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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喜欢读书(通用19篇)

时间:2023-12-14 09:54:02 作者:紫衣梦

我喜欢读书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可以与它一起玩耍、哭泣、失落,它告诉我如何做人、微笑、忘记。藏书这几天作业又变多了,当我做完作业的时候早就昏昏欲睡,可是我竟然还是想看书!于是我的肉体和我的思想进行了一场大战。

在经过无数次躺下、坐起这样的循环后——我终于躺下了。那是因为我发现可以侧着身子看书。然后我就从桌上随便抽取了一本书侧着身子、眯着眼看。我的大脑与我的'肉体总算同时满足了。可当我看得起劲时,书被我身后的一个黑影给拿走了。过了一会听到爸爸气愤地说:“这孩子,竟然不睡,还在看书!”第二天,我绞尽脑汁,终于把被窝变成了看书的好地方,就算再看书,书也绝不会被拿走了。我经过多次试验,最终发现被窝是可以藏书的。购书“快说!今天为什么淘宝上又多了五次交易,你又买什么了!”妈妈刚进家门就对我怒吼。我连忙小心翼翼地辩解:“我买了五本书。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健康的、有益的小说……”妈妈用手指弹了我的头一下:“前天两本,今天五本!”我说:“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总比买零食吃好吧!”妈妈听了我的话,只好无奈地说:“那就算了。买书也好。”借书“今天又被借走一本书……”我不满地嘟囔着。不行!以后再也不让别人借书了!今天上午写作文缺一个例子,那个例子明明就在那本书里,竟然被借走了!也没有一个人还书,太让人恼火了!又一个双休日,一位同学来我家的时候想要借书:“这本书很好啊,让我拿回家仔细品味一下。”我立刻回答:“要看就在我家看完,如果看不完下周再来看,恕不外借!”

藏书、购书、借书是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我喜欢读书

读书,这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的书。

你可以尝试着拿一本你最喜欢的一本读物,坐在窗前,聆听着鸟儿的叫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静下心来静静地看以本书,真是一种美的享受。可是在我看来,这一切都被打破。由于每天都要学习写作业,所以很少的能挤出一点时间像以前那样静静地看以本书,这令我很烦恼。

另外沈石溪的书也不错,他的书是我最喜爱的书之一。在他的书中我可以了解到很多知识,如动物的习性,性格和习惯。比如在《狼王梦》中,这本书,把狼的`生活规律,习性,以及狼之间所发生的事情,这些都被描写的淋漓尽致,生动,有趣。让我不得不觉得读书是一件乐事。

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最幸福的事。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读书是一种享受,我爱读书,的感觉!

我喜欢读书

也不知道书是谁发明的,也不管是谁发明的,反正书是个好东西。

书蕴藏着人类的智慧,怪不得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字里行间蕴藏着未知的奇妙世界。读一本书就要每个字都要读透每读透一个字就像一次奇妙的旅行在字与字之间邀游领略人生的真谛。

对书有种莫名奇妙的情感。一本书有它自己本身的价值我们也有我们的价值。每当我们读完一本书既会增加书的价值也会增加我们的价值。

喜欢跟随书中人们去旅游他们哭的时候我也会感到伤感。他们笑的时候我也会觉得开心。读忧伤的文字心里就会闷闷不乐;读喜悦的文字心里就会很开心;可不管怎么读文字就是文字是它与标点符号才能构成一本书。我们总能从文字中读出忧伤、读出喜悦、读出感情。

每读完一段就像呷着一口茶。读完一章就像在尝一杯茶。读完整本书就像在品味着一壶好茶。品出人类的智慧和情感。

因为孤独我喜欢上读书演讲稿

夜特别的寂寞。

一个人,静静地享受旋律带来的安逸和宁静。

经历了一段悲伤,

忽然觉得我喜欢孤独、伤感的感觉。

并不是喜欢它们本身,而是喜欢在那感觉下,情感细胞与周围事物的共鸣。

品味孤独,真诚的坦然,心灵的净化……。

耳边聆听着一些悲伤的旋律,静静品位和感受着悲伤的歌词,

觉得自己一直都独自徘徊在每一个十字路口,

我不知道曾经的许诺发生哪一个路口,也不知道将它丢失又在哪一个路口,

或学至始至终故事都没有发生过,而我只是沉醉于其中的那个导演和唯一的演员。

不管人生还是情感,

有太多故事的`经历者。

往往总是多了那么一份孤独和悲伤。

很多时候,他们不会选择另一种快乐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压抑。

而更多的,总是一个人坐在寂静的角落。

熟悉着那悲伤旋律,

然后静静享受黑夜给予的寂静,

有时候,会点上一只烟,

慢慢吸允着烟草所带来的麻醉和苦涩。

看着烟从烟蒂开始慢慢的变为灰烬。

最后只由一阵烟而结束整个享受,

只有经历过伤痛的人,

才会喜欢上孤独,伤感的感觉。

伤了,痛了,哭了。

原来自己是孤独的!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欢读书

读书是很快乐的事。每次去图书馆我就眉开眼笑、兴高采烈的看书。我最近看的一本书书上面说有四只猫叫小白、小黄、小黑还有猫妈咪。有一天小黄跑育烟囱上它走啊走看到骨头它说:“这是谁吃的?”它碰到一只老鼠爸爸它好奇的问:“你是谁?”故事真是有趣、精彩!

