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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和骚动读后感范文(19篇)

时间:2023-12-03 07:18:38 作者:影墨

在读后感中,我们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分享自己的体验,并与他人进行交流和讨论。为了满足大家对读后感的需求,小编整理了一些值得一读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发。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读完。这本书,开始读它就不能停下,不然思绪就跟着断了。整体的读感很不好,站在地铁里读,我皱眉;坐在家里读,来去厨房倒了好多次水,读着实在郁闷,以至于我破天荒地一天去了两次健身房,企图通过身体的发力来使脑袋清醒。难以发泄又放不了手的讨厌情绪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小说分成四部分及附录,分别从班吉明、昆汀、杰森和迪尔西四个人的角度叙述,其中昆汀篇最为混乱,意识流展现最为彻底,大段无标点无换行的文字让人喘不过气,而且不同时间的故事交错罗列,直到把最后一条附录读完,才能搞清整个故事到底在说些什么。

这不是一本传统、好读的小说,如果没有罩在小说外面的荣誉,我大概是不会坚持读完的。可它确是一种新的小说口味,我读惯了放进嘴里就觉得香的文字,偶尔脉络清奇也不会太过意外,而《喧哗与骚动》是难啃的骨头,啃完也不觉有多香,只是这过程实在特别。

小说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字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小说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的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场中,主人公有一大段独白:“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自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所流露出的绝望、虚无的情绪,与处于没落、解体中的美国南方子弟的心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对康普生家庭成员的遭遇变故和日趋颓唐的精神世界的描写,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主贵族阶级走向没落的必然趋势和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覆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进行了批驳。《喧哗与骚动》的创作以美国南方大地为根基,表现了南方新旧体制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富有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与描摹,揭示出身处困境的人的痛苦与不安、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挣扎一一融人作品之中,使作品多义朦胧、内涵深远。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点。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的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表现者,他虽然也描绘了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行动,但是他最擅长并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还是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的。”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莫测、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现这方面内容时显示出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里,作者着力表现人物的内心真实,展示人的感受、情绪、联想等种种意识流动的痕迹,尤其是对人物的异化人性、病态心理、扭曲性格予以了充分的展示。班吉的基于精神疾患产生的混沌、错乱的痴呆型意识流,精神濒临崩溃的昆丁自杀前产生的理性色彩与绝望情绪交织的情意型意识流,满怀功利心的杰生冷静又偏执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的复合方式呈现出来,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彼此映衬、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觉虚幻到理性明晰的全方位意识形态,使作品具备了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集希腊一罗马,希伯来一基督教因素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性的关系”。

《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范例。他以基督受难周的事件为原型,为小说安排了一个对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年的三个日期,正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昆丁自杀的196月2日则是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的历史便与基督受难的历史产生了关联,增添了作品寓意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里都有与基督经历大致平行的内容,基督的圣洁、庄严正好反衬出了康普生们的卑微、萎靡,他们违背了基督临终时对门徒的告诫:“你们要彼此相爱。”爱的匮乏使家庭分崩离析,使他们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们却走向了毁灭,反讽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引发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则导致了康普生家的覆亡;小昆丁私奔出逃的情景与耶稣复活的场面是相似的……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并将作品主题升华到探讨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近走向了超越与永恒。

小说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字

第二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小说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字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开始读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下面是从别处寻得的能体现一点相似想法的观点。我会自己不断地完善,修改。

全书分四个部分,分别用四个不同的任务口吻来叙述:班吉,昆丁,杰生和作者自己。四个部分的叙事都非常符合人物的性格和身份。

首先是是班的这一部分,班是个智障儿,虽然三十岁了,可智力还是停留在三岁的水平,他的思维可以说最适合用意识流的手法来写,时间跳跃非常大,但是从混乱的记忆中,可以窥见到他和凯蒂深厚情感。这一部分非常考验读者的参与度,需要细心的阅读和体会才能够体察到文字背后那深深的情感。同时也描述了凯蒂和昆丁和杰生之间的兄妹之情感。

第二部分是昆丁的自叙,时间跨度比较小,主要是在凯蒂失贞后、结婚前后与凯蒂的谈话和自己自杀前的心理之间跳动。他的意识流可以看为一个人自杀前高度集中、清晰却也混乱的思维。他过去的思绪都与凯蒂有关,特别是凯蒂的失贞和结婚。对昆丁来说,“未来是看不见的”。表面上他是为妹妹而死,实际小则是为家庭没有前途而亡。第三部分是杰生的自述,相比较前两者,杰生意识流的跨度就更短了,过去的回忆里在他脑海中的只有自己工作机会的丢失、家族最后一块农场的变卖(为给昆丁凑哈佛的学费和凯蒂婚礼的费用),亲情的回忆站得很少。杰生与他的弟兄姊妹完全不同,他看中利益、金钱超过一切,其实他也爱母亲,但关注于自己超越了这一切。他养活班,只是碍于母亲还在世,母亲去世后他就将班送去了精神病院,甚至在母亲在世时瞒着母亲给班做了阉割手术;凯蒂的失真是他没有脸面,但他更关心是否能给自己带来一份工作;昆丁去读哈佛,理应为之骄傲,但父亲卖掉牧场却令他不满,家里没有给他任何物质上的供应,反过来,他却要养活一家人。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他是生活得最为凄惨的一个,他省吃俭用攒前,却被侄女抢走并只能吃哑巴亏,他的生命界限如此小,凯蒂可以在被抛弃后依然闯荡世界,昆丁有勇气去死亡,可他自己却仍旧生活在杰弗生,每日为赚钱绞尽脑汁。第四部分则是作者的叙述,可以说是描述,也就是正常方式的写作。

凯蒂的女儿小昆丁可以说是这个家族最大的牺牲品,如野花般自身自灭,消失了。

女仆迪尔西有温柔、忍耐还有怜悯,评论说她是福克纳书中的亮光,福克纳也是受基督教信仰影响很大的作家,可以说在美国宗教背景下每个人的思想都与基督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希望女仆迪尔西所代表的爱与饶恕,还有忍耐可以成为这个悲惨世界中的希望,所以通过迪尔思体现着福克纳的积极思想。班在这部分有着一种预知的能力的迹象,比如小昆丁离开、在到墓地途中线路变更的悲创,但我更从文字中感觉他的衰嚎更预示着这个家族的末日即将到来的一种悲哀。

