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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范文(19篇)

时间:2023-11-05 07:48:29 作者:飞雪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范文(19篇)

在日常生活中,买卖是经济运行的基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买卖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有很多,这里有一些专家给出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商品房房屋买卖法律服务合同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买卖法律服务合同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采取一次包干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5.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审查房屋交付验收法律文件的,应向乙方律师提供相关的复印件;。

7.甲方应当明确对乙方及其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

8.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0.甲方不得向乙方及承办律师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乙方权利义务。

2.乙方及承办律师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客观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4.应及时告知委托工作进展情况,答复甲方的法律问题;。

12.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4.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违约责任。

1.委托事项未结束,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终止合同。

4.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为达到不法目的侵害国家、第三人合法利益的,有权解除合同,所收费用不退还。

6.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用。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出售、乙方受让甲方名下房屋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房屋位于:;建筑面积:;房屋结构为。房屋所属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甲方以自有资金合法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用于自住,未出租,无抵押等它项权利设置;

2、该房屋为甲方独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无共有权人;

3、甲方保证就该房屋不与第三人发生任何纠纷和诉讼;

4、甲方保证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的所有手续齐全。

甲方尚未居住使用该房屋,于年月日交付乙方占有;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有关该房屋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房屋购买协议》、有关付款发票或收据、有关证明、证件及其它一切手续的原件。自房屋交付时起,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权益随之转移于乙方拥有。

采取一次性全额的现金付款方式;乙方的具体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该房屋尚未装修使用,无任何动产存在。

1、由于该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好,在以后办理产权证过程中,甲方有积极协助配合的义务;若因行政或其他非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证时,甲方不得索回与本房屋有关的一切权益,并应积极配合乙方行使该房屋权利。

2、若甲方已经将户口住址落于该房屋内,应于交付乙方房屋前将户口住址迁出该房屋;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在该房屋落户事宜。

4、在房屋交付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在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5、在必须甲方出面协调有关该房屋的其他任何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出面协调有关事宜。

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诚实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迟延交付房价价款(银行正常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的违约金;甲方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违约金。

4、因任何一方违约的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相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5、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了房屋质量问题或者房屋受损,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视情况,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价款,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未列明的违约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买卖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

黑白合同所谓“阴阳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为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实际履行的买卖合同即“黑合同”,另一份为双方办理网签登 记时登记备案的合同即“白合同”。

我国房屋管理部门为了防止一房多卖、维护交易秩序,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确立了网签程序,即双方签订网签合同后产生备案效 力,不能再进行其他交易行为,从而保证交易安全。

然而,由于国家征税是在不低于最低交易价的前提下,依据网签合同中的交易价格,故当事人在签订网签合同时 往往故意降低价格,造成两份合同的房款不一致。

(1)买房者为多贷款

由于银行贷款是按照房价的成数来放贷的,所以如果房价越高的话,即使成数不变,买房者下家的`首付就会越少。

(2)卖房者为少交税

很多为投资而买房的人都会遇到营业税的问题。

按规定,出售购买不足两年的房屋,要交纳一笔费用不小的营业税,这大大地增加了买房者的成本。

因此,如果买房者想在两年内出售房屋的话,就可能会动减少成交价的脑筋,达到少交营业税的目的。

两份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首先要区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某特定事项自愿达成合意,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

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应该说,从表面上看本案所涉及的两份合同都已成立。

在合同条款有不一致的时候,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呢?

律师认为应从双方订立合同的不同时间及其目的来进行分析,就第一份合同来讲,是双方当事人就讼争房屋的买卖、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同时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所以第一份合同,是依法成立并已生效的房 屋买卖合同,对于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司法认定应当保护交易安全。

而第二份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为办理房屋产权变动登记的目的而签订的,是为了实现第一份合同的 履行、使第一份合同关于产权变动的约定经登记生效而订立,所以就这一部分内容应当是继续有效的。

而关于房价的约定,因为是为了减少交税而故意虚报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以本案中的第二份合同明显违反上述第二项的规定, 合同双方为了少缴税,恶意串通降低成交金额,损害了国家利益,所以该合同的成交金额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便是合同成立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服务合同房屋买卖

法律服务合同范本(房屋买卖)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律服务合同范本(房屋买卖),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 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____市科左中旗____镇____大街__路,丘(地)号,幢号,房号,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房权证蒙字第号房屋售卖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双方议定房屋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两期付给甲方。

第二期在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余额人民币壹拾万圆整(小写:________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将房屋钥匙,购置水电表收据,天然气入网收据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交付乙方。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余款,如乙方超出约定时间,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完全能够正常入住。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人与购买人就位于——-村的房屋买卖事项,经充分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合同。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村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于市乡村。

