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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锅炉生产(通用18篇)

时间:2023-12-29 08:49:44 作者:纸韵

生产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需要有计划地组织资源、安排任务、控制质量和效率。生产过程中的团队合作和员工培训是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的关键,以下是一些建议和实践经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锅炉生产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锅炉生产)正文:);目录前言1)定义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3)宗旨、经营范围4)注册资本和投资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6)权利、债务和责任7)董事会8)经营管理机构9)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10)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11)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12)财务、会计、审计、保险13)税务14)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15)筹备期16)工会17)期限、解散和清算18)不可抗力19)保密20)违约责任21)争议的解决和适用法律22)合同有效期及修改24)通知附件、会计程序前言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1.1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公司。1.2专有技术(know-how)是指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1.3专利(patent)是指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1.4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中国大学网()

中外合资经营钻头生产企业合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国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____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省__市__路__号。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中国__公司。

__省__市__路__号。

乙方:__国__公司。

__国__。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__产品,达到__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__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__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__年__(表示量的单位)。

__年__。

__年__。

第九条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元。

第十一条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厂房__元;。

土地使用权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

第十二条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七条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

(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__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六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九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三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九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写。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九条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三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颁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

第五十六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七条合营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六十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工会组织。

第六十一条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二条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三条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四条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五条合营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六条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七条合营期限为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八条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内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九条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注:每个合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二条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三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四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五条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所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六条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七条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

第七十八条合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本章程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签字。

中国__公司代表国__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中外合资经营钻头生产企业合同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合营期限。

第六章 建造期间合同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第十三章 保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中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

1.1 合营双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登记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登记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如合营者为多方,可按丙,_________方称)。

1.2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企业的名称:_________。

外文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1.3 合营企业是在中国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的法人。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2.1 饭店的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饭店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设:旅馆(其中豪华客房_________套,中档高级客房_________套,普通客房_________套)、各类餐厅、商场、医疗室、健身房、舞厅、停车场、游泳池及娱乐场所各种服务设施。

2.2 饭店还包括以下设施和装置:中央冷暖空调系统,电脑管理控制系统,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闭路电视和音响系统,锅炉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统,汽车队及建造和营业可能需要的其它设备。

2.3 饭店造价标准。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中档高级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豪华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其它设施每平方米造价_________元。(注: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合营各方商定的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3.2 合营各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费_________元;

设备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3.3 投资范围。

饭店土建工程投资: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建筑费、设计费、水费、工程材料费。

装修、设备家俱等投资:包括物资的购置、包装运输、在建造期间的财产保险费。

开办费:包括员工培训、宣传广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费用开支。

筹建费:包括筹建资金、银行担保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双方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旅差费、办公费等。

福利设施费:包括职工住宅的征地、拆迁、建造及设备安装等。

不可预见费:经筹建处批准、用于饭店建设开办期间不可预见的开支。

流动资金用于开业周转金。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14.3条办理。

3.5 注册资本的变动。

3.5.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均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5.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合营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股份。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企业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合营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或亏损。

4.2 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仅以企业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

5.1 合营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营期限届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企业期限,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_________年为限。

5.3 在合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将用_________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建设期间合营各方的责任。

6.1 合营各方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按基本建设进度计划向饭店筹建处提供达到可进行施工的场地,即办理场地征用手续并负责迁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碍物。

(2)负责饭店界区以外的三通(通电、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协助办理饭店的设计施工方面的报批手续。

(4)协助申请在中国境内采购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计划指标。

(5)组织合营企业的其它工程设计施工工作。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7)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8)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3.4的规定,及时将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运抵中国港口。

(2)协助办理设计委托,审查设计方案等工作。

(3)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外国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指派能胜任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饭店筹建工作。

(6)培训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7)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的任期为四年。任期届满后,如获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企业的章程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荐_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_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企业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需要,设立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企业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企业的会计采用国*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商定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企业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方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的采购。

11.1 合营企业为经营所需要的设备、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双方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应超出国际市场的公平价格。

选购前,合营各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必要时可以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12.1 合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企业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险。

13.1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合营企业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企业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企业的名义办理各种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未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根据具体情况订)。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企业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的第一个月计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必须已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 在事件影响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其它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者由仲裁裁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2 法院判决解除的合同。

18.3.3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需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地签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钻头生产企业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这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条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

注册国家:____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洋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_________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_________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_________(产品名)_________吨,_________(产品名)_________吨,以及其他水产品。

