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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论文(精选18篇)

时间:2023-12-20 16:20:17 作者:MJ笔神

单位是一个具有规范化运作的组织,有着相对稳定的制度和规章制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单位总结的范文,希望能够给你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参考。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古里镇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古里镇财政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各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校的课桌椅、图书等,均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土地、房屋和建筑物。

1.土地:指单位具有使用权的土地(含陆地和水面)。

2.建筑物和附属物: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一般设备。

1.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空调机、录像设备、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等。

2.设备:包括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3.设备:包括保险柜、樘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4.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辆及船只等。

第三类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第四类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数据等。

第五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

第六类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有固定资产。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计价;土地按征用时支付的费用计价;若基建项目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审计的,按项目的批准金额入帐。待审计后,按审计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二)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进价、调拨价计价入帐。

(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帐。

(四)盘盈、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价格的按原价入帐,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入帐,没有同类产品的可估价入帐。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竣工审计决算的实际成本计价;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计算减少固定资产价值。

(六)固定资产因进行技术改造或改进其质量的,按其实际支出费用增加其价值;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成套设备损坏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损坏程度减少其价值。

(七)报废、变卖、调出、遗失、损坏的固定资产,需核实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帐面原值注销。

(一)固定资产总帐的设置,由镇财务结算中心和未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单位财务部门设立单位固定资产总帐,按照六大类设立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各大类的金额。

(二)固定资产明细帐的设置,由单位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根据固定资产分类,按固定资产的品名设置明细帐,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明细帐应设置资产的购进日期、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存放地点、来源等栏目。

(三)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的设置,单位对在用的固定资产,以使用部门或在放点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若发生变动,重新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

(四)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应使用电算化软件设置核算,对于无电算化软件的单位,明细帐应统一购置固定资产明细帐页进行设置核算。

固定资产增加,分为购建(包括新建、自建、扩改、改建等)、购入、自制、调入、盘盈、捐赠和其它形式等。

(一)购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要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基建帐户进行独立核算,待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后,转入单位固定资产帐核算。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古里镇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购入后填制《古里镇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验收入帐。单位要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列入当年单位预算。

(三)自制、调入、盘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单位填制《古里镇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验收入帐。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无偿调出、出售、盘亏、报废、报损等。

1.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单位原值在2万元以上(包括2万元),属大型、精密、贵重资产的处置,应当详细说明相关原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2.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单位原值在2万元以下,但成批处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3.固定资产无偿调入外单位的,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4.向个人出售和转让固定资产(包括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单位原值在3000元以上及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5.不在1、2、3、4项范围内的资产处置,只需填制《古里镇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核销。

1.各单位处理上述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首先应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申报,填报《古里镇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核准表》,经审批后方可处理。

2.各单位处理固定资产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

(2)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未达到正常使用年限);。

(3)报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数据和对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1.各单位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的资产,申报单位可凭《古里镇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核准表》或《古里镇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的核算联,调整有关资产帐目。

2.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卖收入,均属国家所有,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公共资源、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各单位每年度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在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查帐务结合起来,以物对帐、以帐查物、见物盘点、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三)清查登记要求。

1.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据国家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进行清查登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单位按照国家划拨使用的有关档案先行清理登记。待清查登记工作结束后,按国家房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办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购定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实际购买价格进行清查登记。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审计前按工程造价清查登记,工程审计后按审计确认价进行调整。

2.对固定资产要查清帐面价值。清理出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数额等。

3.对清查出的各项固定资产盘盈重新估价入帐,对清查出的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区别固定资产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登记调整,建立健全实物帐。

5.各单位针对在清查登记中发现的问题,要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乱,明确责任,形成单位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二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具体账务处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分清资金渠道,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单台设备和单项工程在五万元以上的),由基本建设投资解决,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由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或其它经费解决。属于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资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六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第十七条调出、变卖减少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报批,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国管局或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调出或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据鉴定意见及上级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据鉴定意见、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上级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财务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占用单位承担;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预算及购置计划既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积压浪费。对按规定实行统一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提供详细的使用目的并写明详尽的功能等要求。

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账卡、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位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处置固定资产须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单》或《固定资产调拨单》,据单入账;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卡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管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财务和账务异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严重或挂靠单位脱钩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应由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国管局确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十条凡违反本办法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送国管局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1987年7月31日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财字[1987]第169号)同时废止。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xx财政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各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校的课桌椅、图书等,均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土地、房屋和建筑物。

1.土地:指单位具有使用权的土地(含陆地和水面)。

2.建筑物和附属物: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一般设备。

1.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空调机、录像设备、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等。

2.设备:包括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3.设备:包括保险柜、樘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4.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辆及船只等。

第三类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第四类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数据等。

第五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

第六类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有固定资产。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计价;土地按征用时支付的费用计价;若基建项目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审计的,按项目的批准金额入帐。待审计后,按审计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二)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进价、调拨价计价入帐。

(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帐。

(四)盘盈、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价格的按原价入帐,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入帐,没有同类产品的可估价入帐。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竣工审计决算的实际成本计价;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计算减少固定资产价值。

(六)固定资产因进行技术改造或改进其质量的,按其实际支出费用增加其价值;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成套设备损坏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损坏程度减少其价值。

(七)报废、变卖、调出、遗失、损坏的固定资产,需核实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帐面原值注销。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本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公司财务部为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一级部门,行政部、后勤部、生产部为二级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3、后勤部负责归口管理厨房设备、锅炉、后勤保障性设备以及各类房屋建筑物;。

4、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外的所有资产。

5、各使用部门负责对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6、财务部设总分类帐统驭科目,并设品种、数量、金额明细帐进行一级管理;具体财产由行政部、后勤部、生产厂建立品种、数量明细帐,并安排使用和管理;具体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资产品种卡片,落实到班组、个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7、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随时注意保养并善尽保管之责,需改良或大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改良)申请单”,按程序呈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1、固定资产的请购由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送财务部查核无法调配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2、请购单上应详细填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性能、产地、质量要求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3、各部门除年度经营计划编列扩充预算外,因特殊情况需要的添购,应说明其添购的效益和原因。

4、自制或自建应与承建部门议定价格,按上述程序呈核后建造。请购的固定资产到厂或自制完工,由使用单位验收并填“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联送交财务部编号完毕,第一联使用部门留存,第二联连同发票或审核后的结算书送财务部入帐存查,第三联资产管理部门备档存查。

1、各部门间固定资产的调拨,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按程序呈核批准后,方可调拨。

2、非经分管副总以上级别批准,固定资产不得调拨。

3、该单据一式三联,调入、调出部门、财务部各一联。

1、财务部每年2次不定期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对全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财务部与资产管理部门帐卡一致,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帐卡一致,帐实相符。

