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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殡葬工作汇报大全(23篇)

时间:2023-10-30 04:06:18 作者:紫薇儿 最热殡葬工作汇报大全(23篇)

编写工作汇报时,要注重逻辑和条理,避免冗长和重复,使读者能够轻松理解。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工作汇报范文,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街道殡葬专项工作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三转”要求情况。***街道纪工委专职纪检干部7人,全部脱离其他部门和包村工作,做到了聚焦主业主责,没有从事业务外工作。

(二)日常监督情况。开展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为村“两委”、村监委成员建立了“廉政档案”。全面开展廉政谈话。切实抓好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开展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对部分村的财务管理账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

-1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仍有*件发生在十九大之后。

(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突出。一是在落实国家惠农政策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一些村干部截留、挪用、套取小麦补贴、征地补偿款、低保金等用于个人生活支出或者用于村务开支。二是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侵占集体资产或者在处置集体资产时谋取私利。一些村租赁、出售村集体坑塘、机动地、窑厂和对外发包村内工程的过程中,程序不规范、不透明,该公开招投标的不公开招投标、该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不召开。三是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收支不入账或者不及时入账。一些村党支部书记或者村会计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经管站的财务管理制度,坐收坐支、收费不入账、故意拖延入账时间,不按规范公开村财务账目,将违规加收的费用等不应入账的入账。四是违反“一事一议”规定加重农民负担。一些村“两委”不履行“一事一议”程序,擅自向村民收取费用,搭车收费、加码收费。街道纪工委查出的案件中,(五)队伍建设还需提高。在对业务知识的掌握和学懂弄通做实方面做的不到位。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深入、不扎实,多数都是在案件办理中,用到哪项知识学哪项知识,学习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案件办理多,处分人数多,但是总结提炼少,案例分析不透彻,没有抓住要点,实际效果不好,影响力小,警示效果不明显。***年以来办理的案件仅有1篇案例剖析被市纪委采用。

-3(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规范运用、分类处置、早发现、谈话函询等方面深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突出正面典型教育,强化反面警示教育,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内容。完善廉政约谈制度,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开展针对性廉政谈话。

(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聚焦脱贫攻坚、民生发展、百姓安危,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三资”管理、惠农资金等方面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背后的腐败行为。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打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学习锻炼,铸就高强本领,大力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某县殡葬工作情况汇报:殡葬改革工作汇报范文

殡葬改革,是指积极推行火葬、土葬改革,取消旧的殡葬习俗,节俭办丧事。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动,全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建设销售超标准墓穴、公益性公墓违规经营、殡葬设施违法违规占地等问题,整治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倡导移风易俗,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建立殡葬改革长效机制,促进殡葬改革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一)强化属地管理。各乡镇、开发区政府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强化排查整治属地管理责任,成立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协作联动,共同落实排查整治责任。

(二)坚持依法依规。对于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明确整治重点,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稳步开展,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又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立足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全面排查摸底,深挖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坚持目标导向,以排查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政策,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建立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严把时间节点。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全县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时间安排,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工作汇报和材料报送等工作,不得拖延、敷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排查整治行动见实效。

排查整治重点。

(一)未经批准擅自兴建的殡葬设施(含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骨灰塔、地宫等骨灰安放设施)。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的殡葬设施。

(三)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非法占有耕地、林地的行为。

(四)违规建造出售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违规建造超标准墓地(墓位)和大墓、豪华墓、家族墓、宗族墓的行为。

(五)违规超标准修建的遗留散坟。

(六)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七)经营性公墓收费不合理、误导捆绑强迫消费、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

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1月下旬-2月上旬)。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全面启动排查整治行动。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阶段(2月中旬-3月底)。各乡镇、开发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排查整治行动的落实。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需经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审定、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再向县民政部门报备。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阶段(4月上旬)。县政府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开发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要积极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并进行总结推广。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阶段(4月中旬)。各乡镇、开发区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对全县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于4月15日前,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全县开展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动情况。

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惠民殡葬,把“逝者所安、葬有去处”作为基本民生需求,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实施公益性基本殡葬兜底服务项目,确保2019年全县所有乡镇建设完成一个公益性公墓或公益性骨灰堂设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民政、文明办、发改、民族宗教、公安、司法、国土、住建、卫生计生、农业、林业、文化广电、工商等部门为成员的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专门负责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工作。各乡镇、开发区政府也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部署、统筹调度、舆论引导、应急处置等工作。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大督查调度,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不到位,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各乡镇、开发区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和分类整治方案要于1月25日前报县政府,同时抄送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此后每半个月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统一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现象,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加强舆情监测,正面引导,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依法分类整治。各乡镇、开发区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规章政策规定,分类分项严肃整治。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涉及林地未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等情况,能整改的要尽快完善手续,限期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的,要开展联合执法,严格依法查处。对建造豪华墓、超标墓等行为,要综合建造时间和超标程度,通过罚款、拆除、没收违法所得等举措给予处罚;对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经营的,要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依规依法处理。

(五)加强综合治理。民政、国土、住建、林业、农业、工商(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采取实地排查、上门走访、卫星航拍等方法,切实摸清违规建设殡葬设施的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措施。针对殡葬改革特别是殡葬设施建设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等情况,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要逐步建立殡葬设施建设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整治殡葬服务收费不合理、误导消费、捆绑消费、强迫消费、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开发区要围绕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暗查暗访,对殡葬设施违法违规行进行通报,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洞头全城作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也是全省最后一个实行火葬的县区,随着全域景区化的加快推进,原有的殡葬方式影响着海岛的美丽景观,占去了海岛有限的土地资源。自2008年推行遗体火化工作以来,不断深化殡葬体制改革,创新殡葬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在温州市率先实行“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陆续建立私坟“禁新改旧”和生态殡葬补助等机制,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殡葬方式都得到极大改变,连续多年保持全县私坟零新建,率全市之先超额完成私坟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四边”区域“无私坟”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推动及人大、政协的支持下,我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上了重要工作日程。2014年8月,林琼书记亲自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研讨会,最终确定北岙街道(尾坑)地块作为拟建点。拟建点确定以来,我们一方面积极对接规划、土地、林业、风电等部门,对拟建地块碰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协商和调整,并委托设计单位对拟建地块进行用地规划研究及控规图则,形成了方案用地界线及建设条件对比研究。另一方面,根据县领导的指示精神,为体现公建项目的民主和透明,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启动了重大决策程序。年初委托第三方对建设方案进行了单独论证,并对选址周边的村民进行实地走访。3月4日,组织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居两委和村民代表赴瑞安市殡仪服务中心实地考察,让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对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及其带来的附属效益形成更加直观的了解,为下一步政策处理打下相应基础。于3月10日组织了座谈交流会,分别向我县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村居干部、村(居)民代表和热心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通报介绍了殡仪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用地界线及建设条件对比研究等情况,并向各界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于此同时,入户、电话、问卷等形式的随机抽样调查和网上调查工作均已逐步开展,截止目前,已回收有效问卷210份。北岙街道也已根据工作安排启动了前期政策处理工作。3月26日,林琼书记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落实各部门单位的职责,以模拟审批的形式倒排时间,考绩办以督考的形式督促项目推进,如果土规能通过的话,预计年底可开工建设。同时,针对会上提出的民爆仓库安全距离问题,我们及时研究、调整,现已完成对县殡仪服务中心项目所影响的红线调整,并将红线图移交北岙街道进行前期政策处理。