2、房屋结构为混凝土,大门朝南,北屋两层,落地式带院子;房屋总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__,其中房屋占地约为___________,院子占地面积__________,车库占地面积:

3、房屋位置:东-至(家),西-至(家),北-至(家),南-至_公路边,包括院内的附着物品,树木,等设施。

4、该交易房屋由出售人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村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该房屋在交易前为出售人完整所有、占有、使用,并可以出售转让该房屋。

三、为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人保证并承诺如下:

出售人自愿根据本合同条款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出售给购买人,对此不反悔;本合同项下房屋质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本合同项下房屋与他人及村集体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该房屋出售给购买人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购买人,例如可以获取的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出售人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办理房屋产权的相关手续以及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争取和维护对该房屋的权益。

四、房屋价格:

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万元,为固定不变价格。该价格包括了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房屋买卖法律服务合同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采取一次包干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5.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审查房屋交付验收法律文件的,应向乙方律师提供相关的复印件;。

7.甲方应当明确对乙方及其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

8.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0.甲方不得向乙方及承办律师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乙方权利义务。

2.乙方及承办律师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客观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4.应及时告知委托工作进展情况,答复甲方的法律问题;。

12.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4.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违约责任。

1.委托事项未结束,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终止合同。

4.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为达到不法目的侵害国家、第三人合法利益的,有权解除合同,所收费用不退还。

6.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用。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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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王日红 已方:唐x正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汗巴岭村兴xx(建筑面积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层,杂房面积约贰拾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4)第0103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5)0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5)13号)。四界以证号上所标为准。

2、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00.00元)。付款方式,双方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证该房屋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该房屋未办房产证手续,如乙方要办理手续,新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过户手续。

4、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争议,交付该房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屋的结构。

5、合同签定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向对方支付陆万元违约金。

6、本房屋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执笔人:在场人

房屋买卖合同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将自愿将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以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

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___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商品房)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 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三、认购款 乙方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该商铺属一次性付清款项,出卖人和买受人无任何争议。且在签订本协议时表示甲方已收到该款项。 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____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____日内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到乙方,因此产生的不利于乙方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____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____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再补购房款。

四、其他约定 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甲方应积极配合。 买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购房款,甲方不得将此房进行调换,同样甲方不得将此房另出售给其他人,否则将作为违约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房(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甲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乙方已购买甲方开发的(以下简称为商品房),

双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xxx)号,且办理了房源网签合同,网签合同编号为:xxxxx号。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商品房的买卖合同。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商品房,该商品房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1、此房价成交总价为:(人民币)xxxxx元。

2、乙方已缴付楼款/首期款:(人民币)xxxxx元。

3、双方退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

五、办理解除合同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贰份留存政府相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见证人: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路 号 幢 单元 室, 号储藏室 出售给乙方。房权证第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土地证为县公路局大证。乙方已对此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整。包括水、电、暖气、有线电视和天然气等附属设施。

三、签订本协议时乙方交付甲方定金贰万元,结算时抵顶房款贰万元。

四、20xx年2月底前乙方首付给甲方 万元;剩余房款 万元在20xx年5月份期间由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乙方自交清首付款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房产转移登记过户手续。甲乙双方不得影响房屋过户。上述房屋办理过户手续等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务证明每半年度一次交付甲方(含若乙方转卖房屋后)。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县公路局的相关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含若乙方转卖房屋以后。

八、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约定,违约一方支付给另一方违约金贰万元。致使买卖不能成交的,甲乙双方解除协议。

九、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见证人一份。经三方签字后生效。见证人有权监督执行。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如果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具体位置和价款。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这些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要件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房屋租赁相应的租赁主体具体应该缴纳哪些税费、具体税费应该怎么计算、相应税率是什么?本文就相关租赁的缴纳税费问题作相应分析。希望对您有帮助。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xx〕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首先,税费缴纳理论上,税金应该由出租方缴纳。

其次,举例: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

再次,房屋租赁税费概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帮助您了解关于房屋租赁税率包括哪些方面,应该怎么计算的法律知识,欢迎浏览。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汇总。

在现今房价越来越贵的情况下,买房子可以说是一件大事儿,在签订购房合同是一定要谨慎仔细。那么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6、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买房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情,会花费我们大量的精力财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谨慎对待,买房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清楚明确里面的内容,这可都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条款细节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希望以上小编整理的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能够帮助到您,让您在买房签合同时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权过户登记不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原因如下:

(1)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同样具有双务、有偿、诺成的性质。按照民法理论,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是以转移不动产物权为内容的债权合同,该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则有效成立,应受法律保护。因此,不动产物权变动仅是不动产变动债权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动产物权过户登记也是合同的履行行为。既然过户登记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则在本质上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判断,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登记过户行为就是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的肯定。

