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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律顾问总结发言范文(18篇)

时间:2023-12-22 23:11:31 作者:紫衣梦

写一份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反思过去的成绩和错误,从而更好地提高自己。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借鉴。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开展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和律所工作开展,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保驾护航。

(一)把握基层工作重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灵关镇和穆坪镇正政府协调对接,完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个,市级规范化司法所5个。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3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工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让群众享受家门口便携式的服务,真正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二)抓好调解组织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并派驻专业的人民调解员参与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共成立12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全覆盖。截至目前共登记备案人民调解组织77个、人民调解员294名。共排查矛盾纠纷1891余次,共调解纠纷579件,调解成功578件,成功率99.8%,无民转刑案件,有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实际,开展法治宣传70场次,共7450余人次参与,解答法律咨询405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2条,向全县14个贫困村发放法治口袋700余份,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读本3000余份。

(二)加强法律援助力度。依托全县7个基层司法所,建立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咨询。疫情防控期间,按要求及时调整了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制订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办事流程,同时加强防疫政策宣传,张贴防疫宣传资料210余份。截至目前,宝兴县法律援助中心和7个司法所总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270人次,全县累计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076件,114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04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件,其中仲裁案件28件,执行案件34件,诉讼案件52件,现已办结73件,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积极推进公证改革,完善公证工作程序。

严格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公证服务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办结27件公证,共收取公证费10750.00元,接待咨询人数500余人,共收到4名当事人查询档案申请,并按程序免费向当事人复印相关档案资料。

(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四川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县司法局、县法院和县公安局扎实推进宝兴县20xx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合印发《宝兴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报名、抽选、政审、公示和任命等工作,选任杨兴等10位公民为宝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二)积极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加大律师行业管理力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严格规范律师执业条件,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对律师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考核,每年定期对律师事务所按照设定的标准进行考核,2019年考核结果为合格。

一是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推广和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开展,进一步健全基层调解“网络体系”,探索建立具有宝兴特色的“枫桥经验”基层调解组织。二是力争建设灵关、穆坪、硗碛3个远程视频探视会见室。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的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快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办理等法律服务事项入驻,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及时、普惠、高效、优质供给。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各级司法部门的领导下,本人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部署。我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知识技能,服务农村基层一线,结合实际采取措施为当地村民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有效的维护了村委和村民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担任xx、xx两个村的法律顾问以来,我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服务基层。期间,共计开展现场法律服务3次、参与调解3次、网络法律服务10次、起草合同2份、审核修改完善合同3份。其中法律服务以提供法律咨询为主,主要内容为劳动者权益保障、婚姻家庭妇女权益保障等,共计接待服务村民15人次。

坚持按照要求每月定期下到村里,面对村委成员和广大村民,积极开展现场法律服务。能够做到耐心聆听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热情解答他们的疑惑,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为推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微薄力量。

(二)。

虽然坚持每月定期去到两个村里开展1次现场法律服务,但是毕竟路途遥远,工作效率不高。为此,我们充分利用移动网络资源,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等平台,第一时间为有需要的群众在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既节约了成本,又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我们已经为xx、xx两个村建立起了法律顾问专用服务微信群,为遇到法律问题的村民提供解答,日常积极推荐转发各类民间纠纷、婚姻家庭生活相关的法律文章资讯,确保法治教育工作落地。

(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镇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交通事故赔偿到、婚姻登记、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给予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及时参与案件的处理,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有力帮助矛盾纠纷化解。

我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来,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工作的不足,我们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法律素养,全面解答解决村民日常所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高服务质量;深入调研,充分了解掌握顾问村的实际情况,改进现场法律服务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探索,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好的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件,截止到目前,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1件,完成全年任务的68.5%,其中刑事151件,民事257件,劳动仲3件。

一是积极筹备,全面启动。4月18日联合县财政局印发《枞阳县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后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议,做到层层分解任务、人人压实责任,确保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二是重视宣传,扩大影响。枞阳县司法局编印20xx年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手册(含法律援助法、一封信及各类维权手册等)共计一万份。今年以来,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企业”、“法律援助进工地”、“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5月13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义津镇牛集村街道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并邀请枞阳大鼓书传承人吴福东现场演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惠民政策。活动形式多样,包括街头设点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进企业宣传、大鼓书宣传等。活动现场共发放《枞阳县人民政府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摘录》以及其他各类维权宣传材料共计500余份,宣传品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5月20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枞阳县城区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现在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法及务工人员维权须知并发放维权手册。5月24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者进入县城金誉金属工厂宣讲法律援助政策,进车间、到厂房,向生产一线职工宣讲法律知识,列举法治案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三是开展培训,提升业务。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我县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基层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来,共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参加人数共计35人次。

四是分类管理,提升服务。分析研究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法律援助需求,根据重点群体的不同特点,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维权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全力维护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联合工青妇老残、人社、信访等部门以及媒体,共同开展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提高特定群体法律援助的质量和社会效果。今年来,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47起,案件类别主要有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雇员受害责任纠纷等。

五是加强沟通,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县中心积极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协作,从源头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获得辩护权,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截止到目前,县中心共办理刑事法援案件151件,基本达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六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年度,经县局研究决定,分别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便利。每周二、周三分别安排一名社会律师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轮流值班,确保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帮助需求。县检察院的值班律师工作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县司法局每月向县检察院提供值班律师的值班表,方便县检察院的值班律师工作。县局对值班律师在工作中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如何处理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提高值班律师服务质量。上半年以来,值班律师共解答法律咨询125件,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申请15件,办理法律帮助案件120件,社会成效显著。

七是积极报送工作、案例信息。今年以来,向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16篇,基层话民生9篇,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报送工作信息23篇,案例库案例6篇。中安在线采用工作信息及案例信息共4篇,人民网安徽频道采用工作信息1篇,安徽新闻网采用工作信息2篇,省厅内网采用信息2篇,市司法局外网采用工作信息7篇,市民生工程网采用基层话民生2篇,枞阳民生工程采用信息及基层话民生共计8篇。