一本书,描绘了一个家族的衰败,最后结束。《百年孤独》也是一个家族,更主要是一个家庭的兴与衰!寓意一要事物发展的一个过程。都很感慨!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字

《喧哗与骚动》对于一般人来说,实在是太难读了,难读不仅体现在他的意识流写法,更为重要的是,它是以非正常人的视角看待的世界。我们不仅理解不了非正常人的视角,更理解不了书中的一系列隐喻。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喧哗与骚动》让我有绕不过去。假如我跟人说,没有看完过这本书,估计在圈子里,就少了很多说话的谈资。基于此,我还是硬着头皮将这本书啃下来了。

我最大的特长是,将看似高深莫测的东西,讲得通俗易懂,也许因为这个特长,所以我成不了圈子里的大作家,大多数大作家的笔下都有桀骜獠牙的东西,我不擅长。我必须得将深奥的东西变成自己能说得出来的话,这才是我自己的。

下面我就将自己阅读《喧哗与骚动》的理解奉献给大家,以期大方之家多指教。

关于书的名字,这是大有来历的,它来自于莎士比亚的经典作品《麦克白》中的一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知道了这个出处,估计大致理解了一些作者将小说取名为《喧哗与骚动》的主要原因。

先说本书不容易读懂的地方吧,一是全书采用意识流的写作手法,假如跟不上作者的意识,你将会一头雾水;二是本书采用的是时间穿梭的场景切换方式,看着看着就不知道写到哪儿去了,感觉故事和人物非常的凌乱;三是书里使用了很多隐喻,假如我们不了解美国人的文化背景,理解起来是非常难的;四是书里还有很多宗教知识,作者在时间设计上,隐含了他要表达的主题。

为了读懂它,我先介绍一下剧情。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到40年代之间,美国南方一个叫杰弗生的镇子,镇上原本有四大家族,都逐渐衰落了,最后还剩一个名叫康普生的家族,这个家族曾经很显赫,史上出了一个州长、一位将军。康普生家中原本广有田地,黑奴成群,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

康普生先生有三子一女:大儿子昆丁、大女儿凯蒂、二儿子杰生和小儿子班吉。

故事虽然都是围绕着凯蒂编写的,但是全书没有专门的关于凯蒂的段落,只是从三个儿子和黑人女佣迪尔西的眼里和嘴里进行叙述。

昆丁无疑是康普生先生的骄傲,他聪明好学并考取了哈佛大学。可昆丁作为家族里的长子,骨子里一直有着承继家族荣耀的责任,也许是精神压力超过了他的生理承受能力,他精神分裂了,一直幻想着自己与妹妹之间发生了不伦之恋。其实,他是非常爱妹妹并极力去保护着妹妹凯蒂。终于在妹妹结婚后的一个月投湖自杀。

她与另外一个男人结婚,婚后被丈夫发现了她的秉性,于是她被丈夫抛弃。她生下了一个女孩,为了纪念已逝的哥哥,她给孩子取名叫昆丁。孩子寄养在母亲家,她自己外出创世界,并最终从康普生家族人的眼中消失,但是,她一直给杰生邮寄小昆丁的生活费,直到小昆丁16周岁。没有人知道凯蒂最后的结局。二战期间,镇上的图书管理员老小姐从一张画报上,发现凯蒂跟一名德国将军在一起,那是1940年以后的事了,此后再也没有了凯蒂的消息。

杰生是康普生家族里唯一的一个正常人,他从小就受着哥哥昆丁的欺负,尤其是,父亲将家里的高尔夫球场卖掉给哥哥做哈佛的学费和给凯蒂做结婚费用,杰生简直恨死了家里的这几个人。他学了一点商学知识,做着棉花贸易生意。他阴险狡诈,将小昆丁当成向姐姐凯蒂勒索抚养费的工具,并且以抚养智障弟弟的名义,向政府索要补贴。他对家里所有人都冷酷无情,他唯一害怕的人是女佣迪尔西,因为他的作为,迪尔西看得一清二楚,他怕迪尔西找母亲报告实情,他有太多事瞒着母亲了,包括他私自带着智障弟弟去做了阉割手术。在他母亲去世后,他赶走了迪尔西,并将弟弟送进了精神病院,他一辈子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最让他痛不欲生的是,他一直当成摇钱树的小昆丁,在她16岁的时候趁他不备,翻进了他的房间,偷走了他的全部积蓄近7000块钱,而他向警署报案,只敢说他丢了2840.5元,因为,没敢报的4000元是他从凯蒂处勒索的,这笔钱要是曝光了,他会坐牢,他只能在心里暗暗盼着某天抓到小昆丁并把她弄死,趁机把钱夺回来。可惜,在余生中,他只能诅咒那个跟着犯重婚罪男人跑掉的外甥女,跟她娘一样是个婊子、荡妇。

小说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字

《喧哗与骚动》与一般小说比,主人公穿越多个时间层进行连锁式回忆,引用很多神话传说还有《圣经》的故事,大段大段没有标点符号的句子,这些都很特别。但格外引起我注意的,则是主人公在回想的过程里多次重复的某些小词小词组或是小句子。比如班吉无数次在某段描述中突然提到的“她身上有树上的香气”,杰生提到的“他说起来吧”这句话。这样几个字可以将正在专注于阅读的读者猛然拉回一两分钟之前的段落里,逼着读者同主人公一起,思想轻飘飘地混沌起来,时而飘摇到十年前,时而回到当下。循规蹈矩的读者可能会到不解和不悦,这些无序的“小东西”打乱了他们的思路,而我则不怎么认为。我第一次读到班吉嗅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我有感于班吉对他姐姐纯洁的喜爱,第二次读到时感到班吉心中充满着对凯蒂重重的依恋,第三次第四次,渐渐感到心惊。一个人思念另一个人很正常,而在想别的事情的时候无意中就想到另一个人,这则超越了一般思念的概念。这是程度非常深的思念,而这程度,并不是通过细致的描写体现,而是通过这种“无意识”的重复出现而生动强烈的展现。何为文字的表现力度,如何在文字中渗透浓厚的感情,在我看来,这些小东西便足以回答这两个难度不小的问题。

