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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故乡情的读后感(案例16篇)

时间:2023-11-02 07:23:21 作者:FS文字使者 最优故乡情的读后感(案例16篇)

读后感是对书籍里所蕴含的宝贵知识和人生智慧的传递与分享,让读者能够从中获得思想的启迪和心灵的滋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读后感,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故乡读后感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故乡》读后感

小河清幽,流水潺潺,当春风吹起,一股股淡淡得花香就会扑鼻而来,顷刻间让人心旷神怡。温暖得阳光,洒满了大地,我取其中得一缕,蕴开了回忆得花园,那里有我美丽得故乡,那里有我童年得过往。

故乡得春天,朝气蓬勃、充满希望。

春天,花红柳绿,莺歌燕舞,一块块翠绿得庄稼地,犹如一幅幅美丽得图画,把整个小山村装扮得格外美丽。

故乡得春天,朝气蓬勃,既繁华又热闹,处处散发着清幽迷人得气息。到了谷雨前后,也是我们农忙得时候了。人们提前去集市购置种子,置办农具,购买化肥等,要准备开始新一年得春种了。大家都在田间地头,开始忙碌,有种玉米得,有种葵花得,有种土豆得,处处都是春耕忙活得景象。到了周末,我和二哥也去地里帮忙干活。我们一家人分工明确,父亲和母亲拿锄头在前面挖坑,二哥在后面端着盆子上化肥,而我在最后提着篮子撒葵花种子。虽然那时候干活辛苦,但我们一家人都很快乐,父亲喜欢开玩笑,常常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我比较顽皮,喜欢偷懒,有时也会唱一些跑调得民歌,讲一些有头无尾得故事,也会把大家惹得哭笑不得。大哥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去了城里,每到过年得时候才回家和我们团聚,所以我得童年,大多时间都是二哥陪我一起度过得。

记得有一次,我们放学回家,母亲让我和二哥去地里挖野菜。我们一人拿着一把小铲子,提着一个篮子,向田野深处走去。当来到了一块地头处,发现上面长有很多野菜,哥哥干活一向老实麻利,小小得铲刀在他得手里显得格外灵活,他在地头上蹿下跳,就像一只啄木鸟一样,不一会得功夫就把地上得野菜“啄”个精光。而我不光速度很慢,还时不时得抓几只蛐蛐玩耍,完全没有把心思放在挖野菜上。看着二哥篮子里得野菜越来越多,我心里不由得焦急起来,不过,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聪明得办法,嘿嘿!我趁着二哥不注意得时候,偷偷得把他篮子里得菜抓到我得篮子里,这样我就和他得野菜差不多一样了。我知道,其实那时候二哥早就已经发现了,只是他是当哥哥得,总是让着我这个不懂事得小弟弟,也就假装没看见罢了。

过了农忙得时候,我还常常带上伙伴们去山上得古城堡里玩。听大人们说,这座古城堡有些年头了,是为了抵御外敌而修建得,以前还在上面打过仗,也在里面住过人。还有人说,城墙上面有两条大蛇,是专门看护这里得,还叮嘱小孩子千万别上城墙。我们刚开始听了还有点害怕,但后来,我们几个调皮鬼聚在一起,商量着一起爬上城墙一看究竟,最后大家意见统一,鼓足了勇气,手里都拿着棍子,一起爬上了可怕得城墙,但并未见到大人们所说得守城大蛇。城堡中以前是我家得苹果园,尤其花开得时候,特别漂亮。我最喜欢和伙伴们一起在果园里追蝴蝶、抓蜜蜂了。当抓到蝴蝶得时候,我们特别兴奋,那就是我们得得“战利品”。有时候我们还在这里做“过家家”得游戏,有时也会借着花开得美艳,模仿电视剧中,举行一场浪漫得“婚礼”······那时候别提多高兴了!

故乡读后感

故乡的情,是走过千山万水才会懂得的绵绵情思;是辗转日日夜夜难以入眠的深深眷恋;是哪怕尘世有清欢,也只要黄土与故山的痴痴念想。

每一位背井离乡的游子心中,都扎根着故乡的记忆,飘着香椿炒鸡蛋的香气,充溢着泥地里打滚儿的纯真,还有金黄的麦子,夏日的晚风,林间的小溪与傍晚的炊烟。梁衡如此,季羡林也如此......他们通过真实的文字记录下家乡的点滴,潺潺汇成河流,向着爱与泪的方向流去,诉说着村庄山川,草木泥土,诉说着朴实无华,生生不息......

