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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队工作总结(模板9篇)

时间:2023-09-15 10:38:40 作者:MJ笔神 瓦斯队工作总结(模板9篇)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瓦斯队工作总结篇一

事故原本不该发生位于贵州省纳雍县阳长镇米落仲村聂家寨一条山沟中的群力煤矿年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到事故发生前,煤矿总投资已超过6000万元。

11月7日早班,在没有对临时水仓进行设计和采取相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煤矿就安排了7名工人下井作业。当天上午,工人们放完炮后,瓦检员发现临时水仓迎头瓦斯浓度突然上升到7%至8%,赶紧向煤矿通风队队长白希民汇报。白希民接到报告后,赶到矿调度室,要求矿调度室主任徐金尧和当时正在矿调度室的煤矿总工程师肖永立安排机电人员立即安通风机借风。

群力煤矿临时水仓处在断层附近,是瓦斯的积聚区和煤与瓦斯突出的严重危险区,井下作业中出现这种异常情况,正确的处理办法是立即停止作业,撤人并进一步查明原因。但徐金尧和肖永立当天上午却是让井下瓦检员想办法把瓦斯降下来,让当班工人把迎头矸石出完再说。

11月8日早班,煤矿生产副矿长万建生又安排工人对临时水仓继续掘进。约10时,临时水仓施工点的局部通风机安装完毕并且运转正常后,工人们开始打眼。第一排炮放完后,矸石清理完未见异常,他们又接着打第二排炮眼。

此次矿难中侥幸逃生的工人陈兴权说,打第二排炮眼时,他发现新打的炮眼中有3个在不断往外冒烟(实际上是瓦斯喷孔,是瓦斯突出前的预兆)。由于此前他曾听当地村民说过,群力煤矿打眼放炮时出现这种冒烟现象,煤会自己突出来,就偷偷溜出井,等放完这排炮后再下去看看。

过了大约10分钟,陈兴权在井外吸完烟正准备下井时,发现井口已有如白雾一般的浓烟冒出。入井后,他和副矿长万建生走到煤矿北大巷往前100米左右时,发现已有工人躺在地上停止了呼吸。

据陈兴权讲,工人们打眼放炮,每排炮眼的孔深是1。5米。事故调查组的'同志说,如果打第二排炮眼时,工人们发现有突出预兆后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汇报,把井下的工人立即全部撤出,这起事故仍然可以避免。

事故发生主要原因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群力煤矿是一个高瓦斯矿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坚持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12字方针。

但事故调查组调查发现,由于群力煤矿管理人员的工资是按吨煤提成,根据职务和产量不同,每吨提2元至3元不等。今年8月中旬转采平硐以下煤层后,矿长郭玉发觉得先对煤层中瓦斯进行抽放再开采不仅需要大量时间,而且煤层透气性差,抽放效果也不一定理想,因此就给矿方建议,不再进行瓦斯抽放,直接进行开采。

不仅如此,事故调查组调查还发现,2006年10月24日,这个煤矿2121切眼还发生过一起煤与瓦斯倾出事故。按照有关规定,高瓦斯矿井只要出现一次煤与瓦斯突出,就应该升格为瓦斯突出矿井进行管理,并相应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安全防护措施等。但此次事故发生后,矿上除对矿长郭玉发、原煤矿总工程师李光达处以500元罚款,对生产副矿长万建生处以200元罚款,并在以后放炮作业时,采取远距离放炮、撤人等措施外,既未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也未将这一情况书面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使得这个矿到事故发生前,管理仍然没有升级。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煤矿的安全员与瓦检员必须是专职人员,其工资报酬不能与煤炭产量、进尺等挂钩。但今年10月份以后,由于煤矿安全员和瓦检员人手不够,矿上不仅让瓦检员同时管几个地方,安全员每个班除了27元的基本工资外,其余工资实行计件,从而使得安全员对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监管形同虚设。

事故调查组副组长金兆民专员说:"从初步调查的情况看,群力煤矿这起事故的发生,最主要原因还是煤矿急于出煤。在出煤的冲动下,煤矿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被倒置,生产被放在第一位,安全被放在第二位,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是"护身符"据记者了解,煤矿要进行生产,必须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生产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五证一照"齐全。"五证一照"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又是与煤矿安全生产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一个证。

