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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社区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模板18篇)

时间:2023-10-27 10:15:11 作者:字海 精选社区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模板18篇)

在工作中,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为今后的工作做出合理的调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工作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社区工作人员心得体会

社区工作者如何进行社区工作和社区发展建设,从而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这是一项刚刚起步的社会试点工作,倍受各界人士重视,接下来就跟本站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关于社区工作人员。

吧!

寒假,我进行社区服务。我每日都去服务中心帮忙,帮那里的工作人员整理资料和文件,走访人民群众,了解社区居民的生活情况。

刚开始,我并不适应那里的工作,觉得很无聊,很没用。但是,通过与当地居民和工作人员的接触,我逐渐了解到了这个社区服务的乐趣。我知道了如何整理资料,如何照顾老人,如何体贴他人,也知道了成年人的艰辛、努力——这一切的一切,若是没有走出家门,参与服务,就不会体会到的。

通过这次社区服务,我提高了社会适应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扩大了视野,对自己有了清醒的定位,不仅发现了自己知识结构中欠缺的一面,也感受到了现实和理想的差距,这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都有很大的启发。

通过这次的社会实践,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我深深地感受到一个人在工作岗位上的那份热情。正因为如此,我才渐渐地懂得了一个道理:要创造自己的事业,就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凭着一个人对工作的执,坚定的信念会指引着他走向完美的事业之路。

在实践的这段时间里,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体会到了工作中的酸甜苦辣,这时才发现自己是最幸福的。因为我还在学习的阶段,还没能真正地接触事业,没能真正地了解到工作的难处和辛苦。想起来,还是觉得自己现在还是不错的了,能在这么好的环境下读书,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只是,我觉得个别惭愧,都怪自己不够争气,不珍惜这好的时间和机会去好好读书,整天都无所事事,在家里一点事也不会做。是这一次社会实践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同时也给了我一次记忆深刻的经历。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件自己该做的事,对自己产生,都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学会了一些基础的知识就够用了,可到了实习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以后自己要走的路还很长,不能只安于现状,一定要奋勇直前。人是在不断前进中成长起来的,虽然会有很多坎坷,但总是会有办法解决的。做人不怕失败,最怕失败后永远不能站起来。一定要相信自己,因为我总是对自己说“勇敢点,挫折?怕什么,风雨过后一定会有彩虹的”。于是,我便有着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克服自己在成长中的困难,坚定不移地朝着自己奋斗的目标前进。

社会实践虽然比较辛苦。是庆幸?还是依恋?回想起来,才发觉,原来乏味中充满着希望,苦涩中流露出甘甜。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一方面,我们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成长;另一方面,我们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表现出了经验不足,处理问题不够成熟、书本知识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我们回到学校后会更加要珍惜在校学习的时光,努力掌握更多的知识,并不断深入到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知识,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机遇只偏爱有准备的头脑,我们只有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拿出百尺竿头的干劲,胸怀会当凌绝顶的壮志,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与社会的接触过程中,减少磨合期的碰撞,加快融入社会的步伐,才能在人才高地上站稳脚跟,才能扬起理想的风帆,驶向成功的彼岸。

劳动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我们作为21世纪大学生,有着较高的文化素质,应当积极参加劳动。曾在八荣八耻中明确提出:以辛勤劳动为荣,以服务人民为荣。我班在学校领导之下,积极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劳动。

我班大部分同学进入部分单位参与志愿服务。进入单位后,我们在单位负责人的分配下,有条不紊地做相关工作。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我们互相合作,互相搭配,争取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看着同学们热情服务、忙碌的样子,单位负责人对我们做了很高的评价,对我们的服务表示非常的满意。

张瑞敏曾说过:“把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劳动改造人。通过这次社区服务劳动,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想应该是我们在劳动中明白了许多平时不懂的道理。慢慢的长大了,改变自己。劳动中,我知道了许多自己的不足之处。平时,在家的时候爸爸妈妈都把我们当宝一样的伺候,这次我们算是亲身实践了,而且我们都努力的去做了。我们做了将近半天的活,包括拖地、扫地、擦窗等。最后当事情全部完成的时候,我们松了一口气,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刚开始劳动是有点累,但很高兴,有种成就感。就像一群人坐在一起吃着你做的菜,心里会很幸福高兴。我感触深的是万事都不是那么容易的,只有自己不断克服困难才会成功,做事要认真踏实。假如我不去认认真真地做一遍,就发现不了自己的不足。工作也一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自己体验了才会知道。自己付出了多少,就得到多少回报。只有认真做了,才能有所得。认真学习了,会有好成绩;认真工作了,会有成果。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不管结果如何,那个过程自己肯定是受益的。这次劳动并不是很难,想想父母每天都要工作,辛苦挣钱供我们读书,而我们只要坐在教室里学习,没有负担,我们没有理由不认真学习。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想到父母小时候连吃都吃不饱,更别说读书,比起父母来,我们幸福多了。或许赚钱这么辛苦,甚至比这样更辛苦。一想到父母,我真的觉得好愧疚。因此,我在心底暗暗的下决心,以后一定要让父母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让父母以我为骄傲。

从这次劳动中,我还明白了我们应该尊重和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这样的一次劳动对我的身心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想不管以后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得认真负责,以主人翁的态度来对待,这样所得到的和所收获的经验和价值是值得学习和珍藏一辈子的。

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助人也是人格升华的标志。为了体验“关怀、奉献爱心、付出”的快乐,为了增强我们服务社会、融入社会的意识,我与同学来到安海育婴院进行社区活动,育婴院院长热情的接待了我们。

刚进育婴院时,我便惊呆了,它与我想象中的育婴院完全不一样,我想象中的育婴院应该是干净,美丽,宽阔的,而眼前的育婴院却是拥挤,昏暗,甚至还有些异味。我看到许多孩子共同挤在一间小屋里睡觉,不禁有些心酸。这些孩子有的身体带有残疾,有的刚出生便被父母遗弃,都有着可怜的身世,他们是靠社会的资助而得以存活。

刚开始,我们接近小宝宝时,他们便会哭闹,后来,在院长及育婴院阿姨们的帮助下,我们与小宝宝渐渐熟悉,渐渐玩在了一起,我们帮小宝宝换衣服,带他们一起玩,我们还帮忙扫地,擦窗,拖地等。在经过一天的劳动之后,我们带着满身汗水,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育婴院。

我想,对于那些小宝宝,我们是幸福的,因为至少我们还有家,还有爸爸妈妈,我们应该更感恩生活,更珍惜生命,如果还有机会,我还想再参加这种活动,因为参加这类实践活动,对于现在的高中生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是锻炼我们的实践能力,这也是这个活动开展的初衷;二是增加我们与外界的交流,使得我们不再死读书,读死书,而是在实践中发现真理的所在;三是让我们学会感受社会,体验社会,真正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去,让我们真正去发现生活中的美好,去感受更广阔的天地。更重要的是,它培养会我们一颗助人的心,让我们真正体会到助人的喜悦。

社区服务提高了我的社会服务能力。引导我初步接触、

了解了社会,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更让我明白了学会独立的重要性。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困难。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越能适应它。也同样通过加强劳动观念,从而引导我们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社区工作人员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在街道展开的“我在xx为什么,我在xx干什么,我给xx留什么”大讨论活动中,通过不断的反思学习,使我对居委会工作的性质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居委会工作直接联系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第一线”,党和政府的政策、措施,最后都要靠居委会干部落实,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千条线都要过一个针眼”,居委会工作的好坏、细致与否,直接关系到了千家万户。