第五章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甲方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担负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____年。董事长由乙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其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他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策任期年限。正副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全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责部门制定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他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他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各项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合作企业在每年度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企业生产的_________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家市场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他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款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时,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报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同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单。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后,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商标。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_________采用“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当中,除双方有争论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其他。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诉讼,对构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他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公司地址: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同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钻头生产企业合同

2.注册资本。

3.批准及注册。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总经理、副总经理。

7.场地使用费。

8.技术合作。

9.采购及销售。

10.利润1。

1.财务会计1。

2.外汇收支1。

3.税务1。

4.职工录用和奖励1。

5.工资标准和奖励1。

6.合营期限1。

7.其他事项1。

8.仲裁1。

9.合同文本20.法定地址、文件通知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以及《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建立合营企业。从事生产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他资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多次商谈,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5.合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则,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 注册资本。

(1)机器设备,价值约_________美元;

(2)厂房,价值约_________美元;

(3)现金,相当于____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乙方:_________美元外汇现金。

第三章 批准及注册。

10.合营企业接到上述批准证书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别缴付资金,每期各方须缴付数额由董事会决定。各方缴资后,由合营企业发给投资证明书。

第四章 资本转让1。

3.注册资本转让时,应_________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五章 董事会1。

第六章 总经理 副总经理1。

9.合营企业的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20.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未能适当履行职务时,董事会有权解聘或降职。

第七章 场地使用费2。

2.最初________年的土地使用费,定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其后,土地使用费可按市政建设发展的情况而调整。

第八章 技术合作2。

4.合营企业根据技术转让协议,向_________支付技术转让费_________美元,技术转让内容及技术转让费的支付办法,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九章 采购及销售2。

7.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合营企业在中国国内销售的产品,在由甲方负责通过其销售部门销售。合营企业的出口产品,由乙方负责在中国国外销售,具体办法在采购与销售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十章 利润2。

9.对于乙方分得的利润,应根据合营企业的外汇结余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原则下,此利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分一次或几次支付,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6.合营企业的财政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

第十二章 外汇收支3。

8.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每年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9.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5)其他按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1.合营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xx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章 职工录用和辞退4。

4.合营企业应制订规章制度和职工守则,对违反者分别予以警告、记过、扣薪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五章 工资标准和奖励4。

7.按照合营企业的经营结果,年终从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数目的基金,奖给工作好的职工,对于在技术上、生产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贡献者,由董事会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章 合营期限4。

9.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4)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并看不到发展的前景。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5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董事会应组成清算小组负责清理。董事会在清算完毕后才能解散。清算办法按照《合资法》的《实施条例》第103—105条所规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续办理。同时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清算后应还给各方的财产,必须按照各方在合营企业的投资比例计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项5。

1.合营双方履行下列事项:_________方:

(1)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

(2)负责将厂房及租用的场地等,交给合营企业使用。

(3)负责招聘职员职工。

(4)负责合营企业的产品及原材料国内运输。

(6)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签证及其办公、交通、生产等安排。

(3)负责按照生产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5)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提供技术和设计,如有任何关于侵犯。

(6)负责_________方人员到_________方国内学习、培训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5。

第三者进行调解。5。

4.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本5。

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文件通知5。

中外合资经营钻头生产企业合同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第一条合资合同双方: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的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注册,持有编号为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第三章合资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

内省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第十条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其中:甲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十一条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11.1.甲方:现金元。

机械设备元。

厂房元。

工地使用费元。

工业产权元。

其它元共元。

11.2.乙方:现金元。

机械设备元。

工业产权元。

其它元,元。

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向银行贷款。可首先考虑向合资公司所在的国内银行或其它渠道借贷。甲、乙方按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自负责贷款担保。

如果合资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了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投资额和上述贷款外,合资公司的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其它资金,双方应按各自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上述借款作担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获得借款,董事会将按合同双方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资本比例向合同双方另外征集资金。除非合同双方另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再增加注册资本成为第三方借贷给合资公司的款项作担保。但是,如果合资公司的经营、利润状况良好,合同双方原则上同意再适当增加注册资本,即按经营发展状况和稳妥的股本筹措原则使用积累的储备基金。

第十四条资本转让: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一方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另一方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受让的条件不得苛刻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即为同意上述转让。

第十五条抵押和担保: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

第六章合资双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写,主要有:)。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协助合资公司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乙方责任: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术转让。

(根据企业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

合资公司和公司的“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应与本合同同时草签。

第八章商标的使用及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和公司就使用公司的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所有同商标有关的事宜均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办理。或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

第十九条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内销部分占%。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由合资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由合资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四条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可由企业自行决定)。

1.修改合资公司的章程;。

2.终止或解散合资公司;。

3.与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5.采纳、更改或终止集体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制度和集体福利计划等;。