我一直认同小词小句子在长篇文字中的重要性,这种重复的写作手法(姑且称之为一种写作手法)我也在尝试使用。其实不仅福克纳,在这之前我已经在其他作品中领略到重复出现的小词小句子的魅力。美国硬派恐怖小说家,本特利•利特,他的多部小说中用到这种手法。在恐怖小说里,小词小句的重复出现无疑会加重恐怖的色彩。由于小词小句联系到前面的情节,在这里我仅仅列举一些例子,不作过于详细的分析。

小说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字

一本小小的三百页的书,却让我读了两个月,若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体会到一部故事,能写的这样酣畅淋漓。

所幸这本书作者是福克纳,如非这位享誉文坛的大师的作品,谁会耐下性子来,读这样一本“对读者充满恶意”的书呢,福克纳无所不在的意识流,随心所欲或是精心布置的场景切换,意识切换。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读一遍,读两遍,甚至是读三遍能读出味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意识流,整篇整篇的没有标点,语句有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却在我读过之后对福克纳产生了真正的敬佩,这种敬佩,是对一个真正的作家的敬佩,如果真要我拿出某个人与他作比较的话,strickland或许是最为贴切的了吧,毛姆笔下的strickland仿佛就是为福克纳定身而作,为了艺术,为了创造而拼尽精力,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们这类人就像是不断爬涉的香客,寻找着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庙宇。而福克纳就是这样的一类人,而这庙宇或许就是文学的殿堂了吧。

现在的大部分小说,文章,都是为了迎合读者而作,取一些浮夸的名字,加入荒诞无聊的情节。诚然这种文章能满足某些人的精神需求,但是这个时代还是需要一些为了创造而创造的作家。

扯回小说吧,初读这本书,在班吉部分遇到了无比的困难,好像文章前言不搭后语,读的时候十分恼火,这个部分仅仅86页我就读了一个多星期超过7小时的时间,读了好几遍才明白到底在说什么,而当我花完两个月的时间彻底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每个部分,每个细节,每个意识流的切换,都是如此精致无暇。简直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之前我所欣赏的作品,是心灵的传达的作品,不是所谓的作者意识形态的传达,而是作品中没一个人物,他们的思想,灵魂与作者的交流,而这本《喧哗与骚动》简直就是把这条路走到了前所未及的境界,福克纳带领读者走进一个40岁但是智力只有7岁的智障班吉的心灵,带领读者走进一个精神崩溃,行将自杀的哈弗学生昆丁的心灵,走进的一个更加典型的财鬼杰生的心灵。福克纳在这本书中将美国的困境,美国人心灵的弱点暴露的一览无余,仿佛撕开他们的心脏让读者来看看是什么麽样。而这种统领全局而精湛布局的作品,实在是精美至极。

谈谈这本书的译者,其实也是我十分佩服的一位大师--李文俊先生,这是我读福克纳的第一本书,但是当我读到那句“好的,您那”。我好像突然心里一颤,这风格绝对是我读过的,重新翻开封面看果然如此,是李文俊,我此前曾读过他翻译卡夫卡的《变形记》和一些短篇小说,对他标志性的“好的,您那”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如果说此前我对李文俊先生仅仅是一位普通译者的形象的话,在读完这本《喧哗与骚动》之后,真的是深深的佩服他了,如果说《thesoundandthefury》是千里马,那么李文俊真的就是伯乐了。这本书的原著英文版我读了50多页,没有任何注释。福克纳的意识转换就是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的,有的时候一行字母就有三个场景意识转换,读起来十分痛苦。相信这部作品译注难度是无比巨大的,在我读的李文俊先生译的版本中(应该也是唯一一个中文译本),基本所有场景变换都是标注,包括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我相信这本书译者加上的译注都超过一万字了。如果说福克纳让这本书对读者来说望而却步,那么李文俊先生就是最好的向导了吧。

小说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字

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李文俊译。

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我竟未曾有闻,井底之蛙,浅陋立显。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小说中的这个家庭,让人感觉不到温馨的气氛,尤其是病恹恹的怨天尤人的母亲,看不出她对四个孩子一丁点儿的关心和爱。而父亲不善治家,嗜酒贪杯,读了许多书,受几本古希腊人书籍的影响而无比消极,他的消极影响了长子昆丁。次子杰生是一只冷血动物,他当着黑奴小孩的面将巡回乐团演出的门票扔进壁炉烧坏,也不肯送给这个对演出十分向往的可怜巴巴的孩子。女儿凯蒂和黑人女佣迪尔西是给这座房子带来一点温情和阳光的两点火种。前者虽然风流成性,从她对痴呆小弟的态度上看,她比徒有大家闺秀外表的母亲强多少倍。黑人迪尔西,她那种黑人特有的博大的爱,在作者笔下,简直像一个高尚的修女或者崇高的圣徒。

最让人难忘的,当然还是小说的语言。有一些诗一样跳动的语句,片面夸大了事物的某一方面的特征,而恰如其分的烘托了当时的气氛,表达了复杂了心情,或者突出了某种细腻的感官感受。有些语句简直让人拍案叫绝,比报屁股上的所谓诗歌强多少倍。班吉明是个痴儿,但是嗅觉十分灵敏;昆丁想自杀,所以十分亢奋。小说的这两个部分,这种让我眼睛一亮的语句尤其多。

长久以来,我痴迷于这种美辞妙句,就像一般的女性喜欢外形别致色彩艳丽的衣服和摆设,也像书法家痴迷于文字自身的形体。

深层的原因,可能是我个人缺少遣词造句的才情。这种缺乏,就像一个只知道穿配发的制服的人,不懂得各式各样的其它衣服中的流行元素和搭配技巧。

好的小说,在空闲的时候随手翻几页,总不会让人失望,总能发现一些妙极了的描写和陌生化的诗一样的词句。

相逢莫如偶遇,此次偶遇,发现了一片天。

小说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字

意识流过脑海,顺手抓一把上来。这句话,是我高中意识流系列周记的题记。那时候,习惯于将每一次印象深刻的胡思乱想都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反复阅读,细细回味,并乐此不疲。而今天翻看周记本,重读那所谓的“意识流”周记,不禁哑然失笑,有些不过是人物、场景和事件幻想得比较具体的故事,有些则是相对于彼时较为深邃的思想的沉淀。与此刻我手中的《喧哗与骚动》所不同的是,我刻意地记录思想起伏,刻意地细致描述思绪的片段,而在福克纳笔下,无论班吉还是杰生,他们的思想与现实生活的任何碰撞都被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微黄的纸张之上,太精确太详尽,以至于我深感班吉部分杂乱无章,杰生部分拖沓冗长,最终没有读完便放下书,揉揉酸涩的眼睛,拍拍紧绷的双颊。

