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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成语初二(精选16篇)

时间:2023-12-13 05:56:30 作者:飞雪

优秀作文是精心构思、用心书写、语言流畅、内容丰富的一篇篇佳作,它可以展现作者的才华和文思灵感,给读者带来阅读的乐趣,我想我们都希望写一篇优秀作文吧。请大家浏览一下这些经典的优秀作文范文,相信会对大家的写作有所裨益。

我最喜欢的节日初二作文

我最喜欢的节日是春节,因为春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节日,在这一天家人能团聚在一起吃年夜饭、放烟花……到处充满了欢声笑语。

年三十的晚上,表弟、外公、外婆都来了,爸爸特意烧了几道拿手菜,还买了许多烟花。年夜饭开始了,只见桌上的菜肴非常丰盛,我馋涎欲滴、迫不及待地往自己碗里夹,然后就是狼吞虎咽大吃一顿。我看了看表弟,只见他吃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儿,他也吃完了,我俩便一起去房间里看电视。到了八点,大人们终于吃好年夜饭了,这时是我们期盼已久的时刻,因为大人们吃好饭就是给小孩发红包的时候。我美滋滋地想,这次红包会不会更多?于是,我便假装去小便,一出门外婆就塞给我一个红包,表弟见了也跟了过来,这时外公也塞给他一个。我们兴奋地赶紧回到卧室,只见红包圆鼓鼓的,急切地打开一看,如我所愿还真不少呢。我和表弟高兴得把钱抛了起来,表弟还不停地叫道:“发财啦、发财啦。”

过了半个小时,大人把我们这两个“小财迷”叫了出去,接下来就是放烟花了。只见大人们胸有成竹地过去点燃了烟花,然后又快速地跑了回来,只听“啪”的一声,天上像下着流星雨一样,地上仿佛落下万斛珍珠。只见左邻右舍也拿出了烟花,劈啪啪的,这时几朵红色的烟花染红了天边,紧接着彩色的烟花也腾空而起,天空顿时就像白昼一样。

烟花放完了,我和表弟急冲冲地窜到了楼上,打开电视机,里面正在播放春节联欢晚会,刚好在演小品,凑巧出现了一个搞笑的情节,我笑得直抱着肚子,表弟也笑出了眼泪,就这样一直看到晚会结束。

我喜欢这个节日,因为这个节日,我不仅能玩得开心,还能和久别的亲人团聚。

我最喜欢的节日初二作文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春节。每到春节,到处都喜气洋洋。人们喜贴春联,敲锣打鼓,辞旧迎新的各种活动热闹非凡。街道上处处张灯结彩,十分热闹,家家户户贴着“倒福”、挂着灯笼。连空气中,都弥漫着节日的喜悦。

年三十的晚上,全家人团团圆圆地相聚在一起吃年夜饭,看春节联欢晚会,男女老少欢聚一堂,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度过一年中的最后一晚。我们一大家子围坐在桌边,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相互问候着“新年快乐”!大家心里都美滋滋的,像喝了蜜糖一样甜。哥哥姐姐会带着我来到空地,燃放各种各样的烟花。那一朵接一朵绽放的烟花。五颜六色,一会儿像孔雀开屏,一会儿像百花齐放,一会儿又像群星闪烁,美得让人陶醉。等到半夜零时,到处爆竹齐鸣,全国各族人民、家家户户都在欢庆新年的到来,那是多么激动人心呀!

大年初一,全家都穿戴一新,吃年糕和汤团,既希望“年年高、团团圆”的意思;大年初二开始,亲朋好友们相邀做客,即是“拜年”,拜年时,首先要到最亲的长辈家里拜年,然后是平辈间互相拜年。长辈们会将事先准备好的压岁钱分给所有小孩子。据说压岁钱可以压住邪祟,因为“岁”与“祟”谐音,晚辈得到压岁钱就可以平平安安度过一岁。过完春节,我的口袋会装满大大小小的各种红包,想想都开心。

