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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汇总18篇)

时间:2023-12-25 13:55:08 作者: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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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公司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泄露爆炸事故防范工作,根据xxxx的工作部署,决定从20xx年9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上级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燃气爆炸事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xxx负责组织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xx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9月19日开始,至20xx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9月25日前制定专项治理检查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

1.自查自改(20xx年9月)组织对辖区内的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认真进行自查自改。

2.督促整改(20xx年10月)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认真整理、完善专项检查工作资料,做好工作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商贸服务场所(含餐饮业、住宿业)要提交对违规使用燃气行为危害性以及治理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密切配合。

(二)加强宣教,营造氛围。以落实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工作。

公司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xx]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xx]2号)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l20xx]2号)、《武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治理范围。

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贵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领导机构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传燃气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知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发现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安全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6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大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行政监管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公司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天然⽓⽤户必须遵守安全使⽤天然⽓规定。

2、管线、阀门、炉具等设施要做到⽆缺件、⽆破损、⽆漏⽓,安全可靠,灵活好⽤。

3、炉具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厨房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空⽓流通,⽤户⽤⽓时要打开抽油烟机或换⽓扇。

5、⽤户停⽌⽤⽓时必须关闭⽓管线主阀门和炉具阀门。

6、所有炉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符合东营地区燃⽓要求,严禁使⽤⾃制炉具。

7、外来探亲⼈员⽤⽓时,必须先学会操作,了解⽤⽓常识和注意事项后⽅可⽤⽓。

8、如发现室内有天然⽓味,应迅速打开门窗进⾏通风,此时不准点明⽕和开关电器,要⽴即查找漏⽓部位,及时消除隐患,经检查确实⽆天然⽓味⽅可⽤⽓。

公司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召集电工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进入冬季以来,由于气候寒冷,天气干燥,雾雪天气较多等原因,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防范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感、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职责制度,认真制定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到人,措施到位,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岁末年初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和安排。坚决防止和克服安全生产麻痹大意、疏忽懈怠思想,精心组织,查遗补缺,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各村委、镇属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春节期间生产安全特点,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冬季的各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重点领域要实行重点防范、重点监管,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1、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各村委、镇属各单位要关注冰雪天气、事故多发路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查三轮载客,车辆超速,酒后驾驶等交通安全隐患行为。

2、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各村委、镇属各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偷盗、抢劫羊子、变压器、团体财产等案件的发生。

3、要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定。合理安排春节前后的建设工程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的发生。要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杜绝施工企业因抢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杜绝违章违规施工。

4、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安监、公安、运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异常是对剧毒品、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运和经营环节要落实职责,严禁非法生产、非法经销,严禁不贴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不按指定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上路出行。

5、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监、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储运、销售的安全规定,严格落实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运输渠道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6、做好一氧化碳中毒的防范工作。各村委要加强对居民用煤、用气的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7、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管工作。各村护林员加强巡查力度,镇干部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表值班,不得缺岗,不得提前离岗。

8、做好红白喜事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各村委负责人、食品安全监督员应加强宣传工作,并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此外,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冬季生产安全。

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依法加强安全管理,要落实好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值班带班制度,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麻痹思想和突击生产、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要加大反“三违”的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节日期间因放假停业、停产整顿、停产检修的,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位,在恢复生产经营前,一是要制定恢复生产经营的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规程、作业规程和相关岗位职责制度;三是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经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各部门要做好相关督促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安排好值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协调和指挥。一是要加强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景,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二是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条件,有效组织事故施救。

公司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正确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爱护管道设施“五不”:

1、不要敲击、碰撞户内、户外管道燃气设施。不要在管道上挂物;

2、不要在管道燃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品;

3、不要在地下燃气管道及其设备周围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4、不要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使用;

5、不要弄松固定燃气管道的墙码,以致管道失去支撑而变形、漏气。

二、注意保持空气流通。

管道燃气完全燃烧时,需消耗的空气量是该气体的5-10倍以上,应保持厨房、浴室、燃具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三、保持燃气管道设施处通风透气,防止腐蚀。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不要将燃气管道包围在洗菜台、洗衣机出水口处及潮湿有腐蚀性的地方。否则,易引致管道设施生锈漏气。用户要经常对燃气设施检查,发现管道锈蚀应及时报修。