目前,殡仪服务中心建设整体推进情况按预期进行。我们将继续对接设计部门,就下一步的可研、设计图等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对接交通部门,推进项目道路变更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届时,待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流程完成后,相关资料将一并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审议。争取2015年下半年完成建设前期相关工作,2015年底开工建设,尽快地改变我县无殡仪服务项目的落后面貌。

一是落实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及时组建大门镇殡葬服务管理机构,成立了洞头县大门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门镇民政执法中队),落实大门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门镇民政执法中队)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编制数3个,并在2015年初我县第一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同时,经人事部门同意核增了大门镇人民政府民政协管员(含驾驶员)岗位编外用工3名,用于实施和推行大门镇殡葬改革工作。

二是达成异地遗体火化合作协议。在多次实地勘察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运输距离、风俗文化和丧葬习俗等因素,将大门镇异地遗体火化点确定为乐清市殡仪馆。经过与乐清市政府的积极磋商,与乐清市民政局达成了异地火化合作协议,同意我县以捐赠的方式提供一台火化炉在乐清市殡仪馆,优先供大门镇死亡人员使用。火化炉专供大门镇优先使用,有利于丧户快捷获得遗体火化服务,方便丧户办理相关事务。目前,我县已与乐清市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具体的费用及合作时间等相关细节均已敲定。

三是启动基础配套设施采购及建设。2015年1月,我局协同大门镇人民政府先后赴上海、常州等地,购置殡仪服务用车和火化炉。目前,已与设备供应商确定了殡仪服务用车的车辆型号和火化炉型号。设备到位后,殡仪服务用车将归属大门镇人民政府,专项用于大门镇遗体火化工作;火化炉将以捐赠的形式提供给乐清市殡仪馆,供大门镇优先使用。同时,大门镇人民政府开始殡仪用车停放点及车库的建造工作。将殡仪服务用车停放点设置在大荆村一地块,占地面积60.59平方米,建设费用由县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到位20万元。目前,殡仪服务用车车库已基本建成,可停放3辆殡仪车和执法车辆。

鉴于大门镇遗体火化实施时间定为大门大桥通车日,我们建议将大门镇遗体火化的宣传工作先于通车日一个半月启动。届时,将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愿景,采取媒体宣传和现场实施的方式,从民生、政治的角度分别对实行殡葬改革遗体火化工作的内容意义进行宣传。

一是建立殡葬管理考核制度。我县于2012年出台《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门就殡仪活动管理问题提出了“八不准”规定。该规定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丧葬、丧事扰民行为,但近年来,殡仪活动“八不准”出现违规返潮现象。针对回潮现象,去年,我局联合考绩办调整加重了殡仪活动考核分值,采取每月明查暗访两次,每双月进行一次排名公示,有效控制各街道(乡镇)日渐严重的殡仪活动“八不准”违规返潮现象。

二是健全殡葬管理执法机制。自2013年强力推进私坟“禁新改旧”工作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100余万元,共整治1719座私坟,其中迁移1312座,生态化改造407座,基本实现“四边”区域无坟化,在市对县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今年,我局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和宣传力度。并利用清明节前后大量外出人员返乡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厚养薄葬、崇尚科学、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从源头上控制私坟翻新现象,截止2015年4月底,在私坟“禁新改旧”整治工作中:现场制止私坟翻新1起;整治私坟6座,在市对县“禁新”和“四边三化”考核中均名列全市第一,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宣传殡葬改革新理念。开展“绿色殡葬”常态化宣传,深化推行殡仪活动“八不准”规定,引导公众转变殡葬习俗。自推行遗体火化工作以来,累计发放殡改手册8.5万份、倡议书6万份,张贴通告3500份,悬挂横直幅260条,出动宣传车辆300多次,举办社区殡改培训班3期,举办大型广场咨询等宣传活动5次,参加达2000余人。

按照三年完成公益性公墓园林化改造的总体规划安排和全县绿化建设的任务,去年共划拨100万元专项资金,对五岛公路、环岛公路、居民集中住宅区两侧视线范围内的第一批17座公益性公墓进行绿化补植和生态园林化改造,有效扭转公墓脏、乱、差的现象。今年再次安排100万元对13座公益性公墓进行绿化改造。经过现场查勘、方案设计、项目招投标、施工等程序,第二批公墓生态化改造工作已完成全部改造工程,目前正进行绿化种植,预计五月份将完成全部的绿化改造工作。同时,启动全县生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委托专业机构研究编制了《洞头县公墓布点规划(2013-2020)》,提高公益性公墓布局的科学性和管理的规范性。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利用有利时机,运用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介和信息平台,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和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大门镇遗体火化等工作的宣传,弘扬先进的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俗,从深层次上认识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大门镇遗体火化工作等殡葬改革深化项目对于促进项目所在地乃至全县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

(二)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大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和大门镇遗体火化工作既是破解我县殡葬改革阻力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又是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落实难度大的综合工程。因此,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完成时限,加大行政推动力度,避免和克服部门间协调困难使项目停留、滞后。

(三)强化管理,进一步遏制殡仪活动丧事扰民的现象。继续联合考绩办以每月督查的形式针对街道(乡镇)殡仪活动违规现象进行及时的通报,加大巡查、处罚力度严禁大吃大喝、大操大办等行为,同时加快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尽快改变我县无殡仪服务项目的落后面貌及殡仪活动丧事扰民现象。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党风政风民风的新风向,也是保护土地合理利用及生态环境,倡导厚养薄葬的重要举措。目前我镇各村街由于对殡葬改革工作认识不到位,大操大办(使用棺木、操办酒席、歌舞杂耍等)现象依然十分严重。为彻底改变落后局面,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北省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河北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廊坊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廊文明[2018]17号)文件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提倡厚养薄葬理念,形成丧事从简之风。