特别是当我走访社区独居老年人,当我与居委会的同志们一道上门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协调环境卫生、解决居民的实际生活困难问题,组织社区娱乐活动等工作的时候,我都能深切地感受到我自身价值在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的过程中的体现,使我分外珍惜着宝贵的岗位,几年来,社区的各项工作让我得到了锻炼,也积累了工作经验。

第一,群众基矗服务群众是社区工作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工作脱离群众都是错误的,不可取的。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就无从谈社区工作,就无法容入社区,更没有归属感。做任何工作都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

第二,要有责任意识。社区工作系于全局,责任重大,社区工作者要树立干一行、爱一行、乐意吃苦、乐意为人、率先垂范、廉洁勤政、无私奉献精神,要有崇高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始终不能忘记自己的职责,始终不能忘记做好本职工作,从小事入手,从小事做起,树好自身形象,增强自身责任,才能把凝聚党心,民心的工作做好。

第三,激发居民的参与意识。强化思想先行、典型鼓动、服务驱动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利用居民爱家、爱院的热情,善于做工作,敢于做工作,学会做工作,调动起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激发居民的“主人翁精神”,社区工作才能从被动变为主动,从主观变为客观,从低效变为高效,从而达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是群策群力搞好社区工作的前提。因此,社区工作者应尽一切可能、采取一切形式,发动、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等活动,培养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为社区工作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第一的观念。我们要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从中追求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社区的凝聚力。社区工作者要立足于”便民、安民、乐民、亲民、育民、助民”实效,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追求,深入居民家中了解居民“所急、所盼”,及时解决居民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始终不渝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居民的心坎上,当好居民的贴心人。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尽职尽责,努力工作。社区是政府面向群众的窗口,所以无论是接个电话还是迎来送往,都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不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影响到整个社区的形象。

第五,搞好团结,加强大局意识。我深刻体会到,在社区工作中团结同事致关重要。做到讲团结、讲大局,做到不该说话的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搞小动作,不犯自由主义。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同志之间讲信任、讲理解、讲谅解,在研究问题时,要本着对工作、对事业、对群众负责的精神,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

我们进入社区工作有优势,也有劣势。我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又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优势是可以为社区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创新意识,劣势是经验还不够丰富,还进一步锻炼提高。因此,进入社区后,我们仍需努力学习,向社居委的前辈们虚心请教,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创建和谐社区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社区工作人员改革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区工作人员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得到重视和承认。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工作人员的作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社区工作人员改革已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在长期的改革实践中,社区工作人员们深感收获颇丰,也不断思考和总结,形成了自己的心得体会。下面将从与居民的沟通、服务意识的转变、制度的创新、专业素养的提升和终身学习五个方面,简要阐述一下社区工作人员改革心得。

首先,与居民的沟通是社区工作人员改革的首要任务。在过去,社区工作人员往往过于强调工作效率,在推动社会进程的同时,忽视了居民的需求和诉求。然而,在改革实践中,社区工作人员们逐渐认识到,只有与居民良好沟通,了解他们的切实需求,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服务。因此,社区工作人员们开始注重与居民的互动,通过开展座谈会、听取意见调查、建立信任等方式,建立了更稳固的工作关系,增进了社区的和谐。

其次,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得到了转变。过去,社区工作人员更多是从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关系角度出发,提供有限的服务和资源。但是,在改革实践中,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到居民的生活中,关注他们的生活状态和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生活质量。在服务内容上,社区工作人员要适应多样化需求,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服务,做到满足居民的个性化需求,切实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第三,制度的创新是社区工作人员改革的重要一环。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需要有一套完整的规范和制度体系来引导和保障。在过去,这方面的工作相对薄弱,制度创新也少有突破。然而,在改革中,社区工作人员们开始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在业务流程、信息管理、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公正性。同时,注重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根据社区和居民的特点进行个性化的改进。

第四,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得到了提升。社区工作是一项要求综合素质和多方面能力的工作,需要掌握工作方法、沟通技巧、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在过去,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居民的需求。然而,在改革实践中,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他们与时俱进地了解新的政策和法规,掌握新的工作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社区发展作出贡献。

最后,终身学习是社区工作人员改革的基础。改革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社区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在改革实践中,社区工作人员们认识到终身学习的重要性,主动参加培训、学习和交流活动,通过学习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他们了解社区发展的新动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积极适应社会变革的需求,为社区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社区工作人员改革对于提升社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实践中,社区工作人员们通过与居民的沟通、改变服务意识、制度的创新、提高专业素养和不断学习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社区工作的转型和升级。相信在未来的改革实践中,社区工作人员将更加注重与居民的互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社区工作的长远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政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最近学校组织我们全体党员学习观看了“反腐倡廉”教育警示片。原来一提廉政,总认为那是政府的事,是党政领导干部的事,是社会上的事,似乎与学校无关,更与自己无关。通过观看此片,进一步增强了自己反腐倡廉意识,提高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作为教师,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提升人格修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在学习了党组织下发的学习反腐倡廉文件后,更坚定了这种信念。尤其是党员教师更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权力必须为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做人民的好教师。

廉洁是教师立教之本。廉洁所持,道之所存;道之所存,师之所立。孟子认为“教者必以正”,为师不廉,师道必坏,师道坏则必误学子。教师不仅要用广博的学识,授业解惑,而且还要用高尚的人格魅力立身传道,成为学生求智、做人的楷模。因此,教师要“修身慎行,敦方正直,清廉洁白、恬淡无为”;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刻刻提醒自己要实实在在求学问、认认真真当老师、清清白白干事情,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所钟爱的事业和工作中。唯其如此,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廉洁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要求。社会期望教师具有比其它行更高的道德情操,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家庭美德等方面,都要求教师能做出表率。不廉洁,贪欲多,就很难为人师表。教师清正廉明是从教的一个重要的条件,是教师"育人"的品德基础,它要求教师对自己的职业秉持一种神圣的感情和执著的献身精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面临社会各种诱惑时,严格约束自己,廉洁从教,抵制不良风气,坚守人民教师的操守。

孔子云:“其身正,毋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毋从。”教师的道德表现能够影响一个学生的一生。作为教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身教必然重于言教。要在自己的职业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这是构建我们未来民族道德素质的基础。

社区工作人员春训心得体会

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社区工作人员承担着越来越多的责任和角色。为提高他们的岗位素质和服务水平,社区举办了一次春训活动,使工作人员们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在这次春训中,我深感受益良多,不仅增长了专业知识,也提升了个人能力。以下是对此次春训心得的体会,希望能与大家共同交流和探讨。

一、坚持学习不断提高。

春训的第一天,我们参加了一场有关社区党建的专题讲座。讲座内容涵盖了基层党建的重要性、党员队伍的建设以及社区发展的战略安排等。通过这次讲座,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党建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二、加强沟通促进团队合作。

在春训期间,我们还组织了一场团队合作活动。通过团队活动,我们加强了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了相互的了解和信任。在活动过程中,我们共同面对挑战,共同解决问题,培养了团队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团结合作,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社区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深入了解社区需求。

在春训中,我们还举办了一次社区调研活动。通过走访居民,我们了解到他们对社区建设的期望和需求。我们发现,居民们对社区的环境整洁、治安稳定以及文化活动的丰富有着很高的期望。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包括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加强治安巡逻、增加文化活动等。通过这次调研活动,我们深入了解了社区的实际情况,为下一步的工作做出了准备。

四、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

春训的最后一天,我们参加了一场关于社区服务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服务意识的培养、服务技巧的提升以及社区服务的目标和要求等。通过这次培训,我学到了很多提高服务质量的方法和技巧,也增强了服务意识。我意识到,作为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我们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满意度和社区形象的提升。只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才能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总结经验持续改进。

