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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大全(13篇)

时间:2023-11-07 06:38:48 作者:文锋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大全(13篇)

公司的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的最大化,同时满足客户和股东的利益。以下是一些关于公司风险管理和危机应对的经验总结,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设备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维修保养电梯的质量和服务标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二、维保人员要严格执行维修安全规程及维保人员的`管理制度,认真作好维修保养工作,消灭事故隐患,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三、维保人员要管理好技术档案。保养记录记载要准确、全面、整洁。不得随便涂抹、漏填。

四、驻场维修人员要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接各种电线。要保持驻场宿舍的卫生,作到室内外整洁干净。

五、驻场维修人员不得擅自容留他人住宿,不得在室内聚众赌博及干违法事情。

六、维保人员要讲究服务礼仪。统一着装整齐干净,举止文明大方,态度诚恳,礼貌待人。

七、维保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喝酒、吸烟,不得擅离职守。

本制度如有员工违反其中条款,可根据产生的后果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保洁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a]设备原则上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b]领用设备必须填写领用登记表。

c]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序,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d]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

e]因作用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f]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

2]操作制度。

a]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功率。

b]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c]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d]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清洁人员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清洁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人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清洁人员不提私自拔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清洁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清洁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7]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为了计划各部门收入支出,增收节支,使各项物品物尽其用,发挥最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3.1日常清洁用具的领用。

1]每层可开辟一单独房间,用于存放常用清洁工具。

2]常用清洁工具由清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需求分配给清洁员工。

3]申领的工具可存放于工具间,所用工具自行保管,需要使用时自行取用。

4]清洁工具损坏影响使用的,可再行领用,领用时需以旧换新。

5]使用工具中,应爱护清洁工具。

6]工具使用完毕后清理干净及时放回工具间,不可随意放置或丢弃。

3.2消耗品物料的'领用。

1]消耗品物料,主要是指各种清洁剂、空气清新剂、香皂、卫生纸等消耗性用品。

2]消耗品物料由清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规定分发给清洁员使用。

3]批准领取的清洁用品必须为清洁专用,不能挪为他用或者私用,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理。

4]所领取物料若一次使用未完,可暂时存放于工具间内,待下一次使用时取出再用,不可随意浪费。物料用完后,再行到仓库领取。

5]清洁员工所领用的物料,使用应厉行节约,避免随意浪费。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和管理。

3.职责。

办用品的收发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部门所属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责任爱护公司的办公设备。

3.3高级副总裁(总经理)负责单价元以上办公设备的申购、报废、外借的审批。

3.4信息部负责电脑及其周边设备采购、维修、保养、报废确认,网络安全的管理。

3.5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的监控。

4.办公设备及用品分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耐用品:

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机、数码照相机、音响器材及相应耗材等。

4.2低值易耗品。

板笔、荧光笔、涂改液、剪刀、钉书钉、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打印纸、复印纸等。

4.2.2生活用品,如:面巾纸、纸球、茶叶、饮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办公设备及用品的添置申请流程。

5.1每月底,各部门填写下月《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视放弃申请处理。

5.2各部门经理应严把审核关,以控制办公用品开支成本。

批准后统一由行政助理负责采购。

办公设备须送高级副总裁审批后再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实施采购。

5.5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回公司,管理部门应先建档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用。

担赔偿责任。

设备及用品领用表》。

6.3员工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移交退库手续。

监督。

6.5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原则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况或急用物品除外,计算器等价值超过10元以上部份物品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6.6办公设备耐用品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进行赔偿,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以每年折旧率20%计算。

及时通知相关供应商到公司进行维修。

信息部工作人员检修或通知相关供应(维修)商来公司进行检修。

7.3故障解决后填写《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并由报修人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存档。

偿。

7.4.1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7.4.2私自拆装电脑、复印机等设备的;。

7.4.3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

7.4.4人为的损坏。

行政部办理报废。

总裁审批。

理报废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设备的申购或领用手续。

9.办公设备的外借,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到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外借登记手续。

10.1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的领用单,编制“办公用品费用月报表”交部门经理审核。

10.2为控制库存数量,办公用品原则上仓库只保留新人领用或急用数量即可。

10.3每年底应进行一次全面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盘点,对一些久留不用或损坏的设备及用品进行处理。

11.记录表单。

11.1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具登记表。

11.2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

11.3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

11.4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

设备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库房内部管理,强化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划分

