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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绑架高中(模板15篇)

时间:2023-11-07 19:28:03 作者:字海 道德绑架高中(模板15篇)

优秀作文需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于所写主题的深入思考和洞察力。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道德绑架高中作文

在一个无道德社会,道德却成了最吓人的标签和棍棒,这恐怕才是中国大陆的怪诞之处。年度刺痛人心的“小悦悦事件”,在水落石出之后,让人感受到几分凌冽的寒意。

两岁女孩死在朗朗乾坤下,先后被两辆货车碾压而亡,路过十八人陷入被拷问的悲惨境地。他们如果承认有错,大众就立马获得了胜利;如果不认罪,那就一直盯着,反复折磨,直到他们垂下高傲的头颅。

我们轻易便可宽恕自己的恶行,但却绝对不能原谅别人的污点。而似乎必然的逻辑是,因为自身的诸多缺陷,对他人的攻击便异常凶猛无情——好像在完成一次人生的伟大冲锋,全然忘记了这是杀戮,会刺疼更多人的心。

支撑我们的伦理基石是:任何别人都应该是道德完善的人,以此要求他们承担其道德义务,是无可指责的高尚行为。仔细想来,我们只是借此把不忍目睹的血淋淋场面,貌似高尚地化作自己的伦理点心而已。那些无辜的人——《南方周末》的一篇文章,非常好地复原了现场,证明绝大多数人不可能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看见了血泊中的小悦悦——仅仅因为与悲惨的事件相关,就被迫成了大众肆意蹂躏的对象。我们知道这种杀戮的有效性,对方根本无从反抗,也无力反抗。我们愈义愤,杀声愈响,就愈有效果,去除了自身嫌疑,又获得了道德优越感,可谓完胜。不幸的是,我们杀死了一大堆无辜的同类。当然,在我们眼里,本来就没有什么无辜的人,问题仅仅在于谁会被我们逮住而已。

审判往往具有戏剧性的效果,似乎教育了全社会,维护了某种德行,又卸掉了自身良知包袱。

不仅仅如此,江苏溧阳一低级官员的微博偷情以及资本达人王功权私奔事件,都带有道德审讯的意味。官员,一旦和性发生关联,整个社会就立即莫名地亢奋起来,好像发现了肥美的猎物,可以一展绝技,于此获得巨大的满足。大众有追逐施虐的快感的本能,这毫不奇怪,问题在于,媒体乐于鼓动这种本能,并从中收获“影响力”:我可以拔掉任何人的一张皮,只要我想——当然是没有毒牙的人,不会影响媒体饭碗的人。

现在看来,律师张显在药家鑫一案上,也有故意制造道德审判之嫌。一个冷酷大学生人头落地了,正义貌似得到伸张,越界的道德涂污却令人不安:我们真的不得不采取夸张的道德手段致人于死地吗?处于中国当下情景中的人们,当然理解这种无奈的司法现实,为求公正和正义,反而丢掉了良知和德行,当事人很难不为自己的计谋付出代价。他是否真的会心生不安?如果没有,这种正义便是有毒的,它将更加让人堕落。

道德拷问者如此之众,照例说我们应该看到更多道德的影子才是。事实上,满街触目可见不道德的行为。这只有一个解释:当我们用道德追问别人时,自己骄傲地站在高处;而当我们混入生活海洋中时,也随行就市成为不道德的人。

世事的诡异在于,做好事的拾荒婆,也被媒体反复追问救人动机,得到表彰后又遭乡亲诋毁和盘剥——当她是一个卑微的拾荒婆时,没有人会正眼看她一眼,当她做好事出名后,所有的人和官员都要来占便宜,如果占不到便宜,比如借不到钱,乡亲们转身就会把审判的冷箭射向这个感动中国的人。

道德绑架高中作文精彩

中华民族亘有华夏民族、礼仪之邦的美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源远流长。在千百年前,《世说新语笺疏》中就早有记载:“融四岁,与兄食梨,辄引小者”,于是在中国几千年来的发展过程中,谦让的意识也渐入人心,仿若每一个人必须遵守的规范,但是如今,谦让似乎成为了我们的一种负担。

在儿时的记忆中常常会有这样的情景:“妈妈,表弟翻我的玩具,弄坏了小汽车,我抢回来它还打我!”面对弟弟的胡闹,满地的狼藉,心中难免充斥着委屈。我们渴望着公平的对待,期待着有个人能站出来说出我们作为长者的心声。而等来的却是家长口中“你比他大…他弄坏就弄坏…你应该让着他”这样类似的言语,于是,“谦让”便衍生成为我们肩上不得不担负起的使命。其实,在我们在严格死守道德底线的同时,已然被安排在了不同的起跑线上,我们做了正确的事情,却遭到了那些以道德为名的约束或阻挡,最后被颠倒了黑白。于是我们大胆发问,何错之有?真相便是我们都盲目于“道德”的旗号,而被进行了行为上的“绑架”!

像是去年的天津塘沽爆炸事件,在各界人士伸出援助之手组织天津重建之时,马云的微博却被清一色的“逼捐款”留言所覆盖。不少网友指责马云“你不捐款,我也不淘宝了”“首富就应该捐1个亿”……好在逼捐的网友声势浩大,反对逼捐的人也不在少数,“你有钱就得多捐”,在逻辑上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慈善的首要原则就是自愿,哪怕他是中国的首富,他也有权力决定捐与不捐、捐多少,无人可以强迫,更没必要挥舞道德的“凶器”,去胁迫其他人要怎么样去做。就像韩愈在《原毁》中言:“不以众人待其身,而以圣人望于人,吾未见其尊也。”道德是一种修养,不是一种义务,我们应该去呼吁人们去做,而不是由此化为了利器,去责备他们为什么不做;我们做好事,也不应该勉强别人也照着我们的样子去做。道德最适合来约束自己,而不适合拿来压制别人。

人们推崇道德大抵也是因为它的无害,能够逐渐增进社会的安宁和谐,平息纠纷与风波。可如果道德成为人人手中强制他人的利器,就必然会成为每个人毡上的针、背上的刺,设法拔去。

道德绑架高中作文【】

他旁边有一个站着的老人,公交车人满为患。辛苦一天的他很想好好休息一下,但旁边的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

他知道他们在鄙夷他一个年轻人不给老人让座。但他真的很累很累。低血糖又犯了。翻遍背包也没翻到半点吃的。就在他好不容易忍着头疼找到一颗糖时。后背的大婶在他身上碰了一下。

糖咕噜噜地掉了下去。他回头。“哟,小伙子真没公德心,就不能让个座吗?。”他的头已经快疼的裂开了。那个沾满灰尘的糖还在翻滚,他闭上眼。周围的人一个接一个讨论着他。几分钟后甚至大声地喊。老人无措地站在,连忙冲人群说“没关系,没关系。”

声音更大了。“啧啧啧。”“真厚脸皮。”“他居然能岿然不动?”

他无法争论,他站起身,向老人笑。身体却如化了的雪糕,在人群中轰然倒下。老人终究没有坐上那个椅子。他的糖也终究碎在了众人慌乱的脚步声中。

他应该让座吗?他必须让座吗?他没有公德吗?他是厚脸皮吗?他只是很累,他想休息,他是个人。老人是人,青年是人,孩子是人,男人是人,女人是人,乞丐是人,富豪是人。

这个社会里,每个人都是弱势者。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当你拿着“孝亲敬长”的口吻去逼迫别人“行善”时。你就是道德绑架。请不要站在三观的制高点去鄙夷别人。让座是,画墙是,扶过马路是,学生因为老师罚而自杀也是。你不是当事人,你只是看客。你自以为是的“社会公德心”并不能代表一切。这很垃圾。

网络与现实世界,每个键盘侠都是杀人犯。

道德绑架作文

大家好,我今天要讲的内容是道德绑架。最近,一个题为《阿姨,对不起,我不能给你让座》的视频火了,这段视频是由几个小片段串联起来,喊出了“拒绝道德绑架”的口号。视频中展示了“最烦非让人喝的酒桌文化”“最怕逼着我让座的阿姨”“最怕不管熊孩子的家长”等桥段,因为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有亲身经历,所以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共鸣。

8.12天津爆炸发生后,社会各界积极支援,不少组织跟个人都进行了捐款。比如每天都能在新闻中听到看到xx捐款多少。慈善本是一种个人行为,但中国首富马云的微博也在这几天“炸了锅”,他的微博评论遭到了网友“围攻”,“你不捐款,我再也不淘宝啦”“首富就该捐一个亿”纷纷质疑“为啥不捐”

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可是有的人花了大半辈子也没弄明白什么是真的道德。道德是用来约束有错的人,不是用来禁锢无辜的人。制定自己的准则,绑架别人的道德,这是一种畸形的价值观。而站在所谓道德据点的你们大可不必咄咄逼人,慷别人所慨,强别人所难。人们厌恶“道德绑架”,不是因为心中失去了道德底线,也不是因为他们不需要美好的情操和公序良俗,而是讨厌道德的滥用和越界。

谢谢大家!

