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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对外工作总结 对内对外结算工作计划共(优质5篇)

时间:2023-09-20 14:33:10 作者:飞雪 2023年对外工作总结 对内对外结算工作计划共(优质5篇)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对外工作总结篇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包括:

对外结算:是指公司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施工单位进行的各类劳务费结算。

第一条 各部门结算管理中的职责:

第二条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收集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项目部其他人员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有关计量结算事项,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算工作。

第一条 工程结算依据

(一)对外结算依据

3、工程签证,计日工、设备使用签证等;

4、经发包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二)对内结算依据

1、劳务承包合同或认价单;

3、工程签证,零用人工等;

4、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第二条 工程结算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证及时、计量及时、结算及时,必须坚持按月计量和结算。对内结算最长不得延期一个月。

(二)工程量统一原则。对内结算实体工程量应不于业主、监理批复量,不得出现对内结算工程量于业主、监理批复量的情况。

(三)价格统一原则。合同外项目单价,对内结算单价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的单价。

(四)费用可控原则。分部分项工程对内结算总额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结算总额。除按上述原则外,应严格控制零用人工、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

第三条 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及月计划下达的同时进行项目合同、技术、计量规则等交底工作,以便计量签证人员了解合同、技术、计量要求,及时办理主合同计量签证工作,客观进行分包计量签证工作,以确保计量签证及时、客观。

第一条 对外结算

一般根据业主、监理制定的结算程序和规定进行。项目部应根据合同和现场条件,对业主、监理提出的结算程序、规定和办法进行积极协商,以使工程计量、结算、工程款收付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条 合同内对外结算

(一)计量

1、一般以主合同约定的计量原则或业主、监理批复的计量原则进行。对于合同外新增项目的计量,项目部应积极与业主、监理协商,及时确定计量办法。

2、项目部应积极做好与计量有关的原始地面、建基面测量工作,以及原始地貌地物的记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及时上报监理以得到确认(或按合同要求与监理人员共同进行,签字认可)。对于机电安装工程应做好机电设备验收交接记录、工作面验收交接记录及必要的检测、测量数据等。

3、项目部应积极与设计(或业主、监理)地质工程师进行地质编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索取并保留有关地质编录资料。

4、项目部应在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或实施后,应及时进行施工签证或计量签证;对发生的.计日工及时进行签证。

5、项目部应在每次人员、设备进场时,及时向监理提交进场人员、设备情况报告,并保存监理认可的记录资料。

6、项目部认为应该计量的其他工程签证事项。项目部所有计量签证单及与计量有关文件、资料等应及时交经营核算部,并在经营核算部存档。

(二)结算

1、项目部各部门、作业层应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期内,及时向经营核算部门提交当期施工签证计量的原始资料,经营核算部门应在结算期前催要相关资料,以确保当期施工项目及时签证计量和结算。

2、经营核算部门应每月按照合同约定或业主、监理批准的结算程序、结算格式,编制月度结算单,经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及时向监理提交月度结算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督促其尽快完成月度结算审批。对存在异议或争议的结算,应积极向监理、业主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并积极沟通协商,以便在当月进行结算。

第三条 增补项目结算

(一)对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结算,项目部应依据变更图纸,应及时编制新增项目单价,提交监理、业主审批,并应在审批后按合同内工程结算原则执行。

(二)对于业主、监理书面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实施前与业主、监理商定计量结算原则,并及时编制项目单价,提交业主、监理审批后,应在完成当月进行结算。

(三)对于业主、监理口头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当日向业主、监理提交材料(通知单、联络单或报告等形式),取得书面签字认可。

(四)对于客观变化、合同约定条件以外情况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外项目,应按照上述合同外项目处理原则,与业主、监理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第四条 变更赔目结算

(一)对于由于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外部环境等引起的工程量、价格变化,项目部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业主、监理提交变更补偿或索赔意向,并收集相关资料及时编制并提交费用报告。

(二)对于由于材料价格调整,项目部应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胶凝材料配合比、地形地质变化资料等,和项目的施工日志、实施的工程量,详细计算各类材料的实际使用量,根据招投标文件与实际材料价格(材料购置发票或物价指数等)计算调差费用。