1、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镇范围内的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葬(火化地点为文安县殡仪馆),禁止使用寿木(棺材),建议使用骨灰盒,骨灰盒控制在2000元以下。

2、严格执行丧事从简的原则,全镇范围内丧事办理一律不准大操大办。一是食品安全方面,理事会从业人员选取有备案证和健康许可证的,保证安全用餐标准,防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忙活人控制在30人以下,不发烟,为自愿无偿服务,待客饭菜每桌(10-12人),价格控制在200元以内(包括主食、大锅菜、炖碗、菜碟不超8个),建议取消烟酒;二是文明祭奠方面,农村传统音乐会只聘请一班;取消歌舞、军乐、戏曲、杂耍、哭灵、二人转等既不尊重逝者,且败坏村风民风的挥霍浪费行为;三是环保祭祀方面,禁止燃放烟花鞭炮,改为电子炮;禁止使用车、马、人、纸活等迷信用品,鲜花、花圈等各类丧葬用品一律从俭。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成立新镇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韩克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郑建昌同志担任,负责全镇殡葬改革具体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本村街该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

2、动态管理。各村在发生人员死亡情况的当日或次日向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安办报备相关情况,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与事主签订“丧事从简”承诺书,并监督执行。

3、严查严处。凡出现变换方式搞变通等一切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对当事人及总管、村干部等所有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阻碍干扰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信丰县委办公室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全面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在全乡形成一股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从2019年10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到2019年底,实现火化率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2019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至11月)。

1.迅速动员部署。2019年10月底,成立崇仙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传攻势,各村要在10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

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

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3.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等,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大宣传攻势。相关领导干部要进村入户,与各村村民签订承诺书(附件2),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老百姓的宣传工作,做到政策人人皆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动员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基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员。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元月中旬)。

1.科学布局,合理选址。2019年10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10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控制性规划用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则,结合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2.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

墓具建设一律使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19年12底前,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

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统一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3.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3);。

公墓建成后,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5000元/穴、土坟30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20年元月起)。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监管。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对全乡辖区内拒不执行殡葬改革规定的人和事(“三沿六区”散埋乱葬、“零点行动”后未按要求火化、遗体直接土葬、骨灰二次棺葬等),进行综合执法。村级建立健全殡葬信息员队伍,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并引导相关人员及时做好上门劝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三)强化示范引领。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要求,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治理散埋乱葬,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由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督导考核。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对未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和“零点行动”后火化率未达到100%,公墓建成后入墓集中安葬未达到10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对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全年一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2019年底乡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予以表彰奖励。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近年来**县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殡葬工作方针、政策,创新工作思路,真抓实干,以全县殡葬改革工作“三步走”战略为总抓手,着力推动殡葬管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县殡葬改革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009年以来,**县结合自身实际,找准突破口,创造性地提出了全县殡葬改革工作“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提高和巩固火化率;第二步,依法取缔棺木生产经营使用;第三步,建设村级(社区)劳动人民纪念堂,克服乱埋乱葬现象。

殡改政策、法规,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2、突出殡改执法,坚决查处违法土葬。县民政局组织精干力量成立殡改执法队伍,由分管副局长带队,进村入户,对基层干部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法律教育工作,对违法土葬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达到了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的执法效果。为规范遗体运输行为,县民政局与公安、卫生、交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遗体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依法取缔非法遗体运输行为,维护了全县运尸市场的规范、有序。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09年底,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打了一场翻身仗,火化率由原来的不足30%一举提高到了98%以上,荣获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以来,全县火化率一直稳定在100%。

(二)抓棺木取缔,彻底打掉土葬回潮的直接“诱因”。2011年初,县民政局专门成立了殡葬管理办公室,配备3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和1部专用车辆,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抓难抓实,一抓到底。工作人员依据县殡仪馆提供的当日火化信息,及时赶赴有关乡村,监督指导丧事新办简办,杜绝棺木使用。同时,积极探索,制定出一整套民政行政执法程序,制作了一系列执法文书,并以此为依据,对全县所有非法棺木生产经营业户进行拉网式清理,对发现的棺木现场销毁,对非法棺木生产经营业户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且顽固不化、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部分业户,按照法律程序,提请县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2012年初,召开了全县民政行政执法非诉案件联动集中执行大会,对拒不履行义务当事人当场采取拘留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棺木生产经营行为得到禁止,仅此一项每年为基层群众节约丧葬费用500余万元。

(三)抓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村级(社区)劳动人民纪念堂建设。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根本上解决骨灰乱埋乱葬和挤占耕地问题,在全县火化率稳定在100%,棺木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丧葬用品和运尸市场得到规范,全县殡改工作前两步已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县民政局实施了第三步工作战略,在全县推进村级(社区)劳动人民纪念堂建设。2011年8月,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化殡葬改革鼓励兴建村级(社区)劳动人民纪念堂的意见》(阳办发[2011]9号),召开专题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亲自进行动员部署,对全县劳动人民纪念堂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目标、工作要求,2012、2013连续两年,村级劳动人民纪念堂建设工作被写进了县政府工作报告,真正纳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目前,信城办事处覆盖37个村,水落坡小刘村,商店镇燕店、北街、中街、南街村等纪念堂已投入使用;河流镇覆盖49个村的劳动人民纪念堂已完成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其他乡镇(办)正在积极谋划,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规划,筹备建设劳动人民纪念堂。

制度是工作规范运作的保障。服务质量则是促进殡葬改革顺利进行的“催化剂”和“润滑剂”。为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殡仪服务制度建设,并始终把为丧属提供优质服务放在工作的首位,实行了“一日化服务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十不准”》,建立了学习制度,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事制、服务承诺制,并将各种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要求全体职工文明用语,对设备每天检修并做好消毒处理,始终将为丧主提供文明优质服务作为树立殡葬新风的重点来抓,通过规范周到的殡仪服务,抚慰当事人的心灵伤痛,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擦亮殡仪馆这扇为民服务的民政窗口。

