以及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

2.指导示范创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指导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结合优势,充分挖掘长处,发扬自身典型做法,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新手段。县委农办适时组织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互看互学,组织经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3.强化落实措施。省级试点示范乡江塘乡和14个省级试点示范村(具体名单附后)要先行先试,聚焦乡村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关键环节,按照《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采取有力措施,形成示范典型。

4.总结典型经验。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认真总结乡村治理的创新做法,认真提炼总结,形成试点乡镇,试点村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要紧扣乡村治理有效的主题,突出主要做法和重点工作,彰显地方特色,侧重于乡村治理某一方面典型做法与经验的总结,避免面面俱到,内容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事例鲜活、文字凝练、形式多样,引领性强,保证典型经验的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案例。县委农办将各地典型经验材料编印成册,供大家学习借鉴。

5.组织评先评优。县委农办将根据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乡村治理典型做法和单位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评先评优活动,对评为乡村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对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镇村,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二)时间安排。

试点周期3年,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1月。全面调查摸底,优选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制定《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试点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项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负责工作人员,各乡镇、各试点村要结合自身典型做法,明确试点思路,明细试点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1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各试点乡镇、试点村要按照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在全县推广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定期对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试点进展情况,研究会商具体工作,确保能按期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3.典型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对全县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在全县复制推广,形成我县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4.申请验收阶段。20xx年1-3月,申请对试点示范村镇进行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委将把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县委农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纪委监委、民政、司法、公安、财政、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指导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专干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开展工作,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形成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立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制订工作计划,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五)严格督促检查。开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适时督促检查,查找剖析问题,开展研究会商,推动促进工作进展。对在推进此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不敢担当的,将及时下发督查通报,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效果不佳,导致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纳入综合考核。县委、县政府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县“两查一考”办公室将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运用到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和《x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按照xx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纪问责,做到“三个全覆盖”,即学校对师生和家长传达《通知》精神全覆盖;开展教师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全覆盖;开展专项治理全覆盖。实现“三个明显”,即学校规范办学水平明显提升;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零起点教学。教师要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新知识内容一律“零起点”教学,保证课堂教学完整性。

(二)规范学生作业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严禁让家长或学生批改作业。

(三)规范教辅材料订购,严格执行“一科一辅”。严禁教师强制或暗示学生订阅教辅材料。

(四)规范考试管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严禁公布学生个人或集体考试成绩和排名等相关信息。

(五)规范家校沟通方式方法。严禁教师在家长微信群、qq群中布置家庭作业;严禁在群中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严禁要求家长在群中完成每日打卡作业;严禁教师在群中点名批评学生或发表不当言论。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深入落实“三立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市、区文件精神;组织全校教师研读学习,提高对作业的功能、意义的认识,从而更加关注作业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向全校师生和家长进行宣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二)切实落实“十要求”内容。研究制定《学生作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落实“十要求”作业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规范要求、运行措施、工作流程,确保作业规范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1、建立协商制度,控制协调各科作业总量。

按班级做好课后作业量的学科平衡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协调、控制班级课外作业量,确保每天课外作业学科平衡、总量合理。

2、建立报备制度,把握作业源头的量与质。

对于作业布置的量和质,采取三级管理,即教研组长控制学科作业量和质——班主任统筹三科作业总量——教导处督查各年级作业质和量。书面作业每天报备一次,由教师报年级组长审核,审核合格后再布置;教师的《作业记录表》每周五上交教导处备查。

3、完善检查制度,加强作业实施过程监控。

对作业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突出对作业设置、评改、反馈等环节的全程监控。要求教师作业过程“四精四必”,即“精选、精编、精批、精讲”作业,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记、有错必纠”。

(三)压实治理工作责任。校长亲自主抓,明确部门、教师各自职责,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履行专项治理工作责任,确保治理任务落到实处。围绕治理重点从“教师做得怎么样”和“学校管得怎么样”两个层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整改。校领导划分责任区,深入到每个班级微信群,监督检查群内家校沟通情况。对于违规教师,采取警示、约谈、处罚等方法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按照《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不断完善“一四五智慧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教研组建设,创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研究,强化集体备课、有效作业设计、核心素养提升、学科达标率等研究,充分发挥教研组的职能作用,激发教研组发展的内部活力。开展以作业为主题的校本研修活动,指导帮助教师掌握作业设计、批改、分析、讲评等技术,提高运用作业促进学生有效学习的.能力。及时解决在作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作业研究成果、作业改革典型经验,着力引导教师从作业改革切入,改进教学方法,向作业要质量。