仓库班组长是库房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且是卫生负责人。

3.管理要求

3.1设备库人员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熟知各种设备的型号、功率和用途。按规定认真做好设备的进出库房工作。仓库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编号、打号、建卡、登帐。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图纸交由设备组资料室保管。出库设备必须有领用单方可发放,出库及时消账严禁无号设备下井。发现一次罚款20元,并负责追回。

3.2设备库内设备严禁拆套,确需要拆套必须经矿领导同意签字。设备外借必须持设备外借审批单方可发放。

3.3设备入库保管

1.) 验证后的设备由保管员查收,合格品存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标签标识,分类排放、摆放整齐。

2.)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防止设备受潮、锈蚀、碰撞严禁随便拆卸,做好库房防火工作。

3.)凡与设备无关物件一律不得入库。

3.4仓库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仓库人员有义务制止外来人员在仓库内吸烟,违者罚款30元。

3.5仓库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不戴者按“三违”处理,一次罚款20元。吊钩下严禁站人,吊物不得从头上方通过。库房内登高作业必须要带保险带,不带者罚款20元。

3.6非仓库人员不得进入存放设备区域,如确需进入,需仓库人员陪同方可。

3.7卫生包干区为仓库门口一直到中央大道及门口左右5米范围内,此范围不得存放物品及杂物。

3.8卫生区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坚持卫生区域属地原则。每天对工作区域进行打扫,每星期对包干区卫生进行一次大扫除。

3.9仓库班组长应最后离开,把库内巡视检查一遍,确认安全然后锁门下班。

3.10仓库管理人员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4.附则

4.1本制度下发之日为执行日。

4.2本制度解释权为机电科科委会。

1)每月1-25号是物品发放时间,其它时间是盘点、进货日,不发货。

2)每月各科室将需用物品做好计划,按其品名、规格、数量列出经本科负责人签字后于25号前报送仓库。

3)购买医疗设备需填写“医疗设备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小组签字,经设备科长审核,院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4)采购员必须严格按本科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的计划清单集中购买,各科室临时急需用品,可请示主管领导后及时购买,保证需要。

5)凡购买的医用物资,仓管员应按计划清单认真核对入库,验收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会计入帐。

6)各科室领用物品时必须由科室主管领导负责领用,领用人在仓库选购物品后,由仓管员电脑录入打单,仓管员与领物人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名后,方可提取物品出库。

7)各类物资进仓后,要分类存放,保持仓库的清洁整齐,注意通风、防潮,经常进行质量检查,防止浪费和积压。

8)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爆工作,仓库内严禁吸烟。

9)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10)符合报废条件的医疗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一、总则

1、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订本规定。

2、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根据本规定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采购、储存、领用各环节平衡衔接。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做到账、卡、物相符。

(3)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生产余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4)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

3、仓库管理人员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仓库保管员由公司财务统一安排和调配。

二、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经相关人员检验合格后,仓管员凭公司请购单和发票或送货单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入库,并根据检验结果如实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送货人或采购员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仓管员留“入库单”的存根记账,财务联和送货单或采购票据交财务部门,客户联交供应商或采购人员。

2、经检验证明不合格的物资或未经检验合格的物资,应隔离堆放,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经办人处理,或报告相关领导以便尽早处理。

4、货单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货单、无发票的,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用量大或体积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且体积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和货架定位编号。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码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既要保证物资免受各种损害,又要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点方便。

3、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门区域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

4、仓库设商品材料实物保管账(简称“仓库实物账”)和实物登记卡,仓库实物账按物资类别、品名、规格分类进行销存核算,只记数量,不记金额,同时,在每一商品材料存放点设置商品材料实物登记卡,跟入库单、出库单和领料单等及时登记仓库实物账及实行卡,保证账、卡、物相符。

5、每月必须对库存的商品材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并由仓管员填写制盘点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公司有关领导,并将实物盘点数与仓库实物账核对,如有损耗或升溢应在盘点表中相关栏目内填列,经财务部门核实,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方可作调账处理,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实物登记卡和实物相符合。

通信设备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期报送和统计制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每年1月10日前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各行政区电信运营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所属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

(二)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取费率的要求,在工程概预算中明确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不得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

(二)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设计单位应参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内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八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第三十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十一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查明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第三十五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未按本规定按期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撤销资质。

第三十六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及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企业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建设工程及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提供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或未按期足额支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提而不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未按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直至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施行。

