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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钢铁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 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总5篇)

时间:2023-10-03 03:46:04 作者:琴心月 最新钢铁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 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总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钢铁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篇一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精神,立足于“防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全系统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为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对全系统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认真分解、细化,进一步健全了安全工作网络。一方面发挥职能科室和所属单位的监督作用,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方面实行“零报告”制度,所属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定期向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我局充分利用墙报、专刊、横幅、网络、编发《城建情况》等,加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我们先后组织了两次《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开展了一次消防知识讲座。做到“三结合”,即,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贯彻上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精神相结合,与城建城管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和谐机关建设相结合,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不断丰富,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关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在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责任事故处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们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用奖惩制度的落实来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态度来推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力地促进了全系统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在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中,我局在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意识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充分调动局机关党支部、纪检组、联合工会等方面的力量,促进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全系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排水设施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4月至7月,我局在加大对街巷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重点在奥运圣火传递前夕、五一、学校暑假前夕等时间段,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中心城区区管道路、排水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维修、更换各类窨井59座(个、次),新设污水井15座,疏挖下水管道1.2万余米,提高了街巷市政设施的完好率,消除了市政设施的安全隐患。

 为保证施工安全,我们在组织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跟班管理,加大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及时解决施工难题,化解施工风险,确保了施工安全。

钢铁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篇二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今年4月份以来,各板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区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区54项重点检查内容落地落实,有力保障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决定从即日起,聚焦8个重点行业领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将重点整治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危化品企业(共6条)1.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3.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4.未编制岗位操作规程的。

5.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6.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的。

二、自建房(共9条)聚焦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以下9种类型:

1.居住用途改造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将一般住房改为饭店、民宿、农家乐、商铺、棋牌室、浴室、私人影院、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馆、家庭旅馆、小作坊、简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等房屋或者场所。

2.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10人以上人员密集场所。

3.位于小城镇、城乡接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4.农村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类(包括用于出租)、10人以上人员密集、改扩建的自建房。

5.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

6.各类“住改商”的房屋(将建筑物中某专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临街底层“破墙开店”的房屋建筑。

7.学校、医院周边频繁周转的二手房、频繁易手的学区房(门面房)。

8.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者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9.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

三、燃气(共9条)1.未对管道违法占压、场站设施周边安全间距不足建(构)筑物和密闭空间、地下空间管道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及时整治。

2.未对燃气管道、场站设施等进行普查建档,对灰口铸铁管、运行20年以上管道和运行20年以下但存在安全隐患管道等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

3.未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黑气”专项整治行动。瓶装燃气企业未严格落实购气实名制和配送服务制,实行用户档案管理,向用户发放供气使用凭证;未及时将用户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

4.燃气企业未严格落实定期入户安检和随瓶安检制度,及时将安检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用户并协助处置;用户隐患未整改到位的,未及时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镇(区、街道);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未停止供气。

5.未落实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七个一”行动要求,完成居民用户入户安检全覆盖。未在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等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违规使用燃气进行专项治理。

6.未对餐饮、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用气单位(用气人)未签订合法供用气合同,落实逐月全面自查整改、自查情况公示等制度。餐饮、室内公共场所、地下半地下建筑物未依法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严控新增底层“住改商”使用燃气经营,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底层“住改商”餐饮经营者使用燃气。

7.未开展灶管阀产品市场整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依法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单。未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人员等居民用户,及时更换户内不合格灶管阀产品。

8.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未将燃气使用安全纳入本行业场所安全加强监管,未能有效压实餐饮、医院、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人流密集场所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应用餐饮场所燃气预警系统,未督促本行业用气单位(用气人)依法依规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并确保在线使用。

9.未对用气单位(用气人)进行燃气使用安全公益宣传。

四、建筑施工(6条)1.参建主体安全责任方面。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保障不到位,安全投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监理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监理人员未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未对已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2.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方面。施工企业对新进工人三级教育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对工人进行施工生产安全知识教育,未根据工种安排对工人进行专项安全技能培训,未对工人进行事故案例方面的教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3.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方面。建设单位未保障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以及未按方案实施;监理单位未对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4.高处坠落隐患治理方面。施工单位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超设计荷载使用,高处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兜网、挑网未做防坠落破坏性试验,临边、洞口等处未按照技术规范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的。

5.违法建设行为管理方面。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行为、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

6.消防监管方面。项目参建单位未能落实施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有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未落实好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未按规定配足灭火器材;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标识和宣传标语;未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的。

五、两客一危一货(共8条)1.旅游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未实施车辆安全例检、未依法取得包车标贴。

2.旅行社未对旅游包车的资质进行查验;未对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未合理安排时间和行驶路线;未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不租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租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不租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不租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3.“两客一危”企业所属车辆未全部安装符合标准规范的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并接入行业监管平台;未对车辆动态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未对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形成闭环管理;未对驾驶员的报警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4.“两客一危”企业在运营出发前未按规定进行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未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

5.客运站经营者未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制度(“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六不出站”是指: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6.危险货物装货人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分别是: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车辆等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等)。

