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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活动的安全预案 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优秀7篇)

时间:2023-10-05 20:49:00 作者:温柔雨 最新活动的安全预案 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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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安全预案篇一

宗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为了保证本次学生春游能安全顺利,根据我校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的.精神,又结合外出特点,特制订本预案。

组长:xxx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组员:xxxx

本次春游全面协调人:xxx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行政跟班人员及正副班主任报告。行政跟班人员根据情况作出决定。

(2)一般性事故,行政跟班人员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并进行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也向景点工作人员发出求救,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开展工作,并通知学生家长。

(3)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公安、医疗、教育局等部门上报,同时增派人员赶现场进行组织抢救。

(4)公安、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时,现场有关人员要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

(5)带队老师及行政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6)其他事故,如突遇大雨、交通事故、森林火灾等,带班老师及其他人员必须要组织好学生秩序,以保证学生安全为先。

(7)校车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驾驶员保持通讯畅通。

活动的安全预案篇二

“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为了让孩子们在自己的节日中快乐地展现自我,体验成功,感悟成长,我校定于2016年6月1日在本校举行庆“六一”游园、新少先队员入队系列活动。为了保证此次活动顺利进行,确保会场秩序井然,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少年儿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特制定本次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组 长:姜世权

副组长:夏春银、刘洪林

成 员:德育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保卫人员。

1、德育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负责排查场地、活动器材等安全隐患和督查活动开展过程的安全问题。

2、德育处负责观察学生参与情况,严禁学生活动期间回宿舍或教室。

3、保卫人员负责任对校外人员作好登记工作及进入校园车辆管理工作。

4、后勤保障人员负责任校园灯光及电线线路安全工作。

1、安全隐患:

本次游园活动旨在娱乐为主,但也不排除安全隐患。如在游戏或兑奖过程中,出现拥挤等安全问题。 如出现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学校,情况严重的由学校上报当地教育局及公安机关。

2、防范措施:

(1)活动前向工作人员、参赛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活动,重点反复讲解,增强同学们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活动过程中应强调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

(4)各项管理人员督促到位。

1、讲安全:服从负责老师的安排,按要求活动。

2、讲文明:自觉排队,不乱挤,礼貌谦让。

3、讲卫生:搞好个人卫生,不乱丢果壳、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并能主动收拾身边垃圾。活动结束后,打扫干净活动场所。

4、讲纪律:统一校服着装(天热,着夏装;天凉,着秋装),戴红领巾,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有事要先向班主任请假。

5、班主任老师要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安全事项等多方面教育,确保无事故。

6、特别提醒:

(1)遇事要冷静,措施要果断。

(2)处理群体性的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活动的安全预案篇三

为更好的发挥青少年宫教师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兄弟单位舞蹈、表演教师教学探讨,共同感受校外教育资源和成果。为保证本次活动的安全进行,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有序,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局面,平息事端,把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学生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对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领导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迅速派出得力人手,报告、通知、协助有关单位协助处理。决不能让事态扩大和蔓延,尽快平息,妥善处理。

活动中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

1、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戴幼萍黄幼君(余姚市青少年宫主任)

组员:陈红池李娜

主要职能:

(1)快速到达现场,了解掌握情况,控制局面,研究决定处置方法。

(2)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通知相关单位。

(3)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作出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2、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陈红

组员:池李娜

主要职能: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跟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主任联系。

(3)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3、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黄幼君

组员:邵老师

主要职能: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与带队教师一起组织好其余学生,并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第一手资料。

(1)安全事故报告实行青少年宫主任负责制。

(2)当事人在第一时间通知主任,再由主任报告教育局办公室。不得缓报、瞒报、迟报。(若主任不能及时联系上,通知应急小组其他成员)。

(3)当事人立即通知医疗救援小组成员,并在第一时间把伤员送到附近医院,确保伤员在第一时间内接受治疗。

(4)小组负责老师在第一时间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取得家长的配合。

(5)安全事故职能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

果断处置,积极抢救,相互配合。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直到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

活动的安全预案篇四

为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让学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学校决定于3月31日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师生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优良传统”活动。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安全,根据我校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组员全面负责祭扫活动安全工作

负责一年级安全工作

负责二年级安全工作

1、参加活动的领导与教师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尤其是班主任老师,出发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

2、每班任课教师协助班主任共同管理学生。

3、班主任要随时清点班级学生人数,尤其是出发前、到达目的地后、自由活动结束后、活动结束前等时段。

4、班主任要强调学生在步行去烈士墓途中遵守纪律,不推推打打、不随意离开队伍、遵守交通规则,一切行动听指挥。在祭扫活动中要注意文明礼仪,教育学生不大声喧哗、不随便讲话、不吃零食饮料等,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一定要及时向上报告。

