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债权人的风险,保护借款人的权益。担保是指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利益而向债务人提供的一种信用保障方式,它可以增加债权人的信心,使其愿意向债务人提供更多的借款或信贷。担保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它可以在商业交易中减少风险和不确定性,正因如此,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关于担保的总结了吧。那么在进行担保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担保合同
经银行县支行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列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总额为元。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并告知担保人),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贷款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单位(担保人)和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款双方和担保单位(或担保人)各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贷款方借款方担保公证单位。
借款单位(人):贷款单位:(章)担保单位(人):公证机关:
(章)(章)。
负责人:xxx(章)负责人:xxx(章)负责人:xxx(章)。
财会人:xxx(章)经办人:xxx(章)财会人:xxx(章)公证机关。
负责人:xxx。
签约日期:x年x月x日
担保合同
借款人(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为月息,即每月元。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双方设定每月1日为付息日。若1日为周末或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四、借款偿还:
1、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个月后,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还本付息,属甲方违约。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借款加收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担保合同
担保人(甲方):
委托担保人(乙方):
乙方为解决经营资金短缺的困难,向甲方申请贷款担保。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贷款人(含贷款人或委托人)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恪守:
(说明:“贷款人”指金融机构提供的担保贷款业务中的“金融机构”及、或委托贷款业务中的“委托人”,下同。)。
第一条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乙方与贷款人之间已经订立或将要订立的一个或多个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贰仟万元(大写)。
本合同贷款利率以具体各笔委托担保合同及各主合同(指贷款人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金额:
甲方愿就上述期间内所发生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大写)的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复息、罚息等为乙方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在下列日期中最早发生之日确定: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2、贷款人根据约定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之日;
3、其他依法或依约能够确定债权之日。
四、甲方的担保期间为各主合同中约定的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为分期还款,则每期债务的担保期间为该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有本条第三款情形的,甲方的担保期间为确定债权之日起两年。
一、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内代为清偿。
二、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债务,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乙方违反约定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甲方代偿和垫付。
一、乙方贷款到期未能及时清偿债务,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了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取代债权人的地位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之日起的利息(按应偿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
二、乙方因经营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资金临时周转困难,导致无法按期偿还分期应还贷款时,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申请临时垫付。甲方垫付后乙方应按垫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付利息直至全部还清垫付款。
本条约定与主合同相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第四条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主合同签订之前一次缴清。担保费按担保总额的一定比率支付。具体以各期《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在甲方依约向债权人支付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并接到甲方书面还款通知后十五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清偿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十五日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约定向乙方行使反担保权利。
三、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利息、罚息、复息及在贷款到期(含分期还款及宣布提前到期),且在甲方依约向债权人支付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后15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清偿借款的本金、利息、担保费时所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及律师费)等。
四、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五、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
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已向甲方:
(一)抵押的抵押物;
(二)质押的质物;
(三)质押的质权。
七、应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否则,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应将自己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如需在甲方之外获得其他担保机构及甲方推荐的合作银行之外的银行贷款,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应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提前归还甲方担保的贷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担保责任并(或在承担担保责任后)要求乙方支付担保金额5%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七条反担保。
一、抵押。
1、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依法有权处分的位于xx市xxx区48502。34平方米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xx市国用(20xx)第xx号]及地上建筑物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
2、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xx和xx依法有权处分的位于xx市xxxx235号765。16平方米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xx市国用(20xx)第xx号]及其地上建筑面积为444。75平方米房屋(房权证:xx字第hkxx号)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由甲方与和xx、xx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
3、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xx依法有权处分的位于xxxx大道xx广场a幢首层xx商铺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由甲方与xx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并留置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
二、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xx、xx、xx向甲方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三、其他。
甲方可视乙方具体贷款金额,并经乙方认可后相应增加反担保;新增的反担保有关事项具体以各期《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八条反担保的实现。
一、在各主合同约定的还款(包括分期还款)期限内乙方未归还借款本息或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五条应尽义务,甲方在提供相应书面确凿证据的情形下,认为足以损害自身利益时,有权解除担保责任或建议贷款人不予发放后续贷款、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
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未恢复抵押物价值,也未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债务。
在贷款到期(含分期还款及宣布提前到期),且在甲方依约向债权人支付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后15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清偿借款的本金、利息、担保费,甲方可自行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包括直接向法院申请对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抵(质)押物进行处置,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要求连带责任人承担担保责任(包括处置连带责任人所有的财产)。
二、甲方就上述反担保措施实现债权时,甲方有权自行选择行使权利的顺序,自主决定就其中一项或几项措施优先实现权利。
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它单位签定任何协议、合同、文件的无效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附件《借款人声明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另行签订的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担保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债权债务进行担保的事情,可以在主合同当中约定相应的担保条款,然后由担保人签字盖章,或者单独在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签订一份担保合同。像这样独立的担保合同其法律效力是在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相关介绍吧。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从文意的角度来理解,“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该款的前半句已经明确了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从属关系。上述两种观点对于这个问题没有分歧。关键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该约定是否是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从属关系的约定,比如担保合同约定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这相当于确认主合同的效力与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具有从属关系,两合同的效力相互没有影响。