八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及档案管理。1、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回访覆盖面,力求做到对已结案归档案件进行100%电话回访和10%的上门入户回访。今年以来,枞阳法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能做到100%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共15户次;及时跟踪法援案件质量监督。2、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3、档案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坚持法援助案卷一案一卷、一卷一号,截止到目前,已结案件315件,结案率达52.50%;归档案件320件,归档率为101.59%。

九是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枞阳县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和其他经费支出都严格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新修订的《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我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20xx年度枞阳县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60万元。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60万元,完成率为100.00%;经费支出总额为43.96万元,占已投入经费总额的73.27%。

十是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评查工作。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并对评查结果以县局文件形式通报至各被查单位,努力让法援案件质量达到规范化标准。

十一是实现法援案件全案全流程实时录入。按照法援案件全案全员全流程及实时应用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法援案件受理、指派、接收、结案、归档等工作及时在系统内同步完成。受理案件和结案时附件上传完整,截止到目前,共受理、指派案件411件,系统结案315件,归档320件,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考核标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今年上半年,我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企业”、“法律援助进工地”、“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5月13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义津镇牛集村街道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并邀请枞阳大鼓书传承人吴福东现场演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惠民政策。5月20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枞阳县城区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现在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法及务工人员维权须知并发放维权手册。5月24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者进入县城金誉金属工厂宣讲法律援助政策,进车间、到厂房,向生产一线职工宣讲法律知识,列举法治案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二)积极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充分发挥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进一步完善多部门之间多元化信息沟通,畅通联系协作渠道,为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提供机制保障。派驻值班律师坚守岗位,采取固定值班和预约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程序选择建议、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为维护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共指派值班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20件,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刑事诉讼的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三)落实上门惠民服务。对老、弱、残疾及行动不便的人群采取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今年来,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9次。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一是实体平台持续夯实。法律援助窗口一楼临街,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为群众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一站式”的服务。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外出创业者协会、县总工会、妇联等机构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有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今年各站、点提供了50余件导引服务,作用日益凸显。

二是宣传氛围持续升温。抓住《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契机,结合重要节点,创新宣传方式,形成空中有声音、地面有图像、流动的有覆盖城乡的公交车载电视、静止的有法援宣传栏、宣传横幅、掌上有信息推送的“立体式”、“全覆盖”法律援助宣传网,并结合“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反电诈等中心工作,开展“点对点”送法上门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自行制作了法律援助宣传抖音短视频1部,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6场次,搭台宣传“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3场次,进企入户宣传面达1400余人次,结合反电诈开展法律援助宣传6场次,参与县民生办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1场次;利用舒城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法律援助宣传短信20余条。

三是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案件申请零等待,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设置“无障碍通道”,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受理门槛,简化办理程序;设置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专用通道;推出延伸、延展、延时、延续等“四延”服务,全方位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将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做深做实,截止5月底,为受援人申请强制执行提供援助16件次,4月份上门为桃溪镇受援人王某开展会见,并月4月14日,陪同人民法院法官一同入户宣判。

四是智慧法援持续升级。中心大厅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受援人可以通过触屏一站式查询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申请所需材料及和案件相关法律知识;内网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与“皖事通”平台互联互通,群众直接通过网上就可以进行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成功入驻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群众通过微信在掌上即可享受到专职律师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也可以通过掌上申请法律援助,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路,数据替代跑”,今年内网受理申请3件,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受理、解答咨询27人次。

五是质量监管持续加强。落实“首问负责制”,中心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案件办理全程实时跟踪监督;按照不低于5%比例开展案件旁听庭审;对已办结案件实行卷宗、网上、回访“三审”归档制度,推行案件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根据案件办理质量差别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案件满意度电话回访全覆盖,对个别有意见的受援人,入户进一步回访释疑,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满意度,2月28日,舒城县组织政法系统70余名干警在舒城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对一起涉嫌职务犯罪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反响良好。

一是案件进度相对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受疫情影响,这是全市普遍现象,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成效明显,往年农民工讨薪案件比例最大,今年的讨薪案件比例明显下降。

二是案例和信息质量不高。案例入库暂时还没有突破,信息被省厅采用的也相对较少。

三是卷宗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法援中心工作量大,人员明显不足。

一是抓重点,以保证“三率”为根本,紧紧围绕《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绩效评价指标》,盯紧得分点,争取案例入库、卷宗质量提升、提高信息采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出亮点,继续讲好“法援故事”一方面由法律援助人员通过通过亲身经历的办案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并通过分享办案过程中的感人画面,凝聚法援力量,传播社会正能量,另一方面通过受援人之口,讲述接受援助服务过程中的真实感受和体验,表达对政府和民生实事的感恩,用身边的人讲述身边的事;分期以抖音短视频的形式把《法律援助法》做一个宣传系列通过舒城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扩大民生实事的影响力;继续做好“四延”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见实效,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开展,努力做到法律援助在群众心目中有信任,在上级心目中有位置,在考评中有位次,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的篇章。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数5736件,截止11月底,全市共审批案件6415件,完成率达111.8%,办结案件5760件,结案率达89.8%。全年经费投入计划数573.6万元,已投入649.5万,经费投入率113.2%,已支出575.51万元,其中,办案补贴512.17万元,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60.70万元,经费使用率达88.6%,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89.0%。

1.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

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上半年我们相继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儿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系列品牌宣传和实践活动。市法援中心通过联合律师事务所和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走上街头,深入乡村进行广泛宣传。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需要法律援助的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全市累计宣传30余场次,截止11月底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案件1613件、妇女维权案件1076件、儿童维权案件254件、残疾人维权案件152件、军人军属案件14件。

2.出台文件指导全市法援工作。

一是发布《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对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实施内容、资金保障、实施程序、项目管理、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

二是发布《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春季统一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服务活动,要求深入宣传,筑牢农民工维权意识,是畅通渠道,方便农民工寻求法援,认真梳理,提供延伸法律援助。

三是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通知》,以纠正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存在的参差不齐、标准不一等现象,要求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到位,学习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四是推出《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承诺》,引领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坚持“三个继续”,即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为普通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继续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继续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出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为一线抗疫医务人员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

