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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大全(13篇)

时间:2023-11-06 00:26:07 作者:雁落霞 考勤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大全(13篇)

通过总结经验和感悟,我们可以不断地完善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从而取得更好的发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考的方向。

考勤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一、重新给自己的工作范围及工作角色定位。两次的学习虽然很短暂,但对我来说还是收获颇多的,以前一直认为,考勤员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职务,但通过本次的学习,我改变了这种不正确的看法,并对考勤员的工作有了全新的,更深层次的认识与理解。考勤员不仅仅是监督他人,服务同学的班级干部,更是在班级学风建设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作为一名考勤员,我会更加端正自己对这分工作的态度以及责任感,并把“人情”与工作用正确态度去对待。同时在工作与学习中我会以身作责,严格的要求自己,在同学们中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服从于自己的管理。

三、明确的认识考勤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考勤工作的规范性。作为考勤员要做到防微杜渐,不能包庇无故旷课的同学,要做到对老师与同学负责,因为考勤员的工作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风体系的形成。其次,做好考勤这分工作不仅可以锻炼自身的工作耐心,提高自己的谨慎态度,而且是本班同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组织纪律性,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同时也是系院对学生管理一体化,使得院里老师及时地掌握同学们学习的真实情况并加以管理。

作为考勤员,除了对考勤这分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与了解外,还必须规范好自己的工作,严格遵守学院考勤要求,做好考勤记录,认真准确地填报考勤表并按时上交,是院里的考勤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通过本次的学习,我对考勤工作也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与理解,

到同时也认识到考勤工作的重要性。虽然考勤员是一名很普通的班级干部,但我热爱这分工作,我相信只要自己用心认真去做,自己一定更把这份工作做好,在做好这分工作的同时,用正确的方法与态度搞好与同学之间的关系。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或学生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按时参加工作或学习,不得无故缺席,视为出勤。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员工考勤管理的办法,仅供参考!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5、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订,20xx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x公司考勤管理办法

xxx公司考勤管理办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第一条目的为维护xxx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工作时间、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依据集团考勤及请销假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全体员工以及集团其它系统派驻xxx公司并由xxx公司进行考勤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管理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管理办法的制定、执行、监督、修订等工作,以及负责对公司员工各类假期符合性的审核以及建立员工假期台账。

2、综合管理管理部负责员工日常考勤和假期的统计汇总、存档等工作。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部门员工特殊情况无法正常考勤的“背书”及各类假期的初审等工作。

第四条员工考勤工作程序1、工作时间xxx公司实行每周5.5天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六上午定为xxx公司统一的周例会、培训、学习、业务研讨和体育锻炼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14:00—17:30(5月1日—9月30日);

每天上午十时、下午四时,员工须自觉锻炼二十分钟。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另行通知。

2、考勤(1)考勤优先采用“指纹打卡机”打卡考勤,打卡分为上午、下午上下班四次,员工如无外出,必须按上、下班时间分次按时打卡。

(2)出勤:员工需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凡按时上下班正常工作,计入出勤。工作日安排的学习、培训或者其他工作属于正常出勤,在休息日安排的培训、学习、业务探讨和锻炼时间是为了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身体素质的,不属于工作出勤,但必须打卡签到,不得因主观因素缺席,否则视为缺勤。

(3)缺勤:凡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上班未签到或超过假期期限无故不上岗、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故不出勤等均视为缺勤。

3、特殊情况下考勤以下特殊情况下的考勤,由部门兼职考勤员统计汇总,报部门第一负责人或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审批。

(1)因公产生的外出办事、出差、驻外、不在xxx公司常设办公地点办公等不便于指纹考勤的情形,须按相应规定记录考勤。

(2)保洁、保安、厨师、司机等岗位员工因工作时间的特殊性,能正常打卡的一律正常打卡,不能正常打卡的由相应的部门负责考勤背书。上述岗位员工的作息时间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拟定。

(3)公休日后上班第一天,距离公司较远的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至多可延迟30分钟上班。

(4)因停电、考勤机故障等特殊情况,员工统一到综合管理部签到。为防止考勤机故障、考勤数据丢失等极端情况发生,综合管理部考勤员负责经常性的“拷贝”考勤信息。

旷工1天扣罚员工本人2天的日标准工资。旷工2天(含2天)以上或半年累计旷工10天者,除每天扣其本人2天的日标准工资外,并视为自动离职。

5、工作加班调休(1)公司依法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视为加班,加班一律按照调休处理。

(2)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常工作和个人自愿在休息日上班的不算加班;

衡量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依据为部门周/月工作计划。

(3)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出差员工按照《集团出差管理办法》执行,不另外计算加班。

(4)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跨年调休,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5)原则上每次调休不得超过6天。一律不允许先调休后补加班。

第五条各类假期、审批流程及权限1、假期分类假期分为:公休假、调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病事假等。

2、各类假期审批流程及权限假期类型或职级请假期限审批程序无薪假(病事假、等)。

一般员工、助理、中层副职3天以内7天以内(含)。

7-30天(含)。

30天以上部门经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负责人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负责人总裁中层正职(含)以上7天以内(含)。

7天以上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负责人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负责人总裁带薪假探亲假外派员工20天/年,山东入职员工15天/年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负责人总裁(助理级以上)。

婚假晚婚18天,其余3天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负责人总裁(助理级以上)。

产假3个月(多胞胎另加15天/胞胎,独生子女另加一个月无薪产假)。

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负责人总裁(助理级以上)。

工伤假视情况定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负责人总裁(助理级以上)。

提前回岗未办理销假的,按照实际审批时间对待。

第六条考勤统计(1)考勤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

(2)员工需自觉将公休假之外的各类假期的审批单以及特殊情况无法正常考勤的部门背书意见,于每月25日下班前,交至综合管理部,否则综合管理部在统计考勤时,将根据考勤情况分类计入缺勤。

(3)综合管理部根据打卡机的考勤数据和员工符合程序的假期审批单,如实统计汇总xxx公司所有人员考勤,报至人力资源部用于工资核算。

第七条考勤纪律考勤纪律按照《集团员工考勤管理办法》、《集团请销假制度》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xxx公司人力资源部。此办法与集团相关制度冲突的以集团制度为准。

考勤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律已、准时、守信的良好工作习惯,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现根据公司实际运作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在册员工,但不包括外聘顾问。业务人员和计件制员工的详细考勤办法由所属单位制订后报集团考勤管理部门备案。