但是,若仅作此理解,则“另有约定”的概念过于宽广,似乎主合同与担保合同是互不影响的两个合同,只要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便不受制于主合同的效力,那么无法体现两合同之间存在的内在关联性。如果从限制性解释的角度出发,主张此处“另有约定”理解为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担保人对无效合同的后果负担保责任,这也就是说担保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因主合同无效而应产生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这一解释,弥补了文义解释说对主合同与担保合同内在关联性的忽略。
我们理解的“另有约定”的意思应该是,否定从合同的效力受制于主合同的效力,在此基础上约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的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与因主合同无效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前者是对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后者是在主合同无效时对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与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是这样规定的:“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物权法》这一规定进一步表明,我国现行法没有采取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理论。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句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意思是,除非法律特别规定了担保合同不因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无效而归于无效,否则担保合同是否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不可以由当事人来约定。比如《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也即,最高额抵押权并不是从属于其中的某一个债权的。如果某一个债权无效,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此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亦排除了当事人之间约定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和担保合同之间是否具有主从关系的可能性。
对于独立的担保合同来讲,其同样要手《合同法》的约束。我们在判定其法律效力的时候,只要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之间是自愿签署的,那么该合同就具有效力,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更多担保合同的知识,欢迎你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担保合同
_________(受益人):
_________(委托人)系我行客户,其结算保障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该单位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你方签署_________(合同或向_________工程投标)编号_________,合同范本《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我行已接收该单位委托,愿对该单位履行上述合同(投标书)商定的任务供给担保。如该单位不实行合同,且不自动支付违约金,我行愿承当担保义务,按合同的规定,代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我行担保额度随合同逐渐履行而相应递减。
除本保函固定条款中划定的终止保函效率的前提外,当呈现下列情形时,担保银行也可撤销本保函:_________。
担保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担保人):
本担保于年月日由以上三方在签订。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20xx年12月29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圆整)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4、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5、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6、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8、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担保合同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确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人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货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即担保合同也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样,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发生,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的成立或者发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受不同的法律调整。二是效力的相对独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担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单独发生效力,此时,被担保的合同债权不成立、无效或者失效,对已经成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此外,担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灭的原因,而且,担保合不成立、无效或者消灭,对其所担保的合同债权不发生影响。
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
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
接受方:
担保方:
为确保______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1、抵押物价值(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整)。
2、抵押物:______牌______型汽车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抵押的车辆为______所有。
3、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车辆登记证交给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理其抵押财产。
5、乙方如出现未按约定还款期还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6、乙方对抵押物提供切实证明,抵押物完全为乙方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纠葛致使甲方遭受损失时,可归责于担保物提供单位,或借款合同中的连带担保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7、所得款项不足以弥补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权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8、抵押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接受方:
担保方:
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合同
鉴于:_________(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_________(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业已与________(东道国)政府缔结了_______(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_________(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_______(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
第1条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担保百分比”):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担保货币”)进行。
第6条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年。
第10条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第11条仲裁。
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城市和国家)进行。
第12条地址。
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_____。
第13条生效。
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以资证明。
担保权人(盖章):_________多边机构(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担保合同
为保证年月日签订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在实地考察并充分了解甲方的`所有权状况、使用和管理状况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应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宜,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的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的债权金额(本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抵押利率为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甲方应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照主合同履行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使用。
抵押期间,甲方承担抵押房产的维修保养义务,并负责保证抵押房产的完好,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和监督。
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该房地产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抵押房地产,在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出租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上述所有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的,变更后承担抵押的房地产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时,乙方需要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以自行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协商不成或者不能达成仲裁意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被抵押房地产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补偿费偿还乙方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债务人未偿还债务本息,且未与乙方达成展期协议的,抵押房地产按法定程序处置,清偿债务本息。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偿还债务本息后如有剩余,乙方应归还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条例》及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各方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印章: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担保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由三方达成协议后签订,共同遵守和履行。
第一条贷款金额: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并保证提供贷款。
第二条贷款期限:贷款使用期限自始至终为________年和________月。
第三条贷款用途:________。