五是发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的通知》,

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进一步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知晓率,进一步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制订《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以推进我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面和高质量实施,使年终对各县区的考评有章可循。

3.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举措。

一是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可就近到所在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所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立即将相关资料或情况转交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立案受理,在2日内指派到承办律师,并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情况跟踪监督。

二是对有关劳动权益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劳动者畅通绿色通道(即当事人免交《经济困难证明》)。对此类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全程监督案件办理情况,案件办结后及时对当事人的满意度进行回访,对当事人不满意或不尽满意的,查明原因,补差不缺,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结果。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在判决或仲裁后,注重提供延伸法律服务,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实现。

三是对赡养抚养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畅通绿色通道,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经电话预约提供上门服务。根据案情需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必要时全权代理,并随时与当事人保持沟通。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结果认真审查,保证案件办理取得实效。

4.对法援工作督查培训和调度。

网络信息化应用情况、案件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运用情况进行督查,本次督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目前已进入现场抽查阶段,督查结束市中心将对结果进行通报。

为更好的开展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案例写作水平,6月22日上午,召开20xx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暨信息案例写作培训会,各县区法援中心主任及信息员、市法援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通报了2020年度及20xx年1-5月份各县区信息、案例报送及采用情况,对各县区的下一步信息案例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叶集区从信息写作需注意的八个方面分享了信息写作经验;金安区以《如何在优秀法援案例海洋中做好拾珠人角色》为题,探讨了法律援助案例写作需要注意的具体细节,市民生办负责民生工程信息编写工作的业务骨干作专题培训。6月下旬,市法援中心牵头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了调度,对于目前完成任务比较困难和任务已经接近完成的县区实施了对接。

11月下旬,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注入了高能量与新活力。

5.加强与公检法衔接,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我市上下均已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过座谈和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工作。市局于12月3日组织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了今年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学习了《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重点解读了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法律帮助工作程序、值班律师工作保障等内容,同时公、检、法、司参会人员分别就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交流了各自的意见,对律师值班及今后如何推进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截止11月底,全市共办理办理刑事案件2719件,占受理总数的42.31%。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皖司发【20xx】40号)规定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动态调整《刑事辩护律师名册》、《值班律师名册》,建立值班律师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值班律师到岗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作为发放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和评优评先的依据,有力地调动律师值班和办案积极性。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依法受理公检法通知辩护和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有效落实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1.思想松懈,争先进位意识不强。目前就全市而言,法律援助中心的编制基本用完,但部分县区任务数与人员配备极不合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因机构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普遍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

2.客观原因,目标任务完成不均。主要表现在部分县区担忧如何按时完成案件数量,个别县区却已早早超额完成任务而不敢再接收案件。一方面基层司法所不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部分县区案件数量短缺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基数、辖区律师人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范围扩大、截留上一年度案件违反序时进度等因素造成了“案件过剩”。

3.法律援助信息案例质量不高。我市被省厅采用的信息以及入选司法部案例库的案例与部分地市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创作积极性不高,应付差事的较多;二是写作水平不高,采用率低;三是平时不注重观察和积累,缺乏好的素材。

下半年通常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阶段,要集中对标对表完成规定动作,将法律援助经费合理完全支出,完成对各县区的考评,接受省厅对我市以及市民生办对市本级的考评。具体如下:

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法》将于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下一步中心工作将积极开展宣传,推动《法律援助法》走到群众身边。

2.常规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宣传实践工作,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3.深入贯彻落实值班律师工作制度。依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加强法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法援中心管理人员首先要学习吃透《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熟练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要求承办律师认真完成规则要求的各项工作,案件报结时严格审查材料是否完备。年度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时严格按照两项规则进行评估,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同时要探索和借鉴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使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得到普遍提升。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

xx年我市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数5736件,截止11月底,全市共审批案件6415件,完成率达111.8%,办结案件5760件,结案率达89.8%。全年经费投入计划数573.6万元,已投入649.5万,经费投入率113.2%,已支出575.51万元,其中,办案补贴512.17万元,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60.70万元,经费使用率达88.6%,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89.0%。

1.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

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上半年我们相继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儿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系列品牌宣传和实践活动。市法援中心通过联合律师事务所和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走上街头,深入乡村进行广泛宣传。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需要法律援助的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全市累计宣传30余场次,截止11月底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案件1613件、妇女维权案件1076件、儿童维权案件254件、残疾人维权案件152件、军人军属案件14件。

2.出台文件指导全市法援工作

一是发布《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对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实施内容、资金保障、实施程序、项目管理、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

二是发布《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春季统一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服务活动,要求深入宣传,筑牢农民工维权意识,是畅通渠道,方便农民工寻求法援,认真梳理,提供延伸法律援助。

三是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通知》,以纠正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存在的参差不齐、标准不一等现象,要求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到位,学习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四是推出《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承诺》,引领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坚持“三个继续”,即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为普通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继续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继续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出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为一线抗疫医务人员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

五是发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的通知》,

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进一步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知晓率,进一步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制订《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以推进我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面和高质量实施,使年终对各县区的考评有章可循。

3.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举措

一是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可就近到所在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所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立即将相关资料或情况转交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立案受理,在2日内指派到承办律师,并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情况跟踪监督。

二是对有关劳动权益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劳动者畅通绿色通道(即当事人免交《经济困难证明》)。对此类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全程监督案件办理情况,案件办结后及时对当事人的满意度进行回访,对当事人不满意或不尽满意的,查明原因,补差不缺,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结果。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在判决或仲裁后,注重提供延伸法律服务,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实现。

三是对赡养抚养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畅通绿色通道,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经电话预约提供上门服务。根据案情需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必要时全权代理,并随时与当事人保持沟通。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结果认真审查,保证案件办理取得实效。

4.对法援工作督查培训和调度

网络信息化应用情况、案件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运用情况进行督查,本次督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目前已进入现场抽查阶段,督查结束市中心将对结果进行通报。

