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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文两篇读后感(精选8篇)

时间:2023-10-07 04:52:52 作者:FS文字使者 短文两篇读后感(精选8篇)

读后感是种特殊的文体,通过对影视对节目的观看得出总结后写出来。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短文两篇读后感篇一

怎样才能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杰克·韦尔奇用执掌通用电气21年的成功经验,将一生的心得融于最现代的管理理念,总结了一套“赢”的理论,轰动了全球,无论是现任的ceo,还是初出茅庐的职场新人都眼睛一亮,他将所有的经验归纳为一句话,那就是“怎样才能赢?”

《赢》通过深刻的洞察、全面的剖析,充分体现了管理大师韦尔奇的过人理念和管理智慧。综观本书架构中的价值观、考评、领导力、组织机构、招聘、员工管理、晋升等重要章节,我们发现,它基本上符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与内容。当然,这并非巧合,而是与韦尔奇本人的思维方式与工作习惯一脉相承,正如他说的“商业是由人组成的……生活也是由人组成的……归根结底,人是最重要的。”既然如此,让我们就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去解读“如何才能赢”:

首先是人事部门要准确定位。虽然韦尔奇在前言中表明,本书“主要是为身处业务第一线的人们创作的”,但是,比尔·盖茨、杨元庆等企业界领军人物不约而同地表示,不论是大公司的ceo,还是普通职员,都可以从中得到很大的收益。韦尔奇通过调查发现,在很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实质上应该“把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到重要的位置,提升到组织管理的首位”。这就提醒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和人员,要深入了解广大员工的工作、生活,及时掌握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在工作实践中,深入调研,细致探索,真正起到教育人、凝聚人和引导人的作用,切实做到“最出色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既是牧师,又是父母。”

其次,要充分调动人力资源的积极因素。“领导者要深入到员工中间,向他们传递积极的活力和乐观精神”、“不但要让员工们抱有梦想,而且还要拥抱它、实践它。”——然而,现状呢?一些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往往习惯于按照旧有模式和惯性思维,缺乏结合实际和形势发展需要去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决心与毅力。实质上,带着热情去工作,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促使人保持高度的自觉,把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调动起来,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热情是一种强劲的激动情绪,一种对人、事、物和信仰的强烈情感。不难想象,如果没有了热情,仅仅是穷于应付,不要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就是按部就班地工作也是很难做好的。因此,合理、有效地开发人力资源,激发员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投入自己的工作热忱和激情,才能实现员工的自我价值创造。

再次,是要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业绩评价体系,并且严格地予以实施。只有考核机制科学合理,才能起到铁的标准和普遍认同的作用,促进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对每一位有贡献的员工,要给予充分的肯定,体现其存在的价值,才能使员工树立使命感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而在考核中,公平是最主要的,正如韦尔奇所说:“评价的标准必须是一致的,与员工个人的行为直接相关。”可见,再好的考核制度,如果不能客观公正,无疑会极大地挫伤被考核人的积极性,使命感和价值观的建立和形成也就无从谈起。

最后,是努力营造以诚相待的和谐工作氛围。韦尔奇用一个章节阐述了“坦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比如敞开心扉互相学习、推动方案的落实、节约经营成本等,并且强调指出,正是在员工中间提倡坦诚精神,“才将更多的人、更多的声音、更多的活力吸引到了通用电气的事业中来。我们互相鼓励,让每个人都能更开放,做得更好。”任何一个集体都需要开诚布公的氛围、坦诚协作的精神、正常有效的交流,才能形成合力,树立一致的使命感和共同的价值观,从而增强战斗力,更加有力地抢占发展机遇和市场。各自为阵所形成的无序劳动,会影响总体工作效率甚至是企业的生存。

赢,是所有企业和职业人追求的梦想。让我们以务实的态度,认真把握这本书的思想精髓,充分燃烧着奋斗的激情,在自己的事业和生活中,赢!

短文两篇读后感篇二

惠特曼的诗作在美国的文学史上究竟占对重要的位置,我不敢评说。他的诗作有时都没有韵律之美,有时甚至不能称得上优美,太过雄性主义的高声呐喊,也会让人觉得刺耳、更会让人腻。但是它绝对说的上新鲜而有力。有时一部作品的意义甚至不需要从其文字里去寻找,只需要感受一下它文字周围散发的那种激情,你就能和作者产生共鸣——就好像一首很有感觉的歌,可能你听不懂它的歌词,曲调经不起推敲,可是它就是能很轻易地将某种情感传递到你的心底,产生撞击和回响。

《草叶集》留于心中的就是这种回响。

惠特曼是绝对的爱国主义者,他的诗作里经常出现美国各处的地名,他如此自豪的将美国的大好河山全部化在自己的作品里,他觉得那无疑能最好地表现他的思想。

是的,他的思想就蕴含在美国的山山水水中,你仿佛能看到那个新生的国家——工人、木匠、船夫、耕童。

是的,这就是惠特曼所坚信的——这个百分之百的、顽固的民族主义者!

