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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优秀13篇)

时间:2023-11-05 15:55:25 作者:温柔雨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优秀13篇)

建筑的风格和形式多种多样,在不同的地域和时代呈现出各具特色的风貌。这里有一些优秀建筑设计师的作品展示,让我们一起欣赏吧。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向乙方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外协作件等(以下简称产品)。

就乙方产品质量保证有关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目的。

第一节(目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的技术、生产、组装、加工、使用等(以下简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材质、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甲方品质要求的产品。

第二部分质量要求。

第二节(质量要求规定)。

1、乙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甲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包括图纸)、验收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等(已提供给乙方)执行,以上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准要求等内容。甲方未制定以上标准或未提出有关要求时,乙方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为依据。

2、有关产品的质量要求(如新品),乙方制造产品前或交货前,必须对相关图纸、技术标准或样本等进行确认签字,质量要求等如变更时也必须确认签字。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上述要求。

第三节(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与产品安全、有害物质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有关产品的技术标准、采购要求、订单、采购计划、供货合同等,如果不能接受时,乙方立即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协商。

第三部分质量保证能力。

第四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乙方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义务按照iso9001标准建立,以证实其有能力为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2、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的第二方通过工厂审核手段或工厂访问方法,检查其质量保证能力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涉及内容:物资管理、检验和试验、工程管理、测量装置管理、生产设施管理、不合格品控制、标识和追溯性、持续改进、有害物质控制或过程、产品、文件等。在此情况下,甲方将保守乙方有关的商业秘密。

3、对审核的结果,甲方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纠正措施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执行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甲方,经甲方检查确认。

4、乙方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或业务联系人作为与甲方之联系与沟通。

第五节(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产品所需的零件、材料等完全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并附相应的保证资料。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乙方采购零件、材料的质量、性能指标等证明资料。

3、乙方用于制造产品使用的物资,如由甲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采购的,其质量亦由乙方保证。

第六节(产品的外形质量保证)。

1、为防止产品质量劣化(如受压变形、潮湿淋雨、锈蚀、磕碰损伤、规格混淆等),乙方送交产品之外形、标识、运输、包装、贮存和保护等,应采取充分而有效的防护措施。

2、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所制造产品之外形、包装、数量及运输方法等,如乙方变更以上内容,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第四部分质量确认及记录。

第七节(提交检验报告单)。

1、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单,其内容、格式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应备有产品的检查、试验等记录,甲方需要时,乙方应随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年度不少于1-2次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除此以外,甲方可根据需要适当时在甲方或乙方抽取乙方产品委外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节(批次可追溯性管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事前进行批次标识,明确区分产品生产批次及质量情况以便甲方追踪。

第五部分产品检验。

第九节(验收检查)。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产品由甲方实施验收检查。同时乙方同意并由甲方或甲方的第二方在乙方现场实施验收检查,乙方予以配合。

2、经验收检查被判定不合格而不能作让步使用之产品,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之时间内向甲方送交替代品或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3、非第一次验收时(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等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停产、影响甲方订单的完成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节(样品检查)。

1、乙方按新规定向甲方提供或变更后初次向甲方提供产品前,应对产品样品进行报验,并附具该批样品全数全项检查报告。

2、乙方向甲方提供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共同封存后,乙方凭甲方的订单生产产品。

3、为保证乙方产品批量质量,在乙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乙双方商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甲方收到乙方样品时即实施检查、试验、并将其结果通知乙方。

4、样品不合格时,采用前第九节第2、3条规定。

第十一节(不合格品处理)。

1、甲方在验收、检查、使用或保管中发现乙方的不合格品,乙方应接受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2、对于不合格品,按照甲方的处置结论,乙方重新提交出厂检查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将不合格品进行修理或挑选后交甲方重新验收。为避免不合格品的混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被甲方拒收的产品如由于生产急需,由甲方进行挑选或修理后使用,甲方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其它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从乙方应付款中扣除。

3、由于不合格品的连续发生,甲方的正常生产受影响,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合同。

4、甲方作出退货处理的不合格品,乙方在下批交货时未取回,每延期一天,向甲方交纳保管费100元,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超过一个月未取回,视作乙方对不合格产品自动抛弃,任由甲方处置。

第六部分质量损失赔偿。

第十二节(质量保证责任)。

1、乙方保证交付产品与甲乙双方约定相符。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乙方的工作人员、代理人、供应商之行为或因不作为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在各项验收、检查、生产或保管过程中,确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生的不合格品时,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若因乙方的不合格品造成甲方停产的,则按元/小时向乙方索赔,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3、甲方产品出售后,若由于乙方产品不合格而导致甲方产品被客户退货(不包括社会反馈),乙方按甲方产品售价赔偿损失,不足,以1元/台进行赔偿。如整批退货,应赔偿甲方因退货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加罚每批万元。从乙方应收款扣除,应收款不足部分现款结算。

4、由于乙方零部件不合格,导致顾客向甲方投诉要求赔偿,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损失。如导致媒体曝光或第三方机构抽样不合格,除承担以上赔偿金额,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信誉损失(不少于万元),该赔偿由甲方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供货、验收、记录和格式流程办理业务,若发生伪造证章、单据、记录、格式、内容涂改等一律无效,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元/次的罚款,并有权对乙方至少冻结货款直至与乙方终止合同。

6、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甲方出售产品因乙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赔偿和质量处罚,限期年,余额返回乙方。

第七部分争议的处理。

第十三节若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甲方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节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应以法律为依据,只有以合法为前提进行合同管理,才能切实保障业主的根本利益,促进工程的顺利建设。