(五)发挥家校工作合力。在依法保障教师履职的同时,落实家长在学生减负中的责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做好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和落实工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家庭氛围。引导家长破除“抢跑文化”“重智轻德”“分数第一”等功利思想,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指导和强化学生的独立完成作业能力,培养学生坚持课外体育锻炼,按时科学作息的良好习惯,形成多方联动,共同履职的良好局面。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

(二)做好整合文章。

将作业管理纳入教学常规整体进行管理,一是与备课管理相结合:设置的课内外作业要在备课中体现,典型错误分析要与教学反思相结合;二是与上课管理相结合:在课堂教学中,要切实保证课内作业时间与质量;三是与评价管理相结合:将作业设计研究融入命题研修,要以命题的要求设计作业;四是与研修管理相结合:作业研究要纳入校本研修的主要内容;提高作业常规实施质量,助力核心素养培养,促使作业管理功效最大化。

(三)接受社会监督。

1、向全校家长(社会)公布学校监督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

2、每学期面向全体学生和家长至少开展一次有关作业管理情况的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依据反馈情况调整优化管理措施,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治理工作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充分发动各村社、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开展巡逻检查,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

成立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xx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xx、xx派出所xx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由xx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充电现象;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宅、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装置是否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

(一)加强频次,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各村为此次巡查检查工作的落实主体。各村社要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出租房房东、居民小区业主、物业及主管单位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发动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巡查。村社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自查和夜间巡查,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镇安委会将不定期检查抽查,并通报反馈检查整改情况。

(二)加大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以派出所为检查主体,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时间为20xx年x月上旬至xx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xx日前):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要求。

(二)重点治理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重点要发动本辖区对住宅小区、单体居民楼、农村私人住宅楼等开展排查和宣传;xx派出所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排查和宣传。工作情况要及时登记造册,并组织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相关工作数据必须归档保存并按要求上报。

(三)全面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底):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安委会将组织对各村(社)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电动车引起的火灾多发、频发,引起了雷州市领导的高度关注。xx市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加强对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要督促各辖区的自查自纠,提高行业自律、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要结合示范点的创建,及时组织召开现场会,规范和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宣传单、宣传栏、宣传横额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要按要求,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要带队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各村(社)、有关单位、部门实职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镇安委会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并通报各村(社)、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乡村治理工作方案

创建生态示范村和环境优美乡镇,是推进和深化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基础,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战略目标,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生态经济建设,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特制定胜丰村创建市、县级生态示范村实施方案。

祁门县平里镇胜丰村距县城22公里,该村东与塔坊乡相接,南与祁红乡毗邻,西与我镇双程村交界,北与平里村相连,平里至胜丰油路竣工,交通十分便利。全村林地面积16558亩,森林覆盖率85.7%,茶园2251亩,拥有农业人口683人,其中劳动力393人,水田178.3亩,旱地59.8亩,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872.9元。

紧紧围绕全面推进“331”行动计划,精心打造“全省生态经济强县”总体目标,树立生态兴村意识,以全新理念,强力抓好生态村建设工作,在全面、稳妥地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快林业产业化发展为重点,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协调健康发展,实现生态兴村的目标。

要在原有丰富森林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引导林农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分别为胜丰村千亩油茶示范基地、千亩毛竹示范基地、千亩有机茶示范基地。

(一)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建设好“三个基地”

胜丰村独特地理优势,秀丽的山水风光,丰厚的文化底蕴给胜丰人民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05年,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提出了三年任期发展规划,围绕全县“331”、全镇“221”行动计划和打造全省生态经济强县的总体目标,将组织实施“134”建设工程,利用平里塘坞油路的开通,对塘坞至张家的公路进行拓宽;建设好“三个基地”,一是千亩油茶基地,通过对老油茶林进行垦复、换冠等措施改造,提高质量和产量。二是有机茶基地,提升全村茶叶产品的质量档次。三是依托原有的毛竹资源发展千亩毛竹。为民办四件实事,一是整修村中心小学;二是鼓励和发展传统的中药材种植;三是整修二条水渠,使基本农田成为旱、涝保收的良田;四是发展和巩固好村林场和绿茶厂,并努力招商,发展村级企业,壮大集体经济。