初二作文:我最喜欢的他们

我们喜欢去的地方多如牛毛吧,有喜欢去各地旅游,有喜欢爷爷的老家,还有人喜欢美丽如春的公园,可我却喜欢新家的小区公园。

嘉鸿花园毗邻有一温一州绿肺之称的杨府山公园,听爸爸说他就是看上这里的绿化才买的房子。一入小区,保安井然有序的“安检”后,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葱郁的大树便是小区最耀眼的绿,旁的小树紧紧依偎,还有争先恐后开放的花朵映衬。小桥下流水中嬉戏的三倆鱼儿,一见人就欢摆鱼尾好像和咱在捉迷藏。每幢楼栋下面都有一处供业主休憩聊天的小木桌,每当天气晴朗,小区里的保姆总会带着娃儿们群聚一起聊天玩耍。特别是天气炎热的夏天,吃过晚饭,悠闲地在小区逛荡上一圈,既能消食又能感受这特有的绿色家园,我们都特别中意。玩跑上一大圈,依着大树伟岸的躯干,呼吸都是大树的气味,身心俱爽朗。只见一小娃,在掰摇小树杈,我紧忙上前劝阻:“弟弟不能破坏花草,哥哥陪你玩好吗?”小娃儿似懂非懂的点头,拉着我的`手玩去了。回头望着那小树,它正冲我感激地笑呢。

冬大哥喜欢上了夏姑娘,在这冬日里我们温州全然没有一丝寒意,陽光炙热的周末下午,爸爸忙中偷闲带我来新家玩。我兴奋地欢呼,可以翘培训课,可以和爸爸一起玩,可以来我最喜欢的小区。一排排列整齐的大树,招“手”欢迎我们的到来。爸爸平时工作繁忙,极少在家,我怎会错过这个难得的亲子机会呢,我让他陪我玩“抓人游戏”。我躲在塑像后,爸爸费了好大劲才把我逮到,虽说躲藏在绿树草丛中被“不明生物”叮得我起了好多包包,但玩兴正浓的我岂能作罢。轮到爸爸躲藏时,可就困难重重了,他那“酒肉之躯”此刻发扬光大了-----无处藏身。不是露出了肥臀就是藏不住脑袋。我笑得合不拢嘴,但为了让他有成就感,我假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用我那“火眼金睛”识破他。我们的欢笑声回荡在这美不可言的地方。

一草一木,一小一大,我和爸爸久久不舍离开。“铃铃。。。。。。”妈妈的催命call不时宜地响了,我和爸爸意犹未尽地和花草告别。这就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普通的小区花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范文

以前我觉得狼凶残,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却改变了对狼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在暴雨中产下了五个狼崽。一只母狼崽,四只公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公狼在紫岚的粗心下死去了,让紫岚很伤心。她一直有个宏伟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养成狼王,而这也正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可在现实中,她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年迈了。到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一只先前想吃掉自己儿子,现在又想伤害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升腾起对紫岚的敬佩之情。

紫岚身上的母爱,让我心生敬意!她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性。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希望,都希望我们能成龙成凤。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在学习上严厉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好好学习,长大成为有用的人。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父母不近人情,会想父母是不是不爱我们了,可实际上他们只是把爱藏得更深了。父母对我们的严厉,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给予厚望。我们要是受人欺负,妈妈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紫岚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明明知道与金雕战斗很危险,还是勇敢地去面对。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像紫岚这样,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学会去面对,这样才能化险为夷;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灰心,要学会坚强;不要对生活绝望,只有你去冲破它,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动物的世界真是奇妙,它拥有人的情感,人的灵魂。

我最喜欢的节日初二作文

一说起节日,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可以放假。国庆节、中秋节、春节、端午节,清明节等等都可以放假,他们长短不一,有的长达十几天,有的放三天,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只放短短半天的儿童节。

我最喜欢儿童节,因为在这天,小朋友们可以得到他们的礼物,也可以畅快得玩。嗯,儿童节的由来我不太清楚,但是我觉得,应该是一个国家的主席觉得他们的孩子太累了,专门设立一天,让孩子畅快得放松放松,然后传到各个国家,然后就开始流传下来了。

日本还有两个儿童节呢!一个是给女生的,一个是给男生的。在不同的儿童节,给出的礼物也不一样,给女生的是一些穿和服的娃娃,给男生的是颜色丰富的鲤鱼棋。在儿童节,他们还能向各家要糖呢!