班吉天生智障,或者说是一个可怜的痴呆儿,他脑海中流淌的意识,纯粹而简单,相对于之后杰生的描述,可以说较为粗犷。因为即使班吉能够写作,水平也不会多么高明,至多是看到什么写什么,想到哪天的事便笔一挥写下去,文字无论如何都谈不上优美细腻。但正是因为他低智商,单纯无知,由他的视角望去,整个世界才显得那么真实。他前前后后回想起数个时期发生的事,无忧无虑的童年,改名的那天晚上,凯蒂失身,凯蒂结婚,等等。在班吉的世界里,没有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只有看得见看不见,闻得见闻不见,听得见听不见这些分别。常人的内心与外界交织,班吉则只用五官感知世界,或者可以说,感官地感知世界。他的意识,真正的由“感”而发。可以想见,这个家庭人员比较多,有等级制度但不森严,仆人对班吉并不够尊重,全家只有凯蒂和父母对班吉有亲人的感情。我想起七十年代的电影版《简爱》,开场古旧的欧式音乐,昏暗的山坳,阴云密布的天空,年代久远的独门宅第,衣衫整洁紧闭双唇的欧洲男女,——在班吉的眼里,我想象着他的家庭也是这样的一派场景。似乎他的家庭氛围从来与快乐安详无关,在通篇的描述中我仅仅在班吉提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略微感到轻松。他大哭大吼大闹,他看到黑夜来了又去,他不伸鼻子也闻得到死亡的气味儿——他仿佛一个能够预知灾难与悲剧的愚者,作者仿佛在字里行间暗示,班吉平时哼哼唧唧仿佛展现着这个家族毫无生机的气氛,班吉哭哭啼啼则作为某一次不幸事件的隐喻,班吉闻到了病,闻到了死则毫无掩饰地证明悲剧的降临。以感官代替心灵触碰并反映世界,我想这就是班吉部分的特点。

杰生是哈佛的高材生,却内心压抑,决定自杀。和班吉恰恰相反,他的思想敏感得像个女孩,而他又明显具有悲观主义倾向,于是,家族的衰落使他相信,自己的未来一片昏暗;原本天真善良的妹妹失去贞洁,也成为自己的错,自己要负上臆想中“乱来”的责任;父亲的思想明明腐朽不堪,他却被其深深影响,不可自拔。家里的奴仆是下等人,学校的同学不可一世,他都不愿也无法与之倾诉心声。久久郁结于心中的负面情感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用我们现在人的话说就是,心里怎么也想不开,于是想到了死,想到了以死亡结束并代替苟活。可是他自杀之前要交代的事怎么会如此之多,去很多地方见各种人物,每个略过他眼前的事物都一一跃然纸上,让我在阅读过程中甚至产生这样的怀疑,他如此留恋人间,何必选择死亡。然而我转念一想,死前的人,眼睛格外清澈,思想格外清晰,世界在他的眼中,也格外透明和真实,的确是这样。

昆丁部分我并没有读,但仅就前两个人物来看,作者选择两个相对普通人来讲比较特殊的人物,由他们的双目反射那个色彩灰暗落寞的时代,真可谓苦心经营独具匠心。

小说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字

特别说明:在读书的过程总直到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我都将杰生和昆丁两个人物弄混了,我以为昆丁是杰生,而杰生是昆丁。所以你读读后感的时候会发现人物名称上的严重错误。

这个错误我现在不打算去修正了,当初读的时候晕晕乎乎,就让这股劲儿贯穿始终吧。晕,但真实!

意识流过脑海,顺手抓一把上来。这句话,是我高中意识流系列周记的题记。那时候,习惯于将每一次印象深刻的胡思乱想都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反复阅读,细细回味,并乐此不疲。而今天翻看周记本,重读那所谓的“意识流”周记,不禁哑然失笑,有些不过是人物、场景和事件幻想得比较具体的故事,有些则是相对于彼时较为深邃的思想的沉淀。与此刻我手中的《喧哗与骚动》所不同的是,我刻意地记录思想起伏,刻意地细致描述思绪的片段,而在福克纳笔下,无论班吉还是杰生,他们的思想与现实生活的任何碰撞都被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微黄的纸张之上,太精确太详尽,以至于我深感班吉部分杂乱无章,杰生部分拖沓冗长,最终没有读完便放下书,揉揉酸涩的眼睛,拍拍紧绷的双颊。

班吉天生智障,或者说是一个可怜的痴呆儿,他脑海中流淌的意识,纯粹而简单,相对于之后杰生的描述,可以说较为粗犷。因为即使班吉能够写作,水平也不会多么高明,至多是看到什么写什么,想到哪天的事便笔一挥写下去,文字无论如何都谈不上优美细腻。但正是因为他低智商,单纯无知,由他的视角望去,整个世界才显得那么真实。他前前后后回想起数个时期发生的事,无忧无虑的童年,改名的那天晚上,凯蒂失身,凯蒂结婚,等等。在班吉的世界里,没有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只有看得见看不见,闻得见闻不见,听得见听不见这些分别。常人的内心与外界交织,班吉则只用五官感知世界,或者可以说,感官地感知世界。他的意识,真正的由“感”而发。可以想见,这个家庭人员比较多,有等级制度但不森严,仆人对班吉并不够尊重,全家只有凯蒂和父母对班吉有亲人的感情。我想起七十年代的电影版《简爱》,开场古旧的欧式音乐,昏暗的山坳,阴云密布的天空,年代久远的独门宅第,衣衫整洁紧闭双唇的欧洲男女,——在班吉的眼里,我想象着他的家庭也是这样的一派场景。似乎他的家庭氛围从来与快乐安详无关,在通篇的描述中我仅仅在班吉提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略微感到轻松。他大哭大吼大闹,他看到黑夜来了又去,他不伸鼻子也闻得到死亡的气味儿——他仿佛一个能够预知灾难与悲剧的愚者,作者仿佛在字里行间暗示,班吉平时哼哼唧唧仿佛展现着这个家族毫无生机的气氛,班吉哭哭啼啼则作为某一次不幸事件的隐喻,班吉闻到了病,闻到了死则毫无掩饰地证明悲剧的降临。以感官代替心灵触碰并反映世界,我想这就是班吉部分的特点。