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括起来有两类,一类是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在内的民事商事法律,一类是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担保法、保险法在内的经济法。合同管理人员应熟知以上法律并能够较为熟练地应用,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从而才能保证条款的有效性。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和利益是业主最根本的利益,如合同条款因违法而无效,则业主的根本利益就没有任何保障了。

(二)合同管理应以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和突破点,保证建设工程在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前提下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

合同管理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的合同管理的方案,编制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合同条款,并且工程在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目标应包括合同管理工作在内的所有工程管理工作的纲领,任何合同甚至任何合同条款都应体现和贯彻以上目标,只有如此,合同管理才会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发挥出较大的推进作用。

(三)合同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减少甚至避免纠纷和索赔的发生。

预防是进行风险控制的有效方法之一,项目管理公司应综合考虑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尽可能制定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法并体现在具体合同条款中。同时,应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具体,避免歧义和含糊。

(四)最大限度地将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纳入到合同管理的范围中,使参与项目建设的任何一方都能以合同为依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共同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竣工和投入使用。

(五)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以最大限度保护业主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以推进项目顺利建设为中心,尽可能实现包括业主在内的项目各参建方的共赢。

任何合同条款都包含了合同主体之间利益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建设工程的各类合同中,业主与其它工程参建方的利益不会是完全的对抗关系,也不可能是完全的一致关系,他们之间的利益通过各个合同条款表现出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特点。项目管理公司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把握业主的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限,把握保护业主利益的恰当限度,应以推进项目顺利建设为中心来商谈合同条款为宜,毕竟项目的顺利建设是实现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参建方利益共赢的唯一途径。

友为合同管理系统以流程监控为基础,从风险管理的视角对合同管理进行的分析,形成合同管理的5大功能模块,并最终落实对合同管理各环节的管控。通过提高合同审批效率,加强合同履行的跟踪,对各种预警进行控制风险,快速查询和统计分析来支持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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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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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论文

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下,各行各业的建设都如火如荼。

作为国民经济建设中十分重要的行业,建筑工程管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反映着国民生活水平的质量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状况。

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现场的管理工作,建筑工程管理涉及许多方面,包括:控制成本、施工进度管理、施工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虽然我国已经深刻认识到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性,但在实际过程中,建筑工程的管理仍存在许多弊病。

本文就当前的管理现状着手进行分析,找准问题、提出解决的策略。

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不仅要求按期交工,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成本管理也是十分必要的。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施工规范条例,对于施工过程要严把严抓,从根本上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技能,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管理的有效性。

1.1管理制度不完善。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对现场管理进行要求,也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施工管理人员作出责任考核要求。

并且施工单位内部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体系不健全,设置不合理,遇到问题经常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对于很大一部分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只注重施工进度和经济效益,对于现场的施工管理重视度不够,没有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制度来约束现场施工,对于施工管理的工作的开展急需提高认识[1]。

1.2管理方式落伍。

当前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方式已经与社会的发展严重脱节,而这一问题已经长期存在,并没有引起施工单位的重视。

在目前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大量的雇佣农民工,流动性大、劳务费用低、管理成本低是农民工的一大特点,由于农民工并不具备良好的技能素质,在施工过程中并没有良好的责任意识,不仅施工管理难度大,而且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达不到标准要求,管理模式落后。

1.3专业管理人才缺乏。

由于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配合的工程环节很多,施工所涉及的内容也很广泛。

作为建筑单位,需要设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管理,不仅要对整个施工前期的技术协议、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施工合同等较为熟悉,对于整个工程的概况也要有充分的了解,并且对于整个施工现场的人员、成本、物资等都要进行有效管理。

所以,管理人员的素质技能高低,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有很大的影响,但当前施工单位中的管理人才较为缺乏,造成现场管理存在很大漏洞。

1.4施工单位不重视。

当前的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单位负责人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重视度不够,过多的将注意力放在施工进度和利润成本上。

正是由于建筑单位对现场管理的不重视,造成许多工程在实际中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甚至成为烂尾工程。

随着社会会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许多施工单位为了获得高额的利润,不合理的降低成本、赶工期,对于施工质量的管控不到位,对于施工单位今后的发展也极为不利。

2.1制度化建设要加强。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现场施工管理的提高,其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材料成本管理、现场施工人员管理都有很重要的作用。

现实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施工管理,比如:对施工管理人员建立责任制制度,对于施工中的每一环节、整体项目情况、现场监管等都要设置专门的人去管理。

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制度进行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进行监督,一旦出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要及时找到责任人,对其追究相应的责任。

对于管理到位、安全无事故的施工队伍,施工单位要给予表彰,以鼓励的形式带动整体进步,提高施工管理程度。

责任制度的推行,使施工人员正确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融为一体[2]。

2.2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许多专业领域,工序复杂、施工工程量大,所以对于现场的管理人员要求非常高。

建筑施工单位对于内部的施工管理人员,要注重其个人素质的提升,定期对其进行培训教育,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理念。

尤其是上岗之前的岗前培训要十分重视,必须保证其在考核合格之后再安排到相应的管理岗位,避免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员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进度缓慢和安全管理问题。

2.3提高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当前国内城市建设的许多重大工程并不是由政府部门设置单独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而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定队伍。

这就导致有许多评标单位存在徇私作弊的情况,对于所选定的队伍资质和工程质量并没有进行合理的评定,致使选定的施工队伍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

这些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管理并不重视,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成本、施工人员、设备等没有专人进行管理,所以提高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力度势在必行。

让管理人员真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至于监督管理人员要提高其自身的技能素质,使其真正认识到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真正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保障工程进度,避免出现安全质量问题[3]。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为终极目标。

要获取利润必须建立在建设工程质量可靠的基础上,施工单位要结合现场施工的实际,科学合理的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体系。