为更好的开展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案例写作水平,6月22日上午,召开20xx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暨信息案例写作培训会,各县区法援中心主任及信息员、市法援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通报了20xx年度及20xx年1-5月份各县区信息、案例报送及采用情况,对各县区的下一步信息案例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叶集区从信息写作需注意的八个方面分享了信息写作经验;金安区以《如何在优秀法援案例海洋中做好拾珠人角色》为题,探讨了法律援助案例写作需要注意的具体细节,市民生办负责民生工程信息编写工作的业务骨干作专题培训。6月下旬,市法援中心牵头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了调度,对于目前完成任务比较困难和任务已经接近完成的县区实施了对接。

11月下旬,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注入了高能量与新活力。

5.加强与公检法衔接,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我市上下均已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过座谈和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工作。市局于12月3日组织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了今年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学习了《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重点解读了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法律帮助工作程序、值班律师工作保障等内容,同时公、检、法、司参会人员分别就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交流了各自的意见,对律师值班及今后如何推进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截止11月底,全市共办理办理刑事案件2719件,占受理总数的42.31%。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皖司发【20xx】40号)规定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动态调整《刑事辩护律师名册》、《值班律师名册》,建立值班律师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值班律师到岗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作为发放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和评优评先的依据,有力地调动律师值班和办案积极性。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依法受理公检法通知辩护和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有效落实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1.思想松懈,争先进位意识不强。目前就全市而言,法律援助中心的编制基本用完,但部分县区任务数与人员配备极不合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因机构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普遍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

2.客观原因,目标任务完成不均。主要表现在部分县区担忧如何按时完成案件数量,个别县区却已早早超额完成任务而不敢再接收案件。一方面基层司法所不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部分县区案件数量短缺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基数、辖区律师人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范围扩大、截留上一年度案件违反序时进度等因素造成了“案件过剩”。

3.法律援助信息案例质量不高。我市被省厅采用的信息以及入选司法部案例库的案例与部分地市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创作积极性不高,应付差事的较多;二是写作水平不高,采用率低;三是平时不注重观察和积累,缺乏好的素材。

下半年通常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阶段,要集中对标对表完成规定动作,将法律援助经费合理完全支出,完成对各县区的考评,接受省厅对我市以及市民生办对市本级的考评。具体如下:

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法》将于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下一步中心工作将积极开展宣传,推动《法律援助法》走到群众身边。

2.常规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宣传实践工作,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3.深入贯彻落实值班律师工作制度。依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加强法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法援中心管理人员首先要学习吃透《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熟练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要求承办律师认真完成规则要求的各项工作,案件报结时严格审查材料是否完备。年度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时严格按照两项规则进行评估,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同时要探索和借鉴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使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得到普遍提升。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xx]50号)及自治区司法厅工作要求,20xx年起,在全市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于20xx年年底便向各县、市、区司法局进行工作安排,做到早准备、早部署。今年,根据自治区司法厅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村居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初步形成。

(二)整合资源,借力专项工作。借助公共法律服务启动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力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依托乡(镇)街司法所、村居委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联络点,将法律服务延伸至最基层单位,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实现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兴庆区为确保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设立公共法律服务远程咨询平台,实现了辖区内乡(镇)、街道、村居136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全覆盖,由专业律师在线提供远程法律答疑、热线服务。西夏区司法局以低成本、广覆盖的方式实现了法律服务“零等待”。中心的网络视频咨询服务依托qq视频、微信视频聊天等功能,联通了辖区9个司法所和76个村居社区,由专业律师负责接待答疑,形成了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形成了“一站式法律服务”的工作模式,打通了西夏区网络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建成了以中心为根基,以辖区9个镇街惠民法律服务站为支干、以76个村居惠民法律服务室为终端的三级服务网络,全面提升了法律服务惠民工程。

全市现阶段参与村居法律顾问覆盖工作的律师有300余人,负责全市93%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其余法律顾问由司法所所长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在开展工作当中,大力宣传“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兴庆区司法局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效弥补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紧缺问题,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到贫困村坐班,为贫困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同时,制发便民服务卡,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及各窗口服务指南印在卡片上,便于居民及时咨询法律问题。4月份,金凤区司法局举行“律师服务和谐金凤志愿行”活动启动仪式,各镇、街道、各村(居)书记(主任)、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及金凤区辖区19家律师事务所参加启动仪式。目前,已开展了“律师服务和谐金凤志愿行”活动30余场次,参与律师68人次。贺兰县结合每月19日、20日开展的民主议政日活动开展固定法律服务活动,乡镇司法所负责联系、协调、督查各律所律师入村开展活动情况,确保律师按时入村开展法律服务。灵武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置8个“法律惠民服务站”,在乡镇、妇联、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福利院、园区、武装部等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一村(社区)一律师”,“线上”、“线下”法律服务目标全覆盖。

银川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个别县市律师资源较少,律师工作任务较重;加之经费落实滞后,导致工作推进缓慢,以及工作开展不够全面,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要积极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健全机制,确保运作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一项重点工作,要不断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系列规范指引,确保工作机制有保障,规范运作成常态。

(三)要深化服务,确保成效明显。以深化法治,服务民生,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为基本原则,结合实际,组织、动员和引导律师投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去,保证服务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四)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社区法律顾问总结

xx年是全市每个法律服务所为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跨世纪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全乡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做了超多的工作,现就本年度大河北乡法律服务所的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普法办的统一要求,我们着重在普及法律知识入手,重点普及了《宪法》、《物权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同时从普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了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乡群众生产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加大了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流转、企业改制等知识培训,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

一年来本人注重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分别开展了“法律进村”、“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站办”等措施,使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全年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法律骨干60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治村、依法治办典型3个,在搞好普法工作的同时,用心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市场经济、公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开发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法律为武器,深入开展邪教斗争,为严打整治创造强烈的法制舆论氛围。透过办班、讲座、出版、橱窗、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下企业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全乡的依法治理水平。