事故调查组的专家们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实际上是一个动态过程。

专家介绍说,煤矿是高危行业,随着工作面不断推进,开采强度加大,深度加深,井下瓦斯、煤层、水文、地质构造等情况都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求煤矿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必须随时跟上,否则一旦出现工人违章作业等行为,就可能导致煤矿事故发生。

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给煤矿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只是表明了煤矿在发证这一刻符合了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但发证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煤矿并非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就可以保证万事大吉。煤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等组织生产,才可能尽量减少或者避免事故的发生。

今年6月初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水城分局曾到这个矿进行了定期监察,未发现存在大的安全隐患。今年10月29日,纳雍县有关部门对该矿进行检查时,也未发现该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这个煤矿的安全监管上的确有差距,但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护身符',以为戴上了就没事,那也只是普通百姓的看法。要防止事故发生,首先还是要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事故调查组的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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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队工作总结篇二

完善防灭火系统 进一步完善防尘系统

完善监测监控系统

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强化培训,狠抓职工队伍素质提高

强化技术,推进煤矿科技进步

严格管理,落实安全规程和措施

封孔器的选择决定了封孔是否严密,是否有瓦斯泄露出来,危害矿工的生命安全,因为对于瓦斯气体来说,人的生命很脆弱,不能抱着侥幸的心理,因为下次会是谁永远都不知道,所以做好一切的防范才是最好的准备,才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绝对不能因为利益微薄而不做,嘉汇封孔器坚持这一点,不管单子是大是小,我们都会认真对待,真诚对待每一位客户,不会让客户觉得我们做的不好,做的不够认真。

那些满足于蝇头微利、满足一时享乐的人,没有想象力的人,以世俗的眼光估价一切的人,在文化史上的地位,能够抵得上一个爱迪生,一个贝尔,一个马可尼吗?无线电报的成功是马可尼梦想的结果。

瓦斯队工作总结篇三

有很多时候一个悲剧的产生会来自多方面的诱因,你觉得可以避免么?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离我们最近的悲剧。

2012年3月11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山东英才学院东侧小吃街着起大火。8家店铺被烧成灰烬,幸无人员伤亡,但店铺主损失严重。

11日下午3点多,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小吃街西侧大概8家钢铁框架的店铺被烧得漆黑一片。现场已经不见明火,不过消防人员还在店铺前面和店铺西侧的粉色楼房三楼窗口处往下喷水。这座粉色楼房二层的玻璃在高温炙烤下已经破碎。

11日下午3点多,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小吃街西侧大概8家钢铁框架的店铺被烧得漆黑一片。现场已经不见明火,不过消防人员还在店铺前面和店铺西侧的粉色楼房三楼窗口处往下喷水。这座粉色楼房二层的玻璃在高温炙烤下已经破碎。记者采访了一位在场同学,据悉此楼为英才学院的学前教育实训楼,该同学还补充道,这条小吃街平时都是山东英才学院的学生出来买饭或者买一些电子产品,人流量是非常大的。

“大概下午1点半的时候火着起来的`,最先是那个拉着液化气罐的小货车和对面的麻辣烫店着起来的。”埠东村村民李泰和指着不远处一辆明显被火烤过的白色小货车告诉记者,“那辆小货车当时是给那个麻辣烫店灌气。”“火起得很快,当时火苗就有两米多高,滚滚黑烟都有两三层楼高了。

据这些店主和附近村民介绍,起火后,灌气的工作人员就扔下小货车跑掉不见了。

此次煤气泄漏虽没有人员伤亡,但是人们会不会吸取教训反思一下呢,如果不去改变一下现在的情况,是不是还会有一次两次或者更多的事故放生呢,相信咱们心里都会有个谱。

如果一次事故之后还不把他放在心上,可能下次就不是损失几十万块钱的事了,有可能我们的生命也会受到伤害,现在气体报警器,以及灭火器器那么多,难道就不能为我们的生命加上一重保证么?还是那句话事故虽然会偶然发生,但是危害是特别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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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队工作总结篇四

前提下进行,煤矿安全一刻都不能放松。近期,矿上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动员全矿职工时刻紧绷安全弦,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

1、自觉学习安全知识,踊跃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本事。

2、工作期间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时刻紧绷安全弦,防患于未然,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筑牢安全防线。例如:下班关掉电脑、打印机等电器电源,并确定办公室门窗关掉等等。