2、固定资产盘点采用实地盘点方法并填制“固定资产清查表”,如有帐实不符,查明原因及责任,呈报总经理据情处理。

3、经管资产人员调动时,必须进行清查盘点,并填制“固定资产清查表”,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不清不准离职。

1、固定资产属于正常报废,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单”,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及技术人员进行实物鉴定,拟具处理意见送财务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核准后予以处置。

2、属于保管、使用、维修不当,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提早报废,根据情节由责任人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3、出售后的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应将该项固定资产帐卡、验收单,送财务部存查。

4、报废的资产无法出售时,应将其移交行政部,由财务部依法说明原因,向税务机关报备。

七、附则。

1、部门主管人员离职或变动,应会同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否则不准离职。

2、该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呈报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总帐的设置,由镇财务结算中心和未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单位财务部门设立单位固定资产总帐,按照六大类设立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各大类的金额。

(二)固定资产明细帐的设置,由单位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根据固定资产分类,按固定资产的品名设置明细帐,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明细帐应设置资产的购进日期、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存放地点、来源等栏目。

(三)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的设置,单位对在用的固定资产,以使用部门或在放点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若发生变动,重新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

(四)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应使用电算化软件设置核算,对于无电算化软件的单位,明细帐应统一购置固定资产明细帐页进行设置核算。

固定资产增加,分为购建(包括新建、自建、扩改、改建等)、购入、自制、调入、盘盈、捐赠和其它形式等。

(一)购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要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基建帐户进行独立核算,待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后,转入单位固定资产帐核算。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xx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购入后填制《xx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验收入帐。单位要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列入当年单位预算。

(三)自制、调入、盘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单位填制《xx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验收入帐。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无偿调出、出售、盘亏、报废、报损等。

1.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单位原值在2万元以上(包括2万元),属大型、精密、贵重资产的处置,应当详细说明相关原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2.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单位原值在2万元以下,但成批处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3.固定资产无偿调入外单位的,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4.向个人出售和转让固定资产(包括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单位原值在3000元以上及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5.不在1、2、3、4项范围内的资产处置,只需填制《xx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核销。

1.各单位处理上述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首先应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申报,填报《xx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核准表》,经审批后方可处理。

2.各单位处理固定资产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

(2)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未达到正常使用年限);。

(3)报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数据和对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1.各单位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的资产,申报单位可凭《xx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核准表》或《xx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的核算联,调整有关资产帐目。

2.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卖收入,均属国家所有,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公共资源、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各单位每年度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在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查帐务结合起来,以物对帐、以帐查物、见物盘点、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三)清查登记要求。

1.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据国家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进行清查登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单位按照国家划拨使用的有关档案先行清理登记。待清查登记工作结束后,按国家房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办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购定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实际购买价格进行清查登记。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审计前按工程造价清查登记,工程审计后按审计确认价进行调整。

2.对固定资产要查清帐面价值。清理出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数额等。

3.对清查出的各项固定资产盘盈重新估价入帐,对清查出的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区别固定资产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登记调整,建立健全实物帐。

5.各单位针对在清查登记中发现的问题,要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乱,明确责任,形成单位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固定资产管理论文

摘要:本文针对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首先简要介绍了学校固定资产的内容及特征,进而分析了当前我国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强改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出了建议措施。

固定资产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基础条件,也是学校日常管理的重点。但是,一些学校在自身的管理中对于固定资产管理重视不足,造成了固定资产管理出现了基础薄弱、资产配置不合理、固定资产盲目重复购置以及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创新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实际效益,已经成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这对于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的开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学校固定资产主要是指学校用于开展教学科研、学生教育培养的物质基础,一般是指单位价值在千元以上的资产,主要包括了学校的房屋建筑、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等。学校固定资产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固定资产的经费来源以及核算方式与其他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着较大的不同。学校的固定资产主要源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或者是其他方式,通常情况下,学校的固定资产只是一次性支出,而且往往不会进行计提折旧,会计报表中对学校固定资产的反映往往是固定资产的原值。

(二)固定资产的使用方式也有着较大的不同,学校内的固定资产,主要是用于学校内部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所使用,很少会用于资产经营。

(三)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具有多样性。虽然学校的'固定资产在分类上相对较为简洁,但是在分类管理上由于涉及到内部不同的职能部门,因而分类管理仍然具有较强的复杂性。

(一)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不完善。目前很多学校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着重采购轻管理的问题,对于固定资产的归口集中管理、使用调剂以及配置优化等方面重视不够,造成了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了资产闲置浪费的问题。

(二)固定资产的产权以及账实管理不清晰。很多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都存在着产权不明确的问题,一些资产在进入过程中未能及时进行产权登记,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产权关系紊乱的问题,这对于固定资产的规范化管理非常不利。此外,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缺少及时准确的盘点,造成了出现账实不符的问题,很容易出现固定资产的流失。

(三)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一些学校由于在固定资产管理上的人力物力投入不够,造成了固定资产管理手段较为落后,未能建立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这就造成了固定资产在采购、使用、维护、盘点、报废、处置等环节容易出现漏洞。

(一)改进完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在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首先应该创新固定资产管理体制,重点是实现学校内部固定资产的动态统一管理,同时明确不同层级、不同科室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具体目标和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其次,应该进一步的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可以由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衔接沟通,具体细化固定资产各项管理制度。

(二)优化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在学校固定资产的配置方面,应该综合考虑固定资产配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能够通过调剂解决的,应尽量避免重新购置;对于各种超标配置、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应该注重整合。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方面,应该注重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的盘点,可以通过建立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的方式,重点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在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上,应该确保规范化,必须确保固定资产的处置经过审批,对于一些已达到使用年限但经鉴定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应充分运用。在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上,学校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同时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定期审计制度,强化对使用效益的监督考核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可靠。

(三)不断创新固定资产的管理手段。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应该尽可能的采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应该注重结合学校内部的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为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将固定资产管理的采购、招标、维护、出借、处置、报废等各个业务流程进行统一整合,对固定资产采取安全有效监控和网上同步管理。同时,综合运用条形码技术,在固定资产卡片中加入图片信息,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体系的建设水平。此外,还应该注重将资产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有机结合,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和增量实施动态管理,并进一步实现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进而不断地提高固定资产整体管理水平。

四、结语。

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应该进一步的完善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模式,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控制,同时,加快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各种先进的管理手段以及管理理念等,促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效率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康志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外企业家,(03).

[2]张伟莲.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加强教育财务管理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03).