3、职责。

3.1集团总部考勤管理部门目前确定为集团人事行政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总部各办、各中心员工的出勤纪律维护、出勤统计、表单管理、稽查等考勤管理工作以及下属公司考勤管理的辅导和抽查工作。

3.2下属公司考勤管理部门目前确定为其人事行政部门或其他指定部门,主要负责所属员工的出勤纪律维护、出勤统计、表单管理、稽查等考勤管理工作。

3.3财务部门负责根据考勤管理部门提交的考勤汇总资料进行工资核算及发放工作。

4、内容。

4.1工时制度。

4.1.1不定时工作制。

4.1.1.1定义:因工作特点、特殊工作需要或职责范围等原因而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工作量的,采取不定时工作制。

4.1.1.2以下几类员工采取不定时工作制:

4.1.1.2.1业务、采购、出纳、送货员、装卸工、外勤电工、安装工、司机等外勤人员。

4.1.1.2.2招待所服务人员、保卫人员、机井供水工、锅炉工、电视台插转人员等24小时值班、轮值人员。

4.1.1.2.3仓库保管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变电站工作人员等月度轮休人员。

4.1.1.2.4集团总部主管(含副职)、下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上管理人员和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以及集团人事部门认定的其他职等的员工。

4.1.2综合计算工时制。

4.1.2.1定义:因工作性质、生产特点、受自然条件限制或受市场因素影响,不能均衡生产,需安排员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

4.1.2.2目前公司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主要是生产一线人员(不包括采。

取计件制的员工)。

4.1.3标准工时制。

4.1.3.1定义: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公司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作制度。

4.1.3.2目前公司采取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主要是以上两种工时制以外的员工。

4.2作息时间。

4.2.1工作制度:集团公司总部实行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七小时的工作制度,其中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目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暂时安排星期六为固定加班日(目前固定加班费已含在月固定工资总额中)。

4.2.2工作时间:集团公司总部每天上午考勤时间段为8:00—11:30,午休时间为11:30—13:30,下午考勤时间段为13:30—17:00,其中春季和秋季的下午考勤时间段一般调整为14:00—17:30,夏季下午考勤时间段一般调整为14:30—18:00。

4.2.3下属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作息时间后,报集团考勤管理部门备案。

4.2.4作息时间因停电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以考勤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4.2.4.1计划停电的,由考勤管理部门公布和当月其他休息时间对调的安排,特殊情况可在三个月内作出对调安排。

4.2.4.2临时停电的,考勤管理部门应在1个小时内决定是否等待和值班安排。

4.2.4.3政府通知调整下午考勤时间的。

4.3日常考勤规则。

4.3.1集团公司总部目前以在指纹考勤机上按指纹的方式考勤,员工在新入职时由考勤管理部门安排采集指纹。指纹考勤机上的记录是员工考勤的唯一依据,其他形式的考勤资料仅用作证明考勤记录异常情况的补充依据。

4.3.2下属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打卡、签到、点到、登记等方式考勤后,报集团考勤管理部门备案。在集团总部办公的下属公司员工,且相对固定在办公室工作的,应采用总部指纹考勤方式。

4.3.3除以下人员或特殊情况,员工应在每个考勤时间段的开始时间前半小时内,结束时间后半小时内按照规定的方式打考勤。

4.3.3.1集团各中心、各办副职负责人以上员工、下属公司总工程师和副职负责人以上员以及集团总裁特批的员工可免打考勤。

4.3.3.2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特殊气候期间无须出勤的可免打考勤,由考勤管理部门在考勤记录上签注。

4.3.3.3持审批生效的出差、外出公干、请假卡等考勤辅助资料,外出时间包含上班或下班考勤时间点的,由考勤管理部门在考勤记录上签注。

4.3.4员工上午到岗上班、下午离岗下班实际时间点以指纹考勤机或其他考勤方式的记录时间为准。如无本管理办法认可的辅助资料,早于上班时间到岗或迟于下班时间离岗,按照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计算出勤,不另计加班。

4.3.5从公司出发的出差或外出公干,应在离开前打考勤,出差或外出公干回来时间属于考勤时间段的,应在回公司后第一时间打考勤。

4.3.6员工打考勤应依序进行。

4.3.7员工不得委托他人或受托为他人打考勤,如有代打考勤的,双方各记旷工一天。

4.3.8任何员工不得在考勤记录上涂改,如有涂改,每个涂改地方处以100元的罚款。当考勤记录出现错误或模糊不清的,员工应向考勤管理部门反映,由考勤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后在考勤记录上签注。

4.3.9员工故意毁损、遗弃、伪造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处以其月工资总额20%的罚款,如员工在考勤统计汇总表公示期间无法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出勤时间的,一律视为未出勤,不予计发缺勤时间段的工资。

4.3.10员工忘记打考勤的,应向考勤管理部门提供经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出勤时间的证据,由考勤管理部门在考勤记录上补签。超过一个工作日未提供的,每超过一天处以10元的罚款。每位员工每月有二次补签机会,超过二次者,第三次起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4.4迟到、早退。

4.4.1迟到:无故在上班考勤时间点后的半小时内到岗上班为迟到。

4.4.2早退:无故在下班考勤时间点前的半小时内离岗下班为早退。

4.4.3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考勤,二次打考勤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依迟到处理。

4.4.4员工每月三次以内的迟到不予经济处罚,第四次开始每次罚款10元。早退每次罚款20元。

4.4.5每次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的,依旷工处理。

4.4.6当月迟到早退累计4小时以上,不足8小时的,记旷工一天,依此类推。

4.5旷工。

岗位而无故脱岗半小时以上的,为旷工。

4.5.2旷工不足4小时的,记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记旷工1天,依此类推。

4.5.3员工旷工1天,按其日平均工资的300%扣除工资,依此类推。

4.5.4连续旷工3天或当月累计旷工6天的,除扣除旷工工资外,另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视为员工单方面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

4.6紧急工作。

4.6.1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平时下班时间后或在公休日(不含周六)、法定假日,有紧急的未了工作事项必须当天处理的,应自觉推迟下班或到岗以处理紧急工作。

4.6.2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在平时下班时间后,有紧急的未了工作事项必须当天处理的,应自觉推迟下班以处理紧急工作。

4.7加班。

4.7.1定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公司规定的考勤时间以外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在公休日(不含周六)、法定假日工作1小时以上的,且能提供生效的《加班申请/指令单》(见附件1)的;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在规定的每月休息时间内,按照生产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为加班。