在诗中,惠特曼渴望着平等,为民主呐喊。女人与男人的平等,黑人与白人的平等,穷人与富人的平等。他渴望着完全和睦的世界——这简直就是只存在理想中的国度。他为那些已经倒下的民主斗士哭泣,他说你们的死将被人铭记,曾经钉过你们的十字架将唤醒迷茫中的人们。在这些已经逝去的先驱之中,他最崇敬的是林肯。他为林肯的逝去而难过,那么真实,是对统一战线的同志的心心相惜和不舍。

惠特曼的真理不存在于经史子集中,他对那些是唾弃的,他认为那些陈腐的旧典籍、旧思想应该被抛弃。他崇拜的是他通过他的双眼所看到的——雄壮的自然、无所不包的宇宙,他认为那些才是真理的终极存在。

如果一定要找一个词来形容惠特曼的诗,真的只有这个土词——健壮可以形容,惠特曼并没有那么多纤细和优美,但是他的每一个字都如同石头一般裸露着肌肤,这种健壮仿佛一名古希腊的运动员一般展现着自己充满力量的身体。如果我的理解中有一种美国精神的话,惠特曼的诗歌可以代表。

最喜欢这一句:“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这是一本对自由,民主的美好畅想,描述着世上最为平凡,普通且密密成群,生而不息的事物。喜欢这本书最主要原因是,这部诗集的风格,年轻,有朝气,粗犷,有那么一点肆无忌惮,带有一种自信,自以为是个先知和代言人,语言带点先知的口吻。

短文两篇读后感篇三

夜读《前赤壁赋》,反复咀嚼,不能入睡,叹服于苏子的见解和境界。古往今来,人们追求“大、久、美”的精神境界而不可得,无奈于生命的短暂,哀叹于人生的虚无,“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昔曹孟德横槊赋诗,何其慷慨?一战败于孔明周郎,何其惨烈?一世之雄,而今安在?想到这里,心中不免生出一股沮丧和凄凉,“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苏子认为,万物都有表象和实质,如水,“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又如月,“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表象虽千变万化,而其背后作为本质的“道”却是是永恒无尽的。“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人生寿命的长短、功名、富贵也都是相对的,因而短暂虚无,唯有道是绝对的,遵从道、顺应道、享受道才能达到“大、久、美”;另外“天地之间,物各有主”,不可强求,亦不可贪得,即使强求而苟得,也不可能长久,“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有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尽,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故而人生只有淡薄名利,化解执著,顺其自然,天人合一,才可享受生命“大、久、美”之至高境界。

道不孤,必有朋,明人杨慎在《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中这样写道:“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与苏子这篇《前赤壁赋》所见略同,可谓异曲同工,遥相辉映,虽历经千古,苏子之道亦不寂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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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文两篇读后感篇四

高尔基在开头直白的写道。仅此一处就不难得知,可怜的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可怜的阿廖沙,当他还不知道生活是怎样一件事情时,一家子蠢货就已经走进了他的童年。

先给这一家子蠢货做一个简短的个性介绍。外祖父卡什林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情暴躁,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当然年幼的阿廖沙也难逃毒手。有一次竟把体弱的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外祖父不仅凶狠他还贪婪成性,他暗地里放高x贷,秘密接受典当,还怂恿徒工到市场上偷窃。有这样一个了不起的父亲,作儿子的当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俗话说得好有其父必有其子嘛。两个儿子天天闹分家,为了家财全然不顾手足之情,大大出手打得头破血流。这哪里能显示他们哥俩的真才实学啊,他们还会把自己的老婆活活打死,逼死徒工就为了省几块工钱。他们简直禽兽不如,将别人的生命当作了儿戏。看看这是怎样一个家啊!不,我错了。我不应该称呼它为家,它是一个吃人的地狱。这一切罪恶的勾当点燃了阿廖沙幼小心灵中的激愤和狂怒。他身边的这一切层出不穷的暴行和腐蚀人心灵的恶势力没有压弯阿廖沙正义的脊梁,他反而锻炼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自信的人。

正像黑暗包裹不了整个世界,阳光总会出现在眼前。在黑暗的旧社会里,除了可恶的黑势力外,还有许多光明、善良的天使陪伴着阿廖沙。是他们给了阿廖沙力量与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并相信黑暗终将被光明替代。高尔基写到“小时候,我想象自己是一个蜂窝,各式各样普通的粗人,全像蜜蜂似地把蜜——生活的知识和思想,送进蜂窝里。”