四、燃气管道与电气设施应有安全距离。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明装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2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0厘米;暗装或套管的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厘米。相邻管道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五、打不着火时要注意。

如果连续三次打不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定燃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燃具虽未点着火,但燃气已多次释放,遇到明火极易燃爆。使用热水器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六、使用过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具。汤、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时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汤水淋熄炉火,造成燃气泄漏。

七、用气结束时要注意。

养成“人走火熄”的好习惯。使用完毕、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已关好燃气。关燃气是指:关闭燃具开关、旋塞阀、球阀。平时应关闭旋塞阀、燃具开关。如果节假日,应关闭燃气表前的球阀,彻底切断气源。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保护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持续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xx]195号)及诏政办[20xx]12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乡抓好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本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对象是我乡在建重点项目,包括:公路交通设施、水运交通设施、重要电力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路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包括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乡重点项目为:县道店湖公路,隐患排查工作由陈锡文副书记牵头,会同交管站、水管站、建设所及公子店、丁寮作业区、湖内村组织实施。

(二)农村基础设施。乡重点项目为:田朴村海堤水毁修复工程、院前田朴海堤第五期强化加固工程、寻寮片区渠道和溢洪道修建和改造工程。隐患排查工作由张海潮委员、沈金平副乡长牵头,乡水管站、院前村、田朴村、丁寮水库管理处配合。

(一)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有贴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重大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要求取证的行业)。

(二)重大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三)重大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

(四)使用中的重大基础设施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职责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帐、档案、数据等)是否健全。

(五)重大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理的需要。

(一)制定方案阶段:要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我乡具体状况,制定我乡重点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方案,并抄送县安办和县项目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牵头领导、单位和村(区)要按照乡政府的工作方案和本部门、本地的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将隐患排查工作状况在10月21日前报乡政府办,乡政府将于10月24日左右召开会议听取乡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状况汇报。

(三)抽查复查阶段:各牵头领导、单位和村(区)要按照工作进度,认真组织督查和抽查。复查、抽查状况于11月12日前报乡政府办。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重点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四)建章立制阶段:认真治理已排查出来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档案资料,严格安全技术规程与标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行监控、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乡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大好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可行的排查工作具体方案。搞好宣传发动,抓好实施,切实将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好抓实。

(二)落实职责,明确分工。各村(区)、乡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乡政府的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职责。乡重点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乡有关部门、单位要用心主动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隐患排查工作顺利进行。村(区)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配合工作,乡直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参建企业及运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落实主体职责。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各村(区)、乡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突出工作重点、相互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加强协调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各牵头领导、部门和各村(区)要根据隐患排查工作的阶段要求,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确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参建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组织技术安全方面评审,根据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各种有效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职责、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重大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隐患分级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为重大基础设施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和妥善处理,带给有效保障。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我院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自3月起至4月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4号)和全国、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全面排查治理我院潜在的事故隐患,强化隐患整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加强对毒麻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五)加强消防应急的演练,配备有战斗力的应急队伍;

(七)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应急和处理能力;

(八)严格按照“三同时”的建筑施工要求,加强综合住院楼建设的安全施工管理;

(九)加强医护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十)加强重要节假日值班保障,保证信息畅通;

(十一)加强防盗等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各科室、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26日—4月20日)。

各科室、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由其主要领导负责,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查出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

(三)检查督导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我院将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对各科室、部门开展检查督导。方式为听取汇报、实地查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亲临一线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领导力量落实,领导责任落实。

(二)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科室、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和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激励机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三)标本兼治,构建长效。各科室、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认真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整改、不留死角。要规范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夯实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耗等全过程管理。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瓶装燃气经营行为,预防和遏制瓶装燃气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指导,以消除瓶装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经营秩序为目标,落实“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规范服务、部门协调、严格管理”的燃气行业发展原则,通过建章立制,着力治本,形成瓶装燃气监管长效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联合整治,使我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规范经营管理,燃气质量、钢瓶质量安全可靠,配送能力、服务水平大力提高,基本杜绝非法经营站点现象,有效遏制燃气经营中各种违法现象,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使广大市民真正方便、安全使用瓶装燃气。