现代作家们大多通过回忆故乡来抒发内心的淡淡乡愁,梁衡也不例外。但不同的是,他的那份乡愁,多了一份对逝去事物的无奈与惋惜。儿时的他不懂乡愁是何物,直到长大后回到阔别六十年的故乡,才体会到那份沉甸甸的乡愁。这些在他的《何处是乡愁》一篇中都有所体现。

记忆中院里有两棵树,一棵结核桃,一棵结香椿,如今再次回去,却不见了身影。儿时的片段映入作者的脑海——油灯下一个生病的孩子,枕着母亲的膝盖,闻着香椿炒鸡蛋的清香,听着远处深巷里的狗吠和小河流水的叮咚,梦见了白日里拾核桃的欢乐场景,露出了甜甜的笑......这是童年的影子,故乡的影子,可现在,树不见了,连影子也显得苍白无力。

出了大门外几十步是一条河。从前,它流水潺潺,不舍昼夜,而现在却荒芜干涸,满目凄怆。原来的洗衣歌、柳笛声再也没有响起过。现在村子里没有了学生,童年炸泥巴的场景再也看不到了......

值得凭吊的美好记忆都没有了。明知如此却还回来寻找,作者自己也知道这是矛盾的,因此他写到“矛盾于心成乡愁”,正如作者所言,“乡愁不是大悲、大恸的,它只是一种温馨的淡淡的哀伤”,“乡愁是留不住的回声,是捕捉不到的美丽”。

梁衡用他平稳真诚的语言,从门里到门外,从梦中到梦醒,从旧时到现在,描绘出一张张纯真美好的故乡画卷,画中有记忆里的两棵树,有潺潺的小河,有玩泥巴时的欢声笑颜,还有那个无忧无虑,天真可爱的孩子。他将过去与现在进行对比,更加凸显了对童年往事的追忆与对故乡的深深眷恋,可现实将这画卷涂黑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再也回不去了。我想,他此时更多的是对“人成各,今非昨”的感慨与世事变迁的无奈。

梁衡回到了家乡,而季老先生却没有。所以他的思乡之病,已病入膏肓。初次看到季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是在小时候,那时候未觉出那份思乡深情,如今再看,终是有所体会。

文中提到季先生只在故乡待过六年,随后便背井离乡漂泊天涯,在济南、北京、欧洲三地中前后辗转,到过世界上近三十个国家,但他心心念念的仍是故乡的月。因此他写到:“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这些月亮应该说都是美妙绝伦的,我都异常喜欢。但是,看到他们,我立刻就想到我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我也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我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我离开我的故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

无论外面的世界多精彩,也抵不过故乡的茫茫麦田;无论外面的饭菜多丰富,也不如故乡的粗茶淡饭。“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记忆中的温柔乡,哪怕只在这温柔乡待过六年,它也扎根在了游子的血液里,随着游子的足迹,流淌着,流淌着,流到心尖上,化成盈盈月光,照耀着黑暗的大地,黑暗的心灵。

月光下晶莹的霜露,打湿了远方匆匆的步履,那涉水而来的漂泊游子,望望月亮,走向更深出......

梁衡、季羡林,还有许许多多古今诗人、作家,他们诉说出了一代人的乡愁记忆,诉说出了黄土之子与故乡的羁绊,也引起了无数人的回忆与感叹。故乡,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可在现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我们与家人的牵绊似乎有些淡了,唯有漂泊异乡,才会想起家的温暖。

冰冷的钢筋水泥,高楼大厦,一边是繁华绚丽,另一边却是异乡人的牢笼。太多的人情世故,太多的妥协忍耐,耗尽了我们的耐心,麻痹了我们对故乡对亲人的热情。

我很害怕有一天,科技发展之快让我们离亲人越来越远......希望到那时,我们还能想起故乡金黄的稻子,湛蓝的天空,还能想起在遥远的那边,永远有人热好了饭,等你回家。

