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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工作制度(热门21篇)

时间:2023-12-26 05:38:35 作者:雅蕊

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和规范某个组织或者群体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条例。规章制度是指为了维护秩序与安全,保护个人权益,规范人员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条例,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规章制度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份较为完美的规章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少年儿童能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必须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1、我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结合每月分开展的安全教育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班、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学校应加强门卫工作,完善门卫制度。

5、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考核制度。每学期结束要对各班级、处室的安全工作予以考核。

6、落实《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学校与班级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与义务。

7、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及时消除有碍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环境。

8、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对危房要查封,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及时维修。

9、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学校的各种仪器设备和生活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对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10、特别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不得超载,凡需要搭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11、做好学校防火工作。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其检查、更新。学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要严格危险品购买、保存、使用的审批程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2、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要事先作好准备,加强防护,注意安全。要强调课堂纪律,注意室外教学规范。

13、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应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4、学校组织文艺演出、报告会等活动时,应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工作制度

一、学校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文件,增强其安全防护意识,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二、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具体工作由总务主任分工负责,成员由值班人员、值周教师及班主任组成,根据学校安全责任书中具体要求做好工作。

三、值班教师负责日常护校工作,按时开关校门,经常巡视校园及周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如果由于擅离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并且要以经济损失10%的金额进行处罚。若坚守岗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行处理。

四、值周领导、教师务必于上课前三十分钟到校履行职责,负责本周的作息时间、升降旗、卫生工作、校园内偶发事件。每天放学督促学生整队离开校园,检查教室是否关好锁好,是否有学生逗留。课间及课外活动巡视管理学生,防止学生伤亡事故发生。对进入校内的闲杂人员要及时询问,督促其离开校园,如不按规定操作,出现校园安全事故,应负主要责任。每周在升旗活动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五、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的教育,活动内容有记载有资料;对中途离校或当日不到校的学生要及时追踪了解,家长取得联系;经常性的检查门、窗、桌、凳、玻璃,电源等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中午、下午放学要组织本班学生关好教室门窗,送学生安全离校;教育学生不要吃过期或有毒食物;做好本班学生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和报告工作;做好灾害性天气时学生离校回家工作;每月将安全排查月报表上交工会处。

六、上课教师每天上课时检查学生是否到齐,对缺席学生要询问原因,及时协同班主任做好处理工作;在班主任请假期间在该班 任语、数课的教师为代理班主任,责任同班主任安全责任内容相同。

七、幼儿教师负责好幼儿在校期间的一切活动,及时了解幼儿身体状况,每天所吃零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灾害性天气,协同家长使幼儿安全回家;对幼儿园内设施要经常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幼儿的一切活动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做好对幼儿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教育。

八、总务主任经常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定期(三周一次)查看校内一切设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校外周边设施每月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建议有关人员和部门,清除不安全因素;掌握校园周边经营摊店情况,是否有不利于学生安全的商品和过期食品出售。

九、学校每学期安排第一周和第十二周为安全教育周,内容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而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必要时请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座或观看安全教育录像或图片。

十、远程教育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管理人员,要按程序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值班人员每晚查看两次设备教室门窗是否完好(早晚各一次),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十一、冬季取暖,值班教师把门头窗开启一定缝隙,防煤气中毒,同时做好防火工作,班主任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并教给学生一些预防方法及自救常识。

十二、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于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确保学校财产不遭受无谓的损失,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制度。

1、学校每学期都要与全校各科室各班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各科室各班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别制定本科室本班级的防火制度,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力整改的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最大限度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办公室只设一个电插座,坚决不使用电炉子、电暖风、电座垫;在教室不使用电水壶、热水器。对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2、每学期初、学期末,学校领导都要会同电工全面检查电源线路一次,发现老化、打火、脱位等情况及时更换或整改;平时也要注意观察,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3、加强锅炉房、食堂等电作业区与宿舍电闸开关的管理,全方位地避免电火的发生。

4、确保消防器材全部到位,随时备用,准确无误。

由于校园处在城区边缘,校门离马路很近,车辆往来频繁,因而学校极端重视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要求学生认真遵守交通规则。每学期伊始,学校重点强调,日常班主任随时提醒,全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1、加强食堂的管理。做到餐具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地面经常冲洗,保持室内无灰尘;生熟食品隔离储存;米库无鼠;餐具在消毒柜内放置;服务人员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经常剪指甲、洗澡、洗衣服,确保全身整洁。

2、日常保证全校师生的饮水问题,避免水污染的侵害。以此全力避免疾病的侵入和漫延,确保师生的健康与安全。

每年暑假前后,都要警告学生,严禁到池塘、大河、水库野浴,如果发现,严肃处理。

1、对学生加强用电常识与安全教育,特别在“教室”与“实验室”,学习过程都处处与电息息相关,要求学生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教师处理,不得自行解决。

2、各处电闸、开关都设有保护装置,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或破坏。

3、如需临时拉线,必须找电工一手处理,其他人不得随便乱拉乱扯,特别在校园内拉临时落地线,必须检查绝缘层破损与否。

以此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充分发挥门卫和保卫人员的功能,对学生提出严格要求,没有特殊情况,严禁离校。强化全方位全天候封闭式管理,杜绝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的接触,以避免意外矛盾和事故的发生。

上列制度,全校师生员工都必须认真遵守,不得违反。

安全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文体局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当前和今后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经文体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促进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促进安全责任制落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局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各部门、科室是安全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科室要结合本部门、科室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文体局相关部门、科室的主要职责分工:

1、长效管理制度。各部门、科室要加强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每周必须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存底,追踪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隐患问题,遏制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歌舞厅、网吧、ktv、电子游戏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联合检查制度。每季度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部门、科室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责成相关责任部门、科室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每次检查情况应形成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并形成工作简报。

3、信息反馈制度。各部门、科室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每季度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内容包括本季度开展安全工作情况、检查情况统计,发现的新情况、新动态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区安办报告,对有重要情况不报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经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予以批评、通报。

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优异成绩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奖励形式:通报表扬、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等。

2、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的,被省、市、区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具体为:警告、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安全意识,使我院早日步入先进医院的行列,特制定此制度。

一、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

(一)急、危、重患者的处理

1.凡急、危、重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本人不能胜任抢救工作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的由首诊医师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未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需住院而未收入院,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对不属于本专业诊治范围的患者,首诊医师将问诊、查体、相关检查或处理后的情况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将会诊情况记录门诊病历中;需住院时由首诊医师协助相应科室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3.涉及两个科室以上患者,首诊医师必须积极、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并根据病情请相关科室会诊,视患者病情判断患者归属,根据病情需要必要时请科主任会诊。需要住院的患者,病房不得借故拒收。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4.对于发生严重推诿患者的医师,聘任制人员给予辞退;本院医务人员发生一次,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二)慢诊患者的处理

1.患者来院就诊,接诊医师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病情来进行诊治,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应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不能明确诊断及治疗的如果未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2.接诊医师经过问诊、查体及辅助检查结果认为不属本科疾病时,如患者一般状况欠佳,接诊医师负责组织送往相关科室并落实接诊。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二、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经治医师查房

1.每天对所管患者最少2次(晨间、午后)查房,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主诊教授、主治医师也承担责任。

2.对急、危、重患者和新入院及术后患者,随时查房,及时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诊疗措施,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主诊教授、主治医师也承担责任。

3.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做到巡视性查房,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主诊教授、主治医师也承担责任。