第四条贷款利息:月利息________%,年利率________%;或按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甲方每半年(季度)结息一次。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所转贷款本金按复利计算。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改变计息方式,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息方式计算,并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办理贷款时,必须填写贷款申请表、贷款收据,并提出付款和还款计划。
第六条贷款偿还: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和金额内,按照还款计划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第七条还款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保证人应按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保证,一旦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应承担还款及支付利息的连带责任。无论贷款是否延期或逾期,或乙方出现任何情况,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期向乙方提供贷款,否则将按违约金额和延误天数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如乙方未按计划使用款项,乙方应就少用或多用部分向甲方支付2‰的承诺费。
2、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挪用贷款,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罚息。
3、如乙方未按期还款,甲方有权从乙方或担保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中扣划,并自到期日起按原贷款利率加收逾期贷款20%的罚息。如发生延期,乙方最迟应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甲方申请延期还款,并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不办理展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声明和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方打官司败诉并支付赔偿金后,无法向甲方偿还贷款本息。
(3)乙方的总资产不足以抵销其总负债。
(4)乙方保证人违反或丧失保函约定的条件。
2、甲方有权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报表和资料。
3、乙方或甲方如需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条款,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在双方达成一致之前保持有效。
4、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留成外汇申请书、付款及还款计划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规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担保人:(公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担保合同第三条贷款人(甲方):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
担保人(丙方):________。
担保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担保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编号为_________的购房合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下)浮_____%,执行年利率为_____%。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贷款人将对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公告,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本款所述基准利率以实际放款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准。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止,按照以下第_____种方式计收罚息:
(1)按照万分之_____(大写)的日利率计收罚息。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五条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账号或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金额划入开立在贷款人处的指定账户内,账号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还款。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以下第_____种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采用利随本清还款法。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_____日。
3、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_日。
4、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定日/借款对应日)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种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借款月数。
每月还款金额=————————————————————————————。
(1+月利率)借款月数-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3)其他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金额参照还款计划表。
(三)、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当期及逾期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及划收金额。贷款人不划收的,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四)、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银行卡)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款约定支付补偿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三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违约而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进行扣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2)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3)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仲裁。
(4)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买卖双方就本合同第二条所述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3)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财产(详见编号的《房地产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物处置费、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如抵押人要将抵押物出租的,须事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出售或其他形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抵押人过错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若抵押人拒绝恢复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若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无过错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险公司处办理有关保险,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抵押人账户直接划收上述保险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第十五条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款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任何一期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六个月。
(4)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5)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6)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与保证。
(7)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8)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款的约定义务。
(9)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各方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费用,采用下述方式承担:
(一)由签约方约定由承担费用。
(二)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以方式承担费用。
(三)由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费用。
1、保险、评估费用。
2、保险、评估、登记、公证费用。
3、保险、评估、登记、公证、鉴定、鉴证费用。
4、其他费用。
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其他管辖方式。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或抵押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_____份,登记部门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提示。
贷款人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可向贷款人进行征询。贷款人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担保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保证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丙方提供担保。经审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甲、丙、乙三方根据以下条款,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同意以其名义将(该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给予乙方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保证。
三.抵押登记。
3.抵押登记和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不动产抵押借款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为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保险期限应比主合同的保险期限长。主合同期限延长的,甲方应当办理延长保险期限手续。被保险财产发生灾害性损失时,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先追偿丙方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侵犯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人身份和控制保险费的权利。
2.甲方负责支付保险费;
4.乙方可以直接向丙方索赔,无需先索赔保险赔偿金。
抵押的解除。
2.与解除抵押关系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不及物动词抵押财产的处置。
(1)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处分抵押财产:。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2.丙方依法解散、破产或被撤销,无人代其承担债务。
(二)处置方式:乙方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同意甲方折价转让;
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出售或拍卖抵押财产,并以所得款项予以补偿;
4.乙方向乙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补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支付处置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给托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扣除上述金额后,如有余额,乙方应将余额返还给甲方..