(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以建设“千亩油茶、有机茶基地和千亩毛竹”的有利机遇,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村两委带领全村人民继续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以提高全村绿化率,做到绿化区内林木整齐,大力发展毛竹、油茶等特色经果林,使林种结构渐渐趋于合理,有较好的综合经济效益。村将设立护林哨卡,聘请二名护林员,负责日常山林管理,杜绝乱砍滥伐现象发生。

(三)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认真宣传国家有关政策、路线、方针,提高广大村民的利用和保护土地的意识,坚决制止奸污占有耕地和林地的现象发生,提高生态环境意识,制定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制定村规民约,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珍惜动植物,成立护林防火小分队,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竖立防火警示牌,有效地抑制火灾的发生。

(四)珍惜水资源,做好水土保持。

胜丰村水资源十分充沛,一条小河贯穿整个村,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方便。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水土保持工作,对小河两侧进行封山育林,制定封山护林,凭证采伐,建立绿化村庄规划和规章,配合林业部门,严厉打击乱砍乱伐、私收乱购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同时加大对“胜丰村林场”的投入和经营,确保这一绿色银行发挥更大效益。

(五)改善饮水质量,保障人民健康。

实施农业用水和饮用水分离,大力推广有机肥使用。要求村民饮用水从山泉水引用,管线到户,改善村民引水安全,并以筹工、筹劳方式,实行零星用水户并网,确保村民正常用水。

(六)加强动植物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积极配合双平林业派出所工作,一方面严厉打击捕杀破坏野生动植物等犯罪不法行为;另一方面从保护野生动物植物生存和生活环境入手,改善和保护、栖息、繁衍环境。村两委要从自身做起,制定相应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严禁加工、销售、捕捉、食用珍惜动植物。回归大自然生态平衡。

(七)推广节能项目,方便一方百姓。

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在该村开展沼气转化为燃气的节能项目,培养沼气示范户、通过示范带动作用,发展更多的沼气使用户,从而有效遏制因长期利用烧柴炊食而造成破坏环境和浪费资源局面。积极开展新能源项目,在条件成熟村民组建立太阳能供应站,进一步改变群众生产生活方式。

(八)制定村规民约,树立新农村风貌。

村两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要求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增加现代社会内容,为美化生活环境,抵制不良风气,贯彻国家方针政策,邻里和睦,社会交通、社会风尚道德良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新农村风貌。

2、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抓日常创建工作,使创建工作有动作、有措施、有成效。由村支书王镇钱同志担任创建领导组组长,并明确其职责、权限。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同时相应成立创建文明村监督小组,由村委和社员代表组成,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加以整改。

3、创建工作要与全面推进全县“331”行动计划和平里镇“221”行动计划相结合,围绕打造“全省生态经济强县”早日实现我县国家生态示范县这一总体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内容,通过对胜丰生态建设中薄弱环节的完善和改进,有利的推进该村的生态建设,使之尽快达到市、县级生态示范村的目标,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4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作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昆明市创新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设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参照考评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从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打造35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创建时间和任务将根据第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为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宣传启动(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全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相关工作,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和申报试点社区。

2.试点创建(20xx年10月—20xx年9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创建工作。

3.评估验收(20xx年10月—11月)。在社区自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初评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估、居民测评等方式,对第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进行评估验收。

4.总结命名(20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总结会,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广,经验可复制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市城乡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切实履行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责任主体,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一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试点创建工作要结合社区基础条件、居民状况,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导向,按照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补齐社区治理的短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强调经验可复制、成果能推广,不搞资金和项目的简单堆积,不搞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鼓励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争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和先进典型。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在试点创建的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对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昆明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决群众现实问题民生工程项目,形成社区治理常态化的工作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试点创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点,可以全面推广的经验和完善的社区治理运行模式及制度机制。

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通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平安校园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有效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为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为确保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县教育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xxx、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局工会主席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由庄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各项具体事务。联系电话:xxx。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体罚、虐待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5、学校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6、校园欺凌行为;

7、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8、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9、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0、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1、强化政治攻势。各学校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组织观看央视大型政论纪录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及时让广大师生了解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在扫黑除恶中的先进事迹。同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教师会议,提升教职工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形成全系统讲政治、讲正气的工作氛围。

2、广泛宣传发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3、全面收集线索。各学校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及时上报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析核查后报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专班。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2、严格落实责任。各学校校长是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和平安校园管理结合起来,并安排专人负责,有效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责任。

3、强化督查问责。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的学校,将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诫勉谈话等形式严厉严肃问责。

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扬尘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及渣土车夜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xx〕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大力推进绿色安全文明施工为手段,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为打赢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打好打赢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整治工作,减少各类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切实减轻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完成市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目标任务。