三、整治重点。

(一)非法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整治,对未领取《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非法供应点进行打击取缔,基本杜绝非法供应点存在现象。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市场上基本无出厂满15年或存在明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钢瓶流通使用,钢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钢瓶。

(三)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整治,严格保证市场上销售的瓶装燃气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四)瓶装燃气配送车辆安全整治,整顿瓶装燃气配送市场秩序,对配送瓶装燃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配送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清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私自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

(五)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的整治,对燃气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对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坏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整治步骤。

整治活动从20xx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主要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排摸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活动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打非治黑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密切配合,集中开展联合整治活动。重点对非法供应点,提供报废、改装钢瓶的黑窝点,非法充装、销售螺丝瓶的站点,非法从外地购买气源、非正常长期停放固定位置的配送车辆进行打击整治。

(三)整治规范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复查,查漏补缺,巩固成果,集中开展对合法经营企业的整治规范,全面开展供应站点选址落点工作。重点对合法供应点的站点建设、经营行为等进行整治;加强对配送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规范、非法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开展对充装企业的气质安全和充装行为专项检查,促使燃气经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全面开展供应站点选址落点工作,落实一批临时供应点,满足市场供应需求。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出台行业规范要求,对联合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果。针对我区瓶装燃气市场的难点、热点问题,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完善我区供应站点的规划布局和配送体系,建立供应站点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要求的标准规范;研究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日常监管检查、投诉举报等长效联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区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联动管理机制,并不断完善和长效推广,探索建立瓶装燃气供应市场长效监管体系。

五、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非法供应点的打击取缔;对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的行为,对非法制造、报废、改装、过期的钢瓶充装燃气的行为,对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行为的查处;负责出台供应站点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要求的标准规范。

(二)区质监分局:负责对瓶装燃气钢瓶的安全整治,出台燃气充装企业“螺丝瓶”报废更换的相关措施,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行为的查处;负责对燃气充装企业掺混二甲醚等影响气质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四)区住建局:负责完善市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布点规划。配合市公用集团加快推进管道燃气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

(五)区安监局:负责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综合监管。

(六)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七)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以及流通环节燃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销售非法钢瓶行为;查处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八)区考绩办:负责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的考核督查。

(九)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实施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和宣传,积极帮助企业落实供应站点的选址落地。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燃气安全是关系到保民生促安全的大事,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是促进瓶装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为加强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区政府成立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街也要建立工作机构,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瓶装燃气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管理、主动衔接”的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形成管理合力,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本次联合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三)堵疏结合、促进长效。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对非法站点、非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出台相关鼓励措施、优惠政策,提高管道燃气的普及率,扶持合法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有效地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整治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等,形成良好氛围。同时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大力提升市民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用气知识。

全省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县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部署会》,切实做好我县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局党组决定开展全县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和省领导批示指示,通过企业自查、属地检查、行业抽查的办法,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县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稳定供给。

二、排查重点。

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表等设备的检验检测,检查经常性检修维护情况。尤其要对容易产生冻涨、地质沉降等原因导致的燃气管线设施损害情况进行系统排查。

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排查,禁止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充装使用;

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黑瓶”、“黑气”和游商小贩的打击力度,防止不合格燃气流向农村市场。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利用主流媒体、发放宣传单、进小区广播等方式普及燃气安全常识。

集中开展一次城区内供气小区入户排查工作,主要检查阀门、软管及两端接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燃具是否符合安全距离等情况。

(四)排查燃气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抢险力量等应急措施准备情况。主要对应急预案编制是否结合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并组织经常性演习演练。检查燃气企业应急力量配备情况,保证有与企业性质相符的抢险队伍,配备有充足的物资器材,能够对事故险情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检查企业应急机制建立情况,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建立等情况。

三、

组织领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县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杨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安全科科长李刚、县燃气管理中心主任杨廷文担任,成员由县燃气管理中心副职领导组成。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燃气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廷文兼任。

四、职责与分工。

县燃气管理中心负责按此方案执行监督排查、

总结。

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中旬前,组织各燃气企业进行集中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2月中旬-2021年2月上旬,按照企业自查、行管部门抽查的步骤,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工作闭环。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梳理总结阶段。2021年2月下旬,县燃气管理中心督促各燃气企业在加强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排查整治行动情况,查找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形成分析报告,做好下步“补短板”的准备工作,并进行总结。