4、在发现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为了自身的安全与家庭幸福,我保证做到以上几点,让自我每一天都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经过我们大家的努力,使安全的大坝永远矗立在东曲矿和我们大家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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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瓦斯队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建建发65号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和《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及《舟山市普陀区建设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实施意见》普建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全年对公司所属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现将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根据普建59号文件精神,及时编制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了相关会议传达活动精神,落实责任人员。

2、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能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3、依托民工学校*台,对生产一线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

4、制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公司和项目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配备相关物资、设备及维护、后勤保障工作,并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5、严格按公司制度对各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审批,并进行交底;对较大的分项工程如深基坑支护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6、对公司所属各类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备案登记,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安全运行;进入施工场地安装的起重机械在安装(拆除)时,派专人现场监督,安装人员持证上岗。安装结束后,会同安装,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派专人进行维修保养。

7、公司对各在建工程进行每月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三定”措施落实整改,确保查出的隐患能及时消除,不留死角。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汇总,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形式化。

8、公司所属的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每周对本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周检,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按“三定”措施落实整改,并进行登记汇总。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进行每天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按“三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在安全日记及隐患排查汇总表中进行记录、登记,确保工程每天的安全生产。

9、各项目部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排查台帐,对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和限期整改隐患公示表。

10、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专项帐户,专款专用,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及发放,并建立发放登记汇总表。

11、公司加强对夏季高温季节和汛期的安全管理。夏季高温季节时,各在建项目部都妥善调整了高温期间施工人员的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的施工,减轻劳动强度,并配备了防暑降温用品,充分利用民工学校*台,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针对夏季台汛气候的特点,公司及各项目部成立了抗台领导小组,公司密切关注天气的变化,得到台风消息,及时通知各项目部做好抗台准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自然灾害造成的安全事故。

通过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开展,(全年企业月检73次,*时安全检查111次)进一步落实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促进了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之以恒地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瓦斯队工作总结篇六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镇成立了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小春任组长,纪委*袁康任副组长,纪委副*李良辉和财政所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小组明确了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使专项治理工作有章可循,保证了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具体工作由财政所负责。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我镇“小金库”治理工作,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此项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小金库” 治理工作,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1、我镇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按照财政集中审核、集中支付、集中记账要求,采用公务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4、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镇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瓦斯队工作总结篇七

二〇一四年四月

瓦斯治理活动方案

顺发煤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兴仁县城南西,隶属黔西南州兴仁县四联乡管辖,地处兴仁县四联乡三村。距兴仁县城8km,直距3km,距黔西南州州政府所在地兴义市76km,直距36km,离兴义市顶效镇60km,直距26km。南昆铁路、324国道从矿区南西部顶效镇经过,贵阳至兴义高等级公路从矿区西部直距1km处通过,313省道自矿区北部2km处通过,309省道自矿区西部矿界外约600m处通过,矿山有公路与309省道相通。

一、瓦斯治理机构设置

组长:万恒洲

副组长:任志学、耿德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庞金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瓦斯治理工作的协调和具体执行工作。

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二、活动方案

四月份瓦斯治理共分为3个阶段,一是宣传教育阶段(上旬),二是工区自查阶段(中旬),三是全矿井检查阶段(下旬)。

(一)宣传教育阶段

由瓦斯治理小组负责,深入到工区,参加工区内的班前会,利用班前会时间教育职工、发动职工积极的参与瓦斯治理的工作。提高职工的主观意识,让职工知道瓦斯治理的重要性,在现场能主动的配合瓦斯治理,并能坚决做到瓦斯超限停止一切作业,不检查瓦斯不生产的原则。

(二)工区自查阶段

由工区自行组织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参与,对所辖内的施工地点针对瓦斯治理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表,对查出的问题逐个进行落实整改,瓦斯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督促治理的落实情况。

(三)全矿井检查阶段

参加,重点对矿井的每个点进行全方位、不留死角的检查,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分单位逐条分工,限期整改,由瓦斯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瓦斯队工作总结篇八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全国发生瓦斯事故145起、死亡623人,同比减少12起、少死亡132人,分别下降7.6%和17.5%。发生较大瓦斯事故57起、死亡299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多死亡39人,死亡人数上升15%。发生重大以上瓦斯事故11起、死亡220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少死亡154人,死亡人数下降41.2%。