6.分红;。

7.批准年度财务报表。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均需全体董事的多数表决方能通过,但第二十四条款所列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过。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长不能行使其职责,应书面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归合资公司存档。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如果董事既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应视作弃权。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会,由人组成。监事由公司全体股东委派产生,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三十二条: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十二章设备材料的采购。

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生产中所需要的有关设备、仪器等物资,其采购权归合资公司。第三十四条合资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运输工具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职工的招聘、处罚、辞退、合同期限、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外籍职工有关的劳动事务详细规定见附件。

第十四章工会。

第三十七条工会的任务为:(略)。

——保护法律规定的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

——协助合资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

——参加调解职工与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等。

第三十八条工会代表有权就职工的奖励、处罚、解聘、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问题同经营管理机构协商。

第三十九条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合资公司应每月依法拨交按公司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作为工会经费。

第十五章税务、财务和审计。

第四十条合资公司应按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支付各类税款。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职工应按中国的税法支付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相同,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或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帐册应每年一次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合同各方有权各自承担费用自行指定审计师审计合资公司的帐目。

第四十四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十六章保险。

第四十五条合资公司在经营期内为保护公司不因各类灾害而受损失,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的险别,投保的价值和期限等应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发生的保险费由合资公司承担。

第十七章合资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终止。

第四十六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四十七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应按可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清算。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四十九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五十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时缴纳第十二条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则每拖欠一个月该方即应支付相当于出资额%的违约赔偿金。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二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三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在某一具体问题上如果没有业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可适用,则可参考国际惯例办理。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或,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第五十五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合同文字。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七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文件,包括: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条双方发送通知,如用电报、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双方的法定地址为收件地址。

第六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署。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本锅炉生产

第一条根据(所在国家)合资经营法,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营公司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_________(所在国)国法人,受_________(所在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_________(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营公司宗旨为:加强中_________两国_________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采用_________技术和先进的_________科学经营管理方法,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根据合营公司的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经营规模为:_________(根据合营公司的情况写)。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

乙方以经营所需实物为出资。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的董事长和会计师据以签发出资证明书给出资方。

出资证明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按原投资比例增加投资,并经各方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十七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由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并报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合营公司的章程;。

(6)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任期为_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30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会议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5)董事会认为应一致通过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十一条对于第三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须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经营和技术管理、财务、业务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和任命。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推荐。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叫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九条合营公司设会计师1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四十条会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俩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果不称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_________文书写。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采用_________(货币名称)为记账本位币,_________(货币名称)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_________(所在国)国的外汇管理部门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银行开立账户。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合营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应向合营各方规定的管理部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经会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账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有关法规,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除外。

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

第五十六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劳动法和劳动管理监督法以及企业的劳动管理等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合营公司所需要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工程师),由乙方派遣并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由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国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

第五十九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第六十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九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一条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甲、乙双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_________个月前向有关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三条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第六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本条(2)、(3)、(4)、(5)项情况发生,应由董事会提出合营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在本条(3)项情况下,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义务的一方应对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十五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入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六十六条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七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矩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六十八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资产中优先支付。

第六十九条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算后,其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条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审批部门提出报告,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一条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账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章规章制度。

第七十二条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须经中、_________(所在国)两国有关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修改时亦同。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职务:_________代表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资经营钻头生产企业合同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国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合同双方如下:

1.1."中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个按____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____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_____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第三章合资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____省_____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目的。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总投资合资公司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人民币。

第十条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其中:

甲方_____元,占_____%;

乙方_____元,占_____%。(如乙方以外币出资,按照缴款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第十一条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11.1.甲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厂房_____元。

工地使用费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11.2.乙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

第十三条贷款。

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向银行贷款。可首先考虑向合资公司所在的国内银行或其它渠道借贷。甲、乙方按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自负责贷款担保。

如果合资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了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投资额和上述贷款外,合资公司的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其它资金,双方应按各自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上述借款作担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获得借款,董事会将按合同双方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资本比例向合同双方另外征集资金。除非合同双方另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再增加注册资本成为第三方借贷给合资公司的款项作担保。但是,如果合资公司的经营、利润状况良好,合同双方原则上同意再适当增加注册资本,即按经营发展状况和稳妥的股本筹措原则使用积累的储备基金。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本锅炉生产

本合营合同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合同各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其法定地址在;。

以下简称乙方),其法定地址在;。

以下简称丙方),其法定地址在;。

以下简称丁___),其法定地址在_;。

上述四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谈判,决定根据一九七九年七月八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在中国共同建立一个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建立这一______公司的目的是:

采用甲方公司的技术,制造汽车和发动机;。

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经营______公司,为中国汽车工业作出贡献。

为此,甲、乙、丙、丁___方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同宗旨。

本合同宗旨为:

1.规定______公司的建立;。

2.规定______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性质;。

3.规定______公司的经营范围;。

4.规定合同各方与______公司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______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

1.合同各方同意按《合资法》建立______公司,根据《合资法》第四条,______公司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______公司的名称为:

中文:______。

英文:______。

缩写为:______。

3.______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4.______公司______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下简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______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即告成立。

5.______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6.商标""已由甲方在国际上向瑞士日内瓦世界工业产权组织国际局注册,注册号为,并单独在国家注册,在北京商标注册号为。甲方许可______公司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权使用这一商标作为______公司名称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这一商标在中国要继续得到注册,并且甲______能继续按本合同、章程和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在______公司中施加其影响,特别是对______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施加影响。

在本合同终止时,______公司______不经甲方提出要求立即改变公司名称、______的公司名称不得把""这一商标或其任何缩写作为一个组成部分,也不得有任何其他类似于上述商标的组成部分。同样,如果甲方在______公司资本中的份额不论由于何种原因而减少,致使甲方认为它将丧失按本合同、技术转让协议和______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在______公司充分施加影响的法律上的或实施上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______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充分施加影响,则经甲方提出书面要求,______公司______立即以同样方式改变其公司名称。如______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则甲方根据本合同有权办理一切手续,以改变______公司或其合法继承者的公司名称。

第三条______公司的经营范围。

1.______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如下:

1.1制造汽车;。

1.2制造发动机;。

1.3制造零部件;。

1.4进口为制造、装配、测试、服务、培训以及辅助业务活动所需的各种货物;。

1.5有关法律和法规允许时进口整车;。

1.6在国内销售______公司所制造的汽车。

1.7在国内销售维修服务配件;。

1.8出口汽车、零部件、配件、附件和冲压模具;。

1.9售后服务。

2.为了实现其主要业务,______公司可以按______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与主要业务有关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四条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

1.______公司在建立后最初________年(以下称为"第一阶段")内制造轿车。有关要制造的轿车及其制造的具体细节______在______公司和甲方将要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中商定。以后,______公司将制造由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所开发的其他车型。制造上述车型也______在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2.在第一阶段,______公司______具有以下装配制造能力;。

发动机厂发动机制造是指生产发动机,其制造设备的生产能力年度台,其中每年至少______有台装配成发动机,以满足在中国销售的轿车对发动机的需要。

3.汽车厂和发动机厂投产时间按时间进度表。

4.乙方保证购买______公司生产的轿车数量如下:(略)。

如果需求量高于上述数量,______公司将要求中国有关部门对进口散装车所需的外汇予以支持,并从国内提供足够的原材料、零部件和能源。

5.在本合同期限内,______公司生产的汽车______逐步做到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但是,要有下列条件:

5.1国产零部件要有货供______,并在价格和质量上具有竞争力;。

5.2产量要增加;。

5.3国内汽车工业的发展要得到合理保护。

6.甲方保证在发动机投产________年后购买由______公司制造的发动机,但是发动机到甲方的入库价要不高于甲方制造的发动机的入库价,质量按甲方标准和交货条件方面均具有竞争力。价格和交货条件______在甲方和______公司将要签订的购货协议中规定。

第五条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

1.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______为人民币元。

2.合同各方在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中投资比例和认缴额______为:

甲方%,计人民币元;。

乙方%,计人民币元;。

丙方%,计人民币元;。

丁___%,计人民币元;。

3.合同各方对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如下:

3.1甲方。

--实物,合人民币元,

--现金,相当于人民币元的币;。

3.2乙方。

--实物,合人民币元;。

--现金,计人民币元;。

3.3丙方。

--现金,相当于人民币元;。

3.4丁___。

--现金,计人民币元。

4.合同各方______按上述规定的比例分期缴付其认缴额。各期出资缴付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由董事会根据______公司的需要决定。合同各方第一次现金出资______在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后30天内付讫。合同各方对______公司的各期出资______按以下方式记入______公司帐册:

4.1实物出资在房屋,机器设备等以及投资前费用作为资产入帐之时视为付讫;。

4.2现金出资在现金存入______公司所指定的中国______的帐户之时视为付讫。

合同各方按章程规定付讫出资后,______公司______向有关合同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5.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条第4款规定的日期付讫出资额时,如出资逾期不超过30天,则该违约方______以其______当出资的货币,就其______缴付的出资额,根据中国______当时的短期贷款利率,自逾期第一天起,按逾期天数支付利息,作为合资公司的财务收益。如出资逾期超过30天,则违约方除______支付本款前述利息外,每逾期30天,______向其他各方缴付其______缴出资额的%的违约金。违约金______以与出资相同的货币支付。如逾期长达90天,则采用下列程序:

5.1如违约方为甲方,则乙、丙、丁___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5款共同或单独要求终止本合同,并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

5.2如违约方中有一方为乙方,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5款要求终止本合同,并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

5.3如违约方为丙方和丁___两方或其中一方,则其余各方______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有权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丙方和(或)丁___已缴付的出资,______按其在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中出资的面值,由乙方购买。

5.4如果乙方和甲方在没有丙方和丁___两方或其中一方参加的情况下继续经营______公司,任何一方在此后再逾期90天不付讫其出资,则本数5.1、5.2、5.3各节同样适用。

6.______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和义务承担责任,合同各方对______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7.注册资本中现金和(或)实物的外汇出资,______按出资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官方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入帐。现金外汇出资______存入______公司的银行帐户。

8.在本合营合同签字之前,乙方和丙方已代表______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在本合同批准后30天内确定人民币贷款限额,以筹措投资和日常业务,诸如支付进口物品,许可证咨询费、特殊服务费、股利、外籍职工薪金等所需的资金。这一货款限额为人民币,但可以用于人民币付款,也可以按兑现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官方汇率兑换成外汇。外汇在经批准的外汇额度内提供。上述货款条件的优惠程度______不低于给于其他中外合营企业的贷款条件。

9.在开始留存储备金之前,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______为总投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总投资的其余%______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此后,______公司资本结构中的;的产权一负债比率______视为一条长期的资金筹措准则。

第六条增资和资本转让。

1.董事会一致决议后,经合同各方书面同意,可以增加合营合同的注册资本。但是,合同各方在______增注册资本中的比例______与原注册资本中的比例相同。

2.董事会一致决议后,经合同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一方方可将其在______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转让给本合同另一方或第三者,或将其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本合同另一方或第三者。如合同一方欲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合同其他各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合同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其原先向合同其他各方提供的转让条件。

中外合资锅炉生产经营企业合同

文书帮频道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最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锅炉生产,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目录

前言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务和责任

7)董事会

8)经营管理机构

9)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10)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1)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2)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3)税务

14)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5)筹备期

16)工会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违约责任

21)争议的解决和适用法律

22)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 会计程序

前言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 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_____公司。

1.2 专有技术是指_____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 专利是指_____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_____方在_____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 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 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 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_____,用于发电的锅炉。

1.7 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 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 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 主管部门是指_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 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锅炉生产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务和责任。

7)董事会。

8)经营管理机构。

9)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10)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1)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2)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3)税务。

14)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5)筹备期。

16)工会。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违约责任。

21)争议的解决和适用法律。

22)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会计程序。

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

中国大学网()。

中外合资经营钻头生产企业合同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1。

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1。

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1。

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1。

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1。

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1。

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

(1)-。

(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

(10)-(1。

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

第三十八条 。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

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

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序言 。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

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

第三章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

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

第七章董事会 。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

第十章劳动管理 。

第十一章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

第十二章纳税 。

第十三章保险 。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

中国.北京.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

1·1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

职务。

国籍。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

1·2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

合营公司的名称。

有限公司. 。

外文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 。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

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

2·1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

生产。

产品;

(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

2·2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

2·2·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2·2·2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

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

第三章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

3·1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

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

甲方:现金。

元.厂房。

元.土地使用费。

元.工业产权。

元.其它。

元.共。

元. 。

乙方: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工业产权。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其它。

元.共。

元. 。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

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

······ 。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

条办理. 。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

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

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

5·3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

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

6·1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

6·1·1甲方责任: 。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

6·1·2乙方责任: 。

按第。

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

第七章董事会 。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 。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推荐,付总经理。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年. 。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 。

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

第十章劳动管理 。

第十一章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

第十二章纳税 。

12·1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第十三章保险 。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

).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

15·11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

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16·2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 。

17·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

17·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18·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

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

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

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

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

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

18·3·1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

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

批准,方能生效. 。

19·3本合同于一九。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地签字. 。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 。

字 。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

日于。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共同举办一定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银行。

英文:_____。

银行地址:_____。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额合作,为加速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

(3)_____和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责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和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存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方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和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刊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利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度、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过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人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1.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本、外币投资业务;。