外祖母是第一个也是最多的一个把蜜送进阿廖沙蜂窝里去的人。外祖母是高尔基文学作品里最光辉最有人性的形象之一。他曾深情地写到“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除了外祖母,那个善良、乐观、有同情心的小茨冈;那个忠厚老实,教阿廖沙要做“正直的人”的老长工格里戈里;那个献身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些善良、平凡的普通人哺育培养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

勿庸置疑,《童年》的最基本主题之一就是阿廖沙的成长。高尔基以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表现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的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但我们也清楚的看到了作家全面真实地考察了俄罗斯国民的劣根性,无情地批判了俄国的小市民生活方式和卑劣灵魂。

读了著名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的巨著——《童年》后,书中的每个情景都不时地在我脑海里浮现,令我不得不随着情节的基调而改变心情。

也是善良的,但是他的一生都在一个勾心斗角的家庭里,聪明才智得不到发展,一个人才就这样被埋没了。在那个尔虞我诈的家庭里,伊凡最终还是得不到关怀与信任,在一次背十字架的过程中,被两个舅舅害死,可怜的“小茨冈”就这样去世了。

我在书中看到,外祖母给了他许多帮助。作为一个贯穿小说始终的人物,外祖母一直对他充满关爱。外祖父第一次打他时,外祖母便奋不顾身的保护高尔基,抚平高尔基的身体与精神创伤。外祖母还经常给他讲一些优美的故事。其中包含了一些人生哲理,引起了童年高尔基的极大兴趣。这颗颗光明的火种照亮了高尔基前进的道路。

我在书中看到,外祖父家的雇工戈里和“小茨冈”同样给他带来了光明。他们二人都十分友善,待人很和蔼,让人感到无比亲切。他们也都是非常正直的人,常与童年高尔基促膝长谈,给予了他许多关怀,为他讲述做人的道理。正是他们的话语让童年高尔基能正确分辨真、善、美与假、恶、丑。一句句充满哲理的话语给他指明了方向,让光明的火种擦出了火花,照亮了他的人生,他们也就成了高尔基人生道路上的好朋友。这两颗光明的火种对高尔基而言无疑是最为明亮耀眼,光彩照人的。

我在书中看到,除了他们,还有许多光明的火种照耀着童年的高尔基。比如他的外祖父在心情好的时候会教他识字、念书,对他进行了启蒙教育;比如他曾经的邻居“好事情”,让童年高尔基有了对生活的追求和对知识的渴望;比如他在上学期间遇到的一位主教,在别人嫌弃他时,这位仁慈的主教鼓励他,给了他继续向前的信心;比如和他一起捡破烂的几个小伙伴丘尔卡、维亚希尔、雅兹等,尽管家中都一贫如洗,却都不贪婪,他们之间依然互相帮助,互相关怀,这让童年高尔基感到了友爱,学会了分享……众多光明的火种聚在一起,燃起了熊熊的火焰,让光明充满了他的全身。

短文两篇读后感篇五

捧起《红楼梦》这本书,心却满是沉重。

《红楼梦》始于一个美丽的神话,有一块被女娲用剩的五彩石在荒山里自叹自怨,为什么同样是女娲制造的五彩石,别人都可以用之于补天,发挥各自才能,实现各自价值,为何独剩我一个,天既不用我,为何造我于世?五彩石啊五彩石,你不必自哀自怨,终有一天,你会等到有个人带你走入红尘,去品味人生中最有意义的事情——情。

想了很久,为什么《红楼梦》能成为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想是因为这本小说告诉我们,曹雪芹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无爱的时代,中国无视爱,耻谈爱,而且在和爱做了数千年无谓的斗争的荒唐时代。《红楼梦》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真诚地发自内心地去表达这份爱,这份爱并非“男女之爱”、“我要做个好皇帝”、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是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用心去爱身边的每个人,让身边的人活得更好,这样的爱,如亲情之爱、血缘之爱,出于天然。看贾珍贾蓉在父亲灵前守灵哭丧,极其哀痛,甚至从进大门开始跪至父亲灵前,这样的举止,谁能说他们是不肖子孙?然而转身就去和尤氏姐妹调笑,似乎死的是别人的父亲。贾赦病了,身为生母的贾母让宝玉代安,宝玉代安时,作为病人的贾赦还要起身躬听宝玉传达贾母的话,这到底是谁看望谁啊?这样的爱,本该出自真心,却被人活生生的扼杀了,这告诉我们那个时代是多么的荒唐!