登记行为的发生,是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即买受人基于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才获得请求出卖方协助履行登记行为的权利,出卖人才相应地负有协助履行登记行为的义务。登记是这一对权利义务相互运动的结果。若登记前,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或不成立,则登记本身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3)登记的公示作用不能决定合同的效力。

房屋进行统一登记过户,体现了国家为社会利益而对房屋产权的流转进行干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契约自由,倘若把登记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则势必使登记审查变成对双方可否签订买卖合同及签订后的合同是否有效的确认,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房管部门的职权。

(4)将登记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

由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后、产权过户前尚未成立和生效,导致出卖人基于自身利益而一房多卖,或者待房价上涨,故意不协助买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致使合同形同虚设,这将不利于对无过错方利益的保护,也难以适用于所有权保留的分期付款二手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

土建合同比较常出现的争议点有哪些?土建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本文就整理了相关内容为大家解决这些疑问,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1)招标图纸中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有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减少此内容或取消此内容。

业主在结算时希望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将减少或取消的内容在结算中全部扣减掉。而承包单位很可能不同意,尤其是减少或取消内容较多,价格数目较大,承包单位利润空间多的子项。承包单位认为业主虽然有权利提出设计变更,修改设计图纸,但是不能够在招标投标后有意将招标图纸内容分解取消,从而有意降低工程造价。另外,在投标预算书中由于承包单位作为当时的投标单位,使用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可能会出现工程量上偏差,即与招标图纸工程量不相符。那么对于减少或取消的内容是按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扣减还是按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工程量扣减,也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

2)招标图纸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无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减少此内容或取消此内容。

由于承包单位在投标预算时采用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在有些子项上有意漏报,而这部分内容业主恰巧在后来施工阶段作了修改,在工程量上减少或取消该子项。那么在结算时业主会按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上扣减。而承包单位可能会认为这些内容当初是作为投标时一种优惠条件,而在工程量上少报,或没有计取,在结算时不能够将投标预算书中少计取或未计取的内容再扣减。同时,在扣减时如何取用单价也使双方不可避免的产生争议。

3)招标图纸设计中没有的内容,实际施工图纸增加内容。

此情况对业主与承包单位来说争议较少,一般业主也能够同意在结算中将招标图纸中没有而施工图纸中增加的内容给予增加。可能会存在争议性问题就是在单价的计取上。

4)招标图纸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有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增加此部分内容。

此种情况一般业主都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增加的内容在结算中予以认可。但是承包单位在投标时使用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使得投标预算书中这部分内容工程量不准确。若投标预算书中工程量比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过多,则业主可能不同意在结算中再给予增加,若投标预算书中工程量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相比过少,则承包单位可能利用设计变更,要求按施工图纸工程量与投标预算书差值增加。另外,在取用单价时候,是否延续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报价,还是重新取用新单价也成为不可避免的争议,双方都会力争采用此内容。

5)招标图纸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无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增加此内容。

承包单位认为投标预算书中未计取的这些内容是投标阶段作为一种优惠条件,现在业主在实际施工中增加了这些内容的工程量,承包单位不能够再承受,要求在结算中增加这些内容的工程量。而业主可能认为既然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中未计取这些内容,属于承包单位为了中标作为优惠主动放弃这些项内容,因此不能在结算中增加计取。其次对于单价取用上也会存在争议。

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工程实际经验,应站在比较客观公平的角度,采取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提出建设性意见。结算方式应采取下面的公式:投标预算书造价+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的差异,其优点是充分遵照合同约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倡导思想相吻合,结算内容相对明确。采用这种方式结算,要建立在投标预算书、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之间的图差上,应该本着“交易习惯,双方协商”的思想由业主与承包单位来解决问题。对上述五种争议应采取以下相对应的五种具体解决措施:

1)对于第1种减少或取消的内容,首先确定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工程量量差。量差找到后采用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中单价进行扣减量差。对于投标预算书中比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多或少均不予考虑,因为为了使投标在总体上有竞争力,并且赢得合同,投标人对某些分项的工程量计取高于正常水平,必然对其他的分项中工程量的计取偏低。投标预算书中的单价问题也是同样道理。

2)对于第2种漏项错误,承包单位无法证明其漏项错误究竟是工作疏忽、让利行为还是故意留有余地。此处的漏项错误损失有可能被别处的重项错误所弥补;漏项错误使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乃至获得了成功。因此仍然用招标图纸工程量与施工图纸工程量量差进行扣减。单价的取用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取,既可参考标底,也可参考当地标准定额及市场造价信息,双方协商确定。这种解决方式符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对于第1种和第2种情况所涉及内容均为取消或减少的内容,在这里要做特殊说明。如果减小或取消的子项较多,价格数目较大,直接对工程价款产生巨大影响,笔者建议不能完全采用以上两点方式。我们可参考国家水利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中第39条中相关规定。对于减少或取消内容所涉及工程价款与所增加内容相比超过合同价格的15%时,笔者建议只扣减主材费用,或双方协商解决。

