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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管理制度(热门20篇)

时间:2023-12-23 10:02:57 作者:ZS文王

遵守规章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组织内部的矛盾和纠纷。请大家关注以下规章制度的范文,对于组织建设和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管理制度

1.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3.冬季取暖期间,保证取暖器的安全。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边角要圆滑,墙面要软处理。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2.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藏室、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5.通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每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6..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携带各种饰物。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所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保育员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4.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五、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固定接送人员,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2.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出幼儿园大门。

3.户外活动回班及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六、防止触电。

1.录音机、电视、影碟机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3.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管理制度

(一)证件必须经人事部门确认新进人员核准聘雇应依下之规定向公司人事部办妥下列手续方能入职:

1.个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张.

2.身份证复印件二张(持临时身份证者应在有效期内补交正本).

3.近期个人身体健康证(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

4.个人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入职人员必须填写入职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

(二)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人事部的培训,熟悉公司相关制度。

1.新入职员工报到后,人事部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之事项进行入厂培训.

2.人事资料建档:员工之人事资料由人事部门于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建妥人事资料并存档保存(包括电脑档案).

3.新员工之工作分配:员工报到后依上级主管之指派分发工作,由人事部将新员工介绍给所属部门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进行上岗前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变更)。

(三)晋升:公司全体员工晋升机会均等。

(四)试用期间::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至3个月(特殊岗位例外),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表现突出者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期。

(一)如果在试用期内无法适应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随时终止劳务关系。

(二)试用期满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领导核准后交接完毕方可离职。

(三)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并交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由人事部转交公司领导审核并存档.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人员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证明其所有工作事项、物品移交完毕)后在门卫处等待,由财务部核实交接表无误后领取工资。

(五)所有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内食宿。

(六)特殊情况的离职人员,做特殊处理。

奖励:对改善管理、提高品质质量有重大贡献者.严格控制成本、

对节约开支有显著贡献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卓有成效者.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检举违纪违规人员、揭发行为者.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业绩突出者,对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由各部门主管提报,经公司领导评估后,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物质奖励、特别加薪或者晋升等不同形式的奖励。

处罚:对违反公司制度,将依据违纪情节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或合并处分,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且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凡违反劳动纪律、住宿规定、就餐规定、门禁制度、安全卫生守则、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及有无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处以上款所列相应之一处罚。

公司任何员工都享有投诉的权利,投诉的方式为:

1.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进行处理或上交。

2.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至公司领导。

2.公司依据《劳动法》之规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班计时,作息时间为:8:00——12:00,13:30——17:30下午18:00以后为开始加班时间。

3.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依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

4.上班时间起至三分钟内(含)打卡视为正常出勤,超过三分钟则以迟到论处,迟到半小时内给予扣款10元处理,迟到半个小时以上以旷工处理,每月迟到四次,第五次起即视为旷工半日,以矿工半日处理.旷工一日扣除三天工资处罚。

5.有事请假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示并经主管批准将请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未经请假或主管未批准就擅自不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有突发急病或者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但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主管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补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

6.各部门主管每日必须将人员出勤异常情况及时报备至人事部,不得包庇或袒护,否则一律负连带责任从重处罚。

7.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每次以旷工半日处理。

8.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四天者以自动离职处理(未按离职规定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厂者也视为自动离职),不发薪资及补偿金,自动离职者需承担违约责任,因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代打工卡或托人代打卡者、弄虚作假、私自涂改考勤卡者一经查获予以除名处理。

10.如果因卡机故障未打卡者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卡,否则做未出勤处理.

11.人事部将不定期对工卡进行查核,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公司在用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危化品输送管道的管理工作;。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危化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控制程序。

4.1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按照《危险化学品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4.2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重要依据。所有危险化学品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4.3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危险化学品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4.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4.3.2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

4.3.3编制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3.4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4.3.5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实施;。

4.3.6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4.3.7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4.3.8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事故分析;。

4.3.9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统计上报。

4.4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4.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4.4.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因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4.4.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4.5巡线检查。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每天巡线1次,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管道震动情况;。

(5)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临构件的摩察情况;。

(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完好;。

(8)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9)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4.7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8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

4.8.2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4.8.3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4.8.6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

4.8.7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与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要求一致。

4.8.8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件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有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8.9管道检修前的安全要求: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燃、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清洗和吹扫。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4.9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定期检验。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

4.9.1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4.9.2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

