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而制定的一套约束性文件。我们可以从以下一些规章制度案例中学习和借鉴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建筑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1.负责新用户的带气接管以及巡视燃气管道所经之处;检查在距燃气管道安全距离以内有无违章建筑,并做及时处理;排除燃气管网中排水器中的泄水,检查阀门井是否完好,并排除集水等。
2.经常对燃气管道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证燃气设施完好,迅速排除燃气管网中出现的漏气、损坏等故障,接到有漏气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抢修。
3.带气检修燃气管道时,严禁明火,施工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如熄灭各种明火,检查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确认施工场地是否牢固,准备好防毒面具等。
4.到天棚、地沟、地板下、地下室维修时,应用防爆灯具,严禁用明火照明;严禁用燃气和氧气清扫管道。
5.在沟槽内切管、钻孔、找漏时,严禁掏洞操作,带气操作时,沟槽上必须留一人观察情况。
燃气设备运行管理的主要工作有定期巡回检查、报修,安全用气宣传,室内管道设备维护,检查漏气,消除堵塞和处理事故等。
1.对用户巡回检查和报修:。
对厨房燃气设施的维修养护,采取用户巡回检查和报修相结合的方法,便于及时了解室内燃气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和处理燃气设施的故障;随时了解燃具使用情况和用户意见,向用户介绍一些室内燃气设备养护的基本知识,以便用户正确使用和保护室内燃气设备,与专业管理部门配合,共同搞好室内燃气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2.用户宣传:。
发放宣传材料,开办技术咨询服务,或利用入户巡访、安全检查等时机进行燃气有关知识的宣传,使用户了解必要的燃气管理法规、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及燃气事故的危害性、违章处理情况等。
3.设备维护保养和大、中修:。
这是运行管理工作的关键,对管道设备进行及时维护,以降低机械损坏率;对管道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以减少自然损耗。这样既能提高室内燃气系统的安全可靠程度,又能延长其大、中修的.周期。此外,应依据系统的运行状况确定大、中修周期,使设备的维修养护形成一种制度,以便提高设备的使用完好率。
企业的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的三级保养制度,此保养管理制度要实行定人、定岗、定机,此保养管理制度是贯搞好彻“预防为主、维修和保养并重”的具体体现,也是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的有效措施。三级保养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级保养:在日常工作中,设备的日常维护,而产生的技术状态变化,要及时进行调整,是指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部件、零件相互摩擦的检查、调整和处理,是操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具体情况结合日保养进行操作,由设备部定期检查评分,检查出有问题的当场进行改进并扣除分数,如不改进则罚款50元,并十倍扣分,改进后仍不合格,三倍扣分,每月月底进行评比,分数最低的机台每人罚款50元。
二级保养:此保养根据周保养检查记录表进行完成,一般周末进行停机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特殊情况可请机修人员配合),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日常工作中的隐患进行处理,突出重点或局部少量零件拆卸(拆卸时由设备部人员现场指导)检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保养,必须要填写设备保养延期申请表,由部门主管批准并由设备部人员签字方可生效。设备延期申请表最多不得超过三天。如不按此标准执行则当天分数记为零分,并每人罚款50元。
三级保养:车间所属设备每月进行一次,由操作人员和修理人员配合完成,三级保养的具体要求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拆卸检查或更换,在完成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得基础之上配合维修人员进行月检修工作,通过设备月检修要达到排除设备一切隐患,顺利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分别由操作人员每日、每周进行完成,评分标准为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的平均分。如所有机台平均分都在95分以上则不进行罚款。每月评比最高分机台每人奖励50元。三级保养视生产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操作人员配合维修人员完成。一级保养时间30分钟,二级保养时间为2小时,三级保养时间为4小时。胶印机的二级保养时间为8小时,三级保养时间为1天。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提高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4.1维修部门负责设备的保养维修,并建立档案。
4.2使用部门负责对班组日常使用的设备,进行定时定期作一般保养维护工作,并建立档案。
4.3维修部门负责审核基础设施保养计划、报废申请。
4.4经理负责审批基础设施保养计划、报废申请。
5.1新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和验收。
5.1.1新设备在选型采购时,不仅是考虑设备的性能、结构、寿命、安全、经济、维修等,还要考虑设备对人的适宜性。要尽量选购自动化程度高、技术先进、本质安全性的设备设施。如果此类设备设施不可能实现本质安全,也要坚持主体设备与安全卫生设备同时购进,决不能因购买新设备而给安全卫生带来新的风险。
5.1.2应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设备,以保证设备的质量。特种设备必须选购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5.1.3新设备安装时要主体设备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安装,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
5.1.4新设备的验收、调试、运行和使用、安全卫生要与主体设备设施同时验收、调试、运行和使用,并要同时列入设备台账进行管理。
5.2设备的使用维护、检验、维修等管理。
设备设施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零部件的磨损、疲劳和作业环境中的粉尘、油污、切削等原因,将引起性能、结构、材料、应力等的变化,甚至导致其功能失效或出现故障,影响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因此,设备的安全管理应抓好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以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并作好各种记录。
5.2.1设备使用。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随机资料及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检修规程,并对操作工人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告之正确的操作方法、可能出现的危害和风险、紧急情况时的处理、违章作业的不良后果等,使他们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的操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操作设备、设施的现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向直辖市或者地级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将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2.2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
1、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一般由操作工人承担,主要是采用日常点检的方法对设备的异常声响、漏油、润滑油量、压力、振动、温度等参数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日常检查内容有:
(1)机械能否确保完成工作定额,达到技术性能的要求。
(2)机械能否达到质量要求。
(3)在操作或运行中设备是否正常可靠,机械、传动机构是否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4)设备运行中是否有漏油、噪声、振动、温度升高、冒烟、气味等异常现象。
(5)有无降低设备寿命等隐患。
通过操作人员的注意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理或改进意见,防止设备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