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施工单位才能保证自身长足的发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5严格按照工序进行施工。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的规章制度施工。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要以高标准去要求,施工前期的项目可研、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管理、施工结束后的竣工验收,每一环节都要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不能因为赶工期而省略其中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安全问题,和施工重点难点,都要提前制定应急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要遵循先计划后施工,先调查后设计,先验收后投用的原则。

全面的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力度。

2.6提高管理意识。

对于建筑行业而言,建筑工程管理是重中之重,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安全。

施工单位要树立施工管理意识,认识到其重要性,切实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不仅对于施工质量有了有效保障,对于施工单位而言也有良好的口碑,能保证自身在市场经济中长久生存。

施工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来进行施工管理,对于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意识[3]。

3结束语。

建筑工程管理的重点就针对现场施工、材料成本、机器设备的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成本,缩短工期。

建筑施工管理的好坏对于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都有直接影响。

建筑工程管理提高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都有重大意义。

总而言之,施工单位应该结合工程总体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工程管理制度,不断的通过实践总结经验,进行探索和研究,解决实际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真正从基础建设为问题上促进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何树坡.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低碳世界,(02):116.

[2]花威伟.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科技风,(12):214.

[3]张淑琴.论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江西建材,(14):12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的合同的制定要根据标准。在填写的过程中也要将双方的情况详细的填写清楚。尤其是那些容易出现矛盾的地方更要详细的了解。而在合同签订之前,一定要仔细的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认真的研究。要提前对那些事情进行预防。要对工期的成本、时间以及赔偿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考虑。通过双方的协商以后,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在合同签署以后,合同的管理人要对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了解,然后要对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任务的部署,这样才能使工作顺利进行,而且可以使各部门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相互配合。才能使决策人做出正确的决定。

对合同的管理要系统科学,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系统,对合同进行统一的管理。另外,在合同的处理也要细心谨慎。我们不能认为合同签完了就结束了,一切就可以确定,很多事情都是突然发生的,没有任何预兆。所以我们要在对那些出现的问题和变动认真的解决。对合同的管理要科学,这样才能使合同的双方能够履行合同。我们要建立合同的监管机制,这样才能要对合同进行更好的监管。另外我们还要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即时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合同签订后,我们不能就结束工作,还要对合同的各方各面都要进行系统的管理。要进行整体的全面的管理。对于现场出现的问题更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防止工程过量。使工程的成本过高。另外还要注意搜集证据,已完成签证或者变更的问题。这些证据包括图纸、设计等等。另外,还要注意对合同的时间点的主意,对于那些由于时间引起的问题要及时的解决,比如各种停工、工期延迟等等问题。要仔细的划分事情发生的原因和负责人的负责范围。然后按照合同进行解决。

合同管理包含了项目管理的众多方面,因此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合同管理部不到位就无法对工程的成本、工程的进度、工程的质量进行科学的管理,也无法使项目目标保质保量的完成。因此合同管理有着重要意义,下面从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4.1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降低风险,保证权益。

合同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起到指导性文件的作用,在履行合同时,哪些内容应该做,哪些内容不能做,对于各种事件的及时处理,各中变更等及时填充,对合同的履行程度实时跟进,能够避免项目的施工质量的做假、施工成本的必要增加、施工工期的不合理延长,同时降低合同的双方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对整个的项目工程的运行起到良好的作用。项目由若干个系统组成,从前期的设计到中期的施工,再到后期的收尾,要签订若干个合同,每一个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与项目工程来说,降低的风险就不是一点点了。

4.2提高效率。

工程合同里的时间节点是工程类合同的重点之一。工程的进行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来完成,不能过度提前造成质量下降;也不能无限拖延造成双方的巨大人力、物力的浪费。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是保证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除去客观因素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责任方进行惩罚,加大了施工方的施工进度压力,也增加了施工动力。对于合同管理不到位的,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的,时间久了,淡化了合同的存在,按照施工方的节奏进行,势必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3提高质量。

履行合同不是一早一夕就能完成的,是在工程进行时来一点一滴的完成。合同的管理不仅仅保证了项目的风险、提高了效率,同时,更能保证质量。在合同的签订前,相应的技术标准都会进行详细的说明,对于合同管理的好,则施工质量会尽可能的接近标准。而合同控制的不好则会视合同如一张废纸。人是有惰性的,当合同管理的不好,现场监督即使管理的再好,合同不能有效的执行,久而久之,现场监督会懈怠,同时施工方也同样降低标准。因此,对合同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项目工程的质量。

5总结。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点,是工程管理的核心部分,是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的各个方面都要以合同为中心进行。在合同管理方面,要积极进行探索,不断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管理的方式方法,提升管理技能,在成本、时间、质量等方面进行管理。通过对不可预见和可预见的因素的判定,来对合同管理进行不断的认识提升,使管理能力不断地提升。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经验,对合同的动态管理方式进行不断的学习,使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局,同时项目能够可持续的、保质保量的进行下去。另外,企业在履约过程中也是不断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提高经济效益,是实现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提升品质的重要方式。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由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矛盾、错误、两义性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建设单位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

但是施工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施工合同不加细致研究,最终与招标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两义性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在建筑工程行业中,轻合同人员,重施工技术人员的现象普遍存在。大家统一的认识是“工程是干出来的”。项目经理一般看重现场的施工技术人员,当现场施工任务紧张或者新工程抽调人员时,一般先从合同部门抽调,造成人员的不固定。当出现合同纠纷时,后续人员往往不明情况,难以解说。大部分的合同管理人员是在项目施工中摸索的一点体会,不具备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建筑工程管理的毕业论文

