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里,我们有老师的指导,有同学的陪伴,有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接下来,请大家和小编一起来欣赏几篇优秀的学校总结范文。
中小学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1.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科目包括《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2.教科书循环使用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负总责,确保人人有书用,保障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3.各班班主任做好宣传,引导学生、家长理解和支持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并对学生进行爱书教育,确保循环使用的教科书无乱写乱画,无污染,无破损缺页。
4.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由任课教师课前分发,课后收回保管。并注意教师教本与免费教材严格分开。
5.任课教师对循环使用的教科书要实行“一课一查”的措施。
6.教科书循环使用领导小组学期结束负责收回各种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并检验完好率,对教科书集中整理存放,期初发放时进行消毒,保障学生的健康。
7.学期结束对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的使用情况进行评比,对爱书班级进行表彰,损坏率过高的班级要负责赔偿。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1.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
2.鼓励家长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4.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讲座2—3次。
5.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一、考勤制度:
l、凡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应准时到校听课,因事,因病应向班主任请假。
2.面授培训,由班主任负责考勤,认真做好书面记载。
3.班主任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凡学员面授缺勤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
二,听课制度:
1.听课时应严格遵守纪律,专心听课,做到不讲话。
2.不吸烟,不随便走出课堂。
3.随带手机的应关机。
4.自带笔记本,认真做好记录。
三、考核制度:
l、家长学校授课完毕后,各家长应参加学校组织考核。
2.学校实行考核登记,考试合格者,由学校发给证书。
四、评比表彰制度:
1.每期家长学校,学校将开展评比好家长或优秀家长以及家庭教育优秀论。
文评选活动。
2.达到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评选条件者,学校将给予表彰。
3.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表彰名额为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0%,家庭教育优秀论文篇数不限。
4.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和义务。
5.有协助班主任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的义务。
6.有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五、家长委员会委员,在本校各年级学生家长代表中产生,委员产生后,经过学校调查了解,并征得其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确定,使其既有代表性又有权威性。委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中途学生毕业离校其家长委员可随之离任,同时补充新人选。
六、家长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家长代表10—15人组成。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
委员要有适当分工。
七、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以总结检查家教工作,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凡与学校教育有关者,则尽量与学校教育工作有机配合,同步进行。
八、、在实践中发现本章程有不妥之处,由校家长委员会修改补充。
三、家长委员会联系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家长的教育作用,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
1.各年级根据学生布局,综合考虑学生家长的工作职务,工作态度和能力,聘请部分家长成立家长委员会。
2.家长委员会要在学校组织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学习和交流教育子女的经验,提出适合社会形势发展,适合学生心理特点的教育建议,探讨研究教育规律,共商教育大计。
3.家长委员会的委员要多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向学校提出建议,以便更好地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4.要认真做好家长委员会工作记录,积累和总结经验材料。
二、定期召开家长会制度。
1.新生每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后,由主管家长工作德育副校长翟校长具体负责召开新生家长会,主要介绍学校基本情况,讲解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要求,以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2.每学年根据教育教学情况,各班可根据情况自己安排召开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家长座谈会,互相沟通情况,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学生教育。
3.召开家长会的几点要求:
(1)各班召开家长会,要提前报教务处,以便统一协调安排。
(2)家长座谈会要求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参加(极特殊情况例外)。
(3)家长要按时间规定准时到校开会。凡在规定时间家长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到校开会的,必须在家长座谈会召开前三天或后三天到校与班主任联系,了解开会内容。
