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保证组织、机构或团体的正常运转,明确各项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的一套规定,它的存在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公平公正。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分享一些成功组织制定、执行规章制度的经验和方法。
用水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用水计量监督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推动社会节约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供水、排水计量(以下简称用水计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水计量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水利、建设、经济综合管理、环保、国土资源、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内,做好用水计量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鼓励、支持单位或者个人对用水计量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条 用水计量活动应当配备和使用计量器具。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应当在取水口处安装计量器具。
供水单位从事水经营管理活动,应当在用水单位取水口处安装计量器具。
排水单位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或者直接向水体排水,应当在排放口处安装计量器具。
第六条 配备的计量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计量器具的选型,应当根据被测对象的用途、流体特性、仪表性能、安装要求等确定。
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应当符合现场使用环境状况条件,满足温度、温度变化率、湿度、振动、噪声、电磁干扰、腐蚀、粉尘、结垢等要求。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新建房屋中安装的水表,应当依法向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首次强制检定。
第八条 安装计量器具应当符合安装计量器具的技术规范。新安装且难以拆卸的计量器具,应当提供满足检定或者校准的条件。
第九条 配备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向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计量检定。
计量检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计量器具检定档案,并定期报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
计量器具不能实施检定的,配备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有资格对社会开展计量校准服务的技术机构申请计量校准。
第十条 供水单位负责居民生活用水表的到期免费轮换。水表轮换周期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执行。
居民对轮换期内的水表的量值提出异议,要求对水表进行检定的,供水单位应当及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检定结果。
第十一条 从事用水计量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结算的量值应当与实际计量的量值相符;
(二)计量不得估算;
(三)不得将管线损耗或者其他设施造成的损耗转嫁给用户;
(四) 发生水量短缺的,应当及时补足缺量或者补偿损失;
(五)由于现场环境状况条件恶劣、计量器具制造水平的限制等特殊原因,没有配备计量器具,不能进行计量的,应当制定相应的流量评定方法,进行统计核算。
第十二条 使用计量器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移动、拆卸计量器具;
(二)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三)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四)弄虚作假,伪造计量数据;
(五)改变计量器具的结构和性能;
(六)破坏计量检定铅(签)封;
(七)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
(八)擅自启用依法封存的计量器具。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按下列规定处罚:
(二)供水单位未及时受理居民对水表量值提出异议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告知水表检定结果的,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将管线损耗或者其他设施造成的损耗转嫁给用户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由其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计量检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书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由其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 伪造检定数据的;
(二) 出具错误的检定数据,并造成一定损失的;
(三) 超出计量授权范围进行计量检定的。
第十六条 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二)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
(三)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计量管理制度
如何做好计量管理员这一工作其实不难,如果想做好这份工作,应先了解计量管理员岗位职责。以下是一则范例,各位制度职责大全计量员可作适当参阅。
1. 负责对公司各类计量器具的自检或送检工作,负责做好计量器具的设备台帐及统计(制度职责大全统计)记录工作,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的数据准确性负责,检测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2. 操作人员应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方法进行,禁止违章操作。
3. 对被检器具应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检定规程,严格按检定规程进行。
4. 检测结束或下班后应切断工作室电源和设备电源,保养好仪器设备,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5. 经常性对仪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清洗。
6. 实验室里严禁水源和腐蚀气体入内,非本室人员末经许可不得入内。
7. 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仪器应安放整齐,布局合理。
8. 室内要干燥防潮,温度力求稳定,防止急剧升降,防止直接通风。
计量管理制度
1.1在用检测仪表必须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维护,其维持率达到98%以上。每年12月将第二年度维护计划报科室,班组负责具体实施,科室安全小组进行监督。
1.2在用检测仪器经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一律停止使用,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科室主管。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3检定检测仪表,必须填写检定记录并妥善保存。
1.4新启用的检测仪表,经检定合格,需编号、填写账卡、确定检定周期方可使用。