4.夜间值班,要对病区所有患者进行经常巡视性查房,发现和掌握病情变化,及时采取紧急有效的诊疗措施;疑难急重患者请上级医师会诊。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主治医师、主诊教授也承担责任。

5.上级医师查房前,整理病历,病程记录最少记录到查房前一天,各种检查结果置于病历中。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主治医师、主诊教授也承担责任。

6.主治医师、主诊教授及科主任查房记录,经治医师于12小时完成,并于当日遵照上级医师查房指示完成医嘱的更改和执行。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上级医师医嘱时,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主治医师、主诊教授也承担责任。

7.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主治医师查房

1.新入院患者,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主诊教授也承担责任。

2.每周至少带医疗组查房2次。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主诊教授也承担责任。

3.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做到巡视性查房,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主诊教授也承担责任。

4.于查房后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并签字认可。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主诊教授也承担责任。

5.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三)主诊教授查房

1.对医疗组所管患者每周至少查房一次,固定时间,按时进行,对急、危、重患者,可随时查房。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

2.于查房后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对指示的执行情况和记录完成情况,并签字认可。违反规定一次,给予经济处罚。

3.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三、认真执行《临床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设有病房的临床科室,每天24小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设有白班和夜班值班医师,每班至少分2级(经治医师和主治医师)值班,也可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值班(坐班),经治医师、研究生、进修生无权坐班。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发生一次,科主任给予经济处罚。

(二)值班医师要做到按时交接-班。接-班医师未到岗,值班医师不允许下班;接-班医师因故未按时(迟到)接-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告知值班医师;接-班医师未到岗﹙已电话告知值班医师﹚,值班医师离岗﹙下班﹚,值班医师按脱岗给予经济处罚;接-班医师未到岗﹙未电话告知值班医师﹚,值班医师离岗﹙下班﹚,值班医师、接-班医师均按脱岗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三)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对擅离职守者,比照本制度第三十三条“急诊工作制度”“(二)”处罚。

(四)双休日、节假日及夜班值班医师除负责本科患者的医疗工作外,还承担相关科室的会诊工作(指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如违反会诊制度,比照本制度第七条“会诊制度”“(四)”处罚。

(五)值班医师在值班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夜班),患者出现病情变化,要及时给予处置,经治医师解决不了的要做到逐级请示,并把病情变化及处置情况详细地记录在交-班本上,还要记录到病程记录中,同时注明“白班值班” 或“夜班值班”。 值班医师对患者病情变化处置有困难,不请示、不汇报或处置不及时的,发生一次,值班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并全院通报批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并按照《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加重处罚。

(六)值班医师接-班后,在上级医师带领下,对全科住院患者进行查房。对危重患者要不定期查看,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置。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经治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值班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并全院通报批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七)值班医师向接-班医师交-班时,对危重及病情出现变化的患者做到床头交-班,并书写交接-班记录﹙包括值班病程记录﹚,交接-班医师签字。未按时写交接-班记录或无医师签字,视为未交接-班,发现一次,值班医师、接-班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并全院通报批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八)交-班记录本要求书写内容:住院患者总数、出入院人数、死亡人数、转科人数、手术人数、病危人数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和特殊用药及科室原患者的病情变化等,要认真、全面、详实地书写,项目及数字要填写清晰。检查发现少填写一项内容,值班医师给予经济处罚。

四、认真执行《术前讨论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中“术前讨论的形式”第二条中九种情况需要进行术前讨论,结束后按照要求向患者及家属交待,填写医患沟通单。术前讨论至少应于患者手术前一天完成,多科室术前讨论一般应于术前二天完成。没有完成术前讨论的病例,检查发现一份,主诊教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向患方交待的会诊意见未填写在医患沟通单上的,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五、认真执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患者正常死亡后,于1周内由主诊教授主持本组医师参加,也可邀请其他组医师参加讨论;对死亡原因不清楚、交通肇事、打仗斗殴、医疗纠纷等“非正常死亡” 患者,由科主任主持,于1周内完成死亡讨论。未按时完成死亡讨论,科主任、主诊教授给予经济处罚。

(二)凡死亡病例,医疗组医师或值班医师要征求(动员)家属意见,是否同意进行尸检。尤其是对死亡原因不清楚、交通肇事、打仗斗殴等非正常死亡的和家属对医疗及死亡原因持有疑义的,坚决动员进行尸检。家属同意或不同意进行尸检,都应在病历首页“是否同意尸检” 栏内进行签字,而且要在病程记录中体现,同时要在医患沟通单上签字、印手印。违反上述规定的,节假日、双休日、夜班时对值班医疗组给予经济处罚;正常工作日对医疗组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三)死亡病例讨论内容要记录在病历中,同时也要及时、详实地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死亡病例无死亡讨论,发现一份,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经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死亡病例讨论内容未及时、详实地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发现一次,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经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六、认真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医护人员无论是本人发现或接到患者家属呼救信息及其他医护人员发出协助抢救的信息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如医护人员态度冷漠,“见死不救”,一经查实,聘任制人员立即开除,本院医务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二)抢救记录要及时、详实,并简明扼要地将抢救经过手写记载于《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本》中,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人、主治医师、主诊教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七、认真执行《会诊制度》

(一)要求会诊医师必须是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来完成,违反规定的,对当天负责会诊的主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

(二)聘任制医师违反会诊规定的,给予辞退;会诊医师是主治医师以下人员,会诊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当日负责会诊的主治医师和会诊医师承担。

(三)各科室白班(周一至周五)会诊主治医师不能由白班值班主治医师兼任。违反规定的,发现一次,对科主任给予经济处罚。

(四)急诊会诊(急诊科会诊)要求接到电话后10分钟之内到达请会诊科室,会诊后认真书写会诊记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会诊科室﹙现场﹚和会诊后不写会诊记录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五)普通会诊,申请会诊科室要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被邀请会诊医师要亲自检查患者、阅读病历,不要只听病情汇报;会诊后要认真填写会诊意见。申请会诊科室,会诊申请单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填写会诊申请单的医师、主治医师、主诊教授给予经济处罚;会诊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八、认真执行《医师手术分级制度》

外科系统医师要严格执行各级医师手术权限、手术审批程序、手术审批权限、特殊手术审批权限,严禁越级(包括跨科、跨组)手术。对于越级(包括跨科、跨组)手术的医师,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并按照《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加重处罚。

九、认真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对不应该输血的患者进行输血或应该输血的而没进行输血的,查实一次,经治医师、主治医师、主诊教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二)输血科发错血﹙血型﹚,发生一次,发放血液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错误血液已经给患者输入,发血员停止工作6个月-1年,并加重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三)临床科室(手术室)必须有专职人员领取血液,不得由家属到输血科领取。发现家属领取血液,科主任负管理责任,指派人员给予经济处罚;专职人员领取血液出现差错(取错、丢失、破埙等),如果是聘任制人员给予辞退,本院医务人员,除赔偿血液款外,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护士发生错误输血,责任人处罚同上,护士长负管理责任。

(四)出现输血反应,临床科室第一时间报告输血科,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上交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后上报医务部备案。违反上述规定的,临床科主任、护士长、输血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十、认真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要点

(一)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病程记录的,发现一次,医疗组经治医师、主治医师、主诊教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手术记录原则上由术者在24小时内完成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术者应签名认可。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三)病历严禁使用刮、粘、涂等方法改动病历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须要改动的文字上,修改人在改动处下方填写修改时间并签名;同一页病历记录修改不得超过三处。违反上述规定的,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经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四)患者及家属(律师、公安局、法院、卫生行政部门等)复印过的病历(包括护理文献)不允许改动。如发现改动,主诊教授、主治医师和经治医师(护士)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护理组﹚及当事人承担。