结合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提升殡仪服务水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进行全面公开。在馆内显著位置设置了服务监督栏,将所有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照片进行公开,设置了局长公开电话、意见箱;在营业室内设有殡仪服务指南、职工职责以及服务承诺,设置了服务热线,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基本殡葬服务与选择性殡葬服务完全区分,并实行“自愿、自选、签单式服务”,由群众自愿选择签单,确保各种费用价格合理,减轻基层群众丧葬负担。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减轻城乡困难群众丧葬负担,根据上级实行惠民殡葬救助政策的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实地进行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殡葬惠民救助政策的通知》(阳政办发[2011]50号),规定对具有**县常住户口且生前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实行惠民殡葬救助政策,减免其在县殡仪馆产生的遗体接运、消毒、火化、骨灰盒及骨灰寄存等基本丧葬服务费用。

仅2013年第一季度,全县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00名,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72976元。此举对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切实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来,**县殡葬改革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丧事简办**然成风,丧葬方式悄然转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全县殡葬改革呈现出强劲、健康的发展势头。今后,**县将继续创新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推动全县殡葬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县殡葬改革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狠抓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开展殡葬改革工作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为推进全县殡葬改革的开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中央、省、州的有关文件精神,1997年我县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发〔1997〕58号),该《办法》规定:莲城镇城区和通公路的村寨,××、××、××、××、××等乡(镇)所在地及其到县城公路沿线的村寨划定为火化区。辖区内的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由民政部门发放抚恤金的人员、农民、居民和外来人员死亡后一律火葬。我县采取积极的措施认真贯彻《××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一是认真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央、省、州的有关精神和县的《办法》,使国家干部职工、城镇街道居民和公路沿线群众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认真加强县殡仪馆内部管理,增强殡葬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水平;三是坚决贯彻殡葬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殡葬火化率,1997年全县火化遗体91具,2000年火化遗体106具,2003年火化遗体142具,2004年火化遗体158具,2005年火化遗体201具,遗体火化率逐年上升,群众丧葬观念不断改变,殡葬改革工作不断深入。为加快殡葬改革步伐,2004年2月,我县下发了《关于要求全县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实行火葬、简办丧事的通知》(×办发〔2004〕4号),全县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分别签订了带头实行火化保证书,为推进全县移风易俗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模范带头作用。2003年12月《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施行和2004年12月《×××殡葬管理办法》施行后,我县掀起了《条例》和《办法》的宣传高潮,充分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和殡葬宣传日(清明节),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用车辆和录音带巡回各乡(镇)、县城播放等形式加大殡葬法规的宣传,共发放2万份宣传资料。同时,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县调整划定殡葬火化区方案》上报省、州审批,把全县通公路(含殡葬车可以通行的农村简易公路)、用殡葬车接送遗体可以当日往返殡仪馆的乡(镇)和农村等区域划定为火化区。

为认真贯彻2005年和2006年召开的省、州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我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全县殡葬改革稳步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把殡葬改革成效作为各乡(镇)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一是加大力度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发放××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汇编》2100份和《云南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挂栏400份,掀起了殡葬法规宣传的新高潮,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文明办丧事的意识。截止今年10月份,共火化遗体164具,完成州下达任务546具的30%。二是成立领导和管理机构,形成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殡葬工作的体制。为着力解决好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级成立了××县殡葬管理执法队,人员编制为5人;各乡(镇)专设了殡葬管理员,村(居)民委员会设置殡葬管理专(兼)职协管员,村(居)民小组、住宅小区设置殡葬管理兼职信息联络员,为推进殡葬改革提供了组织和人力保证。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殡葬改革硬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在今年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县人民政府县长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签订了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县民政局把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对各乡(镇)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奖惩责任制。四是加强县殡仪馆内部改革,强化管理,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档次,为全县殡葬改革提供必要的条件,从而使殡仪馆服务质量和火化率有了明显提高。为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我县在全州率先实行殡仪馆馆长竞聘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县民政局起草了《××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经多方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草案,于2006年×月×日县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已于2006年×月×日公告,并从2007年×月×日起施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我县的殡葬管理工作;为改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县人民政府计划今年搬迁新建县殡仪馆,由县国土资源局征用54亩土地无偿划拨作为新建殡仪馆建设用地,目前,土地征用丈量工作已经结束,征用手续正在上报办理过程中,项目前期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同时,县人民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殡葬改革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拨款15万元为县殡仪馆购买了1辆殡葬车,解决了殡葬用车紧缺的燃眉之急。

根据省督查组指出我州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州委常委、副州长徐爱民同志对当前我州殡葬改革工作作出的八点指示精神,我县及时制作了《丧葬用品市场和活人墓统计表》下发到××个乡(镇)进行调查统计,全县有墓碑、围坟石制作点33个,涉及13个乡(镇);有花圈、筒钱制作点20个,涉及9个乡(镇);有活人墓2冢,涉及2个乡(镇)。针对以上情况,10月26日上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召集民政、国土、林业等部门的领导进行传达布置工作,一是由县民政局起草了《关于规范丧葬用品市场和清理整顿活人空墓的通告》;二是由县人民政府责成有活人空墓的××、××两个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坟主的思想工作,由坟主自行平毁两冢活人坟墓。

乡镇关于全面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实行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实行方案》(多发[2018]14号)精神,全面推动我镇殡葬改革,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以下实行方案。

1、指点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109大精神为指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色殡葬理念,进1步增强做好殡葬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急感,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大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良民生、增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品牌高安,做出积极贡献。

2、基本原则。

——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构建布局公道、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大众殡葬需求。同时,加大殡葬乱象治理力度,破除丧葬陋习,建立殡葬新风。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殡葬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政策举措,强化源头治理,分类施策,补齐短板,构成主动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提升行业水平的工作机制。

——坚持公益优先。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完善绿色殡葬奖补鼓励机制,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让人民大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坚持各方协同。加强工作气力,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调和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成加快推动殡葬改革、增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强大协力。

——坚持宣扬引导。加强宣扬教育,引导广大人民大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使之成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动习惯。

——坚持依法治理。贯彻履行殡葬管理法规规章,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办丧事前引导、事中监管,积极稳步推动殡葬改革。

3、目标任务。

依照上级要求,实现遗体火化率到达100%,殡葬基础设施覆盖率到达100%,骨灰入公墓100%;“3沿两区”散埋乱葬全面整治,骨灰装棺再葬和办丧扰民现象全面制止,骨灰集中安葬率到达100%;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到达65%和50%以上。建立健全布局公道、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基本实现“7化”目标,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良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风俗文明化和殡葬设施现代化。

(1)着力推动遗体火化。从2018年6月20日零时起全面推行遗体火化,严禁背法背规占地土葬。严格履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严格凭火化证发放丧葬费等丧葬补贴。

