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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管理自查自纠报告(模板8篇)

时间:2023-10-16 15:44:42 作者:LZ文人 2023年管理自查自纠报告(模板8篇)

撰写整改报告有助于我们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从而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夯实基础。随后是一些经典的整改报告模板,可以帮助大家快速撰写出符合要求的报告。

管理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县纪委:

为认真贯彻州纪委《关于开展全州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迪纪通〔2013〕27号)文件精神,我局深入开展了本单位公务用车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全体干部职工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施

本次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玉宝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墨志强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对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强化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驾驶公车行为。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用车,专门出台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办法》,按照领导对固定公务车辆,公务车辆固定驾驶员的原则,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防治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监控环境。

通过全局自上而下地开展公务用车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履行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已成为全局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能够主动遵守、严格执行。目前,我局未出现超车编、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月22日

管理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对煤炭经营户逐户了下达《煤炭经营质量监管通知书》,要求煤炭经营户要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做到持照亮照经营,并保证所销售的煤炭质量符合x省地方标准要求。同时,向经营户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x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地方标准,使经营者提高自律意识。市电视台对我局紅盾治污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管理自查自纠报告篇三

我局首先组织相关股室对煤炭市场进行了一次专项摸底检查,在此基础上,四个分局又进一步对辖区煤炭经营户进行详细摸底,并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做到经营户数准、经营情况清、购销货去向明。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区流通领域散煤质量进行综合整治,力争用一年时间,基本取缔劣质煤销售网点,规范煤炭经营行为。

(一)煤质达标目标:

1、xxxx年全区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合格率达xx%以上,重点区域达xx%以上;

2、xxxx年全区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合格率达xx%以上,重点区域达xx%以上;

3、xxxx年全区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合格率达xx%以上,重点区域达xx%以上。

(二)劣质煤整治目标:

xxxx年底前,完成全区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

3.规范一批。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散煤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坚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法办案,对经检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依法查处,对劣质煤依法处置,并将质量抽检结果向社会行公示,督促经营企业规范经营。

管理自查自纠报告篇四

xxxx年,为全面贯彻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要求,围绕省委“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市委“五大兴市战略”目标,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两个文明建设和部门工作的总体规划,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如下。

认真履行维稳、综治、防邪、政法工作第一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x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x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级、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全面贯彻落实《x区不稳定因素排查研判调处及信息报送暂行办法》,全面掌握我单位不稳定信息,适时研判,及时报送涉稳情报信息,妥善化解稳定隐患。建立健全情报信息机制,对掌握的不稳定信息及时向主管单位和上级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杜绝漏报、迟报和隐瞒不报的现象。对我单位的不稳定因素坚持常态化排查和化解,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对涉稳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和化解,及时准确地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问题或赴省、市、进京非正常上访的苗头;按时向区维稳办书面报送了本月不稳定因素排查月报表。对重大涉稳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要求进行专案攻坚,坚持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包案化解突出稳定隐患。

全面贯彻落实《x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和《x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健全评估机制和程序,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坚持应评尽评,程序规范,评估客观,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科学可行,跟踪措施到位,评估信息登记、通报、报备制度落实。我局不断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有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民生工程的落实,夯实维稳工作群众基础,xxxx年,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化解率达xxx%。结合林业园林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或推演,提高了应急小分队现场处置能力。强化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管理,有效应对涉稳负面舆论。不断强化维稳工作主体责任意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回避、上交、下移矛盾,全年稳控率xxx%。坚持日常排查,尤其加强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和敏感时段的排查,xxxx年我局无赴省、市、进京等非正常上访事件。

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学习,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掌握辖区内人员的政治情况,严防其从事渗透破坏活动。按照“属地负责、专群结合”的原则和“一人一策”的要求,加强对重点人员教育转化、分化瓦解、管理控制,决不让其形成组织、形成气候、形成挑头人物,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全面贯彻落实《x区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维稳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坚持处早处小原则,主动履职,积极配合,妥善处置涉稳问题,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维稳协调机制、配齐配强领导和维稳工作人员,加强维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必须落实到人。全年开展业务技能培训x次,提高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自查,得分xxx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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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自查自纠报告篇五

面对煤炭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我局高度重视,把防治大气污染摆上议事日程,研究制定了《xxxx年紅盾治污工作方案》及考核办法,列入全年目标考核任务。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煤炭市场监管,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认真落实xx区加强散煤污染整治工作部署,以降低燃煤污染为目标,以提升流通领域燃煤质量为重点工作,结合红盾治污整治行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多措并举、梯次推进”的原则,形成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结合,全面建立散煤流通领域质量监控体系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全区域行政管理体系,为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注重协调联动。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与发改、环保、国土和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执法效率,对检查中发现的事关涉及环保、国土、交通、发改等部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函告相关部门,防止责任不清、越权执法等现象的发生。

管理自查自纠报告篇六

根据《关于对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天人大常办发〔xxxx〕xx号)要求,经认真自查,现将应急管理局开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自查报告呈上,请审核。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精神,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应急管理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以良好的法治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xx周年。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