1)创新是时代的要求。

创新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建筑企业只能适应市场的需求,不断的进行理论和技术创新才可以使建筑企业不断的发展。

一个企业如果在创新模式上落后于他人,就只能永远跟在别人后边跑,直到被残酷的市场竞争淘汰出局,所以,建筑企业只有不停的创新管理模式,改善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才能使建筑企业在社会上站稳脚根,提高建筑企业工程管理的质量。

2)创新是企业发展的要求。

创新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突破性的创新思维是建筑企业提高自身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管理必须要不断地创新发展才可以使建筑业平稳健康的发展下去,并为建筑公司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使建筑工程项目顺利的开展,由此可见,想要建立现代建筑企业制度,就必须创新。

3)创新是管理科学的要求。

创新是管理科学的要求,所谓管理科学是在满足现实的需要下发展起来的,管理科学能够为企业工程管理提供较为科学的方法,从而使企业工程管理从理论转变成行为,这对建筑企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筑工程进度管理论文

摘要:结合目前建筑工程的发展现状,可知其中的进度管理与协调管理对于整个工程施工计划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关系着工程的施工质量与实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施工进度管理主要针对的是施工时间与任务的安排、组织的合理性,而协调管理涉及的是不同参与主体、不同专业工种,需要相关的技术人员做好彼此间的协调沟通,及时地消除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基于此,本文将对建筑工程的进度管理与协调管理进行必要地分析。

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对于其中的进度管理与协调管理依赖程度很大,主要是因为完成这些方面的管理工作,可以最大限度地增强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地处理好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现阶段很多的建筑企业在建筑工程实际的建设过程中意识到了加强进度管理与协调管理的重要性,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建筑物的安全性能,为建筑物在寿命周期内的合理使用提供重要的保障作用。

1.1人为因素及环境因素。

作为影响工程进度管理的重要因素,人为因素与环境因素的存在,对于工程施工计划的顺利实施带来了较大的阻碍作用,影响着工程后期交付使用后的安全性能。建筑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大,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众多,客观地加大了人为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管理现象出现的几率。比如,某些施工单位对工程的实际概况了解太少,对于施工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区域重视程度不够,致使后期的施工计划在实际的开展过程中受到了很多客观存在因素的影响,加大施工成本的同时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某些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者对于施工现场的实际考察较少,出现了一些较大的决策失误,降低工程建设中资金的利用效率,给后期工程施工计划的顺利开展埋下了较大的隐患。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也会受到某些环境因素的影响,对于工程的施工质量带来了潜在的威胁。比如,施工中地下水水位的动态变化、各种暴雨、高温等环境因素的存在,将会对工程的施工进度造成较大的影响,使得某些建筑工程出现了延期交付的现象,影响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工程的正常投入使用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1.2技术因素及管理因素。

某些施工单位的整体技术水平一般,建筑工程施工中某些施工技术选用的过程中对于工程的实际概况考虑较少,客观地加大了安全事故发生了的几率,使得工程的施工进度明显减缓,增加了工程的投资成本。比如,某些施工人员在混凝土施工的过程中,对于混凝土的配合比了解较少,使得混凝土在后期的施工中出现了裂缝现象,降低了工程的安全性能,影响着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进度是否受到相关存在因素的影响,不仅影响着工程的投资成本,也对工程的质量可靠性带来了潜在地威胁,客观地决定了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由于施工管理贯穿于建筑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关系着工程的施工进度,因此,当某些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作用效果一般时,很容易对工程的施工组织合理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加上施工过程中的协调组织不顺畅、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都会影响工程的施工计划实施。因此,加强对管理因素实际影响范围的认识,对于工程施工进度管理的提高具有重要的现实参考意义。

1.3各种利益相关因素。

建筑工程的建设,关系着很多部门的经济利益。像政府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银行等,都与建筑工程的经济利益有关。在工程施工计划实施的准备阶段,政府单位审批工作效率、设计单位施工图纸的完善与否、监理单位签证工作效率、银行贷款的审批进度等,都会对工程的施工计划开展造成较大的影响,导致工程的施工进度无法达到投资方的实际要求,给工程的投资建设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2存在问题探索。

施工进度计划的有效制定,关系着工程的施工进度。结合现阶段我国部分建筑工程的发展现状,可知部分工程的施工计划在人员安排、设备调用、施工场地选择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对于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任务安排缺乏针对性,导致工程的资金预算、施工质量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加大了施工风险发生的几率。比如,某些施工人员对于建筑工程不同阶段的施工目标不明确,施工中的盲目性及随意性较强,导致部分施工环节的协调不充分,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

2.2对于不同专业技术了解不够,管理体制不完善。

建筑工程的协调管理主要是为了加强不同专业工序之间的沟通交流,促使所有的施工计划能够在特定的技术要求下顺利完成。某些专业施工在时间顺序的安排上应该考虑其它专业施工,促使工程所有施工计划可以顺利地实施。但是,部分建筑工程在施工中对于不同专业工种协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清,施工中不同专业工种的沟通不充分,导致工程建设中出现了较大的问题。加上一些建筑工程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弱化了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给工程的性能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2.3进度目标不明确,协调不充分。

一些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往往注重的工程整体的施工状况,对于每一阶段所要实现的进度目标缺乏必要的认识,给工程的施工质量带来了较多的风险因素,客观地加大了工程的投资成本。与此同时,部分建筑工程施工中,在某些管线的.布设方面,技术人员虽然意识到了做好不同专业工序协调工作的重要性,但为了尽快地完成施工计划,忽略了协调管理的重要性。比如,部分施工企业有时会凭借原先积累的施工经验完成不同阶段的施工计划,施工中对于不同专业的协调合理性不重视,引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工程的施工进度管理与协调管理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3针对性策略构建。