拒绝道德绑架高中作文

我一个七年的闺蜜拉黑了我,原因是我拒绝参与她组织的“救助流浪狗”活动。

闺蜜是个不折不扣的爱狗人士,这些年我看着她为一个又一个动保活动摇旗呐喊,“拦车救狗”有她,“反对狗肉节”有她,“给流浪狗一个家”也有她。

我并不是没有同情心,看到虐狗弃狗的新闻会心痛气愤,对于闺蜜在爱狗道路上的满腔热情也打心眼里佩服。

只是我从小怕狗,遇到大狗会自动保持安全距离,就算是小狗朝我跑来都会战战兢兢。

在几番推辞后,她很生气的说:狗狗那么可爱,有什么好怕的?你不要找借口,你就是冷血。

我想不通我怎么就冷血了,在微信上发了条消息找闺蜜理论,却发现她已经把我拉到了黑名单。

女明星因为在阅兵日发儿子照片,瞬间被骂上热门。

微博里过十万的评论里充斥着匪夷所思的爱国情怀:“你居然不发阅兵的照片,真是对国家没有感情”;“都不表达下自豪,你不配做中国人”;“这么重要的日子你还要秀小孩,赶快滚出中国”.......

大商人这些年慈善做的不少,却因为一场灾难没有做出表率被逼捐,一大波人用着逼债般的口气指责他有钱不捐款就是为富不仁。

晒娃就不爱国,有钱就该捐款,这是哪门子的强盗逻辑。

如果是个人行为实属可恨,如果是群体行为,那就只能说是可悲了。

说到“道德绑架”,就不得不提历史上“阮籍丧母”的典故。

魏晋时期的大名士阮籍秉性孝顺,但听闻母亲去世脸上却没有悲戚之情,灵堂上其他兄弟都痛苦流涕,他连一滴泪都没有掉。

阮籍的冷漠遭到了众人的不满,纷纷指责他薄情寡义。到了母亲快要下葬的时候,他却因为悲恸过度吐血数升,几乎死去。

中国自古以来讲求礼法,悲伤有很多种形式,泪水往往是最直接的演绎。

但内心的感受才是最真实的,喜怒哀乐只是表情,不是表演。

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可是有的人花了大半辈子也没弄明白什么是真的道德。

道德是用来约束有错的人,不是用来禁锢无辜的人。

制定自己的准则,绑架别人的道德,这是一种畸形的价值观。

每个人的成长方式不一样,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就像我不爱狗不代表我冷漠无情,我不让座不代表我不懂孝道,我不发朋友圈不代表我不重视友情.......

而站在所谓道德据点的你们大可不必咄咄逼人,慷别人所慨,强别人所难。

高中道德绑架的作文

让座是一种尊重,但这并非是义务。

——题记。

最近,某市新出台的法规中规定不让座者,司机及乘务员有权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就此规定,当很多人在赞同这项规定,认为是该好好整治这种不文明的行为时,我只是内心在冷笑。绑架!这是一种赤裸裸的道德绑架!

曾想起看到过的一部名为《搜素》的电影。主人公“白富美”叶蓝秋因不让座给老人而被人肉搜索,甚至是媒体曝光而引发出的一系列闹剧**。然而又有谁能想到,能体会到她那被突如其来的癌症所击溃的内心?没有!我为选择自杀来结束的叶蓝秋感到悲哀。正所谓艺术源于生活,但有时候,生活比艺术更复杂,也更真实!为什么这部电影被评论家们评为“最接地气儿”的影片,就因为它真实地反映出了这个原本的生活的社会。

那些赞同这条规定的人们,你们有多少人是真的内心高尚?又有多少人真的是总在给这些特殊人群让座?虚伪、做作,不过是随声附和的一群跳梁小丑罢了!

倒是想问问赞同的人,你们可知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难道你们认为这种以违法的方式来对付不文明的行为是一种高尚,是一种光荣?愚蠢、无知!这种与立法的法治原则背道而驰无疑是一种道德的绑架!

单从法律上讲,当乘客上车后并买了票或是刷了卡,就是等同于与客运公司成立了一份合同,那么司机和乘务员就有义务把乘客送到指定地点,如果只因乘客不给特殊群体让座而拒绝为其提供服务,这就是客运公司单方面违反合同。且不说别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构成了对乘客违约的侵权责任。所以从法律上讲,这种规定是违法的,是不合理的。

其次,那些要求别人为特殊人群让座的人,你们认为谁更需要这个座位?座位是让给需要的人而并非是特殊的人!我可不认为那些在公园里锻炼的不亦乐乎,或是追车挤着上车时腿脚利索的老头儿老太太比那些疲惫不堪的青年人更需要这个座位!哦呀,请原谅我用了老头儿老太太这样的字眼!

几十年前,胡适先生曾说:“自以为代表正义,就大义凛然,自己认定的主张是绝对正确的,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这种‘正义的火气’出发的。”

现在我把这句话送给那些赞同的人,去你的正义,道德毕竟是一种自律而非他律,用这种规定来要求别人遵守道德,无疑是更大的不道德!

再有,你们不觉得这缺乏可操作性么?难道老师没教过制定计划前要先考虑好其可操作的范围么?哼,拒绝提供运营服务,说白了就是把人赶下车。如果乘客不下车呢?难道你司机就可以不开车么?那么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由谁来保障?客运公司?还是政府?还是所谓的法律?不仅无法保障,还会让平等主体的经营者和乘客之间彼此对立起来。就因为让座这点小事儿,实在是不值得!立法的本意是缓和社会矛盾和纠纷,然而这个城市所出台的法规是在制造矛盾和纠纷,而非解决。这说明了什么?惰政!请原谅我使用这个词汇来形容这个城市的政府,但事实就是这样。因为一点小事就立法,这不是惰政是什么?这不是权力的滥用是什么?抱歉,这已经我所想到的最委婉的说法了。

作为政府,当城市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该去提倡某些做法而不是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这毕竟是社会公德问题,而不宜泛化为法律问题。法律并非社会秩序的万能调节器!如此规定,实在有些强人所难的味道。“泛法律化”的道德诉求,和法律取代伦理道德有什么两样?这更是加大了公民的守法成本,这不是一个好的政府应有的行为!

这样的规定同时也加重了司机和乘务员的工作压力,甚至是一个搞不好,就会影响到公交秩序,这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

自觉和倡导市政府在解决此类事件的主要手段,法律或许可以解决得了让座事件,但却无法解决让座的道德底线。

政府所谓的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界定范围是什么?什么是弱,什么是强?在这一些列问题都未解决好之前,冒然用这种规定来约束人的道德,着实有些变味。其实“让座之争”更多的在于“换位思考”,并非是手段。

说得不好听点,这就是迷信权利万能的一种表现,这样规定所展现给我的是对法的不尊重。请记住,法是为权利服务,而非权力!

论道德绑架

刘云霄2012079130019。

刘云霄2012079130019引言:慈善作为一种道德情感,是人类社会的润滑剂,也是人类社会的粘合剂,它所表达的善意和爱心,有助于克服社会的疏离和隔膜,增强人际关系的融洽与友善,从而增进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中国大百科全书》对“慈善”的释义是: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出发对贫弱者给予金钱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实际援助的社会事业。其目的是做好事求善报。国外词义的翻译:慈善是出于对人类的热爱,为了增进人类的福利所做的努力。然而,当今慈善事业受到了“道德绑架”,用圣人的标准要求普通人,用美德来要求道德义务,或混淆政治义务和道德义务。比如,要求一个人舍身救人,否则就要谴责,这就是道德绑架;要求一个人掏钱支持希望工程,这尽管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一个人不掏就要谴责,这也是道德绑架,因为这并非他的道德义务。“道德绑架”之所以发生,除去人的精神结构不谈,根源就是道德判断逻辑的混乱。有困难者应当怎样求得别人帮助?行善者应当以怎样的方式行善?这些问题成为当今社会值得思考的问题。

白血病患者跪借百万。

14年6月,24岁的莫向松带着14名同学跪在成都市武侯区新希望大厦门外,他们手中捧着玫瑰,身上缠着玫瑰,头上戴着玫瑰……写有“借我一百万,我打工还你一辈子”的标志牌,道出了此举的目的――希望打动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畅,以获得100万元的借款治病。莫向松,成都某职业学院动物防疫与检疫专业2011级学生,去年11月被确诊患急性白血病。莫向松表示,目前养父母为给他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已经没有办法继续治疗了,前段时间有位热心网友建议他找富豪借钱。因为其就读于畜牧专业,所以把目光投向中国畜牧龙头企业――新希望集团。“送人玫瑰,手留余香”,莫向松说,手持玫瑰花目的就是倡导更多人力所能及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同时他希望能够到借款企业去打工,慢慢偿还借款。下跪求借款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多日,舆论哗然。某门户网站的民意调查显示,有接近六成的公众认为:这不是借钱是“要”钱,是道德绑架;有接近三成的公众认为:为活命这一做法可以理解,但用错了方式。换句话说,近九成人认为此举不妥。