[3]彭菁菁.结算中心如何强化学校财务分析工作[j].新经济,2016(05).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fixedassetsfornon-profitorganizations),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比照自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1、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科目,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价款记账;。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衬、费记账;。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入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调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体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五)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九)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二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具体账务处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分清资金渠道,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单台设备和单项工程在五万元以上的),由基本建设投资解决,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由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或其它经费解决。属于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资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六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第十七条调出、变卖减少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报批,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国管局或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调出或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据鉴定意见及上级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据鉴定意见、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上级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财务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占用单位承担;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预算及购置计划既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积压浪费。对按规定实行统一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提供详细的使用目的并写明详尽的功能等要求。

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账卡、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位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处置固定资产须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单》或《固定资产调拨单》,据单入账;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卡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管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财务和账务异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严重或挂靠单位脱钩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应由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国管局确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送国管局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1987年7月31日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财字[1987]第169号)同时废止。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包括固定资产请购制度、验收制度、保管制度、赔偿制度、报损报废制度、维修制度、资产租赁制度、清查核对制度等。

第四章责任。

第十六条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若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以各种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流失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责任。

第十八条镇财政所要加强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考评制度,实行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以加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xx财政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7月1日起实施。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开展行政管理和日常工作的物质基础,但是由于政府资产管理执行的不到位,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很多问题,这都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效率。本文重点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原因以及解决的对策。

一、前言。

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是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组织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科技、教育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中作用重大。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指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之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的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但是,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比如购置随意性大、重复购置、对有些资产处置不够恰当等,这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和制度有很大关系,会计核算的滞后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固定资产的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应该积极改善,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我国目前正在实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以一般的国有行政事业单位不存在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的处理。第一,固定资产的处置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管理力度不够,导致固定资产流失。重复建设和重复购置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并不少见,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管理落后。第二,会计核算工作比较滞后。会计核算不及时,实际工作中,入账和销账都不及时,常常导致账实不符。还有会计核算工作在实际操作中不够准确,对于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估量不够准确,比如只按照发票面价入账,而忽略安装费等其他额外费用。第三,管理手段、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意识淡薄。国务院文件明确划分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权限,但在执行中管理体制始终不顺,缺乏指导和协调。多数单位重视不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不完善,只在会计账面上做出反应。单位会计一般无法确认固定资产数目的多少,也无法确认固定资产价值的增与减。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国家政权建设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国家行政机关正常运转,下面将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对策。

第一,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要摸索适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办法和具体管理制度,形成完善和科学的管理体制,对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同时应该建立起资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明确责任范围,并把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第二,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该遵守《行政单位国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并且在此框架下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工作和管理人员的水平和素质直接关系到固定资产管理的质量,应该注重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和知识更新,加强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培养。第三,借鉴并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如何建立有效率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是当前很多单位考虑的问题。第四,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和技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名目繁多、这是一项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工作量庞大的工作,及时、有效和合理的掌握固定资产流动,建立实用高效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跟踪和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避免重复购置和浪费。

四、结语。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投资,财政部已经颁布相关的条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规范,使之向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维护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并且能够有效利用。在管理固定资产的过程中,财务状况、管理状况、产权意识、法律意识都应该引起重视,克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问题,以及不规范不科学的现象,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灵活和高效,使各项工作能够健康开展,遏制固定资产的流失,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得以保值和增值,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相符合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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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论文

固定资产在很多企业中都存在,有些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相当大。这些企业必须管好固定资产,而如何管理固定资产跟财务人员的工作关系很大。

每个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情况都不太一样,要管好固定资产当然就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了。不过有几点是大家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应当注意的。

首先,全员参与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几乎每个人都与某项固定资产相联系,因此要树立全员管理参与意识。不只是财务人员,也不仅仅是资产管理员才参与管理固定资产,而是所有接触、使用固定资产的职工都要有意识地参与固定资产管理。

其次,分级对口管理,落实到人。这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个特点。每个部门、车间、班组、个人所使用的固定资产都可能不一样,有的还是一人一项固定资产,所以在管理上要具体,一般在个人之上要设立三级管理,即厂级、车间、班组的三级管理体制。具体措施是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统一编号、建立台账、责任落实人、定期盘点及其处理、指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或部门等等。

最后,定期盘点清查。一般要安排专门人员检查、检修,定期盘点、清查固定资产的情况。该修理的及时修理恢复功能,该报废的就及时处理,以及计提减值准备等等。定期盘点清查不但可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也可以起到控制固定资产管理风险的作用。

固定资产几乎在所有企业中都有,尤其是生产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占的比例很大,有的企业达到50%以上。故企业要管好固定资产与财务人员的工作关系很大。

各个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情况不一样,要管理好就要结合本单位的的实际情况。但有几点是共性的,如下:

1、全体人员参与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每个人都与某项固定资产相联系(如员工使用的电脑、办公桌,领用的工具、夹具等)因此要有全体人员参与意识。不仅是企业的财务人员及资产管理员对此有关,而是所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员工均要自主地参与固定资产管理中来。

2、分级对口管理,落实到人。如以工厂为例,即分厂级、车间、班组的三级管理体制。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企业统一编号、建立台账、责任落实人、定期盘点及其处理、指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

3、定期盘点清查。要安排专门人员检查、检修,定期盘点、清查固定资产的情况。该修理的及时修理,该报废的及时报废,该变卖的及时变卖,以及财务上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定期盘点清查不仅可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同时也起到了控制固定资产管理风险的作用。

(1)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2)属于整体之一部分,不便或不宜划分,而其整体总值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应列为固定资产。

(3)凡相同种类、规格的设备、器具、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虽然单位价值不足2000元,但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

(4)单台电动机其功率为30kw以上(含30kw)应列为固定资产。

(5)成套生产装置上的管道、阀门、仪器仪表、线路在竣工时应列为固定资产。

(1)设备资产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要与财务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做好设备。

(2)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有:生产设备分类与资产编号,重点设备的划分与管理,设备资产管理的基础资料,设备资产动态管理,设备库存管理。

(3)设备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根据需要,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包括设备资产卡片、设备编号台帐、设备清点登记表、设备统计及定期报表、设备档案;并做好设备资产变动,如闲置封存、移装调拨、借用租赁、报废处理等设备资产动态管理。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益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

(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的,有部分拨款的,还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行政单位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由国家负担,而事业单位则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的待遇。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根据工作性质,也有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的非公务员的人就职,一般是从事后勤保障的工勤人员,他们的待遇除职权不同外,收入和公务员完全一致。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摘要:

现阶段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着:“缺乏定期盘查制度,账外资产增加,物随人走;资产类别划分机械,缺乏折旧项目,管理流于形式;重视实物形态而不重视货币形态”等现象。究其原因:“计划性”投资体制是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的根本原因;“随意性”管理体制是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的主要原因;“缺位、空位”的内部管理监督体制是导致资产闲置、浪费的内在原因。

单位的固定资产是衡量一个单位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保证。我国现阶段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着突出问题,如何直面这些“问题”,进一步剖析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是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课题。

目前,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存在盲目采购或多头采购,物资闲置积压,资产使用效益低;领用手续不完备,领后用途不清,公物私用等现象大量存在。

