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有效期限应当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以适应实际需求。在下面的内容中,您可以找到一些实用的合同协议示例,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死亡赔偿金协议书范文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到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0.工伤事故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协议书范文
【工伤保险相关资讯】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陈颖华的死亡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3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经核算共计:446,534.00元。陈颖华父母已经死亡,现有一女儿陈雪飞,生前再婚配偶王淑华,两人对该赔(补)偿金额表示认可。
近日,五常市民陈雪飞向记者反映五常市教育局在发放其父陈颖华工伤死亡赔(补)偿金时存在违规发放,导致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她无法领到相关赔偿。
五常市长山中心学校教师陈颖华下班后骑摩托车回家,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五常市长山乡中心学校对陈颖华的死亡依法申请工伤,7月10日,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陈颖华的死亡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3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经核算共计:446,534.00元。陈颖华父母已经死亡,现有一女儿陈雪飞,生前再婚配偶王淑华,两人对该赔(补)偿金额表示认可。
人在上海的陈雪飞联系五常市教育局,要求在她和继母王淑华共同到场情况下才能领取该赔(补)偿款却遭到拒绝,她回到五常后,钱已被王淑华领走。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陈雪飞认为应当在她和继母同时到场情况下才能够发放,但学校称王淑华收款时已写明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即此事与学校无关。
另外,陈雪飞告诉记者,之前的工伤赔偿材料,都是由陈雪飞和王淑华两人共同申报,根据正常程序,全部赔偿金应由五常市财政拨款到长山乡教育办,由二人共同到场领取。但在实际发放过程中,在财政拨付款到位前7天,教育局却通知长山乡中心学校提前垫钱支付给了王淑华一人。随后陈雪飞多次找到五常市教育局,一位姓谢的副局长表示法律没有规定赔补偿金不能由其继母一人领取。
北京中高盛律所律师李滨认为,学校要求王淑华写明承担一切责任的说明时,就等同于学校已明知此事不合规,通过收款说明来推卸责任。而该说明,对不知情的第三方陈雪华来讲,在法律上是毫无约束力的。同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39条,上述446,534.00元,应当在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王淑华与陈雪飞协商并达成分配协议后,按照协议分别支付;若王淑华与陈雪飞经协商无法达成分配协议的,应当在王淑华与陈雪飞经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分配份额后,按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进行支付。
为此,记者联系到参与人之一的五常市教育局人事股股长佟海波,他表示分管此事的谢姓副局长正在开会,下午会给记者回电,但截至发稿,几天来一直无人回复此事。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协议书
1、《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从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分析,它既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也不是对死者生命的赔偿,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亡者本人的赔偿,因此,该赔偿金不应认为是死者的遗产。
死亡赔偿金的目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由于失去亲人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的补偿,并不包括对其他损害的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后所取得的死亡补偿金虽不是死者的遗产,实践中一般参照《继承法》由死者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死者死亡后,其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其遗产在死者死亡后即转化为继承人的共有财产。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的死亡,而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接受赔偿的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不是死者本人,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确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并非平均分配。
死亡赔偿金协议书
甲方:
乙方:__,(性别)__,(民族)__,身份证号码:__,系__的__(亲属关系)。
xxx,于20__年8月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李元浩于__年__月__日出生,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妻子:姓名__年龄__出生日期__
家庭住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为妥善处理李元浩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补助金,元人民币;。
二、甲方愿一次性补偿乙方元人民币作为补助金;。
三、乙方在提出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支助李元浩长女完成学业。
四、乙方保证于20__年8月日前对李元浩遗体进行火葬。
五、甲方履行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李元浩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六、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捺印)。
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协议书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7时00分,于__________驾驶小客车(内乘王__________、王_____)由西向东行至北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与__________国道交叉口西1.5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王__________抢救无效死亡。现于__________(甲方)与王__________的`六名近亲属(乙方)就王__________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梁__________支付给了王__________的哥哥王__________)。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王__________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死亡赔偿金家庭分割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工人):,男,岁,身份证号:
乙方于___在吉利区施工工地施工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见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死亡赔偿金协议书范文
丙方(李某儿子):李男。
丁方(李某女儿):李女。
戊方(李某父亲):李父。
己方(李某母亲):青某。
见证单位(见证人):
项目部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李某因工伤死亡补偿事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各方确认如下事实:
1、李某,男,汉族,现年46岁,身份证号:。
配偶姓名:卢某,女,壮族,现年38岁,身份证号:;两人育有一儿子和一女儿,
儿子姓名:李男,现年14周岁,身份证号:;。
女儿姓名:李女,现年16周岁,身份证号:;。
父亲姓名:李父,现年75周岁,身份证号:;。
母亲姓名:青某,现年72周岁,身份证号:。
2、双方确认李某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
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反悔。
三、李某在事故发生后的住院医疗期间,所有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凭证,由甲方据实承担,共计×××元。
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计算如下:
月平均工资也参照本数额确定。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据此,丧葬补助金为6×1288=7728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据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1824元。
工亡补助金中扣除。
母亲支付8年,儿子支付4年,女子支付2年。
4×12×1288×30%=18547.2元。女儿为2×12×1288×30%=9273.6元。合计:88099.2元。
人,所以,每人应按25%计算是正确的。)。
5、以上各项总计157651.2元。(大写:壹拾伍万柒仟陆佰伍拾壹元贰角零分元)。
五、根据法律规定,上述补偿的款额应当进行合理分配,并直接向相应的直系亲属支付。
丧葬补助金由承办丧事人取得(系由父母承办);。
系的远近合理分配。但一般情况下在实践中参照法定继承分配。)。
供养亲属抚恤金各自取得。
的利益处理上述款项。
据此,上述补偿款按以下方式分配和领取:
列表--略。
付剩余款项。
七、本协议未涉及的其他费用,由本协议各方各自承担。其它无争议。
八、本协议一式八份,效力相同。甲方二份,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见证方各一份。
本协议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协议各方签字盖章:
死亡赔偿金家庭分割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员工_________因急性心肌梗塞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死亡,甲方为体恤死者家属,特与死者_________的妻子、儿子、女儿及大哥四人(共同作为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已经清楚死者_________的死亡属于急性心肌梗塞导致,对此没有异议(详见医院有关证明)。
2、乙方已经清楚并详细了解到死者_________在发病至死亡期间,甲方已经及时将死者______甲方(盖章):
见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协议书
甲方:**、**夫妇(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之子**生前与乙方系夫妻关系。2012年12月22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甲乙双方将肇事者**、**、**、**及相应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告上法庭,经**县人民法院“(2012)*民一初字第**”审理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10月12日“(2012)*民一终字第**号”判决:1、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赔偿110228元;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243855.32元;3、**赔偿109196.85元;4、**赔偿18399.32元。四项合计481679.49元。
经过一年的法律维权,事情已基本结束,为了让甲乙双方早日从失子丧夫的悲痛中摆脱出来,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甲方之子**生前与乙方亲生女**的监护抚养及赔偿金的分配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应甲方的强烈要求乙方同意将**的监护扶养权让渡给甲方,由甲方监护抚养至成人。自协议签字后,**的监护权、抚养义务转给甲方。
2、一审原告诉求**的扶养费92104元从赔偿金中提出;乙方由于无固定职业,生活拮据,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至**18周岁,共15年计18000元,从乙方应得赔偿款中扣除,二项合计110104元,应单独存放,由甲方管理用于**的生活费用。
3、事故发生后,**已付120000元,**已付20240元,**已付20000元,合计160240元,由甲方保管,扣除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等支出,下剩元。
4、终审判决肖用兵多支付赔偿金10803.15元;**多支付赔偿金1840.68元以及**垫付的20000元,合计32643.83元应从赔偿金中扣除。其中:**多支付赔偿金10803.15元,**垫付的20000元,从赔偿金中列支给甲方,由甲方负责返还;**多支付赔偿金1840.68元,从赔偿金中列支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返还。
5、赔偿金481679.49元扣除**的扶养费92104元以及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等支出元,下剩元由甲乙双方按三份平分,每人得元。
6、乙方从应得的赔偿金元中扣除**的抚养费36000元,加应付**多支付赔偿金1840.68元,实得元。
7、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存一份,协议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二xxx年月日。
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6、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7、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三项待遇:
一是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三是因工死亡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标准。但是,根据国务院207月19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有关规定,从201月1日起,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目前正在抓紧研究修订,以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的要求。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死亡原因:_______________。