杰生是哈佛的高材生,却内心压抑,决定自杀。和班吉恰恰相反,他的思想敏感得像个女孩,而他又明显具有悲观主义倾向,于是,家族的衰落使他相信,自己的未来一片昏暗;原本天真善良的妹妹失去贞洁,也成为自己的错,自己要负上臆想中“乱伦”的责任;父亲的思想明明腐朽不堪,他却被其深深影响,不可自拔。家里的奴仆是下等人,学校的同学不可一世,他都不愿也无法与之倾诉心声。久久郁结于心中的负面情感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用我们现在人的话说就是,心里怎么也想不开,于是想到了死,想到了以死亡结束并代替苟活。可是他自杀之前要交代的事怎么会如此之多,去很多地方见各种人物,每个略过他眼前的事物都一一跃然纸上,让我在阅读过程中甚至产生这样的怀疑,他如此留恋人间,何必选择死亡。然而我转念一想,死前的人,眼睛格外清澈,思想格外清晰,世界在他的眼中,也格外透明和真实,的确是这样。

昆丁部分我并没有读,但仅就前两个人物来看,作者选择两个相对普通人来讲比较特殊的人物,由他们的双目反射那个色彩灰暗落寞的时代,真可谓苦心经营独具匠心。

初三名著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第二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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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的诗歌

从昆丁,到康普生家,到美国南方社会,都沉浸在一种朦胧混乱的进行中。所有人在人生喧闹中过完了这一生,但没能给世界留下任何色彩。

康普生是奇怪的不能称之为家的家,人与人间是支离的,缺失了家人之间的连接纽带。这一大家子里,除了被唾弃的名字都不能提起的凯蒂(凯瑟琳),没有一个会“爱”。他们之间,在依靠一种家族的名誉连接。实际上就是极度个人自私的外化。

从父母辈开始,康普生夫妇,没有任何妻子与丈夫的意识,他们是对方的冰冷的陌生人,康普生先生表面整日对康普生太太的弟弟毛莱冷嘲热讽,实际上也是对其背后家族的不屑。康普生太太的口头禅几乎就是:“感谢上帝,杰生你是唯一一个不像康普生家的人。”俩个人,死守着自身早已落魄下去的家族荣光,形成相互的对立。

康普生太太在整个家庭中,最重要的角色是母亲,在许多的作品里、人生里,温情就在母爱的角色里起始,是让人生故事显得鲜活流动的光。但在康普生太太这里,这丛温暖的灯火熄灭了,她是一块巨大的寒冰。除了杰生,她没给自己的孩子施舍过一点点的爱,她说班吉是“上帝对她的惩罚”言语行动里处处是对他的厌恶;昆丁像康普生先生,是为了她而去自杀;凯瑟琳从来没有她那种“咱们这种人家的女子”大家闺秀的样子,后来更是不允许任何人提起名字的耻辱;杰生是她“花了两年”矫正“坏习惯”的孩子,因此深受她的信赖与喜爱,可也因为她从没有停止过的标签思想“不是康普生”与他的亲人割裂的彻彻底底。母性角色的缺失,让这个家庭残破而尽显冰冷。使每一个孩子都形成不健全的人格。

康普生先生的存在镜头份量少的可怜,形象零星的存在于班吉的记忆里,思想则留存在昆丁混乱的思想中。他对孩子,表面是温和的,没有康普生太太的尖刻,但实际上只是一种人生的自我放纵,他昏昏醉醉的在他自己的世界里,他的人生虚无消极,毫无意义,就像沉醉在感叹吟诵人生的诗人,深入自己的内心世界,没有能力担当去给孩子爱。他不仅没有站稳自己父亲的角色,反而进一步的加深促进了三个孩子(昆丁、凯蒂、班吉)与母亲的矛盾。

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无论是班吉,还是昆丁、凯瑟琳、杰生,他们都是残破的人,他们是母爱的缺失者,也是给予爱上的残疾人。

这个残破的“缺爱”的家庭,得以维系的重要因素,是那个低贱的黑人厨娘“迪尔西”,迪尔西的角色,补充了整个家庭中缺少的父母爱,她以黑人的身份,显示超越白人的可贵。她几乎是整部小说里唯一温暖的光。

整本小说,从班吉、昆丁、杰生三个人的意识去拼凑成关于过去的完整故事。这三部分的意识流,并非一种故事叙述的表达方式,而是这三个角色自己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他们是三个思维混乱,无法正常思考的精神病态患者。

班吉是先天的智力障碍,33岁的他只有3岁智力,不断在过去的记忆里跳跃,故事从班吉的视角开始,因而极其破碎凌乱,理解的困难。但读完全书后再来看,似乎再难以找到任何更好的角色来讲述这个故事。班吉因智力的问题,成为缺少人格色彩的白纸,康普生一家的重大事件班吉的改名、凯蒂的失贞与婚礼、奶奶的去世、昆丁的自杀、康普生先生的葬礼,即使是破碎的,也是真实的,再没有任何视角,比一张白纸显现的东西更真实。其次,在所有人的眼里,班吉都是一个“白痴”,无论是重大的事情还是下人的闲言碎语,没有人想避开一个傻子,在班吉的部分,所有人物的性格都是最真实的展示,迪尔西与早期凯蒂的善良一览无余。最后,班吉是个傻瓜,他五官的感觉,是完全混乱的,因此,他闻到“冷的气味”,闻到死亡的味道。我们在潜意识的神秘认知里,总相信傻瓜总在一些地方超过常人的敏感,福克纳在借助班吉,虚虚实实的传递自己的意识,他闻到纯洁的凯蒂身上“树叶的香气”和“失贞”后厌恶的味道,他也喜欢闻黑人威尔许屋子里的气味。这是一个安排的精妙的傻瓜。