1.5在周期内发生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检测后不能使用,应由所在班组查明原因报科室主管,经检修合格后可以使用。
1.6使用部门对在用检测仪表、检测设备按10%的比例,每月抽检一次,并认真做好检定记录。对不符合精度要求的,应及时送修。
2、计量仪表的.使用、维修、保养、制度
2.1班组的计量器具要定人保管,建立相关资料。
2.2班组保管的计量器具,要经常检查、加油、防锈、保持计量器具的整洁完好。
2.3要爱护计量器具,不乱丢乱放,严禁机器运转时测量,防止止磨损表面,禁止重物压放,用后及时保养。
2.4仪表使用后,妥善保管。
2.5管理计量仪表的人员,必须熟悉其性能、结构原理,按规程操作。
2.6计量仪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严禁私自拆卸、乱调,因此而造成的损坏,视情节追究责任。
2.7仪表光学镜面,严禁手指触摸,保养时按规定程序进行。
2.8各种计量仪表必须按期送检。对各种计量检测数据必须通过抽检进行认证。对不负责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9正确和使用计量仪表,周检期内的在用计量仪表,如有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一经查实,责任人按有关制度处理。
2.10认真做好各种仪表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涂改和遗失。
计量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性,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医院、病人的利益。
2、医院领导思想上重视,把执行计量法摆到议事日程,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计量法。
3、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要求,经常认真检查本科各级人员执行、落实计量法,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纠正。
4、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一律采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做到处方、病历、病验单、文书、报表等书写正规,文字清晰,计量单位填写准确无误。
5、采购人员做到不采购不符合计量法的医疗计量器具及药物。
6、国家规定强检的计量器具,定期与计量局联系进行周期性检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7、维修人员对不符合计量要求的器具要及时发现,及时更换。
8、各科兼职计量员要经常检查本科室计量器具及执行计量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纠正。
计量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均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施行定期检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各检测室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编制周期检定日程表,并负责组织定期检定工作,对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应随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起妥善保管。
(3)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先进行检定,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检定周期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时,经调整或修理后,必须重新进行检定。
(5)凡经过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的仪器设备贴上(绿色)合格证并检定日期和周期,仪器设备某一精度、量程不合格,但能满足检验工作所需量程的或降级使用者等可贴上(黄色)准用证,仪器设备已损坏或经计量检定不合格,以及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贴上(红色)停用证。
(6)对自查的仪器、设备要制定校验规程并做好记录。
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标准计量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落实。
3、督促检查本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在岗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制定本公司计量人员业务技术培训计划,主持全公司计量工作人员的技术考核。
5、负责把本公司的各类计量器具按上级计量部门审批的检定周期及时送检,并负责编制本公司计量器具周期检查表。
6、根据本公司需要制定计量、仪器的购置计划,并负责全公司计量器具的.发放,报废审批工作。
1、计量设备购进后,应经调试验收,检查其包装、外观有无损坏,附件、备件数,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文件是否备齐,对其全部性能的测试是否达到要求,并送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核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计量器具须按照其说明书操作,并应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技术要求、结构原理等。
3、使用计量器具时,必须按照计量器具的维护注意事项,经常性地进行维护、保养。
4、在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时,要注意观察其灵敏度、准确度和稳定性,发出超出允许误差规定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5、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定期对所属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并定期请市计量部门来技术指导和维护保养。
6、主要计量设备,应建立使用登记制度,每次操作、维护、保养后都要认真记录。
1、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必须先进行校正。
2、厂部技术人员每月对全公司范围内的计量器具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
3、按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报请市标准计量部门执行周期检定。
4、厂部计量领导小组,对各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进行造表、登记、上报市计量局。
计量管理制度
1为明确原始数据、统计报表的建立、使用和保管的程序和权限,确保数据真实、可靠、齐全、准确、保管完善,特制定本制度。
2电能计量原始数据是原始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始记录是通过建立在观察、测量、试验或其它手段所获事实的基础上证明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它是计量人员的工作记录,是考核计量工作质量、处理计量差错或事故、仲裁计量纠纷的原始凭证,也是企业制订计量工作计划、发展规划、经济核算的重要素材。因此,要求做到齐全(不散失)、清晰(字迹工整、不随意涂改),准确(不错记、不漏记)、保管完善。原始记录可以是手写或打印,要推行现代化管理手段,积极采用计算机有效完成对工作记录中原始计量数据档案资料的贮存、计算、统计、查询、打印等工作。
3电能计量原始记录应格式规范,填写符合要求。
a)电能计量原始记录的分类:。
1)检定或校准(含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在内)等溯源记录;。
3)计量检测记录。
b)电能计量原始记录的作用:。
1)计量器具测量能力及其所处状况的证明;。
2)为测量工作连续性、继承性提供保证;。
3)担负计量检测体系过程控制,以及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的凭证;。
