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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过继子女协议书(模板15篇)

时间:2023-10-22 03:41:09 作者:飞雪 热门过继子女协议书(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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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屋过继协议书

案例:

原告与被告的祖父系兄弟,婚后生有女儿,现均已成家。8月,原告为嗣后,在家邀请亲朋好友与被告及其父亲订立《出继字约》,字约载明将被告过继为嗣孙,被告负责原告夫妻的生养死葬。冬原告之妻去逝,被告按当地风俗办理丧事并负担费用,后被告迁至原告的房屋处共同居住,但未一起生活。起原告住院被告负担其部分医疗费。自过继后被告对原告有一定的生活上照顾。原、被告因家中琐事发生矛盾,原告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的收养关系。

分歧:

本案的事实简单,但对该过继行为及过继字约的性质有不同的理解和法律意见,也有不同的处理结果。有的意见认为是原告收养被告为养孙的收养纠纷和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有的意见认为是收养纠纷。有的意见认为是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有的意见认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种为嗣后的过继行为。有的认为本案的收养关系无效。有的认为本案不存在收养关系。

评析:

过继是封建社会的一种陋俗,“过继”在旧社会称“立嗣”,又称“承嗣”,它是指没有儿子的人以兄弟﹑堂兄弟等同宗人的儿子为自己儿子的一种做法,是一种封建的亲属关系。它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下一种特殊的收养形式,一直延续到解放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已经废除了封建宗法的立嗣制度,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过继是不承认的。过继与收养是有区别的,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领养他人作为自己的子女的一种法律行为。1991年12月29日通过立法,颁布的《收养法》规范了收养的条件、程序以及解除收养关系的处理。过继并不是收养。对于过继能否形成收养关系,即能否形成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在1992年4月1日《收养法》施行之前,如果过继后与父母脱离了父母子女关系,在过继后与过继父母共同生活,也就是说他与生身父母的相互扶养义务已不再存在,则可以认为过继子与过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的收养关系,可以按照收养关系来处理。对于这种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指出:“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相反,如果过继的目的只是为了延续过继父母的香火,或只是为了继承过继父母的遗产,或只是为了在过继父母安葬时以儿子的身份送葬,并未与过继父母共同生活,也未对过继父母尽赡养义务的话,即使有所谓的过继手续也不能认为是收养,这种过继子与过继父母之间也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另外早在1979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当时我国没有负责办理收养关系登记的机构,华侨和港澳同胞要求在他们亲友中过继或收养子女出境的增加,及无明文规定过继和收养子女是否须经过批准的情况下。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过继和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对涉外的过继或收养子女做出规定。

就本案而言,双方是在《收养法》施行之后所订立的过继字约,所以不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二、在1992年4月1日《收养法》施行之时,最高人民法院也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收养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可以依法收养,及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条件,和需要办理登记或公证手续。5月25日民政部发布了《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办理登记手续或公证手续的规定。收养是变更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的抚育费等均由养父母承担,养父母应承担养子女的全部监护职责。所以收养与过继有不同的区别;1、目的不同:收养的目的是设立拟制血亲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形成与生父母子女之间同等的法律关系。过继的目的是为了延续过继父母的香火或过继父母安葬时以儿子的身份送葬或只是为了继承过继父母的遗产。2、范围不同:过继限于男子无子的情况下,而过继同族的子或侄,女子不能过继,也不能过继同族女性后辈。在收养关系中,无子女是收养的条件之一,被收养人也不限男女。3、法律效力不同: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而过继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自愿过继,事实上已形成收养关系的,且补办了登记、公证手续或经人民法院的确认,其权利义务按收养关系对待。