通过这次春训,我不仅增长了专业知识,也提升了个人能力。我认识到,社区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需要加强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和团队合作,需要深入了解社区需求,需要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我希望能将这些经验和体会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为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幸福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这次春训使我充分认识到了社区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也为我提供了一个学习和提升的机会。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学习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做好社区工作,为社区的繁荣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社区工作人员春训心得体会

社区工作人员春训是为了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以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经过春训,工作人员将能够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并建立起更紧密的与居民的联系。本文将分享一些社区工作人员春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和影响。

在春训期间,我们接受了各种各样的技能培训,如沟通技巧、危机处理和团队合作等。这些技能的提升对于社区工作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们常常需要与不同背景和需求的居民打交道。通过学习沟通技巧,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居民的需求,并准确传达我们的服务和信息。而危机处理和团队合作的培训将帮助我们应对各种紧急情况,保证社区的稳定和安全。

第三段:专业知识的学习与运用。

除了技能培训外,春训还包括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运用。我们学习了社区服务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和制度。对于社区工作人员来说,了解这些规定和政策对于履行工作责任和确保公正公平至关重要。在实践中,我们通过模拟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的方式应用了所学知识,加深了理解并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四段: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和管理。

社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常常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压力和挑战。因此,春训中也安排了相关的心理健康培训和管理。我们学习了有效管理压力和情绪的方法,以及提升自我调节能力的技巧。这些培训大大增强了我们的心理抗压能力,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

第五段:春训对个人和社区的意义和价值。

社区工作人员春训不仅对个人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也对整个社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通过春训,我们不仅提升了自身的能力和素质,还建立起更紧密的与居民的联系,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和谐度。我们更加了解居民的需求,并能够提供更加贴心和专业的服务。这将进一步促进社区的发展和进步。

总结:通过社区工作人员春训,我们不仅提升了各项技能和专业知识,还加强了心理健康管理,使自己更加适应工作的需求。这对于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春训也对于社区的持续发展和和谐相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将继续努力学习和实践,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在集团公司组织安排下,于5月25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片中讲述了一个个从道德模范到高官再到囚犯的历程,从自述中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忏悔,增强了我们的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能力,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对我们触动很大,感受颇深:“警钟长鸣,头脑常清”是我们最深刻的体会。

从贪官的堕落轨迹我们不能难看出,贪婪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便如洪水决堤一泻千里,不可收拾。一个人手中有了一定的权利,就必然要和金钱打交道,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是对每一个为官者的严峻考验。如何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管的住小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永葆共产党员本色,就需要我们做到:为人民的罪人。

始终坚持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持集体利益、国家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们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对单位管理、纪律处分和这次的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认识、理解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工作中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诚为本,以实为本,扎实有效地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牢记为国家创造效益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警自律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以案为鉴,以古为镜,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

社区工作人员改革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大约200字)。

社区工作人员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角色,他们肩负着为居民提供服务、解决问题的重任。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社区工作人员需要不断改革创新,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深切体会到社区工作人员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念的转变(大约250字)。

社区工作人员应积极转变工作理念,从政府指令式的管理转向居民参与式的服务。我曾经长期采取一种单向传递信息的方式,但是后来发现这种方式无法真正满足居民的需求。于是,我开始尝试更加开放和平等的交流模式,引导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通过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征求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我逐渐建立了与居民的良好互动关系。这种转变让我体会到了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决策的重要性,也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段:能力的提升(大约300字)。

改革要求社区工作人员提升自身的能力,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在我工作的社区,社会矛盾与日俱增,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报考了社会工作专业的研究生,通过系统的学习,我深入了解了社区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在实践中,我不断运用所学知识,用专业的角度思考和解决问题。在一次重大矛盾事件中,我依据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观,通过与相关方面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化解了矛盾,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权益。这种能力的提升,使我在工作中更有底气,也更加高效地解决问题。

第四段:团队合作(大约250字)。

改革需要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团队合作,优化资源和服务。在我所在的社区,工作人员数量有限,工作压力大。为了更好地应对挑战,我积极发起组建了一个跨部门的社区工作团队,并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和协作。通过团队的合作,我们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提供更全面和高效的服务。在某次社区活动中,我们的团队充分发力,各司其职,完成了一系列准备工作,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这样的合作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也增强了团队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

第五段:总结(大约200字)。

改革是社区工作的必然要求,关键是要转变理念,提升能力,加强团队合作。只有不断改进自己,才能更好地服务居民,推动社区发展。我通过这些年的改革实践,深刻认识到改革的艰难和必要,也获得了不少宝贵的心得体会。未来,我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创新,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为社区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经过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社区治理水平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

政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经过参加集团组织的廉政文化学习,深刻认识到做为一名党员干部,廉洁警钟必须时时敲,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我个人结合当前的实际又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异常是经过对部分党员干部腐败行为的认真学习分析,我认为产生腐败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特权思想重。在职务犯罪的干部中,大部分拥有必须的权力,但由于对权力的认识不到位,甚至错误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为自我谋利益的筹码,以管人者的身份自居,淡薄了群众意识,颠倒了主仆关系,忘记了党员干部要为人民服务的本色。更有严重者,思想扭曲,观念错位。一旦大权在握就櫂武扬威,认为自我的权力高于一切,甚至视法律约束为无物,在贪污和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二是政治素养低。个别领导干部没有过硬的政治思想基础,平时又不注重自身学习,不注重对自身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改造,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和腐蚀,受不任何经济利益的怂动和诱惑,把一些向钱看的腐败思想带入到工作领域中,以至于世界观、价值观错位,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三是自制本事差。在无止境的欲望面前,极个别领导干部没能很好的控制私欲的不断膨胀,随着职务的升高、权力的扩大,对金钱、权力的追求欲望也越来越强烈,贪欲滋长,特权享乐,在纸醉金迷的诱惑面前表现的软弱、妥协,放任自我私欲的增长,从好烟美酒、山珍海味的口腹之乐,到声色犬马、依红偎翠的精神之乐,再到人性变异、疯狂施虐的完全堕落,思想逐步庸俗化,最终身败名裂。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根据机关党委教育警示月活动的要求,市场中心党支部于6月30日下午13:00-14:30在总行五楼第十会议室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由市场中心党支部书记涂宏同志为支部全体党员进行警示教育宣讲,开展了一堂题为“讲纪守规,警钟长鸣”的党课。结合前期支部组织开展的阅读《人民的名义》一书及《永远在路上》专题纪录片教育活动,我深刻认识了当前反腐败斗争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在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总行党委新“25条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的意识。

一个多月来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学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法纪的威严,看到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截然不同的结果,心灵受到极大震撼,思想得到深刻的洗涤。

抚案沉思,纵观警示教育这一幕幕____的典型案例,我们不难发现,那些因职务而犯罪的领导干部并不是天生的腐败分子,他们当初在走上领导岗位时,也曾信誓旦旦,发誓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干出一番成绩和事业回报组织和人民,回报国家和社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加大,诱惑的增强,他们渐渐忘记了当初的誓言,错位了责任和权力,丧失了警惕和防线,从开始忐忑不安地接受小恩小惠,到后来安心自然的大捞大贪,直至锒铛入狱。

这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惨痛的教训,怎能不让人深思,不令人警醒。习近平主席在兰考县常委扩大会议上讲话中提到:“干部无论大小,都要努力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作为一名国有商业银行从业人员更要努力做到“三个慎”,即:慎独、慎微、慎权。

我们要慎独。慎独既是一种修养方法,体现着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道德修养的自觉性,也是一种道德境界,体现着内在的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的坚定性。我们要时刻用自律磨练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时刻提醒自己要“慎独”,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常常自我克制、自我反思、自我完善,做一个高尚的、有品位的人。一般在公共场合,大家都能约束自己的言行,不会做出有违党纪国法的事情。但在一个人独处时,面对金钱、美色等诱惑,怀着“他人所不知,而己独知之”的心理,就会做出一些违法乱纪之事。因此,慎独可以被看做是培养党员干部健康生活情趣的前提要素。