5、外出过程中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有病或身体不舒服的应及时通知家长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予以妥善处理。

6、所有领导和教师在活动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1、事故发生后,现场教师应立即通知班主任老师,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2、一般性事故,班主任老师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学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公安、医疗部门上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开展工作,并通知学生家长。

4、公安、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时,现场有关老师要协助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及教育

活动的安全预案篇五

一年一度的.“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为了保证此次六一庆祝活动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学生能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学校要求全体教师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分工明确,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庆祝活动过程中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特制定本次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门卫)及各班班主任

1、活动时间:6月1日上午8:00——下午4:30

2、7:20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体到位,排查安全隐患,值班值守。

3、7:30组织相关责任教师及安保应急队伍实时监控校园,活动期间随时提高安全的警惕性。

4、上报机制如下:如有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各活动小组负责在保护学生安全的情况下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明确事故大小情况后,再根据具体情况逐级上报。

1、入场式(安全负责人:全体教师)

2、开幕式(安全负责人:全体教师)

3、文艺表演(安全责任人:全体教师)

4、食品、饮水安全(食堂管理及工勤人员,各班主任)

5、午间休息(安全责任人:各班主任级班委)

6、文体活动(各活动小组全体成员)

7、突发与伤害事故处理(责任人:)

8、学生的集合疏散(安全责任人:值周领导及值日教师、门卫)

9、各班安全责任人(各班班长)

卢高(派出所干警)、何兴国(门卫)

王丹(村卫生员)

1、讲安全:学校先召开全体教师会,要求教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与家长联系,共同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讲文明:自觉排队,不乱挤,礼貌谦让。各班要服从负责各项活动老师的安排,按要求开展活动。

3、讲卫生:搞好个人卫生,不乱丢果壳、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并能主动收拾身边垃圾。活动结束后,打扫干净活动场所。

4、讲纪律:会场上不随意起立、走动,不讲小话,不得打

闹,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有事先向班主任报告请假。

5、对学生进行安全等多方面事项的教育和管理,确保本班无事故。

6、有开车或骑车来的家长,请按卫安排把车停在指定位置,排列整齐。

1、上下学路途中的交通安全事故:

(1)保护现场,立刻拨打110,122,120报警求救电话。

(2)做好最佳的自我保护措施。

2、会场内的事故:

(1)教师明确知晓校园内安全的重要性,教育学生不乱攀乱爬,不外出校园。

(2)发生事故,全体教师与家长要团结一致,应立即组织学生疏散,并拨打110报警电话,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120。

(3)如有故意扰乱秩序现象,安保应急队伍要立即到场,出面制止事故恶化,控制事态。

(4)做好学生出现跌、摔、擦伤及生病等的应急处理。

3、注意事项:

(1)遇事要冷静,措施要果断。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恶化。

活动的安全预案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消防、***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六)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大型活动。

影剧院、公园景区、宾馆酒店、会议中心、娱乐场所、商贸场所、各类院校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参观游览、会议论坛、文化娱乐、商品促销、招生招考咨询等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大型活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质监、建设、卫生、食药监、交通、文化、体育、城管等部门和政府应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本级政府确定的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的活动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活动安全责任人。主办者、场所管理者及其他参与大型活动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主办者是指大型活动的发起人。

承办者是指具体组织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或者组织,其主要负责人是指承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场所管理者是指将其所有或者实际占有、使用、管理的场所,以租用、借用等形式提供给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条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配备取得大型活动安全服务资格的专业保安人员和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六)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八)保障临时搭建设施安全,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十)接受公安机关以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二)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控制人数、发售票证。

第八条主办者委托其他单位承办大型活动的,应当选择有资质、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承办者。

主办者应当支持、督促承办者落实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不得向承办者提出可能危及大型活动安全的要求。

第九条大型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三)设立安全缓冲通道、区域,设置引导指示标识,配备安全检查、入场人员计数设备;

(五)提供停车场地,负责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和秩序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六)保障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七)不得将场所提供给未取得安全许可的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

第十条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熟知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

第十一条大型活动参与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现场安全工作人员的管理、指挥和疏导,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活动现场;

(三)在活动现场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投掷杂物,围攻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其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经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承担大型活动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应当按照与承办者签订的安全检查服务协议以及公安机关的要求,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和安全有效的安全检查仪器、设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方案,发现可疑物品、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按照方案要求先期处置。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大型活动安全标准和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安全风险程度、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等内容。