4.7.2公司原则上对加班严格控制。

4.7.2.1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因阶段性工作任务激增,确有需要加班工作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指令单》交直接上司审核后逐级报所属单位最高负责人批准,或由直接上司填写《加班申请/指令单》后逐级报所属单位最高负责人批准,批准人应排除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加班。前述加班单应在开始加班前由申请人或指令人报考勤管理部门书面备案,特殊情况可事先采取电话备案,事后第一个工作日向考勤管理部门书面备案。未提前备案的,对申请人或指令人每次处以书面警告、并处50元-100元的罚款。

4.7.2.2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不包括采取计件制)在规定的每月休息时间内加班工作的,无须员工填写加班单,由生产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安排,报所属单位最高负责人批准后,可计加班。

4.7.3目前周六为公司规定的固定加班日,无需加班单或加班安排表。

4.7.4加班原则上以加班单上批准的或生产单位安排的时间为准,如与加班打考勤时间不一致的,由加班审核人或安排人核实后在加班单或安排表上注明原因后报加班批准人批准。

4.7.5加班实际开始和结束时间比加班单上的开始时间迟、比结束时间早的,如无批准人或安排人事先同意的加班调整安排,按照前述规定的迟到、早退、旷工标准分别处理。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加班的,应按照事假申请程序取消加班,无合理理由拒绝加班的、或没有加班的,视为旷工,旷工时间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4.7.6加班补偿。

4.7.6.1加班费: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加班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计发加班费。

4.7.6.2抵假、调休、积假: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当月加班时间总和可优先抵销相同时间的扣薪请假,抵假由考勤管理部门根据考勤情况直接操作,无需员工申请;抵假有多余的,员工可申请调休,调休申请审批程序与事假相同;抵假、调休后有多余的,可计积假。

4.8外出公干及出差。

4.8.1外出公干定义:员工因实际工作需要外出,在无棣县境内办理的,为外出公干。

4.8.2员工在外出公干前需到考勤管理部门领取《外出公干申请/指令单》(见附件2),认真填写需要离开办公室的时间和其他事项,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或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填写《外出公干申请/指令单》后,由申请人或指令人交考勤管理部门备案保管。未备案的,对申请人或指令人每次处20元的罚款。部门负责人或以上职位的员工外出公干的,由所属单位最高负责人批准,最高负责人不在公司的,由考勤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4.8.3出差定义:员工因实际工作需要到无棣境外办理的,为出差。

4.8.4出差除遵守《出差及差旅费管理规定》外,出差申请人或指令人应将已获批准的出差相关表单交考勤管理部门备案保管。未备案的,对申请人或指令人每次处20元的罚款。

4.8.5员工离开办公室外出公干或出差前应打考勤,公干完毕或出差返回办公室时应打考勤。员工离开和返回办公室的打考勤时间与外出公干单或出差单上填写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打考勤时间为准;如未打考勤的,以外出公干单或出差单上填写的时间为准,除4.8.6所述情形外,每个未打考勤的地方处以10元的罚款。

字确认,由考勤管理部门在考勤记录上直接签注返回时间。特殊情况造成紧急外出公干或出差情形而无法打考勤的,由部门负责人在外出公干单或出差单上直接注明时间并在注明处签字确认。

4.9员工请假离开办公室前应打考勤,假期结束返回办公室时应打考勤。员工离开和返回办公室的打考勤时间与请假卡上填写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打考勤时间为准;如未打考勤的,以请假卡上填写的时间为准,每个未打考勤的地方处以10元的罚款。

5、附则。

5.1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相关规定与之相抵触的即时无效。

5.2本管理规定由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制订,解释权属集团人事行政中心。

5.3各下属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规定如有调整,应报集团人事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6、附件。

6.1附件1:《加班申请/指令单》。

6.2附件2:《外出公干申请/指令单》。

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

(三)各单位劳资员 

1、负责本单位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做到真实考勤。 

2、负责本单位考勤的录入微机工作。 

(四)工会 

负责工时制度的监督。 

三、职工考勤和假期管理办法 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 

(二)职工考勤 

1、公司实行日考勤制度,考勤工作应专人负责,考勤资料由劳动工资部门长期保存。 

公司各单位或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请假,按管理权限审批。 

4、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工资照发。社会活动主要包括: 

(1)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6)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5、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时,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6、部分公民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青年节,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以放假半天。 

(2)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执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 

(3)其他部分公民节日及纪念日,均不放假。 

7、职工工伤假: 

(2)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休息,应有指定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否则按病假处理。 

8、 职工病假: 

9、女职工产假: 

(2)按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产前定期检查的时间工资照发。 

(6)女职工非婚生育及流产时,其休息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7)男职工配偶生育时,经本单位同意,劳动工资部门备案,享受有薪护理假10天。 

(2)取宫内节育器,享受当日假期1天。 

(3)人工流产或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享受假期15天。 

(4)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享受假期30天。 

11、职工婚、丧假: 

(1)职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男方25周岁以上、女方23周岁以上,且双方都是初婚的可增加婚假15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其爱人在外地,需前往爱人所在地结婚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享受有薪路程假,路费自理。

12、职工事假: 

(1)职工请事假,按日扣发工资,未经批准无故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3)职工因自伤、打架斗殴、违法犯罪而致伤、致病需停止工作医疗时,按事假处理。 

17、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按旷工处理: 

(1)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勤的时间。 

(2)假期已满,未按时回单位工作又无续假手续的缺勤时间。 

(3)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 

(5)职工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被责令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 

(6)职工工作调动,未按规定报到的时间。 

18、职工一般不得改变假别,遇有特殊情况时,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女职工生育假 

1、女职工享受生育假的范围: 

(1)计划内生育的; 

2、女职工休生育假的时间为: 

3、女职工休生育假时的工资待遇: 

(2)休生育假工资按比例计算的基数为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 

4、属生育假范围内的女职工,必须按规定休生育假。 

(四)职工探亲假 

1、职工探亲的对象: 

(1)职工的父母(含继父、母); 

(2)配偶。 

2、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1)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2)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3、下列职工不享受探亲假: 

(1)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2)未定级的职工。 

(3)因各种原因在当年度内与被探亲的对象团聚达到本人应享受探亲假天数的。 

4、职工享受探亲的假期: 

(1)探望配偶的,每年享受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不得2年合并使用。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 

(4)根据路途另享受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9、职工探亲路费的报销: 

(五)年休假 

3、休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保险福利待遇不变。 

4、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本年度休假。已休年度假的,取消下年度年休假。 

(1)病假满60天的; 