裸晒下跪索捐。

许智豪裸晒希望杀死癌细胞,下跪求富豪捐助100万,因为这两起事件,身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莫向松“红”了。无数媒体追问他背后是否有人策划,他一直否认,后来却公开承认,的确有幕后推手王某帮他策划了裸晒、下跪。一开始,虽说莫向松的举动存在炒作的嫌疑,但那是真切的在困境中挣扎的姿态,情有可原。现在他公开承认存在幕后推手,也就是说,“下跪借款”是一出精心策划的戏。即便身患白血病属实,这样的求助方式非但不能获得同情,反而会招致反感,惹来非议。可谓“索捐不成,倒蚀一把米”。面对一出出闹剧,我们可以向不幸的人表示同情,伸出援手,但于此同时,也必须向各种各样的索捐行为说不,不论当事人是多么迫切需要救助。短期看,假如各种“索捐”都能有所收获,那对需要救助的人来说,无疑是件大好事。但长远看,对整个社会慈善文化和慈善事业的发展,则是一种摧残。做慈善,是自愿主动的行为,是发自内心的道德驱使。捐款行善,也是自觉自愿地将自己的东西给别人。而且在严格意义上说,因为“索捐”而被迫的给与,不能算作慈善。倘若捐赠带上了“被逼”或者“无奈”的成分,显然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从这个角度看,“索捐”更像是道德勒索。面对“索捐”,被求助者往往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显得十分被动。如果答应索捐者的要求,那多半要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公然拒绝,则可能遭到舆论的谴责。事实上,这正是慈善文化不健康的表现。并不是富有的人就必须有兼济天下的情怀,对求助者“来者不拒”,同时,也不是有难的人,就有权利索取捐赠,并且大肆宣扬。更严重的是,有能力进行慈善活动的人,面对“索捐”带来的各种无奈与困扰时,很难相信他还能加入慈善的行列。这对于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何尝不是憾事。要让慈善发自本心。慈善的基础是自愿,自愿是慈善的前提,“下跪”和“强捐”都违背了慈善的基本准则。慈善是发自内心的博爱精神,是源于心灵的高尚行为,捐与不捐、捐多捐少都是个人的选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用任何手段强迫捐助者捐款,发自本心的自愿捐献是慈善事业能够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石。莫让慈善伤了爱心。慈善是在慈悲心理驱动下的善举,其前提是真心,其动力是爱心。显然,“点名式慈善”“强迫式捐款”,非但不能献出真正的爱心,反而会让爱心受伤。慈善的本意就是号召人们“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不是“心甘情愿”的奉献,“爱心”就变了质。一次慈善义举就是一场爱心雨露,但莫让“伪善”伤了“爱心”。别用道德绑架慈善。在“跪求借款”事件中,那位董事长如果不借款,是否会被贴上“为富不仁”的标签?求生欲望不能作为采取过激方式的理由,用道德绑架慈善并不合适。当慈善被道德绑架,人们看到的不是慈善的大善大德,而是攫取。站在道德的制高点逼迫捐款,最大的危害是扭曲慈善精神。维护慈善中的尊严。求生的本能让这2人不顾一切去抓救命稻草,其情可悯,但采取下跪这种“有失尊严”的方式求助是否可取?求助者不能因为“差钱”而失去尊严,施与者不能因为“不差钱”而伤害求助者的尊严。慈善是大写的字,背后有一个有分量的词汇,就是尊严。打造慈善健康环境。用出位、出格的行为吸引关注,以获得救助,被要求行善者的尴尬和无奈正在于此。如果求助者寻求制度化的救助,能不能得到活命钱?现代慈善理念、慈善环境氛围、慈善制度法规是慈善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元素,是慈善走上良性轨道的支撑。这需要慈善方的真诚和热情,需要受助者的理性和冷静,更需要社会的机制和责任。

道德绑架

何为道德,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常言道:罪莫大于无道,怨莫大于无德。人们对高尚的追求和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常常促使我们以道德的标准来衡量和评价自我和他人的行为。不得不说,这样的一种社会风气让社会群体里的每一个人,无论是籍籍无名的普通人,还是聚光灯下的公众人物,都无时无刻的处在道德的约束里。但是,这种道德的约束不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于对他人,是否真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我们试图批判我们眼里的所谓的“不道德”言行时是否又真的站在了一个客观的角度,或者说,我们是不是在无意间以道德之名行绑架之实!

还记得8.12天津爆炸案吗?在当时这场爆炸事故引发了强烈关注,网友纷纷在网络为天津祈福,当运送遇难武警官兵的车队驶过,民众甚至自发停车鸣笛送战士们一程。许多公众人物也在网络自发组织为天津祈福捐款活动,从13日起,成龙、范冰冰、李晨、黄晓明、angelababy等明星率先为伤者捐款,随后郭德纲、张馨予、唐嫣、韩红等人也随之发起了捐款行动,向伤者和牺牲的消防战士家属施以援手。众明星及全国各地心系天津的热心市民为天津捐款的行动被网友称赞为“正能量”,但也出现不少负面事件,不少公众人物就遭到键盘侠的网络“逼捐”,其中尤以阿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为甚。不少网友跑到马云微博底下留言,指责马云“为什么不给天津捐款”、甚至还有一些过激的言论,比如“首富就应该捐1个亿”、“你捐了就等于我捐了”、“你不捐款,我再也不淘宝了”。以至于,在马云7月29日更新的一条微博下,30569条评论中,几乎所有的评论都是网友关于“网络逼捐”的争论。对于这场微博里的口水战,一部分媒体以其彰显了国人高度的道德责任感为题大加赞扬,而更多的媒体和公众则斥责其为一场典型的道德绑架。

道德,绑架,这两个词并不晦涩难懂,但对这两个褒贬极端的词进行组合,我们又有多少了解呢?百度百科对道德绑架的定义是这样的:以道德为砝码,要挟个人或众人不得不做某些事情。一般是一个群体思想道德低下,认为资源多的人就必须帮助资源少的人,才能达到一种心理平衡,也顺带达到了自己帮助别人的虚荣感。从这定义里我们看到了什么?道德只是亮丽的幌子,出发点不过是以掩盖心里的阴暗。自己无力而为,却对他人强加高标准的要求,甚至进行言语上的抨击,行动上的强迫,这完全不是道德二字的真正含义。在当今社会,我们推崇道德,敬畏道德,所以似乎给人一种假象,只要打着道德的旗号,我们能够只看新闻标题,就对新闻事件进行道德评判,对当事人随意谩骂、恶意攻击,甚至人肉搜索,人身侮辱。没有谁可以主宰别人的选择,用道德强奸他人的自由意志,根本上是社会文明的倒退。

从深层次而言,是什么造成了道德绑架呢?当今国家和社会大力弘扬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媒体舆论宣传方向总是把道德看得很重,无论如何,在批判的最后,总要辩证法的来一句:“但是多数人是需要我们帮助的,普通人还是需要做好事的。”这句话说多了自然弱势群体就会把礼让当成理所当然,即使自己做不到,他们也会把这种心理投射到更具有能力的人身上,渴望借助他们的能力实现自己做好事的精神需求。毫无疑问,公众人物的确是具有比普通大众更优越的经济条件,也更有能力凭借自己的行为去带动去影响普通大众的行为,但是,公众人物也只是芸芸大众的一员,他们也有选择做与不做的自由。

另一方面,我们要承认公众人物在表达自己个人感情的时候和普通人的确是不能完全一样的。因为公众人物是公众的偶像和粉丝,是他们学习和模仿的榜样。因此,公众人物必须在公共场合严格要求自己。他们应做的是以己之行弘扬正能量,发挥积极作用,而不是利用自己所具有的影响力对大众的行为强加约束,形成另一种错位的道德绑架。譬如周立波曾在节目里,让一个女孩子跟亲生父母相认。女孩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请上台,并被周立波一次一次用语言攻击,甚至动用道德,亲情,看似合情合理,但为何女孩子却并不想与亲生父母相认,这自然也就造成了不一样的分歧!我们很多人都喜欢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女孩最终不肯与父母相认,必然有她的难言之隐。没错,亲生父母确实最大,但作为一个主持人有没有想过女孩子的感受呢?而周立波却只是一次次的用道德,用亲情来逼迫女孩与父母相认。整个事件对这个女孩又造成了多大的伤害且不谈,周立波完全以其个人的影响力制造一种一人领道,众人跟风的局面,在这种局面下,公众意志凌驾于个人意志之上,个人的选择似乎没有坚持的意义,换句话说,是整个社会替我们做出了选择。

道德绑架是双向的,我们可能在无意中以道德绑架他人,也可能因道德压力迷惑个人选择,但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承认“道”是万物万法之源,创造一切的力量;德是为顺应自然、社会和人类客观需要去做事的行为和提升自己的践行方式。我们不能忽视道德在人类社会所起的积极作用,但也不能矫枉过正,一切事情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以道德为唯一标准随意评论。谢谢大家!

道德绑架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在人世间,我们共同面对的荒漠中,我们应该给予有难的人一口水,可是,可怕的是,有人因此成为了恐怖的吸血鬼,对善良的人进行道德绑架。

我们的民族,在道德准则中写入了“施舍即为道德上的给予”,在我们每个人有能力的前提下,对有困难的人进行道德布施,即所谓“达则兼济天下”。可这样做,却催生了一批又一批的道德乞讨者、道德辩护者、甚至道德暴力者,他们以所谓的道德对任何一个道德布施者进行“绑架”,进行无情的勒索与迫害。他们正是一个个的吸血鬼,一个又一个的社会蛀虫。可这不正是一种道德的缺失吗?人人口口相谈为道德,为文明,为善良,可四周却还是道德荒漠。

这还不是全部。

学生不让座,老人动手扇耳光;动物园遭不幸,网上一片骂声;被骗走学费,又是一片嘲讽。有人并无过失;有人有过,但较之于生命,又何故如此无情?这便是道德荒漠之悲哀了。“胃与心之间只隔着一层,喝多少酒都淹不进去。”道德口中说着道德的话,饮着道德的酒,却没长着一颗道德的心!