就本案而言,原、被告双方同居住但未共同生活,未办理有关法定的手续。虽然有关于生养死葬的约定,但其实际目的是为了在过继父母安葬时以儿子的身份送葬,没有扶养的事实,双方的收养关系不成立。因为解除某项法律关系属于变更之诉,变更的前提是有既存的某种合法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存在的或非法的民事法律关系,就无需解除(变更)。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遗赠扶养协议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在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综合了遗赠与扶养两种法律关系的内容,既具有极强的人身性质,又不是商品交换的产物。从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所订立的以遗赠和扶养为内容的协议。即受扶养人(亦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由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于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有两种:一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二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赠与、收养及一般合同相比,有自己的独创性。判断是收养还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应该把握它们之间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其设立、变更和终止都适用合同的一般规定。收养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适用收养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主体的特殊性。协议的遗赠人一般都是没有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或者盲聋哑等病残者。也有因种种原因不愿将遗产交给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公民,也有不愿将遗产无偿赠与他人的公民。即为了充分尊重遗赠人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的权利,使其欢度晚年,允许其在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仍可与他人签订遗嘱扶养协议。扶养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公民或国家、集体组织。因为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扶养义务和与继承财产的权利是法定的、强制性的,不必以协议形式来确定。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定内容,作为遗赠扶养人的公民应当具备行为能力和扶养能力。收养却是身份法上的行为,收养人、被收养人只能是自然人,包括外国人港澳同胞,但不能是集体或组织。送养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是组织(如孤儿院)。

(3)标的的特殊性。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有偿的双务合同,根据协议的约定,一方取得对方供养自己的权利,在自己死后让与自己的财产;另一方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在遗赠人死后享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这种关系是财产契约关系与同志式互助合作关系的.结合。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收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形成父母子女关系,收养人必须履行抚养监护的义务,并教育被收养人。收养的对象通常是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

(4)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法律行为与死后法律行为的结合。自协议生效时起,遗赠人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扶养人只能尽扶养的义务,只有在遗赠人死亡后,扶养人才可取得遗产。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形成父母子女关系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继承,适用继承法的规定。

(5)遗赠扶养协议在四种遗产继承形式中有最强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产生于协议订立之时,即在遗赠人死亡前即已发生。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三种形式效力的发生都开始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可以发生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三种形式,但不可能发生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

(6)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嘱扶养协议的情况下,仍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遗赠人如尚有子女,其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也不应因此而免除。同时,其子女对遗赠人协议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遗赠人还可设立遗嘱,处分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财产以外的财产。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并不因此产生法律上的收养后果,扶养人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消除,可不再赡养亲生父母,也无继承权。

但两者有相同之处;遗赠扶养协议和收养协议均可协议解除,或经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一方已履行义务的可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就本案而言,遗赠扶养协议不但有具体的扶养内容,还有具体财产赠与的内容和方式。本案的原、被告双方订立的过继字约,只有负责生养死葬的安排,没有关于财产的约定,也没有实际扶养和扶养的事实。所以双方所订立不是遗赠扶养协议和收养协议,是一种以嗣后为目的的过继行为。

2、儿媳称丈夫被过继侵占婆母赔偿金。

年近八十的老母亲吴某在承受丧子之痛的同时,又添新伤,其儿媳及孙子女四人以死者早已过继给他人为由,将儿子的死亡赔偿金14万元全部占为已有。近日,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郑路法庭依法判决四被告给付老人赔偿金1.6万元。

七十多岁的原告吴某共有四子一女,两子早已过世。12月8日,原告之子陈某在东营市喝酒时被蒋某等人绑架并非法拘禁,致使陈某死亡。203月29日蒋某之妻与老人儿媳及孙子女四人(四被告)达成一份和解协议,蒋某之妻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抢救费、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6万元。四被告将该款据为已有,并用于生活盖房。老人多次找四被告索要自己份内所得,四被告却以死者早已过继给其二叔,与原告吴某已没有任何关系,拒不给付。

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陈某的二叔在陈某出生前已死亡,并没有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原告吴某是死者之母,在蒋妻所付的赔偿金中原告应得到一定赔偿。但鉴于原告仍有三子,生活费用应由三人共同承担,且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对被告方可适当照顾。

3、该案“收养行为”如何认定。

一般而言,民事法律规范没有溯及力,不得适用于评价、约束生效前已发生的行为;但是对生效前已发生的民事行为法律效力的评价,若当时的法律规范没有规定、新法又没有特别条款,可以适用新法规定的具体民事法律行为的典型特征标准。

[案例索引]。

审判法院: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编号:崇法民一(古)初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

[基本案情]。

原告甘大娘,1927年2月生,江西省某某县人;

