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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优秀17篇)

时间:2023-11-27 13:08:24 作者: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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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限空间作业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要以事故教训为鉴,督促企业全面查漏补缺,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使用煤气(燃气)、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的工矿商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重点部位、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等情况。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培训。各地要利用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企业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是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等规定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外包队伍管理制度。

三是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防护设施、检测仪器、救援装备。完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加强演练,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审批作业制度不落实、应急管理不到位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以《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为监督检查重要依据,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突出等问题,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情节恶劣的企业,要列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监管对象。各地安委会办公室落实情况于5月31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11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8人死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11月2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吉祥苑小区高层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一)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1.开展工业园区、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生产、存储可燃易燃物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围绕生产车间、仓库、员工宿舍、锅炉房、厨房等重点部位,聚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用火用电动焊、值班值守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消安委联合印发的《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十五条措施》(泉安委〔20xx〕22号)的文件要求,加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治理,对同一建筑空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鞋帽、玩具和食品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存储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要逐家、逐栋建立检查和整改台账,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坚决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未经审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合用场所违规住人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置;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由政府挂牌督办,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全面开展岗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一线员工懂岗位火灾处置流程、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期火灾。要创新消防管理方式,鼓励小型厂房、员工宿舍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全面提升厂房建筑的火灾防控水平。

2.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泉港安办〔20xx〕87号)要求,深入开展高层商住混合体、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以下统称4类重点对象)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彻底整改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3.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紧盯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大型商超,要深刻吸取江苏南京金盛商场火灾事故教训,在去年整治达标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确保风险可控。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为人员密集场所的,要切实摸清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突出隐患问题。

4.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安办《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泉港安办〔20xx〕118号)要求,应急、公安、消防、财政、农业农村、民政、住建、电力等部门,以老旧小区、村居民自建住宅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风险突出的居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电气线路连接是否达标;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对存在隐患的“表下线”进行改造,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5.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执法,用足用好查处、挂牌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防止遗患成灾。对国务院、省、市、区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行业)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要紧盯不放、持续跟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二)全面加强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

6.重点加强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管理。要加强上岗人员持证考核,坚持源头防范,应急、市场监管、住建、人社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焊气焊技能等级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电焊、气焊)等考核管理,从资格准入、审批作业、现场监督、事故追责等方面强化动火作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要加强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对涉及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业主单位负责人、审批人、监护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使动火作业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无证施工、无动火审批、作业现场有可燃物未清理、无监护人、未配置消防设施的施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止施工。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使用明火作业责任人,按法律规定予以拘留。对电焊、气焊失火的操作人员,由发证单位吊销其证件。

7.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聚焦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紧盯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和救援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清理拆除。要依法查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针对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涉疫场所因防疫需要关闭安全出口的情况,要督促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安全顺利疏散。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要集中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8.加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和可燃物清理。要持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冷库违章喷涂保温材料等隐患问题,依法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要深入开展高层建筑外墙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专项治理,采取设立安全警示牌、修复破损保温层等措施,严防被引燃。要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加强老旧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集中居住区域安全管理,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严禁进楼入室充电。要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9.夯实基层消防治理基础。要持续推动“一委一站一队一中心”(消安委、工作站、专职防火队、消防救援勤务中心)等基层消防治理组织机构实体化运作,各镇(街道)、村(居)两委、消防工作站(所)、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综治网格、综合执法、市场监督所等基层力量,按照基层消防“5+3”必查要求(5个检查重点:“三合一”场所、弱势群体、火源、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3项“保命”措施:畅通疏散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逃生面罩)真正动起来,全面落实排查建档、清单式整治。

(三)聚焦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10.聚焦新兴场所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持续加强密室逃脱、剧本杀、私人影院等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xx〕6号),依法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开展联合检查督改,严查建筑防火条件、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电器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对室内冰雪冰雕场所开展“回头看”检查,紧盯内墙壁和屋顶违规使用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持续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对设置在人员密集、高层地下、易燃易爆场所的,要坚决予以停运、搬离。督促各类新兴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11.聚焦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风险。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文件要求,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微型消防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砖木结构、木结构的民宿(农家乐)连片分布的区域,应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分隔、开辟消防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造给水管网、增设消防水源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农业农村、文体旅游、公安等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强化民宿(农家乐)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安全管理“明白人”,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12.聚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要求,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要抓住生产、销售、电池改装、停放充电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链条管控和系统性治理。要组织摸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充电点情况,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属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层网格要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扎实做好重点节点和场所消防安全保卫。

13.落实重点场所火灾防控责任措施。要推行专家检查,紧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涉疫场所,精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指导,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强化科技应用,推动加强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可燃气体监测等信息化手段运用,进一步完善火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早发现早处置能力。要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消防站所、基层网格等力量,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坚决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等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4.落实重要节点重大节日管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全国和省、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繁华商圈、旅游景区、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区内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有关部门要采取特殊火灾防控举措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死守。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逐一开展排查,督促场所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及应急救援准备。

15.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深化“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成效,持续开展“消防公益说”“全民学消防”“消防志愿行”“消防大体验”等消防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养。要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要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以网络直播、短视频、微联动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协调通过城市大屏、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推动移动通信运营商发送消防提示短信,营造“全民消防”浓厚氛围。

16.扩大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要发挥舆论监督和警示宣传作用,区消安委将组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适时公布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各地要重点搜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宣讲法律责任、事故代价,通过媒体舆论监督和引导,让群众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要联合各类媒体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剖析危害后果,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17.加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准备。要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事故特点,交通、应急、城管、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研判会商,强化预警监测,实现信息共享。消防部门要牵头组织对辖区市政消防水源开展一次普查,并由市政用水管理单位落实维护保养和防冻措施。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管理单位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供水安全。要组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积极联合多部门开展针对性演练,强化应急联动。要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特点,盯牢烟花燃放、祭祀祈福、商业促销、展会展览等重点环节,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现场执勤,必要时前置备勤力量,实施现场监护。要加强大风、低温、冰冻、干旱等恶劣条件下的熟悉演练和装备物资储备,提前做好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科学高效实施救援。

(一)部署发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2日前)。各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有关部门按要求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研究,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xx年12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3年3月16日至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充分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成效,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区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指挥部,抽调部门集中办公,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社会单位要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三)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是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或落实不力的,要及时通报督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专项督导、明查暗访、线上督查等形式,加强系统性分析,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响的火灾责任事故的,要提请地方政府组织开展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医院有限空间作业整治方案