4.9.3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

4.9.4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4.9.5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报告、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4.9.6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泄漏检查、绝热层、防腐层检查、振动检查、位置与变形检查、支吊架检查、阀门检查、法兰检查、膨胀节检查、阴极保护装置检查、管道标识检查。

4.9.7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4.9.8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

4.9.9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4.9.10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9.11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5、相关记录。

《危险化学品管道巡线检查记录》。

管理制度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

第二条印信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信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信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1),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各种印信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八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管理制度

1、加强电源管理,经常检查电视机、vcd、音箱等接电部位是否良好,所属部位严加管理,用后一定切断电源;对插座部位要十分重视,教育幼儿不乱摸乱捅,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2、热水、热粥、热汤等物温度适宜再端入班中,并放在安全地方,分发饭、汤时不要越过幼儿头顶,要从体侧送到幼儿面前;严禁幼儿进入厨房,靠经火炉。

3、教育幼儿不打闹,更不能拿着玩具、树枝、砖石块等投掷、抢打,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不伤害他人。

4、教育幼儿不拿小刀、扣子、玻璃球、片等危险物品;每日晨、午检查时,注意幼儿衣袋内有无不安全物品,避免外伤。加强安全意识,严防幼儿往嘴鼻塞异物。

5、要注意房屋、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

6、冬春两季天气变化异常,应适时提醒幼儿增、减衣物,以防受凉感冒。

7、冬季要经常检查幼儿的面部,耳、手、脚等易冻部位,并与家长密切配合,严防冻伤。

8、药物必须妥善保存,给幼儿服药要看清姓名、药量。

9、注意随时关好大门,防止幼儿在来园、离园时走失。

10、幼儿外出活动时老师要随时清点人数,教师在交接班时要清点幼儿人数。

11、教师下班必须在幼儿全部离园后。

12、交接家长时,要求家长必须签字。

管理制度

1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贴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务必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

4.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务必在理解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4.2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务必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3、职责。

3.1本中心检验科人员务必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3.2检验科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

4、制度要求。

4.1检验科内各种设施要贴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务必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4.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4.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务必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4.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务必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务必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务必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务必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4.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务必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持续良好状态。

4.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4.9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

4.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务必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4.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务必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务必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4.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持续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个性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4.1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三、健康医疗监护制度。

1目的规范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检验科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4、制度要求。

4.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4.1.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务必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贴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4.1.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状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状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4.1.3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4.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4.2.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思考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状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2检验科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组织实施。免疫接种状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四、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资料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状况、废物处置状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资料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状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状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状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状况、防护物资的储备状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资料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状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状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五、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透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培训资料: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6、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7、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8、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带给依据。

9、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0、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资料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1.目的:规定实验室职业暴露处理程序,规范发生职业暴露时处理原则、报告和登记流程。

2.范围: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涉及处理职业暴露的有关人员。

3.职责:

3.1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

3.2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

3.3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

3.4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医学应急样品的检查。

4.步骤:

4.1.1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4.1.2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状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

4.1.3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状况;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理小组要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医学专家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能够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4.1.4评估暴露级别。

4.1.4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内含hiv的状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以及专家);是否采用药物预防疗法,若是,则详细记录治疗用药状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状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定期检测的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

4.1.5根据评估结果推荐育龄妇女发生职业暴露和职业暴露后和进行预防性用药期间,是否需要避免或终止妊娠。

4.1.6记录对暴露现场和周围环境防控污染的方法,实施形式,人员、范围,评估防控处理的效果;总结和评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程序中是否存在不当,发生暴露人员试验操作等过程是否存在失误,整改措施和实行。

4.2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根据事故状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取处理方式。

一、化学污染。

1.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

2.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

3.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二、针刺伤。

2.用75%酒精或安尔碘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

4.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

6.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推荐行周期性复查(如6周、12周、6个月等)。在跟踪期间,个性是在最初的6-12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务必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过性生活时要用避孕套。

三、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

1.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超多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3.及时到急诊室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四、标本污染。

2.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用1000-20__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持续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

3.仪器污染应思考消毒方法对仪器的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

八、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做好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1、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职责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实验活动应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等级相适应。

3、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批准。

4、菌(毒)株、样本等感染性物质、剧毒物质等实行专人负责,并建立保存清单和领用、销毁记录。当发生上述物质的遗失、被抢等意外状况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5、保证生物安全实验室自动烟雾和热量探测及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消防器材位于固定位置并能正常使用。