(一)瓦斯事故按类型分析。2014年较大以上瓦斯事故中,瓦斯爆炸事故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57起较大瓦斯事故中,瓦斯爆炸事故25起、死亡136人,分别占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3.9%和45.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9起、死亡105人,分别占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3.3%和35.1%;窒息事故13起、死亡58人,分别占较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2.8%和19.4%。

11起重大以上瓦斯事故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6起,死亡150人,分别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5%和68.2%,瓦斯爆炸事故5起、死亡70人,分别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5.5%和31.8%。

(二)瓦斯事故按矿井所有制分析。瓦斯事故中乡镇煤矿所占比例大。57起较大瓦斯事故中,乡镇煤矿47起、死亡247人,占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2.5%和82.6%;国有地方煤矿2起、死亡11人,分别占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5%和3.7%;国有重点煤矿8起、死亡41人,分别占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4.0%和13.7%。

11起重大以上瓦斯事故中,乡镇煤矿7起、死亡130人,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3.6%和59.1%,其中1起特别重大瓦斯事故,死亡48人;国有地方煤矿1起、死亡11人,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9.1%和5.0%;国有重点煤矿3起、死亡79人,占重大以上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7.3%和35.9%。

(四)瓦斯事故按发生地点分析。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事故最多。57起较大瓦斯事故中,掘进工作面发生35起,采煤工作面8起,井筒4起,石门揭煤、回风大巷、瓦斯抽放巷等其他地点10起。 11起重大以上瓦斯事故中,掘进工作面发生6起,死亡86人;采煤工作面5起,死亡134人。

(五)瓦斯爆炸事故分析。从瓦斯集聚原因看,瓦斯抽采不达标,局部通风管理混乱和通风系统不合理是主要原因。25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11起是由于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形成循环风或风筒漏风、送风距离过长致使有效风量不足引起的; 5起是由于通风系统不合理引起的,主要是矿井总风量不足、风流短路; 5起是由于停电停风引起的,3起是采空区瓦斯溢出引起的,1起是由于冒顶片帮瓦斯异常涌出引起的。

2014年5起重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中有2起是由于通风系统不合理造成瓦斯积聚,有1起是由于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引发循环风造成瓦斯积聚。

。25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有15起是由于电气设备火花引起的,,2起是由于井下煤炭自燃引起的,1起是由于违章吸烟引起的,1起是由于金属撞击火花引起的。

(七)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析。从突出事故矿井所有制来看,19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乡镇煤矿l6起,占84.2%;国有地方煤矿1起,占5.3%;国有重点煤矿2起,占10.5%。6起重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乡镇煤矿4起,国有重点煤矿2起。

从地质构造情况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多数发生在地质构造带和煤层急剧变化处。19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10起与地质构造、煤层变化有关。6起重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1起与地质构造、煤层变化有直接关系。

从突出地点来看,突出事故多数发生在煤层掘进巷道。19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14起发生在煤层巷道掘进工作面,2起发生在采煤工作面,1起发生在井筒揭煤过程中,2起发生在其他地点。6起重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中,4起发生在掘进工作面,2起发生在采煤工作面。

从诱突因素来看,19起较大突出事故中,8起由于采掘落煤诱导突出,如综掘机掘进、采煤机落煤等诱发,8起是放炮震动诱发突出,2起是由于顶板冒落诱发突出,1起是由于施工钻孔诱发突出。6起重大以上突出事故中,3起是由于采掘落煤诱发突出,2起是由于放炮震动诱发突出,1起是由于施工钻孔诱发突出。

从突出事故原因看,突出事故矿井大都没有采取区域性防突措施,且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一些矿井甚至没有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不进行瓦斯抽放。19起较大突出事故矿井中有4个矿井为高瓦斯矿井;6起重大以上突出事故中有2个矿井为高瓦斯矿井、1个矿井瓦斯等级未鉴定。说明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存在故意降低等级、不按规定等级管理等问题。

在19起较大突出事故中,有10起未制订或未执行任何防突措施,有1起采取了大面积预抽瓦斯、开采解放层等区域防突措施,8起采取了钻孔卸压排放、瓦斯抽放等局部防突措施。在6起重大以上突出事故中,有3起未制订任何防突措施,有3起采取了钻孔卸压排放措施。这些事故矿井均未将区域防突措施落实到位,一些矿井采取的应付性的单一局部措施起不到防突作用。如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违法在二1煤1102回风巷工作面掘进,由于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在施工瓦斯排放钻孔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至副斜井井口,遇明火发生爆炸,并引起瓦斯燃烧,造成48人死亡。