《故乡》读后感

多少个人走多少年回乡之路,才能走出20xx里的回乡之路。 鲁迅的故乡是一篇小说,细细地品读下来,却有着诗一般的回想,散文一般的语句氛围。

那是一个由古文向白话文变革的年代,文中的词语或多或少有着一些错别字。读着原文,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那些错别字,比如今矫正后的教科版好。一些富有地方语言味道的字句比如“弶捉”,一些地方特有的动物名称,都让人感到一股意外的亲切感,近代中国改革之路的沧桑感。 鲁迅作为白话文作者第一人,他的文中缺不乏白话文最重要的“读点”。初次读《故乡》,总有一种流水账的感觉。但读完一次,不知为什么,一种似乎是疑惑又仿佛是留恋的感觉,促使我再一次从头读起。鲁迅的《故乡》,用了很大篇幅描写了返乡的所见所闻,并没有很多自己的想法,但多读几次,却可以从字里行间念出他的一些想法与念头。鲁迅的第一想法没有通过直接叙述,而是埋在文中。

第二次读到这里时,我又一次顺着这思路想下去,仿佛明白了鲁迅的用意。鲁迅以成年人身份回到故乡的时候已经是乱世了。他的爷爷已经因贿赂罪入狱病死很多年,父亲也病亡了。山贼官税压得民不聊生。鲁迅在文中借闰土之口,说出来那个年代百姓之苦,说出来自己所期盼的环境。在20xx年的如今,鲁迅所说的问题仍然存在,也有可能是我断章取义,但是我觉得鲁迅的预见的确成真了。 文中像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处,鲁迅的暗喻与埋笔真的很多——甚至有很多都不是他本人故意埋下的,而是他的潜意识纵使他的笔写下了很多讽刺社会的语句。

这篇小说之所以一直作为中学生的课文,甚至在日本中学的课本里,也有一篇课文是鲁迅《故乡》的译文。我想教育者不仅是希望我们学习鲁迅的思想,对社会的呐喊。对我们中学生更有用的是,鲁迅生动而真实的描写。 鲁迅文中的“脑中镜头”很多,而他的描写让这些镜头变得栩栩如生。他拥有很丰富的词语,经历了农村生活后记住的词语。鲁迅的文章无法脱离一种近代中国的文风,乍一读,仿佛是没有深度,缺少繁华的行笔。但是认真读了故乡的人,无法不承认他文笔的成熟与脱俗的描写手法。比起以风花雪月和埋了数层暗喻的现代诗,和《故乡》一比,弱点比比皆是。比起当今流行的情节的小说,鲁迅的《故乡》不仅没有在情节上输给现代文人,更在内涵上打败了大部分文章。

故乡读后感

碾路机的轰鸣扰乱了村里的宁静,黄皮肤的土地包裹上了青色的柏油外壳;藤蔓缠绕的土墙倒下了,彩砖装饰着的钢筋大楼立起来了。老树、小溪与炊烟在岁月的脚步过后便已面目全非,工厂、马路和城市替换掉了故乡原本的颜色。当漂泊的游子怀揣着干涸的心灵寻求故乡的泉水浇灌时,他们却惊诧地发现那片心灵的绿洲已经被黄沙所覆盖。

世上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长大,时光从每一个少年少女的耳边呼啸而过,夹杂着一去不复回的气魄,但是他们却不能发现,他们在将他们的每一份一精一力浇注在面前的沙地上,与玩伴们一起。只有当往事如烟时,他们才会发现:玩伴们都已远走,往事都已在记忆中成为过去式。唯有那儿时的故乡,仍是微风习习。但如今,那萦绕了他们万千回忆的故乡已如烟云般散去,游子们心中的失落是难以言表的。

但请不要失落。世界上本就没有永恒的东西,时间的魔力足以改变任何事物,它毁灭一切却又孕育一切。在故乡的废墟上孕育着的是希望。

饱经风雨而又满含回忆的故乡倒下了,建起来的是工厂、马路与高楼,与上一代不同,这一代人的童年与青春是注定要在这里生长,总有一天,马路的每个拐角,高楼的每一个视角,又会挂上另一代人的回忆,又会有一批疲惫的游子来到这处心灵的朝圣一地,代代相传,薪火不断。