(三)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窝工,项目部应在发生窝工后及时向业主、监理提交现场人员、设备、材料等情况报告,并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和相关文件等,计算人员、设备窝工数量和费用,及时提交业主、监理。

(四)在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停工、财产损失时,项目部应在加强自救的同时,积极收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有关资料数据,及时清理统计各类损失情况上报监理;并积极编制复工方案和措施上报监理批准,并根据损失情况和批复的复工方案编制费用补偿或索赔报告上报监理和业主。

(五)项目部应积极收集国家、行业或当地有关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和资料,对因此引起的价格、费用变化,应积极向业主、监理提交费用变更补偿报告。

(六)项目部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技术文件和业主、监理、设计的要求,结合施工过程,积极寻找和发现工程变更、补偿和索赔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效,及时向监理、业主提交调差、补偿、变更或索赔报告。若监理批复不合理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效内及时提交复审报告。对于监理不及时批复的报告,应在时效范围内定期函告监理,以使报告有效性连续。

(七)项目部各部门和作业层应熟悉合同条款,对上述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造成的合同条件变化,应积极报告经营核算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及时提交经营核算部门,以便于编制费用变更或索赔报告,并应在后期协助做好变更索赔工作。

第五条 竣工决算

(一)竣工决算是项目最终经营效益的体现,项目部应切实重视项目竣工决算工作。项目部完工后,项目部应成立竣工决算小组,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绘制工程竣工图,最终工程量以竣工图为计算依据,以原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监理和业主的签证,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

(二)为了确保竣工决算的完整性,避免漏算、少算,项目部应切实加强工程结算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及变更设计资料、项目往来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资料保管工作。同时,项目经理、经营核算部门主要人员、财务人员应参与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直至竣工决算得到监理、业主批准为止。

第六条 项目部应切实重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布置、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以及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措施等对工程结算、变更补偿和索赔的重要性。编制上述方案时,应满足工程结算或为工程变更补偿、索赔等提供依据。

第七条 项目部应切实加强沟通管理工作,创造和谐的外部关系,应有理、有据、有节地就工程计量结算、变更补偿、索赔及工程款收付与业主、监理、设计等进行协商沟通,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项目部应及时将重合同变更、重要事项和变更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公司、局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期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关协调体系,促进工程结算、变更索赔及时、有效解决,维护我局应得的合法经营效益。

第九条 项目部应坚持工程进度与工程结算双同步,坚持工程进度与合同变更处理并重,坚持工炒期完成与同步解决变更、补偿、结算两不误,维护业主与我局合法权益两不误。不应以业主、监理要求或工程进度为由而忽视工程结算工作,避免满足业主利益而忽视我局应得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一条 对内结算包括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设备租赁等工程计量、结算及价款支付等。对内结算应坚持_先结算、后支付_的原则,严禁项目部未履行结算程序而支付分包工程款项的行为。

第二条 项目部进行对内结算时必须有合同,应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对内结算规定,制定项目部对内计量、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严格执行结算程序。

第三条 分包方结算负责人应为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或其托授权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1),并应与分包方现场负责人相一致;分包方材料领用人员应由其现场负责人托授权(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2),否则项目部有权拒绝进行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和材料领用工作。

第四条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内结算

(一)计量,分包工程计量原则上由分包方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其当月施工合格工程的计量申请,计量申请应在月度截止日后7日内提交,项目部依据程序进行审核确认。分包方未按期提供计量申请的,由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计量,分包方确认即可。同时项目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计量审核。

1、所有工程计量和审查人员应熟悉分包合同约定的分部分项工程(价号)施工内容和计量要求,严禁出现与合同不一致工程计量情况的发生。

2、项目部现场技术人员或测量人员进行分包工程计量的计算工作,凡与原始界面有关的工程计量应由测量人员进行工程量计算;固定尺寸构筑物由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计量。所有工程计量应以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审查,质量管理部门质量合格性审查,经营核算部门计量审核,项目部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定的原则进行。(工程计量表格式见附件31)技术管理部门应依据现场技术人员或测量队报审的工程量对协作单位工程量签证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必须以项目部和业主间已审定的结算报表为依据,必须与项目部和业主间已审定的结算报表一一对应,不允许出现上下倒挂现象。对于业主、监理尚未审定的项目及工程量,按合同外项目或变更、索赔项目计量结算原则进行处理。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项目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物资、材料、配件领用计量应由库管人员根据分包方当月领用情况进行统计,编制分包方材料领用结算单(见附件32);风、水、电等动力消耗量应由管理人员进行统计,编制分包方风水电费用结算单(见附件33);分包方使用我方设备情况计量由现场技术人员进行统计,编制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结算单(见附件34),上述所有汇总表应由项目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4、质量、安全部门负责分包方质量、安全有关费用的计量和质量、安全奖罚费用的计算,由经营核算部门进行审查,项目商务经理(总经济师)进行审核。