班吉是整个故事中,最悲剧的承受者,他不由自主的渴望贴近炉火、垫子、凯蒂这些象征温暖的事物,他生而被剥夺能力,对于冷漠、堕落、残忍,他承受。这部小说里的所有人都在愤怒骚动,除了班吉。

昆丁的部分,几乎是全书最艰涩难懂的意识流部分。他所涉及的时间段很小,即从妹妹凯蒂的失贞到结婚。他的认知不真实,更加虚幻,但几乎是整本小说的核心所在。昆丁是一个被时间捆绑了的人,他惧怕一切与时间有关的钟表,可能存在的原因,一是因为,昆丁的人生导师——父亲康普生给昆丁灌输虚无的价值观类似“所有人类经验都是谬误的”,钟表永无止境的跑动,是在提醒昆丁,生命是在毫无意义的消亡着,这种人生的无力,是昆丁想要终结的。二是,在昆丁自杀前的最后回忆里,父亲告诉他“暂时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绝望的词,昆丁来不及去修正被时间抹去的东西,他恐惧时间。

昆丁这个人的形象,是康普生家所有虚妄荣誉的堆砌,身为康普生家的长子,他承受了父亲的希望和家族的尊严,他自身成为伦理道德的维护者。他的生命,从妹妹凯蒂的失贞开始剧烈的扭曲,妹妹的不洁污染了家族,他作为维护者尝试了各种方式去抹去家族的羞辱:杀死凯蒂、与她的情人决斗、假装自己与凯蒂乱伦、自杀。与此同时,他又继承了这个家族的懦弱与无能,他想把不贞洁的女人拖下地狱遭受烈火,却“丢了刀”“像一个女人晕了过去”。他的生命捆绑着贵族的道德,当他无力挽回这种道德标准,他就只剩下了一条路:死亡。

昆丁是整本书里,最冰冷的人,最缺失了爱人能力的人。他看似关心凯蒂,关心班吉,实际上,只是在关心这个沦落家族的最后一点尊严。他给自己的生命戴上了镣铐,也给别人强制性的锁上了铁链。昆丁朦胧虚无的生命,就是永远保持着节奏前行的钟表。

杰生在表面上是典型的恶,自私、残忍、伪善、无知……总之结合了一切不讨喜的性格。杰生是罪恶的,极端的,伤害残害无辜的人,他在让绝望与崩塌延续。

但是,重新回读班吉的童年回忆部分,杰生让人觉得可怜,他从小就被隔绝,被父亲、昆丁、凯蒂、迪尔西厌恶与忽视,加上母亲性格的影响,最终造成他人格的畸形。杰生可恶,却又让人读到这个灰暗的家里唯一一点跃动的色彩,在他身上,融合人性的罪恶,因而又最为像人本身。他生于残破的家族,最后亲手让它摧毁。

对残存的凯蒂的思考。

全书没有写凯蒂的故事,可全书都是隐藏围绕着凯蒂的故事来写。在班吉的回忆里,童年的凯蒂善良,昆丁,凯蒂任性而放荡,杰生,凯蒂是自私的,家庭的耻辱。

凯蒂是爱,是色彩,是要奔离出这个灰暗牢笼的鸟儿,她的悲剧,是作者对旧的传统道德的极大谴责,凯蒂的失贞成为家族崩塌的导火索,她亲手摧毁了这个代表传统的家庭,又为这个家庭所迫害。传统与未来的交锋,两败俱伤。

在故事叙述的方法上,首先,是意识流的方式,用意识流无序、缺乏逻辑的特色,展现了班吉痴的意识,昆丁疯的意识,杰生狂的意识,贴合人物个性,增加感官体验上的真实性。其次,作者通过四个人的角度,写了四遍故事,这种重复的写法,又让人感受到一个人物的成长与变化历程。让人体悟到那些细微的塑造因素。

多角度的写法和意识流相搭配,打碎时间顺序,让故事以大量的、支离破碎的信息呈现,读起来略显凌乱,但是读完全本后,前后结合搭配,常常让人提取到呼应的、暗含的信息。这种方式将破碎残缺的内容留给读者整理,留下了自我创造和补充的空间,使故事是朦胧的,又存在各种可能性。

喧哗与骚动名著读后感2

开始读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下面是从别处寻得的能体现一点相似想法的观点。我会自己不断地完善,修改。

全书分四个部分,分别用四个不同的任务口吻来叙述:班吉,昆丁,杰生和作者自己。四个部分的叙事都非常符合人物的性格和身份。

首先是是班的这一部分,班是个智障儿,虽然三十岁了,可智力还是停留在三岁的水平,他的思维可以说最适合用意识流的手法来写,时间跳跃非常大,但是从混乱的记忆中,可以窥见到他和凯蒂深厚情感。这一部分非常考验读者的参与度,需要细心的阅读和体会才能够体察到文字背后那深深的情感。同时也描述了凯蒂和昆丁和杰生之间的兄妹之情感。

第二部分是昆丁的自叙,时间跨度比较小,主要是在凯蒂失贞后、结婚前后与凯蒂的谈话和自己自杀前的心理之间跳动。他的意识流可以看为一个人自杀前高度集中、清晰却也混乱的思维。他过去的思绪都与凯蒂有关,特别是凯蒂的失贞和结婚。对昆丁来说,“未来是看不见的”。表面上他是为妹妹而死,实际小则是为家庭没有前途而亡。第三部分是杰生的自述,相比较前两者,杰生意识流的跨度就更短了,过去的回忆里在他脑海中的只有自己工作机会的丢失、家族最后一块农场的变卖(为给昆丁凑哈佛的学费和凯蒂婚礼的费用),亲情的回忆站得很少。杰生与他的弟兄姊妹完全不同,他看中利益、金钱超过一切,其实他也爱母亲,但关注于自己超越了这一切。他养活班,只是碍于母亲还在世,母亲去世后他就将班送去了精神病院,甚至在母亲在世时瞒着母亲给班做了阉割手术;凯蒂的失真是他没有脸面,但他更关心是否能给自己带来一份工作;昆丁去读哈佛,理应为之骄傲,但父亲卖掉牧场却令他不满,家里没有给他任何物质上的供应,反过来,他却要养活一家人。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他是生活得最为凄惨的一个,他省吃俭用攒前,却被侄女抢走并只能吃哑巴亏,他的生命界限如此小,凯蒂可以在被抛弃后依然闯荡世界,昆丁有勇气去死亡,可他自己却仍旧生活在杰弗生,每日为赚钱绞尽脑汁。第四部分则是作者的叙述,可以说是描述,也就是正常方式的写作。