我喜欢溜冰。溜冰是一个很好的.运动,我常常全力以赴,但有时还会屁股开花,让我痛得叫妈妈。三五好友一起溜冰,你追我,我追你,真快乐!但是如果调皮捣蛋不认真,教练就像恶魔一样,真可怕!但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全力以赴的学习,我就一定可以溜得像风一样。

我有好多好多的喜欢,希望你跟我一样,有很多的喜欢,也跟我一样的快乐!

我喜欢读书

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知识的源泉。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给我读书听。上学后,妈妈每天陪我读书,渐渐地,我读书的兴趣倶增。现在,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说起读书的感受,就像一个心情的口袋,变化无穷。有时害怕、有时担心、有时高兴、有时伤心。

一年级的小碗豆讲的是一年级发生的事情,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思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还让我在心灵上获得了其他不能给的东西。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

只因为喜欢

我的弟弟拿着他的一幅画对我说:“姐姐,看这是我画的,”我感觉说!“小老弟,画的真好。告诉老姐,你为什么会学画画呀?”我弟弟说,因为他长大了想当画家。我的妈妈听这时,顿时眉开眼笑起来,看看这么点大的孩子就这么有远大的志向,还要当画家。我笑了一下,并没有表态。

其实在我的内心里,我并不支持我弟弟和我妈的这一想法,我也挺烦这句话的。小孩子动不动就说自己要这样家那样家。会唱两首歌,就说自己长大要当音乐家;跳了两天的舞蹈,就说自己希望愿望就是当舞蹈家;学了一点美术,就说要做一个画家。其实这些小孩子他们自己并不懂什么,这些都是大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的。我也是受这种教育长大的。我的老师们也是这样教育我们的,告诉我们要树立远大的志向,要朝这个理想努力奋斗。所以我们也就信誓旦旦的说要成为什么什么家?可当我逐渐长大的时候。却发现身边的人想要成为“什么家”的同学越来越少,也包括我自己也是这样,与自己曾经说过的,要成为什么家这种道路越来越偏远。而且真正的我长大了,我们就变得为了提高作文水平儿去看课外书,为了考大学时能有优势,而去学习美术或者是音乐和体育。很少会有人因为只是喜欢而去学习某项技能,我们都是带着目的性学习的。

虽然从古至今,我们的观念一直都没有变,那就是人们读书是有功利性的。老师和家长也一直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才能考上大学,考上大学城的找到好工作,找到了好工作,人生才能幸福后以及有好日子过,学习就带了太多的功利色彩,渐渐的把我们带入了歧途。时代在发展,即使到了现在,我们的观念却还是有很多人没有转换过来。我就很纳闷,学习最高的境界应该是出于喜欢,为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功利性的目的呢?难道我们喜欢一样东西就非要在这方面上有很大的成就吗?难道就不能只是因为觉得好玩、有兴趣才去学习吗?我想让我们真正学习享受的过程,能够愉悦的`学习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不仅是在学习方面,延伸到社会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充斥着类似的问题,我们完全被生活中的功利所绑架了。变成了生活中的各种目的和需求的奴隶。我们上大学是为了找工作,我们工作是为了挣钱,我们去进修是为了升职等等,甚至有些人交朋友,也要用能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作为出发点;选择恋爱对象,也要看看对方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反应出了现代我们的生活,是一种功利性的存在。其实这样挺累的,就不能活的单纯快乐一点吗?不为了任何的目的,只是因为自己喜欢,因为自己喜欢所以就去做。就像是一场随心所欲的旅途,不要在意目的地在哪里,只要看到脚下的路和沿途的风景,还有你停留的地方,用心去欣赏这一场旅途的过程。只因为喜欢这一切都是轻松而美好的。

我高中的美术老师他画了很多画,也出了很多有名的作品。可是他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自己喜欢。我小学的语文老师也是如此,他非常喜欢写作,他的文采特别好,所以他写了很多作品,可是他也并没有想要成为作家,只是因为他喜欢。抛开功利的枷锁,让我们只是因为喜欢而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因为我喜欢》随笔

河马很安静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爬呀爬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真的没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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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家的窗台上有一盆花,它有一个吉祥的名字——“一帆风顺”。

你看,它的茎又细又长,颜色绿绿的,用手摸一摸,特别光滑。它们一根根聚在一起,努力地向上生长着,你长我也长,好像在比看谁长得最高。从外面看不到它的根,它的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

花还需要绿叶陪衬,有了绿叶陪衬,花才能变得更美丽。叶子是深绿色的,油亮油亮的,太阳一照,简直能发出光来。它的形状像一根羽毛,叶脉错落有致,像我们身上的.毛细血管。叶子一层层地向上舒展着。看到这一切,爱慕之心油然而生。

它的花更是与众不同。它的花瓣是白色的,看上去是那么纯洁、高雅。它含苞欲放的时候,像一个小月牙,在羞涩地看着我们。我轻轻地扒开叶子,呀!还有几个花骨朵躲在叶丛中睡觉呢!我仔细一看,有一朵花张开了小嘴,露出了黄色的花蕊,像一根狼牙棒。可惜它没有完全开放,我闻不到它的香味。我真希望它快点开放,好看一看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走到远处,再看一看,它就更美了。洁白的花像一只丹顶鹤,层层叶子如同丹顶鹤的羽毛,微风一吹,叶子轻轻地抖动,好像要飞起来。