为全面净化我县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黑卫医发〔20xx〕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秩序,严厉打击和整治医疗欺诈、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方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

重点查处: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供他人违规开办医疗机构、供医疗机构违规增设诊疗科目、供他人违规获得处方权等行为。

2.依法依规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医师执业证书》,以及出租承包科室、违规开展诊疗行为。

3.严肃惩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公安局配合)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所开展诊疗科目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诊疗科目不符的;违规开展未核准备案医疗技术的。

4.严厉打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重点查处: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从事诊疗活动行为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外的医疗机构中独立开展诊疗活动的;执业医师从事诊疗活动与其注册执业范围不符的违规行为的。

5.依法依规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县卫生健康局按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医保局配合)

重点査处: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査病人,医疗机构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的;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等行为。

6.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及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混乱等行为。(县市场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配合)

重点査处: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份不符的行为;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行为,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药品;使用依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苑围的药品;药品采购没有发票、假随行单的药品购进行为;药品没有进销存台帐行为等。

7.查处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市场局、公安局、县药监局配合)

重点查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诱使、欺骗、强迫患者使用并销售“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8.严厉打击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市场局、县医保局配合)

重点查处:医师(士)未按照诊疗常规诊断病情违规开具大处方的;医疗机构伪造医学检验数据及物理诊断结果的;以欺骗诱使、强迫等方式手段对患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手术治疗的;医疗机构或者相关医务人员雇佣“医托”诱使患者产生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甚至使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等行为。

9.严厉打击医疗机构校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重点查处:校验审査所涉及的有关文件、病案和材料存在隐、弄虚作假情况的;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以及暂缓校验期内,违反规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的行为。

10.严肃处理违反“看病不求人”相关规定的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不按要求及时更新、发布医疗信息的;不按要求实现网上预约挂号的;不按要求公开各种排队信息的;不遵守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带人插队、加塞就诊的;对在门诊诊疗、排队检查、住院等待、床位安排、手术次序等方面给“求人”者以特殊照顾的。

11.依法查处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丢弃、买卖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重点查处: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的;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的;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国家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

12.严格治理医疗污水,严肃查处直接排放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污水等违法行为。(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未配备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转、使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未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医疗机构内污水处理系统的;未对处理后的污水消毒效果定期监测的。

13.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红包”、回扣,不在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等行为。(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査处:个别医务人员只收受熟人“红包”或通过中介第三方、医托收受“红包”的,或在医疗业务经营活动中拿取“回扣”向外院转介病人的;个别医疗机构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或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个别单位和个人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的;开单提成或为商业目的统方的;个别单位对“红包”、回扣整治工作责任心不强、政策执行不好、存在为难情绪,对待问题査处“下不去手、动不了刀”的;一些单位在“红包”、回扣问题上不对外宣传、不愿对外宣传、不会对外宣传,不愿倾听群众声音、不同声音,不愿意、不接受他人监督的等问题。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14.重点查处:通过虛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县医保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

15.惩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査证明》或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査备案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网信办按职责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局配合)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未经审查或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批范围发布医疗广告的;在发布医疗广告过程中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利用患者、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利用新闻形式、医疗咨询服务类专题节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等医疗广告行为的。

16.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坚决查处违规收费、乱收、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7.查处分解(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不执行医药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

18.查处不按规定公示,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各种不按规定公示的违法行为。

19.查处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不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医疗费用,不给患者出具结算费用清单和收据的行为。

20.查处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法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医保局配合)

重点查处:诱导和过度用药、检査、治疗行为,以及术中加价的行为。

21.推动建立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重点查处:医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严重失信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我县计划于20xx年6月下旬开始启动,按动员部署、自査自纠、集中整治、全面整改、回头看、总结汇报6个阶段,为期个7月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下发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卫健局牵头联合公安局等6部门制发《青冈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同时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青冈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卫健局设立工作办公室,由卫健局牵头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组织召开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动员大会以及发宣传单、挂标语、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目的和意义,提高医疗机构领导以及全体医务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1日至7月30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村级卫生室、城镇个体诊所、备案中医诊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活动。通过开展自查,查找本单位存在问题,并认真研究分析问题成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规定时间完成问题整改任务。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

由卫健局牵头,抽调各职能部门人员参与成立联合执法队伍按照本方案要求深入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集中联合执法,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立案调查,进行从严从重处罚。

(四)全面整改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各医疗机构对照本单位在联合执法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再次进行整改。

(五)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

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相关医疗机构,重点看问题整改情况,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未进行整改问题的单位,向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六)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6日-12月15日)。

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行动工作总结,分析评估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上报至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整治医疗乱象是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排除医疗隐患的有效方法,是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县政府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设立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营商环境局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医疗乱象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对上沟通等工作。

(二)建立协同机制,落实职责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协同监管、依法履职,统筹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好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应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单位要对派出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加强此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制作多样化宣传材料,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环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通过网络发布专项行动方案和警示信息,借助网信青冈平台发布投诉举报信息,特别是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后果,提升百姓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选择和认知。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和应对措施,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问题。

(四)创新监管手段,形成高压态势。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借助网信青冈平台,推出群众举报平台,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短信、监督热线等形式,广泛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也要进一步调动社会监督积极性,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各级医疗机构要在门诊、住院部等显著位置公示青冈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办公室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县卫生健康局行风举报电话、微信二维码举报信息、本单位投诉举报信息等内容。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根据《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xx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通报的通知》(常安办[20xx]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工作,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规范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避免盲目施救,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为扎实开展好此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辖区企业生产安全,特成立开发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春柳。

副组长:孔德壮、林志胜、徐鸣华、严建华、方世丰。

成员:各科室(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综治科。

(一)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安全教育培训。

3.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1.需有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经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3.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4.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5.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6.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7.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8.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严禁盲目施救,避免事故升级。

(一)工作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3月-4月)对辖区内工贸有限空间作业点进行梳理,完善和更新企业信息台账,督促企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保证企业信息的准确性。