被告杨某,男,1962年6月生,祖籍湖南省汝城。

1987年底,甘大娘(已生育有五个女儿)经人介绍“收养”杨某为养子,并按农村习俗写了过继字据,字据主要内容是:“杨某过继给甘大娘为子承接宗祧,杨某负责甘大娘的生老病死,甘大娘百年后的财产由杨某一人继承”。随后杨某即从湖南省汝城迁往江西省某某县与甘大娘一起生活,但该“收养行为”一直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由于杨某自结婚后,对甘大娘不承担赡养义务,不给粮食,有病也不给治疗;甘大娘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两人间的“收养行为”。

[审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甘大娘与杨某实施“收养行为”是在1987年底,此时杨某已年满25周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的被收养人“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条件,甘大娘也生育有五个女儿;而且甘大娘与杨某之间的“收养行为”未经民政部门登记,依该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关系不成立,因此甘大娘与杨某之间的“收养行为”没有法律根据。最后判决甘大娘与杨某之间的“收养行为”无效。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评析]。

本案案情比较简单,双方当事人争议也不大,但涉及到的法律适用问题却具有代表性。

根据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原理,民事法律规范一般没有溯及力,不得适用于评价、约束生效前已发生的行为;我国现行《收养法》第三十四条明文规定“本法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故而不能依据现行《收养法》规定的被收养人、收养人、登记成立等条件来判断本案1987年底发生的“收养行为”的法律效力。

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现行《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但是收养关系的具体法律要件是什么,没有规定;同样,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现行《继承法》提及了收养关系,也没有具体条文规定。而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现行《民法通则》,在第五十五条原则性地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三个实质要件,即:(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在第五十八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七种情形。但是《民法通则》没有调整收养关系的具体条文。

从当时的法律规范分析,本案甘大娘与杨某1987年底发生的“收养行为”,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三个实质要件,而且这种做法在当时的中国农村也比较普遍存在,应当认定该“收养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子女抚养协议书

协议人:欧阳某某,男,_年_月_日出生,住__市___路___号。

协议人:游某某,女,_年_月_日出生,住__市___路___号。

协议人欧阳某某、游某某双方于__年_月_日在株洲市芦淞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无和好可能,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某某与某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5、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元人民币。

6、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元。

7、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_协议人:___。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离婚子女协议书

甲方:               性别:男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               性别:女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双方自愿分手,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两人经协商同意,决定将孩子交由______抚养,并达成如下协议:

1、孩子由乙方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18周岁以后,孩子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生活。

2、甲方选择以下种方法支付抚养费。

a:甲方则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直至十八岁。十八岁后,孩子上学期间的抚养费,甲方仍应承担。

将来,甲方如没有收入来源而影响支付抚养费的,乙方可以请求甲方的父母先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甲方有相关债权的,在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也可以请求相关债权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将来的生活。

b: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抚养费共计______(大写),暂时支付______(大写)付给乙方,剩余部分按月支付到乙方账户。

甲方的抚养费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物价的上涨,应适当的增加,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享有探望权,甲方每半年可以探望一次。或由双方协商。

4、孩子开始上学,产生的学杂费等相关教育费用,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上期,乙方交下期),直至交到孩子终止求学。

5、孩子的医药费,在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相关发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元,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共同承担。

6、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欢迎访问信法网,子女抚养协议书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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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离婚协议书

某男,男,汉族,生于19年月日,人,现住。身份证号:。

某女,女,汉族,生于19年月日,人,现住。身份证号:。

某男与某女经人介绍后恋爱,于xx年xx月xx日在xx市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生有一女:xxx,现年23岁。基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订立离婚协议,内容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女儿xxx现年23周岁,已成年,即不存在抚养问题。依xxx自行决定,今后随某女一起生活。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机动车辆:×年×月×日由某男之姐赠予的×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所有。

2、男女双方目前均无存款以及股权、股票、债券等。

3、房产: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承担。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所有,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4、双方在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例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处理。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附件:家用电器及家具清单一份。

子女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人: ,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离婚协议人: ,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离婚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与 自愿离婚。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条款

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万元,现值人民币1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万元。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1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15万元。

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男方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女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男方必须双倍返还。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三、离婚夫妻债务分担