6、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定期进行火灾紧急事件处置的培训和演练。

7、实验室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

8、定期对实验室电气安全、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9、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常用工具。

管理制度

1.1对讲机的配带。

上班期间,对讲机一律挂置于右后侧武装带或腰带,或持于左手。

1.2对讲机的管理。

(1)保安主管负责对队员所持对讲机建立《设备设施台帐》,对每台对讲机进行统一编号。

(2)各班长对本班对讲机的使用情况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1.3对讲机的使用。

(1)使用人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对讲机,严禁私自改变频率。

(1)严禁用对讲机谈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3)对讲机未使用时,任何持机者不准随意使用其他功能键,以免发出强烈电流声,影响他人通信联络。

(4)呼叫要求:保安主管负责制定各岗位代号,凡遇工作之事需呼叫对方,一律使用代号,呼叫时口齿清晰,使用普通话,用语标准、简练、有礼貌,语气轻松自然,严禁大呼小叫,拿腔走调,装腔作势,萎靡不振。

呼叫标准:例202有事需呼叫203:。

'203,203,202呼叫,收到请回答'。

'203收到,202请讲'。

1.4对讲机的交接。

队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的交接验收工作,并将交接情况如实填写在《值班记录表》上,以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脱责任,各班长要认真检查对讲机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以便妥善处理。

1.5对讲机电池的充电管理。

对讲机的电池原则上每部对讲机配备2块电池,一块使用,一块备用,由保安主管对每块电池进行编号(与对讲机的编号同步),固定使用岗位。

备用电池的充电由保安主管指定岗位人员负责,被指定岗位人员对每块电池的充电开始时间作好记录,根据电池的使用说明确定充电时间,到了充电时间的及时停止充电,并做好登记,防止充电时间不足或时间过长,影响使用寿命。

1.6对讲机出现问题,通过技术人员鉴定,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将追究相关使用人责任,是自然损坏的及时上报处理。

2、橡胶棒的使用管理。

2.1橡胶棒只供当班保安员值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自卫使用,使用时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四个基本条件:1、必须有现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2、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但尚未结束;3、正当防卫的实施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者;4正当防卫的意图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2.2使用时要注意爱护,不得随意摆弄或转借他人使用,防止损坏、丢失,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2.3橡胶棒只能用于自卫或制止犯罪行为,使用时应避免敲击头部和要害部位。

2.4不佩带时橡胶棒统一放置在保安值班室。

2.5交接班时做好移交,若有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3、手电及应急灯的`使用管理。

3.1使用时间:(夏)21:00-6:00(冬)18:30-7:30。

3.3需用手电或应急灯的岗位到监控室领用,监控值班人员应做好登记。

3.4持有队员在使用前应检查并保证手电或应急灯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3.5使用时应避免直射客户或路人的眼睛。

3.6无特殊情况,严禁对着客户门窗直射。

3.7使用完毕后及时还回监控室,由监控室检查后及时注销,有问题的及时上报,由技术人员鉴定后作出相应处理。

3.8充电:手电或应急灯的充电按对讲机备用电池充电一样进行管理。

4、巡更棒的使用管理。

4.1巡更棒只用于巡更打点,严禁用作他途。

4.2巡更棒的交接:交接时必须检查巡更棒的完好程度,主要包括巡更棒的外观、数据输出口,有问题的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4.3巡更棒出现问题时,及时上报,由相关人员鉴定后,若是人为造成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分不清具体责任人的,由当班人员共同赔偿,是自然损坏的,按报损程序处理。

管理制度

第一条: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2.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8.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10.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灭火预案。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0一x年6月3日。

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根据《鄂州市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分行关于印发〈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鄂州市市直文体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务卡的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公务卡的管理与推广工作。

第四条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

(二)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小额商品服务采购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费用(以上均不含政府采规定的采购目录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五条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第二章。

代理银行的选择。

第六条市财政局按照《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进行审核认定后,确定市级公务卡代理银行,与代理银行、银联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第七条为保障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清算和公务卡的有序运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选择本单位所在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在省级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与公务卡代理银行要按照“持卡人员承担用卡经济责任、开卡银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公务还款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原则签订规范的代理服务协议,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

公务卡的开立与管理。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单位确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每人可开设一张个人公务卡(以下简称“个人卡”),个人卡开立的基本程序:

(二)单位财务部门对职工申请开卡的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将申请资料送代理银行;

(三)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职工开卡申请资料和办理个人卡;

(四)代理银行将办妥的个人卡连同必要的相关资料一并发给职工或委托单位财务部门发给职工。

第十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在本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开立一张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一张单位卡可办理一至三张附属卡。单位卡以单位名义开设,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管理。单位卡开立的基本程序:

(五)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将单位卡账号报送市直文体系统财会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一条个人卡的透支额度为1至3万元(含3万元),具体额度由单位财务部门与代理银行商定。单位卡的透支额度为3至20万元(含20万元),具体额度由市财政局根据单位的申请并结合其部门预算确定。代理银行根据公务卡持卡人的信用考核情况,视具体情况给予提高或降低透支额度的决定,但透支额度不得突破个人卡和单位卡的上限。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按照财务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严格公务卡的管理,并建立事前报批制度。

单位财务部门要分别指定一名单位卡的持卡人与一名单位卡的保管人,持卡人负责掌握单位卡的密码,负责在刷卡消费时签名;保管人负责单位卡的日常保管,将其存放于指定的保险柜中。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单位卡使用审批和管理制度,对需要使用单位卡进行结算的支出业务,应填写“单位公务卡使用申请表”,由业务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报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单位卡。使用单位卡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经办人员在场,原则上由持卡人进行刷卡消费,特殊情况可由持卡人授权其他人员进行刷卡消费。

第十三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公务卡,遗失应及时挂失。因公务卡遗失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公务卡结算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务人员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后,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持合规的报销凭证和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报销。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一)报销资金已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财务部门登录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公务卡”菜单,根据消费交易凭条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系统跟踪号”,从银联提供的交易信息中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核实后确定可报销金额,录入“金额”、“目级科目”、“支付摘要”等业务要素,在支付系统中确定对应的用款计划,生成《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系统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二)报销资金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则登陆银联湖北分公司或开卡银行提供的公务卡信息系统,根据消费交易凭条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系统跟踪号”核实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确定可报销金额,通过相关账户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在收到支付凭证回单后,将报销凭证、消费交易凭条及支付凭证回单等原始凭证按照现行会计核算办法登记入账。

第五章。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通过个人工资卡结算,商品服务支出通过公务卡结算,职工在公务活动中垫付的现金通过个人工资卡报销还款,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单位领导与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一)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二)确需用现金发放给非本单位职工、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一次性费用;

(三)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

(五)单笔金额在300元以下的职工差旅补助费;

(六)其他特殊情况经省财政厅批准的支出项目。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对行政事业单位大额现金提取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单位单笔或当日累计取现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需提供省财政厅审核同意的“提取大额现金审批单”(附3),代理银行方可办理提现。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个人办理借款。特殊情况需向职工个人借款的,经单位领导及单位财务部门同意后,财务部门将借款支付至借款人的工资卡,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职工退还借款时,单位财务部门要填制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将款项退还单位原支付资金的账户。

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是指办公场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包含各样纸张、记录本、信封、笔墨、文件柜、文件夹、剪刀、尺子、胶水、订书机、订书钉、电话机、u盘、打印机墨粉硒鼓等。

2.办公用品推行依据工作需要一致购买、分配、管理和部分使用的方法,由行政科依据年度购买计划和暂时购买计划进行一致采买,各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购买。

3.正常耗费类办公用品,依据业务工作需要限量按期领用,每学期集中添置一次。耐用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再补充,若损坏、残旧需改换的一定以旧换新。

4.各科室除标准配置的办公用品之外,需要添置其余物件,或许增添数目,先向行政科提出申请,由行政科报分管副主任和主任审批后进行采买。

5.办公用品的采买,要依据办公经费的总量做好计划和估算,不得超估算采购。

6.办公用品的采买,一般应有二人以上经办,成批采买,货比三家。此中必要品、采买不易或耗用量大的`,应酌量库存。

7.办公用品采买的报销,应凭销售发票和采买物件清单,有领用人、经办人署名,分管主任审查,主任审批赞同。

8.工作人员要弘扬节俭节俭的精神,能用的要尽量使用,根绝任意乱丢、营私舞弊或挪作它用。

管理制度

(1)遵守上班时间,因故迟到和请假的,必须事先电话联络。

(2)遇有工作部署应立即行动,并做到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

(3)工作中不扯闲话、不要随便离开自己的岗位。

(4)长时间离开岗位时,可能会有电话或客人,事先应拜托给同事。椅子全部推入,以示主人外出。

(5)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6)在办公室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7)办公用品和文件须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位置。