4)证实计量数据的.可溯性(包含有足够的信息,使之具有复现性、可追溯性)。
c)电能计量原始数据(记录)的要求:。
1)格式设计规范、统一;。
2)如实、详细、完整,应保持其“原始性”;。
3)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数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4)更改、保存、销毁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5)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
4电能计量部应配合公司计量管理机构加强对计量原始数据(记录)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原始数据(记录)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及时处理。
5电能计量统计报表是综合评价,以电能计量管理工作实施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有关报表,为确保其数据真实有效、有据可查,必须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归类、分析、整理前期工作,做到填写正确无误、数据认可签章手续完整,上报及时。
6计量原始数据是电能计量检测体系第一性原始记录,由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登记、造册),并明确保存期限。计算机检测数据由部档案员配合计算机管理员进行软盘备份(每季至少一次)。计量原始数据(记录)的保存期如下:。
a)检定(含现场检验)或校准记录:。
1)属于计量标准的,应长期保存,直至报废或不再有参考价值为止;。
2)高压在用电能计量器具:3倍于检定周期;。
3)低压在用电能计量器具:2倍于检定周期。
b)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三倍于检定周期(至少3年);。
c)能源、经营、工艺控制检测记录:3年;。
d)环境参数记录:3年;。
e)其它记录:视其重要性,另行自定。
7统计报表由部主任或专责人负责收集资料进行填报,在上报时应自备一份,交部档案管理员归类存档,并明确保存有效期限(至少3年)。
8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应做到安全贮存、保管妥善、安全并保密。
9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应按类别保存,以便查询,并指定专人保管。
10确因工作需要保管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须办理借用手续。未经部档案管理员或部主任同意,不得私自外借或复制。
计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分公司计量管理整体水平,及时纠正管理中出现的漏洞,确保计量的准确、公正性,达到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分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1、分公司计量管理在经营经理的领导下,由用电科负责计量管理全面工作,计量班、各供电所负责具体实施。计量班、各供电所及相关班组开展计量工作要遵循电能计量工作标准,按照分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办法,履行规定的手续,完成表计的校验、轮换、安装、故障处理、计量改造等工作。
2、计量专责师职责:负责分公司电能计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制定分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表计轮换计划和现场校验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上报年度电能计量需求计划,并组织安排实施。
(3)负责故障表的处理审核工作;
(4)负责表计校验的抽检工作。
(5)负责对计量组、供电所领用计量器具、设备的审核签批工作。
3、计量内勤班组的职责:
(1)负责分公司各类电能表的校验、检定工作;
(2)负责各供电所撤回表计的检查,监督供电所轮校计划的落实,并核对装、撤表底数;
(3)负责填报各种计量报表;
(4)负责标准设备的日常维护、送检工作;
(5)负责发放表计及库存表、帐卡管理工作。
4、计量外勤班职责:
(2)负责购电卡表的安装、故障处理:
(3)负责故障表的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5、各供电所职责:
(1)负责辖区专变客户和综合变考核用计量装置的巡视检查、缺陷上报等工作;
(2)负责辖区综变所带低压计费表的安装、送电、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轮换、巡视检查工作:
(3)负责供电所库存电能表的管理工作;
(4)及时巡视辖区计量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协助计量外勤班组完成专变用户和综变总表的表计轮换及现场校验工作。
1、计费表的管理:
(1)轮换表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每年1月5日前下达年度轮换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下达季度轮换计划,每月5日前下达月度轮换计划,一式四份,计量专责师留存1份,计量组1份,交供电所1份,月度计划转业扩1份。
(2)现场校验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按现场校验周期做出计划,并监督实施。
(3)领表:必须由计量组、各供电所装表员负责,由计量管表员将电表参数、安装地点等填入领表票内,装表员凭票到计量专责师处审核签字后,手续完善的管表员出表,月末计量管帐员(兼)凭领表单做出入库手续。领表一律填写领表单,一式两份,管表员一份,管帐员一份,计量组、各供电所每次凭轮换计划领表,新装、故障表、异动凭业扩报装工作票领表,计量改造凭改造计划领表。
(4)交表:领表单位拆回的表计,凡属分公司产权的一律交表库。各所库存表不得超过20块(轮换期间除外),否则,计量组不予领表。领表单位交表和工事单要随时返回,当月发生的表计工程必须在每月25日前结清。
(5)工作票管理:轮换表由领表单位凭轮换表计划到业扩窗口开取异动工作票。工作票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写清用户名称、局号、厂号、底数、变比、安装地点等。
2、装表管理:
(1)新装表工作必须在客户业扩报装手续完成的情况下办理。
(2)凡计费总表必须使用分公司储备表,表箱、电缆等材料按设计预算书计划,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至电能表二次前设备。
(3)新装、异动由业扩部门填写工作票,并按业扩流程办理。
(4)装表员到用户装表时,应将所领取的表计、互感器参数准确无误的填写到异动工作票上。工作完成后,由装表员封表封箱,将表壳封印、校封印填写在装表工作票上,装表人签字后,由用户同时签字认可,装表员保存备查。安装ct及315千伏安及以上专变,装表接电后,由装表员对电能表接线进行检查。送电前,还需进行现场校验,校验正常后,在工作票中注明运行正常字样。装表后未接电的,由装表员负责在用户接电时再予以现场校表。
3、高压计量箱管理
(1)、新购入高压计量箱由计量专责师、计量组长负责验收数量、质量后,由表库管理员逐台登记变比、容量、产地等参数并入账。
(2)使用前,互感器校验员必须按检定规程要求,进行逐项测试,合格后填写检定报告,交计量管理员备用,不合格的退回厂家。
(3)、发出前的高压计量箱必须在箱体显著位置标明变比,对双变比的计量箱在送电时按实际使用变比标明,今后变更变比的计量箱需凭业扩部门提供的工作票,按实际使用容量进行变更。
(4)、业扩部门在受理客户申请时,如需安装高压计量箱,必须在设计通知书内注明,设计人员在做设计预算时,要将所需计量材料、费用与整体预算同时做出,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计量组检查验收。
(5)高压计量箱一定要装在产权分界处,安装时要考虑防窃电和导线二次压降,核实变比后,及时传递工作票。如确有困难不能装在产权分界处时,报计量专责师,重新定位,并与客户协商签订线损协议。
4、购电卡表管理
(1)新申请的专用变压器用户,必须安装购电卡表。由业扩部门通知客户,所需材料由设计人员同其它材料一起做出预算计划,转计量组一份,由计量组和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装。
(2)现在运行的专用变压器,客户欠费时,由所长提前一周将客户明细交计量专责师,由计量组负责安排计划,组织材料、安装。安装完毕后,工作票上必须由辖区收费员签字,证明不欠电费后,方可开户打卡、售电。