建筑工程的投资成本高、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客观地决定了做好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必要性,实现这样的发展目标,需要建筑企业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与协调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所有的施工计划能够顺利地完成,工程的安全性能达到了行业参考标准的具体要求。比如,建筑企业可以定期开展有关施工进度管理与协调管理的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促使工程的建设成本能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工程的质量可靠性能够达到设计方案的具体要求。

3.2保证进度计划制定的合理性、科学性。

建筑工程各项施工计划的顺利开展,依赖于可靠的进度计划。因此,为了方便工程不同阶段施工计划的实施,技术人员应该结合工程不同时期的施工内容及施工目标,按照一定的方式合理科学地制定进度计划,确保进度计划在使用中能够对项目资金的有效分配、施工环节的协调等进行必要地指导,为工程的顺利交付使用提供可靠的保障。

3.3强化不同专业工种的协调沟通。

建筑工程施工中包含着各种各样的专业工种,有利于提高工程的安全性能,完善建筑物的服务功能。在此形势影响下,工程的协调管理在实际的应用中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需要相关的技术人员能够强化不同专业工种的协调沟通,确保施工中的所有工序的完成都能够得到专业技术的保障,进而消除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比如,工程施工中的水电、土建、消防等,技术人员可以在不同阶段的施工中加强彼此间的交流,及时地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建筑工程协调管理的综合水平,实现建筑企业的更多战略目标。

4结论。

建筑工程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各种客观存在因素的影响,给工程的安全性能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需要建筑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加强对进度管理与协调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必要地措施处理这些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各种建筑物的服务功能,为现代化建筑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地保障.

建筑工程进度管理论文

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前,就要根据施工方面的难易上合理制定施工工期。但是由于外部因素的影响,很可能会因此而延长我们的施工工期,造成我们的施工项目无法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所以就需要我们的施工人员要在这方面充分的考虑好一切不确定因素,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预防,避免出现严重的经济损失产生。

1.2严格控制好施工成本。

在保证好建筑工程方面质量问题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在成本上进行不必要的消耗,在施工中经常会出现为了赶工程施工进度而大量增加施工人员的问题,这样的施工办法不仅在施工的成本上增加了很多,而且在我们的工程施工质量上也得不到保障,很有可能会因为这种施工方式导致验收不合格而进行大量的返工,同时也会给我们的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进度管理是一大难题,做好工程进度方面,就可以极大的`提高我们在建筑施工上的管理,更好地为我们的建筑企业管理做好铺垫,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建筑业的可持续化稳步向前推进。在科学化的进程管理中,还可以充分提高我们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市场知名度。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在各方面的有序进行,尽可能的完成好各项工作,我们就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进度管理方式进行建筑工程管理。而进度管理主要是根据施工合同上的工期来决定的,必须认真分析进驻施工的各项工作,制定出有效的、科学的管理方式方法。在施工过程中要将方案计划和实际施工两个工期进行细致对比,对比其是否在施工方面有很大的差异,找出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有效的实施策略。同时,也要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问题提的重复产生。

建筑类工程事业的涉及面极广,我们根据工程区域的不相同,可以将建筑工程分成若干分项工程。在工程分项的不同造成在施工方面的内容也是大不相同,同时在施工的材料使用方面也会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我们在工程管理中,尽量做好各种施工进度的管理工作。具体可以运用以下方面进行管理:一是,做好在工程进度上的相关管理工作,根据各种地域环境的不同,在施工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处理也是不同的。所以我们要利用进度管理,加强我们在这方面的管控。二是,加强在生产要素方面的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生产要素的使用量较大,种类也是较为繁多,所以要将这个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处理。只有合理的使用生产要素,做好与工程实际的相结合,这对在建筑工程的生产与加工都有着仲昂要的作用。三是,在工程工序上的处理。在建筑方面,各种工序复杂,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使用的工序也是大不相同的,因此相关人员要做好在工程施工方面的施工记录,用来做工程实际施工的参考资料。

一是,加大在工程进度方面的重视度。工程进度教育可以在建筑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开展,用来强化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等,正确引导其参加到建筑施工的各种工序当中去。在企业方面,同时也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工作表现较为优异的员工要给予相应的奖励,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方法来进行奖励。惩罚那些在工作中不尽心、不尽力,不尽责的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同时企业还要做好对这类人员的批评教育,使其能够正确认识自身存在的错误。做好员工的思想安抚可以极大的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为我们的工程施工在质量上和实际效果上都得到一个们一的答卷。二是,做好在工程制度上的分工。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要抓好各项工作的部署,对相关工作要进行细化,同时在每一个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要制定一个专业人员负责现场的质量监管,要想做好这方面工作不是说说的,必须要以实际行动来进行。要做好在工程进度落实方面的各项工作内容。

随着建筑业在施工过程中,在项目上都是不尽相同的。只要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对比上才能看出我们的建筑行业的好与坏,同时这也是现在建筑行业的共同希望达到的目标。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要重视进度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具体实际应用,结合现实建筑工程施工的需要制定出合理的施工计划,一套力保在建筑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都落实好进度管理计划,以此来大大提高在进驻施工质量和实际效益之间的比对。同时,也为建筑业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上做好引导,为祖国的建设事业添砖加瓦,奉献出自己应尽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刘爽.进度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分析.赤子(上中旬),,09,167.