学习

宣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我局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好地发挥了普法工作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活动,树立宪法权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按照“七五”普法要求,我局重点宣传学习《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全局xx名党员认真撰写了学习笔记,参加了相关知识答题等活动。通过学习,党员干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坚持学法用法。我局将普法与安全执法业务相结合,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做好本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通过新闻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五)严格依法管理,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执法奖惩制和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保证安全监管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始终做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按程序执法,确保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和程序合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到了持证执法,不越权执法、不错位执法,规范了执法文书。行政处罚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近几年来,我们下达的每一份执法文书、开展的每一次检查活动、处罚的每一起案件,都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得到了法制部门的肯定。

(六)继续深化法律“八进”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八进”主题活动,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强化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建设,推进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为乡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提高宣传教育成效。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主要做法

。形成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上下协调、紧密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考核体系,切实加强普法工作。

(二)落实宣传经费,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开展。按照普法工作要求,局机关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本单位财务预算,保障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软硬件建设,确保普法宣传、人员培训等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

制度

,规范管理。“七五”普法期间,我局制定了“

领导

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完善了领导干部讲座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法制知识考试考核和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档案管理制度等,形成较为完善的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法制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宣传面不够广,全民安全法制意识仍有待提高。

为了更好地巩固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

成果,我局将在今后切实重视并加强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增强普法责任,确保普法依法治理作的全面落实。二是创新普法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开拓普法工作新局面。三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继续深入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四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依法查处,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依法管理。

管理自查自纠报告篇七

省住建厅:

按照省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省城镇污水来及处理运行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陕建发〔

2016

〕)

315

11

18

日至

20

日对市区污水厂、垃圾场及

12

个县(区)污水垃圾处理运行管理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

、市区污水处理运行情况。

延安市污水处理厂

2003

年建成投运,设计日处理能力

5

万吨,处理工艺采用奥伯尔氧化沟工艺,

2015

年在现有厂区基础上扩容

2

万吨,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

7

万吨。已建成污水主管网长度

120

公里,中途提升泵站

2

座、截流闸

139

处、各类污水检查井

953

个。污水管网覆盖范围

34

gb18918

2002

)一级

a

标准,污水处理综合合格率达

97%

以上,污水处理率达

95%

。运行至今累计处理污水量

16152

万吨。今年

1

10

月份处理污水

1482

万吨,污水处理率

94.78%

2

、县城污水处理运行情况。

我市已建成的

12

座县城污水厂总处理能力

6.4

万吨

/

日,铺设污水管网

157

公里,今年

1

10

月份污水处理总量

1459

万吨,县城污水处理率

88.36%

。污水处理出厂水水质达到一级

a

标准(其中

2

个县正在实施提标改造工程)。

1

、市区垃圾处理运行情况。

延安市垃圾场(宝塔区川口乡蟠龙村)

2013

年投运,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

500

44

万吨,今年

1

10

月份处理垃圾

11.04

万吨,垃圾处理率

95.5%

2

、县城垃圾处理运行情况。

我市

12

个县(区)都建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工艺均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日处理垃圾

60

120

吨不等。今年

1

10

月份,县(区)共处理垃圾

27.01

万吨,垃圾处理率

95.5%

60%

)拉运至垃圾场填埋,从业人员通过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能够做到持证上岗。

通过检查,共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

20

份,要求整改问题

104

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污水垃圾处理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到位,工作责任不够明确、细化,岗位责任落实不严,特别是重点镇污水垃圾监管职责不清,责任不实。

2

、市、县污水厂、垃圾场各项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且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

3

、垃圾处理不规范,未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存在不称重计量,不按规定摊平压实,随意堆放垃圾现象严重,厂区消杀和渗滤液回灌不及时等问题。

4

、部分县(如黄陵县、宜川县、富县)因污水主管网设计施工缺陷,导致进厂水水质浓度偏低,影响生物段正常处理。

5

、部分县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故障或设备未联网,生产运行数据无法得到适时上传和监控;部分县污水厂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及时。

6

、部分县污水垃圾项目未按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或环保专项验收,存在违规运行现象。

7

、生产运行记录不规范,生产、化验报表不规范。

8

、污泥处理方式简单,未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

9

、县(区)部分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10

、中水利用率不高,仅有市区中水项目正在建设,县城污水厂均未实施中水回用项目,水资源循环利用率低。

1

、思想认识不高。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对于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意义重大。特别是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是保障环境质量的重要前提。各县(区)政府、主管部门一定程度上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

2

、资金投入不到位。

一方面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大,县(区)财力有限,无力加大投资,加之污水垃圾处理几乎不产生经济收益,自身也没有发展能力;另一方面目前污水处理运行成本与污水处理费价格倒挂,污水处理费难以覆盖污水厂正常运行支出,特别是财政困难的县(区),财政补贴运行资金不到位,影响污水处理稳定运行。

3

、工作责任不实。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区)在污水垃圾设施运行管理方面没有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工作要求和标准不高,没有严格按照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操作规程作业,运行管理不严,与精细化管理存在差距。