(8)文件保管不能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

(9)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根据公司文件管理制度归档。

(10)下班时,文件、文具、用纸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归位。

(11)关好门窗,检查处理火和电等安全事宜。

二、形象规范。

1、着装。

(1)服装正规、整洁、协调、无污渍,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

(2)鞋、袜保持干净,鞋面洁净,在工作场所不赤脚,不穿拖鞋。

2、仪容。

(1)头发梳理整齐,不戴夸张的饰物。

(2)男员工修饰得当,头发不掩耳,不留长胡须。

(3)女员工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且与年龄、身份相符。

(4)保持口腔清洁,工作前忌食葱、蒜等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3举止。

(1)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

(2)保持微笑,目光平和,不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3)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两肩平衡放松,后背与椅背保持一定间隙,不用手托腮。

(4)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椅子过低时,女员工双膝并拢侧向一边。

(5)避免在他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抠鼻孔、挖耳朵等。

(6)不能在他人面前双手抱胸,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

(7)站姿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叠自然下垂。

三、语言规范。

1、提倡讲普通话。

2、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

3、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

4、用谦虚态度倾听、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

5、严禁说脏话、忌语。

6、使用“您好”、“谢谢”、“不客气”、“再见”、“不远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语。

四、社交规范。

1、接待来访。

(1)接待来访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2)迎送来访应主动问好或话别,设置有专门接待地点的,接待来宾至少要迎三步、送三步。

(3)来访办理的事情不论是否对口,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并为来访者提供准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或引导到要去的部门。

2、访问他人。

(1)遵守访问时间,比预约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

(2)如果因故迟到,提前用电话与对方联络,并致谦。

(3)访问领导,进入办公室要敲门,得到允许方可入内。

(4)用电话访问,铃声响三次未接,过一段时间再打。

3、使用电话。

(1)接电话时,要先说“您好,品搜科技”。

(2)使用电话应简洁明了。

(3)不要用电话聊天。

4、交换名片。

(1)名片代表客人,用双手递接名片。

(2)看名片时要确定姓名。

(3)拿名片的手不要放在腰以下。

(4)不要忘记简单的寒暄。

五、会议规范。

1、事先阅读会议通知或做好准备,针对会议议题汇报工作或发表自己的意见。

2、按会议通知要求,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进场。

3、开会期间关掉手机或设成振动,不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4、发言简洁明了,条理清晰。

5、认真听别人的发言并记录,不得随意打断他人的发言。

6、公司内部会议,按秩序就座。

7、不要随意辩解,不要发牢骚,保持会场肃静。

六、安全卫生环境。

1、工作时既要注意自身安全,又要保护同伴的安全。

2、提高安全知识,培养具备发生事故和意外时的紧急管理能力。

3、爱护公司公物,注重所用设备、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及易耗品。

4、有维护良好卫生环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的义务。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办公室内不得吸烟。

6、如在公共场所发现纸屑、杂物等,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保护公司的清洁。

7、定期清理办公场所和个人卫生。将本人工作场所物品区分为有必要与没有必要的,有必要的物品按规定管理,没有必要的清除掉。

七、上网规定。

1、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公司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规定的以及不健康的信息。

4、不得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5、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八、人际关系。

1、同事关系:懂得“理解与尊重”

尊重人比什么都重要”,营造“同欢乐,共追求”的氛围。

2、尊重他人:肯定、赞扬他人的长处和业绩,对他人短处和不足,进行忠告、鼓励。

3、相互合作:在意见和主张不一致时,应理解相互的立场,寻找能共同合作的方案。

4、禁止派别:不允许在工作岗位上以地缘等形式拉帮结派。

九、心灵沟通。

1、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

2、不要感情用事。

3、真诚对待他人。对他人有意见应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场合当面说清,不要背后乱发议论。

4、不要看他人的笑话,在公众场合出现他人有碍体面,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善意地提醒。

5、对领导的决策要坚决执行。有保留意见的,可择机反映,但在领导改变决策之前,不能消极应付。

6、不要胡乱评议领导、同事或下级,更不能恶语伤人。

7、公司内部定期发布公司动态、规章制度等信息,可对此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本规范为试行,不妥或不全面地方待修改或补充。