凯蒂的女儿小昆丁可以说是这个家族最大的牺牲品,如野花般自身自灭,消失了。

女仆迪尔西有温柔、忍耐还有怜悯,评论说她是福克纳书中的亮光,福克纳也是受信仰影响很大的作家,可以说在美国宗教背景下每个人的思想都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希望女仆迪尔西所代表的爱与饶恕,还有忍耐可以成为这个悲惨世界中的希望,所以通过迪尔思体现着福克纳的积极思想。班在这部分有着一种预知的能力的迹象,比如小昆丁离开、在到墓地途中线路变更的悲创,但我更从文字中感觉他的衰嚎更预示着这个家族的末日即将到来的一种悲哀。

一本书,描绘了一个家族的衰败,最后结束。

喧哗与骚动的诗歌

硬币,把衬衫套装熨帖整齐送给门卫。他对时间有一种超脱的敏感,流逝的时间与意识交错,指针滴答声,他渴望和热爱死亡,偏执使他走向万劫不复。第三章是最自私的杰生,叽叽歪歪,满脑子小聪明抖机灵的他迫害着凯蒂和小昆汀。小昆汀落得个堕落下场不说全无杰生的功劳,最后携款潜逃也是意料之中的理所当然。

第四章以黑人厨娘迪尔希的一天来收尾,她善良,勤劳,任劳任怨,克己复礼,兢兢业业。面对着抱恙不断杞人忧天,敏感多疑,唠叨,说话又讽刺的康普生太太,正常人早就疯了。她将心血全部献给这个家庭。在p教堂,她老泪纵横,她说,我看见了始,我看见了终。她的小外孙拉斯特可真是调皮捣蛋的机灵鬼,福克纳将之描述的惟妙惟肖。

康普生家族的衰败史,这样的悲剧令人扼腕长叹,福克纳对于后世马尔克斯类多数作家皆有深重影响,当之无愧的诺贝尔。

喧哗与骚动名著读后感2

《喧哗与骚动》与一般小说比,主人公穿越多个时间层进行连锁式回忆,引用很多神话传说还有《圣经》的故事,大段大段没有标点符号的句子,这些都很特别。但格外引起我注意的,则是主人公在回想的过程里多次重复的某些小词小词组或是小句子。比如班吉无数次在某段描述中突然提到的“她身上有树上的香气”,杰生提到的“他说起来吧”这句话。这样几个字可以将正在专注于阅读的读者猛然拉回一两分钟之前的段落里,逼着读者同主人公一起,思想轻飘飘地混沌起来,时而飘摇到十年前,时而回到当下。循规蹈矩的读者可能会到不解和不悦,这些无序的“小东西”打乱了他们的思路,而我则不怎么认为。我第一次读到班吉嗅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我有感于班吉对他姐姐纯洁的喜爱,第二次读到时感到班吉心中充满着对凯蒂重重的依恋,第三次第四次,渐渐感到心惊。一个人思念另一个人很正常,而在想别的事情的时候无意中就想到另一个人,这则超越了一般思念的概念。这是程度非常深的思念,而这程度,并不是通过细致的描写体现,而是通过这种“无意识”的重复出现而生动强烈的展现。何为文字的表现力度,如何在文字中渗透浓厚的感情,在我看来,这些小东西便足以回答这两个难度不小的问题。

我一直认同小词小句子在长篇文字中的重要性,这种重复的写作手法(姑且称之为一种写作手法)我也在尝试使用。其实不仅福克纳,在这之前我已经在其他作品中领略到重复出现的小词小句子的魅力。美国硬派恐怖小说家,本特利•利特,他的多部小说中用到这种手法。在恐怖小说里,小词小句的重复出现无疑会加重恐怖的色彩。由于小词小句联系到前面的情节,在这里我仅仅列举一些例子,不作过于详细的分析。

他皱皱眉,想起了小时候的事。他和邻居的一个小女孩在一座蚁山上和周围的草地上浇上汽油,然后扔进一根划着了的火柴。他们看着那些昆虫的身体被烧焦、烤黑。

……(主人公回到现实生活中,描述回家吃饭的场景)。

……也不是他认为自己不如人,所以就要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不是,原因要简单得多。简单,同时也更复杂。

他喜欢伤害别人。

那些蚂蚁。

他深吸一口气,低头看着盘子中的土豆泥。

本特利•利特的小说有一个特点,段落都特别短,有时候一个小词就单独成段。其实我觉得这样突出重复的小词小句的手段并不如福克纳那样将其夹杂在繁乱思绪中高明。但作为撩人心弦的恐怖小说,小词小句单独成段却更直接地达到“吓唬人”的目的。

喧哗和骚动读后感

喧哗与骚动》中,每当compson家长子quentin闻见忍冬的香气,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的界限就模糊了,或者说,线性的,单箭头的时间,被强烈的感官记忆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关于妹妹caddy的忧伤记忆,这些一小片,一小片的记忆在浓烈的植物香味里生长,扩散,最终横跨quentin短暂一生所有时刻。quentin自杀前曾走过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中——“我顺着墙走,现在我的影子落在我后面了,墙上有蔓藤与爬山虎之类的植物,在家乡,那就该是忍冬花了。一阵一阵地袭来,特别是在阴雨的黄昏时节,什么东西里都混杂着忍冬的香味”

quentin神经质的联想让这条平常的巷子转变成只属于他一人的记忆之巷。如果仔细推敲在其中行走的一切感官效果,也许可以把这条巷子真的当做通向死之国的道路:在中途被栅门挡住,左右被蔓藤,或者他想象中的忍冬封闭,午后炎热,树木生长,虽有人生活的痕迹却空无一人,倒是符合人人都得独自赴死的事实。