(2)脱产学习满3个月的; 

(3)旷工累计满1天的; 

(4)受党团、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事假累计满15天的; 

(6)受治安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 

(7)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8)公司内部调动、在原单位已休年休假的; 

(9)除装置检修以外其它原因停工休息满20天的; 

5、年休假应一次使用,超过规定休假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6、年休假、病疗、特疗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种,不得重复享受。 

7、休生育假的职工,在休生育假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跨年度的影响1年) 

10、 年休假期不得跨年度安排和使用。已安排未休的,按自动放弃休假处理。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 40 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 40 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 、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 12 小时。

2 、员工在夜间 22 : 00 至次日凌晨 8 : 00 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 、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 7 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 600 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 300 元。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培训学员的考勤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 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 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 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 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0天,即:

l 元旦:1天,1月1日;

l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 “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 日、3日;

l “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 日、3日。

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1天,总数不超过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每年休假15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间统一放假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探亲假

(一) 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病假、事假

(一) 带薪病、事假

1 、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2 、带薪病或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3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 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600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1/168(21×8 )计算。

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并给婚前检查1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 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 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假期。

(三) 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交部门(单位)经理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在部门内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发放加班费;不能安排倒休的,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加班时数以《加班申请单》为依据。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 以每小时工资报酬为基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 元/小时)=员工月工资(元)/168

加班报酬b(元)=加班时数*加班比例* 小时工资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时支付1.5a的报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时支付2a的报酬;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3a的报酬。

特殊工种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上面所述的“带薪”是指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均不受影响,“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在现岗位上的月固定工资。

本规定解释权属总部人力资源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乡镇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改变&方^案范%文库-整理^&机关工作作风,结合反分-裂斗争在教育学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特制定本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带头执行。

一、镇机关考勤工作由主管机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负责,由机关考勤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实施。

二、镇机关全体干部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应积极主动完成自己分管和分配的各项工作。

三、机关干部平时请半天假的,由各部门、站所负责人批准(必须有文字假条)后报考勤人员登记,一至二天以内的由负责考勤工作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并将假条送交考勤人员进行登记有效。上班时间外出办公必须给部门领导打招呼,部门领导外出办事的必须向主管考勤的副书记或主要领导及考勤人员打招呼,副科级以上领导外出办事必须向主管考勤的副书记或主要领导打招呼,否则按旷到或早退处理。党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外出必须向党政主要领导请假。

四、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并附本人假条。

五、凡请病、事假的必须向主管考勤领导及考勤员打招呼请假,需延长假期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到处理。

六、无故旷到1天扣除当天工资,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扣工资10元。

七、全年事假超过30天,每超过一天扣工资5元,全年病假超过40天,每超一天扣工资10元(因病住院的除外),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15天不再享受休假。(年底考核时也不得评为优秀)。

八、每周政治学习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5元,有事需请假的必须由主管考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人员进行登记方能生效。

九、工作时间内不准打牌、下棋、上网聊天,违者每次罚款10元,领导罚款20元。

十、考勤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不在岗,也没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到一天,扣当月一天工资。

十一、每月工会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积极参加,按正常上班对待做到有事请假,否则按旷到处理。

十二、本制度每月兑现一次,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树立我镇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串岗、不闲聊,严禁玩电脑游戏。工作时间实行大星期制,每周为10个工作日(每周星期一和星期六理论学习),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实行考勤工作责任制。机关、各单位、站所的群体干部职工的考勤,每月月底交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总;办公室负责群体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及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统计汇总和情况通报。

三、规范考勤登记。考勤登记的内容主要为迟到、早退、上班、开会、下村、事假、病假、出差 等。“上班”是指在办公室坐班或市级办公事;“开会”是指参加市级以上的会议和培训 学习;“下村”是指到七个村委会指导和帮助工作; “事假”是指因私事请假;“病假”是指因病不能上班请假休息;“出差 ”是指到上级开会、学习、培训 等公事。

四、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请假须履行逐级请假程序。一般工作人员因事请假两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三天及以上的,经站所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副科请假一律由主要领导批准。群体干部职工请假一定要先写请假条(除特殊情况外),假条批准后,及时送到党政综合办登记,假期满后,及时到党政综合办销假,逾期未销假的一律视为旷工。

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婚、丧、产等假(按照特殊假处理)按规定享有,但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六、节、假日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有关情况,重大事项应按规定上报。

八、要严肃考勤制度。对工作人员迟到、早退上班、开会、下村、事假、病假、出差、旷工、婚丧假、产假等,认真做好报批手续和记录,坚持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九、群体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 的依据并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十、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无故旷工每天每次罚40元;

十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饮酒、赌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十二、上班时间不按规定要求,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发现一次罚款30元; 。

高校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明教育教学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和培养学生良好行为,明确学生权利和义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教育部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对学生考勤管理办法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按时参加专业培养计划规定以及学校或系统一安排和组织的一切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书面请假,凡未书面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

第二条学生考勤工作由所在系全面负责,系学工秘书负责管理学生的考勤工作,每周公布一次全系学生缺勤统计情况,每两周上报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

第三条任课教师应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关注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并在《教学日志》中记录,作为学生平时成绩评定和班风评价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班干部、学生党员是学生考勤统计工作的主要力量,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班级考勤员要按辅导员安排认真做好本班每天的考勤统计工作,如实向任课教师汇报,每周一将上周全班缺勤统计情况经辅导员签字后报所在系学工秘书。

第五条周末回家住宿的学生,应在星期日晚自习前回到学校,节假日应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未请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课论处。

第六条学生请假须事先书面申请,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辅导员批准;请假在一周以内的由系分管领导批准;请假在二周以内的由系主任批准;请假在三周以内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在四周以内的由分管院长批准。请病假须有校医院证明,请假者应持批准的请假单到所在系登记,并告知班级考勤员及任课教师,请假期满应及时到学生所在系销假。

第七条学生请假,要先办理手续,紧急情况下,应电告辅导员,并委托班长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不得事后补假。

第八条考试、考查(包括补考、重考)、毕业答辩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由系主任和教务处共同审批备案。凡事先不请假,不告而别,按旷考论处。

第九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违者按旷课论处。旷课时数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无故不参加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等环节,按实际缺课学时数计;

(三)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虽经批准但逾期不归者,按每天6学时计旷课时数;