建筑工程进度管理论文

对建筑工程的进度进行管理是依据承包的合同约定,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合理的编制,从而对施工过程制定阶段性目标,并进行有效的控制,为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进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主要从保证施工所需资源的供给、调整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计划、加强对施工进度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强施工的组织能力等方面入手,具体如下:。

1)保证施工所需资源的供给。首先要保证在施工计划内的资金的充足,按照施工计划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对进度拨付款的签署制度进行严格的控制,使工程款的支付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当资金到位后,要严格按照物资采购计划进行物资的采购,对采购的材料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从而保障材料的质量,避免因为材料质量问题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还有就是要做好机械设备到位的管理,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及时到位,对到位的机械设备要进行严格的检查,避免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生故障,机械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的选择,持证上岗,在操作的过程中要严格的规范作业,从而保证机械能够顺利的进行,以实现保证工程进度的目的。

2)调整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计划。由于在施工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不确定的影响因素对实际的工程进度造成影响,因此为了保障按期完成施工就需要对原有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具体包括:首先是对关键工序进行调整。为了保证工期的进度可以实行三班倒,在现有劳动力的基础上增加劳动力以及设备,在最大的限度上加快原有工序所需的时间,这其中加快关键工序所需的时间是尤其重要的。如果仍不能满足工期的要求就需要制定新的施工方案,调整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其次就是对生产要素的调配。所谓的生产要素是指劳动力、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材料等,这些是保证施工进行的基本部分,因此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对这些生产要素进行合理的调配。

3)加强对施工进度的安全管理。要想保证施工能够顺利进行,安全管理是必不可少的,项目的参建各方对安全管理均有相应的责任,因此,为了保障施工的安全进行,建设单位要将有效的施工图纸、基建文件以及施工现场的一些实际情况提供给施工单位,还要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项目相邻近的建筑物以及地下工程的相关资料,避免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作为勘查单位要保证提供的资料具有真实性,设计单位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标准的设计,从而避免因为设计发生意外造成对工期的`影响。对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或者环节要进行明确的标识,并对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进行指导。

4)加强施工的组织能力。首先要建立明确的控制目标体系,对各部门之间的责任进行分工。具有一个非常有力的管理班子是保证建筑施工顺利进行以及实现对目标控制的保证,在进行施工之前,项目施工要结合建筑项目自身的特点,应该对各级的管理人员以及员工进行明确的分工,将责任和目标落实到实处。并对建筑目标进行细分,使各个阶段的目标分配到各个部门,并对责任人进行具体的明确。其次就是做好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的编制。为了对项目的施工目标进行控制,就必须制定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实施进度计划还可以为施工承包合同的条款、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进度与设计进度、材料设备供应进度、资金、资源计划是否协调的确定和审核等提供依据。还有就是加强对工程进度报告的建立,并且加强对进度信息沟通网络的建设,促进建筑施工进度能及时的在各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保证各部门之间施工进度的协调。

3结语。

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主要受到供货单位对工程进度的影响、资金运转对工程进度的影响、设计方面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以及承包单位管理能力对工程进度的影响等,为了做好建筑施工进度管理,确保建筑项目能够按期完成,可以从保证施工所需资源的供给、调整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计划、加强对施工进度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强施工的组织能力等方面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从而保证建筑施工计划能够顺利的完成。

建筑工程管理的论文

就我国目前建筑行业的状况而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建筑工程管理体系的不完善,这样就会阻碍这个建筑工程建设无法顺利开展,我国内部的建筑工程管理中,主要以节省人员开支为目的,大幅度降低建筑工程管理相关部门人员和资金的投入,从而使其部门人员职能混乱,导致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上的不足,随着这一问题的长期发展,将会打消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无法真正落实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使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成为一种摆设,无法发挥其自身的管理作用。

随着越来越多行业基础设施工程的开展,建筑工程企业也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建筑工程项目增加同时,对相关的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需要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与配合,真正落实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使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得到保障。现在,仍有部分建筑工程企业将项目作为主要目标,并不重视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从而造成管理工作混乱,建筑工程质量较低且建设资本增大,这直接影响了整个建筑工程的追平水平,并阻碍了建筑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建筑工程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从而才能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同时,又可以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建筑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其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建筑工程企业想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全方位的提升自身实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吸引投资者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某些建筑企业为了赶施工进度,对整体建筑工程的质量并不关心,使工程质量无法得以保障,这样不仅破坏建筑企业的名誉形象,甚至还影响了整个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俗话说的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建筑企业想要稳定发展,就要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管理体制,也是建筑工程顺利实施的保障。要想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就要对相关的工程项目管理和管理人员进行合理配置,确保充分发挥管理体制的作用,人员齐全。随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管理制度及人员进行调整,从而更好解决建筑工程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

面对不断变化发展的建筑行业需求,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日益显现出不足,难以适应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针对实际的管理工作问题和工作要求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在充分认识和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思想和管理元素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实际状况进行必要的观念创新和完善。

建筑工程核算工作也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具体的核算工作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核算管理体系;二是核算人员及核算工作要全程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全过程,将财务管理工作位置前移,紧密联系工程建设过程;三是对已竣工工程项目及时进行工程转资及预转资。建立完善合理的工程核算管理体系,针对企业实际和现实要求及时进行必要的创新发展,才能保障工程核算效果,促进建筑企业的发展。

建筑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名誉,甚至关系到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不利于社会建设的长期发展,这在建筑行业管理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建筑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建筑工程的水量水平,真正做到不偷工减料,从而保证整体工程质量的`过关,又能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

内部控制是指为保证企业的基本目标实现,企业各级董事会、管理人员、基层员工共同实行的一系列多方面的控制行为活动。当前,很多建筑企业通过建立完善整套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加强了企业内部的工程管理效果。企业经营管理中,内部控制可以有效维护企业的财务安全,降低工程成本及管理成本等企业投入,有助于实现企业资产损失的最小化,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