企业要加强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培训,尤其是调岗员工和新入厂员工,更要加强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备查。要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查找和辨识风险点,与正在开展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相结合,利用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三)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10月)巩固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认真总结分析各阶段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负责人是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结合企业实际,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扎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随着气温回升,特别是夏季高温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挥发的特点,不能掉以轻心,要利用短信、微信、钉钉等各种媒体载体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一线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掌握应急情况下自救知识,杜绝盲目施救,使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化、程序化。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充实救援力量,配备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要认真落实安全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值班,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辖区内各企业要加强有关情况及数据的收集整理,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20xx年10月15日前报至开发区管委会社会综治科。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商贸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在全区商贸领域范围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系统观念、闭环管理、落细落小落初,重点检查商贸领域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提升安全治理能力,有效防止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商贸领域稳定。

为保证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区商务局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孙海港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担任,组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由各系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业务科室牵头展开。同时全局开展一次商贸行业集中消防安全大检查,具体分组进行(见附件)。

指导督促大型商超、餐饮业、加油站(点)、再生资源业、二手车(废旧汽车)场所、电商园区(跨境)等商贸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做好消防隐患排查,推动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工作:配合消防救援部门抓好大型商业综合体整合体整治和达标建设、履行餐饮行业管理职责配合主管部门抓好燃气安全工作。

(一)科学研判预警。各重点商贸企业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通报本单位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集中培训发动。督促商贸企业依法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集中组织重点商贸行业开展安全培训。加强对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商贸企业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三)开展企业自查。督促商贸企业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严格督促检查。督促重点商贸企业要对日常用火、用电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台账。重点检查:1.经营场所是否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情况。2.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疏散路线图)、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3.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及裸露未套管现象,是否违规私装插座。4.易燃、易爆等危化品是否规范存放。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商贸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强化本单位辖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的工作任务清单。各系各科室各企业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相关科室要贯彻“三个必管”原则,切实推进所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要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条线业务指导,形成部门牵头组织、上级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跨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配合,实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组要对各商贸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未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商贸企业,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有效整治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遏重大”攻坚战专题会议和台州市政府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遏事故”整治攻坚行动暨20xx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消安委〔20xx〕4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市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领域遏制火灾事故整治攻坚行动,确保全市商贸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xx年11月起至20xx年4月,在全市商贸领域组织开展深化消防安全“遏事故”整治攻坚行动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快补齐消防工作短板,确保全市商贸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通过深化消防安全“遏事故”整治攻坚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以切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活动为抓手,突出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确保冬春火灾防控期间不发生亡人火灾、绝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实现20xx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开好局、起好步”。

(一)紧盯三类重点场所,开展领域攻坚。

1.加强九小场所整治。强化对涉及商务领域的的小商店、小旅馆、小餐饮等九小场所开展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整治九小场所存在的“硬隔离”反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住宿与经营、储存合用的现象,严格落实禁止住人和违规住人“两条禁令”。积极配合乡镇创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示范镇(街道)活动,探索九小场所长效管理措施,持续紧盯“九小”场所消防治理。

2.加强人密场所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和达标建设,对照管理团队健全、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安全交底清楚、科技赋能有效、应急处置有力等七项要求推进。会同消防救援大队、镇街在12月15日前,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100%完成达标创建,并对前期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逐项“清零”。

3.加强局属国企业整治。重点加强对老旧仓库、出租房、危险品仓库、市场、粮站、油库、液氨车间、报废汽车场、在建工地及租赁公司等场所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指导和检查。

(二)突出三个行业领域,确保治理成效。

1.加强成品油行业整治。重点开展动火、危废处置等关键环节安全检查,全面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加油站站长(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器材、消防器材、消防设施配备及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情况。

2.加强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整治。进一步深化燃气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深入开展瓶装燃气软管、减压阀、卡箍“三件套”排查治理,全面督促餐饮场所落实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措施,重点查处餐饮场所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密闭空间、高层建筑等区域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

3.加强散装水泥行业整治。重点治理存在违法建设、违章搭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厂房(仓库)建立规范管理组织,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消防安全。同时要加强车辆安全检查操作规程、车辆年检维护保养,特别加强散装水泥车辆右转弯装置合格证,车辆驾驶员持证上岗、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情况。

(三)规范三种行为,夯实安全基础。

1.治理用火不慎行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活动,宣传用火、用油、用气安全常识,治理用火不慎行为。餐饮须正确处理油锅起火和燃气灶具使用,定期清理烟道,加油站严禁吸烟管控,严禁在超市等人密场所吸烟、随意丢弃烟头等,把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治理违规用电行为。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推进电气线路改造(套管),打击违法违规用电行为。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敷设(套管)不规范、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负荷超载、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3.治理违章操作行为。排查整治违章动火作业,违规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行为。重点检查加油站、大型综合体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和台账资料。

(四)强化三项保障,提升处置能力。

1.推进技防物防应用。各企业和行业要根据要求运用好利用好“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建立并落实“专家查隐患”制度,实现应用灭弧室智慧用电和燃气安全智能控制技术、消防远程监控等新技术新手段。

2.加强消防培训教育。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行查漏补缺,督促各加油站、商业综合体、粮食企业、宾馆饭店等单位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业务能力。

3.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国有企业和行业消防救援队伍要针对冬春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重大活动、重点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深入各自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前置力量巡护,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一)深度研判。12月15日前,各国有企业和行业单位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针对性开展全领域、全行业、全风险源和风险点的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分析,摸清掌握各自消防安全现状和火灾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全面发动自查自改。12月15日前,商贸领域各行业企业主动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12月15日前,各国企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局安全办公室。

(三)开展检查督查整治。整治期间全局人员要按照局网格要求开展网格化常态化检查督查工作。20xx年4月底前。局里将统一组织每月不少于2次的集中夜查大行动,以大型综合体、沿街店铺为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四)约谈提示。商务局将对工作履职不到位、进展缓慢的或火灾隐患集中的区域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和通报批评。商务局将对大型商超、加油站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一次约谈。

(五)严格执法。商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等措施倒逼本领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定整治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20xx年度火灾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局属国有企业和相关行业企业的书记、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行动的领导,自上而下形成浓厚整治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企业要层层落实责任,采取“三个一切”,即穷尽一切手段,采取一切措施,整改一切隐患,确保工作成效,并严格落实“三个一”行动:即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安全防控能力。

(三)落实闭环管控。强化“闭环+监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隐患“市级30日”整改做法,实施问题“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过程管理,确保事事有人管、环环有落实。