看到这盆花,我被迷住了。它美丽素雅,还带来美好的祝福。我喜欢“一帆风顺”。

因为喜欢散文

一直刻骨铭心的喜欢苍山洱海,喜欢大理。纯洁美丽的白族姑娘金花的大理,跳优美孔雀舞的白族女子杨丽萍的大理,一直迷得我神魂颠倒,迷得我心疼,也叫无数外省人有了神秘美丽的云南印象。

很遗憾,此生既不能生在大理,又不能活在大理。我喜欢看大理三塔的倒景,喜欢看大理古城、古城墙的古朴,喜欢旷世兰花大理大雪素一般美丽的白族金花,喜欢白族小伙子“阿鹏”一般雄健挺拔的苍山,喜欢大理风花雪月的美丽浪漫。

就常跟大理文友们说,大理的兄弟们是很有福的,生在美丽的大理,活在美丽的大理,睡在美丽的大理,走在美丽的大理,梦在美丽的大理,醒在美丽的大理。

大理自古美女才子多,山清水秀的大理,很养人,才子佳人自古以来很不少。细雨绵绵的日子,走近垂柳丝像秀发一般披垂的温柔洱海边,说不定就逢着了一位阿诗玛那样的大理彝族美女;阳光灿烂的春季,走进苍山,说不定就遇到了一位杨丽萍那样有才、山茶花和绿孔雀那般美丽的白族姑娘;收割的季节,走进大理的村落,也许就会结识一位晓雪那样的高大英俊的白族诗人才子。

大理这个高原水乡,很独特,独特在她很有高原纯洁淡水湖的温柔、水韵和灵性,又同时很有高耸雄峻挺拔的苍山的阳刚大气。

我的遗憾,本来是有可能补足的,不能出生在大理,起码还有机会活在大理,可是,她没有给我机会。她是我的大学同学,一个典型的大理美女,小巧玲珑、小鸟依人的样子,水灵灵的,皮肤细腻腻白嫩嫩的。看见她纯洁幽深的眼睛,就像看到了遥远神秘的大理,看见了令无数人向往的大理蝴蝶泉,看到了遥远的滇西高原浩渺无垠的淡水天然湖洱海,那么纯净,那么无暇,那么像一个幽深迷人的美梦。

她不能算是我的情人,那时侯只是我暗恋她,是单恋。那时候我胆子很小,单独遇到女生,都会脸红心跳。而她那时候也同样羞涩腼腆,胆小内向,也或者有些心高气傲,有些冷酷。我悄悄给她写过情书,先是上课前后偷偷放进她的书包里,后来又偷偷通过邮局邮寄给她。我那时候虽然已经是十九岁的小伙子,但是确实胆小羞涩,见到女生就两腿发抖。但是,我又确实被她大理洱海、大理秀丽苍山一般美丽的模样迷住了。但是,她没有给我机会,没有理我。

我遗憾至今,总恨她,为什么不理我,不然当年我就跟着去大理教书了,那样我就可以每天活在美丽的大理,睡在美丽的大理,走在美丽的大理,梦在美丽的大理,醒在美丽的大理了。

她不给我机会,我就找不到去大理的理由,找不到去大理的借口。

楚雄与大理,其实是一衣带水的邻居。楚大高速公路,去大理不到二百公里,时间只需花两个多小时。楚雄是彝族自治州,大理也有大量彝族同胞,楚雄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过彝族传统节日火把节,大理彝族也过火把节,只是晚一天,农历六月二十五日。

就一直很想去大理洱海边住几天,就那么样像阿鹏一样,赤着脚,在洱海边拾取高原淡水湖里的海螺,就那样吹一吹洱海的风,就那样沐浴洱海的月,还可以老夫聊发少年狂,做个白日梦,黑日梦,梦见我的那一个大理姑娘,金花一般在洱海边的.一棵古柳树下等着我约会。而且,那时候,梦里的我才二十出头,那么年轻,那么充满希望和梦想。

其实,我是去过大理的,两次,当然,没有年轻美丽的大理姑娘、白族姑娘在洱海边等我,鼓得眼睛生疼,还是不见年轻美丽的金花,不见我的大理姑娘。我很惆怅,惆怅翻腾摇荡的洱海水,惆怅冷冷冰冰的洱海月,惆怅呼啦呼啦的下关风,惆怅冷冷漠漠的上关花。戏称的“阿鹏”倒是有好几个,是几位白族文友,坐在阳光灿烂风景优美的洱海边,陪我吃大理的美酒,洱海的水草水菜,还有一道特色菜“洱海螺丝黄”,而我全然吃不出滋味。“阿鹏”们,还热情地给我唱白族民歌,大理民歌,整得我更加刻骨铭心的喜欢大理,爱大理,心里也更加遗憾,更加痛,我既不能生在大理,又不能活在大理,而我的“阿鹏”文友们,我的大理姑娘,却可以每天活在大理,在洱海边晨跑晨练,在洱海里洗澡畅游,在洱海边夜游散步,在洱海边笑语欢歌。

大理国权臣、宰相高量成,辞官退隐后,久居楚雄紫溪山中,栽种山茶花,他对楚雄,对紫溪山情有独钟。而我世居楚雄,定居紫溪山下,却只钟情大理,钟情大理的苍山,大理的洱海,大理的孔雀舞,大理的蝴蝶泉。

很多姑娘说,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天涯何处无芳草,我告诉她们,很遗憾,我只喜欢大理美女,大理姑娘,洱海,苍山,蝴蝶泉,叫我无法移情别恋。