(4)家长要如实向班主任老师、学校介绍学生在家中的表现,反映真实思想,使学校教育有针对性、有实效性。
(5)因学生原因致使学生家长没能到校参加家长座谈会的,由学校单独通知家长,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三、健全家长书面联系制度。
1.每学期委员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总结本学期学生教育情况,提出假期要求,共同教育好学生。
2.班主任要落实家长通讯方式,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对于个别无法面谈的学生,可由班主任填写书面联系卡,针对学生情况,书写简明扼要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通知家长,请家长附注意见,签名后带回,完成与家长的联系。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此,我们将教育的阵地延伸到校外,为了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我们特制订《新兴中学家长学校考核表彰制度》:
一、考核内容。
1.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的习惯,增强子女法律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孩子有突出成绩或明显进步。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的家庭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人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并积极支持家长学校工作,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并有突出贡献。
二、考核方法。
1.每学期定期组织部分家长进行学习活动。
2.要求家长不定期写好学生的反馈信息。
3.每学期召开家长大会,由教师提名、家长评议评选本年度优秀家长。
1.在校长的领导下,每学期由主管家长工作德育副校长翟校长具体负责主持制定全校的家长工作计划和撰写家长工作总结。
2.每学年在各班推选两名家长代表的基础上成立家长委员会,具体按照我校的《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开展工作。
3.成立家长学校,每学期按照我校制定的《家长学校工作章程》及《家长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4.根据工作的需要聘请有专长的家长为学校的特别顾问,颁发顾问聘书。
5.每学年开学初召开全校新生家长会一次。
6.每学期初和学期末由各班组织召开家长会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7.每学年初完成新生和插班生的家访工作,并做好家访记录。对于特殊学生可根据情况增加家访次数。
9.建立每周二的校长接待日,开展家长咨询、约访、接待工作,平时有问题可随时解决。
10.建立家长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家教宣传栏和班级家长园地内容。
11.各班在每学期从第二月开始,每月向家长开放一次教育教学活动。
12.各班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家长助教活动,充分利用家长资源丰富学校的生活和教育活动,鼓励家长积极参与。
13.各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家庭联络小组,利用休假日开展校外家庭联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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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学校科学管理必须经过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四步动态流程。
一、制定计划,这是管理过程的起始环节,计划是全校教职工的行动纲领,是学校管理科学的重要标志,它指引方向,揭示目标,明确职责,标明规格,提出要求,确定措施,为此要作到:
(一)准备。
1、深入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和政策,这是制定计划的依据。
2、了解当前小学教育改革的方向,致力于把以升学为中心的教育转化以素质教育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3、了解校情、镇况,分析主客观条件和存在问题,一切从实际出发。
(二)决策。
1、拟定管理目标、制定切实的措施,作出具体的安排。
2、发动干部、教职工提建议和意见,认真讨论、修改计划。
二、组织实施,这是管理过程的中心环节。
(一)组织。
1、建立健全指挥系统,精心组织、指挥,把人力、物力、财务动员起来,投入完成计划的行动。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
3、制订必要的规定、制度和纪律,提供必要保证。
(二)指挥。
1、纵观全局,有效指导。
2、深入第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
3、循循善诱、耐心启发。
(三)协调。
1、协调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等各部门间的关系,使前后步调一致。
2、协调各村校之间关系,使得上下动作一致。
3、协调人与事之间关系,使人与事摆布相称,事事进度相宜。
4、协调事、财、物之间关系,使事的轻重缓急与财、物之多寡得相应的配搭。
(四)激励。
1、促进学校激励机制的正常运转。
2、进行教育激励,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3、进行强化激励,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三、检查。
(一)调控。
1、抓计划的达到度,检查计划的执行进程、效果和问题。
2、吸收校内外各种教育信息,加强信息反馈。
3、抓计划的优化,采取措施调控和纠正。
(二)监督。
1、对各部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查。
2、对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3、加强师生的自我检查,自我监督。
四、总结。
(一)总结。
1、以自我总结为主,发动师生时行自下而上的总结,评议得失。
2、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吸取教训。
3、推广经验,评奖评优,鼓励先进。
(二)提高。
1、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
2、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提出改过措施,引入下期计划中去解决。
3、对取得的经验、成果用教育理论加以分析,上升提高,形成书面材料,为以后工作所借鉴。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系部(院)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1、・・凡确实征订不到或必需补充的教材,方可考自己编印。