(2)坚决整治散埋乱葬。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全域旅游发展等工作要求,加大对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计划)区、工业园区等“3沿两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将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集中安葬。依法撤除大墓、奢华墓、活人墓(受国家保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巡查督查,杜绝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现象。

(3)大力推行生态安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有关要求落地实行,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行骨灰堂安置、壁葬、树葬、花坛葬、深埋、撒散等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法,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到达100%,制止骨灰装棺再葬,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制止建造超规定面积墓位,大力推行使用卧碑。

(4)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社区)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发挥村(社区)“两委”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大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文明节俭办丧,制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游丧闹丧、抛洒纸钱、办丧扰民,对背规办丧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扬引导,指点制定现代文明殡葬新礼仪,不断阐释拓展传统祭扫节日的优秀文化教育内涵,宏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天人合1等思想文化,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培养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4、工作举措。

(1)强化殡葬改革组织领导。把深化殡葬改革作为建设魅力东城平安祥‘福’,保障和改良民生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成立镇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村支部书记为各村殡葬改革的第1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为殡葬改革信息员,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搜集和上门劝导工作,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层层抓落实。组建人数很多于30人的镇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党委宣扬委员吴炳辉担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武装部长周健生、党委委员苏俊为副队长,负责殡葬执法工作。

(2)加快推动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市政府全面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全免费政策(全市范围内遗体接送、搬运、火化、冷藏3天、骨灰贮存1年),构成“1条龙”服务的体制机制。完善治丧场所、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逐渐构成布局公道、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大力推动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年底前集镇集中建成1个公益性墓地,并在公益性墓地旁建设1个占地面积100㎡,使用面积200㎡的公益性骨灰堂。严格控制墓穴用地,单人墓穴面积不超过0.42㎡,双人合葬墓面积不超过0.8㎡。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7月中旬前完成1定数量的墓地基础设施,满足今年的殡葬改革工作需求。

(3)不断增加殡葬改革的投入。把镇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列入公共福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落实市殡葬改革工作经费,根据市财政每一年安排的资金,下拨1定的经费支持村(居)红白理事会的工作。

(4)落实部门的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构成协力。

各村(居)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负责棺木处置、“3沿两区”散埋乱葬整治,推动移风易俗等工作。

组织办: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纪委: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在办丧事活动中的背纪背法行动的查处力度。

综治办:参与组建镇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殡葬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从业转业工作。

宣扬办、文化站:要做好殡葬改革宣扬引导工作,并将殡葬改革有关内容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范围;负责指点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新村办:要将农村殡葬改革有关要求列入新农村建设标准。

民政所、殡改办:负责调和镇殡改工作,承当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

卫生院:要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杜绝遗体从太平间流入社会乱埋乱葬。加强对从医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

计划办、林业办、农业办:要加强墓地计划、墓地征用、墓地绿化管理和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坟等行动的治理。

镇中学、中心小学:负责对各学校殡改工作的宣扬、教育、疏导工作。

城监中队:要加大对城区范围内抬棺游丧、演奏喇叭、搭设灵棚、摆道场、占道路祭、沿途演奏、燃放爆竹烟花等行动的治理。

祥符派出所:对扰乱社会治安、阻碍殡葬改革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财政所:要切实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及建设投入。

劳动就业保障所:负责全镇丧葬补贴申请和发放。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城分局:要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带有封建迷信色采的丧葬用品行动,收缴烧毁非法丧葬用品。

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和参与殡葬改革。

(5)严格规范丧葬补贴发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参加社保的相干人员亡故后,社保局等相干部门须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发放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和1次性抚恤金。对背规出具遗体火化证及背规办理丧葬补助的单位和当事人,镇纪委将配合市纪委调查核实后,依纪依规给予相干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党纪、政纪处罚。

5、工作要求。

(1)加强宣扬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扬殡葬法规政策,宣扬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调和的殡葬风俗和文化,普及科学知识,提倡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以每一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的“殡葬改革宣扬月”为契机,大力展开殡葬宣扬,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大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要大力宣扬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暴光负面案例,努力营建有益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2)突出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党员、干部、“两代表1委员”等先进模范人物要切实发挥推动殡葬改革的带头作用。要带头推行遗体火化,节俭土地资源;带头推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提倡文明新风;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带头提倡殡葬改革,宏扬新风正气。各级干部、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亲属丧事活动的束缚,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偏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示、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背法背规殡葬行动听其自然乃至包庇纵容。要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切实推动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有序发展。

(3)强化责任追究。把完善的殡葬设施、优良的殡葬服务、规范的殡葬市场、文明的丧葬风俗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家庭创评等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和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1票否决”制度。成立督察组,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干单位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对村(居)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连续3次排名后两名的,启动问责机制,对书记、主任进行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履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弄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由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罚,公职人员1律实行停职纠正,对乱埋乱葬的直至改正为止。凡未完成当年度殡葬改革任务的村(居)委会,取消当年度综合先进评选资历。

深化殡葬改革:利用led显示屏、广播等方式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和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厚养薄葬”的观念,大力倡导文明殡葬,对新建坟墓加强选址管理,积极引导、劝导村民规范殡葬,做到及时掌握、迅速介入,做到人人知晓,全民参与,共同维护,引导村民逐步移风易俗,改掉修坟建墓的陈规陋习。各村要积极谋划并选址村公益性公墓位置,通过向上争取和整合部分资金进行建设。遗体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倡导不立碑或采用卧式碑,采用立式碑的,墓碑高不得超过1.2米。对超标准建墓立碑的,要依法通过拆除、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信丰县委办公室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全面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在全乡形成一股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从2019年10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到2019年底,实现火化率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2019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至11月)。

1.迅速动员部署。2019年10月底,成立崇仙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传攻势,各村要在10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3.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等,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大宣传攻势。相关领导干部要进村入户,与各村村民签订承诺书(附件2),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老百姓的宣传工作,做到政策人人皆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动员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基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员。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元月中旬)。

1.科学布局,合理选址。2019年10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10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控制性规划用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则,结合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2.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具建设一律使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19年12底前,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

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去年11月,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确定津市市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县市,这既是对津市市的期待,又是对津市市的考验,更是推动我市殡改走向深水区的重大改革实践。下面,从三个方面汇报有关情况。

1、从治理层面看,力度越来越大,必须高度重视。专项政策方面,近年来中央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省里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常德推出了《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足见各级重视程度之高。综合治理政策方面,今年中央1号文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强调要改革殡葬陋习,通过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思想高站位,落实好十九大精神,“治陋习,树新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乡村治理。