县燃气管理中心在2021年3月1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到局安全科。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号)和...x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号)要求,确保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学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带给保障。

1.各职责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构成。

3.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状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状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职责制工作落实状况;

4.各种化学药品的使用、保管状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状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状况;

8.各类危险建筑的修缮状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状况。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职责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全校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职责,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带给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职责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前)。

1.学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xxx师范大学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各职责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x年9月11月)。

1.各职责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校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3.各职责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状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科)。

(三)总结验收阶段(...x年12月)。

1.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状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资料。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学校隐患要做到底数清、状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职责。各职责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构成全面负责的职责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带给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必须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资料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附件1)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月报表》(附件2)。

3.密切配合,构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用心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构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

利用广播、校报、互联网、校内公告栏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透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职责。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遵市运管发【xxxx】100号市运管处关于转发省运管局集中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补充通知和遵市运管发【xxxx】104号市运管处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会议纪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树立从业人员安全服务意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绝遏止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永生。

副组长:赵克贵。

成员:张厚琴、王林、王彦、袁伟、刘艾、李廷先、王霞、赵航、张安珍。

(一)隐患自查自纠范围公司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责任保障、安全制度、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好安全会议、培训、检查、整改等工作要求,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工作程序规范、归档资料齐全。

(二)排查治理内容针对公司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要排查基础设施、业务管理、车辆、驾驶员中的隐患,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情况;各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等情况;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安全教育情况;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处理情况;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情况;落实各项安全行驶规定情况;北斗卫星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情况等。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安全运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对脱保、脱检车辆的查处力度。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各级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燃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级、各类事故隐患,切实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遵循“分级管理、专业负责”的原则,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综合性检查四类。

1经常性检查包括岗位检查、巡回检查和重点检查三种形式,具体规定如下:

(1)各岗位员工在班组长或主操的带领下实施一班三次(班前、班中、班后)岗位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燃气调压设施、燃气阀门、放散阀、燃气报警器等设备设施运行状况、作业人员违章违规现象的及时纠正等,燃气泄漏检测手段主要以报警器检测、人体感官、风向标识杆等具体形式。

(2)燃气安全、生产技术专业人员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三违”现象;各类危险点、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设备、设施及建筑缺陷和现场环境的安全状况等。

(3)燃气生产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所暴露、潜在的问题,各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具体组织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到的专业组、部门参加。

2专业检查

燃气安全防护、救护器材、消防器材、应急管理等各专业管理检查由各相关专业、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3定期检查

(1)各班组必须坚持一班三检制工作原则,责任人:班组长。

(2)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各部门都要组织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责任人:单位主管、各部门负责人。

4,综合性检查

燃气综合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由公司经理班子成员带队,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各专业组参加,进行思想、制度、管理、隐患等全面检查,按综合性生产安全事故检查计划组织。

三,燃气事故隐患级别及整改责任划分

一般事故隐患,指作业现场存在的,在作业区范围内能够按期整改的隐患,由作业区、单位主管负责落实整改,本公司安全员监督。

较大事故隐患指部门无能力解决,需分公司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协助解决的隐患,由隐患所在专业管理组逐级递交隐患报告,督促落实,公司安环办监督。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制定方案,列入安全管理体系方案,由公司组织实施,部门配合整改,公司安委会监督。

四,燃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上报及处理程序

一般事故隐患现场解决,当班班组长、安全员将整改情况上报作业区负责人。

较大事故隐患由作业区负责人、安全员或现场检查人员逐级上报安环部门。

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当班班组长妥善安排作业人员暂停或撤离隐患现场,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派专人加强现场警戒和安全监护。

上级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执行上述程序。

安环部门视隐患等级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相关单位、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反馈整改情况,安环办复查验收。

五,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制定

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包括下列内容:治理期限和目标,具体措施,技术方案、安全方案、机构和人员,实施、配合单位,隐患未完全消除期间的告知、应急预案等。

六,建立燃气事故隐患档案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台帐记录,班组检查记录在设备点检表、交接-班日志、和班组安全活动台帐上。

较大或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专业组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并将整改、验收结果存档。

各类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检查记录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整改验收情况。

七,责任追究

各部门必须按照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内容、频次、整改等要求,对本单位职责管理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认真排查,及时落实整改。

