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合作咨询合同篇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
(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2、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3、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
5.1 (上述费用已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中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费、劳务费、人工成本、复印费、文件制作费、通讯费、交通费、协议差旅费、保险费、税金等)。
5.2 支付方式
以上费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并以人民币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为甲方做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完成合同约定事项后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6、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7、合同终止
7.1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7.2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8、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9、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0、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0.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0.2 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0.4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0.5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1.2 乙方应按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1.3 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原因,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1.4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免责约定
12.1 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3、知识产权
13.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咨询成果的版权,在甲方按附件一约定付清咨询服务费用后,由甲乙双方共有。
13.2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最终咨询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项目,但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前 提下双方均可用于企业推广、广告宣传等。
14、保密约定
a) 对方书面同意;
b)有关信息已为公众所知;
c)一方在对方提供之前已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该信息。
15、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端解决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医疗合作咨询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
2、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_。
3、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_________。
4、技术咨询服务的人员安排:_________。
2、委托方应协助咨询方向有关机构取得护照签证、工作许可和咨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咨询方能进入委托方国家和本工程的现场,但费用由咨询方负担。
4、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
1、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各分项的价格如下:
分项四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银行以电汇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银行咨询方的帐户上。
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咨询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咨询服务,其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3、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委托方最后验收后或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_________月到期。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1)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2)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3)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2、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咨询方交付技术咨询报告的义务。
(2)无法使技术咨询报告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合同,咨询方应退还委托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3)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4)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_________天。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5、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7、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_____份。
医疗合作咨询合同篇三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二、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四、咨询人的责任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五、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咨询业务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2.50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2.50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七、其 他
1、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咨询人如需外聘人员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书人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
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字) 咨询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住 所:
医疗合作咨询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一、服务范围
对甲方向丙方 项目的可行性、实际操作及风险等相关事宜提供商业咨询服务。
二、甲方和丙方责任
为保证乙方有效提供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责任
2、乙方对办理甲、丙方事项和甲、丙方提供的材料及甲、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丙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四、费用
方式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方式二:由甲方每月按双方项目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 。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医疗合作咨询合同篇五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 2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2.1本合同从 签订之日起生效。
2.2咨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 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2.3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4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3.2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3.3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3.5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2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4.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 元 (大写: )。
4.2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4.4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
4.6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4.7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4.8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
第五条保密
5.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6.1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6.2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 咨询报告的归属
7.1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7.2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 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 争议及解决
10.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10.2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语言和标准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医疗合作咨询合同篇六
一、服务内容
1、对甲方的财务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应甲方要求出具财务情况意见书;;
2、对甲方的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估,应甲方要求出具融资方案建议书;
3、根据甲方委托,介绍或代理甲方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融资
4、根据甲方委托,介绍或代理甲方拆借民间资本进行融资。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客观真实,如有关的情况或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享有顾问服务成果的权利。
3、甲方承担按照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提供客观、真实、有效的服务。
2、对甲方的财务状况有知情权。
3、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财务状况及个人隐私有向无关第三方保密的义务。
4、有收取服务报酬的权利。
四、服务方式及服务费
1、具体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咨询服务费的计算根据服务项目的不同,由甲方出具的《信息咨询委托书》确定。
2、根据《信息咨询委托书》确定的服务期限,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已提供咨询服务期间的服务费按照实际天数和约定费用比例计算,咨询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服务费用按照50%返还甲方。
3、甲方在向乙方出具《信息咨询委托书》时支付全部咨询服务费。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期限届满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签章)(签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