设备公司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检测鉴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

2、特种设备购置必须进行资质、技术、经济论证。

3、特种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4、特种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5、特种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6、特种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7、特种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8、每月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9、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10、特种设备由持有国家规定颁发的操作证人员进行操作,无操作证人员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

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

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

第五条。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

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

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

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部门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部门检修。

第十二条。

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部门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

第十四条。

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

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

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车间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车间和技术科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

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科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

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

第二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

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

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

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

第三十二条。

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

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

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办公设备正常的运转,提高办公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办公设备主要包括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投影仪、笔记本电脑、对讲机等。

三、相关部门职责。

1、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主要负责办公设备的采购申请受理、采购、保管、配发、维修保养、设备调换等事宜。

2、在总经理批准的情况下,一些部门也可自行购买设备。如安全护卫部可自行购买对讲机。

3、设备使用部门,主要负责办公设备的申购、使用、保管、维修保养等事宜。

一、办公设备的申请和购买。

1、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提出办公设备的购买申请,并填写《办公设备需求单》,报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购买设备金额大于20xx元的需董事会批准。

2、经公司领导及董事会审批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专人购买。

1、设备需求部门根据审批的《办公设备需求单》到库房(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领取。

2、对部门领取的设备进行编号,以便盘点。

1、使用设备前应详细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使用,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2、公司各类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由各部门参照规范,正确使用,注重平时保养。

3、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对办公设备运行、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的维修,更换零件要进行登记备案。

1、设备发生故障无法使用时,设备使用人应报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网管员处理;网管员无法处理的,可报院技术支持部;都无法解决的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联系供应商统一报修。

2、在保修期内的设备,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应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保修期外的设备,按照最经济可行的报修方案进行维修,包括委托维修商来完成任务,由部门主管按照维修的真实情况,填写设备维修单中的“维修记录”。

五、建立维修档案。

1、所有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名称、维修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原因、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维修单位等。

2、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应定期统计、汇总维修情况,针对各类故障产生的原因提出预防与克服的措施,通知使用部门加以防范。

1、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办公设备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对违规使用办公设备人员有提请处罚的权力。

1、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办公设备进行分类,并建立办公设备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清查一次,作到账物相符。

2、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1、报废审核。对于各部门提交的报废物品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不能再次利用后,经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2、对决定报废的办公设备,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应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3、报废品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集中存放、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一、电脑的使用管理。

(一)专人收管。

1每台电脑指定专人上机,负责日常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2电脑使用人员设密码管理,密码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二)电脑的操作规定。

1严禁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使用电脑玩游戏。

2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u盘,防止病毒入侵。

3严禁私自拷贝、泄露涉及公司有关机密的文件资料。

(三)病毒防护。

1、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

2、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安装(院限制安装软件除外)由使用部门自主决定。

3、任何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4、软件使用前要确保无病毒。

(四)硬件保护。

1、未经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所使用的电脑设备。

2、拆卸电脑设备时,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后,必须将所有设备复原。

4、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本部门电脑以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部门的电脑以及配套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五)电脑的保养。

1、保持电脑的清洁,严禁用手、锐物触摸屏幕,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闭电源。

2、定期对电脑内的资料进行整理,做好备份并删除不需要的文件,保证电脑运行的速度和存储。

二、电话的使用管理。

1、电话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统一负责管理,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并控制使用。

2、每次通话应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占线、浪费资金。

3、禁止拨打私人电话。

4、(4)电话出现故障的可报工程维保部进行维修。

三、打印机、复印机的管理。

1、为确保复印机的安全运转,每天开机的时间不宜过长。

2、打印或者复印完成后,必须及时取走文件,防止失密。

3、禁止打印或复印私人资料。

四、传真机使用管理。

1、传真机放置于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其他部门若需使用时至此处使用。

2、不得使用传真传送个人资料,机密文件需经领导批准。

3、每天下班后,传真设置成自动接收,防止遗漏重要文件。五、投影仪使用管理。

1、投影仪安置于公司会议室,需要使用部门向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申请。

2、投影仪用于公司、部门会议以及培训。

六、笔记本电脑。

1、笔记本电脑放置于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其他部门若需使用时至此处借用。

2、笔记本电脑用于公司、部门会议以及培训。

3、因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借用笔记本电脑的需填写《笔记本电脑借用单》。

七、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1、对讲机主要用于安全护卫部。

2、在上班期间,不得用对讲机聊天。

3、对讲机专人专用,不得借给无关人员使用。

1、专管专用,公司所有办公设备都要指定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使用必须经设备负责人同意。