一年来,本人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把重点转移到用心参与配合党委、政府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上来,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用心推动调解工作,在组织上向“两个普遍”迈进,在领域上向“两个延伸”。20xx年调整调委会2个,健全调委会1个,构成了更加完备的调解网络,培训调解工作人员42人,使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在全乡范围内四次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活动中,对村、组逐一排查,对特殊人进行重点走访,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和群体性纠纷、越级访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疏导调处,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初始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调解工作中,本人注重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农业和农村工作这个重点,努力调解出现各种纠纷,确保稳定和经济发展;二是突出企业和下岗职工的这个重点,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协助政府和企业做好维稳工。一年里本人共调解纠纷32件,成功32件,调解成功率100%,防止群体性上访3起25人次。

在法律服务工作上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认真研究分析我乡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全乡招商引资进程和农业产业化步伐,拓展服务领域不等不靠,全年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民事诉讼替理6件、经济诉讼替理2件、非诉讼法律服务5件、见证10件、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替写各类法律文书17份、主持调解纠纷30件、协办公证5件,为全乡的经济发展带给了法律保障。

今年,按照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安排部署,我站进行了超多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件,结案率100%。受援人员71人。透过法律援助的开展,为贫困家庭、低收入群体解决了很大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年过去了,按局党组和党委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今后要在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上有一个飞跃,在精神状态上有一个新振奋,在局党组和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完成法律服务所各项工作,为本乡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始终坚持党的十九大以及各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州委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的工作实战水平,奋力助推榕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更上新台阶。

1.牢牢把握基层工作中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2.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建立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体的县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22个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261个村(居)建立法律服务室。今年以来,县法援中心提供法律援助44件(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17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壮大律师队伍,实现社会律师事务所从无到有的突破和从有到多的发展,目前全县有3家律师事务所(分所)和1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共有16名社会执业律师、6名公职律师和3名法律援助律师,基本能够满足群众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

3.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结合当前法律人才状况,我局整合全县律师资源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持续做好“法律顾问”全覆盖各项工作,为全县7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2个乡镇(街道、社区)、261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积极推动县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张贴到各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方便群众直接联系开展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905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257次。办理公证17件。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明确责任,“七五”普法全面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制”,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同频共振、齐声合唱”的“大普法”格局。整合资源,各级联动,在“3.15”、“6.26”等重大节点及扫黑除恶、法治扶贫、《民法典》宣讲、宪法宣传学习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累计参与23000余人次。完善普法法治宣传标牌标识,利用法治宣传读物及物品、村村广播响、抖音、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分类实施,“法律八进”深入开展。落实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干部法纪知识考试、由政府购买引进法律顾问团,261个村居落实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加强“七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以案说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等活动一百余次余次,两万余人受到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印发了《榕江县关于深化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县70个单位涉及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进行梳理和明确,实现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60余场次、印制4万份倡导孝老敬老、文明婚育的法治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村群众家中,并以普通话及苗、侗、水等少数民族语言制作法治广播在各村(居)滚动播放,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

2.丰富律师法律援助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一是以座谈、讨论、授课、辩论等方式,为我县律师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挥、经验交流、律所合作、服务企业、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二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知识活动,我县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我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由法治副校长、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员组成法治小分队送法进校园。三是选派有经验的律师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扶贫,为各贫困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一百余件余件,化解矛盾纠纷二十余起,开展法治宣传五十余场次。

1.摸清底数,实现矛盾调处机制全。一是建立矛盾调处摸排机制。全县各级各类组织围绕不同时间节点的热点问题、群众来信来访诉求、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突出问题,开展摸排,分门别类建立好摸排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82件,调处成功267件,调解成功率94.68%,涉及金额134.3万元;调解医疗事故纠纷1件,涉及金额6.38万元。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摸排机制。建立了以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矛盾调处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摸排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判处理矛盾纠纷的措施,落实调处责任,绷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坚决做到防患未然、化隐为显。

2.广泛宣传培训,增强调处前瞻性,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之预。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业务能力。通过请进来教与派出去学,先后培训人民调解员两百余人次,发放《法律明白人读本》3万册,有效提生了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中1名调解员被妇联评为全国妇女儿童先进个人,1名调解员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调解员。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预防工作。采取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增强矛盾调处前瞻性。成立以法律明白人为主的普法宣传队伍,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三是通过法治文艺小分队深入社区(村组、移民搬迁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律熏陶、法治教育,提高知法守法意识。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公证员3月份下沉脱贫攻坚一线后,一直没有具有公证资质的人员补充,导致目前公证业务出现断档,无法满足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公证业务需求。律师和从事法律服务专项工作人员由于兼顾多项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出现无人接待群众的情况时有发生。

2.基层人民调解力量不足。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还停留于框架式阶段,建立完善和规范化的调解机制,配齐配强高水平、专业化的调解队伍力量不足,调解激励和处罚双向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联动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没有真正运行起来,特别是新成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多停留与表面。

1.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果。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体制机制,持续加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和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认真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科学谋划和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n”基层服务管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革命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统计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

2.深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标准要求,持续贯彻落实好“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深挖新时期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创新发展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统筹发展。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有效推进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宁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切实提高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努力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便民服务层次,让群众能够足不出户便可享受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实体平台中心建设。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宁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面积60㎡,设置两个功能区,分别是法律服务区和密谈室。其中,法律服务区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等窗口,每个窗口专岗专职,对应承办相关业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0名,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和公证员等组成,法援岗每天由专人受理办理法援业务,律师岗及公证岗每周轮换值班,坚守8小时工作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至目前,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570余批次,解答法律咨询920余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

(三)实体平台工作室建设。聚力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均衡法律服务资源。我县共有行政村257个,社区14个,应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1个,现已建成工作室174个,在建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室依托村居委会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建设,统一门牌标识,设置接待室,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坐班值守,主要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难问题,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网络平台建设。依托“智慧司法”网络系统建设,广泛宣传普及“12348甘肃法网”平台、“12348热线电话”,积极开展精准普法、精准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群众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准确了解群众日常法律服务需求,征求群众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和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微信群人员包括法律顾问、司法干部、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村居委会人员等。主要功能是:法律顾问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解决实际落实中的困难;法律顾问开展交流与互动,围绕群众关注热点,交流工作经验;接受司法局下发的法律服务等活动通知;及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微信群的建立,大大提高了村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为增强我县法治核心竞争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增添新动力。