我们要慎微。挖掘各种腐败分子的犯罪历程,往往都是从细微小事开始、最终恰恰在小事面前栽了大跟头。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贪官赃官,一无是处的,也不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看不清楚、想不明白。而恰恰就是在一些所谓“小事”、“小节”的细微问题上模糊不清,重视不够,把握不住,最终使自己的思想道德防线被攻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以此为鉴,我觉得,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克服上述不正确、不健康心理,对于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大有裨益。古语道:“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在对待可能导致腐败的种种问题上,只有对错之分,并无大小多少之分。如果在一些看似小事的问题上不在乎、无所谓,把持不住,往往就会被由此打开缺口,胆子越来越大,胃口越来越高,一发而不可收,欲罢不能,酿成大错。

我们要慎权。官员手中的权是人民赋予的。正确使用,可以谋利于民,谋富于国;反之,不但会害人害己,还会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为人民谋福利,还是为自己谋私利,甚至被坏人所利用,这个问题想清楚了,我们才会慎重用权,正确用权。这既是为官者修身立行的重要体现,更是廉政风气养成的关键所在。在新时期,为官从政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我们要时刻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责任意识和“人微心系民富足,权重不移公仆心”的奉献意识,把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作为用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时候都必须谦虚谨慎,正确运用手中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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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创文心得体会

社区工作人员创文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包括写作、绘画、摄影等艺术形式,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思考和对社会问题的关注。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我有幸参与并亲身经历了创文的过程,从中收获了很多。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创文是一种表达情感的方式。社区工作人员经常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我们所见所闻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情感。而创文则是一种有效的方式,让我们能够将这些情感表达出来,从而与他人产生共鸣。例如,我曾经写过一篇关于社区老人的故事,通过文字抒发自己对老人孤寂、无助的感受,希望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这种方式不仅让我自己有了宣泄的途径,还帮助更多人了解到了老人的生活现状,产生了对老人的关心和关注。

其次,创文是一种思考的过程。在创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思考不同的主题和观点,去思考社会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法。例如,当我写一篇关于社区环境的作品时,我需要思考环境问题的原因,以及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改善环境。这种思考能力的培养,让我在社区工作中更加有条理地去解决问题,寻找更加有效的解决方法。同时,创文也让我更加理解了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明白了解决问题没有捷径,需要经过深入的思考和努力。

第三,创文是一种提升个人素养的方式。在社区工作中,我们需要经常与人交流,与居民互动。而创文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的写作能力,也增加了我的沟通能力。在参与创文的过程中,我必须仔细思考如何将自己的观点表达清楚,使得读者能够理解并与我产生共鸣。而这种能力则在社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使我更加有效地与居民进行沟通,并从中获取更多的信息和反馈。

第四,创文是一种推动社区发展的方式。社区是一个特殊的组织形式,它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系统,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改进。而创文则是社区工作人员与居民之间交流的桥梁,将居民的声音传达给政府和相关部门,从而推动社区发展。例如,我曾经通过一篇关于社区安全的摄影作品,向相关部门表达了居民对社区安全的关注,最终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关注,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社区的安全性。这种通过创文推动社区发展的方式,让我们与居民之间形成了更紧密的联系,使得社区的发展和进步更加顺利。

最后,创文是一种自我提升的过程。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知识,以应对不同的社会问题和挑战。而创文则是一种自我提升的方式,通过写作或其他形式,我们可以不断思考和总结,提高自己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这种自我提升的过程,让我成为了一个更加全面发展的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

总之,社区工作人员创文是一种重要的表达方式,通过创文可以表达情感、思考问题、提升素养、推动发展和实现自我提升。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创文,并将其与工作相结合,从中获取更多的收获和成长。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努力,才能更好地发挥创文在社区工作中的作用。

社区工作人员交流心得体会

社区工作人员是连接政府和居民之间的纽带,其工作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和谐稳定。在这个岗位上,良好的交流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文章将分享社区工作人员交流中的心得体会。

二段:建立良好关系。

社区工作人员需要与社区居民建立友好的关系,以便更好地了解居民们的需求和关注点。这需要工作人员对居民进行主动的沟通和交流,建立信任和互相尊重的关系。在日常接触中,积累第一手信息和了解居民的需求,是建立良好社区关系的重要途径。此外,工作人员也可以开展社区联络员、志愿者培训等工作,促进社区居民参与和自治。

三段:多样化的交流形式。

社区工作人员在与居民交流时可以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包括会面、电话、网络等方式。现代化的通讯技术让居民与社区工作人员联系更加便捷。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交流方式有不同的优缺点,在选择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例如,在某些重大事件发生时,面对面的交流更为直接且有效,而在日常沟通中,网络交流可以更好地记录信息和及时回复。

四段:情感上的倾听。

社区工作人员不仅需要掌握理性沟通技巧,还需要在情感沟通方面有所领悟。倾听和理解居民的情感需求,找到问题的症结,有助于有效的沟通。在倾听时,要注重沟通的环境和沟通的方式,例如避免打断居民、保持沉默等。同时,在理解居民的情感需求之外,还需要关注居民表达的诉求,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五段:重视反馈和自我反思。

社区工作人员需要关注居民对工作的反馈和评价,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思。通过了解居民的反馈和评价,工作人员可以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提高服务质量。而自我反思能让工作人员更好地发掘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通过不断反思和改进自我来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结尾:

总之,社区工作人员交流心得体会是一个非常宝贵的学习和成长过程。通过不断的实践和积累,工作人员可以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交流能力,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参观社区工作人员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社区居民,我一直以来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十分好奇。为了更深入地了解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最近我参观了本社区的社区工作站,并与工作人员展开了深入交流。这次参观经历让我收获颇丰,以下是我对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的一些心得体会。

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卫生保健、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他们会定期巡视社区,清理垃圾,修理坑洼路面,以及在社区居民需要帮助的时候提供对应的服务。此外,他们还会组织一些社区活动。比如说月末社区走路会、园林美化活动等等。

在参观社区工作站的过程中,我看到了社区工作人员平时的工作情况和操作流程。他们需要保持高度警惕,熟知每一条街道的情况,并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准备。工作人员们每天的工作都非常繁忙,需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留死角地维护着社区的运营和秩序。

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可以描述为慢工出细活。在社区巡视过程中,他们会贯彻细致入微的态度,仔细观察社区内外的状况,保持敏感的感知力,以及尽力解决居民提出的问题和需求。

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还强调了诚信和耐心。他们展开工作时,需要用爱心和耐心对待每一个居民,发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工作理念,做好居民的服务和指导工作。在我看来,社区工作人员的这种工作方式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

第三段:与社区居民的互动。

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中,与社区居民的互动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在对社区居民服务的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并给予合适的回应。在此基础上,工作人员需要通过敏锐的观察力和有效的沟通技巧帮助居民解决问题。

我观察到,在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们与居民互动时,面带微笑,语言温和,完全不会对居民身份、地位等有任何区别,对待每一个居民都是坚持平等原则。这些做法对社区居民的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在居民中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

第四段:培养社区文化。

一个社区文化的形成和培育对一个社区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社区工作人员要保证居民有一个良好的集体环境,在此基础上,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些以文化和艺术为核心的培训和活动,在加强社区文化的同时强化居民之间的联系和友谊。例如,在我们社区工作站中,工作人员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如街舞社、书法大赛等等,广受居民欢迎,为社区民众提供了更多的交流和互动的机会。