(3)购电卡表电能计量装置、互感器、二次回路由计量外勤班负责安装、维护管理、故障处理、加封、上卡、更换等工作,进入工作现场必须由两人以上完成,购电卡表一经安装任何人无权私自解除运行、拆封,计量外勤班在客户安装完毕后,加装一次性表箱封,并将封印号登记在工作票上备查。
(4)发现购电卡表故障,由各供电所报计量专责师,转计量外勤班现场处理,核实电费余额,如需更换表计时,应将旧表剩余电量读出并转入新表。
5、故障表管理
(1)运行表计丢失的,由各所、计量组报计量专责师,由主管经理、用电科、计量组统一核实后提出赔表、追补电量等处理意见。填写计量故障处理单后,各级把关签字后发行。
(2)因客户原因造成丢失、烧毁的计量装置,对电量异常的经检定后,由分管单位做出追(退)电量结果并通知客户后,由客户交齐补收电费和陪表款后再装表,不得先装后赔。
(3)因计量装置异常、计量不准确,经检定后,校表室出检定报告,管理单位计算出追(退)电量后,传递到有关领导审核签字,转客服(供电所)发行。
6、表计校验:
(1)表计校验必须按规程规定作好各种实验(包括:清洗、预热、误差、潜动、走字等)。
(2)返回表库的表计修理时计数器必须归零。
(3)对新购入的新型号表要按批次对新表的性能、质量抽检,校表员日常校表要核对各种表计的常数,严格按检定标准校验,不得缺项、漏项,校验结果必须做好记录,按规定分类存档,以备查阅。
(4)表计合格证每月由校表员到计量专师领取,并将当月校验记录数量与当月发合格证进行核对。
(5)专用变电能表必须做调前校验,发现超差表必须及时报计量专责师并记录在工作票及校验记录上,以便追补电量。
(6)受理用户的电能表校验,要严格按入网许可的厂家、型号收表,严禁接收已淘汰的电能表。
(7)故障表校验:由管辖单位出据证明,校验员未拆封前,校验并填写检定结果报告,经双方同意后拆封,并按检定结果通知管表单位,计算追退电量。
7、验封及核对表底数:
(1)出表时由领表人验大盖封印,交表时由管表员验大盖封印,如无封印或封印被破坏,报请用电科,由用电科、计量组、供电所三方查明原因予以处理。
(2)旧表及事故表必须交回计量组核对表底数,发现有异常时,及时报计量专责师。
(3)表计管理员要及时核对工作票与拆回表底数是否一致,发现表底数与实际不符时,要及时向用电科、拆表部门反映,并经双方联合查明原因。
8、表计报废:
(1)凡属淘汰型号表,待年终由计量组提出报废计划,登记电能表参数,由计量专责师及用电科核实后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对报废表在名牌上用钢印注明报废字样销毁。
(2)各所库存表丢失,由各所负责赔偿。
9、表库的管理
(1)库存、运行表要做到帐、卡、物相符,计量组牵头每半年要对表库盘点一次。
(2)运行、库存表计台帐各所和计量组要在每年12月25日前核实一次。
10、报表
(1)计量内勤班除按规定上报供电公司各种统计报表外,还应在每月1日前将上月的表计轮换情况、现场校验计划、表计故障情况表报计量专责师一份。
(2)各供电所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计量装置故障情况统计表”报计量专责师一份。
计量管理制度
(一)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二)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室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三)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分户账、分类账,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四)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五)随机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六)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一)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和定期维护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
(三)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易变形的计量器具,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计量器具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
(四)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和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精密贵重仪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并做好记录。
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已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单位修理,并有被委托方的检修证书。修理后应开具合格证书。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1.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
2.超过检定周期;。
3.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
4、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
5.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一)计量资料档案由计量管理室兼职计量管理员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和建立。
(二)计量器具资料档案与医疗设备档案相配合构成完整的计量档案。
(三)计量器具的档案内容。
1.如计量器具是固定资产,则按医疗设备档案内容建立档案外,还应有检定证书等。
2.如计量器具是低值易耗品,则档案内容应包括申购合同、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等。
(四)计量器具的台帐包括:。
4.计量器具历史记录卡;。
5.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
(五)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好计量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若销毁档案资料须经批准。
(六)对发生丢失计量档案的事件,应做好记录、查清原因再追究责任。
(七)需要查阅档案文件资料,履行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
在医疗过程中,可以是因医疗计量器具准确度或其他计量问题,而引起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如发生这种问题,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处理计量纠纷的方式有检定和调解,首先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
(二)计量调解是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计量纠纷双方进行的调解。根据计量纠纷的特殊情况,计量调解一般应在仲裁检定以后进行。
(三)仲裁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仲裁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仲裁检定可以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受理,指定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四)情节严重并引起医疗事故,应保护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前来找出事故原因并记录;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处理。
(五)一般事故如是人为因素引起,则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对于管理不善引起的,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和定期维护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