二、主要特点

(一)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持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积极开展“三项行动”,扎实推进“三项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制度,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在煤炭产量增加7.9%的情况下,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3.2%和7.5%,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6.1%,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二)后4个月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抓住关键时段、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有力地推动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春节后复产复工期间,及时对全国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在一些事故较为频发的时间段,及时发出事故通报。尤其是8月份以后通过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一度出现的重特大事故阶段性、局部性反弹的被动局面得到有效遏制和扭转,煤矿重特大事故由前8个月平均每月发生2.63起缩短至后4个月平均每月发生0.75起。

(三)大多数省(区、市)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好转。各地根据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了重点监控区域、煤矿和部位,采取约谈、督查等强有力的措施,加大了对煤矿企业的监管监察力度,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6个产煤省(区市)中,有l6个地区死亡人数减少,占61.5%,其中黑龙江(-116人)、山西(-62人)、重庆(-51人)下降人数超过50人。尤其是山西省2014、2014年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

(四)瓦斯事故进一步下降。大多数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机制,继续加大投入,着力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双百工程”建设,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全力以赴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初步形成了“部委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防治”的工作机制;继续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150亿元,共建成79个示范县和630个示范矿井,瓦斯治理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煤矿瓦斯抽采量增加到73.5亿立方米/年、利用量增加话到25亿立方米/年。特别是一些小煤矿,根本没有技术和能力防治瓦斯灾害。

(五)小煤矿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贯彻落实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精神,按照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格安全准入,充分发挥整顿关闭小煤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政策激励作用,深入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范资源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各地区采取联合执法等措施,并着力推进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全年共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2045处、淘汰落后产能2亿吨,将全国小煤矿总数降到9042处,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期末将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的目标任务。但乡镇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国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9.1%和69.9%,特别是整合技改、重组煤矿事故多发,仍然是事故的重灾区。

(六)非生产矿井比例大。通过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加强技改、整合矿井的监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014年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停产整顿、关闭退出等非生产矿井事故集中,发生较大事故71起、死亡357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4.5%和69.1%;发生重大以上事故22起、死亡479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91.7%和90%,事故仍然相对集中,加强对这类矿井的管理十分重要。

(七)非法违法生产引发事故比例大。通过开展“打非治违”和“一三一”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非法违法生产受到了重挫,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违规违章现象得到了整治。但违法非法生产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发生较大事故42起、死亡21l人,分别占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8.2%和40.8%;发生重大以上事故18起、死亡383人,分别占重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5%和72%,违法非法生产建设仍是突出问题。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违法非法生产建设屡禁不止。无证或证照不全生产建设、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超层越界非法盗采、拒不执行停产停工指令而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

(二)兼并重组、基建技改矿井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方面是企业责任不落实,主要表现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不力、协调不够,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建设管理方面职责不清,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另一方面是监管责任不落实,一些矿井建设、技改时间超过规定期限,并多次延期;一些矿井甚至以技改名义长期违法生产,同时由于监管缺位,使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和纠正。如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业有限公司没有做到真投入、真兼并、真到位,在兼并重组过程中未能对该矿进行有效控制管理。原有小煤矿的.运行模式没有改变,在整改隐患的幌子下,技改期间长期非法越界盗采煤炭资源;事故当班入井人数严重超员,以包代管;工人未经培训即下井作业;采用明令禁止的高落式采煤法,且瓦斯超限作业,没有矿领导带班下井;还存在非法购买、使用火工品的严重问题;在事故发生后,谎报事故发生时间和下井人数,组织藏匿遇难人员,性质十分恶劣。

(三)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仍然较低。通过连续几年的整顿关闭,我国小煤矿数量虽然大幅度减少,但仍有9000多处,约占煤矿总数的80%。小煤矿普遍井型小,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采掘机械化水平低,劳动组织混乱且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等基础工作较差的现状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2014年小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9.1%和69.9%。

(四)一些矿井现场管理不严格。一些煤矿现场管理、技术管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薄弱,2014年发生的24起重特大事故和110起较大事故均存在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事故矿井甚至长期对重大隐患熟视无睹、习以为常。