总体来说,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不仅是标志着一个社区的管理水平,同时也是在社区居住者生活中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这次参观社区工作站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了社区工作人员通过高度的职业精神,勇于创新和细致的工作方式推动了社区内积极健康发展和社区文化的形成。她们在平凡的职业岗位上奉献,默默付出,在她们的工作中诠释着社区文化的优美价值。作为一个社区的居民,我们也应该通过支持他们,加强互动,为社区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工作规划》的具体要求,3月30日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安排下,**市水务局组织水务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水利站站长、业务科室、关键岗位党员干部33位同志到沙子哨监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观看服刑人员现身说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市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水利站站长、业务科室、关键岗位党员干部一致认为:一要深刻吸取反面典型的沉痛教训,常思贪欲之害。面对各种诱惑,常算政治账、经济账、感情账这三笔账。二要追求做人、做事与做官的统一,常修为政之德。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三要坚持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常怀律己之心。四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筑防腐之堤。做到“三个切实”,即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作为水利战线上的一名精兵,一定廉洁奉公,为水利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水务局召开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工作第三阶段总结会。

7月25日上午10:00时在水务局四楼召开了水务系统20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工作第三阶段总结会。水务局水土保持站、小河水管所、右二水管所、迎燕水管所全体人员、水土保持站、小河水管所、右二水管所、迎燕水管所聘请的.义务监督员及水务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雷安辉同志主持,会上,水保站、小河水管所、右二水管所、迎燕水管所就行风评议工作作了述职,水土保持站、小河水管所、右二水管所、迎燕水管所义务监督员对水土保持站、小河水管所、右二水管所、迎燕水管所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工作作评议报告。会上局班子成员对水土保持站、小河水管所、右二水管所、迎燕水管所长第三阶段工作作了总结及点评。

会上雷安辉同志就行风评议工作作了“再添措施,再鼓干劲,促进水务系统行评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主题讲话,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工作头绪多等不利因素的情况下,要求全局上下必须注重突出“四个重点”,即突出重点窗口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落到实处。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全员参与氛围;二是坚持开门纳谏,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通过政风行风评议,评出方向,评出效率,评出成果,积极塑造水务部门为民办事的部门形象。

在会上,局纪委书记金玉芳同志就行评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风行风工作认识。要求全局上下通过行风评议工作来提升水务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抓住关键,突出重点。()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解决水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等问题,解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操作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注重实效;要充分把握民主评议原则,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纠正,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上下联动,坚持公开透明;要联系实际,注重“五个结合”:把民主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民主评议工作与推行阳光政务结合起来,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把民主评议阶段性工作与建立政风行风工作长效性机制结合起来,把民主评议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路某自6月份参加工作以来,编制属于武安市西土山乡文化宣传服务中心人员,参与乡镇综合治理工作,工作期间2013年4月2日、2014年3月25日、2014年8月19日路某在接收韩某、刘某、李某某三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回执上签字。

2013年4月24日,假释犯裴某1到武安市司法局西土山乡司法所报到,被告人路某接收后,在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回执上签字盖章,假释犯裴某1正式接受社区矫正期限至2015年4月23日。在假释犯裴某1社区矫正期间,被告人路某未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教,未及时发现假释犯裴某1长期离开居住地等情况,造成裴某1长时间处于脱管状态。直到2014年12月份,被告人路某才向武安市司法局书面报告假释犯裴某1的相关情况,并补写了裴某1的社区矫正虚假档案材料。

在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间,假释犯裴某1流窜至涉县实施盗窃,共参与作案19起,涉案价值14万余元。涉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判决,以被告人裴某1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与前罪没有执行的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假释犯裴某1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判决现已生效。

有关证据材料:

1、书证。

(10)被告人路某户籍证明证实,路某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12)武安市司法局2014年12月17日询问笔录证实,路某是司法所代管人员,裴某1到司法所报道后,其定期监管了3个月,后来联系不上了,因为自己长期到北京信访值班,2014年11月份才向司法局报告裴某1的情况。

2.证人证言。

(1)证人裴某2证言:其村有一个叫裴某1的人,武安市西土山乡司法所没有通知其村委会成立矫正小组,司法所没有和村委会签订过矫正责任书,司法所没有到其村对裴某1进行实地核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没有到其村调查裴某1社区服务、参加社区活动情况和日常表现,没有将裴某1脱离监管的后果通知村委会。

(2)证人裴某1证言:其是在2012年12月份提出假释申请的,2013年4月16日假释出狱。假释后4月19日到武安市司法局报到,司法局给了其一份手续,当天到乡司法所报到,一名30多岁的男性工作人员接待了自己,并给了一个手机号,告诉每两个星期给他手机上发一次短信,每一个月打一次电话,后来其没有发过短信只打过一次电话,司法所的人也没有来找过。其从来没有在司法所学习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没有告诉其要遵守哪些规定。其离开武安到涉县后没有向乡司法所报告,因为当时司法所只是告诉其出省的时候要汇报。矫正期间,没有向司法所汇报活动和表现,因为不知道要汇报,没有到司法所接受学习、劳动和思想汇报。司法所的人员从来没有到过其家,也没有给其打过电话。没有对其进行手机定位,其把手机号告诉他们了,没有交过手机定位费,没有成立帮教小组,社区矫正期间离开武安到涉县十几次,没有进行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给其建档。如果他们对其进行管教、帮教,其就不可能再重新犯罪。

(3)证人武某证言:其在武安市司法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综合治理工作。路某在2012年6月至2014年11月在武安市西土乡司法所负责人。

(4)证人郭某证言:其在武安市司法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路某在2012年6月至2014年11月任武安市西土乡司法所负责人。

3、路某的供述与辩解。

被告人路某供述:年底郭爱和负责乡司法所工作,11月郭爱和因病去世,2014年11月份以后,韩创祥负责西土山乡司法所工作,任乡司法所所长。月至2014年11月份期间,没有专人负责,司法方面如果有事,由乡时任党委书记邓明兴或时任主管领导温金良安排人员办理,有时候是其,有时候是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他人员。其没有负责过西土山乡的司法所工作,在2014年11月份以前,其听从乡领导安排参与过乡司法所工作,在2013年的时候接收过一个叫裴某1社区矫正人员,并在他的社区矫正报到手续上签过其名字。这是上级领导安排其做的,不是武安市司法局安排的就是我们乡领导安排的。其接收完社区矫正人员裴某1后,只告诉他按司法局的要求做好,不明白的地方找武安市司法局,其不负责这方面的工作。没有为裴某1建档,这项工作不属于其管。事后,制作过一份社区矫正人员裴某1档案假材料。其没有对他成立帮教小组,没有告诉裴某1要定期向乡司法所报到,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义务劳动。裴某1在社区矫正期间,没有定期报到过,其只是在签字时见过裴某1一次,后来就再也没见过。没有告诉裴某1离开居住地在7日以内的,要报经乡司法所批准。没有对裴某1进行过任何告知。其当时只是对裴某1你有什么事可以去问武安市司法局,其对社区矫正这方面工作不了解。2014年10月份左右,武安市司法局基层科工作人员打电话七才知道裴某1又重新犯罪了。是因为其当时在裴某1到乡司法所报到的手续上签过字,所以武安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才给其打电话说裴某1重新犯罪这事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路某作为行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人员,在接受假释犯裴某1社区矫正期间,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假释犯在假释期间实施盗窃犯罪19起,财产损失14万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辩称其不是司法所负责人,其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说明不属实,经查,路某在乡综治办工作期间,实际签收了多人的社区矫正手续,可以证实被告人路某实际行使了社区矫正的职责。量刑时考虑被告人的渎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假释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为可以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判决路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其刑事处罚。