《狂人日记》痛斥吃人的封建礼教,字里行间写满了“吃人”二字,但如今面对着道德缺失,恐怕“吃人”二字也难以形容了吧!因为,道德是人性丑恶的边界,道德荒漠、道德沦丧都在极力地削弱那堵界墙,临到头来,是人性的彻底暴露。

我们不去说“人性本恶”,那对于善者是不公平的;但同样也不能言“人性本善”,那对于道德绑架者太过宽容了些。我们只是还未找到更合理的方式来约束对道德武器的滥用,才令善者心凉,我们更不该失去对本民族道德的信心。

道德不是任何人的名义,道德也不是伤人的武器,他是心中的神圣之地,请不要玷污。

21班杨棋涵。

朋友们:

你们好!请设想:

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反抗。

因为,在这个强调“和谐、友善、互帮互助”的时代,道德绑架变得越来越理所当然。我很赞赏那位小伙子为拿回刚给的一元钱而伸出的手,这也正是剪碎了道德绑架言语之绳的剪刀!

“因为她还抱着孩子,而你年纪轻轻,所以你就应该给她让座”;“因为你有十元钱,所以你本来就该把它给我”;“因为小孩子不懂事,所以你不可以追究车上的这一道道划痕,否则你就是不善良、不友好,素质低下”:这些绑架者的思想让人发笑!可社会上频频出现的道德绑架事件,足以让我们的笑凝固在脸上。

我不得不感叹:这究竟是怎么了?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讲了两位带着孩子的母亲在乘坐飞机时截然不同的做法。一位对指责孩子哭闹而影响他人的乘客破口大骂,另一位在飞机起飞前,便送给周围每一位乘客一份不贵重却十分精致的小礼物,来为孩子第一次乘坐飞机有可能哭闹而道歉。尽管整个飞行过程中,孩子只是安静地趴在母亲身上玩玩具和睡觉。

这是一种对比,也是一种思考。凡事都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而偏偏有人就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高昂着头,并用言语攻击你,绑架你!

对此,我们决不能吞声忍气!

道德绑架,从道德来看,仿佛无可厚非,因为人要友善、要善良、要互帮互助,但实则漏洞百出。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不易,没有人有义务和别人“感同身受”,我们不能因别人道德绑架了自己,而开始质疑自己。

我们要做的,只是伸出有力的手,握紧锋利的剪刀,将道德绑架的言语之绳,剪得粉碎。

21班刘瑶。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如果你曾有过这样的念头,那么你也就成为了道德的“绑匪”。

因为你不知道,那个不让座的小伙,或许因一天的工作而疲惫不堪;因为你不知道,那个行乞的年轻乞丐,本可以靠自己工作赚钱养家,而非摇尾乞怜;因为你不知道,孩子需要为自己的错误负责,担当,无关年龄大小,更何况是身为监护人的父母。

而且,我希望你们能够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没有一条强制道德。所以请你少一些自认为的“理所应当”。

你们是否真正地知道什么是道德与素养?

它是孔子口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解与尊重,理解工作太累的疲惫,尊重你的选择。

它是孟子“心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的善良与感激,善意你的帮助,感恩你的关怀。它是罗曼罗兰“在你还有能力帮助他人时,就积极去做”的主动与虔诚,不狡辩,不造作矫揉。道德是神圣的,崇高的,令人敬畏的。

苏子曾曰:“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我希望你们可以自由一点,潇洒一点,不要被道德的枷锁束缚住,更不要去绑架道德,“让不让座”“扶不扶人”“给不给钱”的争论与纠纷,天真而愚蠢!我希望你们可以保持一颗纯净的心,不要被卷入那辛辣而苦涩的洪流。

乐己,乐人。乐人,乐己。

这才是道德的真谛。

道德从来不是被抢来的,素养更不会被夺去的。它们是需要心的敬畏、爱的呵护的。让我们一起构筑我们的理想国,在那里,永远不要做道德的“绑匪”!谢谢大家!

哪有什么应不应该。

22班蒋晓萌。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如果你是白领,疲惫归家的你会不会给抱着孩子的妇女让座?如果你是行人,热心善良的你会不会应乞丐的要求给他加钱?如果你是车主,火冒心头的你会不会因稚子所为而忍气吞声?我想,也许会,但我是不会的。因为,这世上哪有什么应不应该。

也许,我可以用“得寸进尺”来形容这种无理取闹之人。弱势群体确实有资格享受更好的优待,就像妇女、乞丐、儿童,我们自然也会尽力而为。可是,这位大妈、这位乞丐、这位家长,他们所要求的未免太过分了吧?在法律和人性的约束之下,他们享有权利,但同时,这权利也有限度。就像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少年,做出了杀人分尸这种惨无人道之事,他们还值得宽恕吗?或许你会说,乞丐只是饿了,孩子只是贪玩儿了,但从这样的小事中折射出的问题却不小。没人能说准这个贪婪的乞丐以后会不会抢劫,也没人能保证这个小孩长大后会不会贪玩到砸车、打人。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应不应该同情纵容他们。

也许,我可以用“道德绑架”来形容与这类似的事件!

也许,我可以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告诫大家。作为高中生,我们要学会接受世间的不如意,没人会因为你是半大的孩子,就原谅你所有的过错;也没有人会因为你是快成年的人,就尊重你的所有行为。父母没有责任对你好,老师和同学也是,所以不要认为所有的事都是理所当然,不要成为要求让座的大妈、嫌弃钱少的乞丐、强词夺理的熊妈妈。毕竟,这世上哪有什么应不应该。

不要做“得寸进尺”之人,不要干“道德绑架”之事,学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走于人间,不奢求偏爱。

这世界,本就没有什么应不应该。

xxx。

x年x月x日。

慈善的道德绑架

弱者,需援助的人。每个人未必有帮助弱者的义务,但弱者始终拥有自己思考以及决定的权利。不能因为受帮助,便剥夺了他改变的权利。

有那么一个案例:重庆市北大研究生段霖夏,作为一个高阶知识分子,他能够考上北京大学的研究生足以证明其人必有过人之处。然而,这个优等生的家境却一贫如洗,住在毛坯房里,面对着北大研究生四万余的学费,无力长叹。社会上舆论的帮助与爱心人士的馈赠,让段霖夏有了读研的保障,其中某玻璃厂老板李富华,正是他的最大帮助者。段某尊敬且感激的称他富华哥哥。然而数年后,李富华将段霖夏告上法庭,因为这个优秀的北大研究生早已休学去从事其他行业,四年的时间只修完了一门课程,李某觉得自己的善心受到了诓骗,起诉法院,要求追回善款。很多人到现在仍旧谴责段某白眼狼,怒斥其知恩不图报,没有好好完成学业。其实我不管段某事后经商以及信用缺陷之类的事,我只是想起一个问题。段某作为被援助对象,是否失去了选择的权利?而这样的闹剧仅仅是因为作为商人的李富华的房屋拆迁赔款不合理,李某试图通过该“知恩不报案”来取得媒体关注,使其获得更多的拆迁赔偿,他达到了目的,也引发了社会对慈善的思考。

诚然李某帮助段某是为了令他完成学业,更好的成为一名优秀的社会人。但我认为,资助人对被资助者能指导,不能领导。被资助者之所以能被资助,说明其学业水平不差,如果补齐经济困难问题,能够在事业上有所建树。但倘若我是一个北大研究生,我还没毕业,我家里背负着重大债务,我欠了一笔巨额人情债,老实说我是很难投入的学习,因为我的压力已经超过了范围,遗憾的是,我并非北大研究生。当我面临父母日渐多病,家里负担加重,而我还在为家里增添负担的处境,压力可想而知。读研是为了寻找更好的工作,使家里摆脱困境,但是如果读了研,家里没有改变,父母更为老迈,双手空空多了一个硕士文凭却没有工作经验,赤条条的进入社会,而想改变的还那么多。惶恐席卷了这个北大研究生的心。

有人说他欺骗了李某的善良。的确,他没有按照大家所想的去认真完成学业,而是去投资经商让人很无法理解。其实我很无法理解有一个现状,就是如果一个人经济困乏,而手头有现金,他是否有权利支配这笔钱去进行投资?答案是肯定的。然而在段某拿到哥哥寄给自己的几千钱去投资话吧时,众人认为他明明有能力却欺骗群众。段某在演播厅说:“这是什么道理?难道我一定要卑微的去做棒棒,你们才相信我很穷,我需要帮助?”