5、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办公、交通设施等费用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费用计量和计算工作,提交经营核算部门。

6、分包方有关财务费用的计算由财务部门负责,提交经营核算部门。

7、零用工管理及计量

(1)现场施工需要使用零工时,应由现场施工负责人提出申请,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同意,项目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零工。

(2)零工使用应在工作结束时,由现场负责人签发零工使用工票,经工程技术部门审查,分包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应在施工内容完成后3天内提交经营核算部门,否则经营核算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二)结算,项目部应在计量确认后7日内完成结算工作。

1、各计量有关部门将审核后的计量单提交经营核算部门,由经营核算部门编制月度结算单(结算单格式见附件37)经营结算部门在编制结算单时,除根据上述各部门提交的计量单计算分包方费aa用外,应按合同规定计算以下费用:

1)支付分包方预付款应扣减费用;

2)分包方质量保证金费用;

3)分包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应扣减费用;

4)分包方进度保证金应扣减费用等;

5)分包方应扣减的其他费用。分包方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进度保证金等返还时间以分包合同约定进行,一般不得早于主合同约定时间。

2、月度结算单应经工程技术部门、质量安全部门、设备物资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查,分包方现场负责人签认后,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作为当月结算正式依据。

3、结算单一式三份,经营核算部门、财务部门和分包方各执一份。

第五条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外结算

(一)项目部要求分包方实施合同外项目时,应与分包方签订补充协议或由项目部签发托施工通知单,明确计量办法和单价后方可实施。

(二)合同外项目结算应按进度当月进行结算,依据补充协议或托施工通知单规定的内容进行。计量、结算程序同合同内项目。

第六条 分包方补偿、索赔项目结算

(一)因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造成分包方费用增加,分包方提出补偿、索赔费用时,项目部应积极应对,对分包方提出的要求应进行认真研究,经项目合同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对合理的补偿索赔费用,项目部提出索赔补偿意见,并按以下程序办理分包方补偿索赔事项:

1、索赔补偿费用占原分包合同总额10%以内时(总价合同)或占当期累计结算金额15%以内时(单价合同)时,且补偿金额在5万元以内,由项目部评审,项目经理审批后办理。

2、索赔补偿费用占分包合同总额10%以上、20%以内时或占当期累计结算金额30%以内时(单价合同)时,且补偿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时,项目部初评后,提交相应变更索赔费用说明,上报工程公司审后办理。

3、超过上述2款中条件时,项目部初评,工程公司审核,工程局审批后方可办理。

4、对于上述1款中,若分次索赔补偿费用累计超过项目部审批标准时,项目部应按相应程序分别按上述2、3款规定执行。

(二)对分包方在履约过程中给项目部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人员、设备等造成损害,项目部应依据分包合同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索赔,并应要求分包方进行整改,索赔费用确定后应在当月结算中扣回。

第七条 完工清算

(一)项目部应在每一项分包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或劳务分包)完工后,质量合格,应与分包方进行最终清算。完工清算应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进行。清算时应对分包方完成的工程量、计日工、材料、设备及工程款支付情况等进行核对,编制分包工程清算单,作为分包最终结算的依据。

(二)完工清算单经双方认可后,应与分包方签订清算协议,清算协议中应明确质量保证金、工程维修、工程款清结等事项。清算协议签署之前,应按照局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八条 支付

(一)项目部财务部门应依据结算单,编制工程款支付结算单(格式见附件38),按月进行工程款支付。支付时分包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或按合同规定执行,否则不得支付。项目部在施工期间资金紧张或不足时,需分批支付进度款时,应及时与分包方进行协商,应取得分包方谅解,以免影响分包方积极性。工程款支付结算单一式三份,财务部门、经营核算部门和分包方各执一份。