2、从试点层面看,先期条件具备,必须创新才能赢得先机。我市历经30多年殡改,已步入常德和全省先进序列。这次全国殡葬综合改革,全省仅确定四个县市为试点,我市就位列其中,说明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对津市给予了高度期待,这既是对津市过去几十年殡改工作的肯定,又希望津市通过进一步的深化改革,为全国、全省殡葬改革提供更多可借鉴、能复制的经验和模式。同时,通过先期改革试点,我们可以更多地获得上面政策、资金的倾斜与支持,有效地解决目前我们殡改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难题。

3、从改革层面看,上下有共识,必须趁热打铁,全力以赴。这次综合改革,正处于由传统殡葬向“节地生态环保文明”新理念新时代转型的关键期,试点为期两年,必须完成九项改革目标任务,不仅时间紧、任务重,而且难度高、压力大。

我们要通过市委政府高位推动,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有力推动、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要围绕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有效解决殡葬领域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公办事业单位动力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要通过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基层殡葬监管执法力量,实现对殡葬改革、殡葬服务等领域的有效监管。要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和相关殡葬信息化标准规范,构建殡葬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提升在线服务能力。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强制火化区和火化区移风易俗,树立厚养薄葬、生态殡葬、文明祭祀的新风尚。要健全全域绿色殡葬机制,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鼓励和引导人们积极参与。要建立完善散埋乱葬、青山白化“治理有效”的工作机制,实现集中集约规范安葬,改善农村社区环境,促进“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生活富裕”的新农村建设。

我市历经32年殡葬改革,虽然开创出了城市火化区殡改工作的新局面,但按照上级的要求、法律的规定、发展的趋势,还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城乡殡葬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历经30多年发展,我市殡葬改革形势不容乐观,目前重城市、轻农村的失衡问题凸显。在殡改城乡二元结构下,我市镇村普遍还存在“地中坟”“田中坟”“屋边坟”等乱埋乱葬现象,与正在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形成了很大反差。在强制火化区扩面问题上,我市与四川眉山市、广东廉江市、湖南益阳市等城乡全面实行强制火化的先进地区相比,我们还处于相对落后的困局之中。

2、生态殡葬滞后问题。生态殡葬是新时期殡葬改革发展的大趋势,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市殡葬还是传统的“一墓一碑”的白色墓葬模式,与“公园化、景区化、生态化”的公墓建设要求相距甚远,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水葬等不占地、少占地的生态葬法与形势发展要求、省十三五规划还有很大差距。

3、建设发展瓶颈问题。一是规划瓶颈。在过去的规划布局方面,至今没有对城区墓葬区进行长远的城市规划和布局,按照省十三五规划要求,节地生态安葬率2017年要达到45%,以后逐年增长2个百分点的要求,规划建设中长期城区节地生态安葬墓园已刻不容缓。二是规模瓶颈。刘家山公墓始建于1993年,当年由林场划转山地面积仅300亩,建设起点低,规模小。历经城市火化区20多年集中安葬,目前墓葬空间所剩无几,即将陷入无墓可葬的窘地。三是管理瓶颈。现有殡葬服务机构由于职工身体偏差、文化偏低,加上管理方面原因,与设施现代化、服务信息化、管理网络化、经营市场化的要求反差越来越大。

4、农村殡葬习俗梗阻问题。在我市广大农村,还部分存在殡葬看风水、选坟地、搭灵棚、烧香化纸、扎烧纸屋等迷信和铺张浪费现象,纠偏治陋任重道远。

1、思想引导。将以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引导,深入贯彻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津市先行先试改革为契机,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殡葬改革为动力,围绕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破除体制障碍、健全服务体系、创新管理方法、推进移风易俗的多元实现形式,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为全面完成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作出津市应有的贡献。

2、原则指导。要按照以下四项原则,指导全市殡葬综合改革实践,即:坚持机制创新、高位推动原则;坚持群众受益、公平可及原则;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出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原则。

3、目标先导。到2019年,形成城乡一体,相互衔接、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全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城市火化区火化率达100%,公墓集中安葬率100%,生态葬比例达新葬墓穴的3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45%;农村强制火化覆盖四个乡镇的集镇区,村级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30%,实现乡镇殡仪服务“一镇一站”目标。

主要按照“二三四”的改革“路线图”,全面推进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九线突破”。

1、推动殡葬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在资源整合、要素组合、布局融合的基础上,结合殡葬与殡仪比邻而建的比较优势,通过推进殡仪馆和公墓管理处的整体合并改革,建立新的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实行一套班子管理、一个团队运作、一个窗口办事、一条龙配套服务,实现精简、高效、优质运行的改革目的。

2、推动强制火化向城市规划区全覆盖。先期重点推进殡葬改革三个扩展覆盖,即:强制火化区由老城区向城中村覆盖、向城市近郊覆盖、向城市规划区覆盖,确保城市建设无殡改盲区、经济发展无殡改死角、城市规划区内无殡改空白。待城乡殡葬基础实施完备,实行城乡强制火化“一体化”目标。

按照“1+4+n”的殡葬发展布局,在三个层面抓好殡葬基础建设。

3、抓好市级华阳殡仪馆整体营运管理提质。完成投资8000多万元的市级殡葬龙头企业华阳殡仪馆整体搬迁营运,顺应殡仪服务市场需求,把握未来殡葬走势,探索智慧平台下的殡、葬、祭、宣,规范服务、质量标准,党建先行、打造殡葬廉洁文化,塑造行业品牌,为全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提供殡仪承载和服务支撑。

4、抓好镇级殡仪服务站整体创建提能。在先期投资1500万完成新洲镇、药山镇殡仪服务站建设的同时,2018年再投资2000万元启动白衣镇、毛里湖镇殡仪服务站新建,通过殡葬服务“以城带乡、以馆促站”,实现殡仪服务对所有乡镇集中区的全覆盖。

5、抓好村级生态公益性公墓扩建提效。梯次推进村级公墓建设,逐步拉动生态公益性公墓对农村村级的逐步覆盖。同时,带动农村新增安葬向墓区集中、历史坟墓向墓区迁移,彻底根治农村乱埋乱葬习俗。

突出管理提质、服务提效、品牌提升,在文化殡葬、节地墓葬、精细殡葬、网络殡葬等四维空间推进创新突破。

6、倡导殡仪文化开放创新。通过创建殡仪馆殡葬文化宣导基地、公墓殡葬文化广场,组织开展殡葬文化进街区、进镇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更新丧葬观念,倡导厚养薄葬、节俭办丧,彻底改变重殓厚葬、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封建习俗。