这是很奇怪的一个现象,一个人没有断手断脚,群众不相信他失去生活自理的能力。一个大学生不落魄到扫街洗碗,没人相信他真的走投无路。为什么一定要逼到悬崖才拉?那是底线而不是标准。段某后来的生意经营还是失败,信用也进入破产,更是由于李富华的上诉成了道德通缉犯。其实,他在被资助的那天起,就成了考上枷锁的囚徒。他必须通过学习才能获得自由。弱者的权利被舆论,群众,道德所剥夺。诸多媒体将此定为国内第一起“知恩不报”的案例。其实并不准确,早在2005年在广西南宁便宣判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只不过资助者与受助者签订了一份合同,书面合同规定这笔钱必须用于学习,“在取得学士学位前,不得退学,不得打工”等多项义务,同时还规定受助人中途退学要双倍返还财务。对于段某,多数人表示心寒,而作为学子,我表示心凉。为什么,接受帮助,就等于放弃了我选择别的路的权利。资助不是为了让被资助的人过得更好吗?为什么是强制被资助者往资助者所领导或者说期待的路上走?很多人指责受助大学生知恩不报,其实有没有想过,不劳而获本身就给受助人带来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对于资助人而言,这是他的善,而对于受助人而言,却是债。善是权利,债却是义务。欠了良心债,法院不帮,舆论攻击,成了千夫指。

我们究竟是为什么去善?我们的善到底是为了用道德去绑架他人,还是为了利用财物实现他人因为经济困顿而无法实现的抱负?慈善在中国,日益演变成道德绑架,不仅受助者辛酸,资助者也心痛而无力。作为看客的舆论媒体群众,却是这恶性趋向的推波助澜者。也许大家是出自好心,但没有站在双方的角度,第三方其实是没有涉入的价值!这只会加深矛盾与问题的复杂性,这对于问题的解决并不是好的现象。

什么是良性的慈善?施者不计,受者不忘。放在心上的利益计较,只会折损了自身的存在意义。受助者需要帮助,不简简单单是经济上,他们作为优秀人才,他们的尊严谁来尊重。现在很多高调慈善虽说也在捐,却将受助人放到极度卑微的地步。他这一生无论多优秀,他都需要感谢当初那个人的赏识,他永远不能忘记那个人的恩情。这个就是高调慈善,利用道德绑架了媒体勒令受助人乖乖低头,还一生的债。

如果让一个人因为一笔钱而不得不承受多方面的压力,在未来的众多选择上,面对资助者“轻微”的请求没有拒绝的余地时,他当初接受资助是正确的嘛?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欠债逼死状元郎。他们可以拒绝,只是社会不允许。捐助人可以不捐,只是媒体绑架。当我们的生活逐渐走向曝光和多元化,我们是否有权利要求我们的世界,存在那么一丝允许我们改变或反悔的权利。感恩不是义务,妄求回报的资助真的是慈善吗?天使投资人不也是一场慈善的博弈吗?作为社会的底层之一,我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发出反抗的声音,请求社会允许我的心理抵抗。

写道德绑架作文

哈佛图书馆遭受大火肆虐,唯一存在的珍本却是一名学生违规带出的。在规矩和道德之间,哈佛毅然选择了规矩,开除了那个学生。

或许有人认为霍里厄克校长的做法未免太过刻板,太过不近人情。古人说:“不以一眚掩大德”,这个学生能归还图书,是应该表扬的。但我想说:“不以一德掩大眚”。人应该在规则的框架里,再谈美德,莫用道德绑架规则!

不可否认的是,道德是社会的底线,是我们判断是非的一个准则,但若事事都用道德评判,让道德占领人性的制高点,而让法律、规则屈尊其后,必然会导致良知的泛滥,一切公正、公平亦将不复存在。对于那些既做了好事又做了坏事的人,只有法律、规则能予以最公正的审判!

规则是高悬于我们头顶上空的达摩克利斯剑,它以最为公平而肃穆的目光审视我们的一言一行,裁断我们的一举一动。当我们难以克制心中的欲望,试图触碰并打开潘多拉魔盒时,锋利的剑刃便虎视眈眈,令我们胆怯却步,远离堕落。

《简爱》中有言:“人们死后,每个人的灵魂都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不单是上帝,规则面前亦是如此。无论是穷凶极恶还是盗亦有道,规则会以最严苛的目光透视违规者的内心深处,冷漠,公正,不带有分毫私心。规则是公正与和平最为冷酷而称职的守望者。

“汶川大地震”时的救人小英雄雷楚年,用他的奋不顾身拯救了七名同学,一时间成为人人赞誉的对象,全国的道德楷模。而六年时间过去了,当时的英雄已堕落成一个诈骗犯,让他一生的光环消失殆尽,做了错事也迎来了法律的审判。不能否认,雷楚年的义举带给了我们很多感动,可是再多的感动也不能抹去他欺诈的事实。法律的正义不会被他曾经的壮举而蒙蔽,法律会对他做出最公正的判决。

林肯曾经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法律、规则依据道德修订,是道德的体现。触犯法律、规则,是对道德的亵渎。那些妄图以道德之名行触犯规则之实的行为本身就是对道德的违背!理性之光不能被黑暗所遮蔽,我们也不能让规则的天平在道德的影响下摇摆。每个人都要遵守规则,这是做人的根本!

人民大学校长陈玉露在毕业典礼上劝导学生:“人大学子应身怀为民立命之道,抓紧规则这一准绳,守护信仰,守护规则。”莫让道德绑架规则,我们应该守护好规则这一社会准绳,以我们的行动,给社会带来一种正义的风气,让人人手中都持有一把规则的量尺,规划自己行为的边界,规划自己心灵不可逾越的范围!

道德绑架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因为现代这个社会通讯发达,媒体,舆论,不管是真的假的,满天都是。因为舆论压力太大,社交太发达,特别是对于名人来说,一举一动都要小心翼翼,一不小心就是头版头条。很多网友粉丝对于明星的行为要求很高,既然作为名人,所作所为必定会受到广泛的关注。他们的行为是大众定义他们形象的重要因素。道德绑架是近年来最惹发争议的话题,还有很多发生在明星身上的事情,比如我前些天看过一部电影《战狼2》,这一部火遍全世界的电影,大家对它的评价也是相当的高。那就不得不说一部电影的最大赢家——吴京,一个打星,因为电影迅速成为当红小生。

8月8日发生的四川九寨沟地震事件,明星的捐款又称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因为战狼2的票房冲天,吴京赚的锅满盆满,所以对于“惊爆”吴京只捐了50万的数字,很多网友炮轰吴京太小气,还有人觉得“人家挣的钱,捐多捐少和你们有什么用!”这就是所谓的道德绑架,因为人家有名气,人家挣的多,就逼着人家捐款?这种事情层出不穷,吴京的事情也仅仅是代表性的。

当然,生活里也有这样的事情。现在礼让公车座位已经变成了理所当然的,如果你不让座,那就是你的不对了。受到所有人的指责,现在所有的礼貌和素质都被硬性要求,如果你做了会被认为是义务,如果你不做就会被舆论谴责。这样的社会面貌已经被扭曲,我们认为的道德素质,已经逐渐被绑架的变了形。

道德是自我约束的行为,如果被舆论挤压变形,那么就会成为一种负能量的社会效果。我们有道德,有素质,却不想被硬性要求!

希望大家可以多一些言论行为自由,少一点无事生非的压力。我们拒绝“道德绑架”。

谢谢大家!

道德绑架作文

前天我同朋友去逛街,在吃饭时,我把买给我妈的两双鞋放在座位上,而走时却忘记了。当我和朋友在鞋店试鞋时,突然朋友就问我,我买的鞋呢?我脑子一下炸开了,马上就想到在吃饭的饭店里丢了。

我立马赶回那个饭店,那时距我离开饭店已有一个钟了。当我再踏入饭店走到我刚刚所坐的座位时,鞋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赶紧向服务员询问,问谁捡我放这的鞋没有?另一个在远处的服务员看到我赶紧过来问我说,靓妹你找什么?我说找忘在这的鞋。她马上说靓妹你买瓶水给我喝,我就把鞋提给你。我一听不提有多开心,连声说好。她去提鞋时,我在包包内找了一张能买一两瓶水的钱拿好。

当她笑咪咪地把鞋还我时,我也把手中的钱给她,还连忙对她说了数声谢谢!她接过钱后也连说了几句谢谢,还问身边的同事要喝水吗?我人都要出店门,她还在后面大声对我说,靓妹谢谢你哦!我笑着回头对她说,应该是我谢你,帮我保管了那么久的鞋。

当我把这个信息发到朋友圈时,多数朋友是不理解我为什么要给钱服务员,认为我在那饭店吃饭,东西忘记在那,那饭店就应该有责任帮我保管好。但我却不这样认为,如果服务员不帮我收好,就有可能已被别的客人提走了,那个时候我又能找谁?所以我很感谢帮我保管好鞋的那位服务员。

相反,如果那个服务员不肯还我鞋时,我会马上找店长帮查视频看谁拿了,那时找出是谁,我就不会给钱了也不会说谢谢了。

“listentomyheart。”(听从自己的内心),不为别人而活,不被别人的眼光和言行所左右,活出真实的自己。这也是那位服务员的想法,而作为我,我要告诉所有的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以尽力给别人提供帮助,但是不应该被道德绑架自己的人生。

让我把这段话送给所有的人: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的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这是你的生活,你拥有绝对的自主权来决定如何生活,不要被其他人的所作所为所束缚。

论道德绑架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淮北235000)。

摘要:随着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在实践中地不断延伸,很多都涉及道德这个视域。本篇文章就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探究式的去分析这个课题;从生活实践中提取案例,去分析“道德绑架”这一现象的实质和原因,以及其在社会中所映射出的轰动,带来的恶性循环。

道德一直被大家挂在嘴边,但道德的具体概念是什么以及人类作为社会的全体到底要不要为道德去买单?道德是个名词,我们通常讲的道德是指人们行为应该遵循的原则和标准。道德产生的两个条件可以总结如下:第一,在主观条件上,人必须有自我意识的出现;第二,在客观条件上,必须形成一个稳定的社会关系,使得自我意识能够分化,从而个体自我认识到自我的独特利益。就此道德的定义可以概括为: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对于“道德绑架”的理解:“道德”一词的存在目的在于个人的修身养性与精神发展,并进而形成群体性的“宽容”、“理解”以及“尊重”。其存在不同于并高于法律,没有任何强制性和规范性,是一种对模糊的“善”与“美”的渴望与追求,扎根于人的本性之中。且不论社会对“道德底线”和“道德临界点”的所在并没有一个很好的定性——“道德底线”一词本身概念极其模糊,哪怕一个人跨越了“道德底线”,但凡他的行为还在法律范畴允许之内,其行为就可以被接纳和理解。仅有对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社会才能够比较客观地评价其行为为“错误”。但在一般情况下用“个人道德标准”或是毫无明确定性的所谓的“社会道德标准(公共善)”。