(一)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所有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组织引导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与村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达到法律帮扶全面覆盖。法律顾问主要协助村民自治组织起草、审核、修订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规定;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针对性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改观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指导协助各调委会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水平,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智力支持。

(二)重点着力推进贫困村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我县脱贫攻坚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我局为全县60个重点贫困村制作脱贫攻坚公示牌,主要以法律顾问、治安民警、法制副校长、法制安全课教师、综治管理员为公示内容。贫困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共计60人,全部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其中律师6人,公证员5人,司法局干部22人,检法系统27人。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肩负脱贫攻坚使命,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宣传教育活动、进村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入户面对面进行法律疑难讲解,并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真切的将法律面对面送到贫困户身边,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法律知识,为困难群众、贫困人员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大作用,为老师学生增强法律意识。

(一)继续扩展援助覆盖面,适应群众需求是我局法律援助工作持续不变的方向。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为使更多的贫困者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将经济困难标准降低为年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困难标准的两倍,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同时,拓宽受案范围,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就医就学等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也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定人群、特殊案件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先受理后补材料。对城乡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群体涉及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即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凡涉及讨薪、工伤待遇、群体性纠纷、集体越级上访等涉稳事项安排律师及时介入,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并快速受理,优先办理,重点援助。

(二)案件管理信息化。按照相关要求,今年将所有法律援助案件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管理新系统,实行信息网络平台监督管理,整个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审批、指派、律师办理、分类定级到归档各个环节均实现网上操作,逐级在网上审核或审定。法律援助中旬对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办理流程实时监控,出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受援人和执法机关的意见及时查阅回访,时刻掌握承办情况。其次,今年所有来访登记法律咨询也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新系统。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将来访的法律咨询进行登记录入,各律所将写诉状、答辩状和来访咨询、电话咨询等全部录入系统。案件信息化管理不仅规范了办案流程,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后期查看存档中,更加实时便利。

(一)继续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通过积极引导、政策释放等措施,建立起所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动员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职人员一同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来;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社区)服务,使村村都有法律服务工作室,开辟老百姓在家门口直接获取法律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运用,完善平台功能,新增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质量管理等模块,利用“宁县司法局”微信平台等载体,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配合抓好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优化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

(三)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严格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管理使用资金,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与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根据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并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如下:

印发《金安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金安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四项整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实施方案》,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提高律师思想认识。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执业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律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全市律师行业执业监管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督导,组织律师重点围绕《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五十条的规定,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律师事务所围绕方案要求的五项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情况。

认真部署“两拥一做”主题教育工作,加强教育督导,强化落地执行,要求各所律师加强个人自学,党支部书记领学,律所集中学习研讨,组织全体律师深刻检视反思,抓好整改提升。组织律所开展帮扶活动,倡导每名律师帮扶一家企业,为身边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

20xx年上半年对我区14家律师事务所和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检考核,考核结果均合格;对151名执业律师、6名法援律师、26名公职律师和2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考核,考核结果均称职。

1.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于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咨询台,通过发放普法读本、宪法修正案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接受居民法律咨询等方式讲解《民法典》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维权意识,进行法律援助,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了法律援助质量。

2.发动广大律师深入基层一线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展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良好精神风貌,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3.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印发《金安区司法局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的实施方案》,14家律所纷纷入企业,把法治课堂搬进企业,如:安徽中特(六安)律师事务所到安徽明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暨建设施工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活动。梁秀玉律师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点法条并结合丰富的司法实践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基本要义要点、权利和义务。

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郭健律师给市区银行机构开展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专题讲座,六安市银保监分局宋波局长、郝大忠副局长、六安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及市区银行风控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郭健律师就担保制度的难点、热点进行讲解,指出金融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点,并对化解风险提出建议。

安徽徽安律师事务所谭劲松律师深入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有效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者守法经营、依法治企的意识,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依据区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建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联系乡镇(街),实现“一村(居)一律师”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两拥一做”主题教育。将“两拥一做”主题教育纳入重点工作安排,敦促各律所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工作,切实把好的经验做法、亮点工作、创新举措及时梳理总结到位。把主题教育与律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结合起来,加强基础管理,为更多律师成长搭建平台,促进律师行业集聚发展。

二、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一村(居)驻一律师制度。敦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于20xx年7月30日前完成同联系乡镇(街)的村(居)签订《村(居)法律顾问合同》。

三、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工作。

1、建立律师与企业结对帮扶长效机制,为企业保驾护航;

2、为律师协调开展多种形式的“四送一服”工作;

3、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开展“万所联万会”工作。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石嘴山市积极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以点带面全面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居)自治组织提供专业的“零距离”法律服务,促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3月12日,村居法律顾问走进大武口区隆惠村开展法律宣传,村民们热情高涨。村居法律顾问就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制度、妇女权益保护、交通事故、工伤等主题,进行说案讲法,并积极回复、解释村民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石嘴山市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列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之一进行安排部署,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提升村居的法律服务水平,引导村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石嘴山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为严格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履职尽责,石嘴山市将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之中,对法律顾问为村(居)组织及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举办法治讲座、参与法律援助、解答法律政策咨询、协助调处重大矛盾纠纷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为了切实落实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石嘴山市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调动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的积极性,推动法律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全市18家律师事务所100余名村居法律顾问深入36个乡镇(街道)的村居开展“五个一”活动共计66场次,到乡村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20场次。

“20xx年我们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80件,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28件,其中《张某等80人与杨某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案》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十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石嘴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保证。20xx年是《法律援助法》实施首年,法律援助民生工作第三次入选广东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在这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法律援助处紧紧围绕“质量法援”“精准法援”“标准法援”“品牌法援”目标,以落实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改革民生实事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作。今年1-7月,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审批指派代理(代书)或辩护类法律援助案件2967宗(其中市法援处本级受理审批343宗);我市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工作方案、工作规程、格式文书等被作为全省推进“市域通办”工作参考,在全省作经验推广。8月10日,市法律援助处召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检视过往工作,分析问题短板,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丽冰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守人民立场、人民情怀,用心用情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要不断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要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加强对员工干部的思想教育,用“五个过硬”锤炼队伍;要加强团结协作,加强与县市区的沟通、联络和配合,提高工作的凝聚力、战斗力;要再接再厉,进一步振奋精神、团结拼博,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推动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做深做实,做出更大成效。