2、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工作有如下几种。
(1)调整。对设备上局部零部件进行小的调整,如齿轮的齿合间隙、轴和轴承的'配合等。
(2)保养。加润滑油、清理切屑、擦洗油垢、更换易损件等。
(3)运行维修。不影响或对设备影响很小的运行时的修理,如输电线路的带电作业、不停炉修补、安全规程许可的不停机检修等。
3、定期检修。
是有计划的定期停工检修,包括小修、中修和大修。这些检修包括检查和修理,一般都要停机。
(1)定期检修。专业维修人员在操作工的参与下,定期对重点设备或设备的重点部位以及计划维修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便确定修理时间和修理内容。在定期检查中,对多垢屑的设备进行清洗,定期换油。
(2)精度检查。由专业人员对设备加工精度(包括几何精度)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为设备验收、修理、更换必要的零件、更新设备提供必要的依据。
(3)性能检查。由专业人员对设备的各种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以保持设备规定的性能。
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修理的技术、人员、备件以及场地等的多项准备,按计划进行验收。
5.2.3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杜绝或预防事故的发生。
1、检查内容。
一般为行程限位、制动、连锁、防护等装置,润滑系统、接地(零)保护、照明、操作空间、工位器具等;对于特种设备需要检查特种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安全防护装置等,以及质监部门的检验检测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证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等。
2、检查方式。
设备安全检查一般采用设备安全检查表的方式。
3、检查时间。
设备的检查有日查、周查和月查等。一般而言,日查是操作者按点检卡进行;周查由班组长按检查表进行;月查由企业安技职能部门组织进行。此外还有季节性的专项检查、节假日前检查、临时的联合大检查等。
在各种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隐患,使用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使用这些设备。
5.2.4检验检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为便于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应建立设备档案,即将随设备而来的使用手册或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技术参数表、装箱单、合格证等,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各种记录等进行整理、归档。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法规的要求,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生产易燃易爆,压力容器、管道、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多见,为保障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
1.在公司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具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公司内的特种设备由工程部主要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协助管理,工程部与采购部负责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公司需要委托安装、改造或者维修特种设备的,应当委托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公司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当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己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己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也应向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4.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或委托具有保养资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公司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公司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在对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公司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殊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公司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9.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求援预案。
10.电梯的日常维修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1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期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检查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12.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区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年审。
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负责人报告。
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前期管理,提高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设备前期管理工作程序,即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及初期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能。
第四条设备前期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部分,必须在公司经营方针目标和规划的统筹安排下,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制造部、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有关部室、车间相互协调配合下完成。
第五条总经理、生产和技术副总负责设备规划和选型方案的综合平衡、决策。
第六条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设备投资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分析,拟定新购置设备的技术协议,提出设备选型的初步意见,对所选设备的工艺性、精度、性能、生产效率、技术条件的准确性负责。
第七条制造部负责设备供货方的确定、设备购置的商务谈判、安装调试及设备使用初期整个前期过程的管理,对所选设备的实际性能与技术协议的一致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负责。
第八条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计划立项、投资金额,组织投资经济效果分析。
第九条各部室,使用车间参加调研、选型,提供设备调试的操作人员、试件等条件,配合做好设备使用初期管理。
第三章设备规划立项。
第十条设备规划的内容。
设备规划的工作内容:根据公司经营方针、目标,考虑到今后生产发展、新产品开发、节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要,通过调查研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结合公司现有设备的能力、资金来源,综合平?而制定公司中、长期或短期的设备规划。
第十一条设备规划的依据。
(二)根据原有设备技术状态劣化程度和有无修复价值而提出的设备改造与更新要求;
(三)考虑到安全生产、劳动条件和环境保护;
(四)以国内外新型设备的发展情报为依据,提高设备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
(五)选择最佳的设备投资方案。
第十二条设备规划由公司工艺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有关部室、车间参与编制。