三、支撑:热点案例。

此事在微博和网络上持续发酵,引来关注目光无数。本来乘车是一个民事行为,只要他买票就有了坐座的权利,只要当时有空位在,这是合法的民事权利。让座是一个人的品德修养,不是他的义务。好的品德修养有益他人,值得提倡,但道德毕竟是一种自律而不是他律,“当事人不能用暴力去要求别人遵守道德啊。”有法律界人士说,不让座,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而打人,则是对他人权利的直接伤害。这是简单的是非和常识。不能因“道德”剥夺他的合法权益,这是“道德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民主社会的退步,是危险的,道德的裁判是一个的公心,这是一个人治社会的体现,一个社会怎么可只依靠一个的人道德判断来规范别人的行为呢?一个社会一旦失去对法律的尊重,也就不会有对人权的尊重。人们的情绪在短时间内几度波折,当小伙子面对怀抱婴儿的妇女没有让座,人们心怀不满,但是当小伙子遭遇暴打,人们的情绪变成愤慨和同情。当小伙子被曝腿不太好,事情就变得刺痛人心了。我们这个社会有多少案例说明了,对法律的尊重,才能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力。

所以我们必须用法律来监督道德,不能让到道德衍化成反常态的绑架行为。自律的行为也需要他律来作为引导,以防自律不严,滋生事端。那对打人的夫妇,就是带着正义的幻觉去侵犯他人权利,往往更加残暴。

道德绑架的实质是以道德为砝码,要挟个人或众人不得不做某些事情,结果一般是做了的也少有自豪感,不做的则会在一段时间内感到忐忑不安。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社会是经常发生的。比如半强迫性的捐款、本不该进行的道歉等等。道德绑架之所以容易得手,是因为在强调群体和统一价值观的社会中,舆论具有足以杀人的功能。因而就出现了不自愿的捐款和满含委屈的道歉。中国是一个道德社会,在我们的社会中,人们对道德力量的恐惧有时候甚于对法的力量的恐惧。我们每一个人的确会经常遭遇并难以承受许多道德的绑架,然而,这也不是说道德社会就一无是处,如果你适应了,还会去依靠它。而具体到某一事件,比如范美忠事件,又不能说公众对他或对教师群体进行了道德绑架。在任何时候,教师保护学生的利益,都属于公众正常的期待,也属于相关法规的正常要求。[1]陈梦源,周俊娟.不让座被连扇5个耳光续:有网友称小伙腿脚残疾[j].长江日报,2012(6).参考文献:

[责任编辑:董维]。

覃青必。

内容提要:道德绑架是指人们以行善的名义,通过舆论压力胁迫他人履行一定行为或中止与道德相冲突的行为。道德绑架具有道德性、公开性、胁迫性、软约束性等特征。道德绑架不同于道德劝说的地方在于它的强制性;不同于道德强制的地方在于它强制的软约束性;不同于道德欺骗的地方在于它的意图是善的。道德绑架对于现实社会的影响,我们应当有足够的重视。

覃青必,广西民族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530006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发展与普及,原来主要通过传统媒体发挥作用的社会舆论,现通过网络平台发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其消极表现之一就是导致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道德绑架问题。道德绑架自道德产生起就一直存在,而在当今的网络时代才被人们广泛、深刻地感受到。目前关于道德绑架的表述多体现在媒体、记者的报道以及网民的言论中,学术界至今还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相关的著作和论文几近于无,这跟道德绑架事件受热议的现状是不相称的。有感于此,本文将尝试对道德绑架的内涵进行探析,探析的内容包括道德绑架的定义、道德绑架的结构与特征、道德绑架与相关概念的辨析等方面,以抛砖引玉,希望能引起学界对这方面研究的重视。

在伦理学中,有不少概念首先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然后再经由学者较为严谨、系统的研究与分析,最后进入规范的学术语境,成为伦理学的专业术语。道德绑架概念也一样。目前学界对道德绑架尚无一个权威的定义,《伦理学大辞典》中亦没有收录有这一词条,道德绑架概念的使用主要体现在日常生活中,随着网络舆论监督的不断增强以及社会上道德绑架现象的增多,道德绑架概念已成为目前人们使用得最频繁的概念之一。对一个概念来说,日常生活的使用代表人们对它最初、最直觉的理解与把握,这是学术分析的源头,也是任何学者所必须尊重的,因此我们的分析将从道德绑架概念的日常使用开始。我们先来看以下几个通常被认为是道德绑架的事例:

事例1:广东电白县有个18岁的女孩,患有尿毒症,为治病家里已是负债累累,如今要彻底康复就必须换肾,手术费高达20万元。有个叫“冰尘”的网友建议:“我们找出买彩票中了奖的彩民,让其捐献25万,挽救一条生命„„”。巧的是电白县就有一名彩民中了双色球两注头奖,奖金高达1200多万元。于是众多网友戴着口罩和鸭舌帽来到投注站,拉出条幅,呼吁刚中了1200万元的得主捐资救人,从而把中奖者的道德选择推向了公众面前。

事例2:吉林有个贫困农民叫刘福成,有个11个月大的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为了治病他花光了所有的家产,在向所有亲戚朋友求助无果的情况下,他向施正荣、刘永行、黄光裕、陈天桥、鲁冠球、丁磊等国内六名富翁发去求助信,希望他们捐钱给女儿治病。随后,沈阳《华商晨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并刊发多篇文章对愿意救助的富翁热情报道,而对不表态或不愿救助的富翁颇有微词。

事例3:每逢社会遭遇重大灾害时,明星的捐款成为媒体争先报道的对象,媒体甚至会公布明星的捐款排行榜,对捐款数额大的明星赞誉有加,而对没有捐款或捐款数额较少的明星冷嘲热讽甚至横加指责。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一些明星为维护自己的社会形象,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捐款。

在以上事例中,如果我们为被求助者辩护,则不难认为这是道德绑架行为,由此我们发现道德绑架的一个日常表现是:某些个人或群体陷入困难后,向认为有能力救助的他人求助,然后媒体对此事进行大量的报道,形成广泛的社会舆论,从而把被求助者的道德选择推到了舆论和公众的面前。被求助者之所以认为这是道德绑架,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原本应该是基于意志自由的救助行为,现在被媒体和公众以道德的名义强制并绑架了。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道德绑架。然而我们发现,有时人们对道德绑架概念的使用并不限于以上情况,请看以下事例:

事例4:近年来,网络舆论干预司法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有司法工作者反映,网民直觉式的道德判断与高涨的道德义愤,以及由此所形成的舆论压力,已干扰到了他们正常的司法活动,导致他们原本应该基于法律精神的司法活动,严重受制于网民的道德判断与舆论压力,“在干预中,网民的反应过度表现为对事件本身、当事人缺乏应有的‘置入’和理解,陷入某种‘正义幻觉’引导的质疑迷恋,从而导致‘舆论审判’、‘道德绑架’„„”[1]。这些司法工作者认为,他们的工作被道德绑架了。

事例5:汶川地震后,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汶川县启动了“汶川映秀‘5·12’震中纪念地”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工作。消息一传出,遭到了众多网民的反对,因为他们认为在震中遗址上建5a景区会伤害灾区人民的感情。对此汶川县县长张通荣回应说:“许多网民没到过汶川,对这里的实际情况不了解,因为信息不对称,将‘道德洁癖’强加给我们„„”,他认为自己致力于发展汶川经济的行为遭到了道德绑架。

事例6:中国男孩洪战辉在一次接受了记者李小萌的专访时谈了自己的烦恼。自从被评为2005年感动中国人物后,他先后在全国各地做了近150场报告,而这些报告全部是免费的,洪战辉说他想过要收出场费,是又不敢收,因为人们觉得作为道德楷模要有自己的道德形象,而不应该计较经济上的利益。

在这些事例中,我们看到了道德绑架概念指称的另一种情况。在这些事例中,道德绑架涉及的人不再是求助者与被求助者,而是基于某一行为的阻止者与被阻止者;胁迫做的事也不再是救助行为,而是放弃某一正在从事的与公众的道德判断相冲突的行为。被胁迫的人之所以认为这是道德绑架,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从事的原本应该是正当的行为,如今却被公众以道德的名义绑架和阻止了。

名与实是相互限定的关系,在相互限定中名与实才得到一个确切的表达。如果说本文第一部分是对道德绑架“实”的描述,那么这里我们将进入道德绑架“名”的分析,即从语义上分析道德绑架的基本含义。

道德绑架由“道德”和“绑架”构成,这两个词相互修饰和限制,从而构成道德绑架的基本含义。道德指的是“以善恶评价为形式,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用以调节人际关系的心理意识、原则规划、行为活动的总和”[2]。道德的基本特征是以善恶评价为形式,并依靠具有软约束特征的社会舆论来维系,从而区别于以正义为形式的依靠国家强制力来维系的法律。以“道德”来修饰绑架,意味着这种绑架带有道德的特性,即含有善恶评价和软约束的特点。首先,这种绑架含有善恶评价的特点,以善而非其他名义进行,同时要求他人履行的行为也是与道德相关的行为,从而区别于以其他名义进行的、不包含道德内容的其他形式的绑架。其次,这种绑架具有软约束的特点,以社会舆论压力的方式进行,社会舆论的软约束性决定了道德绑架的软约束性,从而使它区别于以暴力为后盾的其他形式的绑架。