(三)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易变形的计量器具,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计量器具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
(四)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和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精密贵重仪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并做好记录。
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已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单位修理,并有被委托方的检修证书。修理后应开具合格证书。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1.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
2.超过检定周期;。
3.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
4、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
5.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用水计量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我院计量管理工作的开展,保证其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在我院原有的计量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2、用水计量工作是全面医院管理和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好用水计量工作,对节约水源,加强经济核算,提高医院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总务科对全院用水计量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4、总务科负责全医院一到三级用水计量器具的统一管理;各相关部门配合。
5、用水计量器具管理、添置、入库检验、领用、检定、修理、报废、封存、使用、维护和保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和《采购控制程序》。
6、总务科应按计划对全院用水计量器具进行定期全面检查或不定期抽检,检查内容包括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等情况。
7、计量器具须定期到校验部门或厂家进行现场测试,以保证计量器具的精确度。
8、维修班每月必须认证做好用水计量器具的记录工作,记录流量数据报送总务科,由总务科人员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做好用水台帐的编制工作。
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当地县(市)局申报,县(市)局建立辖区计量标准器具明细台帐并督促其按期送检,计量标准器具报停、报废、重新启用、更换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单位备案。
第五条县(市)局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立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卡》(简称《档案管理卡》),《档案管理卡》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县(市)局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保存。
第六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接受检定后,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在《档案管理卡》上标注检定时间、检定人员、检定机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及检定结论。并将相应的计量器具备案证书及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存档备查。
第七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实行三色标志管理,在其显著位置粘贴“绿、黄、红”彩色标志标明使用状态。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绿色合格标志;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可以限制使用的经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黄色准用标志,并标明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的,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经报废或报停备案的,须粘贴红色禁用标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对已报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进行入库管理,不得将其置于工作台上。
第八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定期维护。放置环境要符合要求,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
第三章强制检定。
第九条经质监部门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及《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或经授权在企业(单位)内部开展量值传递的单位依法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条辖区内的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由县(市)局下达《地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指定书》(简称《指定书》),指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指定书》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指定的内容必须标明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器号、数量,检定机构名称及检定时限,必要时可添加附表。
第十一条实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经县(市)局备案下达《指定书》后,使用(安装)单位持《指定书》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或送检,县(市)局负责督促。
第十二条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实施首次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安装)单位按要求申请备案后由县(市)局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实行首次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轮换(更新),使用(安装)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备案,经县(市)局对新安装的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县(市)局应及时将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指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及数量向相关计量检定机构书面通报。计量检定机构在各县(市)局辖区开展现场计量检定工作前,必须事先告知各县(市)局,检定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县(市)局反馈检定情况;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自行送检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完毕后,亦须及时向计量器具所在辖区县(市)局书面反馈。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机构在开展检定工作时发现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未报县(市)局备案,未经县(市)局下达《指定书》,不得擅自开展检定,而应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及时书面反馈县(市)局,待县(市)局对前期未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后方可开展检定。