(四)无故迟到、早退或缺操三次按旷课一学时计。

第十条对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的学生应进行批评和教育。对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10学时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一学期累计旷课10-19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一学期累计旷课20-29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一学期累计旷课30-39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一学期累计旷课40-49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一条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给予退学处理。

第十二条学生考勤违纪的处分审批权限和善后工作按《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风建设,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参加各类教学活动,规范学生日常考勤管理,根据《南昌航空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结合软件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除节假日外需按时参加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和学校、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老师上课期间点到未到者,记旷课2学时。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当事先请假并经相应管理级别批准。请假期满返校后,应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凡无特殊原因未经请假或超假不续假者,按旷课6学时/天记。

二、学生如需外出,必须向辅导员或者班主任说明去处经签字,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之后到辅导员处办理离校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离、返校。未经准假提前离校、延迟返校者,每天记旷课6学时。

三、学生实习实训、出差,须经辅导员同意并签字,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之后办理离校手续,由院学工办备案。逾期未归或未经批准者按旷课6学时/天记。

四、学生请假除紧急情况外,一律不得事后补假。请事假应严格限制,请病假需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和诊断书。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如下: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并到学院学工办备案;请假三天以上、十四天以内,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学院分管学工副书记批准,事假不得超过十四天。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应及时向辅导员销假,逾期未归者,按旷课6学时/天记。

五、学院学工办每学期初根据教务反馈的学生学习成绩,拟出学习困难学生名单,主要包括两大类:1、经学校学籍处理的留级学生 2、累计未通过学分15分以上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正常工作日每天到学院学工办签到(或打指纹),缺勤一天且无法提供老师上课证明的,按旷课6学时/天记。

六、对于学生旷课行为,将根据《南昌航空大学学生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本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软件学院本科生,由软件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南昌航空大学学生手册》。

八、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驻外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1、 作息时间:实行弹性工作制。

2、 所有员工必须24小时开机,每个工作日上午9点以前必须用出差所在地的座机报岗,晚上8点前必须用短信汇报当天工作情况及第二天的工作计划及行程至销管,并随时接受公司的电话查岗,未遵守者按以下条款处罚:

a、 首次未用座机报岗及短信汇报者,公司口头警告,出现第二次者罚款50元,出现第三次以旷工处理。

b、 接到公司电话查岗,不能在半小时内用本地座机回复者以旷工处理(特殊情况说明原因除外)

c、 手机关机一次扣除电话费50元,两次扣除当月电话费。发现三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并降级处理。手机停机超过8小时者扣除当月电话费。停机超过2次者(含)扣除当月奖金。

3、 未经请假或假满而未续假,擅自不到职者,以旷工论。

4、 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除两天的工资。

5、 连续旷工二天或全月累积旷工六日者即视为自动离职。

6、 员工请假必须亲自填写《员工请假单》,2天以内由直属领导批准,2天以上5天以下(含)由营销总监签批,5天以上需经总经理签批办理休工手续,员工获得批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请假单交销管备案。

7、 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或公干,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出差人员应填写《员工出差申请表》交主管部门批准,并报销管备案。

8、 驻外业务员工探亲假规定:

a、 经理级驻外业务员工每月有一次探亲假,休假三天(含在途时间)届时公司统一安排,如业务繁忙不能安排探亲假,可累计下月休假。

b、 主管级驻外业务员工每两月有一次探亲假,休假六天(含在途时间),届时公司统一安排,如业务繁忙不能安排探亲假,可累计下月休假。

c、 以上业务员工休假期间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如有突发事件,公司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赶到事发地,否则以旷工论处。

d、 以上业务员工如按公司销售部开会期间休探亲假,可全额报销往返车费,否则只报销单程车费。

9、 驻外业务员工表格作业规定:

a、 新客户开户,需提前详实填写《开户申请表》。公司营销部批准后,再安排客户下订单、汇款。未按时详实填写者,将不计入该业务员工绩效。

b、 业务员工必须在每周六、周日下午四点前详实填写《周工作汇报表》,周日下午四点前电邮至公司销管处,未按时详实填写者,第一次公司口头警告,第二次处罚50元,出现第三次以旷工论处。

c、 公司营销部规定其他表格作业,届时销管以短信、电话通知,不按时详实填写者,处罚规定同上。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统一公司员工考勤标准,以利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驻外业务员考勤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此制度适用于长期驻外人员。

2、各部门经理负责考勤各自员工,人力资源部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方式为:电话抽查、实地巡查。员工必须每天下午用微信汇报每天的工作。

3、业务人员在公司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考勤制度,以公司考勤制度标准进行考勤。

4、业务员到各自驻地后,每日早上7:30分前,用办事处固定电话打电话到部门经理处报到,如有事情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按相应考勤惩罚制度标准执行。

5、业务人员到驻地后必须进入工作状态,进行市场开发及维护。如发现有擅自脱离岗位现象,罚款500元/次并取消当日差旅补助。当月发现3次以上擅自离岗现象,停发当月基本工资,情况恶劣的公司予以辞退。

6、业务人员联系电话必须在上午7.30点至晚上6点期间处于开机状态,在此期间处于关机状态联系不上时,罚款50元。

7、各销售部门召开月会时,业务员必须全员参加,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将予以处罚100元/次。

8、各销售部门经理必须于每月5号前上报上月各部门考勤报表至人力资源部,如果没有报表的,不予以发放工资。

9、业务员其他考勤规定遵照公司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考勤签到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正常工作运行,规范员工的作息时间,严格工作纪律和办公秩序;以规范化、人性化管理为原则,公平公正、科学高效考勤管理方针,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郑州黄旗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旗山文化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仅适用于钉钉考勤软件。

1、迟到: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岗为迟到;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

3、离岗:工作时间内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离岗;

4、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限已满,未向上级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者;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宣导、管理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

3、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行政人事部门考勤监察;

4、行政人事部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对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行政人事部核实。

1、实施钉钉考勤打卡,员工入职第一天起开始打卡;

2、如遇在上班前停电或断网无法打卡的,行政人事部以gprs(个人手机流量)打卡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相关考勤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内要求所有在岗员工施行2次钉钉打卡(早上上班8:30之前、下午下班17:00之后;夏季为17:30之后),未按时打卡的及时提交补卡申请,补卡申请说明情况及证明人,按正常出勤,反之将按照相关考勤规定处理。

4、公司为了激励大家积极主动工作,每月不请假,不迟到、早退,积极主动工作,设立每月100元考勤奖励。个人考勤与绩效奖励、年终奖励均有直接关联,请假、迟到、早退请各位员工慎重考虑,严格准守公司考勤规定。