(二)严格禁止超结算支付,对于确因工程需要预支工程款的,支付金额应小于分包方当期完成未进行结算工程造价的50%,同时应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

(三)项目部在支付工程款时,应监督分包方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方应在收到工程款15日内支付农民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分包方应最迟在项目部下次支付工程款时,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单复印件进行备案,否则项目部有权停止工程款支付。

(四)最终工程款清结时,必须有清算协议。对于工程分包,质量保证金支付原则上应与我方主承包合同约定相一致。

(五)对于分包方违约解除合同的最终清算,项目部应本着客观实际的原则,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清算。对分包商拒不进行或不认可末次进度结算和完工清算的,应由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和分包方已完工程编制结算送达分包方,并留存相应证据,作为以后双方协商、仲裁或法律诉讼时的依据。

第九条 设备租债计量与结算方式参照分包结算执行。项目部在租赁设备计量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零用台班(时)数量,明确临时零用设备计量程序。

第十条 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对内按月结算的规定。对分包方(租赁方)无理拒不进行工程计量签认、不能正常结算、拖延结算,无理纠缠者,应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项目部在对内结算过程中,要树立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积极稳妥处理对内结算中的各类争议。必要时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项目部应设立专门档案管理部门,应妥善保存与工程结算有关资料,所有与此有关的原件必须存档,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借阅制度,确保各类工程结算资料完整保存。项目部应妥善保存以下资料:

(一)工程招投标文件,含答疑及补充材料、承诺书、备忘录等

(五)安全文明环保文件。

(七)施工过程中会议纪要、备忘录、往来文件等资料;

(八)与业主往来的工程款支付、借款支付凭证等;

(十)施工期间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政策性文件,当地政府对工程的强制性要求等;

(十一)其他应存档的材料。

第十三条 项目部应建立严格的资料交接程序,以便人员更迭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项目部在完工撤点时,应将所有工程材料进行归类存档。项目部应同时建立工程材料电子版档案库,对上述材料有电子版的,应同时保存电子版;工程完工时,应同时对电子版材料进行归类整理,并刻录光盘保存。

第十四条 各工程公司应建立工程资料档案库,对完工撒点项目资料进行统一管理。上述资料应按照国家和我局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原则上存档时间应不低于工程完工后5年。

第十五条 项目部应按月上报项目结算报表(格式见附件四),同时应按照局《施工分包管理规定》按季度上报分包工程结算报表。

第十六条 项目部应建立主合同结算台帐,分包(设备租赁)结算台帐,材料领用和消耗台帐,应加强材料核销管理,对结算情况应定期进行分析,防止结算漏项或分包结算额于主合同结算额的现象发生。

第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局经营项目管理部,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对外工作总结篇二

1. 通过完全授权的方式,可以训练员工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而且可以将员工的创意、潜能激发出来,同时也是对员工信赖的表现。这种做法会使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尊重与重视,有助于建立企业内的信赖关系,达成员工有主人翁精神的养成目标及要求。

2.监管方式:实时向主管上级会(汇)报工作进程。

3. 主管上级应更多的从侧面引导、激发员工创意,以经验分享的形式适可的给予协助,营造充裕发挥能力的氛围和空间。

1. 在节假日,休息时间有目的的组织一些娱乐(竞赛)活动。以部门或小集体形式参加竞赛。目的在于缓解工作压力的同时提升员工的团队协作能力,对集体团队精神的进一步领悟。力求将义阳打造拥有一荣俱荣牺牲精神,一损俱损团队意识的有凝聚力的团队。

对外工作总结篇三

1、公司各项收支业务应严格履行支付结算手续和授权审批流程。

2、公司外购材料及大宗物资相应部门应提交采购预算及合同。

3、各部门需用物资应填写“物资需用申请单”审批后提交仓储部门。

4、有时间限定的所需物资,应提前作出需用申请、以便库存不足时安排采购。

5、仓储部门收到“物资需用申请单”,应将其与当前库存核对后,提交采购部,采购部报请审批后执行采购。

6、外购业务应将签定的订单或合同报财务部备案,并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审批、采购、检验、入库。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或结算。

7、请批工程资金应提交工程预算及有关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表(已完工程应提交工程结算书、发票),由工程部负责办理。