管理制度

1、使用多媒体教室须提前一周提出计划,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2、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开启使用相关设备,专业人员使用相关设备也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3、认真操作,保护设备,各相关设备的开与关,不宜过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机关后,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才能切断总电源(否则烧坏投影机责任自负)。

4、每次使用完毕,管理人员要关闭好窗户,拉好窗帘,锁好防盗门。

5、要保持室内清洁,管理人员要每周打扫一次。禁止在多媒体教室内吃东西、乱扔果皮瓜壳及纸屑,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6、多媒体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

7、要定期检查电路,接地是否可靠,电源是否稳定,投影机、电脑是否接至规定点。

8、对未经杀毒的软盘,一律不准插入多媒体电脑内使用。

9、专职人员要定期清洁、维护,保持设备运行良好,延长其使用寿命。

10、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编写多媒体设备使用手册,培训和指导任课教师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

2.全面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于课前课后与任课老师做好设备的清点工作;

5.定期检查《多媒体教室使用日志》,认真处理使用日志中所提出的各种问题。

1.通过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培训,能正确使用多媒体教室各种设备;

2.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

4.教书育人,教育学生养成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5.保持多媒体教室墙壁整洁,不能随便在墙壁上乱贴乱画。

1.学生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操作教师用机及多媒体教学设备;

2.多媒体教室不提供学生自习;

3.严禁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

4.严禁在多媒体教室抽烟、吃东西;

5.严禁随地吐痰;

6.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7.不得擅自取走多媒体教室的各种设备(配件)等,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也是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书写白板、录音座、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和录像机等设备。

2、多媒体教室是为教学服务的,因此只能开展多媒体教学的研究和应用。

3、严格履行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手续,除正常时间上课需要外,校内部门、校外单位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使用。

4、多媒体教室应指派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培训。

5、任何进入多媒体教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教师在使用多媒体前,应经过相关培训和学习,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每次上课前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2、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保持教室清洁,严禁室内吸烟,不得乱扔废纸,尽量减少粉尘飞扬。

3、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未经教室管理人员审核擅自拷入的文件或未存放在指定位置,计算机将不予保留。

4、教师在多媒体计算机内拷入的文件,教室管理人员只根据教务处授课安排的学时保留,超过使用期限的.文件将予以删除,以确保其他课程软件的使用空间。

5、多媒体教室原则上只为教师上课使用,如为它用(如开会、课外放影等)和非正常上班时间使用,须经学院教务处批准。

6、播放vcd、cd碟等时,必须使用vcd、cd机播放,严禁使用电脑光驱播放,严重划伤及透光的数据光盘不能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应须管理人员许可。

7、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操作系统;不得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拔插usb盘时必须按要求进行。否则,因此造成的事故由其承担责任。

8、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9、如在上课中途或下课十五分钟以上时间无必要使用投影仪,应让投影仪暂停工作(请务必按管理员说明的方法进行操作),避免投影仪过快老化。

10、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停电,应立即关断所有使用时开启的电源,待重新来电后再按照操作规程打开电源开关,继续使用。

11、操作员要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教学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并在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表中注明情况;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12、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13、教师每次上课结束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切断自己所开启的全部设备,填写好《公共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指挥学生关好门窗,并在学生全部离开后再离开多媒体教室。

14、操作员上课结束后,未履行相关职责,不填写《公共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如发生不良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对主管的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任务全面负责。

2、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的观念,教室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并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地正常运行。

3、不断学习和更新多媒体软硬件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随时了解常用多媒体硬件和多媒体辅助应用软件的发展动态,及时向学院领导提出更新、增添多媒体设备、辅助应用软件等有关建设。

4、加强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和维护,提高多媒体的使用效果。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搞好多媒体教室的安全、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

5、妥善保存好所有设备的说明书和图纸,并按规定分类装订存档,严禁丢失。

6、管理员随时查看《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多媒体教室卫生登记表》,掌握设备的使用率及工作状态,提醒任课教师注意有关的事宜。做到整齐划一,条理清楚。

7、管理员应指导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和软件,及时处理教师在上课出现的问题。管理员须对未能及时处理而导致设备损坏负责。

8、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院领导报告意外事故和突发事故。管理员要自觉爱护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自己处理不了的要汇报领导。