原山东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司法所干部刘某滥用职权案。

年5月,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西高寨村村民张某乙因犯抢夺罪、盗窃罪被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13年7月30日被山东省济宁市中级法院裁定假释释放,假释考验期自2013年7月30日起至2014年10月21日止。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张某乙出狱后到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根据规定该所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由张某乙父亲张某甲、社区干部朱某、司法所干部刘某组成,负责对张某乙进行监督、教育、帮助,并与司法所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2013年8月至12月,张某乙均能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谈话,自2014年1月后,张某乙均不能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谈话,刘某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自己便制作了谈话记录,模仿张某乙笔迹在谈话记录中签名。2014年2月9日,社区矫正人员张某乙因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经多次催促,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居住地报到,只在3月份,到司法所参加过一次集体学习。李村镇司法所经报牡丹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同意,决定给予张某乙警告,张某乙的矫正类别由之前的“普管”改为“严管”.后经多次催促,查找,张某乙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司法所报到,李村镇司法所再次提出警告。由于被告人刘某的疏于管理,张某乙于2014年1月至4月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窜至到山东省鄄城县、菏泽市牡丹区等地多次实施盗窃,涉案盗窃金额103660元。

证据材料:

一、证人证言。

(一)证人张某甲证言证实张某乙是其儿子,因盗窃被判刑,在监狱服刑三年多提前释放后,李村镇司法所长刘某通过村干部让其带张某乙到司法所报到,并让其在一些文书上摁手印。刘某安排让张某乙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张某乙是否去报到不知道,后刘某给其打电话找过张某乙,其给张某乙没打通电话。

(二)证人张某乙证言证实2013年7月,其在微湖监狱服刑被假释后,到李村镇司法所报到,司法所的人给其谈话,并要求每月去报到一次。2014年1月之前每月均去报到,之后没再去报到过,直到2014年3月集体学习才去了一次司法所。期间没收到过警告处罚,司法所的人也没告诉过其警告处罚。

(三)证人朱某证言证实2013年5月,张某乙被假释之前,张某乙父亲张某甲曾让其带他到李村镇司法所办手续,同年8月,张某乙被假释后,张某甲再次让自己带其和张某乙到李村镇司法所办理矫正手续。张某乙起初按时去司法所报到,几个月后,刘某打电话说张某乙有一个多月未到司法所报到,让其帮忙通知。

(四)证人赵某乙证言证实牡丹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及司法所在社区矫正管理方面的职责、依据。李村镇司法所未向其提请过治安处罚、撤销缓刑或假释的建议,关于张某乙脱离监管的事未向其汇报过。

(五)证人王某甲证言证实2014年4月8日左右,其家一辆电动轿车在家属院被盗。4月底,鄄城县城区派出所给其打电话说偷电轿的小偷被抓了,让去鄄城城区派出所了解情况。其到鄄城城区派出所后,民警做了一份笔录,说该电轿已被小偷卖掉,至今没追回,偷车的是从监狱出来的假释人员,假释期还没结束,还在接受矫正和监督,在假释期内又犯罪了。

(六)证人张某丙证言证实2014年3月16日下午,在鄄城县十二中家属院其居住的单元楼下,其家的电动车被偷。后没多长时间,偷其车的小偷被抓住,但其被盗的电动车至今没被追回。

(七)证人郭某证言证实2014年4月9号下午3点左右,借其姐姐家的电动三轮车在鄄城镇大李楼村娘家门南边被盗。

(八)证人王某乙证言证实2014年4月13日14时左右,其在“阳光顾景园”小区装修房子,房门没关,其在里屋转了一圈出来后发现包没有了,包里有现金3000多元,农行卡2张,身份证1张,购物卡1张,大概总价值3200多元。后派出所的人打电话说偷包的人抓住了,把包退还了,退赃时退给一部分钱。

(九)证人马某证言证实2014年4月8日下午,其下班回来把摩托车放在“国际舜城”小区楼道内,为了防止被盗,特意锁上了摩托车把锁,还在摩托车的后轮上锁了一把u型锁。第二天上午8时30分,发现摩托车不见了,当天下午在小区保安处调取了监控,发现摩托车是晚上11点多被两个人偷走的。过了一段时间后,派出所的打电话说摩托车找到了,其去派出所领回了摩托车。

(十)证人李某甲证言证实2014年4月12日晚8点左右,其去鄄城县“民生”小区朋友家串门,放在楼下的电动车被盗。后电动车没找到,但法院退赃时给了1000元钱。

(十一)证人李某乙证言证实2014年1月17日19时许,放在小区楼下单元楼门口的电动车被偷走,当时锁了电机锁。后通过看小区监控录像,发现当时来了三个人,不但偷了其家的电动车,13号楼也被偷一辆电动车,小区同时丢了两辆电动车。

二、书证。

(一)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发破案经过证实该案由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2016年1月19日牡丹区人民检察院通知刘某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二)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西城派出所出具的刘某户籍证明。

(三)中国共产党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实刘某6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同年8月1日进入李村中学任教学,12月1日通过招考公务员进入李村镇政府工作,206月任李村镇司法所所长。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2010)鄄刑初字第56号刑事判决书证实2010年5月12日,张某乙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的刑事判决书。

(六)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罪犯出监鉴定表,罪犯出监评估表,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高寨行政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村干部朱某出具的保证书,张某乙及其父亲出具的保证书及张某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七)山东省微湖监狱假释证明书,假释人员通知书。

(九)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社区矫正办公室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

(十)牡丹区司法局李村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张某乙签到表。

(十二)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存根。

(十三)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2014)鄄少刑初字第8号刑事判决书。

(十四)张某乙等人于2014年涉嫌盗窃电动三轮车的侦查卷宗。

三、供述和辩解。

刘某供述证实2013年7月30日张某乙到司法所报到后,依法成立了包括其在内的社区矫正小组,并对张某乙进行了宣告,起初确定张某乙的监管类别为普管,按规定要求每半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但其平时掌握的是一个月报到一次。2014年2月10日以前,张某乙均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司法所于2月11日对张某乙警告处罚,并由普管改为严管,之后直到2014年3月24日,张某乙才到司法所签到,脱离监管一个多月。按规定应给予警告处罚,报请同级司法局向同级公安机关和法院给予治安处罚以及撤销假释的建议,但其未按规定向相关机关提出上述建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导致辖区内被监管对象脱离监管重新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刘某提出的其行为与张某乙盗窃行为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直接的因果关系,末造成重大损失,依法应宣告被告人刘某无罪意见。经查,被告人刘某发现所负责的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一个多月,应建议收监而未建议,属滥用职权行为,张某乙的盗窃行为与被告人的滥用职权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上述意见,法院不予支持。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判决刘某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原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昱中司法所所长玩忽职守案。

被告人方某某于12月29日至案发前担任黄山市屯溪区昱中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所的全面工作。

2014年1月4日,朱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社区矫正期限为2014年1月15日至年1月14日,由昱中司法所负责朱某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昱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曹某担任责任人。

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朱某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私自离开屯溪区至外省数十次,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从事传销犯罪活动,并于2016年1月28日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撤销前罪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七千元。

昱中司法所在负责朱某社区矫正工作期间,被告人方某某及曹某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未按照《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实际成立矫正小组,定期至朱某的家庭、所在单位、居住社区去了解、核实其思想动态及现实表现,并在走访登记簿、访谈笔录、周报告记录簿、社区矫正小组会议记录、监督人情况反馈登记簿、集中教育学习签到簿等社区矫正档案材料上进行虚假记录,用于应付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对朱某长期怠于监管,致使朱某重新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另查:

一、被告人方某某于2016年5月18日主动至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玩忽职守的主要事实。