3.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信托、保管箱业务;。

7.本、外币担保业务;。

8.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1.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3.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和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的子公司,_____改名为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和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和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和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_币,除编制_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多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现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1.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3.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4.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整。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30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仲裁外按照联合国1976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内联合任命另公司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行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丁方: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前写全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以下简称甲方)与国(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情况:

甲方:中国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乙方:国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宗旨:。

第七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也可为人民币或其它可自由兑换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十条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其中货币万美元。

实物万美元。

土地使用权万美元。

知识产权万美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其中货币万美元。

实物万美元。

知识产权万美元。

(注:投资方为两个以上的应顺序填写,其中外方应以可自由兑换币种现汇出资;若注册资本币种为外币的,中方投资可表述为等值于若干外币的人民币。)。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分期缴付。第一期在三个月内缴付,不少于注册资本的15%。其余注册资本应在月内缴付。(注:其余注册资本最迟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缴付)。

(注:投资者可自行约定出资的期限,但应符合《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时,投资者应缴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三条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一名,由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分别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任期为年,经委派可以连任。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注:董事任期三年以下,由投资者自行确定。)。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2、解散合营公司;。

3、调整合营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的股权;。

5、合营公司的合并、分立;。

(注: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公司。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第二十一条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五章监事会(监事)。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由产生。(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共同选举或各投资方委派)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的比例为:。(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投资者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合营公司财务;。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其他职权。(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注: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投资者自行确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注:可根据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必要时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授权,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以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活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税务、外汇管理、财务与会计。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税务、外汇事宜,制定财务与会计制度,并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注:合营各方也可结合实际,依法对上述事项在合同中作细化表述。)。

第八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确定。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按照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职工。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

第十章工会组织第三十六条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三十七条合营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由本企业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一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应当在距期限届满六个月前,向审批机关报送各方签署的书面申请和合营公司董事会决议,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条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并由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任一合营方有权依法申请终止合营。(注: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规定。)。

第四十二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合营公司董事会应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四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合营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六条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原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解散后,其各项账册及文件应当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合营公司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则提请仲裁(或司法解决)。合营各方同意在仲裁委员会仲裁,按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

第四十九条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合同的修改需经合营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且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同。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规定若与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不符的,均以后者为准。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营各方(或授权代表)在中国签署。

合营各方签字(中方需加盖公章):

中外合资经营钻头生产企业合同

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公司名称。

第一条中文名称:_________。

第二条英文名称:_________。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_________。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_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_________(大写为___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第四章股权分配。

第五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第五章董事会。

第六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两名,乙方委派两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七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

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

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

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

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八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

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

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

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

第九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

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

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

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十一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

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

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第六章甲、乙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十三条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

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

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第七章会计与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

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结。

会计采用借贷记账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账核算。

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账单位。

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第十四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

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

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六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

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十八条公司文件、会计账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第八章生效、期限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

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二十四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二十五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第九章清算第二十六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二十七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

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章筹建工作第二十八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_________银行的公司账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账户。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三十条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第十一章适用的法律及仲裁第三十一条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__法律为准。

第三十二条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

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三十三条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三十四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1)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2)在第。

(1)款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3)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

第十三章协议文字和工作语言第三十六条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

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第十四章通知。

第三十八条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第十五章文本。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公司存档备查一份。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目录。

1)总则。

2)注册资本。

3)批准及注册。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总经理、副总经理。

7)场地使用费。

8)技术合作。

9)采购及销售。

10)利润。

11)财务会计。

12)外汇收支。

13)税务。

14)职工录用和辞退。

15)工资标准和奖励。

16)合营期限。

17)其他事项。

18)仲裁。

19)合同文本。

20)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建立合营企业。从事生产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它塑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多次商谈,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1.本合同的各方为:

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由代表甲方对本合同负责。

为一方(以下简称乙方),由代表乙方对本合同负责。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订。

2.双方同意成立的合营企业定名为:(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中文:

英文:

地址:

3.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有利发展中国国民经济,而从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它塑料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内外销售。

合营企业将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如遇无货供应或质量、价格不符合要求时,也可由合营企业进口解决。

4.双方本着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在产品质量、规格品种、包装装璜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力求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合营企业的初期生产规模为:年产套符合×国标准的反射器,接受订单生产年产值为×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负责反射器的返销,保证投产后的前×年使合营的外汇收支达到自身平衡。且×年后返销比例不低于%,乙方负责为合营企业每年从中国境外承接不少于××元产值的注塑模具订单。合营企业产品的内销由甲方负责。

5.合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则,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注册资本。

6.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的经济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并按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7.合营企业总投资为美元。注册资本总额为美元,其中甲方占资本额的%,乙方占资本额的%。