1、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定期盘查制度,账外资产增加,存在“物随人走”现象。

一些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缺乏定期盘查制度,管理意识淡薄,重购买、轻管理,账外资产、有账无物现象严重,对于固定资产没有一套完整的验收、保管、使用等管理措施,购买时一味追求“小而全”“超前”“高标准”,没有充分论证设备的使用效益或脱离了单位的实际,造成设备使用效率不高,闲置浪费现象严重;有的单位在资产使用、报废处理等手续办理上不严,疏于管理,致使有账无物。该减少的不减,该增加的不加;账实严重不符,固定资产账卡形同呆账。不断增加的账外资产,往往流失个人手中,随着退休调离而“物随人走”的现象突出,造成固定资产的大量流失。

2、资产类别划分机械,缺乏“折旧”项目,存在“管理流于形式”现象。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种类繁多,规格不一。固定资产的划分,既要以财务规则为依据,又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相当一部分固定资产的性质差异很大。如普通型照相机,未大批购买的办公桌椅等,按低值易耗品处理,不去按固定资产类管理。而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善,使用几次后,就物易其主了,为个别人侵吞造成可乘之机。一些单位负责人只知产权登记这个名词,却根本不理解其含义,没有国有资产的观念,对资产管理主观随意,常常会“随意变卖低价处理”单位资产。比如,为了使自己能坐上好车,把原来不太旧的小车随意变卖,低价处置等造成资产流失。

3、重视实物形态而忽视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由于拨付性所定,在会计核算中以当年批准的实际支出列为费用直接冲销了财政拨款,因此,长期以来形成了在管理上只重视实物形态而不重视货币形态,造成价值上的流失。

二、对存在问题的“归因”分析。

1、“计划性”投资体制是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的根本原因。

我国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仍保留着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事业单位的投资体制,特别是对固定资产的投资仍维持由国家包揽的现状,使得事业单位对国家一直存在依赖思想。结果是:单位只关心对固定资产的投入,不关心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追求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忽视对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资产的“闲置、浪费”现象的产生,也就有了某种“必然性”了。

2、“随意性”管理机制是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的主要原因。

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制定出一套适合事业单位的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在固定资产的处置方面,国家对事业单位有一套复杂的审批程序,事业单位自身并没有多少自主权。造成事业单位仅是将其管理的固定资产作为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手段,并不关心资产的使用效益。甚至“仅仅是为了某种特殊利益”,而不惜造成“资金的大量浪费和资产的大量闲置”。

3、“缺位、空位”的内部管理监督体制是导致资产闲置、浪费的内在原因。

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相互脱节,缺乏制约。固定资产的管理现状是资产的价值形态由财务部门管理,实物形态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管理。由于相互之间沟通不够,缺乏制约,造成“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实不符”等普遍现象。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方面,缺乏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忽视管理,形成“有投入无回报,高投入、低回报”等突出问题。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也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影响了资产的正常使用。

三、应采取的措施。

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作,庞大的资产仅仅依靠资产、财务部门进行管理是不够的,需要实施全员和全过程管理,才能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发挥应有的效益。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权、利,建立健全完善的资产管理机构。一方面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资产的申报、招标、采购到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处置等各个环节都予以明确责任,对固定资产的增减、管理、效益等方面加以监督和考核。

2、要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强化资产管理的观念。固定资产是主要资产之一,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固定资产的地位和作用,树立资产效益的意识;加大前期论证力度,树立节约的意识,防止盲目投资,让资产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保值与增值。

3、利用现代化手段,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固定资产名目繁多,分布广泛,固定资产的管理也必然是一项情况复杂、工作量庞大的工作。为了及时管理和掌握固定资产的流动,合理调配资源,建立科学有效的网络管理系统,一方面可以及时登记和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库存情况,避免重复购置,另一方面可以合理组织和调配闲置的资产,促进闲置资产的再利用,避免浪费。

4、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和盘点制度,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一方面,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增强财会人员的高度责任感和工作态度,在财务入账时认真审核,与资产部门加强沟通,确定行之有效的方法,将资产视同资金管理,及时与资产部门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另一方面,建立固定资产盘库制度,不定期地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通过清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管理中的漏洞。

5、改革现有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

(1)参照企业会计制度,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在资产类别中增加“折旧”项目,并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并将其列示于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与“固定资产”科目抵减后,反映固定资产净额;使折旧和固定资产在资产类项目中结合,从而直接明了的反映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额。避免造成账实、账卡不符,滥“折旧”的名目“冲账”,使国有资产流失。

(2)增设“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益”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以核算反映固定资产因改建、扩建等原因价值增加或减少以及清理后净损益的情况。

(3)对于国家的一些政策性改革包括房改、企业改制等,主管部门或权威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的规范文件和实施细则,便于操作执行。

参考文献:

[2]侯睿: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2003(3)。

固定资产管理论文

我国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于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新制度之下,最显著的变化之一则是进一步规范并强化了对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标准设定、折旧核算、资产处置等方面,主要目的是实现医院对自身固定资产的全过程管理,充分提高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固定资产对医院的日常经营运作将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是一家医院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体现。面对新的发展环境,医院需要认识清楚新旧财务会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调整和变化,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不断改进固定资产管理模式,促进医院更好更快发展。

新制度中,对医院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有所提高,从500元提升到1000元,其中专业设备标准的提升幅度更大一些,从800元提升到1500元。这一举措,能够更加接近实际情况,与我国当下的经济发展与物价水平接轨,避免医院将一些单价过低的简易办公设备也列入到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从而导致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于庞大,降低管理效率和效果。在更大程度上将固定资产的经济价值进行体现,有助于医院降低对低值资产进行管理的实际成本。除此之外,新制度下还将单位价值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是预计能够使用1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型物资,统一划归到了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这一举措主要是考虑到这类物资往往具备固定资产的使用标准,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很好地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为何会将大批量、同类型的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来管理呢?这是因为在实际情况中,医院的绝大部分科室的资产都属于同一国标固定资产分类代码,不属于特殊的零星购买,并且将来也不太可能会采用大规模购买的模式,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的谨慎性原则,于是采用了这样的方式。