二、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被告人方某某被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抽调至屯溪酒厂地块从事拆迁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方某某在从事拆迁工作同时亦兼顾本职工作。

相关证据:

一、书证。

1.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关于汪武生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屯组干字()48号)、干部履历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证明被告人方某某的基本身份信息,于2012月29日经区委决定提名任昱中司法所所长的事实。

2.《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证明被告人方某某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

3.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屋买卖合同,证明朱某于2009年7月将位于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263号建工小区×幢×××室房屋出售给戴斌,后戴斌又于2010年9月将该房屋出售给何世兰的事实。

4.朱某乘车记录,证明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间,朱某私自离开黄山市屯溪区至南京市达十余次的事实。

5.朱某社区矫正执行档案、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系侦查机关依法向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及昱中司法所调取,证明朱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及在昱中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基本情况,无朱某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记载。结合方某某、曹某、朱某、赵某、王某2、詹某、王某3对上述档案内相关材料的辨认,证明该档案内矫正小组会议记录、社区矫正工作者走访登记簿、访谈笔录、社区矫正对象周报告记录簿、集中教育学习签到簿等相关材料均存在虚假记录情形,昱中司法所实际未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建立矫正小组、走访、报告、组织教育学习及公益劳动等制度,也未客观如实记载社区矫正对象朱某现实表现的事实。

6.朱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材料,证明被告人朱某于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至南京市浦口区,经他人介绍加入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2016年1月,朱某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刑罚的事实。

7.安徽省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报告记录、昱中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相关材料、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月度汇报表,证明昱中司法所积极组织及参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及公益劳动活动的事实。

8.黄山市华天拆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明、2014年酒厂拆迁地块工作人员安排表、屯溪区2015年拆迁项目安排计划表、2015年酒厂地块拆迁工作周计划倒排表、《关于重新确定各拆迁地块区直单位抽调人员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屯组字(2013)94号)、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份,证明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被告人方某某经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抽调,至屯溪酒厂地块从事拆迁工作。同时,相关文件要求,抽调拆迁人员原则上不参与原单位日常工作,但鼓励在不影响拆迁工作前提下适当兼顾本职工作的事实。

二、证人证言。

1.证人王某1的证言,证明2014年上半年,其介绍朱某加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自愿连锁经营业”的传销活动,朱某购买了21份“份额”,后陆续介绍朋友加入该组织并购买“份额”.朱某加入该组织后会不定期来南京,每次都会待几天,现其与朱某均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的事实。

2.证人朱某的证言,证明其因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4年1月4日被本院判处缓刑,并于同年1月22日至昱中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期间:(1)其从未向昱中司法所电话报告过;(2)其向昱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隐瞒自己的真实居住地,该所工作人员未对其真实居住地进行核实,也未至其家庭、单位及所在社区走访;(3)其至昱中司法所参加学习、劳动或思想汇报时,该所工作人员会拿空白访谈笔录让其签名,方某某有时也在场,笔录上记载地点在其家中均不属实;(4)其矫正档案内的教育学习及社区服务活动签到簿存在多次实际未参加事后补签情形;(5)其多次未经审批私自离开黄山市至外省市,主要去南京市从事传销活动,有几次司法所知情,工作人员也给其打过电话让其尽快返回屯溪,但事后并未按照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罚,致使其思想懈怠,没有将私自外出当回事。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一方面是因为自己主观上没有重视,另一方面是昱中司法所对其管理松懈,未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对其亲属进行走访,核实其真实居住地和工作单位,也未对其私自外出行为给予处罚的事实。

3.证人赵某的证言,该证人系昱中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证明方某某是昱中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其与曹某负责所内社区矫正具体工作。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据《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朱某在其所接受社区矫正,责任人是曹某,朱某部分访谈笔录、社区矫正对象周报告记录簿由其在方某某默许下作了虚假记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及公益劳动活动也并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朱某并非每次都参加所里组织的学习和劳动。其负责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时曾有一两次监控到朱某有越界情形并向方某某汇报。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不够规范,未严格执行走访、电话汇报、教育学习等相关制度,但为了应付检查做虚假台账资料,方某某对此知情。如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朱某不会有机会私自外出,重新犯罪的事实。

4.证人王某2的证言,该证人系朱某的妻子,证明朱某于2010年左右将屯溪区建工小区的房屋出售,租住在屯溪区阳湖镇。2014年至2015年期间,朱某在南京市浦口区又租赁房屋从事传销活动。其在黄山家中时未听说司法所工作人员至家中走访过,也没有对其和儿子进行走访。其并不知道自己是朱某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也未参加过矫正小组会议的事实。

5.证人方某、刘某的证言,证明其在昱中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限是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2015年新任所长来之前,该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电话报告、组织教育学习、公益劳动、走访等方面要求相对宽松的事实。

6.证人詹某的证言,证明2012年10月至2015年5月期间,其在屯溪区昱中街道柏树社区工作。其不认识朱某,对自己担任朱某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不知情,也未参加过矫正小组会议,相关社区矫正资料上的签字均不是其本人签署。当时柏树社区并未实际参与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未就矫正对象朱某至柏树社区走访的事实。

7.证人王某3的证言,证明其于2008年开始至屯溪区昱中街道柏树社区工作。其不认识朱某,对自己担任朱某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及社区矫正监督人不知情,相关社区矫正资料上的签字均不是其本人签署,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未就矫正对象朱某至柏树社区走访的事实。

8.证人陈某的证言,该证人系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证明司法局接收法院的执行材料后会根据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至指定司法所报到。司法所接收矫正对象后,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要对矫正对象家庭进行走访,核实其居住地。朱某于2014年至其局报到,后在昱中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事实。

三、方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1.其于201月至昱中司法所担任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据《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2.朱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屯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于2014年1月22日至其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3.其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走访朱某的家庭、单位,督促朱某履行电话报告和参加教育学习、公益劳动义务,也未对朱某私自外出、变更居住地、不参加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行为予以处罚,同时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查,在朱某的走访登记簿、访谈笔录、周报告记录簿等社区矫正档案上作虚假记录,未在该矫正对象的季度考察表上如实记载其不正常行为表现,致使朱某隐瞒其真实居所、职业及家庭情况,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私自外出并重新犯罪。4.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其被屯溪区委组织部抽调至屯溪酒厂地块从事拆迁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其在不影响拆迁工作前提下仍兼顾本职工作。5.2016年5月18日13时52分至14时26分询问笔录一份,证实方某某于2016年5月18日主动至侦查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对朱某日常监管不力的事实。

四、同案犯曹某的供述和辩解,证明:1.其于2012年初被调至昱中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负责所内社区矫正文书档案整理、部分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据《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2.朱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于2014年1月22日至其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其是朱某的矫正责任人。3.其对朱某的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做得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社区矫正监管、考察工作,同时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查,在朱某社区矫正档案中的走访登记簿、访谈笔录、周报告记录簿、集中教育学习签到簿等材料上做虚假记录,致使朱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脱漏管,多次外出从事传销犯罪活动。所长方某某对上述情况均知情并默许,同时要求其按照检查、考核要求补做部分虚假社区矫正台账资料的事实。

五、审讯视频资料,证明被告人方某某接受讯问的过程,不存在被刑讯逼供或诱供情形,与被告人方某某的供述印证一致。

方某某提出的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而非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辩解意见。经查,《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四)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措施,负责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表现的记录和考核,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进行监督、考察;……本院认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组织机构,根据上述规定,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该日常工作包含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监督和考察工作,故公诉机关指控“昱中司法所负责朱某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并无不当,被告人该辩解意见,依法不予采纳。

关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的履职行为存在过失,但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该履职行为与朱某重新犯罪的危害后果之间没有刑法意义上因果关系的辩护意见。