我们再来看“绑架”的意思。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绑架指的是“用强力把人劫走”[3]。绑架的目的是以被绑架者的性命为砝码,通过胁迫被绑架者或其亲属,来达到获取钱财等目的,当胁迫不成时,绑架有可能导致“撕票”,即“绑票的匪徒把掳去的人杀死”[4]。绑架带有强迫性与要挟性,以“绑架”来修饰道德,意味着这种道德行为带有强迫性和要挟性的双重特点。首先,这种道德行为带有强迫性,是不尊重他人的意志自由和道德选择的,因此它与道德自由相对立,也不同于道德规劝。当然,诚如上文所分析的,这种强迫由社会舆论施加,是软约束意义上而不是暴力意义上的强迫。其次,这种道德行为带有要挟性,而不是直接的强迫,要挟是“利用对方的弱点,强迫对方答应自己的要求”[5],它意味着道德绑架是在要挟下完成的,被要挟的东西乃是他人爱惜、顾虑其社会道德形象的这么一个弱点,他人若不按要求完成道德行为,就得付出丧失或大大降低其社会道德形象的代价。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把“道德绑架”定义为:人们以行善的名义,通过舆论压力胁迫他人履行一定行为或中止与道德相冲突的行为。这个定义容纳了前面所例举的事例,并反映道德绑架基于语义分析体现出来的特征。在这个定义中,关键点有三个,一是“以行善的名义”,以其他名义进行的绑架可以是其他种类的绑架,但不能称为“道德”绑架,因此“以行善的名义”是道德绑架概念区别于其他绑架概念的关键点;二是“通过舆论压力”,我们可以通过其他压力——比如国家强制力、暴力强制、威逼等——来迫使他人履行一定行为,但这不能称为道德绑架,而毋宁说是道德强迫,因此“通过舆论压力”也是道德绑架概念的关键点;三是“履行道德或中止与道德相冲突的行为”,道德绑架要求完成的行为,只能是与道德相关的行为——要么是履行,要么是中止与道德相冲突的行为——而不是其他与道德无关的行为,这也是道德绑架概念的一个关键点。关于道德绑架概念的这些特点,我们将在下文“道德绑架的基本结构与特征”中进一步展开论述。

道德绑架的结构是指道德绑架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由三部分构成,即道德绑架的主体、道德绑架的对象、道德绑架要求的行为。第一,道德绑架的主体。道德绑架的主体即道德绑架行为中绑架的实施者。它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针对某一救助事件,由陷入困难的个人、众人,以及后来经媒体发动后支持救助行为的公众构成;二是针对某一与道德判断相冲突的行为,由反对该行为的公众及媒体构成。前者如事例1至事例3,后者如事例4至事例6。能否成为有效的道德绑架主体,关键在于是否拥有足以胁迫他人的道德影响力(这里指的是一种能掌控社会舆论,能对他人进行道德施压的能力),道德影响力越大就越有可能进行道德绑架。因此能控制、发动社会舆论的媒体、新闻工作者最容易成为道德绑架的主体,道德模范也比一般人容易成为道德绑架的主体。在道德绑架中,媒体的作用是至关紧要的,几乎所有的道德绑架事件都是在媒体的主导下产生,这种主导作用有时甚至会违背、扭曲求助者原初的意愿,使原本是私人间的救助行为演变成公众的道德绑架,并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因此如果道德绑架是应该谴责的,那么最应该受谴责的应当是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第二,道德绑架的对象。道德绑架的对象即道德绑架行为中被绑架的人。在媒体已成为“第四种权力”甚至“第五种权力”的时代[6],任何人、任何团体都有可能成为道德绑架的对象。当然明星、有钱人、公众人物更容易成为道德绑架的对象,因为他们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而且被认为是有能力救助的人。而一般人更多在从事“与道德相冲突的行为”时,有可能成为道德绑架的对象。由于道德绑架利用的是他人爱惜、顾虑其社会道德形象的这么一个弱点,因此对道德绑架对象来说,越是在乎自己的社会道德形象,就越有可能被道德绑架,反之,越不在乎自己的社会道德形象,就越不可能被道德绑架。所谓“君子可欺以其方”[7],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第三,道德绑架要求的行为。道德绑架要求的行为是指道德绑架中绑架者要求被绑架者从事的行为。在道德绑架中,要求从事的行为首先是履行道德的行为(只不过这种道德行为因强迫性而失去道德的意蕴),典型的如救助行为,这在道德绑架中最为常见。其次要求从事的行为还有可能是中止与公众的道德判断相冲突的非道德行为[8](而不是不道德的行为),这种非道德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允许人们从事的,既不能说它是道德的,也不能说它是不道德的,只是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这种非道德行为与公众的道德判断相冲突了,从而成为道德绑架要求中止的对象。在道德绑架要求履行和中止的行为中,要求履行的一般是道德行为,而不可能是不道德行为,要求中止的一般是特殊情况下与公众道德判断相冲突的非道德行为,而不可能是道德行为,因为在逻辑上,我们既不可能“以行善的名义”要求他人履行不道德的行为,也不可能“以行善的名义”要求他人中止道德的行为。

我们再来看道德绑架的基本特征。道德绑架的基本特征是指道德绑架特有的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基本性质与特点。总的来说,道德绑架有四个基本特征,即它的道德性、公开性、胁迫性、软约束性。第一,道德绑架的道德性。这里所指的道德性,并不是说道德绑架是符合道德的,而是说道德绑架以道德为理由和基本目标展开。道德绑架的道德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以道德的理由而非其他理由进行,二是它要求完成的行为是道德行为而不是不道德行为。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以其他理由进行绑架——比如以获取金钱为理由进行绑架,也可以胁迫他人完成与道德无关的行为,但这些都因缺乏道德的理由和目标而不能称为道德绑架。当然道德绑架以道德为理由和基本目标展开并不意味着它就是符合道德的,而只能说明它的初衷和目的是善的,而由于手段的强制性与不道德性,道德绑架最终沦为一种不道德。第二,道德绑架的公开性。道德绑架具有公开性的特点,它不是私人间的救助行为,尽管它往往由私人间的救助行为引起。比如在事例2中,开始刘福成向国内六名富翁求助时,还只是私人间的救助行为,而只有在《华商晨报》对此事公开报道并引起社会舆论关注后,才演变成道德绑架。因此公开是道德绑架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而这种公开一般通过媒体的报道来实现。公开是道德绑架形成舆论压力、进而胁迫他人履行道德的前提,没有公开这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公开性成为道德绑架必不可少的一个特性,没有公开性的救助行为,只能是私人间的救助行为,而不会演变成道德绑架。第三,道德绑架的胁迫性。道德绑架的胁迫性意味着道德绑架具有要挟性和强迫性的双重特征。要挟性意思是道德绑架并不是直接的强迫,而是利用被绑架者爱惜、顾虑其社会道德形象的这么一个弱点进行强迫,被绑架者之所以受制于媒体的道德绑架,也并不是因为害怕媒体本身,而是因为害怕自己的社会道德形象被媒体毁坏了。强迫性意思是道德绑架并不是通过尊重他人的意志自由、以劝导的方式要求他人履行道德行为,而是通过强制的不由分说的方式要求他人履行,当然这种强制不是暴力强制,而是由社会舆论施加的具有软约束特征的强制。要挟性与强迫性相辅相成,共同构成道德绑架的基本特征,无要挟的道德绑架更像道德强制,而无强迫的道德绑架更像道德劝说。第四,道德绑架的软约束性。道德绑架不是靠直接的赤裸裸的暴力来维系,它一般会通过施加社会舆论压力这种相对温和的方式来迫使他人履行一定行为,社会舆论的软约束性决定了道德绑架的软约束性。现实生活中,有时我们会直接以暴力的方式来迫使他人履行道德,比如曾有报道称,杭州有一小伙子因没有给怀抱婴儿的妇女让座,从而被该妇女的丈夫扇耳光扇到鼻血直流[9],但这种靠暴力维系的道德行为与其说是道德绑架,毋宁说是道德强制。因此道德绑架必须是以施加社会舆论压力这种软约束的方式进行,而不是以其他暴力的方式进行,这就是道德绑架的软约束特点。

从以上分析我们发现,道德绑架概念与其他相关概念颇为相近,而且它们之间还很容易混淆,因此要正确理解和把握道德绑架概念,还必须辨析它与这些相关概念的关系。在这里我们主要辨析道德绑架概念与道德劝说、道德强制、道德欺骗等概念之间的关系。

第一,道德绑架与道德劝说。道德绑架与道德劝说相同的地方在于,它们都以善的名义要求他人履行道德。但道德绑架不同于道德劝说的地方在于它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由广泛而强大的社会舆论施加,从而迫使被绑架者不得不屈从众人的意志去履行道德。因此在道德绑架中,被绑架者的道德选择、意志自由是得不到尊重的。而道德劝说恰恰相反,它是以尊重对象的意志自由为前提的,而且道德劝说很多是私人间的道德互动,即使上升到社会舆论层面也是小范围的,而不至于利用广泛的社会舆论对劝说对象进行强制,否则道德劝说也有可能演变成道德绑架。因此平时生活中我们在道德上对他人进行的批评、教育与劝导,应该属于道德劝说的范围而不是道德绑架的范围。尽管道德绑架与道德劝说都以善的名义要求他人履行一定行为,但有无强制却是区分它们的重要标准,无强制的道德绑架更像道德劝说,而增加了强制性的道德劝说则更像道德绑架。