(五)一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有差距。主要表现在突出矿井没有认真贯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规定》,没有按规定认其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2014年发生25起较大以上突出事故中只有2个矿井采取了区域防突措施、有6个矿井未采取任何防突措施;采取局部防突措施的矿井中,也存在抽放时间不够,效果不达标等问题,一些采取了防突措施的矿井,存在区域和局部突出预测敏感指标及临界值照搬的情况,与实际不符;一些突出矿井为逃避监管,降低瓦斯等级,不按突出矿井管理。如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远洋煤矿m0煤层曾多次发生动力现象,但未重新对其突出危险性进行鉴定,仍按低瓦斯矿井管理,未采取防突措施,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造成21人死亡。

(六)一些矿井通风及机电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瓦斯事故大多是由于通风管理和机电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从瓦斯积聚原因看,30起较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中,煤矿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总风量不足、风流短路引起瓦斯积聚的有7起;风筒安全不符合要求,存在风筒漏风、循环风等局部通风管理问题的有16起。从瓦斯爆炸火源看,30起较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中,煤电钻失爆、电缆短路、矿灯失爆等电气设备火花引爆瓦斯18起,暴露出一些煤矿机电设备老化,未按规定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等突出问题。从瓦斯爆炸、窒息、燃烧等57起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看,20个事故矿井未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或存在传感器数量不足、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如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水井湾煤矿,2106工作面没有形成全负压通风,造成局部瓦斯聚积达到爆炸界限,矿灯失爆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造成10人死亡。

四、防范措施与建议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通知》精神,为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制定出台规范企业兼并重组、班组建设、安全培训、执法关口前移、打非治违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重要制度;特别是要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建设行为,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深入持久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推进各地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煤矿无证无照生产、不具备安全条件生产、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等违法非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章现象和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管理。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要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厉行“打非”不力的责任追究,对因违法非法导致事故连续发生的县乡政府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安全核准和许可,扎实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技改工作;对灾害严重经论证现有技术难以有效治理的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坚决有序退出。支持有条件的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但必须注重加强重组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主体,落实安全责任,防止在整合过程中出现管理漏洞和盲点。要根据全国大多数煤矿兼并重组后机构机制变化,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切实加大对兼并重组矿井的安全管理,确保“兼并整合过程”实现安全过渡,兼并重组后安全管理水平要得到大力提升。

(四)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督促煤矿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现采煤与采气一体化、地面与井下相结合、治理与利用相协调、以安全管理为基础、科技投入为文撑、政策扶持为保障、结构调整为根本的综合治理。要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管理,必须运行可靠,发挥应有作用。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组织抽采达标监督检查和专项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估体系,制定评估办法,建立管理和考核等制度,实现抽采达标,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尽快修订《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严格按照瓦斯等级进行管理,落实各项要求和措施。

(五)切实加强对建设矿井的监管。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要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过程中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项目开工标准,手续不全的不得施工建设,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监理单位要依法承担安全施工监理责任,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审查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地质和设计单位要做好前期工作,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保证工作质量。

(六)加强矿井通风及机电管理。加强通风系统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优化采掘布置,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无风作业、微风作业和串联通风作业,特别是要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事故比例大的特点,加强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和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停供电制度,矿井停电后,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恢复供电、通风时,要采取瓦斯排放等安全措施。要针对机电设备失爆是瓦斯爆炸和火灾事故主要火源的特点,严禁使用没有安全标志的机电设备,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运行可靠,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七)夯实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大力推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把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班组;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到班组,提高从业人员自主保安、相互保安和业务保安的自觉性、主动性。继续推动煤矿企业深入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煤矿安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工人业务工作水平,并切实加强现场指挥和管理,特别是对突出矿井,要加强对采掘一线职工的培训,掌握事故征兆,发现问题后及时撤出。

(八)进一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做到“四个加大”,要突出预防、关口前移,严厉打击违法非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黑势力”,实行管理、监管责任事前追究,超前防范事故的发生;对因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郭美安 毕杰 张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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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煤矿特别重大事故

1、 2014年3月31日,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死亡48人,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情况:该矿为资源整合技改矿井,瓦斯突出矿井,设计能力15万吨/年,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未经审批,属停产整顿矿井。该矿违法在二1煤1102回风巷工作面掘进,由于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在施工瓦斯排放钻孔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至副斜井井口,遇明火发生爆炸,并引起瓦斯燃烧。该矿存在非法组织生产、防突措施不落实、采掘布置不合理、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等问题。