上班时间规定:周一至周五,冬季、夏季具体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1、全体机关干部必需自觉遵照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2、机关干部离开机关必需填写去向板,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包括到区里开会或下乡等。

3、机关开会、学习时不准接听电话、接待客人,不准处理业务(接待上级领导除外);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会、学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4、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5、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干私活,除工会活动外,不准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在办公室从事赌博活动;中午不准喝酒(接待客人需提前请示)。

6、机关干部请病、事假需填写假条。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两天由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部门负责人请病、事假一至二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副职领导干部请假半天以上的,由书记和镇长审批。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

7、机关党政干部休假由镇里统一安排时间集中休假。

8、坚持值班值宿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

9、纪检委员和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的日常工作考核,每月公布一次考核结果。

二、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达到3次,扣除当月下乡费50,请假除外;

2、旷工两天的;

3、工作时间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响工作的;

4、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的;

5、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打麻将、打扑克的;

7、值班时擅自离岗、脱岗、漏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和岗位补贴。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超过5次(含5次),请假除外;

2、病、事假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3、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造成他人向镇主要领导或上级部门上访的。

4、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的;

5、因违纪被处分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在岗的全体机关干部。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为强化机关事务管理,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机关事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机关效能,全面完成我镇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 考勤制度

1、上班。镇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不准干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串岗、闲聊、玩电脑游戏,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离开工作岗位1天以上及下村,应告知部门负责人及党政办。

2、签到。镇机关干部实行签到管理,上午签到时间为7:45—8:00。镇里组织并要求参加的学习、会议由镇主要负责人点名,学习、会议开始15分钟后到的按迟到处理,开会时要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铃声,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按时上下班。

3、查岗。上班时间,镇效能办对镇干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每次学习、会议进行点名情况进行登记、汇总,迟到、缺席和检查离岗的干部,计入当月考勤。

4、值班。实行周末、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并坚持主要负责人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调班,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调班后,向主要领导请假,未到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5、下村。干部下村前必须先告知镇党政办登记备案,并在签到簿标明去向。镇效能办针对下村干部实行电话抽查,下村干部需使用固话进行回复确认,查岗结果计入电话查岗登记薄。不能及时使用固话回复或回复电话与村区号不符的,视为旷工。

6、请假。(1)干部因公出差、请假(事假、病假)必须办理出差和请假手续,开会须凭会议通知(电话记录或文件通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同意后到办公室填写出差单,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请假由书记或镇长审批,一般干部出差、请假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由分管领导审核,镇长或书记审批;2天以上由书记审批,假条(需本人填写)交办公室备案,未及时办理或未交办公室备案按旷工处理。如人在镇外临时确有急事的,应通过电话向相应领导请假,并告知党政办,回镇后及时补假。(2)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病假2天以上的须持有医院证明。

二、管理办法

1、干部考勤每天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完后交党政办存档,每月由镇效能办对干部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2、(1)在岗未按时签到的按迟到处理,发现代签的,一律按旷工处理。(2)查岗不在岗,又未先告知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党政办的,按照旷工处理。(3)学习、会议点名迟到、缺席的,分别按迟到、旷工处理。(4)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值班岗位者,离岗一天按旷工两天处理。

三、奖惩措施

处罚措施参照镇“114”考评和2015年机关干部年度考评办法:在编在岗事业干部和镇聘人员,迟到一次扣0.3分,旷工一次扣1分,周末值班有事报事,没事报平安(副职向主要领导汇报,干部向分管领导汇报),脱岗一次扣2分,值班人员被主要领导查岗脱岗一次扣5分。

外籍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外籍人员的税收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是指市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第三条  本市辖区内的下列外籍人员适用本办法:

(二)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外国企业设立在本市辖区内的机构和场所、国际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的常设机构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第四条  外籍人员应当按照《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的税收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青地税发〔2004〕96号)等有关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入境登记、变更登记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  外籍人员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或由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进行扣缴申报。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扣缴义务人向外籍人员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员工,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均应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对象的有关涉税信息。

第七条  外籍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第八条  外籍人员的纳税申报资料与登记资料实现计算机自动对接。每月由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对外籍人员纳税情况进行核对,即时掌握外籍人员纳税情况。

第九条  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部门受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或代扣代缴,应当为每一位外籍纳税人员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第十条 《完税证明》的开具程序、管理等应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3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通过人机结合的方式对外籍人员进行审核评税,审核评税指标主要包括:

(一)同国籍(地区)、同行业、同职务、同投资规模外籍人员平均收入申报指标。

(二)外籍人员工资薪金增长率指标:

2.某外籍人员工资薪金增长与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增长比例=某外籍人员当年平均工资薪金增长率/某企业当年所有人员平均工资薪金增长率。

第十二条  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根据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审核评税结果,对存在申报收入明显偏低的外籍人员,经分管局长批准进行税收约谈,核实其境内外收入情况。

第十三条  外籍人员税收约谈程序和内容按照《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外籍人员税收约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外籍人员因任职届满、辞职、解聘、合同终止等需要离职(境)的,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外籍人员离职(境)清税登记表》,并附送离职申请报告、董事会或境外派遣单位离职证明、境内受雇公司和境外派遣单位最后一次工资证明等资料。

第十五条  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对离职(境)外籍人员的纳税情况进行汇算清缴,办理离境清税手续。

第十六条  对已离境但未办理离境清税手续的,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对欠缴税款的外籍人员在出境前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市地税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通知公安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外籍人员的有关税务事项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由代扣代缴单位或委托税务代理人办理。

第十九条  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负责外籍人员各管理环节税收资料的收集、整理,进行“一人一档”存档管理,并将有关情况录入计算机程序。

第二十条  市地税局和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公安、文化、体育、教育、劳动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取得外籍人员有关信息资料,并对税收档案进行补充、完善。

第二十一条  市地税局应主动加强与外汇管理部门的联系,按照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的有关规定,把好外籍人员付汇的审批关口。

第二十二条  外籍人员(扣缴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扣缴申报)、报送有关资料以及缴纳(扣缴)税款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一条我院外籍教学人员的教学管理主要应由所聘系(部)负责,国际交流部和院内其它职能部门给予协助。所聘系(部)为外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外教一旦接受聘请并签署合同后即与所聘系(部)产生聘用关系,双方相互承担应尽的责任。

第三条外籍语言教学人员的教学,以培养和提高学院中青年教师的外语水平、培养和提高学院外语专业学生的语言能力以及强化培训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的语言能力为主,提高我院的整体外语水平。外国科技专家的工作,以提高我院整体学科水平和科研能力为主。