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子女抚养权行使方式

儿子 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费、医疗费)5元,在每月1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子女探视权行使方式

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 居住地。如临时或探望,可提前一天与 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__月 ____日 ___年____月 ____日

子女财产协议书

男方:xxx,男,汉族,19xx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女方:xxx,女,汉族, 19xx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双方于20xx年 月 日在 xx市 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现有的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归属男方。

三、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属男方。

四、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家庭有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补偿人民币10万。男方承诺,上述款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匿前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匿、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匿、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八、若男方未在20xx年12月31日前按时向女方支付前述10万元,则每逾期一日,其应向女方另行支付未履行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直至1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为止。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十、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签名) 女方: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20xx年甲、乙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后,婚生子一直跟随甲方生活。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婚生子的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生子归甲方抚养。

二、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乙方每月1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____元作为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甲方银行账号为:开户行,账号:。

三、儿子的医药费、教育费等其他费用凭票据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四、乙方可探望子女,甲应积极配合。

五、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由违约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

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所生儿子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

二、乙方自愿承担儿子付任何费用;

六、本抚养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自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子女抚养协议书

儿子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存款:_______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_______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房屋:_______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方所有。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男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乙方(女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于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在_________(日期)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姓名)的抚养权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以资共同遵守:

一、抚养权

被扶养人,现年_______岁,经双方协商同意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抚养权归_______(甲/乙)方。

二、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1、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______(甲/乙)方每月付给______(甲/乙)方_________元作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直至被抚养人大学毕业)。

2、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抚养费支付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增加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探望权

1、(甲/乙)________方对被抚养人___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凡双休日、节假日,如无特别事宜,男(女)方均可对孩子进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3、每次探望结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将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养子女协议书

收养人_________与被收养人_________间为收养子女事宜订立契约如下:

_________夫妇,兹愿共同收养_________为养子女。

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省_________县人,愿被_________夫妇共同收养。

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同意_________被收养。

被收养人自本收养契约书生效之日起,改从收养人姓_________仍名_________。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有互负抚养的义务,有互享继承的权利。

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本收养契约书经双方签名后生效,特立此契约为凭。

收养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被收养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过继协议书和相关案例

主持人:xxx单位:及职务:xx派出所所长。

调解地点:xx公安局xx派出所。

主要事实(包括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

4月5日10时许,xxx因xxx欠其商店的货款,便到同妻子xxx到其工作的场所,催要欠款,后因话不投机,xxx就将xxx头部打伤,致xxx受伤住院。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包括协议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一、xxx自愿向一次性赔偿xxx医疗、误工、护理、营养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xxxx元整。

二、xxx应将xxx所欠的货款xxxxx元整立即归还(从赔偿费用中扣除),xxx表示同意。

三、自本议之日起,双方要相互谅解,搞好团结,不得在纠缠此事,如有违约,后果自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对已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予处罚;对不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被侵害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机关留存一份备查。

当事人意见: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意见: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安机关印章)。

_____年___月__日。

父母房屋过继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伊宁县工会家属楼1单元201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1997年,房屋结构为砖混预制板结构,建筑面积76.89平方米。

第二条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120000.00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20000.00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30%即人民币三万六千元,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剩余的款在乙方贷款后支付八万四千元整。

第四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半年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签章):

___年__月___日。

乙方签名(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子女赡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女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男方)。

甲、乙双方经_____________登记双方自愿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____的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儿子_____________现年_____________岁,归_____________方抚养。

二、

1.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____方____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2._____________的学杂费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_______________甲方交上学期,乙方交下学期,直至交到_____________不愿读书为止)。

3._____________十六岁后随父随母由自己选择。

三、女儿/儿子_____________的.医药费,在_____________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_____________元,由抚养方通知未抚养方,双方共同承担。

四、_____________年以前的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均已由_____________方负责,再不计算。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抚养人xx,男,现年x周岁,原由女方xx抚养。

现双方协商同意孩子xx自x年x月x日起随男方xx生活,男方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其抚养权归男方xx。

二、乙方xx不负担孩子的任何抚养费用。

三、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1、女方对孩子xx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次数:女方每个星期至少可以探望孩子xx一次。

四、女方日后协助男方办理孩子xx的户口迁移手续。

五、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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