第二,道德绑架与道德强制。如果说道德绑架与道德劝说的区分在于强制性的有无,那么道德绑架与道德强制的区分就在于强制性质的不同。道德绑架与道德强制相似的地方在于它们的强制性,即它们都通过强制的手段迫使他人履行道德。但强制是有不同的性质的,道德强制意义上的强制与道德绑架意义上的强制不可同日而语。道德强制利用暴力的方式——比如利用国家强制力、暴力打击、个人威逼——来迫使他人履行道德行为,这完全不同于利用舆论压力迫使他人履行道德,在这种暴力强制下他人可以说没有任何道德选择。但道德绑架主要利用舆论压力这种相对温和的方式迫使他人履行道德,这跟通过暴力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说暴力方式超出了道德的范围,那么舆论压力的方式尚在道德的范围内,它体现的强制性依然具有软约束的特点,在这种压力下被绑架者至少相对于道德强制来说是有道德选择的,也正因为这样我们发现,道德绑架并非可以绑架得了任何人,而道德强制却几乎可以强制所有人。因此像我们平时讨论的“见死不救入刑”、“公交车上不让座要罚款”、“领导指令下属捐款”等现象,应该属于道德强制的范围,而不是道德绑架的范围。可见尽管道德绑架与道德强制都以强制的方式要求他人履行道德,但强制性质与手段的不同是区分它们的重要标准。

第三,道德绑架与道德欺骗。道德绑架具有道德性的特征,尽管手段上道德绑架有失道德性,但至少在意图上它是善的,即绑架者都很真诚地认为自己在履行道德,他们的道德感还很强烈,这点即使是被绑架者也不会否认,这是道德绑架的一个突出特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会利用公众的同情心与道德感,有预谋地实施道德绑架,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比如一位母亲谎称自己的孩子得了重病,然后利用社会舆论压力要求甚至胁迫他人进行救助。这其实属于道德欺骗行为而不是道德绑架行为。尽管道德欺骗表面上也像道德绑架一样要求或胁迫他人进行救助,它甚至也会通过舆论压力的方式来实现,但道德欺骗区别于道德绑架的地方在于它的欺骗性,即利用公众的同情心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在道德绑架中,这种欺骗的意图是不存在,绑架者丝毫不怀疑自己在履行道德,他们的意图是善的,尽管导致的结果未必道德。也正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发现,在道德绑架中一旦绑架者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道德性,他就有可能中止道德绑架行为;而在道德欺骗中,即使欺骗者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道德,他仍然会继续他的道德欺骗行为,因为从一开始他就有预谋地选择这样做。因此尽管道德欺骗表面上可以以道德绑架的形式与内容出现,但它区别于道德绑架的地方正在于其意图是否是善的,而如果道德绑架失去了原初善的意图,或被人别有用心地利用,就有可能沦为道德欺骗。

注释。

[1]郑智斌、吴昊:《网络干预的动机及影响》,〔乌鲁木齐〕《当代传播》2009年第3期。[2]朱贻庭主编:《伦理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年版,第14页。

[3][4][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40页,第1231页,第1511页。

[6]“第四种权力”是指独立于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新闻监督权;“第五种权力”是指有别于传统新闻监督权的网络监督权,是人们最新提出的概念。[7]出自“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孟子·万章上》),意思是君子可以用合乎情理的方法(比如道义的方法)去欺骗他。

[8]非道德的事:既不是道德的事,也不是不道德的事,而是不涉及善恶评价的无关乎道德的事。

〔责任编辑:钱继秋〕。

道德绑架作文

引言:慈善作为一种道德情感,是人类社会的润滑剂,也是人类社会的粘合剂,它所表达的善意和爱心,有助于克服社会的疏离和隔膜,增强人际关系的融洽与友善,从而增进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中国大百科全书》对“慈善”的释义是: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出发对贫弱者给予金钱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实际援助的社会事业。其目的是做好事求善报。国外词义的翻译:慈善是出于对人类的热爱,为了增进人类的福利所做的努力。然而,当今慈善事业受到了“道德绑架”,用圣人的标准要求普通人,用美德来要求道德义务,或混淆政治义务和道德义务。比如,要求一个人舍身救人,否则就要谴责,这就是道德绑架;要求一个人掏钱支持希望工程,这尽管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一个人不掏就要谴责,这也是道德绑架,因为这并非他的道德义务。“道德绑架”之所以发生,除去人的精神结构不谈,根源就是道德判断逻辑的混乱。有困难者应当怎样求得别人帮助?行善者应当以怎样的方式行善?这些问题成为当今社会值得思考的问题。

白血病患者跪借百万。

14年6月,24岁的莫向松带着14名同学跪在成都市武侯区新希望大厦门外,他们手中捧着玫瑰,身上缠着玫瑰,头上戴着玫瑰……写有“借我一百万,我打工还你一辈子”的标志牌,道出了此举的目的――希望打动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畅,以获得100万元的借款治病。莫向松,成都某职业学院动物防疫与检疫专业2011级学生,去年11月被确诊患急性白血病。莫向松表示,目前养父母为给他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已经没有办法继续治疗了,前段时间有位热心网友建议他找富豪借钱。因为其就读于畜牧专业,所以把目光投向中国畜牧龙头企业――新希望集团。“送人玫瑰,手留余香”,莫向松说,手持玫瑰花目的就是倡导更多人力所能及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同时他希望能够到借款企业去打工,慢慢偿还借款。下跪求借款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多日,舆论哗然。某门户网站的民意调查显示,有接近六成的公众认为:这不是借钱是“要”钱,是道德绑架;有接近三成的公众认为:为活命这一做法可以理解,但用错了方式。换句话说,近九成人认为此举不妥。

裸晒下跪索捐。

许智豪裸晒希望杀死癌细胞,下跪求富豪捐助100万,因为这两起事件,身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莫向松“红”了。无数媒体追问他背后是否有人策划,他一直否认,后来却公开承认,的确有幕后推手王某帮他策划了裸晒、下跪。

一开始,虽说莫向松的举动存在炒作的嫌疑,但那是真切的在困境中挣扎的姿态,情有可原。现在他公开承认存在幕后推手,也就是说,“下跪借款”是一出精心策划的戏。即便身患白血病属实,这样的求助方式非但不能获得同情,反而会招致反感,惹来非议。可谓“索捐不成,倒蚀一把米”。

面对一出出闹剧,我们可以向不幸的人表示同情,伸出援手,但于此同时,也必须向各种各样的索捐行为说不,不论当事人是多么迫切需要救助。短期看,假如各种“索捐”都能有所收获,那对需要救助的人来说,无疑是件大好事。但长远看,对整个社会慈善文化和慈善事业的发展,则是一种摧残。

做慈善,是自愿主动的行为,是发自内心的道德驱使。捐款行善,也是自觉自愿地将自己的东西给别人。而且在严格意义上说,因为“索捐”而被迫的给与,不能算作慈善。倘若捐赠带上了“被逼”或者“无奈”的成分,显然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从这个角度看,“索捐”更像是道德勒索。

面对“索捐”,被求助者往往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显得十分被动。如果答应索捐者的要求,那多半要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公然拒绝,则可能遭到舆论的谴责。事实上,这正是慈善文化不健康的表现。并不是富有的人就必须有兼济天下的情怀,对求助者“来者不拒”,同时,也不是有难的人,就有权利索取捐赠,并且大肆宣扬。更严重的是,有能力进行慈善活动的人,面对“索捐”带来的各种无奈与困扰时,很难相信他还能加入慈善的行列。这对于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何尝不是憾事。

要让慈善发自本心。慈善的基础是自愿,自愿是慈善的前提,“下跪”和“强捐”都违背了慈善的基本准则。慈善是发自内心的博爱精神,是源于心灵的高尚行为,捐与不捐、捐多捐少都是个人的选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用任何手段强迫捐助者捐款,发自本心的自愿捐献是慈善事业能够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石。

莫让慈善伤了爱心。慈善是在慈悲心理驱动下的善举,其前提是真心,其动力是爱心。显然,“点名式慈善”“强迫式捐款”,非但不能献出真正的爱心,反而会让爱心受伤。慈善的本意就是号召人们“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不是“心甘情愿”的奉献,“爱心”就变了质。一次慈善义举就是一场爱心雨露,但莫让“伪善”伤了“爱心”。

别用道德绑架慈善。在“跪求借款”事件中,那位董事长如果不借款,是否会被贴上“为富不仁”的标签?求生欲望不能作为采取过激方式的理由,用道德绑架慈善并不合适。当慈善被道德绑架,人们看到的不是慈善的大善大德,而是攫取。站在道德的制高点逼迫捐款,最大的危害是扭曲慈善精神。

维护慈善中的尊严。求生的本能让这2人不顾一切去抓救命稻草,其情可悯,但采取下跪这种“有失尊严”的方式求助是否可取?求助者不能因为“差钱”而失去尊严,施与者不能因为“不差钱”而伤害求助者的尊严。慈善是大写的字,背后有一个有分量的词汇,就是尊严。打造慈善健康环境。用出位、出格的行为吸引关注,以获得救助,被要求行善者的尴尬和无奈正在于此。如果求助者寻求制度化的救助,能不能得到活命钱?现代慈善理念、慈善环境氛围、慈善制度法规是慈善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元素,是慈善走上良性轨道的支撑。这需要慈善方的真诚和热情,需要受助者的理性和冷静,更需要社会的机制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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