(四)做好信息报送。20xx年11月至20xx年4月,各科室和局属国有企业每月15日前向局安全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

医院有限空间作业演练方案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扎扎实实开展隐患治理活动,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结合本部实际工作,现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具体如下:

xxx。

20xx年xx月xx日。

(组长、副组长、组员)。

4.1、交通工具:配备必要的指挥和救援车辆;

4.2、保障电梯应急照明、报警及通讯工具:包括电梯内外的通讯联络工具;

4.3、应急救援工具:层门开锁钥匙、盘车轮或盘车装置、松闸装置、常用五金工具、照明器材、通讯设备、安全防护用具、警示牌等。

5.1电梯发生故障乘客求救。

5.1.2、乘客利用电梯内的.紧急呼叫装置,或个人电话向外界发出求救信号。

5.2、使用单位向维护单位请求救援。

5.2.1、电梯使用单位接到求救信号后,应积极与电梯内被困人员沟通,了解电梯内的有关情况,安抚电梯内被困人员,使被困人员保持冷静,等待救援。

5.2.2、使用单位接到求救信号后同时向维护保养单位电话求援;

5.2.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2.5、救援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应携带必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工具,迅速赶往现场。

5.2.6、某台电梯困人,而因某种特殊原因,维保单位救援人员到达时间可能超过半小时,使用单位需要自行救援。

5.2.7、因大规模灾害状况下(如暴雨、大雪、地震、大面积停电后等),多台电梯发生困人,维保单位无法向使用单位提供足够的救援力量,使用单位需要自行开展救援。

5.3、现场实施救援。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

1.1为了使作业人员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能够更好的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熟悉现场安全作业条件,避免和预防作业人员发生触电、烫伤、窒息、中毒、爆炸、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2.定义。

2.1有限空间定义:是指进出口受限制但足够容纳人员进入并执行作业,或自然通风受限,空间狭小,不适于作业人员持续停留的空间。如进入或探入塔、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地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有可能集聚的场所。

2.2非常规有限空间(或称特殊有限空间):是指有限空间内的作业环境未达到或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能够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触电、爆炸等人身伤害的受限空间。

2.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即为非常规有限空间作业(或特殊有限空间):

2.3.1氧气浓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间;

2.3.2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高于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间;

2.3.3co浓度高于30mg/m3的有限空间;

2.3.4硫化氢浓度高于10mg/m3的有限空间;

2.3.5温度大于40℃的有限空间;

2.3.6从进入点计,距离超过20米的有限空间;

2.3.7当电气设备采用超过24伏电压的有限空间;

2.3.8夜间进行作业的有限空间;

2.3.10进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

3.职责。

3.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开展工作危险性分析,制定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措施,确定作业人员,指定监护人员现场监护,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证。

3.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拟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工具、安全应急措施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3.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4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工作危险性分析和有限空间作业票进行审批,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理。

3.5安全监理人员负责每天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进行确认,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动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对作业许可证进行核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手续不全的,立即督促其办理和整改。

3.6建设单位应当向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供供水、供气、供电等地下管线和水文地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支付保证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督促其费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存在无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未进行教育及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1有限空间内施工时采用或产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尘等危险。

4.1.2作业现场环境温度和作业时间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氧气含量。

4.1.3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的用电设备和人员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线指示标识。

4.1.5其他作业可能给有限空间带来的危险。

4.2.1有限空间作业共分为四级,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为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为二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的为三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为四级有限空间作业;其中一、二级有限空间作业为特殊有限空间作业。

4.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提前24小时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证》。有限空间作业票证的最长期限为24小时,特殊有限空间作业票证的最长期限为8小时,如作业票已到期限,作业尚未完成,还必须重新申办续票手续。

4.2.3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根据现场作业存在的危险和所采取的措施负责对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2.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消除,无法排除的加强隔离、预防。

4.2.5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有明显标记。

4.2.6作业现场出入口处必须设置禁止或警示标志和风险标识,将存在的危险告知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4.3.1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确保采取以下措施:

4.3.1.1设备和工具应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4.3.1.2进入密闭空间前必须进行适当地通风或增设换气设备。

4.3.1.3特殊空间必须隔离所有电气和动力源。

4.3.1.4有限空间内必须有充足的照明,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须采用电压不超过24v的安全行灯。

4.3.1.5进入有限空间前一小时内,对氧含量和潜在的有害空气进行相关气体检测(氧气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连续作业4小时,应对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再次进行检测。

4.3.1.6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救援预案,所有人员应熟悉救援预案的内容。

4.3.1.7在作业场所适当的地方安装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3.1.8根据作业性质和环境变化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都必须穿戴合适的呼吸面具和设备。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必须接受过呼吸设备使用培训,且考核合格。

4.3.1.9动力电缆、焊接电缆、氧/乙炔气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碍人员安全通行。

4.3.1.10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携带呼吸设备,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无法通视时,必须定时保持联络。

4.3.1.11现场至少应备用两套合格的呼吸设备和救援设备。

4.3.2.1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救援。

计划。

掌握报警及联系方式。

4.3.2.2不见批准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作业。

4.3.2.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时间与“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符不作业。

4.3.2.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4.3.2.5劳动防护着装和工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4.3.2.6遇有违反规定强令作业的情况,或安全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2.7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张贴经批准的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票。

4.3.2.8监护人对“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停止作业。

4.3.2.9监护人必须对进出有限空间的人员以及运进有限空间所有设备和工具做好记录,并在出入口处张贴相关信息。时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作业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找原因,如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同时报警。

4.4.1有限空间内的动火作业要同时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和《动火作业票许可证》,实施工作危险性分析。

4.4.2作业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检测有限空间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气体及氧气含量。作业过程中至少保证4小时一次的检测,必要时增加检测频次。有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浓度超标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3制定通风方案,确定合适的排气口用来排出动火区域的烟气和有害散发物。并不间断地提供持续的和足够清洁的气源。

4.4.4乙炔和氧气瓶必须放置在有限空间外。当由于某种原因暂停工作时,必须将供气软管与气瓶断开或将工具带出有限空间。

4.4.5有限空间内应始终保持整洁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须从有限空间内清除。

4.5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的编制要求。

4.5.1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的编制内容:工程概况—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针对拟采用的机械设备管理情况—对各种拟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进场检查验收方法—具体的施工方法及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业现场环境注意事项—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对上述工作在落实时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由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编制出该项工作的工作危险性分析报告并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再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个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都明白该项工作有哪些危险性,自我防护的措施等。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