在新会计准则中,明确了固定资产的基本属性,最显著的特点是医院可以通过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进行折旧,并凭借分摊制度来掌握各项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以确保固定资产核算的科学性与客观性。面对新的发展环境,如何提高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是固定资产管理中的核心问题,提高固定资产核算的准确性,可以通过科学计提折旧的办法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资源结算,这在最新的医院会计准则中都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医院的固定资产具有严格的使用寿命,如果管理不善,不但会影响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甚至还会带来业务风险。因此,必须通过合理的办法进行折旧,以便更好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综合性管理,稳步提升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性。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医院的固定资产是不涉及折旧的,只需要按月根据一定比例来提取修购基金。长期以往,固定资产的真实损耗难以得到客观反映,一方面会导致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的成本被低估,直接使得医院经营业绩虚增,财务会计报告质量下降,信息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难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合理虚增。如果固定资产不能科学折旧,那么资产负债率、资产周转率等财务指标都将失去参考意义,计算出来的结果也难以指导实际业务的发展,导致医院管理层作出不恰当的财务决策。新制度下,要求医院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计提折旧,规定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只能选择工作量法、平均年限法累计提折旧,并且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同企业一样,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不用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然计提折旧,下月停止计提。针对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也就不再需要计提。以上一系列的变化,主旨仍然在于帮助医院强化财务制度中的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力争提升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在过去的财务制度中,医院针对固定资产处置、减值等内容没有特定的核算科目,在一定程度上给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不便。固定资产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进行报废、出售时,过去的做法都是直接冲抵固定资产科目,对于变卖固定资产的收入和相关清理费用都直接计入基金科目中的修购部分,难以真实反映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的支出、收入和净损益。在新会计制度中,首先增加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医院报废、出售的固定资产损益等内容的核算都直接通过该科目进行集中核算,余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支出中,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真实反映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收益或者损失。这样一来,医院将有条件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环节进行科学控制,提高了固定资产处置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性,深化了固定资产管理的管理意识,对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有着积极意义。

1、完善成本核算,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医院需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提出要求,按照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列支成本,并统一划归到使用部门所属科室进行核算。通过已有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编制固定资产卡片后,为固定资产完成会计分类,从而确定折旧年限、折旧方法、资金来源等问题,通常每月计提的折旧,与人员经费支出、医疗管理费用、医药卫生费等各类支出一并构成科室的直接成本。这样的核算方式清晰明了,能够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绩效评价提供完备的数据基础。不同部门、科室可以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进行比较,促进各科室在确保医疗业务顺利进行时优化固定资产配置。针对一部分超期资产医院可以停止计提折旧,让科室重视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节省固定资产购置支出。如果医院的固定资产难以继续满足医疗等需求时,各科室按照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申报、购置。通过对固定资产的精细化管理,可以提高各科室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和重视程度,逐步建立成本意识和投资概念,对于已经出现闲置的固定资产,需要及时进行调拨,利用经济杠杆对医院资产运作进行合理调节,尽可能避免固定资产重复购置和浪费,提高固定资产的经济转化效率。

从现有情况来看,很多医院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都采用“多头管理”,专业医疗设备、器械由药械部门管理,而其他设备则由后勤等部门管理。这样的管理方式不仅容易出现盘点混乱、管理失序等问题,而且也不符合固定资产整体化管理的大趋势。新会计制度中,要求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支出进行精细化管理,按照使用科室、资金来源的等因素划分,以避免多头管理所带来的重复劳动。鉴于此,医院应该尽快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从而真正实现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核算,让科室从固定资产采购、使用、报修、处置等各个环节都能切实担责,通过专人管理固定资产清单。资产管理部门需要对划归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明细核算,根据类别、名称、规格等因素分别设置账户,将固定资产的金额和数量进行完整准确地记录。固定资产的管理需要分工清晰,职责明确,固定资产采购、维修、核算都需要专人管理,其中财务部门需要负责对固定资产完成核算与监督,包括建立固定资产折旧总账、建立固定资产总账,以便对医院整体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把握,对固定资产数量、金额进行严格管控,完善固定资产卡片标签的粘贴,定期对全员固定资产的账目价值和折旧费用进行核对,分析是否有反常现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规范固定资产清查环节,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新会计制度中对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若干要求:首先,医院必须彻底清查各项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其次,必须了解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以便对固定资产的折旧环节实现追溯调整,对未能计提足额折旧费用的固定资产进行补提折旧。按照新会计制度给固定资产订立的标准,原有固定资产在进行报废、盘亏、盘盈时,都需要严格比对我国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规定,在清查彻底的基础上,获得固定资产真实的账目价值,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少医院通过较为系统、彻底的清查,发现低于最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数量和种类有很多,这些固定资产价值占比很低,但却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管理,按照新标准进行管理之后,固定资产的数量将大大减少,管理成本也随之降低。目前,很多医院正在推广固定资产管理软件,能够帮助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在此基础上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固定资产清理来盘点数量,将盘点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形成具体的书面报告,并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的制度应该依照严格的内部控制实施,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上,要切实落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实现医院对固定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的完善管理,逐步形成一种长效的管理机制。如果采用统一软件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可以充分借助网络平台,将固定资产信息进行详细录入,便于查询固定资产的变动、使用、处置情况,真正做到动态管理,让管理者对医院固定资产情况有一个全面清晰的了解。

四、结语。

随着我国新会计准则、新医院财务会计准则的相继颁布与实施,医院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模式也更加规范,将对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综上所述,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长期工作,需要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不断实践,积累经验,才能逐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实现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确保医院平稳健康发展。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制定了深圳市福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国家法定职责的物质基础与保障。为了加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街道办事处和上述各部门的下属机构。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认为属区政府所有的各单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所有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对外投资,以及用财政资金或用在法律上认为属区政府所有的各种资金投入形成的物业、土地和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公共工程。

第四条福田区财政部门是本区具体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但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凡涉及到政府物业资产管理的,按《深圳市福田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具体管理部门为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第五条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重视和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各类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定固定资产职能管理机构,对本单位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和监督。主要职责是:

第九条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指定内部固定资产职能管理机构,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采购、验收、保管、使用及维护的日常管理;。

(四)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各单位要指定固定资产管理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标准的为固定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各单位可以作为固定资产加强实物管理。

由于行业的不同,其主要生产工具的固定资产标准可以低于非主要生产工具,如图书馆的图书、学校的课桌椅等。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财务制度的要求编制本行业的“固定资产目录”。暂时不能编制“固定资产目录”的行业和单位,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类别或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六个类别。

具体对每项固定资产分设编码时,执行财政部制定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

(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

1、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器械、诊察器械及诊断仪器、医用射线设备、医用生化化验仪器及设备、体外循环设备及装置、人工脏器设备及装置、假肢设备及装置、手术室设备、急救室设备、诊察室设备、病房设备、消毒室设备、口腔设备及医疗用灯、兽医器械等。

2、广播电视单位的广播发射设备、电视发射设备、音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广播/立体电视及卫星广播电视设备、电缆电视分配系统设备、应用电视设备等。