2、・・首先由系部(院)教研室打报告,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教材科审核后,提请教务处长批准,方可执行。
3、・・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两年以上。
4、・・编写教材要严肃认真、严防盗版。若出现因盗版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一律由编写责任人负责。
5、・・自编教材编写完成后,教研室组织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教师对编写教材进行审议评价,认为该教材有职业教育特色或在同类教材中的处于优秀水平,编写责任者方能将编写教材,报学院教材科组织印刷。
免教科书费的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1、教材库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卫生。
2、闲杂人员一般不得在教材库逗留,不得将有关教材私自借出。
3、教材库教材应按专业上架,排放整齐。
4、领用教材人员应自觉遵守教材库管理制度,不得在教材库随便翻阅书架上的教材。
5、教材科每学期做好各班级领用教材和教学用品费用的核算记帐工作,学生离校时报学院财务处多退少补。
6、过时积压教材,由教材管理人员提出报废理由和积压原因,报教务处审批,提请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可作报废处理。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材料,根据国家关于教材、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教材是指教科书、图册、教学参考书(含学前教育)、教学挂图等图书;教辅材料是指教学辅导资料、学具、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等辅助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材料。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单位、团体、个人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研究、开发教材和教辅材料。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学生利益。
第五条编写国家课程教材须按规定报国家立项和审定。编写地方课程教材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经核准,核准通过的方可编写。
第六条通过核准编写的地方课程教材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列入省用书目录,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七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编制《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根据我省地方课程建设规划和地方课程审定结果,编制《山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目录》,并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目录》转发各市(以下统称《教学用书目录》),供各地选用。
第八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经过科学民主的程序,从《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学用书中选出适合本地使用的教材。
各地的教材选用委员会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对参与教材编写、发行的人员,在教材选用中实行回避制度。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县(市、区)的教材选用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考试、评优、晋级、教研等方式,影响教材选用的多样性和公正性。
第九条未经立项核准的教材不得编写;未通过初审的教材不得组织试验;教材试验不得擅自扩大试验范围;不得选用未经审定通过和未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
第十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受理教学辅导资料编写的立项申请。
第十一条省内单位或个人编写教学辅导资料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核准通过后方可编写。
教辅资料编写完毕后,须报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十二条对外省出版、要求进入我省的中小学教辅资料,实行审议制度。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不得在我省发行。
第十三条省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在我省流通的教辅资料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社会和学校择优推荐一批教辅资料。
第十四条根据学生需要,学校可以从通过专家审议的资料中选择1套向学生推荐,但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每个科目不得超过1种,不得推荐和征订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资料。
第十六条省内单位制作的面向中小学的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应在制作完毕后报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
第十七条对外省出版制作、要求进入我省中小学的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实行审议制度。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不得面向中小学发行。
第十八条审定和审议通过后的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省《中小学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推荐目录》,供各地选用。各地各学校订购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的经费可从电教教材代收费中支出。
第十九条省定期对《中小学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推荐目录》公布的教育电子产品进行评价,撤换内容、技术、质量不适应教学要求的产品,促进教育电子产品及时反映新的教育观念和科技成果,形成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的更新机制。