(4)甲方同意,乙方按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与抵押财产的买卖、租赁有关的文件和合同,并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5)如果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因此要求损害赔偿。
七.特别商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2.甲方财产已遭受或可能遭受查封或没收;
3.丙方无还款能力或可能破产;
4.甲方放弃抵押财产;
5.丙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变化时,乙方认为有必要。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丙方限期改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按照本合同第6(2)条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八.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和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5.抵押财产贬值或不履行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进行再抵押、出售、出租、捐赠、转让、抵减债务、信托、出借或处分。
8.允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进入抵押物进行检查;
9.变更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税费;
12.根据乙方的法律要求,采取一切措施,签署一切相关文件,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甲方发生合并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变更后的机构应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照第七条所述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九.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迟均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在主合同和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所有权益,也不得视为乙方对甲方或丙方违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许可。也不视为乙方放弃对甲方或丙方违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行为采取法律措施。
xi。违约责任。
1.如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该财产恢复原状或提出经乙方同意的新的抵押财产..
2.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该房屋恢复原状或要求丙方提前支付主合同规定的金额,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未付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被共有、争议、查封、扣押或抵押,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1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属无效。甲方、丙方及其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甲乙丙三方应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在协议签订之前,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仍然有效。
十三.如果本合同在任何情况下在法律上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将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以各种合法方式)立即向丙方追偿欠款。
十四.纠纷调解。
甲、乙、丙三方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约定一致。
1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担保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2、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
3、甲方为×××××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万元(合同编号为××××)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部分(即××××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浙江×××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担保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三、借款期限: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计算。
五、还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偿。
2、甲方可提前还款,但要全额支付利息。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不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2、甲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及全额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丙方同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八、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担保合同
担保人:
被担保a人:贵公司司。
代理人文益书。
被担保b人:___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___。
___建工程履约担保在担保a人为该工程发包人代表,b人为承包人代表,为更好地履行《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特定立本担保合同:
一、被担保a人:用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作履约担保,作以下承诺:
1、各期拨付的工程款,延期壹个月时,由担保公司计算停工损失,追讨应拨付的工程款和超期违约金。
2、未按照《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履约,使工程长期停工达两个月时,由担保公司迫卖土地和在建的建筑物支付被担保b人的投资。
二、被担保b人用20万元的履约金和垫款投建该项目至第二层主体完成的投资作履约担保,作以下承诺:
1、未按质量标准和《施工合同》施工工期和完成的,由担保公司按质监部门的规定督促返工和追讨违约金。
2、长期停工达两个月时,动用履约金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某期拨款阶段的工程施工,下一期拨款阶段再不进入施工的,终止合同不与中途结算。
四、其他事项。
1、在担保时间从《施工合同(副本)》生效开工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终止,总担保期300天。
2、被担保人在工程开工前壹天将《国有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和履约金一并交担保公司。
3、本担保20万元的履约金的利息,作为本担保的担保费,担保费用由被担保人双方分别承担50%。
4、担保期终止10日内,退还担保人《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副本)》和履约金本金。
五、本担保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签字(章)后生效。
担保人:
担保合同
甲方(债权人):。
乙方(担保人):。
丙方(承租人):。
为更详细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现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本补充协议是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编号:)。
丙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的承租人,丙方自愿参加本补充协议。
丙方签署本补充协议,即视为同意甲乙双方达成的相关协议..
如发生本补充协议担保的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丙方直接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直至全部款项付清。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和手印:。
丙方: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署地点:。
担保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宝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乙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3、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2、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一)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4、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2、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3、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6、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8、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2、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13、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1、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斩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乙方宝洁(中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日期: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担保合同
丙方(承租人):xx。
为了更详细的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依据____年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借款保证担保合同,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补充协议为甲方与乙方:签署《xx》(编号:)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丙方系与乙方:签署《xx》的承租人,丙方自愿参加本补充协议。
第三条;丙方在本补充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同意甲方与乙方达成的相关协议。
第四条:如出现本补充协议所担保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事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向甲方直接支付乙丙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而且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向租户代收取租金,直到所有款项还清为止。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xx公章:xx。
乙方:xx签字和手印:xx。
丙方:xx公章:xx。
合同签订时间: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