说了别人的儿童节,也要讲讲自己的儿童节呀。今年的儿童节,我们学校举办了一次活动,活动里可以自己赚代金券,然后用代金券换食物、我喜欢节日玩具、文具等各种各样的'小东西。

那天,我早早得来到学校,楼下的商铺已经开始准备起来了,我们教室里的游戏也准备开始了。老师选了包括我在内的三个人当监督员,看着他们玩。在我们的管理下,我们班的游戏进行得非常顺利,老师说:“你们干得不错,现在我给你们每人五张券,去买东西吧。”我们准备去其他班玩游戏,再多赚点券,好买更多的东西。可是我们看了很多个班级,都人满为患,连走廊里都排满了准备玩游戏的队伍。无奈,只好先去下面的店铺看看。哇,楼下有好多好吃的,鸡翅、牛轧糖、果汁、蛋糕、披萨、寿司……看得我们眼花缭乱,肚子也饿了。我们看中了一盒寿司,要三张券,我提议道:“每人出一张券,买一盒寿司吧!”她们都同意了。我们又乱逛了一会儿,眼看就要没钱了,突然走来同学了,我们连声问他:“我用一盒饼干跟你换三张券,好不好?”他竟同意了,奇迹啊!又逛了一会儿,广播里说:“请收摊,售卖时间已过,请同学们回到自己的班级。”时间过得真快啊,一个上午就这样过去了。但是这个上午让我感到非常开心。

各个节日虽然各有不同,但是我觉得信念是一样的,那就是快乐,快乐,再快乐……。

初二作文:我最喜欢的他们

在任何一个平凡人的生命中,总有一样东西在支持着他前进,做为一个平凡的学生,我也不例外。在我见过的所有的事物中,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我喜欢的东西。我喜欢足球,但我做喜欢他们。

只成白日梦?啊!我尊敬你们,德国人,一群真正的钢铁战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初二作文

我喜欢很多经典作品,有古代四大名著和《中华上下五千年》里的所有故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中华上下五千年》中的《荆轲献图刺秦王》的故事。大家应该都知道荆轲是古代第一刺客吧!那么大家知道关于荆轲的故事吗?我今天就来告诉你。话说秦王一要心统一中原,不断向各国进攻。当时被留在秦国当人质的太子丹看不惯秦王的做法,于是偷偷的逃回了燕国。

太子丹恨透了秦王,一心为燕国报仇。可他既不操练兵马,又不打算联合诸侯共同抗秦,而把希望放在刺客身上。他利用金钱和权力寻找能够刺杀秦王的刺客。终于找到了一位勇士,他就是荆轲。他对待荆轲就像自己的亲兄弟一样,和荆轲平起平坐,自己的任何东西都让荆轲使用。这样一来,荆轲当然十分感激太子丹。公元前230年,秦国灭了韩国,过了两年,秦国大将占领了赵国都城邯郸,然后一直向北进军,逼近燕国。

太子丹去找荆轲,对荆轲说用武力反抗就是蚂蚁抬石头——自不量力。联合其它各国合纵抗秦也是不可能的,只有让派人刺杀秦人才有可能保住燕国。荆轲告诉太子丹他可以完成使命,但要接近秦王,必须让秦王相信燕国是真心想求和,并且为了表示诚意,还要献上燕国肥沃的土地督亢和将军樊于期的头颅。燕太子丹同意让荆轲带走督亢的地图,但不同意让荆轲带走樊于期的.头颅。荆轲知道这是太子丹心里不忍,就私下找樊于期,把想法告诉了樊于期。

樊于期听后,二话没说就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荆轲临行前,太子丹将一把用毒药浸过的锋利的匕首交给了他,又派了一名十三岁的小能干秦舞阳给荆轲当副手。荆轲带着秦舞阳来到泰国大殿对泰国的侍卫说:“我们是来求和的”。秦王听了荆轲的问答之后,让荆轲让礼物献上。荆轲便将燕国的督亢地图在秦王面前慢慢打开,刚准备拿出匕首刺杀秦王的时候,秦王看见殿下的秦舞阳吓的发抖,发觉不对,再一看地图中的匕首,于是拔出宝剑杀了荆轲。