十一、认真执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一)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技能的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在不影响本科室﹙医疗组﹚工作并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外出会诊。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二)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不接受民营医院邀请﹚向被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的医务部发出书面邀请函,无书面邀请函,被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的医务部有权拒绝派人会诊。

(三)医师擅自外出会诊,给予经济处罚,并全院通报批评;发生医疗纠纷的,医院不负责接待;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被医院派出会诊的医师应于会诊前到医务部领取《医师外出会诊反馈表》,会诊后由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填写并盖公章,由会诊医师带回并于2日内上交医务部备案。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五) 医师外出会诊时,不得收受患者或家属的钱物和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并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六)医师外出会诊时,如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十二、认真执行《进修生管理制度》

(一)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医院和所在科室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尊重老师、团结同志、虚心学习、认真工作、坚守职业道德,对患者热情、负责,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如违反上述一项规定的,将进修人员退回原单位。

(二)进修医师不能独立值班;不能自行决定患者会诊或承担会诊;不能开毒麻药、剧毒药、贵重药及诊断书。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将进修医师退回原单位;造成不良后果﹙纠纷、事故﹚赔偿的,医院将事件经过送达进修医师所在单位及卫生行政部门,带教医师及科室﹙医疗组﹚按照专家讨论结果承担经济赔偿。

十三、认真执行《医务人员三基训练制度》

(一)根椐实际情况由医务部、护理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三基培训。有计划未组织实施或无计划也未组织实施,医务部、护理部主任给予经济处罚。

(二)医务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给予经济处罚。

(三)不参加考试者,给予经济处罚。

(四)对考试不合格﹙不参加考试﹚者,不授予处方权,同时取消医师晋升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晋升副主任医师报名一次,并给予经济处罚。

十四、认真执行《医嘱制度》

(一)长期及临时医嘱要求在接诊后1.5小时以内开出。违反此规定的,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经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

(二)长期医嘱单一页超过6项停止医嘱,应重新整理医嘱,即在最后一项医嘱下格线上划一道蓝线,重新整理的医嘱另起一页,用红笔写上“重整医嘱” ,重整医嘱的时间应按重整当日时间填写;凡转科、手术、分娩后也要重整医嘱,即在最后一项医嘱下格线上划一道红线,在红线下面用红笔写上“转入医嘱” 或“术后医嘱” 或“分娩后医嘱”。毎份病历出院时应有“今日出院” 医嘱,死亡时应有“尸体料理”医嘱。每项医嘱均需签名。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规定的,医疗组带组教授、主治医师、经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

(三)除急诊抢救和手术中,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如有违反者,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四)医师在诊疗过程中的各种医嘱,必须与病情和病程记录一致。违反此规定的,由医疗质量专家组考核、处理。

十五、认真执行《医疗工作请示报吿制度》

新技术、新疗法、新手术、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高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港澳台胞及外宾手术或重症抢救;出现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及重大火灾致人员伤亡而急需抢救;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发生医疗纠纷﹙事故﹚;住院病历丢失等情况之一的,节假日及夜间向医院总值班报吿,其他时间直接向医务部报告。违反上述规定的,医疗组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十六、认真执行《手术知情同意制度》

(一) 向患方交待手术知情同意书内容必须是医疗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同时术者也要签名。如发现主治医师以下人员向患方交待手术知情同意书内容或没有术者签名,发生一次,主治医师、主诊教授、术者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主治医师、主诊教授、术者承担。

(二)手术知情同意书决不允许事后填写或增加内容。患者由于病情等原因不能亲自签字者,要委托(写委托书)其代理人签字。患者及家属在告知书上必须写明“知晓以上n项风险内容,愿意承担(不承担)手术风险,同意(不同意)手术”。如需增加内容,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必须在有患者或家属在场的情况下书写増加的内容,患者或家属在增加内容上面印手印并签写“知晓增加的n项风险内容,愿意承担(不承担)手术风险,同意(不同意)手术” ,医师在增加内容下边签名。 需要患方填写的年、月、日、时、分,医师不能代替填写。患者有多个子女的,医师在向家属交待病情时,原则上所有子女必须在场并签字、印手印。违反上述规定的,主治医师、主诊教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如医师私自改动或增加内容,责任人触犯《执业医师法》第37条,给予警吿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当事人承担。

(三)手术知情同意书填写内容要详实、全面(术中、术后及不行手术治疗可能出现的情况),语言通俗易懂,并按上一条款要求办理。由于术前告知不详实、不全面而引发医疗纠纷的,主治医师、主诊教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十七、认真执行《医疗证眀管理制度》

(一)医疗证明包括疾病证明(门诊患者诊断书、出院患者诊断书、病情介绍等)和死亡证明。

(二)开具证明的医师,必须是本院主治医师以上(具有执业证书,并在本院注册)人员。本院主治医师以下人员开具证明者,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当事人承担;触犯法律的,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聘任制人员开具证明,给予辞退;进修人员开具证眀,退回原单位,并将违规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对方单位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制人员、进修人员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医疗组承担。

(三)医师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疾病的医疗证眀书,违反者,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当事人承担;触犯法律的,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聘任制人员、进修人员的处罚比照本制度“(二)”执行。

(四)开具假医疗证明者,发生一次,给予当事人加重经济处罚,并全院通报批批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当事人承担;触犯法律的,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聘任制人员、进修人员处罚比照本制度“(二)”执行。

(五)门诊患者休息诊断证明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住院患者出院诊断证明的休息时间不得到超过三个月。违反此规定的,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触犯法律的,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聘任制人员、进修人员处罚比照本制度“(二)”执行。

(六)临床科室开具的其它证明(如病情介绍等)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签名,经科主任签名后医务部方可盖公章。无医务部公章,此证眀无效,按开具假证明处罚。

十八、认真执行《围手术期关键环节管理制度》

(一)术前应做好风险评估,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及时纠正不良情况。风险评估要有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治医师、主治医师、主诊教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 麻醉医师要亲自对每位需要麻醉手术的患者做好术前会诊,并认真书写会诊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麻醉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研究生、进修生等不能独自进行术前麻醉会诊,违反上述规定的,进修生辞退,研究生延期一年毕业,带教老师给予经济处罚;发现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进修生辞退,研究生延期二年毕业,带教老师加重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研究生除名,赔偿款由带教老师及科室承担;进修生给予辞退,医院将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情况以文字形式向进修生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赔偿款由带教老师及科室承担。

(三)对全麻术后患者,麻醉医师要亲自护送患者到病房,并做好定时术后随访,认真书写随访记录。违反上述一项,麻醉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如果指派研究生、进修生自护送患者或进行术后随访,按本制度“(二)” 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按本制度“(二)”执行。

(四)严格按照三级甲等医院的要求,做好各类手术的审批工作。重大特类、危重患者、毁损性手术,应在术前讨论后,由术者拟定手术方案,填写《重大手术审批单》,经科主任签字后,报请医务部及分管院长审批。违反此规定的,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和当事人承担。

(五)外请专家来院手术,须由相关科室填写“邀请外院医师手术会诊申请单”,由科主任审核、签字,报医务部审批后方可参加手术。如违反上述规定的,邀请人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当事科室承担。

(六)遇涉及刑事、纠纷或暂无经济支付能力而急需手术的患者,有关科室应在积极抢救、手术的同时,立即向医务部或总值班报告,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或手术。如违反上述规定的,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医疗组和当事人承担。