8、因公预借款项、支付各项费用,应标明用途,逐级审批。

1、各项业务在完成后6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

2、办理结算的业务,要求票据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与业务相符、资料完整。

3、办理结算前经办人员应将各项票据平整地粘贴在指定格式的单据后,字迹清晰、格式规范、手续完备。

5、“材料入库单”应写明供应商、品名、规格型号、编码、数量、价格等必要信息,“材料入库单”至少一式四联:存根、财务、仓储、采购各一联。

6、物资采购业务结算时应附“材料入库单”,“送货单”,“检验报告”或“商品合格证”。

7、采购业务结算前做退货处理的,采购与退货均无需到财务办理结算,财务视同采购业务未发生。

8、采购业务结算后发生退货业务的,应填制“采购退货单”,此类业务必须及时到财务办理结算。

9、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换货业务、返加货物一律按退货业务流程处理,换回货物按采购业务流程处理。

10、采购部门应建立采购台账,及时记录采购业务相关信息,及时与供应商及财务部核对往来结算状况。

11、申请支付采购月结资金时,申请部门应首先核对往来台账记录的未结余额及合同结算期,凭采购部、供应商、财务部三方确认的对账单办理审批。

12、工程项目预付款由工程部按合同及工程预算、工程进度及其他有效凭证,完成审核程序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

13、工程项目结算项目负责部门应向财务部提供“工程结算书”及“交付财产明细表”等资料,作好各项资产固定资产验收交接手续后方可结算。

14、自营工程由工程部提交费用计划,发生的工程支出需提供有效凭据。

15、各项业务结算时经办人员应按组织程序逐级审批,各级复核人员应认真复核结算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16、代理他人办理款项领取业务的,应有委托人出据的有效凭据,受托代理人应在收款凭据上签字。

17、各有关部门应于每月25日将下月采购付款计划报财务部备案。

1、销售部负责公司各项产品的销售结算业务。

2、公司外销商品应填制“出库单”及“送货单”。

3、销售部凭“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送货单”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4、商品送达后发生客户退货的,商品返回后应填制“发出商品退货单”,经品检后重新办理产品入库。

5、退货业务发生后,销售部门凭“发出商品退货单”、“送货单(客户联)”、“检验报告“到财务办理结算。

6、销售部门应建立销售台账,及时记录销售业务相关信息,及时与客户及财务部核对往来结算状况,催收货款。

7、销售部门应于每月25日将下月销售回款计划报财务部备案。

8、公司各部门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上缴财务部或存入财务指定的账户。

1、在办理收付款业务时,双方应对票款当面点清、核实、验明真伪、

以防差错。

2、办理收款业务时应在收款凭据上加盖“现金(转账)收讫”印鉴并有收款人员签字;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在付款凭据上加盖“现金(转账)付讫”印鉴并有收款人员签字。

3、不准出借帐户、代人转款,严禁私借公款。

4、对与经济业务不相关、审批程序不合理、票据不规范及其他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结算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

5、财务人员应根据经济业务实质及时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帐。

6、为保证往来单位账目数据的真实准确,应加强对往来账目的管理,按期及时与往来单位传递对账单。

7、与供应商的对账工作,首先应由采购部与供应商核对,再由采购部与财务部核对,核对相符后可由采购部向供应商确认;对方要求由公司财务确认的,供应商的询证函亦应是由对方财务或其委托的事务所出据的。

8、与客户的对账工作,首先应由销售部门与供应商业务部门核对,再由销售部与财务部核对,核对相符后由销售部(或财务部)向客户发出确认函;要求对方财务或其委托的事务所予以确认。

9、财务、采购、销售部门应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合理利用采购资金,及时催收销售款项。定期评估供应商及客户状况。

直至业务核销或扣完为止。

2、业务人员利用虚假票据或谎报数据办理结算的,一经核实将处经办人虚假金额5倍,但最低额不少于500元的罚款。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2、此制度试行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向财务部反馈。

对外工作总结篇四

为加强结算资金管理,增进资金运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结算资金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

财务部负责公司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和应付款项等会计业务的核算和管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核对、催收等配合工作。

公司各级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必须按会计制度正确、及时处理应收应付往来业务,做到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反映清楚。记帐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管理的债权债务帐户进行清理核对,对处理有误的业务凭据要进行帐务调整。