2、办公设备要定期进行养护,以免老化影响使用。

3、办公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保证设备的安全,如果因使用人员的过失造成丢失,要追究责任。

第四章总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制定,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设备的重要性(管理思想)

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消耗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设备,设备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因此,必须处理好生产与设备的辩证关系,摆正现代设备在当今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应有地位,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第二条意义、目的(管理目标)

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简称维护制度)要求生产操作人员与维修人员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对设备切实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讲究文明、严格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维修业务分工

公司实行全员维护制,即凡参加生产过程的一切人员都要关心和参加设备维护工作。其中,生产操作人员负有用好、维护好设备的直接责任,要承担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小修理和日常点检等业务。停机检修(特别是定、年修)期间,生产操作人员应按责任分工或任务分配承担设备管理、环境清扫等设备检查准备工作以及清洗加油、搬运、刷漆等检修辅助工作。承担的具体项目内容,应与维修人员协商确定,并以双方签订的生产与维修分工协议为准。

第四条“三好、四会”

岗位操作工、岗位维修工必须按各自岗位的要求,切实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用好设备、管好设备、修好设备,“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故障。

第五条使用设备必须遵守“六不准”规定。

1、不准拼设备.严禁超压、超速、超载、超温等超负荷运行。

2、不准乱开、乱停、乱拆、乱装、乱割、乱焊、乱改造。

3、不准随意改动整定值,严禁取消安全装置。

4、不准在无润滑状态下运行。

5、不准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及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6、特殊岗位不准未持有“岗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及检修设备。

第六条规程、标准

启用设备前必须具备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修技术文件。

设备维修技术文件应包括维修技术标准(即油脂使用标准、继电保护标准和法定检查标准等),详见设备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第七条执行

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规程、标准和制度。如需修订应按规定程序审批,未批准前仍按原文件执行。

第八条发现异常时的处置

生产操作人员和岗位维修人员在使用、点检或交接班检查中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若有困难时应由专职点检人员提交检修人员处理或列入检修计划。

第九条设备环境管理的责任与标准

设备使用单位要把设备环境划分为责任区,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工段、班组及个人,设备环境管理的标准:

1、无垃圾、无积尘、无积水、无油垢。

2、根据设备性能的要求和工作条件,分别设有防火、防爆、防漏、防鼠等措施无易燃、易爆危险。

3、规定安全走行路线,设置安全标记及安全设施。

4、特种设施及管道按规定喷涂不同颜色油漆,易于识别。

5、场地平整,物品定位堆放整齐有序。

第十条“四整”活动

各责任单位及个人对责任区要经常进行“四整”活动:

1、整理:把不用的物品清除掉。

2、整顿:把有用的物品有秩序的存放好。

3、整洁:工作场地要每天清扫,责任区要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整齐。

4、整修:物品、道路、场地、标志、安全保护设施等若有损坏时要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清扫分工

对设备的清扫工作实行分工责任制,设备的外表清扫工作由岗位操作工负责,岗位操作工不能承担的,如电气室的设备外部的清扫工作由岗位维修工负责,设备内部的清扫工作由检修工根据专职点检人员提出的委托按计划进行。

第十二条紧固

设备的各部螺丝要经常保持紧固状态,为防止松动,必须定期检查和紧固。设备内部螺丝的紧固工作一般都纳入检修计划,平时容易松动的螺丝则列为日常点检项目,随时发现随时紧固。

第十三条设备的润滑工作

1、润滑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必备条件,因此必须加强润滑工作,凡需润滑的设备部必须严格执行给油脂标准。

2、需人工注油或手动加油设备由岗位操作工按规定进行加油,难以承担时,可由岗位维修工或专职点检员按规定进行加油,润滑作业表见附表。

3、凡自动加油或一次性加油的设备,由专职点检人员委托检修人员按计划定期加油或更换油脂。

4、点检中发现漏油、油质不佳或其它异常现象时要及时处理。

5、要严格进行油质管理,防止杂物混入,油脂必须有合格证,按牌号使用,储油、加油用器具要妥善管理,保持清洁。

第十四条安全装置的检查,校正试验

对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行程控制等装置,必须严加监护检查,及时校验。责任分工的原则是:谁点检、谁负责。如责任者不能承担时,可委托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五条设备的防腐工作