我之所以特别喜欢这个作品,不是因为故事情节,而是感动于樊于期的大度,理解;太子丹的仁义;荆轲的无私与勇敢。通过这篇作品使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国家、为人民无私的奉献,对朋友要大度、宽容和理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书。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说起我最喜欢的书真是不胜枚举,但我最欢喜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硬纸板精装而成。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的熊猫怀抱着鲜嫩的竹笋,低头津津有味地嚼着,耳朵竖得直直的,好像害怕其他同伴分享它的美味佳肴似的,那憨态可掬的样子真惹人喜爱。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的封面精美,更重要的是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它由天文到地理,由动物到植物,由人类到微生物,真可谓“大千世界的缩影”、“当代知识的集锦”。

看着书中介绍的那些珍贵稀有的野生动物:可爱的大熊猫、“长寿之神”丹顶鹤。它们好像在说:“快来保护我们吧!地球上适合我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少了,我们的美丽的家园快要被人类毁灭了”。

这本书引起了我一个又一个的思考,我想起了新闻报道中曾讲过的一个又一个人类残杀珍稀动物的事例:捕杀藏羚羊、捕捉鲸鱼、大象……人类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利益,贪婪地猎取。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地球的“公民”,人类与动物息息相关,人们难道不知道你们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吗?我向人们呼吁:停止你们罪恶的双手吧,让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共享蓝天绿树!

啊!我心爱的《百科全书》,你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是我的良师益友;你引起了我的思考,深邃了我的思想,你是打开我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笑猫日记》,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猫。这只猫很多心情是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的名字叫笑猫。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书中还有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猫,它叫——虎皮猫,在塔顶上高贵地坐着,引起了笑猫的注意,后来慢慢爱上了它。它的恋爱很辛苦。它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钟楼里找到了它。然而,它已经成了一只敲钟的猫,每到黄昏,它都会为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最后被钟声震聋了。笑猫很伤心,每天都陪着虎皮猫。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决定去问问老鼠。一只年长的老鼠告诉它,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山上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残的母老虎以及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随时都可以伤害它。

笑猫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心爱的虎皮猫,它义无反顾地踏上生命旅途。可是,它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兔子偷吃了。笑猫很伤心,可绿乌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会出现。

后来,虎皮猫在笑猫的照料下耳朵终于能听见了。后来,它俩举行了婚礼。这场爱情是多么轰轰烈烈,相信它们的故事传播到任何地方,都能让那里的人们为之感动。

我真喜欢《笑猫日记》这本书,它不但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可以感动天地。

我最喜欢的成语闲情逸致

七一华源初二(12班陈泽群。

世界一刻不停地变换着自己的姿态,人们匆匆忙忙地追赶着世界的脚步。而桃花流水,竹韵临风,五光十色,斑斓多姿,他们全然頋不得停下脚步去欣赏。

漫步街边,迈着从容的步履,手捧一杯咖啡,欣赏着裹挟着一层又一层历史的老建筑,城市的脚步确乎也慢了下来,一种闲适的情怀融入咖啡,浸润心田。

每天在上学的路上,身边的行人都在疾走。他们个个眉头紧锁,一幅急不可耐的模样。假想一下,如果人生的时时刻刻总如这般粗糙,那该是多么可悲的事啊!他们无视美好,浓缩了时间,却冲淡了精彩。我做的,是在古树前沉默不语,是在曲径通幽的小路上踱步前行,是在看到路人好事时的会心一笑。这个世界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一份闲情逸致。

人生不可能总那么一帆风顺,一个又一个滔天巨浪会冲击着一艘艘远航的船只。面对这些,与其卷入漩涡,还不如跳出它们的包围,用一份闲情逸致冷静地思索。你会发现,当思绪褪去了焦躁后,尽管我们要面对困难不免包含一份苦涩,但避苦求乐是人性的使然,多苦少乐是人生的必然,能苦能乐是人生的坦然,化苦为乐是智者的超然,于是我们不再因人生的苦涩而苦恼不堪,我们不再因失去而莫名惆怅。怀有一份闲情逸致,会让我们对人生的感悟更加透彻,会带给我们一种灵魂的升华,我们会对困难一笑而过,鼓足勇气,摆正心态,踏上新的征途。

我最喜欢的成语一诺千金

七一华源初二(12)班周子翀。

“一诺千金”是做人的准则。它不仅能使你对他人的拜托负责,还能使你对自己的人生地位负责。当被人拜托帮忙时,答应后并做到,是一诺千金的体现;按照约定时间见面,不拖不欠,是一诺千金的体现。做到一诺千金,踏实了别人的心灵,更守住了自己的尊严;做到了一诺千金,提升了他人对自己的信任度,更巩固了别人对自己的赞同与认可。