大理美女,可惜我都够不着。那么,我就掬一捧洱海的美丽淡水吧,那么,我就采一朵苍山的山茶花吧……权当是拉着了大理姑娘的手了。

因为是你才喜欢_因为是你

我从别人那里拿到了你的电话号码。

拨通两次,无人接听。

那是一个惬意的午后。

忙碌的人儿来回奔波。

我们微笑着闲谈了几句话。

交换qq,交换微信。

那是一个静谧的黄昏。

璀璨的晚霞爬满天空。

盛情相约。

我们一起共进了晚餐。

那是一个幽静的夜晚。

两旁的路灯闪闪亮着。

你给我买了我最爱的水果。

拿着水果,满满的感动。

那是一个安静的午夜。

温柔的风儿吹着头发。

你特意来接我下班。

路上,我们无话不谈,无话不说。

因为陪在我身边的是你。

以后的生活不再枯燥无味。

愿你一切安好!

《因为我喜欢》随笔

夜晚归家的路途,看到车窗外闪过的树木,一排排整齐地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孤寂地生长。黑色的夜在这样流动的际遇里,让我着迷。它空旷,它缥缈,它神秘,它清醒而毫无所虑。而四周零散的家家灯火,像燃烧的火焰,跳跃着一个个平凡的故事。

我因此而在一刹那间理清了这些天来所有的困惑与忧惧。那一刻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既然你已知道人生的本质,又何必为为它所困?我望着窗外,漆黑的夜空,一无所有,却仿佛可以安放我整个孤寂的心。

于是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多年来我一直喜欢黑夜,喜欢在夜色下散步,喜欢在夜里看树木的枝桠在夜空中的疏影,喜欢看仰望寥落的星星和月色,喜欢在空旷安静的黑夜或思考,或放空,或怀远......因为黑色的夜,至少在外表上给了这个世界一片宁静。而我在黑夜里,可以找到最真实的自己,可以自己和自己对话,而不必受着白天多种扰乱。

这是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过年的心情几近为负数。面临着毕业,于是工作、结婚的问题成为父母长辈们的家常话。但每每我都是除了几句应答的话之外,就是缄默不言。就如同没有了过年的心情的那种不想言说。因为实在无法言说。所有的关乎不过是寻求物质上的稳定。然而人生啊,还是得自己一个人走,获得的、失去的,心痛的、快乐的,如人饮水,只有自己知道。别人只看到结果和表象,关心的也只是一些外在的而已。一年又一年的初始,便是在这样的杯盘酒盏之间的喧嚣中,消耗着一些集体无意识的热情。

有人说,过年,我们却慢慢失却了一种心情。

也许,只有小孩子还依旧对过年充满期待与欢乐吧。于是,我也不得不承认,长大是一种无缘由的悲哀。

然而,在那一小段黑夜中的路途里,我却更加清晰地明了人生的'虚无与本质。那样的画面让我想起红楼梦里种种场景,那些场景里透着对于人生短暂与始终的思考。但现实确是如跛足道人的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想来曹雪芹早已悟透人世种种,才会如此写。

而我是一个俗人,经常会被现实所困,尚不能悟透这人生种种,更不用说人世了。但还有一颗想觉悟的心,就像会一直坚持认识自己那样。人不应该停下认识自己的脚步,因为人最应该坚持认识的就是自己。而我需要用自己的一生去了悟这人生种种。

夜深,人未眠。前几天看到特别喜欢的老师分享的川端康成的一篇文章,有一句写着:夜深,海棠花未眠。觉得这句话甚美。以前上完晚自习,回宿舍的路上,穿过林荫路,在幽暗的路旁看见过一棵正在盛开的茶花,一大片的茶花在远处灯光投来的微微光亮下大朵大朵流缀下来,好似在闪着红色的光,而叶片像是黑色的,已经沾染了夜的气息。我在花前伫立了一会儿,觉得这样美丽的时刻大概也只有夜里才有吧。

夜里,打字,清空心里的一些东西,是一个内在消化的过程。我因此也喜欢上这样的夜。写下这些东西,并不为获得什么,只需要随心随性而写。夜是安静而自由的,愿我也是。

因为喜欢,所以快乐散文

这是一个周末,完全放松状态下,还是有好多事情要做。

阳光正在遍布城市,极具穿透力的光,也只能向着面阳的地方行走。高楼阻隔了阳光渗透大地的边边角角。是的,万事故难全,一个简单的拥抱,也只能抱紧对方身体的一面。那么,何必还要求全。

世上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所谓完美,是你避开瑕疵,只愿意看到美的一面,相信它是完美的。这一点尤为重要,在追求完美的路上,不必因为丝丝缕缕的不完美而沮丧,也不必因为不完美而不去追逐最大限度的完美。正如我们的一生,有许多残缺和遗憾,是难免的。因为,有些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的初心是追求一种完美或圆满。细想,连我们美丽的生命都将在某一天远离,又有什么是永恒不变或毫无瑕疵的。

人们常说放下,其实,更多时候人们并没有真正放下。许多事是放不下的,只是无法挽留时,不得不无可奈何地放下。所以,充满了凄怨和苍凉。有些悲凉一直充斥在之后所有的日子,如风如云或烈或淡,悠悠扬扬,陪伴终身。