1、周围有腐蚀性气体的和要求控制环境温度的设备,必须经常开动排气或空调设备,使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环境。

2、安装在地下的设备,必须保持排水设施的良好和畅通。

3、做好设备本体及钢结构构件、管道等防腐工作。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设备部。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部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二、生产部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三、生产部必须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

四、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3)仪器、仪表的报废和更新,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厂分管领导部门组织经济技术论证。认为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经济合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5)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五、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1)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2)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向生产部门提出,报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或其它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生产部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一)设备管理是公司管理方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从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技改、更新到报废处理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必须全员参与,实现设备的梯级管理,逐步达到先进的设备管理水平;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高效运行。

(二)公司设备管理按照“强化保养、规范维修、全面监督”的设备管理工作方针,坚持“夯实基础,注重管理,规范运作,强化过程”的工作思路。根据“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形成设备管理“三级保养制”、设备现场“十字作业”、润滑“五定”、操作人员对设备做到“四懂三会”。加强设备全过程管理,逐步建立“追求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管理理念。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及下属单位、部门。子公司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定设备管理办法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执行,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职责。

(一)公司设备管理职能设置分总部级管理、分公司级二级管理体制。

(二)公司总部级管理责任部门设在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建立全公司设备方面的管理体系,包括主要设备管理制度、设备预警管理制度。

2.负责执行《xxx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3.负责执行《xxx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4.参与审核大修计划与技改计划,并组织检查计划的实施。

5.参与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

6.组织推行和检查设备方面的标准化工作。

(三)分公司级的管理设在分公司机动能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分公司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协调各部门的横向联系,监督检查各项设备制度的执行情况,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机关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分公司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设备台帐。

2.组织实施设备方面的技术革新,推广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状态监测和维修新技术,建立设备预警制度,定期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点检和动态监测。

3.负责分公司大修计划的审订和资金的平衡;掌握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状态;编制大修计划并上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分公司设备润滑的技术管理,定期组织分公司设备联查,做好重、特大设备事故的管理和分析工作。负责设备的考核及分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5.定期组织设备例会、设备大检查计划会,做好设备专业管理工作,并负责设备专业管理的考核。

6.做好设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工作。

7.参与本公司技改项目的审订。

8.负责执行《xxx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9.负责执行《xxx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10、定期组织设备管理工作的巡检和考核工作。

11、会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第三条基础管理工作。

(一)公司设备的职能管理,均归口于分公司机动能源部门,如新增、调拨、拆迁、封存、启用、鉴定、报废、核销、运输、安装、交接、盘点,机动能源部门则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二)设备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

(三)凡属公司的固定资产设备都要建立台帐,a、b类设备应建立设备技。

术档案,实行统一编号,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每年组织盘点一次,分公司机动能源部每月检查一次,务必做到帐、物、卡相符。

(四)机动能源部门要对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每月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列入当月的设备管理考核。

(五)分公司设备现场管理要按公司制定的定置管理、色彩管理、润滑管理、电气管理等要求严格执行。

(六)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培训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设备点检制、事故分析制、交接班制等。

第四条设备的选型与购置。

(一)设备的选型与购置计划归口于分公司机动能源部门。

(二)各单位设备购置计划应先向机动能源部门申报,经机动能源部门核实、审查后,报请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按公司设备采购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由物资管理部购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私自购置设备。

(三)机动能源部门在上报设备购置计划前,应对购置设备的技术性、经济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审核,并对购置的设备负责。

(四)新购设备由机动能源部门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共同验收。随机所带的备件、附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图纸、资料,由机动能源部门负责查收、登记、保管、存档。

第五条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一)分公司机动能源部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a、b类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和检修规程,使操作人员有章可循。

(二)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对设备操作人员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实行“三定”原则,实行设备操作专人负责制。

(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三清”、“四无”、“八不漏”,经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四)操作人员必须保证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合理维护。并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熟悉设备的技术性能,掌握设备的开机、停机步骤和注意事项,以及设备简单故障的排除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

(2)清楚设备的点检部位、点检项目、点检方法及判定基准,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清楚设备的润滑要求和完好标准,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操作人员禁止违章作业;设备禁止带病作业和超负荷作业,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异常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

(5)保持设备整洁,杜绝跑冒滴漏,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五)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防形变,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分厂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设备管理工作。