有的人也会写到:故乡的蓝天被黑烟笼罩,清澈的小溪被污水染黑,工厂与城市丑化了曾经的故乡。但作为一个思考者,我们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工厂纵然污染了环境,但它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心脏,将充沛的活力源源不断地注入到祖国的每一寸的土地。时代有时代的特征,时代既然不同了,现状当然也会有所不同。故乡从一开始就注定无法一直保持旧时代的气息,接受城市化的洗礼是它必然的趋势。

城市化并不是那般冷漠的,工厂、伐木场也并没有那么无情。在城市的建设者们眼里,它们都是美的产物。它们背负着污染与破坏的恶名,却甘愿将自己所产生的一精一华运送上四面八方,如今,坐在城市一隅的我们享受着城市带来的便利,我们可以发现,柏油路上的每一枚沙砾,高楼上的每一片砖瓦,衣服是的每一缕其实都来自大大小小的故乡。从宏观上来看,故乡已不仅仅局限于是某一些人的故乡,而是所有人的故乡,每个人莫不蒙受它们的恩泽,它时刻都在我们身边。

所以说:远方的游子啊,为何要哭泣,一浪一迹的旅人为何要踯躅?

天涯何处是他乡?天涯处处是故乡!

故乡读后感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她的草莓最甜,不过,她却从来不收钱,这是为什么呢?快来看看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它的草莓是镇上最甜的,每一个都多汁饱满,个个都很大。有一个青年每天都来这条街上买草莓,但从来没有到小女孩儿那里买过草莓,这一天,他走到了小女孩儿草莓店的前面,就想去买一个,当他走过去了以后,伸手品尝了一个,姆,好甜呀,那个青年就说:“我要买全部的草莓!”,小女孩说:“不可以,你一次只能买二十个!”。青年很奇怪,就说:“你快一点买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还可以在拿一点草莓来买呀?”小女孩说:“不行,今天就这一篮子,只有明天才有!”。

青年刚要付钱,小女孩就说,这草莓不要钱,你非要给钱的话,你想给多少给多少!。青年很又很奇怪,就所受丢了两块钱在桌子上,就走了。

那个青年想去学一学是怎样种出这么甜的草莓的,有一天,他就偷偷跟着小女孩儿走到了一个山上,突然,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见到三只狐狸,两只小的一只大的。这时,青年才知道,原来这么甜的草莓是狐狸种的,所以比人类种的更甜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丽的神话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故乡情

方水土养育方人。

我的故乡在仙庄河畔,被称作仙河琴岛的地方,河水绕啊绕,绕过了代又代的子孙,我的祖辈、父辈乃至我们这代,我们都做着同样的个梦,那梦叫做慈善之梦。

二十几年前的仙庄河是个无人问津的野孩子,没有人知道这条河的源头在哪里,村里的孩子爱着河水的清澈,常在夏日的傍晚游泳、钓虾、摸螺蛳,笑声撒满了整个村子。

只是,河上的那座石板桥是每个孩子上学的噩梦,桥身狭窄,不过三米,没有栏杆。桥孤孤单单地架在河面,碰上刮风下雨天,孩子们打着伞过桥,生怕不留神就被大雨模糊眼睛,刮下桥,淹没河中。

那桥自然也是妈妈的陰影,每次回老家,妈妈自然会絮絮叨叨她小时候在桥上行走的胆战心惊。妈妈说,多少年过去了,梦中还常常出现这座茕茕孑立的石板桥,也常常伴随着冷汗醒来。

1994年的春天,位精神矍铄的老人掏出五万元的人民币,将孤桥挥去,架起水泥桥,这水泥桥桥面宽敞平坦,两边的栏杆雕刻着精美的图案,本地知名书法家林剑丹先生题字的“欢乐桥”三个大字赫然入目。通行的那天如约而至,多少学子欢欣鼓舞!

那老人便是我操劳辈子的舅公——黄焕康。舅公用自己的积蓄为祖孙后代构建了个梦,个慈善的`梦!