(七)手术前必须由巡回护士和器械护士共同认真清点、核对、检查手术所用的无菌包及各种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和质量,并逐项、准确地记录;对术中追加的器械、敷料应及时记录;手术临近结束时,再次清点、核对、检查手术所用的无菌包及各种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确定无误,告知手术医师,并做好记录。如违反上述规定的,巡回护士、器械护士给予经济处罚,护士长负管理责任。由于玩忽职守,发生手术器械、敷料等物品遗留在患者体内,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八)术中切除的组织、器官标本按要求固定后,及时送检。医师认真、详实地填写病理申请单。手术室人员与病理科人员做好交接记录。由于病理申请单书写不规范,术者、助手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发生标本丢失或“张冠李戴”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九)术者在手术未结束离开手术室的,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术者承担。

(十) 术中植入性器材的合格条码要认真、及时地粘贴在病历中,如发生条码与植入性器材不符或条码、植入性器材与病历记载不符,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十一)术后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监护的,应送重症监护室(icu)进行监护。认真及时地做好记录,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沟通、及时处理。违反此规定的,主诊教授、主治医师(值班医师)、经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医疗组及责任人承担。当班或值班护士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经济处罚,护士长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款的,赔偿款由护理组及责任人承担。

十九、认真执行《科室病案质量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一)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科室病案质量管理小组工作细则及奖惩规定。无工作细则或无奖惩规定的,科主任给予经济处罚。

(二)根据工作细则,进行自检、自查。将自检自查情况在每月一次例会上进行讨论,总结经验教训,落实责任,奖惩到人,制定整改措施,将会议内容详实地记录在《科室病历检查记录本》中。检查中如果发现科室未按时召开病案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会议内容记录不及时、不全面的,科主任给予经济处罚。

(三)除每月一次正式例会外,每季度要召开全科医务人员大会,广泛听取对病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记录在《科室病历检查记录本》中。未完成上述要求,发现一次,科主任给予经济处罚。

二十、认真执行《临床科室输血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按照规定科学合理用血;输血前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并认真、详实地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治疗过程要认真记录;医护人员定期培训,知晓并掌握输血质量核对制度及输血技术全过程;每月召开一次输血工作会议(会议要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年终总结上报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给予经济处罚。

二十一、 认真执行《临床科室药事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一)指导本科室医务人员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通过病例讨论、处方分析,监督、检查、分析药品使用动态,促进合理用药,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检查中发现医师滥用和不合理使用药物,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

(二)每月检查一次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和急救药品储备及管理情况,并有检查记录。无检查记录视为未检查,科室药事管理小组组长给予经济处罚。

二十二、认真执行《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一)外科系统术前预防感染使用抗生素,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及使用时间,如出现使用不规范,发现一例,科主任负管理责任;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经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对于发热原因不明的患者,在没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得使用抗生素;对于感染症状明显,感染部位明确的患者,可试选用抗生素,待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出来后,有的放矢地使用抗生素;违反上述规定的,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经冶医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由于抗生素使用不合理引发的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十三、认真执行《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一)各科室要设兼职医师和兼职护士负责本科室的医院感染工作。对未设兼职医师和兼职护士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给予经济处罚。

(二)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无科室管理制度或有科室管理制度未组织实施,科主任、护士长给予经济处罚。

(三)对疑似和确诊的医院感染患者要及时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判断可疑传播途径,采取措施控制医院感染的续发和蔓延。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生一次,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四)一旦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和流行,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和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组织专职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落实控制措施。对于隐满不报或不及时上报的科室,责任人及科主任、护士长给予经济处罚。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接到报告后不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落实控制措施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五)各科室的兼职医师和兼职护士,要督促科室医师将疑似和确诊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地向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报告,并留取标本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违反上述规定的,兼职医师和兼职护士给予经济处罚。

二十四、认真执行《新技术审批、备案制度》

新技术范围指比较前沿的新技术、新项目、新方法、新标准。各科室必须按照要求,经过申请、论证、评审、备案。如擅自开展,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款的,赔偿款由科室及直接责任人承担。

二十五、认真执行《处方权审批制度》

申请处方权的医师,必须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注册,否则视为非法行医。处方权的申核、办理部门为医务部。没有处方权的医师(研究生、进修生)不能独立从事医疗活动。如发现没有处方权的医师独立从事医疗活动,对其本人的处罚:进修生辞退;研究生延迟毕业二年;发生医疗事故时,对进修生的处理是将医疗事故的鉴定文书及处理结论,通过卫生行政部门送达进修生工作单位及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触犯法律的(非法行医罪),个人承担法律责任。对带教医师的处罚:发现没有处方权的医师(研究生、进修生)独立从事医疗活动,带教医师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事故(纠纷)赔偿的,全部由带教医师承担,并按照《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加重处罚。医务部对处方权审核不严格,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事故(纠纷)赔偿的,罚款数额,遵照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委员讨论结果执行。护士执业参照执行。

二十六、认真执行《重大手术报吿、审批制度》

按照医院的规定,重大手术执行报告、审批程序。要求术者将选择的手术治疗方案、手术治疗的必要性及手术风险等提交全科会诊,必要时全院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确定最终手术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及家属治疗方案及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并发症。是否同意手术,都要签字并印手印。如果同意手术,填写《重大手术审批单》,科主任签名后上报医务部审批。如违反上述规定的,主治医师、主诊教授、科主任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二十七、认真执行《植入性医疗器材、高值耗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植入性医疗器材、高值耗材全部由物资采购供应部统一购买。全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禁止使用未经医院招标购入的植入性医疗器材、高值耗材产品。违反规定的科室,给予经济处罚,并全院通报批评;发生医疗纠纷,医院不负责接待处理,并由医院纪委对责任人进行查处;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科室承担。

(二)临床操作或手术置入的内置物,医师术前必须同患者或家属进行详实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全部记录在《植入器材使用同意书》上。无论患者或家属是否同意,均应在《植入器材使用同意书》上签字、印手印。违反者参照《医患沟通制度》处罚。

(三)术中所用植入性医疗器材的产品合格证及时、准确地粘贴在病历中。违反此规定的,参照十八条“(十)”处罚。

(四)物资采购供应部提供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材应建立出库登记、使用登记,登记本保存期限10年以上,以备产品质量追溯。违反此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全部由科室及责任人承担。

二十八、认真执行《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影像检查亙认制度》

(一)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二医院、吉林大学白求恩中日联谊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吉林省中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市中心医院、通化市中心医院的医学检验互认。违反此规定一次,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二)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二医院、吉林大学白求恩中日联谊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的医学影像检查互认。违反此规定一次,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二十九、认真执行《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历环节质量管理

1.医务部每月1—2次对运行病历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病历缺陷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2.医疗质量专家委员会对运行病历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病历缺陷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二) 住院病历终未质量管理

1.医疗质量专家委员会对病历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病历缺陷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2.病案室负责病历终未质量检查,发现缺陷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三十、认真执行《病历复印、封存和启封的管理制度》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运行中的病历患者也有权复印。患者及家属(包括律师、公安局、法院、卫生行政部门等)持有效证件要求复印运行中的病历,医疗组医师携带病历,陪同复印;出院病历持有效证件到病案室复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存放在病历中。如医师拒绝复印运行中的病历,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如发现患者或家属(包括律师、公安局、法院、卫生行政部门等)自行携带病历复印,主诊教授、主治医师、经治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如发生病历丢失,医疗组医师给予加重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款的,赔偿款由医疗组承担。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运行中的病历,可封存复印件,由医务部负责保管。出院病历,封存原件或复印件,由医务部或病案室保管。节假日、双休日、夜晚,总值班人员有权封存运行病历的复印件,上班后交医务部保存。医师、医务部、总值班及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封存病历,违反此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三十一、认真执行《急诊危重患者抢救记录书写规范》