趁阳光恰好,精力尚旺,能步行千万里,不要囚禁自己,跋山涉水,苦中作乐。特别羡慕那些敢于挑战的人,全身心地投入一件事中,将潜能发挥到极致。活着,所有看似实实在在的存在,到一定的时候也变成了一种虚空,可那正是我们无比纠结过的。一个人放空了眼眸所及的一切,然后,放空自己的内心,如一芦苇一样轻盈地淡然地摇曳。全身心地投入到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之中,精益求精,奋发努力,成与败不要放在心上,用心了,努力了,快乐了便好。

刚一进入络时,认识了好多朋友,有过单独的交流,而走着走着都不知去向了,变得遥遥远远。那些熟悉的`名字被越来越多陌生的名字取代,所以,我在网络渐渐地变得孤寂而懒散。坚持开办了十三年的好心情美文网关闭好几年了,可是我一直在想念,还有哪里认识的朋友。到江上已有四年多了,网络依旧,可却没有几个熟悉的名字了,缘于自己很少与人交流,更就没几个朋友了。

与牧野清风结交是在好心情,后来她引我来到江上,又介绍我认识九品幽莲、春雨阳光等人。有一段时间,她天天给我留言,我每天的第一件事便是给她回复。后来,突然她也很少出现了,我也不去打扰她。她信仰上了佛教,执念于修行。前两天我正在想念她时,突然发现了她给我的留言,甚是高兴。她很真诚率性,她什么都与我说,相互鼓励支持,可都渐渐地有些疏于文字,但又都放不下文字。是的,文字是我们共同的爱好,是从心底流淌出的声音和旋律,是我们发现的美丽和感悟的快慰,是我们活在世间最美好的执爱,是我们对一切美丽的感动、歌颂和赞赏。因为网络文学的存在,结交了几个网络文友,我总算是有了几个知音,能共同支撑起一个共同的梦。然而,朋友必定不是永恒的,来来往往,离离散散,走着走着,就远了,散了。

刚进江山不久,遇见江山整个屏幕变黑,是一位网友去世了。隔屏悼念,心里一股凉意掠过,仿佛我与他曾经相识,其实,是他走了之后,我才有幸打开他的江山,浏览他的文字。

今天,打开江山时,又是黑屏。我不像上次一样莫名其妙,而是知道又有人远去了。他是王晓东,他比我入住江山时间要短,却写下了大量的文章,短篇五百六十二篇,两个长篇。他是笔尖为暖社团的编辑,编文三千多篇。就在罹患肝癌期间,他还努力地完成了自己最后一个中篇小说《小镇风云》。一个如此执爱文学的人,如此努力写作的人,如此勤劳的人,还有多少事没有做完,多少心愿没了,却不得不无奈地放下逐多的念想,逐多的爱恋,逐多的追寻,逐多不舍……其实,他在今年的九月就已经走了,而江山却在此时才知道这一噩耗。

游走在网络,除了文字和热爱,我们很少关注一个人的其他。生活里的种种也许只有几个彼此接触多的文友略知。是啊!一个人在网络悄然离开,也许根本就没有人在意,因为。暂时或长时间地离开网络的人多了,谁都要在现实生活里挣扎,哪里能天天猫在网络里享受文字的盛宴。

前天在微信群里读到一篇悼念网络文学作者闲云野鹤的文章。他突然急性心梗去世,都已半年多了,一位经常与他切磋写作心得的网友才从他同学那里知道他离世的消息。茫茫人海,尤其虚拟的网络,他们来不及与网友告别。

珍惜,是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词。可是,有好多事不是我们不珍惜,而是无法珍惜。巴西球员兴高采烈地去参加比赛,预想过关于比赛的各种各样的结果,就是没想到会在没有到达比赛现场,便魂飞魄散。有人还在纠结夫妻间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突然山摇地动,瞬间身边的很多人不知去向,那一刻,绝望充斥,还有什么值得我们纠缠不清和念念不忘。所以,活着真好,其他不过是活着的一点点缀,有与无并无大碍。我劝告哪些为了活得更好而不择手段的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生命高于一切,冒着生命危险拥有了一切,而生命没有了,一切都是零。

所有财富,不过是满足我们衣、食、住、行和活着的快乐。多少才算富有?无限。而贫穷,则是一无所有,只拥有自己,抑或连健康都没有。丢失双腿的陈洲,活出了精彩,就是健全的人也没有多少人能比。如今,有人常想,我想去流浪。其实,流浪者是多么的富有啊,随身的家当,随意的行走,可能更多凄风苦雨饥寒交迫,可也更多自在、快乐和富足。食能裹腹,衣能蔽体,躺在随便一个角落就能安眠,何其快乐无忧。当然,有人会说你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是的,我不是鼓励人们都做懒汉,苟且偷生,活着跟没有活过一样,而是,他们那种不贪婪的状态,那种满足。知足常乐。太富有何尝不是一种负累。我蔑视现在人们互相攀比和炫富。结个婚挂一串金镯子,仿佛那就是婚姻最大的幸福。死了亲人,在灵前摆着一摞摞的人民币,却也只能给死人烧纸币,那就算孝顺?尤其看不惯一些人的财大气粗和毫无教养。你有钱怎么了,不就是有钱吗,起码的社会规则还得坚守吧,不能因为有几个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将所有人不放在眼里吧。真正的有钱人,是精神的富有,他们胸怀天下,看得到群众的疾苦,愿意慈善事业,情愿救助那些处在困境中的人们,他们并不张扬,而是默默地做着自己能做且想做乐意做的事情,这才是大写的人,真正伟大的人。