三、领导组织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局决定成立“开封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夜查工作领导小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王俊杰兼任。

四、主要整治内容

一是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坚决抑制扬尘的产生,对所有未达到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二是严查夜间土方施工,对土方施工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或措施不力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是严查渣土运输、材料运输、装卸等施工车辆冲洗情况,凡是驶出建筑施工工地车辆必须经有效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带泥、带土上路。

四是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冬防”期间,全市实施“封土行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经有关部门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除外,但须施工出具防尘抑尘承诺书,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工地防尘抑尘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夜查制度,严格执行检查标准,20xx年具体巡查计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制定。

(二)夜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监站负责制定路线。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增加夜查频次。

(三)夜查人员每次巡查时应实时记录巡查路线和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于夜查次日交安监站,由安监站建立夜查记录台账,对检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整改反馈要有记录。夜查记录台账每周一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本周带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并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本周夜查时间,安排本周夜查人员。

(四)夜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扬尘防治标准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责令有关单位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于次日将检查情况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督查。

(五)对巡查中发现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挂牌督办、经济处罚、媒体曝光、列入“黑名单”、记入诚信不良行为记录、禁止其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等措施。

(六)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对工作不积极,工作中推诿扯皮、延误整体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社区宗教治理方案

根据镇党委统一安排部署,为有效整改落实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推进宗教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的宗教工作职责,防止非法宗教活动反弹,强化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结合××村实际,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专项行动深化治理工作,以村为单位,原则上15-20户成立一个联结小组,挑选村组党员干部、退休教师、退伍军人或乡贤能人等担任组长,重点开展“同心学政策、同心学技能、同心守法规、同心树新风、同心创先进、同心奔小康”的“同心联结”活动。真正达到农村宗教问题治理不反弹;社会治理体系延伸到村、组、户;基层党组织建设储备后备力量;乡村文明建设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共同进步的目的。

(一)同心学政策。要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各乡镇党委结合各村实际,指导村支部制定村民联结小组的学习规划,明确学习内容,确定学习时间,原则上由联结小组组长进行学习组织;要广泛涉猎学习内容,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战略部署为重点,要达到学实、学透、学深的目的。要灵活掌握学习方法。充分利用群众活动日、农民讲习所、j怏乐星期天、“颂党恩、跟党走,系列教育活动等,传达政策、促进交流、增进信心;定期的开展恳谈座谈活动,及时了解掌握群众所思、所想、所愿。

(二)同心学技能。强化技能培训,加强与人劳、农业、民政、工信等部门联系对接力度,以人才培训中心、农广校等培训机构为主体,以村为单位每年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不少于2次;要强化创业引导,以各乡镇优势产业为重点,结合确定的产业扶贫基地,引广大群众走出自主创业新路子,实现实干致富,远离神灵寄托;要扩大平台建设,各地要积极挖掘自身优势,为群众积极搭建信息平台,村级组织要详细掌握各个小组的人员组成和特点,实现信息的双向对接,提升群众的务工收入水平。

(三)同心守法规。要强化相互约束,要求各联结小组要把遵纪守法作为底线要求,通过互相监督、互相提醒,牢固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鲜明导向,引导广大群众争做遵纪守法模范;要积极开展法治教育,通过网络、自媒体等多种手段,广泛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把新时代的法律规定、道德约束、行为规范等融入到村规民约中,转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同心树新风。要着力营造文明乡风、村风,引导群众摒弃不良民俗,通过文化健身天天乐、建立红白理事会等多种形式,让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远离宗教束缚,自觉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倡导乡村既有。“颜值”又有内涵,不断促进乡风文明;要深入挖掘家族文化,提炼和订立家训、家规,组织群众学习传承好家风,积极树立新风尚,让家风教育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见贤思齐,自觉将好家风好家训融入到曰常工作生活之中。

(五)同心创先进。要树好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先进典型成风化人,每月以联结小组为单位,评选一次先进个人,发放一定数量的“同心超市"积分,让大家在参与中受教育、得实惠;要整合各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统一由联结小组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在落实富民政策、先进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切实发挥“同心联结"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六)同心奔小康。要通过开展党员结对帮扶、群众互学互助等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乡土能人发挥积极作用,常沟通、多联系,及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努力为普通群众树立榜样,营造互助友爱、乐于奉献,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创新创业热情,共建小康社会,共圆伟大梦想。