对燃气事故隐患整改不力,不按规定的期限、要求进行整改,推诿扯皮,考核相关责任人;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

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内容

(一)一般规定 。

1.各种主要的燃气设备、阀门。

2.各类带气作业处应分别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3.燃气辅助设施保持完好有效。

4.对于设备腐蚀情况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

5.燃气危险区域的燃气浓度必须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燃气监测装置。

(二)用气点

1.相关燃烧阀门的头部有明显开关标志。

2. 燃烧阀前有放水或放气头。

3. 阀门严密、灵活、无泄漏。

4. 助燃管道及燃气管道设置低压报警装置。

(三)管道

1.公司站区主要燃气管道须标有明显的燃气流向和种类。

2.所有可能泄漏燃气的地方均须挂有提醒人们注意的警示标志。

3.管道本体无可见泄漏(含法兰、阀门及附属装置)。

4.燃气管道与水管、热力管燃油管和不燃气体管在同一支柱或栈桥上敷设时,其上下敷设的垂直净距不宜小于250毫米。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煤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煤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级、各类事故隐患,切实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

煤气安全生产检查遵循“分级管理、专业负责”的原则,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综合性检查四类。

2.1经常性检查包括岗位检查、巡回检查和重点检查三种形式,具体规定如下:

2.1.1各岗位员工在班组长或主操的带领下实施一班三次(班前、班中、班后)岗位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煤气膨胀节、插板阀、泄爆阀膜板、煤气管道脱水器、水封、放散阀等设备设施以及管辖区域内煤气(co)含量、安全状况、作业人员违章违规现象的及时纠正等,煤气泄漏检测手段主要以报警器检测、目视、望远镜查看,风向标识杆等具体形式。

2.1.2煤气安全、生产技术专业人员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三违”现象;各类危险点、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设备、设施及建筑缺陷和现场环境的安全状况等。

2.1.3煤气安全、生产事故或未遂事故所暴露、潜在的问题,各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具体组织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到的专业组、部门参加。

2.2专业检查

2.2.1煤气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特种设备、电气等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专业组、部门配合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2.2各专业管理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由各专业组长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

2.2.3煤气安全防护、救护器材、消防器材、应急管理由安环科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

2.2.4根据季节、气候的特点,开展的安全四季“五防”检查,由安环科负责,相关专业、职能部门配合,每季不少于两次。

2.3煤气安全定期检查

2.3.1各班组必须坚持一班三检制工作原则,责任人:班组长。

2.3.2作业区的煤气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责任人:单位主管。

2.3.3分厂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责任人:安环科长。

2.3.4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各单位、专业管理部门都要组织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责任人:单位主管、专业组长。

2.4综合性检查

煤气综合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由厂副职以上领导带队,安全、生

产、综合管理、各专业组参加,进行思想、制度、管理、隐患等全面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煤气事故隐患级别及整改责任划分

3.1一般事故隐患,指作业现场存在的,在作业区范围内能够按期整改的隐患,由作业区、单位主管负责落实整改,本单位安全员监督。

3.2较大事故隐患指作业区、单位无能力需分厂协调,在一定期限内能够整改的隐患,由分厂组织落实整改,安环科监督。

3.3重大事故隐患指分厂无能力解决,需公司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协助解决的隐患,由隐患所在专业管理组逐级递交隐患报告,督促落实,公司安环部与分厂安环科监督。

3.4特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制定方案,列入安全管理体系方案,由公司组织实施,分厂配合整改,公司安委会监督。

4.煤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上报及处理程序

4.1一般事故隐患现场解决,当班班组长、安全员将整改情况上报作业区负责人。

4.2较大事故隐患由作业区负责人、安全员或现场检查人员逐级上报分厂安环科、职能管理部门(专业组)。

4.3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当班班组长妥善安排作业人员暂停或撤离隐患现场,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派专人加强现场警戒和安全监护。

4.4上级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执行上述程序。

安全管理部门视隐患等级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相关单位、部门(专业组)在规定期限内反馈整改情况,安环科复查验收。

4.5分厂设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所有员工均可对煤气作业现场存在的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向安环科报告,经确认后视情对举报者适当奖励。