9、做好多媒体设备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掌握用电、防火、防盗等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10、上午、下午和晚上的最后一节课下课后,及时检查多媒体教室设备和门窗的关闭情况,没关好的要关好,并将未正确关闭设备或门窗的教师、班级、课程等情况记录下来,反映到主管领导处。

1、进出多媒体教室要佩带胸牌;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出多媒体教室;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物品和食物进入教室。

2、严禁刻画教室内的桌椅等公物,严禁在桌子上或椅子上写字、绘画,如有发现,将照价赔偿。

3、严禁在教室里乱扔垃圾、吃东西、随地吐痰;严禁将墨水等甩到地板上、墙壁上,要保持多媒体教室的干净清洁。

4、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影响其他同学上课;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否则引起设备损坏后果者,将照价赔偿。

5、未经管理员许可,学生不能使用任何设备。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坏者,将承担相关责任。

6、班长在下课后应就同学反映的情况(譬如课桌椅上有无刻画现象、是否有未处理的垃圾等)认真登记,以便学院处理。如因本班不认真登记而引发的一切问题,将自行承担。

7、使用多媒体教室学生须遵守本规定,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管理。

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制度》,对配戴安全帽作业、禁止吸烟酗酒,高空安全作业等条款进行重点检查,违者惩罚。

2.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3.进场施工前必须持有《工地安全许可证审批表》及《分项工程安全措施交底单》。

4.在吊篮上施工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5.每一位工人必须购买保险。

6.安全员对工地的安全施工负有直接责任,负责落实上述各项措施。

7.机械调治人员每天必须将《机械设备》报给项目经理。

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计划性和有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内部各部门所有的收付款,制度所指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周资金计划。

三、计划原则:量入为出、整体平衡,按时编制、严格执行,实事求是、不虚报。

四、计划执行:

1、各部门是资金计划的执行部门,每月末25日前各部门将下月资金收支计划报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有权依据公司整体预算及资金情况对各部门资金计划进行增减调整,经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商讨签批后执行。

2、执行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上报资金计划,年度计划在年末12月10日前上报,月度计划在月末25日前上报,周计划在每周四前上报。

3、各部门资金计划应建立在对部门工作合理预计的`基础上进行编报,资金计划需按付(收)款先后顺序、付(收)款项目依次填报。

4、资金计划的调整: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各部门资金计划经总经理签发后一般不允许随意变更调整。

5、资金付款的执行:资金付款计划按周执行,月度资金计划需填写本月第几周支付,月度内当周未执行的付款可以递延到下周支付,但具体付款安排财务依据情况而定,当月未执行的付款不再递延下月执行,各部门需在填报下月资金计划时重新提交签批,财务部根据付款计划及时调度资金,资金付款申请单需注明资金计划编号和项目名称,财务部依据签发执行的资金计划执行付款,无计划的资金付款财务不予支付。紧急情况下需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依次经财务总监、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执行。

五、资金计划表填列格式详见附表,本制度自签发之日执行。

签发人:

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师生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礼貌的场所,应时刻持续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务必在一天内归还。

4、持续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群众学习场所,提倡礼貌阅读。应持续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职责,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能够以适当方式提出,也能够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职责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职责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职责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装订成册。

四、处罚:

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务必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状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资料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资料,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状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

二、要透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藏书室和阅览室。

三、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四、学校藏书量到达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六、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书柜、目录柜、工具书柜、杂志架、报纸架、借还书工作台等。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到达必须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1、图书资料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好处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资料与本图书室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到达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1、组织缴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务必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状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规定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持续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用心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带给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图书室藏书各种书目,用心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忙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带给有益场所。

七、认真做好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街道户外宣传品的审批、制作、报销流程,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涉及的户外宣传品包括:宣传展板、喷绘制品、

活动背景(墙)、标识标牌、活动装备等,且需要广告公司进行专门定制、安装的。

各部门、社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制作需求清单,根据指导价估算制作费用,总费用在0元以内的,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联系制作单位制作,超过0元以上的,需要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制作,超过1万元的,经党工委会议审议后制作;如遇紧急事项,无法提前审批的,可以电话报告,先行制作,但是需要在3日内补办审批单。(审批单见附件一)。

本制度所列价格是根据街道对制作单位的询价,参考以往街道制作相关产品的价格制定的指导价。各单位应该控制制作成本,单价超出价格%的,需要提供相关说明(常用宣传品制作的价格见附件二)。对于没有列入指导价的宣传品,需要通过不少于三家询价后,按照制作流程审批后,安排制作。