3、科研单位的科研仪器仪表、电子和通讯测量仪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等。

4、文化体育教育单位的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演出服装和舞台设备等。

5、新闻出版单位的新闻出版设备、印刷机械、装订机械等。

6、公安政法机关的交通管理设备、消防设备、取证及鉴定设备、安全及检查设备、监视及报警设备等。

7、其他行业的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含交通工具、办公和事务用等通用性设备。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文化办公机械、消防器材、电机、变压器、锅炉、空气调节电器、清洁卫生器具、通信设备、视频产品、音响设备、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计算机软件、家具设备、被服装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经过文物鉴定机构鉴定的列入《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包括革命遗址、石窟及石刻、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传世历史文物、考古发掘文物、民族文物、外国文物、化石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和图书室的图书。包括图书、电子图书、期刊、文献资料、缩微资料、视听资料、机读资料、光学录像、光盘资料、电视唱片等。一般单位的图书服从价值标准,够标准的图书作固定资产。

(六)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分类内的固定资产。对于一般单位而言,其医务室设备、厨房设备可列于此类。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五)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可参照同种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以估价入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价值入账;。

(九)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和非经营性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经营性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三)将固定资产具有相对独立功能并单独计价的部分拆除的;。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五)发现原来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的。

第四章产权登记及收益管理。

第十六条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代表区政府对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简称固定物业),进行相关的产权界定,办理产权登记,产权所有人统一注明为福田区人民政府。(注:具体实施细则由区物业管理中心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将固定物业用于对外出租或经营的,其收益必须纳入统一的财政专户,集中上缴管理。区财政部门负责收益上缴的监督和管理,收益的使用由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固定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采购、验收、登记、领用、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十九条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编码、建卡、分配等手续。单位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发票和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

第二十条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避免与本单位财产混淆,并及时归还。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必须由使用部门指定的管理人员统一办理领用或使用手续,在用固定资产必须明确使用人和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建立账、卡核算制度。

(一)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每项固定资产都必须建立卡片,卡片一式两张,使用部门领用时,将其中一张交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部门应保管好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固定资产数量登记簿,反映本部门使用固定资产情况,交回固定资产的同时将其卡片交回。

(二)固定资产经批准报废、调出时,将两张卡片同时注销。

(三)财务部门在固定资产总账科目下按固定资产类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价值核算,实行综合管理和监督。

(四)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固定资产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设置明细账,进行数量、价值双重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购入、使用、库存的数量和金额,同时还应建立使用部门的领用登记,以掌握资产分布和使用的详细情况和变动情况。

第二十三条建立技术管理制度。

(一)各类技术设备和仪器应集中管理,不得交由个人保管。

(二)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对技术性较高的仪器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使用、维护、保养和交接制度,设置和填写运行记录(即管理台账)。

第二十四条建立清点核查制度。

(一)各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面清点核查,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参加,共同清点核查。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改进并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区财政部门或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二)固定资产清点核查在具体安排时,可采取一次性清理,也可以采取分期分批轮流清点核查的办法。如出现余缺、毁损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后,可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区财政部门审批销账;属于过失的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过失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私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私自转让、转租、分租、调换。如确需转让、出租、调换须有书面报告,经单位提出意见报区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出借,不得影响单位正常业务的开展和固定资产的使用。出借的固定资产到期时,借出单位负责及时收回,遗失损坏由使用单位按价赔偿。

第二十七条使用部门因工作任务变动等情况引起的闲置固定资产,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反馈,并由以上部门对以上固定资产进行调剂使用,使用部门不得自行调剂,否则由财政部门、政府物业管理部门收回。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或损坏的,应查明原因,由责任人负责全部或部分赔偿。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实物、账卡和档案资料的移交手续。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的购建要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充分考虑工作的需要性,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以及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性,严格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防止盲目购置,造成积压。对购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建设永久性设施,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论证,进行可行性分析,实行民主决策。

第三十一条购置的固定资产,凡属达到政府集中采购标准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才能购买或建造。

第三十二条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由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使用部门按使用说明检验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凭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领用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领用手续。

第三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报损、报废等。

处置的范围主要包括:

3、盘亏、呆账、遗失、非正常损坏的固定资产;。

4、因技术、经济因素,继续使用不合理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淘汰的固定资产;。

5、因单位撤销、分立、合并等原因发生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固定资产;。

6、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的审批权限。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单位价值原值3万元以下或一次性处置批量总值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报区财政部门备案;处置单位价值3万元以上或一次性处置批量总值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资产,报区财政部门审批;一次性处置总值3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交通工具除外),由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的审批程序。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规定标准以上的固定资产时,按以下程序办理:

(二)区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工作程序,对申报事项进行审批(备案);。

(三)申报单位凭批复到区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第三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处置固定资产时,应按照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向财政部门提交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有关资料:

(一)无偿调拨提交的资料。

2.单位主管部门对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的批准文件和调入、调出双方协议书。

(二)出售提交的资料。

2、评估报告;。

3、书面申请及说明;。

(三)正常报废提交的资料。

2、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必要时);。

(四)非正常报废提交的资料。

2、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

3、单位审核及处理意见;。

(五)资产遗失申报注销提交的资料。

2.单位审核及处理意见(包括对当事人的处罚及赔偿意见);。

(一)交通工具。执行国经贸资源[20xx]1202号文件。

(二)电脑、服务器、打印机、电视机、录(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传真机、音响等电子类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一般设备参照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作使用年限的标准。

(三)专用设备:根据专门性能和专业用途,以相关行业标准或权威技术部门鉴定为准,无具体行业标准或技术鉴定的,参照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作使用年限的标准。

(五)房屋建筑物及上述未包括的其他固定资产: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年限确定。

第三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预算外资金和事业收入等)报废更新固定资产的,必须先做好原有固定资产的处置报批工作,方可到计划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更新资产的立项和资金申报工作。

第四十条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合并、撤销、分立、转制时,要对其占有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或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经主管部门、区财政等部门共同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关资产处理手续。在未办理手续之前,原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固定资产,确保资产安全。

第四十一条单位内设机构之间或非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之间调拨资产,不涉及账务调整的,不须办理申报手续,但要做好资产调拨的交接、登记以及实物账调拨等工作,明确资产划转后的管理责任。

第四十二条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报废报损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第四十三条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及时申报资产变动情况,对擅自处置固定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处置的固定资产涉及国家秘密的,在处理之前,使用部门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固定资产做好技术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办法,并报区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区政府授权区财政部门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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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资产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进行分类核算,按用途和现行会计制度还可分生产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安装、调试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3.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3.3.10购建期间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3.4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3.4.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3.4.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4.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重估价值;。

3.4.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打报告申请购买,写明用途、品种、数量、规格、单价、总金额,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购买。

4.2财务部根据批准购买手续以及正式发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妥善管理,丢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公司的技术状况、承受力及生产经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确定执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在净残值率确定为5%的情况下,分类折旧率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40年2.375%。

专用设备7.92%。

通用设备12年7.92%。

运输设备6年15.83%。

其他设备5年19.00%。

5.4.1.1房屋和建筑物;。

5.4.1.2在用的各类设备;。

5.4.1.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5.4.1.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4.2.1已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5.4.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5.4.2.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