第十五条经指定后拒不送检或拒绝接受依法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及时书面通报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计量检定机构。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机构新增检定项目经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获得授权后,将其新增检定项目报各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根据“就近就地”的原则,按新增检定项目下达《指定书》。
第十七条计量检定机构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季度检定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本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县(市)局未及时下达《指定书》造成使用(安装)单位计量器具漏检以及县(市)局未严格监管,对企业(使用单位)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或企业拒检的行为未进行查处的,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县(市)局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计量检定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按《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免收送检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检定费,并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本局计量部门解释。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
5、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计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和供电所基础管理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保证计量工作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1.1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各项计量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计量工作任务,依据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各项计量管理制度,以保证电能计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2供电所计量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1.3本制度适应于供电所辖区内的电能计量装置及全部电测仪表、仪器和其他计量器具。
1.4所长、副所长和班组长应遵守本制度,应努力提高计量管理业务水平。
2.1正确制定和贯彻执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方面的,规程、制度,根据供、用电的技术要求和工艺特点,正确选择和配备各种计量器具。
2.2建立健全计量装置维护管理责任制。建立必要的技术档案及记录、台账卡。
2.3负责对全所计量装置进行编号、登记、注册,杜绝不合格的。
计量装置流转使用。
2.4做好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为企业电能管理提供准确可靠数据,杜绝浪费。
3.1要加强计量管理,供电所应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对可电能表要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电能表台账,统一按周期修校轮换,提高电能表计量的准确性。有条件的可依法在供电所设校表点,方便客户。
3.3要结合农网改造将客户电能表逐步更换为新型电能表(或长寿命电能表),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采用集中抄表系统。
3.4加强计量装置的配置管理,根据客户的报装容量、负荷性质和负荷变化情况,科学的配置计量装置,以提高计量准确性。农村低压客户计量装置配置方案由供电所确定,高压客户的计量装置由供电所提出初步配置方案,报公司(局)市场营销部批准后执行。
3.5供电所抄表人员在抄表时应同时检查计量装置运行状况,计量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6要严格执行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制度(电器仪表),如不按期送检,公司(局)计量人员有权责令停止使用,供电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7供电所不可向外单位外地区送检公司(局)计量器具。
4.1对供电所辖区内使用的计量表计,必须从严格计划、审核、选型、采购、入库、检验方面加以控制,严禁不合格品进入电网,确保计量值的准确可靠。
4.2对破坏计量器具以及人为制造致使计量器具计量不准者,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5、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监视和测量装置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准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交由采购业务部外购。
二、新购买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证,仓库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应即报工程部备案。
三、使用部门领用新购置的器具,必须报工程部,由工程部视其工作性质,决定器具的类型,规格和使用精度核对后才要发放,并做好有关登记工作。
四、因机台动迁或生产器具保管使用者的调动,计量器具要流转时,须由车间班组报工程部办理转移手续。
五、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和抽检中,发现精度达不到原来等级时,应降级使用。
六、计量器具使用到残旧,已不能再降级使用时,经工程部核准,作报废处理,报废后计量器具,不得继续转移,流入生产使用。
七、计量器具使用保管者,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器具损坏,遗失的必须及时报车间和工程部,并写明原因,损坏程度,责任者由车间根据《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工程部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后提交公司处理;损坏至不能使用或遗失不能找回的器具由工程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交由采购业务部外购。
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一、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流动性的器具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四、使用时必须注意爱护,经常保持清洁,小心轻放。