直系亲属: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
为妥善处理_______________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二、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_____万元赔偿款之日起,甲、乙方双方同意终结_______________的死亡赔偿纷争,自愿放弃基于_______________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三、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_______________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不得要求甲方将死者_______________的尸体运回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而应就地在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甲方于20__年7月18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赔偿金_____万壹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乙方开具收款收条。
五、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同意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提供相关有效资料给甲方,将死者务工期间雇主为其投保的保险受让权利全部转让给甲方(即归甲方所有)并保证不持异议。(如果是因为工伤死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效力,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死亡赔偿金协议书
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为甲方员工,________年__月____日在项目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死亡。为妥善解决死者的后续事宜,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依法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______发生受伤事故后死亡一事属于工伤事故,甲方愿意承担____工亡一事的赔偿责任。
1、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住________。
2、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住________。
3、________/______保证已得到______的授权和认可,保证具有代表______作为权利主体的资格签订本协议。
1、清楚自己在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清楚明白本协议相关条款的内容。
2、确认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3、保证乙方为死者的全部直系亲属,其中______为死者父亲,______为死者配偶,不存在其他直系亲属,排除其他权利主体的存在。
4、本协议所涉及的补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以后因此事衍生任何的结果及法律纠纷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除死者生前的抢救费用、治疗费用,以及________年__月____日前的伙食费用外,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项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__元整),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条例》、《____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如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所需化妆、火化、骨灰盒等费用、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出于人道主义的补偿金。
除1确定的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乙方也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费用。
2、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向乙方支付了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整)。甲方于乙方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火化收费票据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__万元整)。
3、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乙方指定接收款项的银行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银行,户名:____,账号:________。甲方履行补偿义务以银行付款证明为依据。
4、上述款项的分配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亦无权干涉。
鉴于甲方已为死者购买工伤保险。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项补偿金人民币______万元后,视为乙方向社会保险申请工伤认定、申领工亡待遇等权益转让给了甲方。乙方不得再向社会保险主张任何权利,如乙方直接向社会保险主张工亡待遇的,社保基金支付的相关工亡待遇归甲方所有。
1、乙方确认和保证作为签约代表已取得死者所供养或直系亲属的授权,排除其他权利主体的存在。在甲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后,有其他权利主体向甲方主张补偿或赔偿权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补偿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与甲方向乙方已支付金额等额的违约金。
与甲方向乙方已支付金额等额的违约金:
a、就______工亡一事向媒体、网络、行政或者主管部门发布消息、投诉或者信访;
c、在甲方住所或甲方______处静坐、喧闹或者闹事。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不是赔偿给死者的,故不属于遗产,不被继承。
一、从死亡赔偿金和补偿费性质上看。死亡赔偿金和因公死亡补偿费,是在公民死亡以后由死者以外的个人或者单位给予的赔偿和补偿。按照法律规定,职工因公死亡所得的各项赔偿款,是对死者近亲属的安抚,其性质不属于死亡公民的遗产,不能按遗产分配,应该由其近亲属平均分割。
二、死亡赔偿金和补偿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系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不是赔偿给死者的,故不属于遗产,不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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