应收帐款按交易发生时的债权金额入帐。并以购货单位为对象设置三级明细帐,以有关责任公司或个人为对象设置二级明细帐,及时登记帐簿,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

赊销业务应由商务部按公司规定签订赊销业务的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此种方式适用于对信用较好业务经常往来的客户,并在铺底赊销限额之内办理。超过限额应停止发货。

月终由财务部结算出欠款单位明细与铺底指标相核对,检查是否超额发货,货款回笼是否正常等。每一季度末财务部向商务部提供所有单位的欠款情况,由其进行全面催收。对帐龄较长、购货单位有破产、重组迹象等不正常情况的要立即落实催收措施,落实有关公司和有关人员责任,促使尽快收回。

年度终了财务部对应收帐款余额列出分户清单并作出询证函交商务部负责人。由商务部发出询证函,对债权进行询证,并在1个月内由商务部完整收回询证函回执交财务部核对,并装订归档。

年度终了财务部按年度末应收帐款余额进行帐龄分析,按公司规定标准清理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并于每年年终根据应收帐款清理情况,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由责任单位按公司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报损的书面报告,备齐有关单证并上报公司批准,列作坏帐损失。

应收票据指公司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因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以票据形式所拥有的债权。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考虑资金的安全性,一般情况下只能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不接收商业承兑汇票。

因销售产品等收到的商业汇票,交财务部进行会计处理,应收票据按面值入帐。应收票据贴现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应收票据由出纳员保管。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或提前贴现,背书转让等与此相关的会计业务由管理应收票据科目的财务人员协助出纳及时办理。

负责应收票据科目的财务人员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还应登记每一笔应收票据的种类、票号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最后一个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承兑汇票移交人,承兑汇票的签收人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据后,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其他应收款指公司发生的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以外的其它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公司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并按其项目的不同债权人设户,进行明细核算。月末结出各明细帐户余额,并与总分类帐核对,作到帐帐相符。

财务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的人员,定期(一年不少于一次)与债务人核实债权情况,并发出询证函。敦促各债务人及时交回款项。非经营性如赔款、存储保证金、各种垫付款等,在摘要栏注明经办人(清算人)以便落实责任,追回款项。对市场借支每季度末向商务部提供欠款余额清单,年末结算市场经费时要清收扣回借支款。市场经费借支要敦促商务部及时清帐。

备用金的管理

因公出差人员借支的差旅费,出差返回后三日内必须报销清帐。

年度终了,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的人员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帐龄排队表,按公司规定清算坏帐准备。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列出清单,提供相关证据和责任人的书面说明,报请公司批准后列作坏帐处理。

应付票据指公司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因购货或接受劳务时开出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票据的业务必须以具有真实的商品购销业务并签订经济合同为前提,不符合这一前提条件的业务不得使用这种结算方式。

公司办理应付票据的业务公司必须考察供货单位的履约能力,防止向无履约能力的皮包公司签发商业汇票。

公司办理应付票据的业务公司必须考证供货单位不同付款方式的价格差异,以便确定是否采用票据结算方式或确定票据签发的时间长短。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对外工作总结篇五

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共部署、同推进。引导全局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领会宪法精髓。因人员变动,对我局“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形成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法律八进”、“宪法机关行”等活动进行了集中活动和讨论。在学习和研讨中,普遍认为要把日常学习及业务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局党支部在常规学习日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重点学习内容。根据县xxx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学习教育活动,部署法治教育工作,并认真组织学法活动,参加学法专题讲座。

二、重点突出,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素质。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学习重点,分别进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通过发放法律学习教材、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组织专项学习以及将法治宣传教育与“5+x”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执纪执法素质。

二是坚持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将“送法下乡”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不仅仅帮助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更要把增强农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农户法治素养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社区共建工作。通过向 xx 社区捐献法律知识读本,建设法律图书角,形成法治文化阵地,广泛开展党员下基层等活动,深入社区一线,上门走访、入户宣传、悬挂法治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让法治教育更加深入。我局上半年共捐献法律图书 40 余本,走访宣传 20 余次。