(一)组织领导。村成立“同心联结"活动组织机构,党支部具体负责“同心联结"活动的实施、考评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要把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敢抓善管的同志调配到活动中来,充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同心联结”各小组长要组织本组各户学习、守规、创先、致富等日常活动,结合“六个同心”每月召开一次专题活动,定期不定期开展串门谈心或集中座谈活动,推动“同心联结”活动常态进行;村两员要切实发挥作用,对发现有搞迷信活动、私自聚会和外来人员传教等违法违规活动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的将进行重点培养。对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不得评先表彰,同时影响本组其他家庭评先表彰。

街道宗教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促进我乡民族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突出“一个要求”、抓好“六个着力点”,即以“强管理、保稳定、促和谐”为总要求,着力依法管理、着力加强创新、着力打造亮点、着力解决难点、着力正面引导、着力夯实基础,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我乡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各民族平等,享有同样的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xxx乡辖17个行政村,两个回族村,4个自然村,多年来,回族群众聚居在xxx乡,与其他15个行政村的汉族朋友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共同为xxx乡的繁荣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为更好地发挥回族同胞的聪明才智,促进全乡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二)、充分了解、适当引导但不干涉宗教活动的原则。对回族的宗教活动以及活动的过程要做到充分了解,适当可以进村参加,但要保证其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到了解但不干涉,引导但不干预。

(三)、积极防范,依法处理,消除后患的原则。

要加强调研,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排查调处,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对各村清真寺的位置,阿訇、清真寺管理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加强对寺管会主任(社头)的培训,定期召开寺管会主任会,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利用每周五主麻日的宣教活动,专讲一段党的民族政策,使广大回族群众了解党的民族政策,自发拥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回族村“两室”阵地,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制度上墙;举办“和谐清真寺”评比活动,把广大少数民族的思想行动引导到思稳定、求发展上来。

(三)把党和国家的温暖带到少数民族村庄。

完成宗教教职人员的参保工作。把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和各项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宗教局等五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和省、市宗教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医保、社保等相关手续,并将老弱病残的宗教教职人员纳入救助范筹,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到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让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同样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和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回族重大节日期间,尤其是开斋节时进寺慰问,让广大回族群众感到党对少数民族的重视,感受到来自于党和国家的温暖。

(四)、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建立乡村两级管理网络,使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强宗教情况信息报送,强化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全面掌握动态;对少数民族村落要制定宗教信息月。

报告。

制度、重要信息奖励制度、重大信息通报制度等,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既要依法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有力打击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势力,坚决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又要以宽容、理性的态度对待信仰上的差异,尽力化解、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农村公路治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持续稳定地推进我县治超工作,现就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各部门、乡镇、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道路交通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继续坚持政府主抓、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治超工作,并在治理中不断完善、在不断完善中深化治理,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

在三年集中治理的基础上,从20xx年起,再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各种技术措施,夯实基础,规范行为,确保治超工作持续长效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现象,真正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为了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勉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建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建民

县交通局局长

高西虹

县公安局局长

欧炳和

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王冰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交通局副局长

陈明华

县法制办主任

黄建成县纠风办主任

尤东平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应忠

县交通局副局长

徐建安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薛文继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王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建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治超工作的实施。

(一)交通部门

1、组织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地超限运输车辆;

3、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6、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二)公安部门

1、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2、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

3、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物价部门

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制定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货物保管、停车管理等收费标准。

(四)安全监管部门

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选择主要公路沿线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超载车辆卸载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法制部门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超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六)宣传部门

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纠风办

对相关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为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为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一)路面治理

1、交通、公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继续保持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要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统一标准,共同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2、要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全路网的治超监控网络,全面加强公路保护。同时坚持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干线公路路面治超可采用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办法,在重要路段及关键节点设立固定式治超站点,并根据超限超载运输规律开展流动稽查。对农村公路,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

3、对被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责令停止行驶、责令车主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实行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等纠正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还应按赔(补)偿标准及实际损坏程度给予赔(补)偿。

4、假冒军队、武警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地区,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盗用、仿造军车号牌专项斗争的通知》(政保发[20xx]2号)要求,积极协调军警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假冒军警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以及逃缴国家相关税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10吨以上的悬挂军车号牌、运载非军事 装备的载货类假冒军车,一律先暂扣车辆,追缴其欠逃规费,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各治超检测站点要建立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对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建立违法超限超载数据库,实行违法车辆信息登记抄报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并逐步实现数据库的全国联网。

(二)源头监管

1、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车辆安全生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不予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抄告当地经贸和质监部门。