作为企业管理的有效手段,内部控制具有以下几种功能:a.防护功能,内部控制是根据计划目标的一种控制方式,内部控制将会对计划进行鉴定和分析,保证计划的可靠与准确性,这对工程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具有制约作用。b.调节功能,内部控制作为管理人员的一种责任,内部控制可以对执行的标准和平衡偏差进行制约,控制的工作内容方面包括:设计标准的控制、衡量的差异、业务的协调部门等方面,使这些方面在执行的结果能够达到标准,从而实现监督考核和制约的目标。c.反馈功能,内部控制通常采用的是闭环控制的手法,使得各种管理信息能够及时的反馈,管理者对管理中出现的差异情况以及应该采取的措施等能及时的知晓,使企业的各项计划等都能够得到贯彻的执行。

三、结束语。

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无疑是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也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建筑工程体系的改进与实施,完善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到高质量的建筑水准以及高标准的服务水平,结合国内外企业,向其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通过所学的技术与理念,从而更加完善自身的不足之处,提高自身竞争优势,使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

建筑工程进度管理论文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进度的管理非常重要,因为进度管理直接影响者整个工程是否能够如期完工,同时关系着工程的建设质量。项目工程的施工方案不一样,则采取的施工技术和工程管理也就不一样,因此,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优化工程的施工计划,从而对工程的进度进行科学的管理,提高施工效率。

对工程进度的管理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来确定工程的进度目标,合理编制建设进度计划,安排好建筑资源供应,有效加强施工进度的管理,确保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基础上,按照既定工期实现建设计划。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任何施工计划都不会是固定不变的,受到人员、资金、气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很可能会致使工程的实际进度偏差于计划进度,那么及时发现导致偏差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科学的补救措施,也可以重新制定新的施工方案,从而保证工程的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加强工程建设的进度管理,首先要按照进度的总目标编制施工计划,同时要做好优化资源配置工作,对工程各阶段的作业内容要充分了解,对施工时间和作业程序要掌握好,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工程进度是否在按照施工计划在进行,一旦进度出现偏差情况,就要认真调查分析,及时采取调整补救措施,或者修改原定计划,追赶后面的施工作业时间,保证工程的总体目标不变。

现代建筑工程的规模日益庞大,参加建设的施工单位较多,项目建设周期一般都比较长,诸多因素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在这些影响因素中,可以简要概括为施工人员、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技术、建设资金、自然环境等因素。在建筑工程的进度管理中,需要认真调查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关原因,及时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不利因素,努力做到事先有预防,事中有对策,事后能补救,牢牢掌握建筑工程进度的主动权。

1、施工环节缺乏协调性。

在建筑施工现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往往不到位,企业的制度建设也并不健全,施工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导致施工现场比较混乱,施工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太强,这就造成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不能紧密衔接,工程的施工分配、物资供应和现场责任等各有关部门缺乏有效沟通,这就会导致生产效率降低。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如果能及时沟通,互相协调配合,使各个环节的施工作业科学有序地组织开展,就能大大提高施工效率,进而降低企业的组织管理成本。

2、施工工序缺乏合理性。

在建筑工程中,建设质量较高的工程往往采取了科学高效的施工方式和施工工序。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追求眼前最大的经济效益,不能把眼光放长远,只顾短期的施工进度,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来进行施工作业,这就导致工程建设中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使建筑项目在后期的使用中遗留很多问题,更有甚者使工程质量严重不达标,甚至会导致建筑发生开裂、倾斜或者倒塌。因此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施工工序,科学制定最佳的工序,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3、工程分包模式存在弊端。

当前,我国许多建筑企业都存在工程分包的情况,工程的分包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很难去进行具体明确的划分,这就会给后面的工作带来很多不便之处。各个企业首先都会从自身利益去考虑,他们往往把更多的责任推给其他企业,所以会产生一些意见的`分歧,这就给协调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也必然会给建筑施工管理工作带来问题,使管理工作变得复杂。另外,一般的建筑企业往往不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而且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水平并不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施工效率,使工程进度也因此受到影响。

1、采取组织措施。

在进度计划执行的过程中要明确个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责任,实行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好工程进度的检查制度,工程进度报告制度,进度计划的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检查分析制度。要定期举行进度协调会议,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在会议中去交流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应重视对图纸的审查和对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管理。

2、合理配置资源。

完成一项工程任务的所需的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和资金这些资源量基本上是不变的,某一时间能够投入项目上的资源往往有上限。应该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在资源限制条件下,使工期延长最少。

3、调动施工单位的积极性。

施工单位完成的进度情况应和他们获得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除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治愈手续外,还要对工期的提前给予奖励,对工期延误收取误期损失赔偿金,从而调动施工单位的积极性。

1、认真做好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准备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主要是对工程施工的目标、施工方案以及施工材料进行选择确定,以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目前,我们在工程施工中应做的准备工作主要有施工方案的准备、施工材料的准备、人员配置的准备以及施工场地和施工技术的准备等,这些准备工作都是在工程施工前重要的环节,如果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那么将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对整个工程的建筑结构也有着一定的影响。因此重视工程项目的准备工作,是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前提条件。

2、按照合同中的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施工单位一般都是按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的因此,施工单位要合理的管理工程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工期内的施工任务,保证建筑工程能够如期竣工。加强工程进度的管理,首先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施工计划,施工计划是做好施工管理工作的依据。施工计划是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制定的目标计划。施工管理是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管理的工作人员对施工的实际情况的监督,通过与施工计划相比,找出实际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采取措施控制工程进度,确保施工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结语。