看着一篇优美的文字时,总是心潮起伏,按捺不住激动。文字可以传递给人无数的场景,无数的人物,无数的美丽,无数动感十足的画面,你不由得就会置身其中,尤其是心,荡气回肠。加上文字排序的朗朗上口,犹如美酒,醇香醉人。文字是艺术,文章更是艺术,徜徉其中,应有尽有。只是你要静下来,慢慢地品,细细地嚼,静静地思,全身心地融入书中,置身书中的世界。领略妙不可言未曾谋面的奇异景观,如花就开在眼前,如海涛就在耳旁,如你就在那条小路上走走停停,风情入怀,美感十足,如梦如幻。不是远足千里才有美景,只要愿意,文字会将一切带到眼前。只要你展开想象的翅膀,在文字的指引下,游历名胜古迹,湖光山色,尽揽风光无限。

喜欢文字如水一样流淌,叮咚着幽怨着舒唱着一路向前。不管滩险水急还是浅谈残喘,一息尚存,便悠悠地沿着河床前进。不恋花不峦美色,不嫌枯叶飘飘,不慕鱼儿贪玩,不管阳光灿照还是月色清幽,它都唱着自己的歌,欢快地流经必经的河道,吻过那些水底万劫不屈的石头,冲走轻浮的沙粒,走过自己的岁月。

人生的路途,我们犹如江河里的一滴水,在汹涌的浪涛里奔突,在平静的流动间畅游,或在无聊的沉寂里随波逐流,又或在争强好胜中被抛在滩头,奄奄一息或永远。做一朵浪花,也要开成浪花的姿态。就算被大浪淘汰或一个不经意抛弃,那也是绚烂过的生命。

是的,一切的努力和奋勇向前,都是在争取一份生命的精彩和绚丽。不为来而来,不为生而生,而要强劲出一点来过的印迹,或生着的美丽,要有生命的色彩。不是与周围的一切争争抢抢,而是将自己丰盈成一朵最美最大最璀璨的花。有些人一直怕吃亏,总爱算计,即使一直都在占便宜,又如何?真就快乐了吗?不见得。心胸不够博大,待人不够博爱,为人不够真诚,做事不够专一,算来算去,也不过是凄慌度日,还比他人辛苦,多了一份算计,多么劳心费神。

晨阳与夕阳最是灿烂,来得敞亮,走得璀璨。所以,来了,就坦坦荡荡,爱我所爱,做我所做,苦吃得,福享得,累受得,在何种境地都能活出人的模样。

晨阳从东方映入窗内,灿灿的,红彤彤地照在花上,又将花的影子映在墙上。

此刻,夕阳同样灿烂地映射在东面的墙上,也将花叶儿映像在墙上,但它很快就要回家了。在我回到家时,它只留下一些余辉在西山上绚丽。

欣赏无时无刻不在的美丽,欢笑着走。

快乐,是人生的主旋律。

因为你喜欢上听雨

雨似佳人泪,闻声须断肠。

对于雨,应该是古代文客的至宝,或者情感上的淡妆知己。

似乎只有叠声词才可充分描绘完全雨的形影。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是万物迎接雨的前奏;淅淅切切,点点滴滴,是细雨初落,空城乍冷的开篇。

心静的人尤喜爱雨,仿佛可以从雨中倾听出自然的音律,万物的心声。不必太为雨而伤情,因为它并非仅仅是伤感的代表。有时雨是微妙的信使,寄渡此时此刻的情意。

晓天雨凉离恨,望断痴盼生情。

夜雨阑珊,徒增几分优美;细雨轻缓,与内心添上几笔怅惋。静坐听雨,心中默默地想念着一个人,零乱的雨与繁乱的心交织,回忆与旧事浮出。于是,在纸面提上“此刻稍回首,轻笔淡相思”。工整的语句浅绘昨日的一面,以慰情感的空短。

微笑,总是可以给人以悦目,正如听雨的美妙,总可以洗礼空静的心灵。静若与雨结合,仿佛恰好完美。

劝君一句,何不“留得相思去听雨”,寄情于雨,化伤为静。这世间,又如何不是缺少这样的转换。

听雨,听得不是零乱,听得不是交错,更不是洒脱。能听懂的是内心的一个静。因为只有心此时静了,雨声方可正真入耳,继而美妙,有时伤感。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喜欢,写文章时,那笔尖“沙沙”地磨砺纸张的声音,清脆,悦耳,温馨,仿佛我写下的是整个世界。

我喜欢,读书时,那耳边萦绕的“嗡嗡”回声,入心,入情,入境,仿佛我在和许多伟大的人物在无距离对话。

我喜欢,对每一次经历,做一个总结,然后告诉自己,微笑地面对痛苦和感伤;也会告诉自己,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不如昂起高傲的头颅,拉起上扬的嘴角,轻松的面对。因为我们要学会承担,更要学会坚强。

我喜欢,带着无畏的心,带着坚定与自信,当一次短暂而又帅气的英雄。因为,我们是花季的少年,蔚蓝的天空风轻云淡,可以任由我们张开稚嫩的翅膀,肆意地翱翔。也许我们飞不到自己想要的高度,也许我们会折翅而返,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年轻就是资本,九十九次不成功,我们就做第一百次的努力!