第十五条票务公司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出票,对检票人员进行培训,接受公安机关对出票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二)受理、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三)制定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进行指导;

(五)建立大型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

(六)组织治安、消防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七)指导、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

(八)对大型活动票证实施监管;

(九)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

(十)依法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

(十一)依法查处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大型活动监督管理职责,并做好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承办者对临建设施组织验收,参与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质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建设部门负责大型活动临建设施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搭建、拆除的安全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活饮用水及相关场所公共卫生的监督,做好传染病防控等监测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急救保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组织医疗救治。

食药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监测,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采取应对措施。

交通部门负责大型活动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文艺演出活动的组织者资格和节目内容的审查。

体育部门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审批或者备案。

城管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周边公共区域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政府应急机构根据政府指令或者大型活动承办者等申请,协调应急保障工作。

第十八条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一)举办场所跨县(市)、区的;

(二)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活动举办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对属于市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市公安机关认为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管理更合适的,可以委托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第十九条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组织、协调、保障、直接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数量与预计发售票证或者组织观众数量之和。

展览、展销等具有人员流动性的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同时在活动现场的人员最大数量。

第二十条承办者申请大型活动安全许可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二)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身份证明;

(三)大型活动方案及其说明;

(五)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六)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材料;

(七)活动场所消防验收意见书;

(八)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九)其他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关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现场平面图;

(四)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六)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七)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九)安全检查设备配备情况,对入场人员、物品、车辆的安全检查措施;

(十)预计参加活动的车辆数量,停车场地的设置、位置、容量及停放、管理、疏导措施;

(十一)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十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公安机关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大型活动相关信息通报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

(一)承办者不具有合法身份的;

(二)活动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三)场所、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四)安全责任不明确、措施无效的。

第二十四条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活动的举办规模。

大型活动举办时间需要变更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举办地点、内容变更或者规模扩大的,承办者应当依据本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大型活动取消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书面告知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大型活动安全许可证件。

承办者变更、取消大型活动,应当及时告知活动参加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作出安全许可决定后,应当会同安监、质监、建设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归档。

检查人员发现大型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举办大型活动:

(一)现场发现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内容的;

(二)逾期未改正或者无法整改安全隐患的;

(三)发售的票证或者参加人员超过核准安全容量的;

(四)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立即停止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

(五)现场治安、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承办者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内容的;

(七)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

第二十七条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前,承办者不得发售票证。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后,承办者不得擅自更改票证信息,不得擅自改变各区域票证数量。

第二十八条承办者搭建舞台等临建设施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并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组织由安监和建设部门认可的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施工,并将临建设施设计方案报安监和建设部门备案。

临建设施搭建完成后,承办者应当组织专家、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安监部门会同建设等部门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并签署监督意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临建设施验收工作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1日前完成。

第二十九条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等大型活动参与者违反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受到处罚的,由公安机关计入不良安全信息记录。

第三十条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一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或者临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安监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场所管理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保安服务公司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保安服务公司未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存在安全隐患,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2年内不得参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元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活动,依法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但应当明确具体承办者,依照本规定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活动的安全预案篇七

为了营造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让学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六一”国际儿童节,保证庆六一游园活动的顺利成功地开展,确保安全万无一失,从我校实际出发,制订本预案:

组长:苟 荣

成员:各班主任、值周教师及活动负责教师

1、各班班主任在游园活动前一天必须再次对该班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特别是要教育学生遵守活动的组织纪律,发扬谦让的精神,在活动的过程中不要乱扔糖果纸屑等垃圾,要保持校园的环境卫生。对上下楼道安全、饮水饮食卫生安全、防中暑安全、防溺水安全、来校返家途中安全等进行教育强调,严禁活动时间内擅自离校,严禁下江河、塘堰等地玩水游泳,必须安排班委干部分组负责监督同学的行为,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的学生安全工作。

2、总务处准备好防中暑等所需的药品。

3、游园各项目负责教师对来参加该项目的学生要求排队进行,管理好相关学生的组织纪律,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指导,以保证活动正常、有序、安全地进行。

4、在活动时间内由本周值周教师负责看好各教学楼进出的路口。要求在活动时间内负责人必须在岗,严禁学生出校园,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

5、活动结束后,各班彻底打扫卫生,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教室清点学生人数,再次进行返家途中安全教育,再有序放学。

6、值周教师将对清洁卫生情况作检查。

7、活动结束后,各组人员务必将财物收放好。

8、任何教师一经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拨打应急电话,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或处理。

镇派出所:

学校电话:

急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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