7、推进节地墓葬绿色创新。按照集中、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推进墓地公园化、景区化、生态化建设。大力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不占地或尽可能少占地的生态葬法,将骨灰撒散、深埋不留坟头或集中存放。

8、优化精细殡葬管理创新。重点抓好“三纳入四创制”,即把殡葬工作纳入全市发展规划、纳入岗位目标管理、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创新殡葬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争先创优制度、奖惩激励制度,树立起殡葬事业单位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文明服务、人性化服务的良好形象。

9、探索互联网+服务创新。按照基层民政信息化基础建设“五个一”的目标要求,通过构建“大数据+殡仪”的信息管理与控制软件系统、语音即时播报系统、电子屏显系统,提升服务高效率、准确率、满意率。通过探索“互联网+殡葬”开放式服务网络,借助殡葬服务与互联网、物联网的融合发展,与智慧城市、智慧民政、智慧社区的嵌入发展,逐步推进殡葬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群众化殡葬服务。

按照申报、造势、试点、评估节点,绘制梯次推进“时间表”,分四步铺开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第一步:申报定制。制定《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夯实殡葬综合改革的实践基础。

第二步:全面动员。召开全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动员大会,实行全市殡改总动员,层层签定责任状,按照“一把手”工程的定位和“一票否决”的要求,大力度、全方位、多层次落实殡葬综合改革。

第三步:改革试点。按照市级领导包街道,推动殡葬改革向城中村覆盖;市级领导包乡镇,推动殡葬改革向集镇覆盖;部门单位包村居,推动殡葬改革向全域覆盖。同步,通过召开会议、组织交流、检查督查、印发简报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政策协调、鼓励扶持和督促推动。

第四步:评估总结。结合两年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践,建立专题调研课题组,深度总结改革经验;建立殡葬综合改革长效机制,规范殡改责任、职能、考核、奖惩办法,确保殡葬改革永远在路上;按照时间节点与改革进度,定期向上报告工作,终期接受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评估考核。

要激活组织、管理、运作等要素,在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中实行“四张清单”全程保障。

1、在引领上,建立市级领导“包镇联村”办点清单。按照殡葬综合改革“一个镇街、一名市级领导、一支后援团队、一个改革方案、一套试点措施”的“五个一”一抓到底路径,建立市级领导“包镇联村”办点清单,明确具体任务、主体责任、时间节点、质量要求、进度考核、成果利用等量化指标,确保殡葬改革抓到底、触到边、管到点、落到户、见实效。

2、在政策上,创制殡葬改革“规划制度”文件清单。市委、市政府聘请知名专业设计团队,制定《津市市殡葬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出台《关于推行全域绿色殡葬的实施意见》,为全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提供政策支撑与制度保障。

3、在运作上,落实部门配合“层级履责”统筹清单。实行殡葬改革属地管理,明确镇街是殡改载体、推行主体、履责实体,对殡葬负改革执行责任;部门单位是殡葬改革协助、配合、参与的履责群体,对殡葬负有带头履行责任;政法和城管部门是殡改的执法主体,要跟进履行执法、执行、维稳、保安的责任;民政部门是全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的牵头单位,负有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的经办责任。

4、在机制上,严格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奖惩清单。重点建立三张奖惩清单。

一是用人清单。将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履行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情况纳入市管干部用人机制,与干部升降去留挂钩、去评先评优评奖挂靠,用“逼”的手段压干部履行殡改“一岗双责”。

二是诫勉清单。对殡葬综合改革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实行市委、市政府分类诫勉谈话制度,通过“零距离”约谈、“面对面”诫勉,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问责清单。对问责考核末尾的部门单位,实行“一把手”全市大会坐后排、会场发黄旗、登台做检查、领导点名批评,让履责不到位的单位领导坐不住、冒热汗、没面子,逼使真整改、真履责、真作为。

在全县青山白化殡葬改革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汇报会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现场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查问题、找不足,并对下一步的殡葬改革与青山白化治理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刚才,县民政局和4个乡镇汇报了前阶段的工作和下一步的一些打算。下面,我结合大家的汇报,就我县下一步的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月6日我县召开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后,至今已有一个多月了。一个月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不少的工作,青山白化回潮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全县殡葬改革特别是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形势依然非常严峻。4月21日f市长到我县检查工作时,对我县的青山白化治理进度提出了严厉批评,明确要求我县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4月28日,在aa市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现场会上,nn和oo还被点名作表态发言。实事求是的讲,前阶段我县青山白化治理的进度是比较慢的。全县需要治理的私坟共5094座,截止5月17日,全县拆迁、深埋、绿化覆盖私坟仅92座,总体进度排在全市倒数第一。究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声势不大,没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甚至还有顶风建坟、修坟的现象发生。二是领导重视不够,有畏难情绪,讲问题摆困难的多,仍采取等待观望的态度。三是整治力度不够,个别地方仍停留在宣传发动阶段,实质上采取措施的很少。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大家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正确对待,真正从大局的高度出发,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打好青山白化治理这场硬仗。

全县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这并不意味着青山白化治理工作的结束。恰恰相反,各乡镇的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才刚刚起步,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大家切实要端正对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的认识,这不是一个月的活动,而是一个机遇,一个良好的开端,各乡镇要抓住这个机遇,珍惜这良好的开端,一鼓作气,一抓到底,使我县的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1、认识要高度统一,决心要坚决下到底。当前我县青山白化治理工作的被动局面,主要还是由于主观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造成的。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治理工作中,一些乡镇存在决心不大、措施不力、行动不坚决等现象。因此,要把如何解决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作为下一步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的突破口来抓。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县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高度来认识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青山白化专项治理重大意义的认识。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将移风易俗、治理青山白化、推行文明生态葬法与当前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订出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把党员干部带头拆坟墓、搞绿化、制止丧事大操大办、推行生态葬法等一系列措施落到实处。

在这里我还要再强调一下,今年县委、县政府下达各乡镇的青山白化治理任务不变,“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坟墓治理率要达70%以上;公益性生态墓区覆盖30%以上的行政村;已建公墓、墓地的绿化率要达60%以上。大家要清楚,县委、县政府根治青山白化的决心不会变,要将“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所有的椅子坟全部拆除,无法拆除的也要搞好深埋绿化的态度不会变。各乡镇务必认清当前的形势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心,抓住时机、狠下决心打一场根治青山白化的歼灭战。