为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促进全省(河北省,下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针对近年来频繁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燃爆火灾事故,确定此次整治重点是轻工行业:包括造纸、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加工、油脂加工、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酒类制造、纺织印染、皮革鞣制等涉及有机废料处理的企业;其它行业包括焦化企业、高炉工艺铸造企业以及市政工程、污水管网、污水处理企业。

通过集中整治,摸清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灾风险的有限空间底数,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帐;有限空间涉及的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灾风险要素得到全面辨识和管控,通风、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装备等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全部培训上岗,有限空间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全省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燃爆、火灾事故及死亡人数大幅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一)提升风险管控等级。纳入整治范围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必须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对有限空间重新开展一次系统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基本信息。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有限空间管理第一责任人。企业要对产生风险的各个因素进行精准辨识,进行评估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实施风险要素监测。企业自行组织或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原料、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厂区布局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特别是结合污水处理工艺与设备,得到各类有限空间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以及浓度、数量等参数,并依据量化指标,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程,实施精准化管理。同时,要将检测评估结果、精准化管理措施等内容,及时更新至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便于一线职工获取和使用。

(三)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对日常处于完全封闭状态的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必须加装强制通风装置,必须在内部适当位置加装监测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并将监测参数和监控视频联接至操作室或休息室内,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有限空间内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通风、监测、照明、监控等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要严格门禁管理,严禁擅自进入或者检测不合格进入封闭式有限空间。

(四)规范现场作业管理。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灾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审查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必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经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必须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实施作业必须落实监护和应急措施,组织作业前培训,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对有限空间氧含量、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并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

(五)严禁盲目实施救援。企业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同时,企业必须深刻汲取由于盲目救援造成事故扩大的惨痛教训,要把事故案例作为安全警示教育学习资料,宣贯到每一名员工,让每一名员工都知晓盲目救援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坚决杜绝盲目施救事故的发生。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2019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召开动员大会。各市、县(市、区)要按照分级监管的要求,组织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将整治内容及要求传达到纳入整治范围的每家企业,聘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讲解。各市安委办要派人参加所属县(市、区)的动员大会,汇总召开动员大会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31日前报省安委办。

2.全面调查摸底。各地及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治范围,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保不漏一家,组织企业认真全面辨识本单位有限空间并建立台账,对企业上报的台帐进行复核后,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于9月30日前报省安委办。

3.开展现场指导。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各县(市、区)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同时,由监管执法人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开展现场指导,切实解决好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企业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1.对标自查自改。各企业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和时限,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要素辨识、检测,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手段。没有相应能力的企业,要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指导,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做好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隐患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检测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2019年11月底前,各企业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业要按照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开展装备普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于2019年11至12月期间,对本行业领域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开展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装备及个体防护用品为重点的安全装备普查,对未按规定配备相应安全装备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配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期满未按要求配备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验收考核,全面总结(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认真组织验收。各地按照分级监管的要求,组织企业或者聘请专家开展整治验收,逐一对纳入整治范围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省安委办将对各地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严格工作考核。将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对各市和有关省直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和督导,通过查企业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并将日常督查、执法以及事故情况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3.全面进行总结。各市以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报省安委办。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20年3月底前报省安委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应急管理、住建(含市政、城管等)、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并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所有纳入整治范围的企业,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把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将整治方案和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坚持统筹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改进安全设备设施,细化岗位操作规范,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标准化运行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质量提升。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责任不落实,不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不认真、走形式以及验收不合格的企业,相关的标准化创建、“双控”机制、诚信等级评定等一律不得通过,并依据省政府2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风险控制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检查中,发现企业有限空间辨识、检测、评估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同时,按规定将有关执法信息及时予以公示,将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有限空间宣传教育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有限空间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特殊群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全面系统开展教育培训。要根据有限空间的管理特点,特别是针对广大作业人员文化低、流动性大、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安全作业手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要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有限空间管理的负责人为安全教育第一责任人,涉及到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教育培训,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后方可上岗作业。要保证所有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实施作业前再进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岗前培训。企业未开展教育培训或者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不具备有限空间管理知识的,必须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依据省政府2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实实施高限处罚。

有限空间应急作业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生产事故预防工作,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涉水有限空间气囊封堵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责任主体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整治范围。

(二)整治重点内容。

施工单位要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风险标识,编号管理,并建立台账。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的安全管理,强化作业人员的风险意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文书(格式详见附件1)应在项目部存档备查。

施工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自查自纠:一是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三是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五是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六是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七是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

施工单位要结合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在建涉水工程“六项措施”、《中山市橡胶充气管塞涉水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及《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要求,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施工作业活动环境、实时工序特点和提级管控要求,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工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及相关方,使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有限空间作业要立即落实专人跟进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暂停有限空间作业,制定整改计划,按期落实整改。

(二)全覆盖检查(20xx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台账,对属地所有含有限空间作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消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盲区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续安全施工的防线。

(三)开展事故应急演练(20xx年第一季度)。

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综合处置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一季度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全市含涉水有限空间作业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参加。通过演练,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在演练中检验各类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急救援能力,提高意外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20xx年第二季度)。

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保障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二季度对全市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各含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开展《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培训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及作业人员依法依规、按章安全作业的意识和技能,突出有限空间作业关键部位和关键节点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及作业人员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专项检查(20xx年6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成5个检查组,于6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工作台账管理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措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六)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分工、工作重点、检查频次和执法要求,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本地区在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查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监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压实五方主体责任。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安全承诺制度。将涉水在建地下工程纳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管理。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首要职责,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面核查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等,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组织论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关于有限空间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防范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各项目隐患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涉水工程有限空间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全覆盖检查和常态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台账,推动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实事求是、立行立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求,把执法检查和督促落实闭环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压实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严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巩固行动成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检查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一般隐患,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项目责任主体进行省动态扣分或者诚信扣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诚信惩戒、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上限处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应付式整改的项目采取挂牌督办。