第二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选用省《中小学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推荐目录》以外的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
第二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学具管理的有关规定,只在小学数学、美术和自然3门学科配备学具,其它学科、学段一律不准配备学具产品。
第二十二条按照学具属地鉴定的原则,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省内企业生产的学具进行鉴定。对达到国家鉴定标准的推荐其到国家参加鉴定。
第二十三条根据企业的申请,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对通过国家和省鉴定的学具进行审议,通过审议选出的学具,方可在我省发行,供各地选用。
第二十四条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小学学具选用委员会,参加全省小学学具选用会,对参选企业产品现场比较鉴别,选定供本市使用的学具产品。各市选定学具后,可用学具代收费进行订购。
第二十五条省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在我省使用的学具进行评价,形成学具产品更新的机制。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学生征订规定学科和选定企业以外的学具。供应机构要严格管理供应渠道,降低发行费用,把质优价廉的学具配备到学校和学生手中。
第二十七条我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实行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制,任何处室和非常设机构不得以处室和非常设机构的名义公布或推荐教材和教辅材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用于幼儿学习的玩教具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材管理制度
(一)各系部各学科采用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一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订购。教务处于每年春、秋两季组织教材的预订工作,每年5月份预订本年秋季教材,11月份预订次年春季教材。各系(部)依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填报《系部教材预订表》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征订。
(二)各系(部)应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提出订书的种类和数量。使用教材应首选国家规划教材、行业重点教材等并优先选用近二年出版的新教材。征订教材时,各系部根据教务处下达系部教材征订一览表,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查询相关出版社、教材内涵后选定教材,教材征订一览表包括教材名称、征订代号、出版社、编著者、参考单价、使用班级等项目。
(三)教材采购人员统一填写《教材征订单》,经教务处处长审查、批准后,按规定时间征订。
(四)凡在每年预订春、秋季统一征订教材期限以外,所报订的教材均为补订教材。对补订的教材,教务处受理后,进行联系或采购。
(五)预订教材的数量,一般只订下一个学期的教学用书数量。
(六)调整教学计划变更教材时,各系(部)应提前报教务处审批,同时报教材调整计划,妥善解决调整前后的教材积压问题。
(七)追订教材。教材库管理员若发现库存教材不足,应及时计划并报教务处追订。
(一)学生用书。
教材的发放均以班为单位,开课前由教务处制定教材发放时间表,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直接到教材库履行签字手续后,按实领取教材的种类、数量。在领取教材时,对种类、数量核准后,方可领取。
(二)教师用书。
1、任课教师凭教师任课聘任书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及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不得由他人代领。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
凡是学生所用的'各种教材,学校自编讲义等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以班为单位,统一记帐后结算教材费。
(一)为节约学校经费,实行零库存管理,教材均按计划订购。
(二)凡是按计划订购的教材,不得随意调整并拒领。
(三)教材一经发到学生手中,不得退回。对于发出的教材确有缺漏页,倒装等情况影响使用时,可到教材库调换。
教材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科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对我院所承担的本科课程的教材选用及建设作出如下规定:
一、选用各课程教材时,原则上必须参照大纲要求和规定,应选用“规划教材”和“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各级优秀教材”,以保证教材的先进性和前瞻性,其内容能够代表本课程的最新发展。
二、选、编结合,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到教材编写的行列,多出教材,出好教材,意在提高教师教材的编写水平和能力,同时为我校教材建设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教材的选用和预订必须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教研室研究确定教材的种类后,认真填报《教材征订单》,经基础科学部审核,报送教务处教材科批准,由下至上地申报所需教材,防止低劣教材进入课堂。教师不得私自在课堂中推销教材。
四、基础科学部每学期期初就下学期的课程教材应与教材科达成预订协议,保证教学的使用。
五、每两年调整一次教材的选用,淘汰落后教材,选择优秀教材。
六、凡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的自编、他编教材(或教辅),不管正式出版与否均不能作为正式选用教材(教辅)。
基础科学部。
20xx年xx月。
教材管理制度
(一)各系部各学科采用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一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订购。教务处于每年春、秋两季组织教材的预订工作,每年5月份预订本年秋季教材,11月份预订次年春季教材。各系(部)依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填报《系部教材预订表》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征订。