黑板报。

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县委县政府根治青山白化的决心,使青山白化治理的政策要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民政局要以简报的形式,及时对乡镇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广播电视要加强宣传)。三要建立群众举报和信息员制度。要公布举报电话,制订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同时,在各重点村居和主要山区物色殡管信息员,强化信息反馈,掌握治理动态。

3、措施要具体得力,手段要灵活过硬。针对我县目前需要治理的5000多座的私坟,专项治理中要抓住重点范围、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采取重点措施,尽快进入实质性动作,取得实质性的整治效果,用事实说话,增强大家根治青山白化的信心和决心。这次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的总的要求,就是要采取“四个一批”整治措施,确保今年青山白化治理率达到70%,并在3年内实现根治青山白化目标。一是抓巡查,堵住一批。各重点乡镇要建立村镇联防队伍,镇村干部、护林员、殡管员要加大对主要山区、坟区的巡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坚决堵住一切新建、翻新现象,对顶风修建、翻新的私坟要从严处理,一律给予拆毁,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坟主严惩,决不手软。二是抓绿化,遮盖一批。“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私坟,凡1998年1月1日《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建造的,至今一直没有翻新、修复、刷白的私坟,主要采取限期绿化覆盖、填土深埋和迁移的办法,填土深埋要拆除坟圈、坟坛和坟墩,不露坟头。迁移遗骸、骨灰的埋葬点为骨灰堂(墙)、公益性生态墓地或经营性公墓,严禁易地建坟。绿化覆盖、填土深埋和迁移的费用由坟主自行承担。三是抓拆毁,清除一批。对未实施绿化覆盖、填土深埋、迁移的以及属1998年1月1日以后新建、翻新、修复和刷白的私坟,一律予以拆除处理。(属于侨坟的要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进行处理)。四是抓长效,疏导一批。要坚持“堵”与“疏”相结合,把青山白化专项治理与全面推广生态葬法结合起来。昨天下午协调会定下来的7个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试点乡镇,要立即建立工作班子,明确专门领导,抽调专门力量负责这项工作,要抓紧选址,抓紧做好相关政策处理,抓紧启动建设。民政、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对新建的公益性生态墓地必须严格控制墓穴占地面积,按照深埋、植被、坟不露头、墓碑平放或斜放的标准进行建设,绿化覆盖绿要达60%以上。同时民政、国土、规划、林业等部门还要对全县生态公墓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加快其他乡镇农村的生态公墓、骨灰堂、骨灰墙等建设,既要满足当前青山白化迁埋需要,又要考虑今后至少20年的需要。

这次的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将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即在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各乡镇要逐山、逐地对私坟进行核准、编号、登记,做到山不漏坟、户不漏坟,以及坟主、坟山(地)、坟墓“三对口”;并在5月底前向“三沿五区”坟墓的墓主发出通知,责令由坟主在6月30日前自行迁移、绿化、深埋坟墓。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沿线翻新、新建的87座私坟必须6月10前全部自行拆除,逾期强制拆除。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即在7月份,由县民政部门联合有关乡镇和其他职能部门,组织力量重点先对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沿线236座逾期还没有拆除私坟和一切翻新、新建的私坟进行集中强制拆除,掀起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的第一次高潮;第三阶段:全面治理、巩固提高阶段,即8-9月份,对“三沿五区”内需要治理但坟主还没有治理的私坟,进行集中强制治理,集中强制治理的主要手段就是拆毁坟圈、铲平坟头、填土覆盖,全面掀起我县青山白化专项治理新高潮。第四阶段:自查验收阶段。即10月份各乡镇在前三个治理阶段的基础上,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查漏补缺,搞好自查,建立长效机制。并在11月前完成拆迁坟地的绿化、植被工作,11月底,县委、县政府将对各乡镇的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以迎接市委、市政府的考核验收。

4、责任要严格落实,工作要一抓到底。当前,县委、县政府强烈提倡狠抓落实、走在前列的工作作风。能否把青山白化治理这项工作抓好,是检验各地、各单位是否抓落实的最直观体现,也是检验各级党委、政府战斗力的表现。怎么抓好落实?首先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各乡镇要与各村居、村居要与村民、坟主层层签订。

责任书。

承诺书。

要按照“谁主管谁、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管好自已的人看好自家的山和地”。特别是坟主答应自行绿化、迁埋的一定要签订承诺书。其次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把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

岗位职责。

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对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要给予处罚。县委、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治理工作的整体进度和实际效果。各乡镇、各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奖惩激励机制,特别是要充分结合当前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搞好青山白化的专项整治。凡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政策,顶风作案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给予严肃处理。第三要形成工作合力。青山白化专项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抓好这项工作,单靠短期的集中治理是无法达到根治目的,需要长期抓,经常抓,一抓到底,不能松懈或停顿;当然,单靠一、两个乡镇或部门也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全社会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搞好。因此,我们要抱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抓好我县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民政部门作为殡改的职能部门,要主动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深入调查研究,抓紧制定出台专项治理方案,抓好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督促检查和服务指导,认真做好乡镇骨灰存放处、农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的审批,并要制定出台一些长效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宣传部门要做好专项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一些好的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部门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专项治理的有关规定,带头迁移、拆除私坟;公安、工商部门要配合做好迷信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的清理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闹事现象;国土、规划部门要做好生态公墓建设用地的规划安排,特别是要把乡镇级骨灰楼(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林业部门要制止毁林造坟行为,对毁林造坟者,要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还要广泛发动全县的护林员这支队伍,动员他们积极参与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充分发挥他们长期在一线巡山护林的工作优势,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理;财政部门要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殡葬事业的发展;文明办要把殡葬改革和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列入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村、文明户的条件,大力倡导文明殡葬新风。总之,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号入座,并清楚自己的责任,属自己职责所在的,一定要做好,属自己的人要管好,不要互相推诿扯皮,同时还要协助挂钩乡镇抓好青山白化专项治理,要象搞计生工作那样,在人、财、物、车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县下达的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各项指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同志们,当前我县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生态县、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狠下决心,抓住时机对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部署、再落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市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市群众土葬观念根深蒂固,守灵吊唁和丧葬程序繁杂,陈规陋习多,治丧周期长,丧葬费用大。为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我市于20xx年启动了殡葬改革工作,按照“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工作宗旨和“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改革土葬、推进火葬”原则,大力推行“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加大殡葬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逐步转变传统殡葬观念,进一步树立文明、节俭、绿色殡葬新风。

(街道办)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各村(社区)确定了殡葬管理员,确保各个环节殡葬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初步形成了各级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