(七)未经机动能源部书面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件使用和将设备随意挪动。

(八)对于特种设备诸如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试验设备、测量器具、流量仪表、动力设备、运输车辆、自动化仪器等,各单位应根据按国家规定检定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和鉴定及时报检,机动能源部要组织有关部门按公司和国家行业规定进行维护、检查、检测、校验和预防性试验,消除可能的隐患,保证设备能正常安全运行。

(一)设备检修应遵循“定期点检,周期维护,不断提高设备的计划检修和预知维修,逐步降低事故后抢修”的原则。

(二)分公司所有设备的大检修及技改由分公司机动能源部(会泽分公司的技改由会泽技术部)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按《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办法》执行。

(三)设备的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负责,检修后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投用并做好相应的检修记录。分公司机动能源部负责检查、监督。

(四)凡是设备维修更换的备品备件,各单位提出购置计划由机动能源部审批,物资管理部统一购置,各单位领用。

(五)机动能源部负责编制公司设备改造、更新的中、长期计划,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审批,并监督实施。

设备事故管理坚持“加强维护保养、预防为主”的方针。设备事故按影响生。

产时间和损失大小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事故和故障。

(一)设备发生事故,操作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设备主管部门。

(二)一般事故于二十四小时内向设备主管部门报告,所属单位组织立即处理和抢修。

(三)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设备主管部门、生产部门报告,由分公司主管副经理组织设备主管部门和设备所属单位,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抢修和处理,不得互相推诿,导致设备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责任者,将追究事故责任。

(四)设备事故的分析。

1.凡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对设备事故要按“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复性事故发生。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2.对于隐瞒事故、涂改原始记录、歪曲假报事故真相,情节恶劣者要严加处罚。

3.恶性重大事故、特大事故,调查分析会由主管设备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事故单位和机动、生产、安全、调度、环保、保卫等有关部门参加。一般事故故障分析由所属单位组织调查分析,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分别填写设备事故报告书和分析处理结果,处理结果报设备主管部门。

3、设备事故损失费计算。

事故损失费=减产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其它损失费。

减产损失费=单位产品利润×单位时间计划产量×影响的单位时间。

设备修复费=损坏备件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

第八条奖励和处罚。

每年年未,公司按照“xxx号”的奖励办法实施奖励和处罚。

第九条教育与培训。

(一)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有计划地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特殊岗位的操作人员务必持证上岗。

(二)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分公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有计划地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取证及管理工作。

第十条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

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

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l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l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l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l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一)设备选型与购置

1、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

(七)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设备现场管理

1、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一)、凡井下停用设备(特殊情况经公司机电副总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设备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考核:

1、整个工作面设备回收上井考核。因这种情况设备数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回收期限按有关规定部门的规定日期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务的,由公司调度室和机电部提出考核办法。

2、对零星更换设备的考核。其考核期限为设备下井之日起四日内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回收上井交库,否则,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50元,每个组件罚款10元。

(二)、回收上井的设备,零部件要齐全,交库时回收单位、机电部、接收单位三方验收,对所丢失的部件、损坏部件,按《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考核款明细》考核。

(三)、杜绝设备零部件回收过程中“无主”现象的发生。设备零部件散落在运输巷、坡头、斜巷等处的区域,谁主管谁负责回收,或者由调度室指定负责单位,并追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四)皮带机纵梁、h架、运输机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单位要认真清点检查分类,然后按设备组指定地点回收交库。

(五)整体皮带机回收上井,由调度室、机电部、使用单位三方验收,无问题后设备组予以消账,丢失零部件的按规定考核。

(一)设备井上移交由机电部组织,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生效。

(二)加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如出现设备检修质量问题,按设备原值或事故影响程度,分析考核单位和责任人。

(三)供应部应对地面接收后的设备,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需入库或厂房保存的设备,必须按要求保存好,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分别给予处罚。

(四)各单位需地面存放的闲置、报废、待修等设备,必须按设备存放要求保管好,并报机电部备案,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予以处罚。

(一)、新购进的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新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及电气性能的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可发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变电室、泵房、主要架线机车运输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必须由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机电部,并报机电副总审批,获准审批后方可入井使用。

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电缆吊挂完好率、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

2、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责任制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4、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行,设备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随意用它物取代,同时要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5、井下各单位未经机电部批准,严禁私自用电。

6、井下设备的调拨、回收应到机电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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