(二)各系(部)应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提出订书的种类和数量。使用教材应首选国家规划教材、行业重点教材等并优先选用近二年出版的新教材。征订教材时,各系部根据教务处下达系部教材征订一览表,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查询相关出版社、教材内涵后选定教材,教材征订一览表包括教材名称、征订代号、出版社、编著者、参考单价、使用班级等项目。
(三)教材采购人员统一填写《教材征订单》,经教务处处长审查、批准后,按规定时间征订。
(四)凡在每年预订春、秋季统一征订教材期限以外,所报订的教材均为补订教材。对补订的教材,教务处受理后,进行联系或采购。
(五)预订教材的数量,一般只订下一个学期的教学用书数量。
(六)调整教学计划变更教材时,各系(部)应提前报教务处审批,同时报教材调整计划,妥善解决调整前后的教材积压问题。
(七)追订教材。教材库管理员若发现库存教材不足,应及时计划并报教务处追订。
(一)学生用书。
教材的发放均以班为单位,开课前由教务处制定教材发放时间表,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直接到教材库履行签字手续后,按实领取教材的种类、数量。在领取教材时,对种类、数量核准后,方可领取。
(二)教师用书。
1、任课教师凭教师任课聘任书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及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不得由他人代领。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
凡是学生所用的各种教材,学校自编讲义等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以班为单位,统一记帐后结算教材费。
(一)为节约学校经费,实行零库存管理,教材均按计划订购。
(二)凡是按计划订购的教材,不得随意调整并拒领。
(三)教材一经发到学生手中,不得退回。对于发出的教材确有缺漏页,倒装等情况影响使用时,可到教材库调换。
教材管理制度
一、按要求建立电教硬件保管室、软件资料室等配套设施。电教教材有专室、专柜存放保管。
二、保管和存放要规范化。要有相应规格的柜架存放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做到防尘、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盗。电教教材软件应按gb3792.4——85《非书资料著录规则》著录,采用《中图法(儿童馆、中小学馆版)》分类和存放。
三、学校按要求建立电教设备和电教教材的经费帐和固定资产帐,保管室应建立电教专帐(包括经费流水帐和实物明细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物相符。学校每年要组织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四、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的使用要严格履行领取、借用、收回手续。根据教学需要,配给教研室(组)、教室、教师个人使用的设备、教材必须责任到人,定期检查。教室电教设备在较长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五、学校摄像机、微电脑、录像机、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只能用于教学,严格控制非教学使用。任何个人不能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主管电教工作的校长批准。
六、学校电教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定期对电教设备进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送专门维修部门维修。
七、任何人因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电教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按其损失金额的'80%赔偿;对于高档设备(如摄像机、微电脑、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应照价赔偿。
八、电教设备由于老化、淘汰和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办理报损手续。价值在20元以下的报损报废,由任课教师和电教人员联合签字生效;20——200元以内的,中学由总务主任审批,小学由校长审批;200—500元以内的,中学由校长审批,小学由教育办仪电专干审批,500元以上的由市仪器电教站鉴定审批。所有报损报废设备要继续保存一年,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核实。
教材管理制度
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系部(院)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1、凡确实征订不到或必需补充的教材,方可考自己编印。
2、首先由系部(院)教研室打报告,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教材科审核后,提请教务处长批准,方可执行。
3、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两年以上。
4、编写教材要严肃认真、严防盗版。若出现因盗版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一律由编写责任人负责。
5、自编教材编写完成后,教研室组织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教师对编写教材进行审议评价,认为该教材有职业教育特色或在同类教材中的处于优秀水平,编写责任者方能将编写教材,报学院教材科组织印刷。
6、交稿时须附有系部(院)主任及教研室的.审核意见和印刷标准清样,须注明教材主编人、打印稿校对人、印刷份数及使用时间等项目。
7、翻印教材或书稿中有部分摘录其他书籍中的文字或图表者,原始资料一律由编写人提供,提供的材料文字等必须清楚、准确无误,便于操作。
8、印刷好的自编教材在相应的专业班级使用两届(含两届)以上后,学生反映效果良好,经学院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推荐到有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9、编写教材、讲义(含实验、实训指导书)酌情给予一定的资助。
10、对部分出版社发来的编写教材邀请函,教材科将及时把所有信息反馈到有关系部(院),支持我院教师参加有特色高质量的教材编写工作,获得参编资格的人员到教材科填表登记备案,但坚决杜绝“挂名教材”和“包销教材”。
(一)学生领取教材的规定。
1、新生报到时,必须预交一定数额的教材款,毕业或中途退转学时多退少补。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开学前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开学第一学期凭学生交款发票人数统一领取。
3、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点清书种和册数,发现不符,当场解决。发现有缺页,可在一周内调换。
4、学生丢书和给别人代买的教材,一律先到院财务交款。
5、学生发生休学、退学等情况,不准许退购教材。