2、 2014年6月21日,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死亡49人,事故类别炸药燃烧。事故简要情况:该矿2014年被批准由6万吨/年技改为9万吨/年。截至2014年6月6日,该矿采矿许可证等证照均已过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该矿已被确定为关闭矿井。事故是由于该矿违法非法组织生产、私存炸药发生燃烧。

3、 2014年10月16日,河南省中平能化集团平禹煤电公司四矿,死亡37人,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情况:该矿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六证齐全,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平禹四矿12190工作面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在实际未消除突出危险的情况下,采煤机调试调直切眼割煤诱发煤与瓦斯突出,导致人员掩埋和窒息死亡。

2014年煤矿重大事故

1、 2014年3月25日,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北大地煤矿,死亡11人,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简要情况:该矿1981年投产,低瓦斯矿井,设计能力4万吨/年,现只有采矿证,属于整合矿井(与天宝煤矿整合)。该矿拒不执行监管指令,违法非法组织生产,采用高冒式非正规采煤法采煤,通风系统混乱造成作业地点瓦斯积聚超限,达到爆炸界限,遇火源发生爆炸。

2、 2014年4月20日,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兴民煤矿。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情况:该矿属技改矿井,设计改造规模为6万吨/年,2014年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矿工手镐落煤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该矿在发现瓦斯异常等情况后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违章作业;技改方案末得到批准的情况下,超深越界违法违规生产。

3、 2014年4月22日,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副井,死亡12人,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简要情况:该矿2014年被批准由6万吨/年技改为9万吨/年,属于关闭退出矿井。该矿违法非法生产,采煤工作面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放炮导致瓦斯爆炸,造成1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瞒报事故。该事故是群众举报后于2014年7月14日核实上报的。

4、 2014年5月8日,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水井湾煤矿,死亡10人,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简要情况:该矿为属技改矿井,设计改造后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低瓦斯矿井。该矿在技改期间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局部遁风管理混乱,掘进工作面无风造成瓦斯积聚,操作失爆的矿灯引起瓦斯爆炸。

5、 2014年5月13日,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远洋煤矿,死亡21人,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情况:该矿属技改整合矿井,由3个煤矿整合而成,技改整合后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事故发生前,技改工程尚未竣工。m0煤层多次发生动力现象后,未重新对其突出危险性进行鉴定;现场未采取防突措施,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导致应力集中,采煤作业点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该矿在原龙场煤矿非技改区域老系统内非法组织生产、以掘代采,技术管理不到位,井下管理混乱。

6、 2014年5月18日,山西省阳泉市盂县晨通煤业有限公司,死亡11人,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简要情况:该矿为2014年山西省兼并重组领导组批准的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未上报安全专篇。该矿擅自打开密闭进入采空区,违章指挥工人到采空区进行违法生产,事故区域积聚大量瓦斯,未能有效排放,煤电钻电缆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7、 2014年5月29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曙光煤矿,死亡17人,事故类别炸药燃烧。事故简要情况:该矿始建于1969年,原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年。2014年经省政府批准,按6万吨/年进行技术改造,其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至事故发生,尚未通过竣工验收。该矿违规将炸药储存在潮湿和通风不良的主平硐1号火药硐室内,炸药自燃后引燃硐室内外可燃物,并发生爆炸,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伤亡。该矿存在借技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火药管理混乱、防灭火措施不落实、管理机构配备不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8、 2014年8月2日,河南省郑煤集团三元东煤矿,死亡16人,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情况:该矿为2014年郑煤集团资源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该矿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虽采取了煤层条带预抽等措施,但抽放不够充分没有达到消突要求。职工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有差距,掘进工作面现场作业人员在撤退中没有佩戴上自救器或进入压风自救系统自救。

9、 2014年8月3日,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岗镇明阳煤矿,死亡16人,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简要情况:该矿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该矿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未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未安装甲烷传感器,不能实时监测瓦斯变化情况,违章作业,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10、 2014年12月7日,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业有限公司,死亡26人,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简要情况:该矿9月21日与义煤集团三门峡煤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兼并重组协议,义煤集团向该矿配置了“五职”矿长。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采用三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该矿擅自决定在隐患整改期间打开密闭非法、越界组织生产,电缆明接头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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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队工作总结篇九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措施,措施是管理学的名词,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措施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瓦斯超限分析及预防措施,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监控值班员、巡视员、瓦检员发现监控系统瓦斯超限、超限断电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及通防工区。