(五)及时总结报送。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属地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方案,及时总结辖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每月28日前将本镇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隐患闭环整改、执法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处罚情况形成整治工作台账,并将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12月25日前,将本镇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年度总结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扩大内需和保障民生更好的结合起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逐步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现根据广安市和岳池县20xx年度民生工程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岳池县人民政府20xx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大石乡20xx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发展经济与民生工程建设结合起来,认真解决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现实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第一、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要强化领导责任,要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各村、乡直各单位及分管领导分工包干制,按照分管领导负总责、牵头责任部门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将我乡各项民生工程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规范补贴或补助类的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的办法;继续实行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大力推行工程类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的“六制”管理,认真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建立健全民生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第三、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民生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将改善民生工程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民生工程建设的配套资金足额安排,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的支付进度,严禁挤占、挪用、滞留、虚列及虚报冒领等民生工程资金行为,切实提高民生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强化督查考核,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立目标考核制,健全检查督查制度和项目实施进度倒排制度,定期组织综合督查,并不定期实行项目汇报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对民生工程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忽视、迟缓、粗心、松懈乃至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造成影响全乡民生工程推进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第五、加大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民生工程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乡党政办、民政所及各部门、各村委会要积极探索民生工程宣传的新形势、新方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版报、会议、张贴标语、悬挂宣传牌等形式和作用,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民生工程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提高民生工程的社会影响力。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准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建立便民利民的服务机制,简化工作程序,使人民群众更直接、更深刻的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的“阳光”。

有限空间应急作业方案

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领域和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电力、水利建设等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避免盲目施救,促进我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坚决防范此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0xx年5月20日至12月15日。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垃圾余热发电、燃气、热力、排水、环保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

(一)整治有限空间辨识和条件确认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企业有限空间场所辨识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识别不充分,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一是要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企业再排查摸底工作,认真开展有限空间再辨识和条件确认工作,务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单位的真实数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间企业、单位的失控、漏管。二是对于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纳入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建立“一企一档”。三是对于辨识出来的有限空间场所,要纳入企业有限空间管理台帐,要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树立危险告知牌。

(二)整治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没有组织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四类人员(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严重不足、作业程序不清楚,监护人员监护救援知识和能力缺乏的问题。一是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对企业、单位进行督查、检查时,重点要对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测试来检验企业安全培训效果,对于培训不到位达不到培训目的的企业、单位要责令整改,务必做到培训测评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二是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县区级及行业领域内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聘请专家授课,参与人员要覆盖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四类人员,有效提升安全教育培训效果。

(三)整治有限空间企业检测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具不符合要求,检测设施未按规定校验等问题。一是摸清各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二是要求企业配备长管呼吸器,配备防坠落用具(安全带、安全绳、自锁器,缓冲器、三脚架等),安全器具(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梯等),其他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三是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规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问题。企业是否制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是否存在与本企业、单位实际不符、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按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内容不全、填写不规范,作业票要素记录不全、防范措施不切实际、气体检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一是严格要求企业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二是指导辖区、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充分利用好省应急厅印发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三是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实施。

(五)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企业是否存在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或演练走过场,造成有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所属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督促检查,着重查看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情况以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二是大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三是督导所属企业、单位树牢杜绝盲目施救的应急处置理念,提升科学施救能力。

(六)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落实不力的问题。目前我市有限空间监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工作还不够重视,对相关制度规定和安全知识技能宣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落实不力、认识模糊、监管台帐底数不清,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仍没有打通,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是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好省厅印发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规范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做到有限空间辨识全面、管理台账标准规范、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警示标识和危险告知牌风险提示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二是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单位要进行通报、曝光,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涉事企业、单位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有限空间作业风险。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5月20日-5月31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掌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底数,建立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单位信息表(见附件3)。(5月31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上报整治方案和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单位信息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11月30日)。

企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见附件4)、管理台账(见附件5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本情况表)、隐患整改台账。各县(区)应急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填写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见附件2),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见附件6),对企业、单位排查的隐患跟踪指导,集中整治。(7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报第一轮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管理台账、隐患整改台账、专项检查表、执法检查表;11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报第二轮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管理台账、隐患整改台账、专项检查表、执法检查表。)。

(三)互查、督查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5日,11月15日至30日)。

市安委办组织各县区开展交叉互查,并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至12月15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于12月1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市安委办总结通报全市专项整治情况,研究分析重点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守住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聚焦主业主责,认真查摆问题、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拿出过硬措施,研究制定本辖区、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方案,稳扎实干,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市安委办统筹指导、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具体组织落实本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工贸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排水、燃气等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发改(能源)部门负责垃圾余热发电、热力、油气管道等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保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内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外委外包作业安全管控。

(四)强化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要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管理松弛、隐患突出、基础较差的企业开展精准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责令整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今后凡是发生此类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造成人员死亡的由市级以上调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专项整治阶段,对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从严追责。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教育局有关作业改革的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遵循学科教学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提升教学效能,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学校成立了作业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刘俊民。

副组长:李成银张金华。

组员:董燕田家英王明芳霍玲玲。

1.通过学习与研究、实践与反思、总结与提炼,逐步形成校本化的作业设计、布置、批改、评价、辅导和检查等体系。

2.学科作业布置兼顾基础知识巩固和学习方法及能力的拓展,做到作业数量少、质量优、效率高。

3.实践性作业、探究性作业经常化、系统化、科学化,学校能够整体规划,科学选题,加强指导,做到实践有收获,研究有创新。

4.作业评价科学高效,针对性强,能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可持续发展。

1.统一规划与自主选择相结合。

作业布置要坚持层次性和多样性,根据学生发展的不同情况,建立作业的自主选择机制,给予学生选做各类作业的权力。

2.知识学习与生活实践相结合。

作为学生学习形式的延伸,作业的形式和内容应关注学以致用,关注知识与生活实践的密切结合,在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中让学生体会学习的乐趣。让学生在完成作业的过程中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生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3.独立完成与小组合作相结合。

基础巩固性作业可以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但对于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倡导小组合作,提高学生合作意识,让学生学会博采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增强学生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能力。

作业改革主要涉及语文、数学和英语,其它学科不留书面作业,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布置口语性、活动性和实践性作业。

低年级(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中、高年级(三至六年级)除语文、数学和英语外一般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和英语书面家庭作业应保证绝大部分学生每天不超过1小时。

作业是以教师的设计为前提,是学生再学习、再实践,反思知识、探究问题的学习活动。要提高作业的有效性,前者必须精谋,才有后者的巧练,所以教师必须精心设计每一次作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设计活动性作业,让学生做学习的探索者。