市法律援助处是一个有着光荣历史、有战斗力的集体。一直以来,他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为本,主动担当,踔厉奋发,在维护弱势者合法权益上持续用心用情用力。20xx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六个“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之一。在20xx年至20xx年度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我市的评估结果全部为良好以上等次,案件优秀率全省排名第二。近年来,市法律援助处先后荣获司法部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省司法厅集体二等功、广东省第四届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社区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即将过去,本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司法所以及各社区的关注和支持下,各项法律服务项目按期完成。xx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如下:

本所专门成立法律顾问工作小组,建立法律顾问微信服务群。我们在工作中及时有效的解决社区各项法律问题,协助社区工作人员抓好综治办、调解委、帮教小组等各方面工作,帮助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本所将法律顾问工作与维稳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在做好基本项目的同时,有所创新:

1)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增强居民法治意识。我们在日常的坐班服务中宣传普及宪法、劳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物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居民更加了解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2)促进依法管理,帮助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所法律顾问积极帮助社区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劳务纠纷、交通事故等引发的常见纠纷矛盾,引导居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工作创新。我们在社区挂点律师提供服务之外,更派遣了专家律师举办专题讲座,以确保服务的高质量。

本所社区顾问每周固定值班,并通过微信或电话随时给社区及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之外,因本所办公室距离三个社区很近,正常走路就几分钟路程,因此我们单位从主任到执业律师都可随时前往社区提供服务。

本所参与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来,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同时肯定也存在着不足,回顾即将过去的20xx年,xx社区我们共参与调解35次,接待咨询10次,安排值班50次,举行普法讲座4次,分别是:劳动法专题讲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防诈骗专题讲座、婚姻法专题讲座、宪法讲座。xx社区我们共参与调解1次,接待咨询9次,安排值班50次,举行普法讲座4次,分别是:物业管理法律专题讲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防诈骗专题讲座、婚姻法专题讲座、宪法讲座。xx社区我们共参与调解4次,接待咨询10次,共安排值班50次,举行普法讲座4次,分别是:物业管理法律专题讲座、老年人防诈骗专题讲座、婚姻法专题讲座、宪法讲座。20xx年我们将不断探索,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也请街道办、司法所、司法局持续给予支持和鼓励。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我所重点企业有xx。

(二)打造重点企业法律素质情况

自20xx年1月1日起,我所共为对接的重点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20余条;为其避免和直接或间接挽回的经济损失共计310余万元。此外还为对接的重点企业发展组建了多达8人的律师服务团,针对重点企业具体发展情况提供并购方案、项目策划、商业谈判、招投标、融资引资、知识产权保护、合约制作、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对外贸易等领域的优质法律服务;我所“”的服务理念得到了各重点企业的交口称赞。

1.我所自20xx年1月1日起,累计参与信访值班达8人次,并在进行信访维稳的过程中,成功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达10余次。

年5月,主任代表我所前往北京参加xx部举行的同心律师服务团签约仪式。会上,主任代表我所和xx省自治州xx县签订了协议,我所将在接下来的`2年时间里针对该县辖区内重大涉法信访事项提供免费咨询意见,并对其重大发展项目进行免费法律分析和法律论证,根据需求参与相关项目谈判,以及提供其他法律服务项目。

为了积极响应“五项工程”的号召,我所委派律师、律师以及行政主管三人一行在x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走访慰问了结对帮扶群众邵伟一家。

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受帮扶群众现年38岁,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及多种其他疾病,长期在病院住院接受治疗。家中只有一名退休多年的老父亲与他同住,依靠其父亲每个月微薄的退休金度日及支付医疗费用,日子过得十分艰难。慰问过程中,律师和律师认真仔细的了解了其家庭情况,并对及家人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股份公司: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并经我们二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二0××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主要有三个,一是××县××镇潘××拖欠货款案,二是廖××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县何××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前一案,经我们与××县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动配合,并多次、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使得执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时退回了我公司的诉讼保全保证金,潘××所欠的货款也依法执行完毕的园满结果。后两案,执行工作很不顺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居无定所且现下落不明,我们目前还未掌握他们的行踪及定所,法院也因我们提供当事人的住所不能而无法开展执行工作,使得后两案的执行尚未了结。从而无形中导致了公司的眼前损失。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主动多方打探上述两案当事人的踪迹,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二•依法出具了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及指导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序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表现如下:

(一)向河南省××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出具律师催款函,要求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及时清偿货款,以使得公司货款及时回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份法律意见书。

两份关于孙××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意见书,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为规范公司管理,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大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因此,我们积极、主动同公司法律事务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农药行业管理方面,我们依法向公司修改并提交了《对中国××行业管理的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文,供公司参考。

(一)制定和完善了公司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对公司历年的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进行了总结,并进行了完善,制定了《担保工作操作规程》、《保证合同》、《内部销售承包合同》、《担保人基本情况表》、《担保财产清单》等。

(二)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20××年3月份,分别到桂林、玉林、贵港、柳州等地,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三)、为维护公司利益,挽回经济损失,继续对李××等人拖欠公司款项纠纷一案的申诉、抗诉。李××等人与公司欠款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均裁决为公司内部事务,由公司自行解决。我们认为,法院裁决依法无据。现案子已申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已将案件移送至××区检察院立案审查,并将做出抗诉。

五、举办法律讲座,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

20××年12月29日,我所在夏威夷国际大酒店举办新公司法法律培训讲座,出函邀请李××总经理等公司领导参加,因临近年终,公司事务多不能出席。鉴此,我们向公司呈送了此次讲座资料供公司及时参阅,并附送律师事务所的第五期《同望法律参考》供公司存阅,以了解法律知识和当前的法律动态。