第四条外籍语言教学人员的教学时数,一般安排每周16—20节课左右,最多不超过20节课,专业课外教一般安排每周16节左右。未经同意,外籍教学人员不得自行调整课时量。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事先征得所在系(部)和教务处的同意。外教如有超工作量,可按学院规定或合同规定给予超课时费。

第五条外籍教学人员教学用的教材和教学资料由所在系(部)提供,教务处负责审定。外籍教学人员应根据选定的教材上课。外籍教学人员所推荐教材和教学资料,凡符合我国法律规定而有利于教学的,应尽量采用。

第六条外籍教学人员所在系(部)应配有合作教师,协助外教做好联络与教学工作,合作教师应在教学工作量上按学校规定给予补贴。

第七条外籍教学人员应按时授课,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病不能上课,应事先通知所在系(部)领导,委托教学秘书填写停课单;病愈后应及时补课。

第八条外籍教学人员可以参加我院有关的教学方面的会议。所在系(部)应向外籍教学人员介绍学院以及系(部)的教学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九条对外籍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既要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但教学上允许外籍教学人员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学,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凡有利于改进教学而又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及时采纳,并付诸实施;对不合理或暂时做不到的,要及时耐心给予解释。

第十条外籍教学人员必须参加学院的教学评价。对教学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学人员,可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亦可参加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的评选。外教优秀工作者的评选条件为:教学评估为优良(80分)以上者;或有比较突出的教学或科研成绩,对华友好,未违纪违法;对工作表现不良者,应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批评,促其改进;对表现恶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可予以解聘,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外教每学期末应有教学工作小结。每学年末应有教学工作总结,呈报所在系(部),转呈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并留国际交流部备份。

第十二条学校或聘外系(部)如有大型活动,应邀请外教参加,并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外籍教学人员。

第十三条学校内任何部门或教师如因工作或教学需要与外教见面,应事先与外教约定。

第十四条应尊重外籍教学人员的宗教信仰,但不准他们在进行宗教宣传活动。在教学中一般性的涉及宗教背景和有关部门知识的介绍,不应简单地视为宣传宗教。在教学中,如遇有政治观点上的分歧,应区别不同情况和性质,妥善处理。应正面阐明我观点,予以解释,但注意不要强加于人。对故意攻击、挑衅性的政治问题,应当批驳,并及时向学校国际交流部和学院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我院师生与外籍教学人员要友好相处,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加强合作,共同搞好教学工作。学生要勤奋学习,尊重外籍教学人员,积极配合他们的教学工作,完成他们布置的作业。对外籍教学人员中的意见,应通过主管部门转达,商讨解决办法。参加学习的教师和学生要遵守外事纪律,内外有别,保守党和国-家-机-密。

第十六条学院和外籍教师都应认真履行合同,受聘教学人员合同期满,方可离任。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应首先完成教学任务,由本人提出申请,征得所聘系(部)和国际交流部的同意,方可成行,但提前离校的时间不得超出两个星期。

课堂考勤管理办法

我部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课堂考勤制度如下:

一、各班须设有专门负责课堂考勤工作的干部,建议由学习委员负责。

二、负责班内课堂考勤工作的干部须按时将课堂考勤登记表交给年级学习委员,年级学习委员统计好之后再按时交到院学习部。

三、注意事项

1.班级课堂考勤干部上交时间为隔周的周五晚上之前,年级学习委员上交时间为每月月底。

2.课堂考勤登记表中必须包括请假人员名单、缺课人员名单及迟到人员名单等。

3.课堂考勤方式分为两种:自查和互查。

自查:每班的课堂考勤干部每天考查自己班同学的出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互查:每班的课堂考勤干部不定期抽查同年级的其他班同学的出勤情况,建议每周至少一次,每次抽查人数为每班15人左右。(互查由级里自行安排,包括时间、方式。)

4、各班须定期向年级学习委员反映课堂考勤情况,年级学习委员须在每月月底将统计结果整理后交送各年级辅导员(考勤结果统计于《数学科学学院课堂考勤登记表(年级)》上),由各年级辅导员签名后,交到院学习部,院学习部将每月做一次统计并公布结果。

5、请假必须有请假条,由班干部统一收齐或亲自交给辅导员或任课老师签名同意,然后连同考勤登记表一起上交年级学习委员,请假条由年级学习委员保留以备检查。如无紧急情况,请假条不得补交。若有的,应注明具体原因并于当周的周五晚上之前交给年级学习委员。

6、各班的考勤干部必须做到认真负责,如实登记,一旦发现有任何作弊现象,则取消该班该年度的学风班风建设“红旗班、先进班”的评比资格。

7、学习部将不定期地派干部到各年级突击检查考勤情况。

8、以上规定的具体细节可以根据各年级各班级的情况来实施,但要以促进学风班风建设为原则作适当的调整,并经年级辅导员同意。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查课制度,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而且各班团的课堂出勤情况和归寝情况是衡量各班团学风建设的重要指标,是申报我校示范班集体、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重要参考依据;是考核学生干部工作能力及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考依据,水利工程学院特制定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对象:

水利工程学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学生

一、课堂考勤办法:

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委记录、任课教师记录、辅导员抽查记录、学风督察小组记录四部分汇总而成。学风督察小组由学习部成员组成,协助学工办、任课教师对课堂到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各班学习委员记录当天全部必修课程的到课情况,经任课老师、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确认后由学习委员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将本班该周的课堂考勤单(纸质稿)上交到工三a344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工办老师及学风督察小组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名单及未到原因,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凡是在查课时,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

4、学风督察小组将各个年级、班级的抽查记录一并汇总,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于每周六前统计好上交学工办,并且在每周一由学工办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

5、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实澄清,并于异议时间前来办理异议,逾期不候。

(1)向负责本年级考勤工作的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查询记录,若有误,由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汇总到学工办核实更正。

(2)对于请假等情况,请本人到学工办查阅假条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况之列的,由本人上报学工办处理。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德育评分细则第四节中(三)的第8条规定,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旷课一学时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若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

1)  不配合学院考勤工作、不及时递交考勤表、不作为、态度恶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  包庇隐瞒真实考勤情况,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  对考勤检查及负责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顶撞、恶意辱骂等行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违纪处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每学期已注册后,旷课者,视其旷课数量,给予下列处分:

1)  一学期累计旷课11至25学时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2)  一学期累计旷课26至40学时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一学期累计旷课41至55学时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  一学期累计旷课56至70学时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一学期累计旷课71学时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抽查过程中,学风督导小组成员如有包庇,或者对工作玩忽职守的,由学工办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如果多次失误并导致严重后果,则撤销该成员职务。

5、根据《水利工程学院“优秀班级”评选办法(试行)》评选细则的第八条规定, 班级学风建设方面,加减分细则如下:

1) 班级成员不按时上课,出现早退、迟到、旷课现象减0.5分/人次。

2)班级成员不按时上早、晚自习,减0.5分/人次。

3)班级成员在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并被监考或者巡考人员当场抓获,减2分/人次。

6、学习委员统一隶属于学习部,各个班级学习委员的年终测评外加分将由学习部根据学委工作表现统一分配。

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

1.1 为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公司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具体生产特点,在工作时间上公司实行以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工时计算制。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 考勤

2.1 公司总部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3:30—17:30。

2.2 夏季作息时间于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施行,冬季作息时间于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之间施行。

2.3 项目经理部可根据项目工程的具体施工进度自行安排作息时间,公司不作统一规定。

2.4 考勤管理:

2.4.1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员工出勤必须到门卫处签到。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需签到,但应根据“出差通知单”在人力资源部做好记录并及时销差。

2.4.2 项目经理部的员工的考勤由项目经理部各个部门的负责人指派专人记录,每月1日报到下面经理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后,于每月3日将上月的员工考勤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4.3 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

2.4.4 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每漏报1人次罚款50元,3人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每虚报1人次罚款100元,2人次以上者予以全公司通报并调离工作岗位并罚款500元。

2.4.5 任何人员不得刁难考勤人员,否则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4.6 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考勤记录,否则给予记过处分。

2.4.8 当月累计旷工5天和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予以开除。

2.4.9 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每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2.4.10 公司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记嘉奖一次。 

3 第三章 休假

3.1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丧、产假。

3.1.1 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

3.1.2 探亲假:

3.1.2.1 享受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及集中休假期间与之团聚的员工享受探亲假。

3.1.2.2 假期规定:

(1) 已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30天;

(2) 未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为20天;

(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 路途时间另计。

3.1.3 婚假:

3.1.3.1 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享受3天婚假;

3.1.3.2 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上条规定外另根据本地区的相关规定再给予一定假期。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

3.1.4 丧假:

3.1.4.1 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1天。

3.1.4.2 路途时间另计。

3.1.5 产假:

3.1.5.1 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90天产假。

3.1.5.2 晚育者可享受105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者在90天的基础上,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

3.1.5.3 男员工享受7天的护理假。

3.1.5.4 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路途时间另计。

3.1.5.5 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流产者,给予42天的产假。

3.1.6 因公司施行综合工时计算制,周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视情况由公司决定是否休假,不能休假时应正常上班,累计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由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安排相应的假期进行倒休。

4 请假

4.1 请假分为病假和事假两种。

4.2 病假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住院者以6个月为限。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的不在此限。特准病假以一年为限(工伤除外)。

4.3 事假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7天(外地员工的路途时间不计在内),续假不得超过3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经核实者除外。

4.4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关键岗位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员工到综合办公室备案。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4.5 员工请假后,直接上级应提前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总经理、总监外出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办公室备案。

4.6 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人力资源部备案,一份所在部门负责人处存查。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4.7 员工请假期满如没有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4.8 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论处。

4.9 请病假必须出具县(区)级以上或公司指定医院的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4.10 住院或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病假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能上班者,应由就医医院开具证明,并经原所在部门或上级部门进行三个月的试工考评,试工期间待遇按原工资标准计发。对达到要求者留职。达不到要求者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员工对另行安排的工作拒不服从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11 异地员工请病假,原则上不许回家休养。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报请总监批准。

4.12 请假批准权限:

4.12.1 事假:1天到5天(含)以内,员工须经直接上级同意,由该部门最高负责人批准; 5天以上须由总经理批准,但限10天以内。

4.12.2 病假:1天到5天(含)以内,员工须经直接上级签署意见,由该部门最高负责人批准; 5天以上须由总经理批准,但限30天以内。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的,且有县级医院证明的,总经理有权特批。但时间以一年为限(工伤除外)。

4.12.3 探亲假由其隔级上级批准。总经理、董事长由董事会批准。

4.12.4 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员工的请假在工程施工期间还须报董事长审批。

4.12.5 

5 假期待遇

5.1 法定节假日期间待遇:法定节假日期间工资、福利、津贴照发。

5.2 病假期间待遇:

5.2.1 病假期间(30天以内),凡在公司工龄满三年(含)以上的职工,享受60%的岗位工资,工龄不满三年的职工享受50%的岗位工资。

5.2.2 请病假30天(含)以上直至一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

5.3 事假期间待遇:事假期间的工资不予计发。年累计事假3天(含)以上5天(含)以内者,扣发20%的年终奖金;年累计事假5天以上10天(含)以内,扣发50%的年终奖金;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者,不发年终奖金。

5.4 探亲假期间待遇:工资、福利照发,年终奖金扣发10%。员工探望配偶及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公司按硬座席票价给予补助,超出部分自理。

5.5 婚、丧、产假期间待遇:工资、福利照发,婚、丧假年终奖金照发,产假扣发30%的年终奖金。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和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6.2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6.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内部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请销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兼职事情,有事外出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

二、员工无故不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超过三天者,矿工一天罚三天的工资,并将其予以除名。

三、员工因病休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证明信,经核实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四、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1.员工因事请假,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根据实

际情况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2.各部门负责人一天以内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3.因故不能在假毕后上班者,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原则上续假

应到公司办理,家不在市内居住或行动不便的,续假时间在两天以内的,可以电话联系,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每次假期,续假只限一次(病假除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本人要求请假,但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请假者未将请假条于假前交到公司考勤人员处;

4.事后请假者;

5.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脱岗超过一个小时的;

6.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7.假满后未在上班当日及时向批准人销假的;

8.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六、凡在考勤制度上弄虚作假者,不按考勤制度办事者,一经查实将扣除本月全额效能奖金。

七、考勤人员打印出考勤记录后,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写请假条,一经查实,连同签字主管一同给予50元罚款处理。

八、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统计,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办公室负责考勤的整理工作。考勤人员应如实作好考勤记录,考勤记录要完整保存备查,公司凭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十、办公室考勤人员应将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莲山 课件并将汇总情况和奖罚意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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