我喜欢,犯下的错误,自己来承担。即使不承认,错误依然存在;选择了逃避,那就是懦夫。不躲不藏,勇敢地站出来,承担错误的后果,让自己的心更加安然与恬淡。

公众号:太和教研。

《因为我喜欢》随笔

有的人喜欢牡丹花,有的人喜欢月季花,还有的人喜欢百合花,而我喜欢菊花。我喜欢它那体态多姿的外表,更喜欢它那顽强的毅力。

菊花的生命力很强,它不需要很多的肥料也不需要很多的水份,每年春天插枝就可以成活,即使寒冬枯萎了,等到来年春天,它的根部还能发出新芽。

菊花的叶子很不起眼,可是它的花朵却非常鲜艳,颜色有很多,有红的、黄的、紫的、粉的、还有白的,五颜六色好看极了。菊花大的像一团团漂亮的彩球,小的像一盏盏精巧的花灯。菊花有的花瓣粗粗的像手指,有的花瓣细细的像发丝。菊花不光只是外形好看,有的还有药用价值,把小白菊花晒干后,泡成菊花茶,夏天喝了可以使人感到清凉,还有去火的功效。

我不仅喜欢菊花的美丽,更喜欢它耐寒的精神。到了秋天,别的花都凋谢了,枯萎了,只有菊花轰轰烈烈的开放。谁说万紫千红只出现在春天,看!菊花把秋天点缀的多么美丽。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小时候喜欢药店里的铜臼,金光明润,摆在柜台高处,后边透出隐隐的药名:半夏、当归、荆芥穗、紫花地丁……一重重的小抽屉直达屋顶,就像佛殿后边的小观音像一样,多到无穷。在我的印象里,药店和佛殿都有一种气氛,这气氛让人得小声说话,当阳光透进来时,心里格外平静。

总之,这铜臼迷住了我,我拿着装橘子皮的口袋(干了的橘子皮可以卖到四毛钱一斤,是我整个冬天的收入),站在柜台附近定定地看它,我发现在铜臼上围着铜杵,还盖着一圈小皮子,可以防止药粉迸溅出来,周围放着小方纸,捣好的药面儿就一味味堆在上面。铜杵因为经常使用,亮到了顶点,而药粉的气息自然好闻。

这光亮和味道使我产生感情,使我在路上恍惚,在课堂上用整堂课的时间细想——要是能把臼翻过来,厚厚的、重重的,让药粉无声地流到纸上该多好……我几乎相信那个捣药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了。

铜臼能捣所有的东西,把一切变成粉,无限地捣,光是这种想法就让我感到过瘾。我只有在秋天松果落地时,才能用一块旧布包上一些干树叶揉搓,变出一些粉来。然后我拿着装树叶粉末的小瓶子晃来晃去,想着沏成茶水给父亲喝。有一回我真的就这么做了,我把“茶”捧给刚下班的父亲(粉末都已滤干净)。父亲虽然对我的好意略感奇怪,但还是喝了,喝完就趿拉着鞋过来找我。我和母亲在大房间里笑,他一来,我们就笑倒在地上。他说:“这是什么?我死了你们都要倒霉!”

后来,一想到父亲认为国家会替他申冤报仇我就想笑,一直笑到去山东下放的路上。那时,我正在收集花生皮和果核,准备做成动物饲料。

我养鸡、兔、乌鸦和山羊。我捣饲料的杵是石头的,臼也是。臼多用潍河以东一百里东山上的石料凿成,新的很浅,旧的深,当然旧的石杵就磨短了。我的臼是借来的`,有一道细细的裂纹,不是很好,但依旧迷人。说好的借三天,那三天我就一直用杵捣,然后用粗纱布把捣过的东西罗成粉,剩下的再捣。我蹲在床边忙这件事,床边还堆着玉米叶和地瓜干,那是配方。捣过的粉很细,有一种磨坊里和地里的土味。我把捣好的成品装进一只旧鞋里,每次用小勺计量,一天两次喂兔子。兔子饿得不耐烦了,母亲就把地瓜干直接丢到兔窝里去。地瓜干未经过粉碎、计量,就直接被兔子吃下去,这让我不快。但这种不快还来不及达到恼恨的程度,石臼就要还给别人了,我的“食品加工业”就停了产。

石臼摆在集上,三块钱一个,粗粗的、白白的。而用过的则会显出一种绿色,浅绿,里边的石色也因此显出细致和光润来,有斑纹,摸上去是凉的。这样一种好看的石质(实质)引起了我的另一种崇拜,让我想到了磨光的石头、城里的石台、庙宇光洁的样子、台阶上稳重而斑斓的花纹,就更不要说图章店里那些清凉的印章了。要是把一块做臼的石头镶到王府井百货大楼的台阶上,一年就被磨光了吧。我没觉得这是在买卖中,而感觉自己像进入了一个庄严的展览,每一块石头都甜润动人。

家人拒绝买石臼,理由是贵,并且太重。我家搬离北京的时候,母亲对重东西恨透了,而这个只能是被看成玩具的石臼,重得就实在不能再重了,她于是决定不再惯着我——我当时已经赖着不上学了,便拒绝给我买:“有什么出息!”我父亲呢,在三里以外的连队里住着放猪,想回一趟家都难,这石臼我是别想了。