第十三条设备立项在设备规划确定后,由制造部负责、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有关部室、使用单位配合,确定需要更新改造设备的`明细。
第十四条各单位申请更新改造项目的程序:
1、使用单位填报《新购设备申请表》;
2、公司工艺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3、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4、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根据年度更新改造费用确定是否列入年度更新改造计划。
第十五条各车间用维修费购置二类机电产品只需填报《设备购置申请单》交设备购置部门即可。
第十六条投资额在20xx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须报董事会进行讨论决策。
第十七条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要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进口设备的立项,需报董事会公司审批。
第四章设备选型。
第十九条设备选型。
设备选型由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必须遵照“选用国家推广的产品,不选用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的原则,认真选型,必要时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参与意见,最后交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组织外购。
第二十条设备选型的要求。
(三)工作精度能稳定地满足工艺和产品设计的要求;
(四)可靠性、适应性、维修性良好,标准化程度较高,维修资料齐全;
(五)操作简便,能改善操作者的劳动条件;
(六)尽量考虑与公司现有设备相关联或成套;
(七)设备投资的技术经济效益高;
(八)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九)能耗低,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和规定;
(十一)自制专用设备按《自制专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管理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在进口、大型、精密、关键生产设备的选型时,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必须严格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根据产品工艺和生产发展的要求,初步订出所选设备的型号、规格、价格,并向制造部提供购置设备的技术条件及必要的参考样本;在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的组织下,由使用单位、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制造部及有关单位对初选设备进行选型考察,其结果由制造部牵头共同填写《设备选型调查表》并由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审定。运输、理化、检验、计量、电算、福利、办公等方面的专用设备,统一由制造部购置或由制造部委托归口单位购置。
第二十一条制造部与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如对所选设备有争议时,由总经理、生产和技术副总仲裁解决。
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1.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
4.1.2、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2.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3.5、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5、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特种作业操作证》。
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9、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0.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堆积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报告。
12.安全管理员或者车间主任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3.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凡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都应制定企业标准。
2、设备管理技术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工作标准。企业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企业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长批准颁发实施。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企业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企业应建立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的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1、设备动力科要有全厂(矿)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设备的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累计时间。
(6)历年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
(7)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设备动力科应建立全厂(矿)管网图、地下管网图和电缆图及密封档案。
3、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4、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1、设备动力科(车间)应建立全厂(车间)的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主要设备(装置)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装置〉运转时间、停机时间〈计划检修停机、事故停机、备用停机、停机待料〉)。
(3)设备(装置)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计划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实际完成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动力科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1、厂(矿)资料室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矿)设备的图纸。
2、设备动力科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矿)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凡向外单位索取的主要图纸资料由厂(矿)资料室保管。
4、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置于厂(矿)资料室存查。
5、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厂(矿)资料室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设备动力科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6、设备动力科和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管理,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转,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2.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ups、外设(键盘、鼠标、音箱)等。
3.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