3)第3种情况,属于新增的工程变更范畴,可以根据施工图纸增加的工程量,采用现行定额和当地造价管理部门造价信息调整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4)第4种情况与第1种情况相对应,属于如何扣减即如何增加的问题。

5)第5种情况应与第2种情况相对应,亦是如何扣减即如何增加的问题。

总之,对于施工图纸预算模式下的固定总价合同发生变化时,在结算工作中应遵照国家相关法规,本着“交易习惯,协商解决”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近年来大多数的固定总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形式产生。一般情况招标人委托社会有资质的专业代理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因此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应该是准确的,投标人在投标前也可以复核,有重大错误时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这种形式的固定总价合同因上述情况发生施工图纸变化时,在量差上一般不存在争议,可以采用以实际发生为基础进行增加或减少。双方可以根据上述分析的“交易习惯,协商解决”的五种情况对应实施。

不得租赁的房屋有哪些?

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租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为,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若出现产权纠纷,承租人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出租人没有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到纠纷影响而不能得到权益的保障。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原所有权人的房屋其他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在一定程度将受到限制。租赁该类房屋,承租人会因为房屋权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

属于共有产权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租赁这种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

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争议的,这时,租赁房屋的合法性将难以得到保障。

未取得规划部门的合法建设手续建造房屋,之后也没有补领规划许可证。这类房屋,属于建设规划手续不齐的建筑,规划部门随时对其实施规划执法监督。租赁这类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

租赁建造质量、生活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将会受到影响。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采取抵押方式取得贷款购买的。这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租赁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侵犯。

市民在租赁房屋,须谨慎对待,不要租赁上述九种情况的房屋。此外,市民在租赁合法房屋之后,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这样,有利于从法律角度保护承租人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租房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

已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村兴林路七巷1——9号(建筑面积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层,杂房面积约贰拾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4)第0103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5)0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5)13号)。四界以证号上所标为准。

2、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付款方式,双方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证该房屋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该房屋未办房产证手续,如乙方要办理手续,新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过户手续。

4、甲方应在20xx年12月30日前将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争议,交付该房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屋的结构。

5、合同签定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向对方支付陆万元违约金。

6、本房屋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执笔人:在场人: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较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1期:在x年x月x日,付人民币x万元;

第2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x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x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2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 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 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 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份,乙方留执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__之日起生效。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职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_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向甲方征收的交易额的_________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向乙方征收的交易额的_________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乙方是_____________共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即乙方代表人。

2、甲方是_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方产权人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

违约金是一种责任形式,首先是对守约方的补偿,其次还可表现为对违约方的惩罚,补偿性和惩罚性可并存。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一般原则是有约定的从约定,这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没有约定或损失额难于确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逾期办证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违约金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性质,决定了当事人对违约金的约定并不是绝对的,是依法可作调整的,《合同法》对此已作明确规定,《司法解释》对违约金如何调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违约金的调整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不得依职权主动调整。

第二,违约金的调整是对数额的调整,而不是对违约金标准的调整。

第三,对于增加违约金问题,只要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就应予以增加,无需审查是否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对于是否低于造成的损失,应由守约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对于减少违约金问题,应以违约金是否过高作为是否减少违约金的标准。而违约金是否过高又是以违约金是否超出损失的30%为标准的,如超出30%,则应认定为过高,应酌情调整到30%以内;如超出损失但未超出损失的30%,则不认定为过高,无需调整。一般涉及减少违约金的案件,都是开发商逾期交楼或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现就此类案件如何确定损失和如何减少违约金进行具体阐述。开发商逾期交楼或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必然使买受人不能在预期的时间对房屋充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买受人的利益受损。由于买受人可以各种方式补救,一般很难举证证实具体的损失额,所以可参照《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违约金或损失时确定违约金或损失的原则来确定损失。对于逾期交楼,《司法解释》确定了政府部门公布的租金指导价和评估机构评定的市场价并存的标准,但实际上根据上述两种标准得出的结果大相迳庭,这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当事人争议较大,这种情况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尤其明显。笔者认为,租金的指导价不能充分体现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的具体情况,而且明显低于未约定违约金情况下适用的法定标准(即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明显不公平合理,有悖市场经济规律,不宜使用,否则会造成有约定不如无约定的现象,产生不好的社会导向。租金市场价较公平合理,但操作困难,影响审判效率。而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确定损失,既符合《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又比较公平合理,是可行的。所以如确需减少违约金,应减少至不低于按该标准计算的数额为宜?一般可减少至按该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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