河水绕啊绕,绕过了载又载,十年里,仙庄河不再清澈,那河慢慢变成了黑臭的“绿藻河”,村里的人们也渐渐厌倦了湖水,搬离村子走向城镇。当五水共治的政策像春风样吹遍温州城的时候,有个人再也坐不住了,那人叫张仲雷,早在1995年远赴山东淄博做五金标准件生意。在外打拼20多年的他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他想用自己的力量为家乡做点事。

20xx年的5月10日,场特殊的捐资仪式在老家举行。张仲雷从1200多公里之外的山东淄博赶回温州,他以个人名义为五水共治基金会郭溪街道分会捐款20万元,还被选为仙庄河的“河长”呢!张仲雷,这位热心的商人,便是我的大舅。大舅,这位从仙庄河畔走出去的商人,他用自己绵薄的力量抒发着对故乡的热爱,他也在践行着祖辈的梦,慈善梦!

河水绕啊绕,绕到我们这代,村里聚集的大多是留守的老人了,他们的儿子和孙子大多搬离村庄奔向城镇。去年春节,我有幸能参加村里举行的文化节,为村民们义演。我在台上翩翩起舞,展示着优美的舞姿,村民们的目光聚焦在我的身上,那么欣喜,那么兴奋。我翻完个前跷,看到村民们惊讶地张着嘴巴拍手鼓掌,我的心里流淌着激动与欢喜。

尽管这个舞蹈我跳了那么多次,但在村民们的眼里还是第次,尽管这只是短暂的几分钟,但给村民带去了无比的快乐。爱心义演,让我受益无穷,我在用自己的舞姿表达着我作为仙庄人的份自豪,我在传达着快乐,我给人们带去快乐,我也在用自己的方式践行着个梦,慈善梦!

仙河水,你绕啊绕啊,绕出了代代人浓浓的,你映衬着个个守望相助的慈善梦。

故乡情

“故乡的歌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这首是席慕蓉的诗,也道出了我心中的故乡。

我的故乡在云安,我在那儿土生土长,玩惯了那儿的黄泥,看惯了那儿的瓦房。夜晚,就和小伙伴跑着,闹着,在院子里追逐打闹。白天,就经常到河边捡石子儿,堆城堡。绝对是熟悉了云安的各个角落。

偶尔到新县城玩玩。嗬!多新鲜!光着脚丫在房子里跑的感觉,真是妙不可言。热的时候还可以在有空调的房子里。就像进了冰箱一样,多么凉快啊!而且街上热闹非凡,各个商场开放着,琳琅满目。当时,我就想住进这样的新城,告别那俗气的云安。

可没想到,我这一梦想,到了初中,居然就实现了,因为整个云安要搬迁的缘故,我们也随之住进了新城,真是太美妙了。起初,我兴致勃勃的。可过了不外,我就怀念云安了,怀念那儿上了年岁的土屋,怀念那朝夕相处的伙伴,更怀念的是住在那儿的那段日子。

现在住进了新城的我,总是觉得好孤单,好寂寞。没有了往日的欢声笑语。只能坐在桌前,静静的想在故乡发生的一幕幕美好的情景,昔日的伙伴散了,昔日的邻居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留下的只是略微带点淡黄的回忆。

以前总是不明白,故乡有什么好,为什么那么多的名人都写了无数赞美故乡的诗呢?现在我终于明白,只有告别了故乡的人,才会有对故乡那么多眷恋,那么多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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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情

记忆是无花蔷薇,永远不会败落。

——题记。

当春风轻轻吹过大地,故乡到处充满生机,田野里,绿草如茵,小草在风中微微摇曳。田埂上,映满了人们忙碌的身影。

经常梦到小时候的故乡。梦中的故乡是一个安谧的小山村。春天勤劳的人们穿梭在绵绵细雨中;夏天,昆虫乐队在烈日下演奏;秋天,金黄的水稻谦虚的弯下腰;冬天,道路上寂静无人,袅袅炊烟在山村的上空回旋上升。