2、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给予违法记分处理。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3、工商、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驾驶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检查,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车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对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给予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上述违法活动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

4、交通部门应加强道路运输货物装载场(站)检查,条件具备和地方要大力推行重要货物装卸点、厂矿企业以及蔬菜基地等源头地点的运政管理人员派驻制度,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同时,对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配载并放行出场(站)的货物装载场(站)经营者,应责令改正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应加强对从事非法超限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加强安全生产、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继续强化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治超工作列入作的重点,明确人员和职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把治超工作作为公路保护和路政管理和重要组成部门,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将治超工作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

2、完善工作机构。保持地方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形势,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工作措施。交通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联合治超执法制度,加强工合力,保持治理工作力度,依法对违法超限运输实施严管重罚,推进治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级交通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明确或设立专门的超限运输管理机构,明确人员编制,落实治超管理工作人员。

3、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应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一并布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治超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签订治超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并按照职责做好各自工作。县安监局要强化监管,监督检查各执法部门的职责履行到位情况。

4、强化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建立治超宣传保障机制,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把宣传教育始终贯穿到治超工作的全过程。宣传部门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治超宣传工作。各地新闻媒体应根据超限超载治理要求,积极报道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报道相关部门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5、规范治超行为。进一步完善治理超限超载的有关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等有关问题。

街道宗教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促进我镇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进一步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一)、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各民族平等,享有同样的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行政村的汉族朋友彼此尊重、和睦相处,促进全镇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

(二)、充分了解、适当引导但不干涉宗教活动的原则。对宗教活动以及活动的过程要做到充分了解,保证其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到了解但不干涉,引导但不干预。

(三)、积极防范,依法处理,消除后患的原则。

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排查调处,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对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

对各相关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员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向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性。深入开展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充分发挥宗教的道德教化作用,引导信教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开展好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鼓励宗教界开展各种形式的扶危济困的宗教慈善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建立镇村两级管理网络,使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强宗教情况信息报送,强化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全面掌握动态;既要依法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有力打击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势力,坚决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又要以宽容、理性的态度对待信仰上的差异,尽力化解、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治理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优化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推进力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夯实社区治理功底,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1、完善社区治理架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广建立城市社区治理委员会,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村(居)民为主体,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继续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厘清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修订社区允许盖章目录清单,执行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强化社区民主自治功能。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依法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到20xx年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70%。制定城乡社区协商规范化指引,指导城乡社区协商向标准化、制度化推进。积极开展引导社区开展“微”自治活动,以社区网格为基础,将自治向小组、楼栋、院落、街坊等治理末梢延伸,引导居民在网格内开展协商议事活动。

3、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持续推行“全科社区工作者”服务模式,今年底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精力和时间进网格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培育一批城市“三社联动”示范社区,逐步扩大农村社区试点范围。

4、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继续执行工资自然增长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一线干事创业。实施“社区书记(主任)十百千培育计划”,全面开展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到20xx年,培训1000名以上社区工作者,培育100个以上优秀社区负责人,重点培育10名以上全省有影响、全市起示范的名优社区主任并纳入组织部高层次人才计划,着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

1、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为初创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到20xx年50%的街道(乡镇)和20%的社区要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2、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简化手续,积极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社会工作机构,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支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社区照顾、精神慰藉等服务。

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财政局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指导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引导政府资金、社会资金等向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倾斜。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制定并公布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完善社会工作政策,强化专业力量支撑

1、不断完善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加强调查研究、政策拟定力度,建立健全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与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职称岗位开发、队伍建设、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等制度,持续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体系化、制度化、专业化进程。

2、加大社工机构经费支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扶持壮大社会治理急需、具有发展潜力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稳定化、制度化的经费保障机制。

3、强化社工机构发展与引导。引导社工机构根据自身工作特长,聚焦明晰自身工作范围、服务对象、服务专长,加大综合性、专业性社工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根据社工机构运营中的具体需求,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优秀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有关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市域治理民政领域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与社会工作处等处室共同参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工作,其他业务处室按既定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2、狠抓调研创新。各相关业务处室,结合长期工作计划,在市域治理工作中要进行体制机制探索,加大基层调研走访力度,参考借鉴周边省市和基层优秀做法,推进民政领域市域治理体系创新创优。

3、加大宣传报道。对照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民政局要对在市域治理工作中产生的具有探索引领性的工作事项、突出个人事迹、典型工作模式进行大力宣传,并及时和上级部门沟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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