(1)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设备,部门主任或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2)每人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3)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未经授权同意,个人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本单位的办公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否则,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如果需要将私有或各部门自行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本单位的计算机设备或网络中,必须预先争得主管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必须预先报上级部门批准,并做登记后,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方可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7)更新计算机设备的途径: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设备更新和旧设备淘汰工作由根据计划分批进行。
4.违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处理办法。
(1)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2)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挪动或搬离办公地点(含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一经发现,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者,一经发现,报上级部门处理。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4)在检查中发现该部门计算机使用管理混乱,未按相关规定执行者,将收回所配给的计算机,待部门管理整顿改善并做出相应处理之后,再酌情恢复配给。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d.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正确、合理地使用设备和设备的“三级”保养及保养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备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
2.1使用设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定操作规程,凭证操作设备。
2.2操作者必须经过一定的'基础教育,熟记“三好四会”,严格执行维护及使用设备的“四项要求”和“五项纪律。
3.1日常保养: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擦拭设备各处或注油保养,设备经常保持润滑、清洁。班中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3.2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护工人参加,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和检查,清洗所规定的部位,疏通油路,更换油线油毡。调整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位,设备运转六百小时,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
3.3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修理,更换和修复磨损件,局部恢复精度,润滑系统清洗,换油,气电系统检查修理,设备运转叁千小时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4.1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点检工作,按规定进行合理润滑和加油。
4.2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4.3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通知机电修理人员处理。
4.5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当天设备运转情况详细记录在交接班本上。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4.1.1、由生产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1.2、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3、采购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1、生产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帐。
4.2.2、生产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4.2.3、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4.2.4、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4.2.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反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4.2.6、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4.2.7、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4.2.8、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4.3.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
4.3.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
4.3.3、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
4.4、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生产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
4.5、生产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4.6、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
5、相关记录。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2、《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5.3、《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
5.4、《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
企业施工设备管理制度
1.公司现有办公设备发布情况如下:
办公室:xxx。
销售部:xxx。
场务部:xxx。
经营部:xxx。
竞技部:xxx。
财务部:xxx。
保安部:xxx。
2.以上三部门各指定专人负责对办公设施进行管理、使用、清洁及维护并做好详细记录。
3.有需要使用以上设备者,应交给各部门的指定人员操作,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使用。
4.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维护以上设备,损坏时应及时上报,属正常磨损的应及时修理,属意外损坏的应上报说明原因,并做相应记录。
5.负责办公设施的人员必须正确、熟练地进行操作,并严格执行本办法。
6.需要购买新设备时应写明原因,经部门经理批准再上报到办公室,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部门经理应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杜绝重复及浪费现象。
7.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信息台,因此造成的费用一经查处由本人承担。各部门员工应互相监督,若责任不能明确到人,则费用由该部门全体员工分摊。
1.公司的办公用品同一由总经理办公室购买,各部门需用品应由专人负责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领取单。
2.各部门每月末应制定下月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上交至总经理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计划、调动、购买,便于掌握各部门的办公用品消耗情况。
3.各部门应建立办公用品发放办法及手续,领取办公用品应登记到人,由办公室定期予以检查。
4.签字笔、圆珠笔、铅笔等不耐用品,每人每月领取不得超过一支,可换笔芯的.应更换笔芯继续使用。
5.涂改液、胶棒、便签纸、橡皮等较耐用办公用品,每人每季度领取不得超过一支。
6.剪刀、尺子、文具盒、铅笔刀、裁纸刀、起订器等耐用消费品自员工工作起一次性发放,除非正常磨损不另行发放。
7.其他办公用品如文件盒、文件夹、笔记本、信纸等视工作需要领取相应数量,不得浪费。
8.以上各项规定指在通常情况下,如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