而现实是残酷的,现在的小山村,环境已渐渐受到污染。清晰的小溪变得浑浊、秀丽的山船秃了头、那沁人心脾的清新空气已失去……一切都变糟糕了。

曾记得,小时候的故乡是个美丽的天堂。夏日的午后,人们似睡非睡,打着哈欠、扛着锄头,纷纷来到田里干活。我小时候经常跟着妈妈到田里去,妈妈在干活,我在和小伙伴玩。

不知不觉间,夜幕降临,还有几个勤劳的农民还在劳作着。在夕阳落去时,小伙伴们也依依不舍的挥手告别。我回到了妈妈身边,呆然若失的看着田里汗流浃背的妈妈。

我站得腿有点麻了,就无奈地坐到田埂上,听着蚊子的叫,玩着田边的野草,不耐的嘀咕着。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忍受不了了,带着哭腔喊:“妈妈,我要回去了……快!快回去了……”无奈之下,妈妈只好放下手头的工作,过来安抚急躁的我。

月亮出现在漆黑的夜空,月色倾斜下来,勾勒出妈妈弯腰忙碌的身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在故乡的田埂上,一步一步踩下我成长的印记。

在漫漫的求学道路上,故乡离我越来越远,但时间不能把我美好的记忆风化。我的故乡,心中的无花蔷薇千载盛开。

我站在童年之外,站在故乡之外,可我的心永远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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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情

柏林的风,

柏林的景。

从小爱在山上爬,

哼唱山歌唤鸟群:

从小爱在风里跑:

手放风筝蓝天行。

柏林山,

美如画,

明如镜,

柏林山,

如梦的景,

如痴的情。

何时再去柏林镇?

何时在见家乡山和水。

翠如玉,

艳如霞,

.

故乡情

我的家乡是农村,农村没有杂质,没有污点,只有到处是绿,那率让你把事情尽收眼底,当你走向我们家乡最值得骄傲的地方,那就是小河。

小河没有特别的大,却有特别的那样清,白天太阳照射到湖面。当你看到湖面,你肯定会觉得刺眼,湖面就像放在地上的反光镜,你看!那五颜六色的'石头在水里,显得异常干净,异常的惹人喜爱,使你情不自禁的想去摸它!

我的家乡诗情画意,而那条令我向往的小河,景色更诱人!

文档为doc格式。

《故乡》读后感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种悲伤。

鲁迅最早写的是童年时和润土一起养瓜田、捉麻雀的故事。我的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童年。但是当闰土来的时候,“先生……”打断了他所有的记忆,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突如其来的无法刺穿的足够的滑动。童年早已过去。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对这种“中国式”的迷你主义,是愤恨的,是悲哀的。

可笑,刚刚够,却持续了几千年。这只是一个缺口,但从来没有人想填补它。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故乡情

烟雨丝丝绵绵,朵朵杏花盛开,一种高尚的又激荡在心头,久久不能平静。行走在雨中,看不见前方的迷茫,只是在追随着乡情的气息摸索前进。路边的小草青青,鲜花的花瓣有的未开有的已慢慢凋落。

烟雨散去,一抹红霞攀上蓝天。来到那片充满东方神韵的杏林,小路依旧弯曲的延绵通向尽头,小时候,这里没有篱笆,只是属于孩子们游乐嘻嘻的宝地。春天到了,杏花林里又再现了昔日的娇艳和繁杂,但是一切却又显得那样有秩序,蝴蝶不在漫天飞舞,而是停在枝头,去享受心中的那片光焰的绿地,阳光不再四处躲藏,而是尽心的去滋润那一方热土。

怀在激荡,心中的硝烟难以散去,憧憬着儿时那光辉的一页。蓝天下,我们捉蝴蝶,我们在歌舞中欢笑,享受着童年的逍遥。快乐的思绪万千悠扬,永远守护在我心灵的深处,渴望保留着那片儿时最美好的回忆,努力追忆着最美好的怀。

春天的故乡,最美。你看,杏林在彰显着生命的辉煌,蓝天与大地举杯在吟唱,每一个角落都有一个没有羁绊的灵魂在欢呼雀跃,在生命的起点,创造出第一个美丽的乐章。

夏天的故乡,最艳。你看,庄稼在成长,生命在生长,力量在成长,勇气在成长,万物在成长,成长过后,大树会结果,小草会长大。田野里,小路旁,大树下,所有生命的力量都在享受着最高巅峰的力量,带给我们的,也是那一阵阵最幸福的美的享受。