活动性作业是指通过学生的实际操作(如试验、测量、制作等)根据学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得到的实物现象、数据等进行分析、推理、判断,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作业。这种作业能彻底改变作业简单重复的弊端,使作业由以往的单调、枯燥变得生动、活泼有效。

2.设计分层作业,让学生做学习的成功者。

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设计有层次的作业,让全体学生都有练习的机会,都能得到提高。在作业的提供上,可以为学生提供作业“套餐”,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减少统一性,增加选择性与弹性。根据每天的教学情况,给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不同等级的作业,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收获。

3.设计合作性作业,让学生做学习的协作者。

合作性作业是指需要通过与他人合作才能完成的课内外作业。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合作、交流、表达等能力。它是面向全体学生而设计的。

学生与家长合作,一来让学生有向父母展示的机会,同时也加强了父母对孩子的监督作用。生生合作,为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与实践能力,我们定期布置学生合作性作业,让学生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合作完成。通过这样的合作性作业,学生在探究数学知识的同时,也获得了探究事物之间联系的基本方法,增强了主人翁意识。

4.设计开放性作业,让学生做学习的创新者。

开放性作业是指条件开放、问题开放、解题策略开放的作业。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思维的开放性、灵活性等。它是为了面向全体学生而设计的,不同基础的学生可以提出难易程度不同的条件、问题和策略,这样便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树立信心。

解题方法开放,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和独创性。

题目答案开放,对同一道题目有多种方案的可能性,这样的问题有利于加深学生对新知识的理解,拓宽思路,避免思维过程的片面性,单一性,能较好地培养学生思维的广阔性。

5.设计自主性作业,让学生做知识的建构者。

由学生自编自做作业。指导学生自编作业,既可合作编写,也可独立编写,然后让学生完成作业。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放手让学生自己设计、编写作业题,使学生学会思考,学会提出问题。学生在编作业过程中学会了知识运用、归类和整理,编题后的自做,又巩固了知识。

6.设计探究性作业,让学生做学习的研究者。

探究性作业是指学生在一定的知识原理的启发下,归纳、推理、探究出事物的规律。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和掌握初步的探究方法,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在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感到自己是一个发现者,实践者,探索者,而在儿童的精神世界上,这种需要特别强烈。针对学生的这种心理,设计探究性作业。它是面向有探究兴趣的学生而设计的。

让学生在自己探索研究的过程中,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法及策略,在巩固知识的同时,还让学生逐步学会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7.设计童趣性作业,让学生做学习的爱好者。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作业设计时,我们应从学生的年龄特征和生活经验出发,设计具有童趣性和亲近性的各科作业,趣味性的作业设计,有助于学生的求知兴趣持续发展,以至于延伸课堂空间,使学生研究、探讨知识的潜力在课后得以充分发掘,成为一个学习的爱好者和主动者。特别是对于小学生而言,趣味性的作业更是使他们的学习过程成为了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的学习过程。

要使精心设计的作业,收到较好的效果,教师在布置作业时要注意方式,讲究技巧。

1.以第一人称布置作业。

方法:用第一人称来布置作业,如:将“抄词语4遍”改成“我要抄词语()遍”,这样就会让学生在做作业前考虑一下:我抄几遍可以掌握词语?优点:可以激发学生这样一种主体意识:学习是我的任务,我要学会,我能学好。这样布置作业,不仅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还能增强他们学习的自信心。

2.分层布置作业。

方法:把过去同样内容、同样标准、同样模式、同样分量的作业,改为三种不同难度的作业,由教师指定不同层次的学生做不同的作业。优点: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完成作业,体验学习成功的快乐。

3.让学生自选作业。

方法:老师按教学内容提供适量的作业,只布置一个完成作业的最低量,让学生自由选择完成。特点:学生自由选择,可改善作业效果,让学生享受做作业主人的快乐。

4.由学生自编自做作业。

方法:指导学生自编作业,既可合作编写,也可独立编写,然后让学生完成作业。特点:学生在编作业过程中学会了知识运用、归类和整理,编题后的自做,又巩固了知识。

一次批改即学生上交作业的第一次批改,二次批改指一次批改后教师将作业反馈给学生,学生对错误进行自我矫正然后上交,老师对学生的矫正进行再次批改,若还存在问题的则进行面批,直到学生解决这个问题。

2.符号批改与文字评价相结合。

教师在批改学生作文时都写上评语,其实所有学科在平时作业本上加点评语也能收到很不错的效果。如,对于基础较差的学生,加些鼓励性评语:“你虽做错了,但字写得有进步”、“你的表现真让我惊喜”等。这些评语对学生有一定的感召力,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坚定学生的学习信心。又如在在做得好的地方加一个笑脸等等。这样的评价可让学生把做作业当成一种乐趣,教师的一个钩,一个评语,一个图标都成为学生体验成功的源泉。

3.建立作业批改记录册。

教师要研究性地批阅学生的作业,不能只是判断对与错,更要善于发现学生练习中的优点和思维中的亮点,善于研究学生发生差错的原因,建立作业批改记录册,就是在每次批阅作业时简要记录下典型的优点、存在的问题,以及自己的感想,以加强作业评价和后续教学的针对性。

作业评价关系到作业布置的成效,要采取多样的作业评价方式和方法,对学生的作业进行有效评价。我校的作业评价工作从教师的作业设计、布置和学生的作业质量两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采用abcd四个等级。评价检查被评为后两个等级的教师和学生,学校将对其提出批评,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1.评价方式。

作业评价可以采取教师评价、同学互评、学生自评、家长评价等多种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的作业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进行评价,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评价。

2.评价方法。

作业评价不仅要关注作业完成的结果,还要关注学生完成作业的过程。各学校要针对作业特别是实践性和探究性作业的内容和特点,设计相应的评价工具如调查问卷、过程记录表、评价表等,了解和把握学生做作业过程,增强作业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评价结果呈现与反馈。

评价结果的采用等级呈现,对学生作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提出改革与完善的建议。评价结果的反馈既要反馈作业质量等级,也要反馈发展建议;反馈的形式根据作业的特点,可以书面反馈,也可以口头反馈。

学校制定作业评价办法,每学期两次对作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学期末组织作业改革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提高教师积极参与作业改革的积极性。