2、通防工区接到通知后要和总工程师及时分析研究超限原因,制定专门措施进行处理。

3、分析瓦斯超限、超限断电情况时,当班监控值班员、瓦检员、监控管理员、工区值班员、矿值班员、调度值班员、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都必须参加分析会。

4、分析会上,汇报瓦斯超限、超限断电情况时,因瞒报、谎报、不报等隐瞒事实,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分析会完毕后,所有参加分析会的人员都必须在分析报告上签字。

6、分析报告要认真整理存档,以备以后参考查看。

瓦斯超限后,为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编制矿井瓦斯超限治理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的预防和处理

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地点主要在回风隅角,预防回风隅角瓦斯积聚的措施:

加大工作面风量,提高风速。

在上下端头吊挂风帘,冲淡上下隅角气体,防止瓦斯积聚。 在下端头设置风帘,减少采空区漏风。

加强检测,发现气体升高时采区措施,进行处理。

当采面回风隅角出现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吊挂风帘

(1)用风筒布在回采面上出口到上隅角之间挂一风帘,其吊挂高度、宽度以风流足以冲淡上隅角气体而补影响工作面回风为宜。

(2)挡风帘必须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向前移,移架或回柱时要将挡风帘取下,移架或回柱结束后要及时挂上。

(3)瓦检员要经常检查上下隅角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得进行移架、回柱、放炮等工作,只有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被冲淡到1%以下时方可进行。

(4)回采面上下出口要保持畅通,使回采面风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2、用局部通风机处理上下隅角瓦斯积聚

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超过进回风巷不足2米,用吊挂风帘的方法处理,超过2米时(带采),用局部通风机处理。

(1)在回采面进风巷安设一台局部通风机(进风巷安设有困难时,在回采面距上出口10米处安设一台小功率的局部通风机),将风筒接到上下隅角,启动局部通风机稀释上下隅角的瓦斯。

(2)局部通风机和风筒要随着采煤面的推进前移。上下端头需要放炮时,用挡板等维护好风筒。

(3)局部通风机的管理要符合《规程》规定。

(4)瓦检员要经常检查上下隅角瓦斯,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得从事放炮、采煤等工作。

3、采煤机附近瓦斯积聚预防和处理

(1)加大工作面风量。通过扩大工作面控顶断面、上下出口地面或风量调整等措施提高工作面风量。工作面风量提高后,同时要加大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防止工作面煤尘飞扬。

(2)在采煤机上安装风水引射器,采煤机工作时,风水引射器既可以吹散采煤机附近的瓦斯,又可以降尘。

(3)加强采煤机内外喷雾的管理,保持雾化良好。

(二)掘进工作面高冒区局部瓦斯积聚预防和处理措施

掘进巷道在掘进过程中,因施工等因素造成高冒区后,很容易造成高冒区局部瓦斯积聚,如不及时处理会给以后的安全生产留下隐患,局部高冒区的瓦斯积聚应采取以下和处理措施。

预防措施:

严格工程质量,架棚支护巷道要有防止漏顶冒顶的措施

煤质松软顶板不好时,要少装药放小炮或用风镐落煤,并及时支护。

锚网支护巷道要及时支护,减少空顶距,网上的`浮煤要清理干净。 高冒区要用不燃性材料充填结实。

处理措施:

1、通防部门应及时掌握掘进巷道的高冒情况,做出标记,并记

录其冒顶高度、位置等,定期对高冒区进行检测或取样分析。

2、高冒区巷道长度超过3米,冒高超过0.5米时,必须对该段巷道进行喷浆处理,喷浆厚度不小于5厘米,顶帮及网眼要喷堵严密,不得留有供氧通道。

3、喷浆长度必须超过高冒段巷道5米,两端与顶结实。

4、高冒区巷道长度小于3米的局部高冒区,也可以喷浆处理,喷浆有困难时,可采取注凝胶方法处理。

5、注凝胶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注胶量应充满整个高冒区及周边裂隙。

7、用注凝胶、挡风板及风筒处理时,都必须在高冒区设置检测导管,便于定期检测高冒区的瓦斯变化情况。

8、高冒区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放炮时,必须检查高冒区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放炮。

9、采取以上方法处理瓦斯积聚时,同时还要采取防止煤炭自燃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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