秋天的故乡,最忙。你看,人们开始行动了,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忙碌的故乡人的身影在穿梭,身边的一切都是力量,他们的信念就是以前的痛苦和汗水。故乡的人,不怕忙,秋天最忙,秋天最快乐,最幸福,最充满力量。

冬天的故乡,最静。你看,白雪素裹在往日繁华的大地上,拢住了灵魂的'升华。冬天,故乡的世界,沉重而庄严,这一刻,人们停下了,去享受慢的生活,在家中,尽情的享受着春天的快乐,夏天的完美,秋天繁忙背后的雀跃。

故乡的真情,不能用柔媚的语言去装饰,太清脆,柔滑而清凉。

表真情。一声孩蹄声带去了寂寞与沉静带来的更是所有人那沉重的。

《故乡》读后感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故乡情

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照大地,想问阵阵炊烟,你要去哪里……我驾驶着自己的私人飞机,回到了故乡,将飞机停在了故乡其中一处停车场。父母们开着他们的新型太阳能汽车,带着我观赏故乡美丽的风景。

曾经臭气熏天的伊逊河,有三季都是光秃秃的河床,上面到处都是垃圾,但是现在却与众不同了,一年四季都是清澈见底的河流。曾经在伊逊河上方,是一座粗糙的的石桥;两边是一排粗糙的把手。记得小时候,我和一群小伙伴在扶着把手抓小鱼和小虾,可没想到这扶手因为太久没修理了,竟然断了,它和我一起掉进了水中。而现在却不同了,河上矗立着一座五彩缤纷的彩虹桥。远远望去,我还以为这是上天给我们降临的彩虹呢!到了夜晚,彩虹桥和周围五颜六色得霓虹灯把附近照得犹如白昼一般;而河的两边,都是雕刻的各种动物的'扶手。我想:不可能再发生我儿时那惨不忍睹的事情了。

我来到了二十年前常去的那个小广场,你一定会喊出:这哪是小广场啊!因为这和二十年前世界最大的星海广场一样大,到处都是霓虹灯,健身器材,花草树木……再往前走,就到了我的家了,我简直不敢相信,因为这是一栋既有花园又有游泳池的二层别墅。进到里面,简直太大了,而且还有许多机器人,如:工人机器人、厨师机器人、体育机器人……我刚看完这美丽的别墅,厨师机器人就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我一看,怎么全是青菜?妈妈说:为了人的健康,现在只吃蔬菜了。

吃过晚饭,我来到了自己的母校—存瑞小学。这里的变化太大了,500米的环形跑道,提供给高年级的足球场、篮球场和羽毛球场……教室里每个课桌上都有一台电脑,这样,即使老师在家,也可以给孩子们上课了;而且,这种椅子是气垫做成的,无论怎么撞也碎不了,上课,这种椅子会把你需要拿的东西,自动放到桌子上。下课,孩子们还可以把这椅子当碰碰船玩。这种教室,还可以在夏季吸收炎热,冬季吸收寒冷,这样就可以冬暖夏凉了。

我爱这清澈的伊逊河,爱这美丽的母校,更爱这养育我长大的故乡。

故乡情

我的家乡是连云港,这里有闻名世界的猴山——花果山,这儿也是孙大圣——孙悟空的老家。

这里风景优美,物产丰富,在我心中是当之无愧的风水宝地——神圣的天堂世界啊!

我最想介绍给大家的,还是这里的物产啊!这里靠海,沿海地区海鲜为贵,退潮之时,不像以前那样了,很多人来捉蟹类维持生计……现在人们大都不抓了,都开始上海滨度假、旅游,也有少数人捉小虾、寄居蟹玩。如果你运气不错,还能抓到小乌龟呢!

这儿怎能只有这一种物产呢?还有田园山林……首先,我先说田园。这里有大枣产地,樱桃产地……一到秋天,枣园像被谁打了香水似的',芳香扑鼻,到处都是枣香味,又大又红的枣子,让谁见了都得流口水!樱桃产地更不用说,又甜又润喉的樱桃,谁见此景谁也忍不住赶紧去一饱口福。其次还有山林,山林里的矿藏也不稀少呦,经验证土地下面有很多稀世资源,有金、玉、原油……反正是十全十美呀!

故乡美,故乡富,故乡好!故乡的一切组成了一片让人心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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