5.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制定

5.1涉及单个专业、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技术措施由具体负责的专业管理组制定,单位提出安全方案,安环科审核,总体必须体现“安全第一”的原则。

5.2涉及多个部门或专业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安环科(生产控制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共同协商,落实整改方案及预防控制措施,各部门、专业按会议决定分工,具体落实整改。

5.3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包括下列内容:治理期限和目标,具体措施,技术方案、安全方案、机构和人员,实施、配合单位,隐患未完全消除期间的'告知、应急预案等。

6.建立煤气事故隐患档案

6.1煤气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台帐记录,班组检查记录在设备点检表、

交接-班日志、和班组安全活动台帐上。

6.2作业区煤气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在作业区安全检查记录台帐及高炉综合点检表上。

6.3较大或重大事故隐患分厂、专业组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并将整改、验收结果存档。

6.4安环科每月将分厂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计上报公司安环部及公司煤气防护站。

6.5各类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检查记录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整改验收情况。

7.责任追究

7.1各单位(部门、专业组)必须按照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内容、频次、整改等要求,对本单位职责管理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认真排查,及时落实整改。

7.2对煤气事故隐患整改不力,不按规定的期限、要求进行整改,推诿扯皮,考核相关责任人;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

煤气设施安全检查内容

(一)一般规定 。

1.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编号,号码应标在明显的地方。

2.有泄漏煤气危险的平台、工作区域等,均必须设置相对方向的两个出入口。

3.各类带煤气作业处应分别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4.煤气辅助设施保持完好有效。

5.对于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

6.煤气危险区域的一氧化碳浓度必须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

(二)用气点。

1. 各个炉子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放散管。

2.相关燃烧阀门的头部有明显开关标志。

3.燃烧阀前有放水或放气头。

4.阀门严密、灵活、无泄漏。

5.助燃管道及煤气管道设置低压报警装置。

(三)管道。

1.厂区主要煤气管道须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

2.所有可能泄漏煤气的地方均须挂有提醒人们注意的警示标志。

3.管道本体无可见泄漏(含法兰、阀门及附属装置)。

4.煤气管道与水管、热力管燃油管和不燃气体管在同一支柱或栈桥上敷设时,其上下敷设的垂直净距不宜小于250毫米。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1.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2.范围:本公司所有生产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3、工作领导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

4.职责:

4.1公司安全科和财务科负责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资金投入。

4.2公司安全员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整理隐患整改报告,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3财务科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

4.4各部门对有关的检查和隐患整改签收,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结果负责。

5.检查依据:

5.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

5.2本公司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

5.3通过系统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6.隐患排查的方式: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6.1综合检查。

6.1.1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

(1)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等;

(3)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教育是否达标。

6.1.2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6.1.3特种设备检查包括起重设备本体安全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行车工操作规范及点检记录情况;压力容器、锅炉、管道有无裂纹、局部腐蚀、过热、变形及焊接接头、弯头、弯管状况等。

6.2专业检查: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主管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运输车辆、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6.3季节性检查:

6.3.1安全科负责进行防汛防台、防雷电、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

6.3.2各部门负责进行防暑降温、防风防冻及保暖检查。

6.4节假日检查节假日检查主要是节前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6.5日常检查。

6.5.1必须严格履行巡回检查职责按照安全日常检查表上内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6.5.2加强对班组、岗位员工的交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

7.整改:

7.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

7.2对所有的隐患问题是都必须立即整改、整改率达100%,不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计划,按期执行,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

7.3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负责处理。

8.验收:

8.1整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毕后。

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单》,由整改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8.2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包括“四定”要求的隐患治理通知书、限期治理,并建立台帐。

8.3对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

8.4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报告公司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8.5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唐山开元自动焊接装备有限公司2013年6月25日。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公司各指挥部,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部转发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关于立即开展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紧急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紧急整治活动,现要求如下:

20xx年12月7日-20xx年12月21日。

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年检、日常维护等,操作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塔吊等起重机械安装及拆除方案的制定情况、安装及拆除施工单位的资质等情况。

2.公司调度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京福闽赣铁工调[20xx]704号)中有关内容。

3.各指挥部组织对上跨公路立交、高边坡、高空作业等风险点及隧道洞门安全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1.各指挥部,各施工、监理单位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关于立即开展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紧急整治的通知》,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部相关要求,立即开展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吸取教训。