(二)教本的发放与领取。
1、任课教师凭课程表到教材库领取教本和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校内自编教材,教研室参编成员每人发给一本(套)。
4、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不另发给。
学校管理制度
二、音乐室的使用,须征得管理员的认可,并按规章制度使用。
三、由管理员制订本室使用计划,并由管理员监督做好使用记录。
四、各班同学在本室上课,要遵守纪律,爱护室内的一切用品。
五、到室内活动的同学不要坐在把杆上,摆放桌椅时,要轻拿轻放。
六、做好室内凳、乐器的整理工作和室内卫生工作,确保专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七、加强音乐设备管理,严防人为损坏。
八、不准在音乐室打闹、喧哗,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九、音乐设备、乐器外借,须由总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要经常打扫,保持室内清洁。
教材管理制度
(一)各系部各学科采用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一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订购。教务处于每年春、秋两季组织教材的预订工作,每年5月份预订本年秋季教材,11月份预订次年春季教材。各系(部)依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填报《系部教材预订表》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征订。
(二)各系(部)应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提出订书的种类和数量。使用教材应首选国家规划教材、行业重点教材等并优先选用近二年出版的新教材。征订教材时,各系部根据教务处下达系部教材征订一览表,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查询相关出版社、教材内涵后选定教材,教材征订一览表包括教材名称、征订代号、出版社、编著者、参考单价、使用班级等项目。
(三)教材采购人员统一填写《教材征订单》,经教务处处长审查、批准后,按规定时间征订。
(四)凡在每年预订春、秋季统一征订教材期限以外,所报订的教材均为补订教材。对补订的教材,教务处受理后,进行联系或采购。
(五)预订教材的数量,一般只订下一个学期的教学用书数量。
(六)调整教学计划变更教材时,各系(部)应提前报教务处审批,同时报教材调整计划,妥善解决调整前后的教材积压问题。
(七)追订教材。教材库管理员若发现库存教材不足,应及时计划并报教务处追订。
(一)学生用书。
教材的发放均以班为单位,开课前由教务处制定教材发放时间表,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直接到教材库履行签字手续后,按实领取教材的种类、数量。在领取教材时,对种类、数量核准后,方可领取。
(二)教师用书。
1、任课教师凭教师任课聘任书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及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不得由他人代领。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
凡是学生所用的各种教材,学校自编讲义等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以班为单位,统一记帐后结算教材费。
(一)为节约学校经费,实行零库存管理,教材均按计划订购。
(二)凡是按计划订购的教材,不得随意调整并拒领。
(三)教材一经发到学生手中,不得退回。对于发出的教材确有缺漏页,倒装等情况影响使用时,可到教材库调换。
学校管理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为使我校学籍管理更加规范、公开、公正,便于班主任老师操作,特此制定本规定。
1、任何老师不得主动向家长建议学生休学,不得为学生休学弄虚作假,此项将作为班主任考核内容之一。
2、确需休学的学生,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教务处领取“休学申请表”,家长填写有关内容、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将“休学申请表”及病历、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发票等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受理后由德育处考察签字,分管校长审核批准后,报市教育局。
3、每个年级休学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年级人数的1.5%,超过的名额需报请校长室批准。
4、毕业年级须在三月底前办理休学手续,逾期不可办理。
1、休学的学生需凭本人复学申请、医院证明和休学证明,且休学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复学,由教务处受理,填写“复学申请表”,报请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再由教务处开出插班通知书。
2、原则上休学学生不可以提前复学。
3、班主任需凭教务处的插班通知书方能接受复学学生,任何老师不得违规私自接受、安排复学学生。
凡需转学、借读的学生提出申请后,首先由教务处受理,填写转学、借读申请表格,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后报请校长批准签字,办理有关缴费手续,再由教务处开出插班通知书,班主任需凭教务处的插班通知书方能接受转学、借读的学生,任何班主任不得拒收,任何老师也不得违规私自接受、安排转学、借读的学生。
插班通知书一式二联,一联作为存根,一联给学生本人交班主任收存。
学校管理制度
学校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分配、管理、掌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状况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寝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学校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为了明确责任,凡因工作需要配备财产的处室,必须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情况赔偿。
三、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一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必须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教导初负责图书、实验室、教室、体育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教科处负责电教设备、硬软件的使用管理。总务处负责宿舍财产的使用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