当quentin跨过了本来封锁了这条小巷的铁门,当他的“影子落在他自己的后面”,影子,或者作为表象出现在现实中的自己,变成了一件可以脱下的衣服。现在已经不存在.只有无边无际的过去在循环播放,quentin的一生都只不过是美国南方,他童年时代一个充满忍冬香气的雨后黄昏。

忍冬花的香气和caddy有关。caddy在某个雨后黄昏失身于她的情人.这让quentin精神崩溃,说出一系列疯狂的话语:“我会逼你承认我们做过这件事的我比你力气大我会逼你说是我们干的你过去以为是他们干的其实是我”quentin对于妹妹这种狂热,绝望的爱和占有欲,某种程度上和他对时间的敏感和恐惧同出一源。“屋子里那里弥谩着那该死的忍冬香味尽量不去想那秋千那雪杉那神秘的起伏那搅混在一起的呼吸吮吸着狂野的呼吸那一声声是的是的是的是的”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妹妹失去童贞,是她成为成人,成为即将离开远去的人的征兆。所有变化中这一变化最可怖。变化——也就是时间本身让quentin坐立不安,因此他曾砸掉父亲送他的手表,固执地认为在臆想中让自己成为那个夺走caddy童贞的人,就能将caddy和自己一起逃脱这个世界时间的流逝。

忍冬灌木那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渗透的清香,和水无孔不入的特质相同。值得一提的是,quentin对于水同样有一种痴迷。他站在河边久久凝望:“一条条栏杆的影子以及我的影子都平躺在河面上,我那么容易地欺骗了它,使它和我形影不离,这影子至少有五十英尺长,但愿我能用什么东西把它按到水里去,按住它直到它给淹死”福克纳笔下的水有圣经隐喻,暗示生命循环,洗涤罪过。水是quentin对于自身死亡的设想,当quentin杀死了自己的影子——那个无力对抗时间和变化的自己,他似乎可以跳出表盘的滴答声,俯视自己的死:“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象风儿一样吹拂着、象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无暇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

quentin并非死于溺水,而是溺死于如水般的忍冬的香气,他窒息在不断访问过去一段密闭的时空的过程里。

在这本如迷宫,如破碎镜面,如支流万千的河的小说中,福克纳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又一重现实。用忍冬花的香气,荒废的,正在腐烂的谷仓,漫长记忆里格外显眼的吉光片羽,以及昏聩的,重复的对话来搭建。

那是个这样的世界:那里感官胜于理智,人之所以成为自己不是因为他在思索,在行动,在和其他人交流,而是因为他看见,他闻见,他听见,他触摸。《喧哗与骚动》的世界里,人是这样一种被动的,平面化的东西,外界的光影,声响,温度投射到他们身上,塑造了他们,又把他们封闭其中,每个人,无一幸免,都被困在自己独一无二的对现实的感受,和难以化解的孤独中无法脱身。

喧哗与骚动的诗歌

《喧哗与骚动》该书名取自《麦克白》台词lifeistaletoldbyanidiot,fullofsoundandfury,signifyingnothing.

从作者福克纳谈起,可连线于伍尔夫、普鲁斯特、马尔克斯、莫言、乔伊斯等作家,意识流界中的大师普鲁斯特最特别的一点的将艺术与小说高度结合,文字间拥有大部分人只有童年时期才拥有的高敏度和对美的感知能力。相较于伍尔夫不注重表现事件人物之间的关系,而把创作重心放在对人物思想感情流程的再现上的实验性意识流,福克纳的意识流更能带动读者的情绪。而同为20世纪最具有影响作家,福克纳算是马尔克斯的导师,其成名作《枯枝败叶》也是公认模仿福克纳的作品,《百年孤独》里不乏有《喧哗与骚动》的影子,马尔克斯将意识流引入魔幻手法同样从家族的衰落为基底写作,且《霍乱时期的爱情》里苦杏仁的气味总是令阿里萨想起命运受阻的爱情,《喧哗与骚动》里也借用嗅觉去体现人物的感受,忍冬的香味,树的味道,金银花的香味等,借着香味在混乱的意识中体现情节走向,对美好而虚无的事物的挽留。莫言的《球状闪电》是一部模仿福克纳意识流风格的小说,但莫言无论魔幻还是意识都更偏重于现实。

以上是本人才疏学浅对意识流代表作家的一点拙见,此外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一直没读完,下了三次决心依然没读完,另外一位意识流大师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也是望而却步。

从《喧哗与骚动》作品谈起,里面的文字对作者、读者和译者来说都存在难度,福克纳高超的写作技巧体现的淋漓尽致。刚开始阅读第一章时很多人都感到困难,如果先提前了解故事的大致内容再跟随几位主人公的意识游走,便能够在过程中体验快感,但我个人更偏向于先盲读再重读,避免主观先入为主。

昆汀部分的文字技巧如同海啸般狂卷汹涌。这部分的开始就表明了时间在这里是空白的,当时父亲告诉他:“我把这个表送给你,并不是要你能记住时间,而是希望你可以时不时地忘记时间,千万不要把所有的力气用来试图征服时间。他说,因为时间是无法征服的。时间不战而胜,赢得不费吹灰之力。这个战场只不过是向人类展示他们自己的愚笨与绝望。”

本书前三章分别以班吉、昆汀、杰生三兄弟的视觉围绕家庭尤其是凯蒂这个角色展开叙述,三章分别用了三种不同语言风格。虽然每一章节描写的是同一整体但正所谓兼听则明,只有再综合最后黑人女佣迪尔希视觉的补充与作者的附录,才是完整的乐章,人物形象才完整立体地跃然而出,对整个家族的悲剧走向才有更加全面的了解。

这并非书评而是本人的备忘录,借着今天是世界读书日写下今日所看的书一点念想。快下班了,就到此为止吧,不进一步对本书剖析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福克纳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喜欢的作家,单单是对于时间线的解构已经险些让初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喜欢用非理性的叙述手法去描绘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有两大特征: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二,所有流程都由当下的某种感觉和事物触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了卡尔维诺所说的,支撑桥梁的并非这块或者那块石头,而是由石块形成的桥拱支撑的;但是脱离了石头桥拱便不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98年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习惯这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通病在于理性有余而感情不足。这样的非理性的情感的宣泄与迸发,刚好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了。

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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