三、常抓常新,法治宣传教育永远在路上。

我局法治宣传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要认识到工作存在的不足,对此,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狠抓日常法治学习教育。结合各科室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做到学深学透,使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学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识,奠定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将“七五”普法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我做起”活动的热潮,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xx 县上半年对外宣传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县委宣传部的正确领导下,xx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本着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的目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全县舆论宣传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任务,现将我局上半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 文广局党委以定期每周四开展的全系统集中学习教育为主,下属各单位自行学习为辅的学习形式,在全局上下认真传达学习了xxxxxx系列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议精神、自治州第十一次党代会议精神、区州县维护稳定及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围绕从严治党开展了干部职工理想信念、作风建设、依法履职、警示教育。做到反复认真学、结合实际学,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日常工作中来,不断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自我提高的能力。截止目前,文广局党委共开展了“学、转、促”暨中心组学习 14 次,学习教育人数达 916 人次,累计学时达 28 学时。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出心得体会,截至目前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 15000 字。

一是为树好榜样示范。领导党员、业务骨干带头讲好第一课,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让学习教育鲜活起来,生动起来。局党委共开展领导党员、业务骨干带头讲课 4 堂次。

二是学习培训方式。采取局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讲学、观看专题教育片、自学等方式,确保了学习教育得有实效。

规等,并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族干部职工与群众相互认亲戚,掀起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高潮。同时开展了 1 对 2 共同学习双语、座谈民族团结小故事、领导干部带头学双语教育。使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四是开展了“维护民族团结发声亮剑”系列活动。并召开了讨论大会和宣誓大会,3 名 xx 族党员领导干部和 1 名 xx 族干部带头发声亮剑,分别从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三股势力”、不做“两面人”,正常的宗教习俗与宗教极端思想的区别方面进行了表态发言。参加会议的全体干部职工统一宣读“我是中国公民”宣誓词和重读“入党宣誓”。

五是积极推广人人讲普通话活动。局党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播音员、记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了干部职工“讲普通话、讲准普通话”好的,营造了“人人都讲普通话,人人会讲普通话”的浓厚氛围。

二、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自今年 1 月起,《xx 新闻》正式实施日播,截止目前,共播出各类稿 766 条;加强对外宣传,在昌吉电视台上稿 245 条;保证早晚各一次,每次十分钟的广播自办栏目播出,包括《健康讲座》《农牧科技》《文化旅游》等节目。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一些重要活动、重大题材策划选题,截止目前共完成 90 条选题,以保证新闻报道的效果和深度。

广告 28 条,专题片 5 部。

三、开展系列活动,丰富宣传内涵 (一)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并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突出地方文化特色。结合节庆活动,成功举办了迎新春文艺晚会、丝绸之路·xx·民俗文化旅游节、xx·xx 县 2017 年青少年拳击邀请赛、元宵节社火展演、戏曲演唱周等大型文体示范活动 5 场次,并启动了百日文化广场活动。

二是“三馆”免费开放工作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博物馆已接待参观游客 28455 人次,并组织 xx 县本土的专家团队开始收集撰写《讲好坎儿井故事》一书。图书馆举办了《图书进xxx》、《边防战士走进图书馆》、《“我为警营献爱心”》等丰富多彩的免费开放活动 8 次,并为边防部队送去图书300 多册,并为边防战士免费办理借阅证 40 多个。文化馆已开办少儿钢琴、声乐培训班各 1 期,培训学员 19 人;美术馆、非遗展厅分别于 4 月 28 日、6 月 9 日开展,并举办了文化与自然遗产日活动。三是为丰富广大农牧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截至目前已开展送电影下乡 450 场,开展送文艺演出下乡52 场,切实丰富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

(二)在落实广播电视惠民工程中全面宣传。

一是认真做好 13 个乡镇 13417 套“户户通”设备、8922 套“村村通”设备和 500 套大喇叭的及时维修、维护,上门调试工作。完成了东城镇沈家沟村 40 套“村村通”安装任务。

二是完成了 3 个新建小区有线电视信号入户工作,敷设电缆 800 米。截至目前,有线电视新安装 36 户,移机 86 户,维修 637 户。

(三)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的巡查,截至目前,定期不定

期的突击检查已 240 家次,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严格处理。

二是认真做好年审换证工作,在 1-3 月的年审工作中,换证率达 100%。

三是积极组织各协会培训、学习,发挥了各协会在文化市场的主导作用,增进了管理者和经营者之间、业主与业主之间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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