脑子是个怪物,你让它别想,它并不会不想。终于,机会来了。一个傍晚,过节,邻村二甲宣传队的人来演《沙家浜》,我们村的人都早早地招呼着去场上看戏了。房东来叫了两回,因为这部戏我在城里已经看过多次,便只是应着,并没动身。一会儿村里门环响动,家家户户走得空无一人,只有狗在墙下趴着,用尾巴打墙土。当时风平浪静,晚霞绯红,映得院子恍恍然,我和母亲堵了鸡窝,关好兔子,理理柴草,再抬头天就暗了,淡色的云下露出了一点星光,一天的事算了了。回屋点上灯,油灯明明的,刚用热碱水洗过的灯罩很干净,新剪的灯芯露出蚕豆一般饱满的火苗来……远处传来了锣鼓声,戏开场了。

我们不知道说什么,就说到戏上来。戏词儿是早背下了,所不知的是村剧团的简陋程度,鼓是有的,锣也有,二胡呢?幕布呢?谈话忽然激烈起来,母亲说有幕布,我说没有。其实都是随口说的,但既出口就要坚持下去,争的情形回忆起来历历在目,我们最后竟急起来,说要去看,打赌,如果没有幕布,母亲就给我买石臼。“那如果有幕布呢?”母亲问。有?我这时死也不相信会有幕布,怕母亲反悔,就押上了最可怕的赌x:“如果有幕布,我就去上学!”

我和母亲在村里走着,进了大队的场院,有梆子声,我从汽灯的光影中看见了胡传魁和刁德一都低着头,都一样瘦瘦的,我一下呆住了,我不相信会有的幕布,就在那儿,颜色和胡传魁穿的衣服差不多。

快到院门口的时候,母亲忽然说:“那就算了吧,不上学就不上学x。”

那一刻我记着,我自由了,虽然我后来又钻进了许多罗网,但那是我自己的罗网。

那一刻我自由了,就再也没有被捉住过。我得到了自由的日子,也给自己套上了枷锁,但在任何时候,我都可以说:“我要走了,我不是你们的,我还有好多事情。”

后来我有了许多东西:邮票、砂轮、印章、沼气池,还有大堆的石头,准备筑成炮台。我小时候想要的几乎都有了,但是我一直没有石臼或铜臼。我知道,以后也不会有。

《因为我喜欢》随笔

黑是扑扇着翅膀拉开夜幕的小精灵,点亮了白昼,探寻着你的足迹,跟你一同把影子变得幽深绵长。

不是你最不愿意触及到的颜色,比灰少了份温柔,却多了份暖和。

跟白相依相偎,却又故作不解,白总会容纳黑,黑也总会吞噬白。

小透明般在画布上普遍的存在在黑里特别显眼,如同一道闪电向你倾诉它的阅历,低低的吼声像一个年迈的小老头。

黑是昏黄灯光下的影子,吞噬着你不愿暴露在晨暮的伤口,轻声回应你“晚安。”

黑是你神奇的思路。

是让萤火虫在你脚边成为启明星的黑,是让流星划过时得以被注意到的.黑。

是忘川河中家属放置在黑的寄托,那一盏盏小灯源于思念,又逐渐溶入遗忘。

是冬日烟火消散后少女脸上掩饰的表情。

是寻宝的少年一脸高兴地奔跑。

是当我窥探你内心深处的秘密时预感到的黑。

黑是处于羊群中你那蹩脚的温柔。

黑是坐在黎明的列车之中温暖的寂寞。

黑是车窗的剪影,“哐啷哐啷”。

黑是奢望巨大奇迹拿着宝剑瑟瑟发抖的勇者。

黑是恶龙的一个亲吻。

黑是于银屏前的座位上看着“勇者斗恶龙”的你被拖曳的影子。

黑是坐在你隔壁的爱人遮蔽住你的眼睛小心翼翼递给你品尝的温存。

《因为我喜欢》随笔

夏天,最直观的优点就是葱葱郁郁,到处都是绿色点缀,青纱作衣,给人视觉上舒服的感觉。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我喜欢的是夏天。尽管夏天的热度是四季中的最高,让汗水粘衣,给人不爽的感觉,但夏天的风景是最迷人的,给人的感觉也最宜人。

我喜欢在夏天的傍晚,走在林阴道上,炙热的太阳留在树叶上的温度,通过气味传感到心里,那是夏天特有的绿色的味道,给我一种美妙的感觉。

用双手触摸着低垂的枝叶,擦过我的手指,任绿叶飘肤我的肌肤,闻着青涩的味道,感受着叶尖上的温度,若有晚风,凉习习地吹来,拂过我的'身体,我能感受到似在人间仙境。

春天和秋天也是有绿叶的,春嫩秋黄,都不是绿叶最盛的时候,那种特有的气味是闻不出来的,再有春寒和秋寒,那种枝叶上的温度也是感受不到的。冬天是更不行的了,置身于光秃秃的枝干间,怎么也不会有仙境的氛围。

夏天,绿色枝叶下皆有人走动,人们喜欢在这个季节散步,我想除了觉得天气热,也是有喜欢夏日绿叶的味道和感受绿色的视觉。

我常常在绿阴道上,碰到散步的孕妇,小情侣,老夫妇,他们笑魇丛生——是任何季节里看不到的最舒展的笑容。

这个季节,也是运动的季节,也是老人出户的季节,也是生命最繁盛的季节,它让生命最舒展,不用再收收缩缩,生命的味道也就是在个时候绽放无遗。

我喜欢着夏天,不仅是有绿色的环境和清爽的味道,也有着生命的强盛和拼搏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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