5.4.2.5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4.2.6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根据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6.1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工办组织管理,验收、编号、装上标牌。设台帐、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财务、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卡片内容包括:类别编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方式、购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净值、折旧率、建卡时间等。

6.2固定资产购建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验收申请,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计、使用(存放、保管)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认可。验收单应由财务保存一份备案。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交工程部统一归档。

6.3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6.4设备在内部迁动,由迁出单位填列迁动设备及附件清单,经总工办审核后,随设备交给迁入单位,由迁入签收后,再报财务部调帐。

6.5停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工办批准后对停用设备予以封存,并报财务部备案。封存设备要有标志,并须经使用单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设备启封时,必须办理启封手续,并通知财务部。

6.6生产经营设备的调出,由使用管理单位填写调拨单经领导批准,完清财务手续后,方可调出。

6.7生产设备进行改装,使用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工办审查,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进行。所有改装的方案图纸、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归入被改装设备的档案。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还须交一份到财务部备案。

6.8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作出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并将残值收入交财务部,同时转销固定资产。

6.9.3清查的方法,应以财务帐卡为准,以帐对卡,以卡对物,件件落实;。

6.9.4对清查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审查。对出现的盈亏,必须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逐项核实,查明原因,由有关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处理,调整帐务。对闲置资产要摸清数量和类别,制定处理计划。对帐外资产要及时入帐。

6.10.1固定资产计划预防修理或者预防维修,应在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节约维修费用的前提下,优选修理方式或维修方式,合理规定修理周期及其结构、修理复杂系数、修理劳动量定额、修理费用和器材消耗定额、修理间歇时间定额等一系列修理定额标准。

6.10.2维修计划管理。

6.10.2.1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由使用单位申请,经总工办审查、领导批准后实施;。

6.10.2.8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方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五)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九)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二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具体账务处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分清资金渠道,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单台设备和单项工程在五万元以上的),由基本建设投资解决,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由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或其它经费解决。

属于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资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六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第十七条调出、变卖减少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报批,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国管局或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调出或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据鉴定意见及上级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据鉴定意见、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上级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财务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占用单位承担;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预算购置计划既然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积压浪费。对按规定实行统一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提供详细的使用目的并写明详尽的功能等要求。

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账卡、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处置固定资产须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单》或《固定资产调拨单》,据单入账;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卡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管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财务和账务异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严重或挂靠单位脱钩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应由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国管局确定。

第二十八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送国管局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1987年7月31日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财字[1987]第169号)同时废止。

固定资产管理论文

摘要:企业固定资产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是衡量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发挥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现状剖析,提出了企业固定资产内控管理具体改善措施,和业者共同讨论。

固定资产好比房子的地基,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管理好固定资产,有助于企业正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提高企业资产使用效益与效率,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与行业竞争实力。企业全面实施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一、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现状剖析。

固定资产控制环境是指企业对固定资产管理而引成的一种气氛,这种气氛已经溶解在企业文化中。具体包括企业领导者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度,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企业员工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履行状况,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体系等一系列制度文化。当前,企业都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管理措施,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及考核。但制度执行并没有完全到位,企业领导重销售轻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没有专门的岗位,对员工的考核大多数涉及的是生产销售方面,而对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职责考核涉及很少,在资产移交领用也存在诸如领用不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没有按重要性实施管理等问题。总之,固定资产的内控环境急需改善。

(二)固定资产的风险评诂不全面不到位。

虽然大部分企业对固定资产制定了管理制度,详细的规定并规范了在固定资产管理中购置、使用、维修保养、报废处置的流程。这规定只是企业对处理风险的认可措施,但固定资产管理的风险很多,企业不能完全对它作出全面精准的评诂,如正在正常工作中的机器报废风险;投资估计不准造成的损失风险;在报废处置过程中的资产丢失风险。这些风险中,有的企业只发现到了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风险,甚至有企业在使用管理中竟然没有发现风险。

内部控制中的控制活动贯通于整个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整一个生命过程,具体包括购置、报损等批准授权、盘点清查、使用职责分工等。每一个步骤都要严格作一规定:要怎么做,不能那样做。可实际工作中,企业的固定资产种类很多,管理繁杂,这些措施并没有落实。或者有的企业规定的不详细,只有笼统的一笔带过。如固定资产盘点,企业没有规定要怎么盘,什么时候盘,多少时间内进行盘点,而只一句,每年进行一次盘点。

(四)管理信息传递不及时。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财务管理可以说是由一个信息组成的管理系统。在固定资产管理管理上,企业各部门要把自己所属处室资产设备动态信息及时传递给财务,财务通过报表形式传达给企业各个部门,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促使固定资产账实一致,给企业管理层有个正确的固定资产数据,从而不影响管理层作出投资的决策的正确性。可是,有部分企业固定资产变动信息不能及时告诉财务,造成账实不互,如设备大修理不告诉具体设备,又如有的企业对资产随意计提减值,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脱离账面价值,使管理层很难掌握企业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这样势必影响管理层的决策。

(五)内部监督不到位。

内部监督不到位是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重要原因。纵观如下:1.设备购置随意,没经严格的审批。2.不按设备操作手册进行操作。3.不按要求作维修保养。4.资产盘点制度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5.不及时处理停用,不用,报废状态的资产设备。据笔者看来,以上现象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大多数企业的通病,因此加强资产的管理监督,刻不容缓。

(一)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对于固定资产内控,企业需要制定合理的相关内控制度。企业需要制定、完善并明确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和财会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职责,部门之间在固定资产管理上要相互合作相互监督。企业管理者要树立榜样,带头执行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内控氛围,从而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二)提高风险意识,注重风险评诂。

企业管理层要树立固定资产管理的风险意识,要注重日常在管理中风险因素评诂,防止企业因固定资产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如在日常管理中机器操作如何规范,防止操作失误而造成各类损失;又如技改,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及时提高机器设备的规模、性能以符合生产的发展,这时需要企业评诂技改、扩大生产规模的风险,防止因固定资产投资失误原因而使企业受到损失。所以企业管理者一定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注重风险评诂,加强风险管理,发现风险因子应及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把风险防范在萌芽状态下,最大限度防止企业因固定资产管理原因而造成损失。