急诊危重患者来院后,当日值班医师负责接诊、抢救,将接诊、抢救记录按要求及时地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记录不及时﹙包括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发生一次,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责任人承担。

三十二、认真执行《门诊工作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出门诊的各级医师上报门诊部。过期不报的,门诊部负责考核、处理。

(二)更换出诊医师的原则应为同等技术职称的医师,并提前向门诊部报告。违反此规定一次的,门诊部负责考核、处理。

(三) 门诊医师必须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有违反者参照第“一” 条处罚。

(四)做好医患沟通。有违反者参照第“三十九” 条规定处罚。

(五)按时开诊;不允许提前关闭诊室。如有违反规定的,门诊部负责考核、处理。

(六) 门诊医师对患者或家属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给予回答,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因为服务存在缺陷,对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十三、认真执行《急诊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实行24小时值班出诊制度,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诊。如发生某科随意停诊,该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当日出诊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日出诊医师承担。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确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或串班,必须经科主任批准。对擅离职守者,聘任制人员辞退,本院医务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擅自串班者,聘任制人员辞退,本院医务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科主任负管理责任;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或医疗组及当事人承担。

(三)各临床科室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师(工作二年以上的医师,取得法定的急诊执业资格或取得法定执业资格,并经医务部同意)参加急诊工作。临床科室选派低年资医师、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不足一年的护士、实习及进修护士到急诊科独立值班,发现一人次,所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三十四、认真执行《急诊值班医师资格审核制度》

(一)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在本院注册,具有本专业二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疑难、危重患者的诊治及急诊抢救工作的医师。如违反上述规,当事医师、指派者给予经济处罚;发生医疗纠纷(事故)赔偿的,赔偿款由指派者和当事人承担。

医疗质量是科室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科室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科室的各项工作。

并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科室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医院有关要求和科室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是全面、系统的工作,能监督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及质量的危机管理。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管理。

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核心制度。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报告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

加强科室人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科室人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科室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质量管理工作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员工的绩效评价。

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制度。

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

针对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为目标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安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防盗安全工作,加强内部设施的管理与使用,现制定校园防盗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1、按照“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安全”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快治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

2、通过防范,努力形成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进校作案,进了校园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园的治安保卫局面,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少发案、发小案、不出事、少出事、出小事”。

3、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五双”制度齐全,“三防”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全部双套钥匙,严格手续,专项使用,两人共同管理。

4、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

5、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6、学校办公设备、器材实行“谁主管 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的管理办法,如果在使用期间造成办公设备器材(特别是电脑显示器、主机、打印机、液晶电视、实物投影仪、笔记本电脑等)被盗的,由保管人、当事人或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7、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进出人员登记手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安全工作制度

1、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作业。

2、每天检查配电室及巡查校园内的日光灯、电风扇、饮水机、电视机、楼道路灯和应急照明灯等电器的使用情况,以及巡查校园内洗手台、厕所等场所的水龙头和水冲阀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水电安全及时供给和运行。

3、协助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宿舍用电、用水情况,严禁私接线路、安装插座、使用自备大功率电器。

4、落实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防电路漏电、短路、电线老化、超负荷,防止漏电、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消除水路跑、冒、滴、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电安全维护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

5、对接报的水电检修任务,应根据轻重缓急,逐一安排检修。做到随叫随到,一般做到一小时内修复,对不能及时修复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不能及时修复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则要及时处理。

6、检修用零配件必须按需要向仓库办理手续领用出库,并认真记录好主要检修材料的消耗和维修情况。注意节约使用材料和零配件,做好修旧利废和回收再利用残料工作。

安全工作制度

一、村主任是本村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村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村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负责检查并督促本村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地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五、本村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安全工作制度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楚州实小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负责后勤的校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总务处要经常对家属区进行检查,提醒所有住家户注意防火、防盗、防滋扰,确保安全。

5、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6、教工集体宿舍要确定安全、卫生负责人,定期评选文明安全户。

7、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8、值日教师每天要提前到岗,负责检查,疏通放学路队和中午学生的午休及活动。

9、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10、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11、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12、校医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13、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14、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15、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斗鸡,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6、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17、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18、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医疗技术管理工作制度

(一)实施放射科主任对放射科各个部门(包括普通x线诊断、ct、mri、介入治疗等)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可分设副主任或组长协助科主任工作。

(二)住院医师应实行不同影像学方法的轮转学习、力

求全面掌握影像学各种方法,以便发挥综合诊断优势。鼓励高年资主治医师按人体解剖系统分专业深入钻研、培养成某一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实施相对固定、定期轮转,能够掌握放射科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实现一专多能。

(三)全面抓好科室的各项质量管理和优质服务。科主任要全面管理好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好各级人员的专业培养和提高。

(一)根据疾病摄影要求和病人体形正确划价,若对检查有不明之处及时请示本科医师或技师。

(二)严格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摄片部位和收费标准等项目,并登记记录或将所有资料输入电脑。

(三)为首诊病人编写新号码,为复诊病人查找老号码或按序列编号。

(四)对申请造影检查患者,详细交代检查前准备事项。

(五)坚守岗位,主动、热情、耐心接待前来检查的患者,有问必答,树立放射科良好的窗口形象。

(一)x线片、x线检查申请单、报告单、存档光盘等资料要保存15年。影像资料要双备份保存。

(二)x线检查资料要有专门储藏场地,专人负责,保证资料完整,不得遗失、破损。

(三)即时查找,明确去向。

(四)每天整理、汇总、归类。

(五)遇有借阅,要办理好借片手续。定期催还,如遇遗失及时落实责任,作好记录。

(一)借取存档片由登记室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借取。

(二)急诊借片:根据急诊室要求,急诊病人拍片后,可先借片,后写报告。

(三)平诊借片:借片需由借片医生开具借片条后至登记室借取;外借片需由借片人出具借条,留下借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号码。

(一)每日上班后应先开机、开空调。检查病人前先作球管预热,不许在未预热状态下检查病人。机器出现故障时,应记录在案,维修情况也应记录。

(二)进行x线检查前,应仔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摄片部位和会诊单,检查号码是否准确,严防错号、重号和病人重名重姓。除去病人身上金属物、膏药等物品。对检查有不明之处应及时请示本科医生或上级技师,或与临床取得联系。

(三)摄影操作时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及诸附件有无固定。危重病人或怀疑脊椎骨折病人应有临床医生陪同,协助移动病人和摆位,以免因摄影操作而加重病情,发生意外。

(四)病人检查结束后,应填写曝光条件、日期,特殊摄影应记录摄影体位,最后签名。

(五)按规定持证上岗。

(六)保持机房内整洁,下班前要及时关机、关灯及空调,并在机器复位后进行清洁卫生工作。

(一)每天早晨清洁暗室、洗片机、打印机,检查自来水、红灯,备足胶片

(二)检查、清洁洗片机和打印机各部分结构,检查运转情况,包括循环、补液、显影和干燥温度。

(三)洗片机工作前先走废片数张,并记录走片时间是否正常。打印机每天工作前先reset,确定情况正常再进行日常工作,并装满胶片。

(四)定期检查、清洁暗盒有无破损、污迹,并做好记录。

(五)暗室工作人员应随时关灯,非暗室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入内。

(六)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电源、水源、空调、洗片机和打印机等,并做好桌面卫生保洁工作。