有限空间应急作业方案

为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桐乡市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桐乡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通过集中整治,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健全安全监管台帐;有限空间风险要素得到全面辨识和管控;通风、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装备等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全部培训上岗;有限空间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最大限度杜绝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本次整治重点是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市级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管危化、机械、冶金、有色、建材、纺织、轻工等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经信局:负责监管企业技改项目、腾退关停等企业(单位)的有限空间;商务局:负责监管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有限空间;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负责监管环保设施设备等形成的有限空间;建设局:负责监管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建筑工地地下工程等有限空间;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管市区环卫设施、全市涉及垃圾分类的有限空间;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养殖场的沼气池、粪池等有限空间;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管交通道路建设工程的涵洞、隧道等有限空间;供电公司:负责监管电力井、电力管道等有限空间;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有限空间;其他部门:负责监管各自行业内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涉有限空间企业(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有限空间辨识和条件确认不到位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企业再排查摸底工作,认真开展有限空间再辨识和条件确认工作,务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单位的真实数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间企业、单位的失控、漏管;对于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纳入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建立“一企一档”。

(二)整治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督查检查时,要对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测试来检验企业安全培训效果,对于培训不到位达不到培训目的的企业、单位要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立案查处等措施。

(三)整治有限空间企业检测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摸清各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要求企业(单位)配备长管呼吸器,配备防坠落用具(安全带、安全绳、自锁器,缓冲器、三脚架等),安全器具(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梯等),其他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规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问题。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要求企业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指导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单位)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实施。

(五)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属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检查,着重查看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情况以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同时树牢杜绝盲目施救的应急处置理念,提升科学施救能力。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20xx年7月8日至7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有限空间专项整治会议,将整治内容及要求传达到纳入整治范围的每家企业(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全面排摸。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治范围和要求,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涉及有限空间的企业无遗漏,并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台账。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20xx年7月25日至9月15日)。

1.组织专题培训。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有限空间的管理要求,对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全面系统开展一次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常态化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做到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在实施作业前再进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岗前培训。

2.指导开展自查自纠。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指导企业(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桐乡市有限空间检查表》(附件2),组织开展本单位有限空间风险要素辨识、检测,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手段。没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要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指导,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做好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隐患排查、实施整改、检测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单位)按照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4.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要组织集中检查。对企业(单位)在有限空间辨识不明晰、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员工教育培训不全面、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按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等重要环节进行对表(附件2)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实施限期整改、挂牌整治和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报市安委办。

(三)抽查督查,全面总结(20xx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进行全面总结,固化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由市安委会统一领导,各专业安委会牵头单位和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八个一”的要求(制定一个专项整治方案、组织一次作业企业人员培训、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建立一套有限空间企业单位台账)、建立一套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机制、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挂牌整治一批问题隐患、集中曝光一批违法企业),抓好业务条线的整治工作。市安委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工作。各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专项整治。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全面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各相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全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有限空间各项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等相关法律法规,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风险防控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立案查处一批违法行为,集中挂牌整治一批问题企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单位,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并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列进行集中曝光,扩大社会教育面,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请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将联络员名单和实施方案于7月13日前报市安委办,将桐乡市有限空间底数排摸表(附件1)于7月24日前报市安委办,将工作总结和桐乡市有限空间检查表(附件3)于9月28日前报市安委办。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推动企业从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程、制度要求,确保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并建立管理台账,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改,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监管(主管)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电力、海洋渔业、粮食仓储、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督促企业对涉及到的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排查、辨识与确认,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三)是否按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否实行审批管理;

(六)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

此次整治的重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进一步细化补充。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的行业领域广泛,有限空间事故易发多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清醒认识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将本次攻坚行动与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我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细致排查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深入排查健全完善监管台账。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排查确认工作,全面查漏补缺,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进行有限空间再辨识再确认,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台账,健全完善有限空间监管台账。

(三)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改。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六必须六严禁”规定》要求,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造册登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和隐患排查整治公示制度,并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动态闭环管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执法力度。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和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制度,以监督执法成果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增强执法工作震慑力,提升有关企业负责人敬畏法律、敬畏红线的意识,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大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和未制定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擅自作业以及未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严处重罚。

(五)强化专题培训和应急救援措施。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应急救援基本常识,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人员知识技能。同时,督促和指导相关企业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完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应急演练和专题培训,并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纳入专题培训重要内容,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杜绝盲目施救,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有限空间应急作业方案

为深刻吸取“11.7”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防范有限空间事故能力,不断提升我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水平,决定即日起在我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推动企业从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程、制度要求,确保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即日起至20xx年年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并建立管理台账,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改,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监管(主管)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电力、海洋渔业、粮食仓储、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督促企业对涉及到的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排查、辨识与确认,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二)有限空间场所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是否按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否实行审批管理;

(六)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

此次整治的重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进一步细化补充。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的行业领域广泛,有限空间事故易发多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清醒认识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将本次攻坚行动与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我镇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细致排查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深入排查健全完善监管台账。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排查确认工作,全面查漏补缺,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进行有限空间再辨识再确认,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台账,健全完善有限空间监管台账。

(三)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改。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六必须六严禁”规定》(见附件2)要求,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造册登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和隐患排查整治公示制度,并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动态闭环管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执法力度。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和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制度,以监督执法成果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增强执法工作震慑力,提升有关企业负责人敬畏法律、敬畏红线的意识,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大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和未制定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擅自作业以及未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严处重罚。

(五)强化专题培训和应急救援措施。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应急救援基本常识,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人员知识技能。同时,督促和指导相关企业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完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应急演练和专题培训,并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见附件5)纳入专题培训重要内容,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杜绝盲目施救,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请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要认真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相关工作总结连同有限空间企业统计表(附件3)、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一并上报送镇安办。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和政【20xx】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乌江镇民生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基层需求,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民生政策效益的最大化。本着节约、集约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民生工程和其他各类基础设施,形成集聚效应,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补助或发放到人的民生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类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建立健全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镇财政每年优先安排民生工程资金,打足预算,重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采取政策扶持,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镇及时和县有关部门协调,加快项目申报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分类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早收益,多收益。

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结合需要与可能,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科学制定阶段性民生工程目标,完善民生工程项目储备和遴选机制,实现民生工程的滚动发展。

根据签订的民生工程责任书,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到位,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督查和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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