(三)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风险控制点。

固定资产不论在采购、处置或和更新上,都需要有林林总总的管理制度。这有利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也有利于固定资产的风险控制,从而使各部门相互牵制、协调,实现账物一致,正常发挥企业固定资产的功能与作用。1.制订固定资产采购、领用、维护、处置制度。很多时候,并不是企业相关人员不遵守管理制度,而是因为企业不能提供可操作性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供资产使用、管理人员处理相关业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相应部门岗位的工作职责,同时企业要协调好资产管理人员与采购、验收、和使用部门的互相合作互相监督的关系,共同执行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使采购部门能够明白要如何按要求采购,使验收部门明白如何安要求验收,使使用部门知道如何操作使用,怎么维护保养,从而使大家共同关注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为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出谋划策,最终提升企业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与效率。2.固定资产的保养与维修。笔者认为,企业固定资产的保养与维修不能因维护而维护,修理而修理。保养要与性能检测相结合,修理要与功能提升相结合。专业人员在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的同时,要测试其是否存在功能问题,发现问题可以提前维修,防范未来。在修理时要考虑平时设备工作时的欠缺,趁维修时要考虑是否作相应的改善,从而使其切合产品生产销售的需要。3.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盘点制度。清查盘点是包括企业在内的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方法之一。虽然多数固定资产因为他们体积大,安装在固定的地方,不容易丢失,但是部份固定资产如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这种移动设备也存在丢失或被盗的可能性,需要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同时通过盘点等方法确保其安全完整。另外部份固定资产价值减值较快,往往同账面记录不一致,企业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方法保证资产帐册记录与实际一致。

(四)加强信息与沟通。

1.做好信息记录,设备采购验收领用后,财务部门要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卡片,记录信息。同时,固定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的领用、保养、维修以及报废处置的详细记录,并及时把相关信息传递给财务财务部根据其记录表将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记载于固定资产卡片中,从而做到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理。2.做好信息分析,财务及相关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相关信息记录,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可分析设备维修费用及其构成、维修方案完成率、维修频率等,根据相关信息设计固定资产投资、维修方案及其经济价值,通过信息与沟通,实现固定资产内控管理最提升。

(五)加强内部监督。

企业内审部门是企业内部监督的职能部门,内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各部门的内控实施情况加以审计,特别对固定资产管理等薄弱的内控环节加以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提出完善意见,并督促责任科室加以落实,从而加强内部控制在固定资产管理上的有效性。

三、结束语。

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中占比很高,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与效益是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目标之一。企业固定资产的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直接对其固定资产的管理状况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企业实施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时,要立足于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风险点、固定资产管理权责考核反映出来的问题等。企业只有完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风险意识,管控风险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一定会管出成绩,才会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成长。

参考文献:

[1]苏红.风险导向的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体系框架构建[j].管理观察,(03).

[2]潘亚.浅议内部控制角度的固定资产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12).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增加、移动、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多个环节,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能有效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事业单位发展中固定资产是运转的必要条件之一。当前我国部分事业单位忽视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导致资产贬值、流失和浪费,给事业单位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一)重视不够,管理意识不强。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范畴,其中包括财政拨款和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然而受到传统意识影响,部分事业单位的管理层对固定资产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度,部分单位抱有国家买单的心态,对固定资产的闲置、贬值和流失认识不足,对国家和个人的利害关系区分不明。

(二)购置标的盲目,资产闲置。

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要从购置开始,而部分事业单位由于采用行政性拨款,在购置固定资产时盲目求大,追求高精端和规模化,一些大型设备尚未完全报废就提前更新,在购置时对成本控制、预期收益和使用安排缺乏全面考虑,往往购置之后就不管不问。而同一单位不同部门之间也存在盲目攀比,导致设备重复购置,固定资产使用率低,甚至完全闲置[2]。另外部分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购置缺乏约束,虽然采用统一购置,但是并没有完整的采购和审批手续,在进行预算编制时并没有进行统一管理,不同部门采用预算外资金自行采购,预算编制对这部分资金管理含糊,出现少编、错编和漏编的现象。同时,固定资产增加不能及时进行账卡反应,财务部门报废手续烦琐,导致大量资产难以及时完成报废冲销。

(三)缺乏完善而统一的管理制度。

以行政事业单位为例,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统一管理,导致在管理固定资产时无章可循,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缺乏绩效考核,如,有的管理人员受传统意识影响,缺乏新时代背景下的产权意识,对产权登记申报不及时,导致部分国家重大资产产权模糊,在产权变更时不做产权登记,不遵循相关流程。固定资产在使用时也缺乏统一管理,尤其对于大型高精端设备和仪器,其使用和管理需要由专业人士进行指导和建议,但部分事业单位购置之后缺乏这方面意识,在规定范围外进行使用,不仅消耗设备使用寿命,也容易出现设备故障,增加维修和养护费用。

(四)账务核算过于简单。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损耗,而这些都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益,部分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对资产原值不做更改,不把损耗情况体现在账面上,导致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不对等,甚至账面原值和现时净值差异较大。尤其是大型设备的维修不做资本化处理,核算过程不计入维修费用,无法权衡资产损耗情况,导致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滥修现象,虚增维修费用。

(一)加强购置的科学化管理。

管理应当从购置开始,这需要事业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减少盲目性,根据单位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可以在年初制定固定资产审核和采购计划,对单位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统计和审核,根据需求采用公开讨论的方式决定采购内容。尤其是专业性较强的高端设备仪器,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科学论证,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出最优购置方案,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浪费。

(二)加强预算编制和审批处理。

对固定资产进行预算编制和占用编制,事业单位每年可以根据人员配置和实际工作需要,在年初或者年末核定每个部门的固定资产数量、质量,同时核定编制名额,按照预算编制核定当年的资产购置方案,然后由单位进行统一购置。对于错编、超编以及预算外资金进行购置的情况,要进行审查,有违法违规的情况要及时处理。

(三)规范固定资产核算程序。

(1)改变传统的固定基金进行净资产科目核算的方式,采用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进行管理,让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更加规范和标准,反映真实核算情况。(2)将固定资产使用后期的不计提折旧改为累计折旧,把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消耗、磨损等贬值情况真实反映出来,把贬值部分进行资产折旧,并通过账户进行记录,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计入折旧费用,反应固定资产各个使用时期的`实际价值。

(四)加强科学管理意识,提升管理人员水平。

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要从意识上进行修正,部分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思想认识不高,对国家财产的保护意识不强,把国家财产占为己有,对财产浪费视若无睹。要解决此类现象,一定要从意识上进行整改,确立事业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危机意识,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同时提高其自身工作能力,增强产权意识,改进会计核算方法,建立企业会计核算科目。同时也可以设置监督和奖惩制度。每年的会计核算时期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核算,公开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过程,公开预算资金使用动向,鼓励单位员工参与到资产监督和资源配置监督工作中,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实行责任到人,合理安排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总之,固定资产在事业单位资产中一般占有较大比重,对事业单位管理和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传统意识的影响,当前我国部分事业单位没有经济危机意识,对固定资产在购置、管理以及核算方面缺乏足够重视,缺乏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因此事业单位要在管理制度、核算制度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划,确保固定资产购置合理,使用规范,核算严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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