(一)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工作期间不得在机房内喧哗,保持工作环境安静。

(二)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吃零食,保持机房整洁。

(三)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机器做工作以外的病人。

(四)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五)维持机房温度和湿度恒定,保证机器处于正常工作环境。

(六)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托架等ct室一切附属设备应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七)护理人员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对高压注射器进行清理。

(八)技师、医生、护理人员的工作应遵守操作规程。

(九)随时做好对比剂过敏反应的抢救准备,定期检查抢救药品有无过期、抢救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十)应定期对机器做清洁、ct值校正等日常维护工作,并做好记录。

(十一)所有病人资料应及时保存,防止丢失。

(一)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工作期间不得在机房内喧哗,保持工作环境安静。

(二)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吃零食,保持机房整洁。

(三)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机器做工作以外的病人,一经查处,严惩不怠。

(四)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参照磁共振安全注意事项)。

(五)维持机房温度和湿度恒定,保证机器处于正常工作环境。

(六)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线圈等mr室一切附属设备应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七)护理人员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对高压注射器进行清理。

(八)技师、医生、护理人员的工作应遵守操作规程。

(九)随时做好对比剂过敏反应的抢救准备,定期检查抢救药品有无过期、抢救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十)应定期对机器做清洁、匀场等日常维护工作,并做好记录。

(十一)所有病人资料应及时保存,防止丢失。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dsa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持证上岗。

(三)技术操作参数,如造影程序、对比剂总量、每秒流量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操作,由技师记录。

(四)dsa机未经操作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五)dsa机每周保养一次,做到干净、清洁、卫生。

(六)导管室按照无菌操作原则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条例,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

(七)进入导管室见习、参观人员,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房间内不得随意游走和出入。

(八)入室人员均需戴口罩、帽子、穿白大衣、室内套鞋套或室内鞋。

(一)设立专门的读片室。

(二)每天上午科主任带领全科医生、进修、实习医生进行读片。

(三)值班医师准备读片内容,挑选疑难的、典型的或具有教学意义的病例,并收集这些病例的病史及各种影像检查信息。

(四)读片时值班医师汇报病史,分析影像,得出初步结论,并提出需解决的或存在的疑问,上级医师进一步分析病例,综合各种影像信息,相互印证,做出最终结论。

(五)记录疑难病例讨论结果。

(一)定期举行疑难读片讨论或每天综合读片时选取疑难病例,展开科室内讨论。

(二)定期或不定期与相关科室联合读片。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各系统的读片,准备读片内容并负责联系相关科室的读片。

(三)重大疑难介入手术病例多科室联合读片,制订最佳手术方案,并报院领导批准。

(四)专人负责记录疑难读片结果。

(一)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各系统疾病的手术病例追查并作记录,或每周安排人员负责手术病例的追查。

(二)登记疑难病例定期安排医师进行手术或临床随访。

(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手术随访结果讨论,每年至少6次。

(四)定期统计影像诊断的正确率。

(一)设备专人负责制:每台设备由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工作。

(二)设备定期维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

1、设备机械性能维护:配重块安全检查装置,各机械限位装置有效性检查,各种运动运转检查,操作完整性检查。

2、设备电气性能维护:各种应急开关有效性检查,透视曝光参数(kv、ma、mas)检查。

3、剂量检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4、每日对ct、mri进行一次水模检查。

(三)设备日常维护(每日进行)

1、每日开机后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有无提示错误等,如有必须先排除。

2、对于x线机和ct机开机前必先warm-up后才能工作。对于mri机,工作前先查看液氦和氦气情况,检查水冷机工作状态。

3、每日工作完成后,需清洗机器上的脏物和血迹等。

(一)执行《总则》和《手术室消毒隔离管理细则》。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的规程。

(二)专人负责管理,术前必须穿手术衣,戴口罩、防护眼罩和帽子,按外科手术洗手规程洗手。

(三)凡规定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不可回收再用,一次性使用导管不得重复使用,医用污染垃圾扔入黄色污物袋按规定统一处理。

(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药产品,其说明书未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导管,应按规定行去污染、清洗、灭菌等程序处理。

(五)每次操作后做好终末消毒处理,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物体表面,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室内清洁干燥。

(六)常规每天空气消毒一次,必要时随时消毒,并记录在册。每月空气培养一次,如不合格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消毒处理。

(七)每月监测:手指、空气、消毒液、操作台、医用器材(熏蒸、浸泡)。

(八)保证新风机畅通。

(一)术前准备

1、建立严格的病房会诊制度,严格掌握介入诊疗的适

应症和禁忌症。重大疑难介入手术实行主管领导审批制度。

2、对拟进行介入诊疗的患者,手术医师术前制定完善的诊疗方案,并详细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本次手术的目的、方法、风险,取得其同意后并签署同意书。

3、术前1-3天作好相应的术前检查,如心、肺、肝、肾功能,血常规、出凝血时间,对比剂过敏试验、备皮、肠道准备、禁食等工作。做好导管室器械,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准备。做好各类急救用药,抢救措施的准备。

(二)术中操作

1、手术过程中,介入医师严格遵守各项规范化介入诊疗操作原则与技术,如无菌操作原则,熟练轻柔的操作技术。

2、介入诊疗医师对患者术中的生命体征变化及其意义须十分了解,并掌握各类危急症的急救用药和抢救措施。

3、对于重大手术或有严重心、肺合并症的患者实行介入诊疗术时应与相关临床专科医师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手术。

(三)术后处理。

1、手术部位的包扎、压迫止血。

2、24小时内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的变化。

3、按法规、条例严格书写相关病历及诊疗护理记录。

4、针对各类疾病实施介入治疗术后的常规处理。

(一)非本科医技人员、严禁操作本科x光机、ct机、mri机、dsa机、洗片机等医疗设备及计算机。

(二)本科医技人员必须先了解影像设备的使用常规,遵守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使用影像设备。

(三)进修、实习人员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操作机器。

(四)保持机房清洁卫生,每天上班时,必须清洁机房,清洁机器,发现故障及时与技术组联系,并向科室主任汇报。

(五)使用机器时,合上电源,开机后必须等待自检显示正常后,方可使用。机器使用完毕,严格按操作程序关机。

(六)曝光过程中,禁止改变任何参数,以防机器损坏。

(七)机器设备保养、维修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周保养维修一次,建立机器设备使用日志及故障维修档案并认真做好记录。

(八)严格控制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控制室。

(九)机房内严禁吸烟。

(一)放射防护原则

在实施放射防护工作时,必须对利益、代价和效果进行权?,以求付出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防护效果。尽可能做到放射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的最优化,保证个人所受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防护规定的相应限值,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采取各种防护措施,使人体受照射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二)防护措施

1、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放射防护意识,具

有明确的针对工作人员和患者以及环境的辐射防护措施,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2、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的要求,并经有关专业辐射检测部门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以保证周围环境无辐射污染。

3、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照射条件,减少患者的辐射剂量。

4、对受检者的非检查部位中的敏感部位(性腺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怀孕妇女一般情况下禁止照射,因抢救生命等特殊情况必须行放射检查时须经上级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6、尽量避免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对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患者进入机房的家属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放射工作者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时参加体检。工作中必须按规定佩带个人辐射剂量检测计,定时检测并记录入档。禁止超剂量、长时间在辐射环境下工作。

