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协议中明确了解决争议的方式,为后续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合同协议样本,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
团队旅游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团队旅游合同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团队旅游合同
本旅游团须有一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两人以上的游客出游,签合同时,请至少留两人的联系方式。
团队旅游合同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综合服务收取的费用(不含导游服务费)。
7.专项附加费:经甲方要求由乙方安排的汽车超公里费、风味餐费、游湖费、特殊游览门票费、文娱费、专业活动费、保险费、不可预见费等。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团队旅游合同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团队旅游合同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是否参加旅游意外险投保由游客另行自愿选择。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1、洋溢青春梦,绽放我光彩。
2、阳光行,快乐游。
3、美丽xx,智慧旅游。
4、智慧旅游,让生活更精彩。
5、悠闲一游,尽兴而归。
6、构建和谐环境,关注旅游安全。
7、安全意识放心上,旅途美景放心赏。
8、安全记在心,平安走天下。
9、移步不看景,看景不移步。
10、与美景有约,与安全同行。
11、旅游安全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
12、留意头上景,当心脚下路。
13、山水美丽静心赏,注意脚下心不慌。
14、风景在游览的路上,安全在你我的心中。
15、游以安为乐,行以顺为福。
16、行在旅途,安全在心。
17、安全出行,快乐旅游。
18、断攀登,饱满激情,愉悦身心!
19、享受大自然,与健康同行!
20、爬出勇气!爬出健康!爬出快乐!
21、团结协作,互助友爱,锻炼身体,平安快乐!
22、绿色健康行,快乐在进行。
23、海到无边天做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24、亲近自然,低碳生活。
25、新的`起点,新的高度。
26、高度是一种境界,攀登是一种追求。
27、登武夷巅峰,展永达雄风。
28、登高望远,尽显英雄本色。
29、尽情户外,融入自然。
30、带着年轻的心去跋涉,让青春与大家同行。
31、引领新潮流,随心一日游。
32、健康生活欢乐旅游。
33、爱旅游爱生活。
34、远离喧嚣,为心情放一天假。
35、亲近自然,携手阳光一日游。
36、拓展文化知识,砥砺精神情操。
37、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38、畅游天下美景,安全不忘其中。
39、讲究卫生杜绝病从口入,注重消防远离火魔侵袭。
40、安全是最好的效益,平安是旅企的财富。
41、旅游须知千万条,安全出行第一条。
42、酒店服务争上游,消防安全要带头。
43、良药苦口利于病,旅游安全利于行。
44、您因旅游美景而心醉,风景因您安全而更美。
45、开开心心旅游,安安全全返程。
46、快乐是您旅游的追求,安全是您旅游的基础。
47、走安全旅游之路,游秀丽山河之景,度快乐平安之假。
48、旅游参天树,安全是沃土。
49、安全牢记心间,旅游减少遗憾。
50、安全人人抓,幸福你我他。
旅游团队租车合同
甲方(旅行社):。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团队境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友好原则,现就旅游包(租)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当天18:00前收到乙方确认次日团队用车车型,接团地点,20:00点前车队报车牌,司机电话。
三、如果路上出现意外情况,无法准时抵达华联大厦,司机需要联系乙方指定联系人,说明情况。
四、线路及价格:
五、车型安排:
1、10人以下用面包车(含10人)。
六、结算价格、方式及期限:
1、甲乙双方按线路、车型商定租车价格。
2、双方以银行或现金支付,结算期以月为结算单位,每月10日前结清上个月的业务款,以此为一结算周期。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租车款,延迟付款的每日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业务款的千分之三滞纳金。
2、租车期间,乙方对甲方的服务及车辆存在异议,应及时电话沟通解决;无法解决的,乙方须于甲方车辆回场后的二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任何异议。
八、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或订单改更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盖章)(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时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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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镜旅游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安徽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线路人数旅游时间。
本次旅游为_____________线路_________日游,共_________晚_________天,人致为_________人;含成人________人;儿童_________人。旅游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本次旅游价格为成人每人_________元,与成人同行的儿童为每人_________元(儿童与成人服务内容不同,应另外注明)。总金额为(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先收费后接待。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
用现金支付或汇人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报名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币)_________,余款须在出发前_________天付清。
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开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乙方应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并作为合同附件交给甲方。
2.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游览景点及所含门票类别。
3.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住宿、用餐、交通工具标准及导游服务的类别。
4.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平均每天安排的旅游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合同约定的所交旅游费用外的游览、娱乐项目的内容、费用应在旅游行程中明确。
6.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向甲方作全面真实介绍,保证不作虚假宣传。
7.甲方应对乙方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作详细了解咨询,并保证自己的身体状况等能完成本次旅游。
8.甲方因突发疾病提出中断旅游行程,应提供一当地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乙方扣除已支付的费用后,应当退还剩余费用。乙方应做妥善安排,费用由甲方自理。
9.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宜传制品、店堂告示等符合合同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10.本合同签订后,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费用的增减,应予以多退少补。
11.乙方应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因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人身、财物遭受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乙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12.根据规定,乙方应当推荐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其投保费用由甲方自理,保额由甲方自行确定。
第四条甲方违约责任。
1.出发前,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发生的费用。
2.甲方末按约定时间提供证件或相关真实有效资料,造成乙方无法为其办理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集合或提供资料失实或目的地国家(地区)未予签证、未准予人境造成旅游无法成行,合同终止。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和未经乙方同意,中途自行离团或擅自改变住宿、餐饮、景点、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或标准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而被惩、拘留、遣返及追究其它法律责任和费用的由甲方自理。
第五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每减少一个景点,应退还该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用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购物地点数额,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旅游、娱乐项目,应承担增加的旅游、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
3.在乙方安排的购物地点,甲方购买的商品经市级以上有关专业部门鉴定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并持有相应的税务发票的,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负责予以退换。
4.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支付差额的同额违约金。
5.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或景点不能游览,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赔偿差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6.乙方或领队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依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予以退赔。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在出团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善后事宜,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在约定出团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详情及不能履约的证明材料。已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八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前已对可能发生的相关情况已向甲方作出充分说明、提醒、劝戒、警告的;所发生的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测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的;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已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九条特别事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管理、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依旅游质监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___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安徽省旅游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团队旅游合同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参游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团队旅游合同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在接受甲方签合同时提示甲方是否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旅行社责任险,并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