8.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美元,其中:

1.机器设备,价格约美元;

2.厂房,价值约美元;

3.现金,相当于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乙方:美元外汇现金。

第三章批准及注册。

9.本合同应由××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案。

10.合营企业接到上述批准证书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缴付资金,每期各方须缴付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各方缴资后,由合营企业发给投资证明书。

第四章资本转让。

11.注册资本转让时合营者拥有先买权,未经合营者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给他。但当一方提出转让时,合营者应在×个月内给予答复,否则作为放弃先买权论。

12.转让注册资本的价格,应根据合营企业中该方投资的帐面价值,由合营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13.注册资本转让时,应×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五章董事会。

14.合营企业领到营业执照之日,即为合营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人数为×人,其中甲方×人,乙方×人,董事人选由双方各自委派和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长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担任。

15.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在合营企业章程内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

16.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应由×分之×以上董事出席才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也可以在董事会同意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企业不负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旅费。董事会会议期间的膳宿由合营企业安排并支付费用。

17.董事不从合营企业支付薪金,他们的酬劳将在合营企业的全年净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会议定)作为董事会的分红。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长×%。

副董事长各×%。

董事各×%。

第六章总经理副总经理。

18.合营企业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19.合营企业的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20.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未能适当履行职务时,董事会有权解聘或降职。

第七章场地使用费。

21.合营企业使用的土地是中国政府的资产,合营企业须向政府交付适当的土地使用费,合营企业与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租用土地使用权协议,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年的土地使用费,定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其后,土地使用费可按市政建设发展的情况而调整。

第八章技术合作。

23.合营企业与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4.合营企业根据技术转让协议,向支付技术转让费美元。技术转让内容及技术转让费的支付办法,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九章采购及销售。

25.合营企业与乙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6.合营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应尽先在国内购买。对无法供应的品种或质量、价格不符合合营企业要求时,可由合营企业向国外进口。

27.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合营企业在中国国内销售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通过其销售部门销售。合营企业的出口产品,由乙方负责在中国国外销售,具体办法在采购与销售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十章利润。

28.合营企业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缴税与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的净利润,每年根据合营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9.对于乙方分得的利润,应根据合营企业的外汇结余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原则下,此利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分一次或几次支付,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

30.合营企业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规定,必须建立完整、严格的财会制度。

31.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均使用中文记载,同时应用英文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有权查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并直接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2.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与其它货币间的换算,按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分局汇率牌价结算。

33.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折旧年限。

34.合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分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并接受开户银行对外汇支出的监督。

35.合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流动资金不足时,总经理可根据董事会规定的权限,向中国银行或国外银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弥补亏损。

36.合营企业的财政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外汇收支。

37.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38.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每年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货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外汇者外,一律以人民币结算。

39.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旅差费。

(5)其它按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三章税务。

40.合营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41.合营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章职工录用和辞退。

42.合营企业所需职工,由甲方或中国劳动管理部门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经考试择优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

43.如因生产技术等变化,职工确有多余,或经培训后仍不能适应要求,也无法改调其他工种时,合营企业可按劳动合同解雇并给予补偿。

44.合营企业应制订规章制度和职工守则,对违反者分别予以警告、记过、扣薪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五章工资标准和奖励。

45.合营企业职工工资目前按平均月薪××元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合营企业向中国政府指定的部门缴纳国家对职工的各种保险费、补贴费和福利措施费等。随着合营企业生产发展,职工工资应逐步增加。今后中国政府对工资、福利、补贴等有新的规定时,合营企业应据此相应调整。

46.×方高级职员工资、社会保险、旅差费标准参照×方国家或地方标准,由董事会核定。×方高级职员原则上与×方高级职员同工同酬。

47.按照合营企业的经营结果,年终从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数目基金,奖给工作好的职工,对于在技术上、生产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贡献者,由董事会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章合营期限。

48.合营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期满前一年经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长,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办理延长报批手续。

49.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在一个适当的开始期后,合营企业因严重亏损引而不能继续营业;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4)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并看不到发展的前景。

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

5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董事会应组成清算小组负责清理。董事会在清算完毕后才能解散。清算办法按照《合资法》的《实施条例》第103~105条所规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续办理,同时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清算后应还给各方的财产,必须按照各方在合营企业的投资比例计算。

第十七章其他事项。

51.合营双方履行下列事项:

×方:

(1)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

(2)负责将厂房及租用的场地等,交给合营企业使用。

(3)负责招聘职员职工。

(4)负责合资企业的产品及原材料国内运输。

(5)负责办理保证提供水、电、煤气、燃料、电话、电报挂号及电传的工作。

(6)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签证及其办公、交通、生活等安排。

(7)负责向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

×方:

(1)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机器设备。仪器、原材料、技术资料和文件及原材料、产品的国外运输。

(2)负责提供建厂规划,并负责设备安装、试车、试生产的全面技术指导。

(3)负责按照生产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4)负责提供有关合营企业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销售趋势的报告和技术资料。

(5)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提供技术和设计,如有任何关于侵犯第三者权益的争议时,由签订该协议的转让方负责,×方将不分担任何法律责任。

(6)负责×方人员到×方国内学习、培训的安排。

第十八章仲裁。

52.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在董事会内本着互相依赖、平等互利的精神进行协商,求得解决。若不能解决时,可以邀请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调解。

53.调解不成时,则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按该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办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54.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章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属协议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协商同意,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方:

乙方:

58.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办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定。

目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的责任。

(7)技术提供。

(8)产品的销售。

(9)董事会。

(10)经营管理机构。

(11)设备材料购买。

(12)筹备和建设。

(13)劳动管理。

(14)税务、财务、审计。

(15)合营期限。

(16)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17)保险。

(18)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9)违约责任。

(20)场地使用费。

(21)不可抗力。

(22)适用法律。

(23)争议的解决。

(24)文字。

第一章总则。

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电话:,法定代表:

姓名:职务:国籍:中国。

(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电话:,法定代表:

姓名:职务:国籍:中国。

在登记注册(以下简称丙方)英文:

其法定地址:,英文,

法定代表:

姓名:职务:国籍: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合资经营。(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和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只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美元。

第十条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

甲方:美元,占%。

乙方:美元,占%。

丙方:美元,占%。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到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它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其它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它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负责合营公司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方责任:按第十条规定提供现金;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术提供。

第十五条×方为合营公司提供公文箱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的要求的,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方应按照×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

×方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协助先进设备选型和购买,提供先进的技术。

第十六条合营各方密切配合应在合营公司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到%。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标准,依照销售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合格产品占年总产量的%。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由×方负责销售国外市场,合营公司参与销售价格应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董事会制订。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一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产品销售及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其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商定,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名,乙方派×名,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解散终止;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和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对重大问题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不属于重大权力问题,可采用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主持,经任意两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一般应在××市,必要时也可在中国的其它城市或国外的适当地点召开。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记录签署后应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档。

第二十八条经各方同意后,由董事会聘请公证会计师一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公证会计师有权审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特邀代表列席董事会。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首任总经理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

第三十一条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或处分。

第十一章设备材料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方在国外市场购买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时,应邀请×方派人参加,价格应经合营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筹备组由×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毕,筹建组即告撤销。

第三十六条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以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小组根据×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商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合同,按合同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具体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市劳动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中外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并付诸实行。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但不得低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记载;月终、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亏计算表,生产成本核算表)分别用中文和英文编写,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报告。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方认为需要聘请其它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的财务进行审查,×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平时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记帐,年终以人民币进行会计决算。

第四十八条第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的合格产品出口,按规定可申请减、免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免征手续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合营各方分得的利润用于公司再投资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缴回已退的税款。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所得的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净利润按投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项基金金额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方分得的利润汇往国外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合营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结转下年度。

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缺少资金时,可按“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规定办法”向中国银行或中国的其它金融机构贷款,也可向国外机构贷款,筹措资金时,应考虑利率、期限等条件。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五十五条合营期限为××年,自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合同期满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继续合营,可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它的委托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五十七条出现下列各项情况时,合同也可提前终止: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或不能恢复时。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来影响,合营公司经营发生困难而无法继续时。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使企业无法经营时。

发生上述情况,合营各方应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碍,避免终止合同。

第五十八条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提出结业申请证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五十九条终止合同时,由董事会提出财产清理的方案,报请当地的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审核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公证会计师办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财产,按投资后的比例折分。×方分得的资金可按“合资法”规定汇往。

第六十条合同终止,清理工作结束,必须向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停止一切营业活动。

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险。

第六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三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它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继续合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合营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提交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违约金给合营公司其它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的出资额的百分之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第五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七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合营公司几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方应付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保书。

第二十章场地使用费。

第六十九条合营公司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七十条合营公司租用场地m2,租用费为每年(元)(人民币)/m2,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合营公司租用×方厂房、仓库暂定为m2租用费定为每年××元(人民币)m2,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万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条由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用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其它各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址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的出具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适用法律。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财诉方负担。

第七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门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文字。

第七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五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建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外合资经营钻头生产企业合同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代表: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代表: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等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____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____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____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____%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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