五、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不得擅自拆修,应及时报技术质量部进行检修,合格后方能续继使用。
六、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个人,不用时应清洁干净,装入盒内,保存在干燥处。
七、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接受周期检定和抽检以保证其完好合格。
八、切勿将量具,仪器暴晒于日光中或置于尘埃沽污,潮湿之中。
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查制度
一、在用计量器具在规定使用期限内、计量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车间、班组进行现场抽检,如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有权立即停止其使用。
二、对关健工艺中的在用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按10%的比例抽检,并计算出抽检合格率。
三、在抽检中如发现抽检合格率低于95%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发确保测量精度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计量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组织学习有关计量文件。
二、设计编制全公司的各种计量网络图,制定计量器具配备方案。
三、制定本企业的计量管理办法和各种管理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贯彻实施。
四、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个由各车间各部门人员组成的计量管理系统。
五、制定各种量值传递系统表和周期检定日程表,组织全公司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和测量数据的准确。
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公司级标准计量器具,开展一些必要目的检定,测试,组织按期送检,保证标准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达100%,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
七、统管全公司计量器具和有关部门配合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组织好计量器具入库、发放、使用、降级和报废的登记工作,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历史档案卡。
八、整理保管计量文件和技术资料,统计分析和各种计量数据,供公司决策参考。
九、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负责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十、监督全公司各部门执行计量法;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实施计量管理制度。
十一、对违反计量法,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人和事必须作出处理。
十二、负责调解处理管理范围内的计量纠纷。
计量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量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二、按具体分工负责计量检定,测试任务,提供准可靠的计量检定,测试数据。
三、对违反计量管理制度及因违反所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有权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加强学习、熟悉所从事的计量工作业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五、自觉维护和保养各种计量器具,经常深入车间、班组抽查计量器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指导车间、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合理存放和妥善保管。
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检定证书的管理制度
一、据实际需要,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对有关计量数据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供有关部门参考、查对。
二、收集整理、保存
各种原始数据,不得伪造、删改遗失。
三、各种检定证书(出公司合格证、检定合格证等)由工程部负责保管。
四、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检定证书一般应保存三年以上。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根据《计量法》和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工程部登记、备案。
二、工程部根据执行检定机构的检定周期,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并负责按期组织送检。
三、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包括新购置的)未备案,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
四、未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人,不准修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五、使用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或个人,不得拖延或拒绝送检。
六、对没有执行或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七、计量监督人员,必须对强制检工作计量器具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对失职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卫生等方面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者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进行处理,计量监督员要经常到现场抽查,以保证使用准确、安全可靠。
九、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领用、流转、降级、报废、使用、维护、保养等应按有关的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一、我公司使用的各种类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以确保其测量精度符合标准。
二、根据计量器具的种类,使用频度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决定的可能保持精度的间隔时间,确定检定周期、长度、?器等类的检定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
三、工程部按照各部门、车间、班组的配备情况,有计划地编制检定周期计划,统一组织安排送检,送检率达成100%。
四、凡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检定部门发给的合格证。
五、标准计量器具一年送主管部门检定一次,要求送检率达成100%,送检合格率100%,以保证全公司量值传送的准确。
六、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才能发放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过期未检的应停止使用。
七、对完成检定的计量器具,做好详细的检修记录,并把记录归类存档,妥善保管。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