如果人生是一部史书,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品味出它的浩荡;如果人生是一泓清泉,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品尝出它的甘冽。

如果人生是一首乐曲,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谱出优美的旋律;如果人生是一座高山,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一览它的雄浑。

讲诚信既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还是连接友谊的五彩纽带。“一诺千金”是我的人生追求,我想从现在做起,拉起身边一个个朋友的手,建起诚信的桥梁;而在不久的将来,去牵起更多他人的手,在我们社会的每个角落,亲手种植出诚信的森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你喜欢昆虫吗?你仔细观察过它们吗?树上歌唱的蝉,花间劳作的蜜蜂,夏夜打着灯笼的萤火虫。每一种昆虫都有独特的生活习一性一和本领。《昆虫记》这本书用诙谐幽默的语言,引人入胜的情节描述了它们的生活,展现了它们的个一性一。

人们以为蝉歌唱是为了呼唤同伴,可是,如果同伴就在面前的话,你也不会费掉整月的工夫叫他们吧。蝉还是一个耳聋的歌唱家,不过,这并不碍事,因为它有敏锐的视觉。

樵叶蜂可是个天才剪刀手,它要在树叶上裁几片标准的圆用来凑成一个巢底。它每次裁出的叶片都与它的巢洞大小完全相同。现在,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人类看似发达的科学,其实远不及这些小动物呀!

如果问你最喜欢哪种昆虫的话,你一定会选择美丽的莹火虫吧。一只只萤火虫就像是从月亮上掉落下来的一朵朵可一爱一洁白的小花,让每个人心里充满诗情画意的温馨感受。可是,事实上它们只是一群凶恶无比的食肉动物。它们最喜欢吃蜗牛。它们的身上长有两片颚,这两片颚可以组成一个钩子,它们就用这把钩子把毒汁送到蜗牛的皮肤中,过不了多久,猎物就会失去知觉,然后,几只萤火虫凑到一块,把身一体里的消化素注入蜗牛的肉里,过不了多久,蜗牛肉就会变成“可口”的汤汁供萤火虫饱餐一顿。

我们可真是不能小看这些平凡的小昆虫呀!

《昆虫记》这本书像一把神奇的钥匙,打开了我心中那个未知世界的大门;这本书还像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我对昆虫世界的了解;它还像一串问号,连起了我的求知与不解。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初二作文

明星嘛,是出现在大众眼中的人物,也是可以被人们熟知的人物。可是,明星也是有粉丝的呀,他们还分喜欢哪个明星呢?而且有的粉丝简直是对明星就是了如指掌了。我喜欢的明星还行,不算太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是,tfboys里面的,王源。

我第一次了解他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大屏幕上,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是他唱的一首魔法城堡,他们一起唱的。当时我就被他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了,他的那个奶音真的特别好听,就那一段,我听了好多好多遍,我也成功的被他圈粉了。感觉他当时就是一个小弟弟一样,虽然当时我比她小,可是我感觉当时她那个奶音真的特别感觉特别小。可是现在他渐渐发展成了刚哥,他让粉丝们都叫他刚哥。也许他也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吧!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就是在这个时候,听见他的声音,看他们第一个拍的mv。虽然当时有很多粉丝都被王俊凯圈粉了,可是当时王俊凯实在是长的真的很帅,可是当时我是特别喜欢王源的声音。

第二次被他圈粉的时候,是在一部电视剧中,她是诛仙青云志。他演的是小时候的样子,就是吧,我感觉她的演技也非常的逼真,不像别人那么水水的'就过去。他也是一个非常积极向上的男孩子,学习也特别好,他还参加过联合国的英语大会,我作为他的粉丝,还真的有一点点为他骄傲呢!妈妈总说我,你看看,你说你喜欢他,你倒是向人家学习学习呀!我每次都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她的歌唱,喜欢她的演戏,更喜欢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是个吃货,非常呆萌,我们都叫他二源,因为粉丝都说他很二。我感觉就是吃能满足她一切的烦恼和需求。唉,虽然他现在出国了,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虽然她现在慢慢的淡出了观众的眼帘,不在演戏和歌唱了,但我还是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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