医疗技术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购入的仪器设备质量可靠、性能优良,较好地满足临床需要,在购机前需要进行方案论证、质量调研。然后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价格比、可靠性、售后服务、消耗品供应等情况确定优先考虑的仪器供货厂家、规格型号。

入库前的验收是确保购入仪器质量的关键,一定要做到按验收制度和验收程序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入库。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利用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及时交涉处理。

对新购入并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作质量跟踪,对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原因、检修要作详细的记录。对仪器设备的性能作及时调查,从长时间使用中和从大量的故障中分析得出仪器的故障规律,为今后购买新机和订立仪器的保修合同等提供决策依据。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要有预防性维护的计划包括仪器设备的目录、计划的内容、实施的周期以及报告等。

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全体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健康文明、规范和谐的生活秩序,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归宿,严禁不请假夜不归宿。

2、严令禁止打架斗殴,滋事,散布恐慌言论,扰乱学生宿舍管理正常秩序。

3、学生宿舍禁止私自串宿他舍和私自留宿他人。

4、住宿学生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宿舍内规范配备的照明,电扇及其他电器设施出现故障,住宿生要及时通知宿管员和维修人员,禁止住宿学生擅自处理故障。

5、维护宿舍周围的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宿管员,由专业人员解决。禁止一切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6、自觉维护宿舍内的生活设施、床具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宿管人员由专业人员及时维修,禁止在床上打闹,禁止上铺学生在床上进行剧烈活动影响他人或伤及自身。

7、学生宿舍内禁止携带手机及贵重钱物,贵重钱物自己妥善保管,丢失自负。

8、学生宿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各种危险品,管制工具、器械进入宿舍。

9、在突发应急的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刑事案件,住宿生要及时报警,及时通报宿管人员,服从统一指挥,未成年人禁止参与救护。

违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住宿学生,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触及刑法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医疗技术管理工作制度

一、疾病诊断证明必须客观反映病人的病情及病情状态,只限于本专业的疾病。

二、临床医师开具证明必须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体检和必要的实验室辅助检查,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病人的病史,阳性体征和实验室及辅助检查的结果。

三、已经确诊的门诊病人需要疾病诊断证明的,由经治医师开具,对诊断不明确的应由上级医师会诊后方可开具,并经上级医师签字。

四、属于打架斗殴,外伤事故等涉及法律问题的疾病诊断证明,患方应出具公检法机关的书面材料,经治医师方可开具诊断证明,并经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三级医师签字。

五、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需要酌情掌握病假证明的时间。门诊病人一般不超过一周,遇特殊病情病人需休息一周以上的,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三级医师开具休假建议证明,但一次不得超过一个月;住院后出院病人可由经治医师开具半个月休假建议证明,对需要休息半个月以上、壹个半月以内的须经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三级医师签字;对于需要休息壹个半月以上或数次开具休假证明已超过三个月的,须经科主任签字,医务科审核盖章。病假日期必须在病历上予以记录,病假限于当日或次日起,不开过期病假。

六、对非经治的死亡原因不明者,出具死亡证明书,只证明其死亡,不作死亡原因的诊断。

七、转院证明须经科室的讨论,由科主任签字,医务科盖章登记。

八、继续治疗费用证明须由科主任签字,医务科盖章。继续营养费用须经营养科主任会诊,开具相应证明,医务科盖章。

九、产假、计划生育假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院职工疾病诊断及病假证明由各专科主任开具。

十、凡涉及伤残等鉴定的诊断证明,由医务科指定专家会诊,经2名专科副主任医师签署疾病诊断和病情状态的意见,由医务科盖章。

十一、受司法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证明由医务科组织三名专家会诊,共同签署意见后医务科盖章,分管院长签字。

十二、实习、进修医师无权开具医疗证明,轮转医师开具的医疗证明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字。

十三、门诊病人的诊断证明及病假休息建议证明,由门诊服务台登记后盖章,出院病人的疾病诊断、病假休息建议,由住院收费处登记盖章,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医疗证明应及时报告门诊部或医务科。

十四、在急诊室死亡的病人的死亡诊断证明书由门诊服务台登记盖章;在住院病房死亡的病人的死亡诊断证明书由住院收费处登记盖章。

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八、门卫治安员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如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卫生院医疗工作制度

1.对病人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手续,准时开诊,缩短候诊时间。对危重病人要立即组织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一般病人按挂号顺序就诊。

2.医师对就诊病人要尽快做出诊断或初步诊断,及时治疗。并尽量做到复诊病人由初诊医师连续诊疗。凡疑难病人门诊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会诊。

3.加强检诊工作,做好门诊日志记录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6.对候诊人员积极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工作。

1.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认真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详细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至病房或转院。对需立即施行手术的病人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本院无手术条件的,应及时转院。

2.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专人管理,放置于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和消毒,确保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

3.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4.急诊病人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5.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领导亲临指挥。凡涉及法律和民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认真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工作,禁止一次性注射器具重复使用。

2.凡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3.对病人热情、体贴,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同时报告医生。

4.准备抢救药品器材,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各项抢救设备均应保持良好状态。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清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在门诊观察室进行观察治疗。

2.凡收入观察室的病人,必须按诊疗规范开好医嘱,填写门诊观察登记本,做好观察病历的记录工作。

3.值班医护人员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

4.值班医护人员要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观察病人的病情交接工作,必要时作书面记录。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取标本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准确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定期检查、保养管理,做好防护工作。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病人随到随诊。

2.摄片由医师和放射技师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情况中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边检查。

4.x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以保证归还。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6.上、下班应及时接通和阻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步骤。x线机应定期保养和检修。

7.建立科(室)登记制度。登记簿内容应有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申请理由及检查项目、检查结果。

1、各项电生理检查,须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检查申请单。病人随到随查。

2、检查诊断结果应由主检医生及时在检查单上按规范要求填写,主检医生应签写全名,做好“三查七对”工作。

3、每次检查应详细记录在检查登记簿上,并有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申请理由及检查项目、检查诊断结果等内容。

4.诊断仪器设备由专人操作,上、下班及时接通和阻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严格遵守诊断仪器操作程序和步骤。

5.仪器设备要专人负责保养,定期进行清洁卫生。对与人体密切接触的部件要按要求随时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做好仪器设备的防潮、防水、防尘等的防护工作。

6、b超室进行孕妇检查,按相关规定执行。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擦洗,并保持干净整洁。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

4.毒、麻、限、剧和贵重药应按相应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灭菌。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限重新灭菌。

3.器械浸泡液在有效期限内定期更换,并做好记录。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1.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擦洗,并保持干净整洁,确保用电安全。

2.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次分娩要随时清理,定期消毒。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产房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

4.各种产程用药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及时申领。

5.产房必须设置保暖设施,确保室内温度恒定。

1.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2.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症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等设备应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时,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麻-醉-药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按照相应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根据医嘱并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3.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之数目,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4.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作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5.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作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6.手术通知单须于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症手术通知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7.接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病人要穿病员服进入手术室。

1.及时供应各科室医疗器械、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供应器材的范围由各卫生院自行规定。

2.在供应器材类别以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造预算,向有关科室申领。凡需要新添或改装医疗器械时,必须经院长批准。

3.供应手续:

(1)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

(2)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及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和归还。

(3)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以便准备。

(4)供应物品如有错误和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以便及时了解、纠正和补换。

(5)凡无菌日期超过规定有效期限的或封口已被拆开者,一律不得再用。

4.对准备器材、敷料的要求:

(1)所有包布、治疗巾及孔巾必须清洁无损,做到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2)金属器械,要每次清洗。

(3)玻璃类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格灭菌。

(4)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单独保管。

(5)所有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数量、成人或小儿使用,并注明灭菌日期、包扎人编号,以便检查。

(6)敷料须轻松、柔软、平滑而易于吸水。所有毛边应折在里面,无异物,大小适宜,使用前必须严格灭菌。

5.消毒灭菌工作:

(1)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

(2)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法时,灭菌前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洗刷一次。

(3)拿取无菌物品时,必须洗净双手,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

(4)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以免混淆。

(5)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消毒,如刀、剪、肠线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溶液应定期更换。

(6)消毒工作实行严格的登记、灭菌效果的测试和登记工作

1.病区由护士长或护士负责管理,医师积极协助。

2.保持病区安静,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或护士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4.保持病区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清扫,每周大清扫一次。

5.医护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工作衣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不得在病房内吸烟。

6.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保管,出院时清点收回。

7.护士长或护士全面负责管理病区财产、设备,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妥交接手续。

1.住院医师每天上午查房一次。下午和手术日重点巡视。上级医师查房时,要做好准备,并报告病情。

2.主治医师对本病区病人的诊治全面负责。

3.各级医生对危重、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的病人,应随时巡视,掌握病情变化。遇有疑难问题,及时报告或会诊。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1小时内开出,应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生写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查清后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生查对药物后执行,医生要及时补记医嘱。

3.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4.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5.医生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生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发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生报告。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向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1)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3)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4.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项目及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5.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6、口腔科

按《福建省医疗机构口腔科消毒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2.临床病例讨论会以科室为单位举行,也可以全院联合举行。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业务科室的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时回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1.卫生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应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及时转院,应将病历摘要随病人转去。

2.病人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如患者家属要转院,应经家属签字后转院。

3.危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1.病人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合作医疗证或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人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人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人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人,介绍住院规则、病房有关制度、新型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卫生院优惠服务措施。

3.病人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出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人住院期间所用卫生院的物品。

4.病人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讲解出院可能出现的后果,如说服无效应由病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1.卫生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案。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须持有介绍信,经院长批准,可以摘录病史。病人复印病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4.病历保存按相关规定执行。

1.卫生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人流动日、月报。医技科室应填写好病人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人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卫生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人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院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或书写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避免删改、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2.门诊病历应填好一般项目。由医生书写主诉、重点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及处理意见。

3.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人的病历要在24小时内完成;对急症、危重病人要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情况许可时,随时完成病历或入院记录。

(2)病历书写应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

(3)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一般病人1天记录一次,危重病人和骤然恶化病人应随时记录,慢性病人至少每2天记录一次,每周写一次阶段小结。

(4)科间会诊由会诊医生填写会诊意见并签字。集体会诊及疑难病例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

(5)手术病人的术前总结或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等,均应详细填写。

(6)医生轮换时,应填写交接记录。

(7)决定转科或转院必须书写记录。

(8)出院记录于病人出院前完成,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各项检查要点、治疗经过、出院情况和出院后建议。死亡记录当日完成,除写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上述两项记录均由经治医生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例讨论应做详细记录。

3.病历内容的排列顺序按常规执行。

4.凡有药物过敏史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有处方权的医生须将签字留样于药剂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执行。实习医生的处方须经上级医生签字方可有效。

2.处方书写规范按《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3.处方药量以3天量为宜,7天量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4.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生更改后配发。配发处方的药剂人员应签字。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卫生院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卫生院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对所发生的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经验。

2.发生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领导或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3.对已发生的事故应按规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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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2、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1 医院设置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 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3 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2.4 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5 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2 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4.1 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4.2 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7、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8、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有条件的医院要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9、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医疗技术管理工作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由医务处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集体评估。

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制度

一、以提高社区人群健康水平为总体目标,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方便、价廉的社区医疗服务。

二、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展规划,定期制定医疗护理工作业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阶段性工作检查和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三、建立和完善各业务科室规章制度,督促指导有关人员认真执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严格质量控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各种医疗事故或差错的发生。

四、指导有关科室为居民提供上门医疗、康复医疗、家庭病床等社区医疗服务。

五、做好病人的"双向转诊"工作,为伤病残者提供连续、完整的'医疗康复服务。

六、负责对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七、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社区医疗卫生新知识和新技能,并能有效地运用于社区居民健康服务。及时掌握各项主要社区医疗技术项目的开展和完成情况,定期组织讨论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满足社区居民需求。

八、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存档和上报工作。

范文二、

一、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是卫生工作改革的重点之一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卫生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针对全国卫生服务收费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又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医院会计制度》等。各地政府部门根据国务院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卫生服务收费标准,明确规定了卫生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化、规范化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是,医疗卫生机构还处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转轨时期,各医疗卫生机构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加大改革力度,适应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大都采取了统筹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管理运行方式,对各医疗、检查科室下达经济指标,实行独立核算等。但有的医院没有在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开展特色服务及合理收费,规范管理上进行改革与创新,而是违犯物价管理规定,擅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有的将一项收费标准分解为多种服务收费,分段收费或重复收费,有的加大材料费用收费,也有的没有提供服务乱收费,甚至个别医护人员私自收费,终饱私囊。

医疗技术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三、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由省卫生厅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目录由卫生部制定,需要经卫生部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四、我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由医院医务科负责。

五、各科室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六、在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当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在我院实施。

七、各科室在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

(二)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五)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医疗机构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经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后30日内到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经登记后医疗机构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应的医疗技术。

九、医疗机构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三)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四)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五)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六)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学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范文一、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经常与突击相合,对公共场所一天二小扫,一周一大扫,一月一清扫。突击与平时相结合,事后检查公布,以互比、互学、互超、促进校园保持整洁。

二、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利用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卫生宣传,使学生获得并增进防治疾病的`知识,从而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

三、做好学生的视力保护工作,向学生强调“二要”“二不要”的用眼卫生守则。

四、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发现各类各种传染病应及早报告、隔离、治疗。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体检中发现疾病(或异常体征)者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或提治疗意见),使学生得以疾病的有效治疗。

六、认真做好保健卫生宣传:通过黑板报、讲座等形式,根据时令季节宣传有关保健常识、疾病防治,培养和教育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各班黑板报要有定期卫生知识专栏)做好日常预防接种等工作。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控制传染病发生和蔓延,及时汇报疫情。认真做好防近工作。

范文二、

1、学校是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责任人,具体负责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监测、预警、报告、控制及卫生教育等工作。

2、学校要主动与地方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指导,建立联络,检查制度,做好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并配合做好流行病调查,把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落到实处。

3、加强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管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知识活动,并纳入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中,与学校文明建设和社会公德教育相结合。

4、做好学生健康状况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课的登记制度。

5、卫生室、保健教师、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学校总务处、教导处、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校长等都是各岗位的责任人,都必须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对学校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承担各自的责任。

医疗技术管理工作制度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与安全。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6、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上是双向性的,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1、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2、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报告落实情况;

3、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

4、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

5、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6、一次性无菌物品是否按规范使用;

7、多重耐药菌及非结核分枝杆菌的预防与控制;

8、医疗废物的管理;

9、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10、术前、术中、及术后感控措施。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精神,完善科室标准化医嘱单,发挥科室的监督作用。

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保障安全措施与医院发展相适应和配套。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对发生不良事件及时上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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