1、各部门、社区在制作安装户外宣传品之后,要现场确认制作安装的`宣传品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对安装的户外宣传品的内容负责。

2、各部门、社区在完成户外宣传品安装后一个月内完成报销手续,报销单据要提供制作依据(制作审批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验收单、汇总的明细表、合同等;制作费用超过1万元的,需再提供党工委会议纪要。

1、各部门、社区制作的户外宣传品要求各承接单位保证设计、制作、安装、维护、拆除。

2、凡单项制作经费超过1万元的必须按照一事一签的原则签订服务合同(或者协议),并报党工委会议审议。

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时间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抱着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是指:汽车、火车、飞机。

2、膳宿费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别费是指:因公支付邮电费或招待费。

二、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至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批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时间出差日期、起始底单、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是对冲销预支数。

三、差旅费按业务需要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业务洽谈,宿费上限元/月。

2、主要负责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费元/月。

3、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宿费元/月。

4、主要负责人的生活费标准元/月。

5、公司人员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是,须报总经理核准,依票据据实报销。

管理制度

1.对符合国家标准或公司订标准、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生产公司,经审查后可作为主要供应单位。

2.供应单位一经选定,尽可能减少变更,需变更时,经本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经常了解供应单位的产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1.原辅料初检、编号、请检。

1.1原辅料进公司,由仓库保管员按购物凭证或合同协议核对后,检查包装是否破损,标签是否完好,与货物是否一致等,凡不符合要求,应予拒收。

1.2进公司原辅料,在仓库先统一编号。按要求放置指定区,并挂置待检标识牌。

1.3仓库保管员按原辅料进公司顺序,填写进公司原辅料总帐。

2、原辅料检验。

2.1工程部接到原辅料请验单后,派专人按抽样方法取样。

2.2根据检验结果,工程部向仓库送交检验报告单,并根据检验结果发放合格证或不合格证。

3.原辅料入库:。

3.1仓库保管员根据检验结果,取下待验牌,在货物处逐件贴上合格证或不合格证,按区域放置,以防混用。

3.2不合格原辅料要隔离存放,按不合格原辅料处理程序交采购业务部处理,并建立台帐记录。

3.3原辅料存放区应保持整洁。

3.4原辅料堆放要货行间必须留有一定距离,并执行先进先出的发料顺序。

4.原辅料发放。

4.1生产车间投料员按生产需要填写领料单交仓库备料。

4.2仓库送料员按规定要求称量计量,并填写称量记录。

4.3仓库送料员与仓库保管员核对实物后,把原辅料送到车间指定地点,码放整齐,由车间投料员点收。发料、送料、领料人均应在出仓单上签名。

4.4每次发送料后,仓库保管员要在库存货位卡和台帐上填写货物去向、结存情况。

4.5不合格原辅料不得发放使用,易变质的原辅料及贮存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原辅料,必须抽样复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物业保洁员的各项工作行为管理,提高物业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给大家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服从督办人员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2、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卫生区域包括:大厦(休闲区)、小楼(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玻璃、百叶窗、暖气片等)卫生。其中玻璃、暖气片、百叶窗,每月擦拭两次。

3、休息日为周六(每月休二天)。

4、物业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1、物业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岗。

2、工作时间内保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用品(如电脑、电话等)。

3、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

4、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5、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环境卫生包括办公室、前台、走廊(挂画),小楼卫生。其中办公室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公共办公柜、电脑、电话、室内玻璃、栏杆、地面吸尘、门框擦拭、办公室内植物浇灌、擦拭鱼缸、换水等。走廊卫生包括:挂画、公司牌匾等。

前台卫生包括:前台桌椅、饮水机、小柜子、白板等。

卫生间包括: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盒)、卫生纸等用品的及时更换。

小楼卫生包括:办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线)、门窗、玻璃、百叶窗、卫生间(及时更换用品)、饮水间等。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物业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员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第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条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第十五条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六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七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安排考试。

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继续教育记录等。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二十四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式样见附件3)。

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六条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并编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使用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并逐步采用电子存取和防伪技术,确保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动态资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4)。

第三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章记录直接记入诚信管理档案,并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六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在岗从业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第三十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三十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第四十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第四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九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和从业资格证件工本费由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9月6日公布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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