我看着别人写出对《红楼梦》的评价,看到这样让我震撼的故事:一位学者到国外旅游,在国内带走的唯一东西就是《红楼梦》,当国外有朋友问他为什么这样做时,他说:“每当我想念我的祖国时,我就打开《红楼梦》,每当我打开《红楼梦》时,我就看见了我的祖国。”

朋友,当你听到这样的话时,难道不为之动情?当你看见这样的情景时,难道不热泪盈眶吗?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完美结晶,至今为止,还未能有一部作品能超越它,我想以后也不会有作品能如它横空出世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红楼梦》是一部空前绝后的精品,我们中国人应该为之而自豪,因为我们是中国人,因为我们亲爱的祖国诞生了伟大的《红楼梦》!

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刺激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短文两篇读后感篇六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蕴含人间悲欢情愁,是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

曾经,我一直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现在重读红楼梦的我知道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内容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爱情悲剧。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知道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伤心。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必须小心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小心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子。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认为这本书无非只是写了一个三角恋爱的纠葛,但《红楼梦》也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不知反抗的观念。·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尤二姐的吞金自杀……都证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从这本书中,gz85明白了,我们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短文两篇读后感篇七

从作者幼时的回忆开始,点点滴滴。

我们都会对妈妈做同样的事情,虽然内心很爱她,但仍然不住地嫌她罗嗦,讨厌被管东管西。有时候在想,我们之所以这样做,是不是因为跟妈妈太过熟,知道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无论我们做错了什么,都会对我们敞开家门原谅我们的人,妈妈一直是那个无条件为子女奉献的人。

我欠了妈妈多少?不知道,也不知如何去计算。妈妈为我们奉献了多少,不知道,也不知道如何去衡量。想到自己可能永远也无法报答,我有一种负罪感。对于我曾经犯过的错,既觉得愧疚,也觉得无奈。有些错误我想要弥补,但事实是我肯能将,永远也不具备那样的能力。永远。于是我越来越不安。我想要让妈妈快乐,但我不敢因为自己的某些自私的原因让她再做出让步与牺牲。因为,妈妈总微笑着为你收拾着你混乱的世界。

世上有很多种思念,但是没有哪种思念比得上父母对子女的思念那么强烈、那么执著。

也许在自己努力追寻的时候还体会不到,只有自己为人父母的时候才会明白父母的爱。只有自己为人父母了,才会知道过去父母是多么地疼爱自己,明白了这些之后,我们自己也会这么做。或许这个时候人真的会获得某种可靠、真实的东西。

短文两篇读后感篇八

虽然导演是老外,但还是国产片对吧?我就爱对媳妇说国产片都不值得去电影院看。但这次,还是觉得自己说的对。

作为小说原著读者,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由养小狼逐渐感受到的草原狼不屈的骄傲、圈养即受辱的精神的独白描写,并以此形成本书最核心的意识表达。从这点来说,电影中小狼的成长并没有体现出能对男主有那么大的启迪。

另外原著中小狼被钳断狼牙后丧失最后一丝尊严继而自绝的情节完全删去,取而代之的是完全相反的小狼最后被女主瞒着男主放归大自然从此快乐地独自生活。

莫名其妙之余我恶意地揣度出导演的某种尴尬心理:

狼图腾的核心是草原狼作为战士的尊严不可折辱,被圈养安逸生活是比死还不能接受的结果,宁死不能被驯服成狗。但是这部电影动用了真狼,饱经训练的真狼,也就是被驯服后的狼。

于是尴尬的矛盾duang地产生了:用被驯服的狼来演绎表达狼不能被驯服的精神,除了呵呵之余,也只能在剧情中把小狼放生来聊以遮羞了吧。

狼与黄羊一战,悄无声息却也看的人惊心动魄,而草原人对绝境中黄羊的狩猎也是发人深省。

将找到的幸存的黄羊放生,老人说:“为了来年也有丰盛的收获。”

冻的半臭的羊是狼的美味,于是留在雪地里让狼来年开春可以饱餐一顿 人畜便能免受一灾。

只在当天狩猎,狩得多少便要多少,绝不多贪,剩余都留给狼,也是感谢。没有狼羊之战草原人连黄羊皮都摸不着。

对草原人来说,腾格里(天)是至高无上的信仰。腾格里为父,草原为母,草原狼受到腾格里的庇护。黄羊是灾,狼是他们的图腾。人、草原与狼必须共存,这是蒙古草原上游牧民族的智慧。

而汉族的农耕文化却习惯将一切赶尽杀绝,将眼前的利益尽收囊中 。

农耕民族捍卫的是“小命”——天下最宝贵的是人命和活命;游牧民族捍卫的是“大命——草原和自然的命比人命更宝贵”。

要说人之初性本贪,也是在理。要让汉人也能明白蒙古草原上共存的道理,恐怕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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