济效益。

××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0××年一月××日。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我帮你们村先发个《律师函》,催促对方履行《山岭租赁协议》,看能否将拖欠你们的租金支付到位?若还是不行的话,那就只能通过诉讼来追讨租金和解除合同了。”近日午,宜章县黄沙镇水源山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李琦松向上门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王律师“诉苦”后,困扰心头的矛盾纠纷迎刃而解。他口中的王律师是王华,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也是律所的主任,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是该村的法律顾问。

20xx年,宜章县司法局黄沙司法所以全县进一步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契机,协助黄沙镇15个行政村分别与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签订《一村一法律顾问合同书》,实现了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利用各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村法律顾问微信服务群等平台将村法律顾问姓名、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广泛公开宣传,不断提升村法律顾问知晓率,方便广大群众向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村法律顾问通过线上与线下服务相结合,围绕村民法律需求,在村法律顾问微信服务群不定期发送法律案例,推送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提供法律咨询,把法律服务及时送到群众身边。同时,村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普法讲座及“送法进户”宣传活动,结合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在婚姻家事、土地承包、邻里纠纷等方面开展法治讲座和宣传,不断增强村民法律意识,提升村法律顾问工作认知度。

“村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是免费的,以后我们工作中涉及法律上有啥不懂的就跟村法律顾问多咨询,确保我们的工作合法化。”黄沙镇水源山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李琦松感慨说道。

自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来,该镇“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成效显著,仅今年来,村法律顾问就已通过现场、微信、电话咨询等形式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400余次,帮助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0余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四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工作方案,保障落实专项经费,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156个村(社区)配备2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化解基层纠纷,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四会建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领导高度重视。四会市市委书记袁同志、市长曾同志分别在20xx年8月对《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欧爱民同志亲自抓工作落实,亲自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工作方案,并于20xx年9月20日主持召开了四会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明确分工,落实部门责任,为我市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坚强的领导保障。

(二)保障落实专项经费。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20xx年四会市十项惠民实事,确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贴标准为每村每年1000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责50%,本级财政负责50%,我市156个村(社区)的经费为156万元,本级财政负责的78万元于20xx年10月份落实到位。

(三)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为顺利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全力协作,密切配合,全面贯彻落实省有关通知精神,确保工作如期于20xx年9月底前全面铺开。全市13个镇街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为本年度重点工作,由分管综治领导具体负责抓工作落实,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定的基层基础。

(四)抓检查督导,强化工作落实。市司法局前后两届主要领导莫荫云同志、梁晨同志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极为重视,亲自到各镇街调研摸底实际情况,听取镇街主要领导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的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以日常检查督促为抓手,强化工作落实,全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司法局坚持每季度召集本市圣禾、兴会、国政、志江、君亮等五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总结好的做法,研究分析薄弱环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每月定期深入到各镇街、村(社区)进行检查督导,听取镇街、村(社区)及群众意见,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在基层一线取得实效。今年三月份,市司法局对我市13个镇街156个村(社区)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半年检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放了第一、二期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

(一)协调联动,协助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我市要求律师针对不同利益范围的案件要区别化解,对涉及普通群众个人利益的咨询可现场即时答复;对涉及村集体间利益,应先与当地村(社区)委员会工作人员沟通,听取意见后再答复;对涉及到村委之间或镇街利益的案件,应先与当地镇街、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全面客观了解后才发表法律意见。我市要求法律顾问按照《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多种方式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由律师每月定时到村(社区)坐班,现场提供法律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制作发放宣传卡片,我市共制作发放宣传卡片2800余张,律师的宣传卡片上标记有律师姓名、所属律所、办公室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qq号等内容,方便群众联系律师寻求法律建议;三是由村(社区)工作人员登记群众咨询的问题,统一交由律师提供法律意见。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由各司法所印制“致村(居)民的一封信”,派发到每家每户,向群众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形式、时间等情况,派发份数超6300份。二是采取媒体宣传,20xx年5月8日通过电视台报道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扩大村居法律顾问的影响力。三是采取平面宣传,由各镇街党制作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2条、宣传栏不少于1版。四是组织律师参与现场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意见。

我市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底,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935次,其中主要包括接受咨询1391次、审查合同75宗、调解纠纷62宗、上法制课和法律培训298次,服务对象达7429人次。律师通过进入村(社区)宣传法律,提供咨询参与调解,法律培训等专业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能够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促进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来,驻村法律顾问介入处理多宗群体性矛盾纠纷,其中涉及有外嫁女分红、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承包协议纠纷等。例如,下茆镇江明村委会下辖六个村民小组将水田租给村委会,村委会又将之发包给某企业,且承包期长于与六个村小组的租期。现村小组要求拿回土地,某企业要求继续履行协议。这宗涉及群体利益与合同权益的纠纷在驻村律师龙川的介入下,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

一宗涉及多个村小组,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通过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和调解后,迅速得到化解和妥善处理,也开创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当地党委政府出谋划策、解决基层群体案件的先例。

(二)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养成信法守法好习惯。驻村法律顾问为各村(社区)上法制课共251次,开展法律培训47次。除了日常律师自选主题的法制课外,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节日举办相关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向广大群众普及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与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各个村委一致的好评,各村(社区)均表示相关的普法活动,能提升村(居)民的法律知识和意识,使其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这对农村的法治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大的作用。

(三)规范村规民约、协议合同的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及群众出具法律意见书29份、代书32份。各村(社区)在草拟各类民事协议(主要是水田、鱼塘和林地的承包协议)和制定各类村规民约的时候通常语言不够规范,或是某些条款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为日后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埋下隐患。通过驻村法律顾问出具意见书及代书的形式,规范了协议文件,杜绝了日后的法律隐患。

他们认为,我市自开展该项工作以来,大部分的挂点律师能积极参与村(社区)法律事务,为村(社区)工作出具法律意见、协助调解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使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大大减少了村(社区)的矛盾纠纷,非常受群众欢迎。

(一)偏远乡镇由于壮年人口几乎都打工外流城区,乡镇长期留守的是老人、儿童居多,因此在宣传工作及法律培训的普及面、效果等都大打折扣。

(一)继续加强管理,督促律师依照法律顾问合同履行职责,做好村(社区)与律师之间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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