建设工程进度管理是建设工程三大控制目标之一,总目标是建设工期。建设工程总工期不仅影响着工程的总费用,还直接决定了工程能否及时产生效益。建设工程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目标明确,但资源有限,不确定因素多,干扰因素多,这些因素有客观的、主观的,主客观条件的不断变化,计划也随着改变,因此,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该运用科学的进度控制方法,不断掌握计划的实施状况,并将实际情况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进度按预定的目标进行,确保目标的实现。

建筑工程管理探寻论文

工程中施工进度的管理就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的时候严格的按照审批之后的施工进度计划,采取合适的监管方法进行定期的检查、跟踪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然后与施工计划表进行对照,找出实际情况与计划的不同,并且对两者产生不同每一项因素进行评估与仔细的分析,接着组织、协调以及指导监督相关的单位与承包商,在第一时间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来调整工程进度计划表,使工程施工的进度在计划和执行中不停的循环往复,直到按照计划的时间完成施工,按照合同规定在要求的时间内竣工,或者是在保证工程的质量以及不增加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提前完成施工。

2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

2.1业主方面对施工进度的影响。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业主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会对施工的单位实施很大压力,要求工程的施工一定要尽快的完成,但是他们没有想过心急是没有用的,欲速则不达。为了最大程度的缩短施工的时间,很多的业主在招标的文件中拼命的把施工时间缩短,但是却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科学的工期要求,从最开始就致使工程的进度控制处在被动的地位以及先天的不足。并且在评标定标的时候,部分的业主又没有办法摆正施工时间与投标标价的关系,有一部分的业主虽然报价高并且合理,但是往往会被大部分不合理的投标者给挤下去,中标的施工单位一般都是标价最低的施工单位。

2.2运转资金对施工进度的影响。由于建筑工程自身具备的特点,所以资金是否充足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运转资金是足够已经成为建筑工程顺利施工的前提条件,施工的单位对建筑工程资金投入是不是充足,是不是及时,都会在很多大的程度上影响到施工的进度,最后还会直接影响到相关单位资金流动的周转,对建筑工程整体的施工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2.3施工条件对施工进度的影响。从建筑工程自己的特点出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也会对施工的进程产生很大的影响。不管是水文地质还是天气环境,都会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到工程的施工,简单的说,突发性的灾害天气与恶劣性的天气条件都会对建筑工程产生重大的影响。

2.4施工技术对工程施工进度的影响。在施工开始进行之前,施工的单位就一定要选择好适合工程施工的方法,确保施工方法的正确的,施工单位项目部的专业技术力量以及管理部门的能力也会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到施工的'整体进度,施工单位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时间长短以及工程项目设计的科学合理性,施工的实际情况与设计的承接性同样也会对施工的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相关的施工人员工艺方法是否熟练、操作的是否标准与规范、管理部门人员管理全局的能力与专业水平等等因素,都会在施工的过程中对工程造成很大的影响。

2.5物料供应对施工进度的影响。简单的讲,因为建筑工程项目的规模化都是十分庞大的,所以对于施工需要的材料、施工需要的配件以及相关的机械设备都有很大的需求。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的单位不能够及时的提供施工的需要相关材料,就会导致施工材料周转不足,致使本可以同时进行的环节不得不分开进行。最后,施工的单位还要考虑进入到施工现场的机械对现场的影响,一般需要进入现场的机械配置都是很多的,不仅会使资源浪费,还会造成很严重的拥挤,这样也会导致工程进度缓慢,但是同样也需要考虑,如果进场的机械过少,也会同样造成施工效率降低,导致施工物料与施工人员的闲置,影响工程整体施工的进度。

2.6监理方面对施工进度的影响。工程监理工作的信条就是“诚信与公正”,但是在现实中有很多的监理公司存在很片面的思想认识,他们认为进程的控制知识工程的软目标,并没有质量以及工程的投资那么“硬”,片面的认为工程的施工与进度的控制主要还是需要施工单位自身的努力,监理公司的工程师即使对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再好,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因为他们存在这样的想法,所以在工作的时候也就不那么认真了,根据相关的调查显示,当今社会上很多的监理公司对于工程监理的工作很多都是被动的控制,这样的做法是很落后的,并且在很大的程度上会对工程进度的效果大打折扣。

3.1利用横道画图计划检查施工进度。施工中经常会使用到的横道图,我们也可以称之为甘特图,在我们国家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方面的应用已经有了上百年的时间,它的主要特点就是使用方便、易读、直观。所以,即使是在如今网络技术发达的年代,它的生命力也依旧很顽强。

3.2施工技术控制保证施工进度。保证建筑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础就是合理科学并且正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和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以及新设备的使用给项目工程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施工提供了很大的保障,更好的确保了工程的质量,严格的按照施工时间的要求,制定施工的组织设计,理清每一道工序之间的关系。在工程施工组织安排方面做好重难点程序的详细施工安排,科学细致的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监测与施工测量,实现网络信息化施工,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工程能够如期完成。

3.3加强对施工材料设备的管理确保施工的进度。在开始施工之前,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开始之前完成材料采购工作,一定要做到,早计划,早实施。科学合理的配合工程施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在最大的程度上提高机械化的作业效率和机械的使用率,还要做好机械的维修与养护工作,认真的保养主要的机械易损件与动力设备,可以再适合的范围之内使用新设备与新仪器,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加快工程施工的进度。

4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在建筑工程施工的时候,施工的环节繁琐、程序复杂以及影响工程施工的因素比较多,所以,作为建设工程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对施工进度管理的重视,认真的对待遇到的问题,只要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之前科学合理的规划,准确的计算设计,并且加强施工的管理措施,就可以在最大的程度上减少对施工进度的影响,确保施工可以顺利的进行。

参考文献。

[1]吴斌.建筑施工项目管理进度控制[j].科技设计,2012(08).

[2]赵彬全.浅谈建筑工程施工进度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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