4

、专业技能有待提高。

我市城镇污水厂、垃圾场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岗位技能水平不高,缺少系统专业的技术技能培训教育。

1

、提高思想认识。

要不断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作,加强监督考核力度,持续抓好城镇污水垃圾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2

、夯实工作责任。

完善目标责任管理,加强岗位责任制管理,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岗、到人。

3

、加大资金投入。

污水垃圾处理是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各地环境问题越来越得到重视,一方面建议中、省加大污水垃圾项目建设投资,不断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满足城镇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尽快完成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工作,保证污水处理正常运行。

4

、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

要积极利用污水垃圾处理新技术,提高现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能力,同时解决乡镇、社区等人口聚集地污水垃圾处理问题,做到城乡统筹兼顾。

5

、强化督查考核。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污水垃圾处理督查考核工作,在年度目标责任下达后,加强与环保部门联动,夯实监管责任,做好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促进我市污水处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建议省上增加污水处理考核的分值或实行一票否决,形成高压态势,督促各地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更加重视污水处理工作,促进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6

、积极实施中水回用、污泥处置、雨污分流改造、垃圾渗滤液处置等项目。

按照中、省要求,积极筹划实施城镇中水回用、污泥处置等项目,力争按期完成“十三五”工作目标任务。

管理自查自纠报告篇八

xx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注重创新思路,夯实监管基础,狠抓监管重点,提升监管成效,圆满完成了全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全市未发生源头性、系统性、突发性药品安全事故,药品市场秩序平稳可控、稳中向好。药品专项整治、质量体系认证、监管技术支撑、不良事件监测等多项工作位于全省前列。

(一)搭建平台,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市政府成立了21个部门共同参加的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健全了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统一协调全市药品安全工作。6县市区也参照市药安委模式,成立了药安委组织机构,建立了政府领导、多方协作、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xxxx市“十二五”药品安全保障规划》和任务分解方案,将“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市药品安全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19个市级部门。巩固农村药品和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成果,全力抓好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海安县、通州区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被授予江苏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称号。如皋市建成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

(二)集中整治,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集中整治注重检查实效。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对全市2263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拉网式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覆盖率、完成率均达100%。

二是应急处置做到快速果断。快速反应,开展铬超标药用胶囊应急处置,全面排查、有效管控流入我市的24万粒铬超标胶囊产品。落实生产企业胶囊产品和原料的“批批检”制度,确保了上市药品安全放心。

三是专项检查突出民生重点。针对影响群众用药安全的深层次问题,组织开展中药专项检查、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掺杂使假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69件,查处涉案物品货值251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6起,查获了无注册证监测试纸生产窝点等一批大案要案。

(三)严控风险,强化药械全过程监管。

一是推进质量体系认证。加快推进实施新版药品gmp,已有14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认证,通过比例居全省前列。在药品生产企业推行风险管理,严控原料来源、物料平衡、出厂检验等关键节点。全市20家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通过率100%。

二是推进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全市12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23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进行全覆盖抽验,完成基本药物评价性抽验623批次、监督抽验463批次,评价性抽验合格率99.04%。

三是推进不良事件监测。提升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全年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6135例,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1781例。全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上报1753例。四是推进诚信品牌创树。开展全市药店“创诚信品牌,树药企形象”专项活动,举办诚信药业论坛,加快药品流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共对1163家药店和608名药师进行了诚信记分。

(四)技术支撑,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

市药检所检验项目增加至324项,自主研发的一项快筛技术获发明专利,并将广泛推广使用。完成药品抽验1529批次,药品全检率81%,完成快检3002批。保健食品风险监测抽样57批次,化妆品抽样60批次。推进药品零售企业远程监管工作,全市2116家药品零售企业实现温湿度和购销存记录的远程监管,覆盖率达到97.34%。在全省药监系统率先配备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基本实现了证据当场提取,数据当场上传,文书当场制作,促进了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五)服务发展,促进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将原先的9个审批事项54个环节105个工作日,简化、压缩到37个环节55个工作日,做到简化流程和压缩时限并重,审批时限全省最短。完成全市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调研,实施帮扶企业“一事一人、一项一组”工作制度,明确25个重点项目对企业跟踪服务,为35家企业帮助解决43项问题。全市医药产业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下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20xx年全市药械工业销售收入、利税比20xx年分别增长33%和42%。

(六)提升能力,加强药监队伍自身建设。

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与高校联合举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研修班,大规模、多层次开展以提升干部监管能力为重点的培训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一评五制”和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率达91.7%,监管队伍活力显著增强。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如东县成立执业药师宣讲团,推行“预约式”宣传服务。开展新一轮省级文明行业创建,组织文明服务公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公众满意率达92.12%,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全省领先,被评为创建优胜单位。市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争先进位奖”单位,启东局建成“五星级机关”、海门局被表彰为“目标管理考核嘉奖单位”、海安局荣获“党风纠风工作先进集体”、通州局荣获“法制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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