2.加强组织领导。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和要求,扎实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坍塌事故安全大检查活动,规范施工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3.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各指挥部要对各施工、监理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并实施抽查,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落实整改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4.各指挥部,各施工、监理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治,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xx年12月19日15:00前,各施工、监理单位将排查整治情况报指挥部,指挥部汇总后于20xx年12月19日15:00时前公司安全质量部。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确保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到位,使行动取得有效成果。我镇按照“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工作方针,在全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及设施设备、技术工艺、行为规范、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逐级建立隐患台帐,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镇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为向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提供有效的力量保障,组织一支懂技术、有经验、责任感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投身到工作中来,我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同时下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煤矿等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安全技术人员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企业科。(具体人员名单后附)。

(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采取纵横联动方式进行。本镇下属各行政村负责本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

此次行动将对本镇非煤矿山(砖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设施、道路交通、农机、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行业领域实施全面排查治理。同时重点对本镇的煤矿、液化气站、加油站等行业实施重点监管。

(三)、明确制度、规范治理。

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包干负责制。各村的主要领导是这次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所分管行业、区域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负责人,镇主要领导是本镇整个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的总负责人。各级各部门领导都要对所分管的区域和行业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消号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个建立隐患台帐,实行分级管理,限期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向镇安委办公室报备消号。三是建立重大隐患政府督办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政府指令按照“五落实”(落实领导、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措施、落实时间)的要求整改到位。

(四)、明确步骤、分段推进。

第一阶段(9月2日至8日),宣传发动阶段。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落实实施方案,利用会议、标语等工具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做到主要公路、大街小巷、每个企业有标语。全镇上下形成一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的大氛围。

第二阶段(9月9日至10月17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阶段。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个行业、各个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登记造册。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4日),检查督促阶段。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这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巩固成果阶段。对前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后段的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xxx镇政府。

20xx年9月4日。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23日检查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下属厂站、在建工程,并不定期抽查入户安检情况、燃气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和燃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24日检查天天、孟达液化气站,并不定期抽查;25日检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每周安排一天对城区燃气供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具体执法检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随时确定。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提高燃气行业和广大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办于20xx年4月18日会同市质监局、市消防大队,并邀电视台、新闻中心的有关人员就我市燃气安全防范、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对恩施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恩施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五家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安全的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对长输管线的巡查及记录落实情况;

2、抽查实施《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现状;

3、检验城市燃气维修、抢险组织、人员的应变能力及维修、抢险设施装备情况;

4、超期钢瓶的送验状况;

5、天然气门站、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管理问题;

6、对已销售的石油液化气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消防器材、设施较为完备,均处于正常使用范围;消防巡查记录坚持良好;

(四)按照我办要求各石油液化气站已开始了对已销售液化气实瓶实行角阀封口管理,此举,既维护了经销单位和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缺斤短两现象发生,同时有效防止超期未检钢瓶和报废钢瓶的使用。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了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查改结合,能够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尽早落实到位,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五家石油液化气站存在台称、压力表过期使用,现场已下达了送检通知书。

(二)液化气运送环节混乱。绝大部分的运输车辆未取得合法的危化品营运证件手续,加之参检单位职能职责的限制,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这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市安委会报州运管处,加强对危化品运输环节加以监管,妥善解决。

(三)燃气抢险工作有待于加强。这次检查中,分别对昆仑、民生两个公司的燃气抢险工作进行了抽查,两公司均建立了抢险机构,配备了抢险车辆及附属设施,总的来讲昆仑公司落实较好,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强,民生公司则有所迟缓,两公司均存在抢险设施准备不全的问题。因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针对性的演练,注重实际,提高现场抢险综合能力。

(四)位于学院路205号和马鞍山路的中王气站、永鑫气站均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与单位办公楼、私人住宅楼等建筑的间距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8、3、7条款规定。两座液化气站当时的选址和建设,周边无建筑物,符合建站标准,并取得了“城市燃气经营资质证书”,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迅速,现两站与周边建筑间距严重不足,存在重大隐患,建议政府组织规划、国土、燃气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重新选择两站建设位置。

(五)少数天然气用户管线安装不规范,本次检查要求各燃气公司对所有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资质后方能上岗。

恩施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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