7.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未委托具有资质的罐体检验机构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进行检测;未取得罐体检验合格证。

8.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称重和视频监控设施;存在未称重或称重不合格的车辆出场情况。

六、消防(共9条)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

2.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3.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4.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5.占用中庭设置商业等使用功能;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8.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及方法。

七、粉尘涉爆企业(共6条)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八、特种设备(5条)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2.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电梯重新启用前未及时申请启用,叉车、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等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未按要求建立设备档案或档案不齐全。

3.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无证作业或者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缺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4.气瓶充装单位未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

5.电梯维保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维保记录不全,存在虚假维保。

文化旅游、油气长输管道、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区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序时进度和工作安排,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并于11月20日前向区安委办书面报送百日攻坚行动情况。

各板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坚持攻坚行动与专项整治、大检查相结合,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聚焦整治事项,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防控大风险、整治大隐患、杜绝大事故。要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攻坚行动纳入第三季度大检查重要内容,采取督导督查、挂牌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集中攻坚,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钢铁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篇三

根据xx公司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xx能监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和系统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公司重点工作领域、重点环节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重点对xx及xx生产过程、办公设施消防、用电安全事故防范等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督导组,对公司各单位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公司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督导组办公室设有安监部,

组长:

成员:

联系人:

(二)xx公司和xx公司要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本单位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一)开展xx公司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根据消防、防汛、电气设备使用点多面广、安全风险较大的实际,以防火、防汛安全责任落实为重点,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按照公司新发布的《安全管理规定》为检查大纲,采取农场自查、重点督查等多种形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全面覆盖所有生产过程,通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办公场所及职工食堂安全专项检查。根据食堂安全生产特点,以防火、防触电安全责任落实为重点,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以公司安全大检查提纲为依据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火灾事故。深刻吸取近期电力设施设备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电力电气消防管理责任,全面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器材检查配备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火灾处置能力,完善消防预案,加强消防培训和演练,加强与地方消防部门的联动,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启动预案,实施有效扑救。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安全月活动期间,组织一次消防应急预案演练。

(一)搞好发动部署。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是推动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开展这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深入落实实施方案。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三)加大督导力度。公司督导组对各部门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对重点部位,公司督导组将进行蹲点督导,确保万无一失。

钢铁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篇四

区安办:

按照区安办《关于印发万盛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安委发〔2011〕4号)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万盛街道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全方位的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街道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安监办主任和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使百日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有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如何开展百日安全行动工作,通过对街道辖区的安全形势分析,确定了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民爆物品、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重点开展工作。三是制定了《万盛街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

在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和社区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办黑板报、小喇叭喊话、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向广大居民和企业宣传开展百日安全攻坚行动的目的、意义,让居民和企业理解、参与到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来。据统计,在此期间,街道辖区共办理黑板报38起,召开各种会议60余次,小喇叭喊话7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舆论氛围。

1、道路交通。一是加强对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教育,摸清辖区机动车辆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对辖区的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了“一对一”监管责任,即每条重点道路都有一名街道领导、一名社区干部、一名具体的监控人员;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张贴画报、标语等形式,让更多的市民遵守交通法规。今年以来,通过宣传,辖区共办理摩托车牌照100余个,驾证60余个。

2、消防安全。一是坚持实行小喇叭喊话制度,每天晚上各个社区利用小喇叭进行喊话,提醒市民注意防火;二是对辖区的危房、消防通道、以及小型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百日攻坚行动中,共发现安全隐患10余处,全部得到了有效的整改;三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市民自救能力,7月20日,在建设社区开展了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内容是多层高楼着火如何逃生自救,通过演练得到了居民的好评。

3、地质灾害安全。对砚石台地质灾害点安排专人每天进行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对地灾点周边的群众发放明白卡100余份。

4、食品药品。一是按照区食药监局的要求,制定了《万盛街道2011年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万盛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布置;二是安排人员对辖区的餐饮店、药店、个体诊所进行全面的排查,查处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对食品药品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进行严厉打击。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处餐饮业隐患70余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查处药品安全隐患10余条,为辖区的一方平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一是对辖区危化品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情况,并做好统计登记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网格化监管和举报机制,对辖区的烟花爆竹重点经营店、重点人头落实“一对一”监控,并签订了承诺书。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消除了辖区的安全隐患,使街道辖区的安全形式得到了进一步好转,为今后的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钢铁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为引领,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近期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卫生院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中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即日起至20xx年7月中旬,为期100天左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动员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整治,集中摸排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除安全隐患盲区;坚持“全面查、真正查、从严查”,

(三)坚持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并重;

(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自主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到位,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到位。

(一)认识到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科室、村卫生室有关人员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清醒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医疗安全事故防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

(二)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态管理。严格督促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凡隐患限期治理不到位的,该实施处罚的实施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

(三)强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项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做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底至6月底)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督查总结阶段(6月底至7月上旬)

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强化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效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卫生院成立院长李祥岭任组长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信息科,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指导。各科室、各卫生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根据我院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隐患点、及医疗安全隐患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报送,及时整改。各科室、各卫生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7、消防安全技能演练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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