经查,在案方某某的任职文件、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屋买卖合同、朱某乘车记录、朱某社区矫正执行档案、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朱某重新犯罪案件材料等书证、证人朱某、赵某、王某2、詹某、王某3等人的证言、同案犯曹某的供述与被告人朱某的供述相互印证,证实方某某作为昱中司法所所长,负责该所的全面工作,在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朱某的日常监管、考察过程中,因未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定期至朱某的家庭、所在单位及居住社区进行走访,落实朱某每周电话报告一次及每月参加八小时以上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的要求,对其违反规定外出的行为亦未给予相应处罚,同时为应付上级检查在相关社区矫正档案上进行虚假记录,致使朱某隐瞒其真实居住地,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离开居住地至外省未被发现或有效制止,进而从事传销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辩护人提出“即使昱中司法所没有伪造社区矫正档案,也不能保证朱某不会再次犯罪”的观点在逻辑本身上并无错误,但被告人方某某的职责关键在于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和考察,同时如实记载社区矫正人员的现实表现,从而使被矫正人员从心理上受到教育和矫正、从行为上受到约束和管理。而方某某违反社区矫正工作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使社区矫正人员朱某在日常行为上没有受到约束和管理,在心理上也未受到教育和矫正,为其再次犯罪提供时间和空间便利,并最终导致朱某至外地重新犯罪。故其过失履职行为与朱某重新犯罪的危害后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案中,因被告人方某某及所在司法所疏于监管,致使罪犯朱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刑罚,不仅严重侵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同时损害司法行政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依法应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综上,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与事实及法律不符,依法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规定,不认真履行对社区矫正人员朱某的监管职责,对朱某长期怠于监管,致使其得以重新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方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且当庭自愿认罪。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可以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判决被告人方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社区工作人员家风心得体会

社区工作人员是服务于社会的一群人,其工作内容涉及各个领域,旨在促进社区内的发展和进步。然而,社区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拥有良好的家风,以带领社区居民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本文将就社区工作人员家风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第二段:打造良好家风的重要性。

家风指的是家庭中代代相传的家教和家族文化。良好的家风可以让子孙后代受益终身,弘扬正气,树立家族信仰,是传承家族文化的重要途径。社区工作人员家风直接关乎社区的发展,良好的家风可以为社区民众提供道德引导和生活指南,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第三段:构建良好家风的方法与措施。

社区工作人员家风建设需要有一系列的方法和措施来实现。首先,要注重家族传统和文化的传承,培养家族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其次,要关注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尊重,培养相互关爱和支持的家庭氛围。同时要关注与社区居民的交流和沟通,营造积极的社区氛围,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指南和道德教育。

即使在工作繁忙的时候,社区工作人员也应该抽出时间关注家庭和家风建设。一位有着多年社区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分享了自己的心得:“我们家风以诚信为重,始终保持诚实守信、感恩孝敬的家风。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尽全力回馈社区,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让社区居民感受到了我们的诚意,更加信任我们。”

第五段:结论。

社区工作人员家风的建设,是社区发展的重要环节。社区工作人员应注重家庭和家风建设,不断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和支持,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只有拥有良好的家风,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让社区居民感受到社区的温暖和关爱。

社区工作人员家风心得体会

家风是指家庭中代代相传的风气和风尚,它代表了一个家庭的品德和家庭文化的特征。在社区工作中,针对家庭问题的处理和解决,良好的家风不仅会让家庭变得和睦幸福,也有助于社区稳定发展。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分别探讨社区工作人员在家庭中的家风心得体会。

一、诚信为本。

诚信是一个人的根基,一个家庭的根基也是建立在诚信之上。社区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接触到的人很多,尤其是对一些问题要有更高的诚信度,因为当前谣言和谎言的泛滥会导致很多误解和困惑。社区工作人员所居住的家庭作为社区的一分子,要以身作则,做到真诚、清白、光明磊落,树立好家风,影响周围的人。

二、自律自强。

社区工作人员家庭的家风不仅要有诚信,同时也要注重自律和自强。作为家庭的一个成员,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素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给家庭添麻烦、不耽误工作。此外,家庭中每位成员也应该自强不息,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技能,努力追求更好的未来。

三、敬老爱幼。

家庭中尤其是在社区工作人员家庭中,教育下一代要注意传承优秀的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更应该注重尊老爱幼,尊重老人,关爱孩子,培养家庭关系的和谐。要教育孩子懂得感恩,懂得孝顺,细心照顾每一个家庭成员,善待每一个需要关注的人群。

四、勤劳务实。

在现代社会中,金钱受到了过多的关注。虽然钱不能买到幸福,但钱可以改变很多事。社区工作人员家庭的家风中也应该注重勤劳和务实的精神。家庭中成员要勤劳工作,积极进取,不断创新,从而实现自己的目标,为家庭带来更多的收入和更好的生活。

五、团结合作。

家庭和社区之间是互相关联的,社区工作人员的家庭也应该有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在家庭之内,每个成员应该学会与家人沟通、合作,不同角色的人应该各司其职,不仅协调家庭,还能够感染到周围的人。在家庭之外,他们应该乐于为了社区和邻居搭建更加和谐的团队合作,没有了家庭内部的配合,我们也不可能真正维护社区的大局和人民幸福。

总之,良好的家庭风气不仅是社区工作人员的应有之义,更是整个社会所需要的,本文介绍了社区工作人员家庭的家风心得,可以在家做出最好的示范和榜样。良好的家庭风气不仅对个人自身,也对社区和社会稳定有着积极的影响。

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心得体会

区委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非主题活动纳入创建文明社区主题教育内容,向各社区下发了通知,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组织各社区开展了清明节祭奠革命先烈、网上祭拜英烈等活动,引导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在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强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为实现站前街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快速发展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营造了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1、开展文明祭奠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橱窗、横额等形式在全街广泛开展了殡葬宣传工作。在各主要路口路段制作、悬挂了宣传文明祭奠内容的条幅;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全街营造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系列活动的浓郁氛围,引导市民定点焚烧冥币,规范市民的祭奠活动;通过在网络发表清明时节思文明等方式,动员和教育市民做文明祭奠的表率;结合城市管理整治行动要求,发放宣传单,对辖区居民进行宣传。

2、开展文明祭奠主题教育。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社区大讲堂、社区未成年人免费网吧通等载体,过开展网上公祭等活动,鼓励青少年为烈士和故人献一束花、做一首诗或写一篇祭文等,寄托哀思,表达怀念之情,不断培养青少年缅怀先烈、不忘故人的高尚情操。街道和各社区的活动做到了三个结合: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在开展活动后各社区适时组织青少年谈感想、写体会,深入进行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引导他们增强爱国之情,树立报国之志;与文明礼仪教育相结合,在活动中各社区突出文明祭祀、传统礼仪、上文明网等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从平凡小事、点滴细节上培养文明意识;与街道精神文明特色活动相结合,青少年带动家长践行文明,增强了活动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广泛张贴宣传海报、条幅,加强宣传力度。

要求党员、干部、积极分子等带头落实,做出表率和行动。

具体做法有:

(1)3月31日下午,开展以“缅怀先烈,寄托哀思;祭扫祖先,企盼安息”为主题的社区公祭活动。

(2)发放并宣读“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倡议书,组织社区居民在一条“提倡厚养薄葬反对厚葬丑俗”的条幅上签名。

(4)开展了一场“弘扬传统美德共过文明清明”的科普讲座。

(5)发出活动倡议书,要求和鼓励在职党员利用网上祭英灵、电波诉衷情、短信寄心语等多种形式的祭拜革命先烈活动。

本次活动策划对倡导现代感恩理念,宣传多种文明缅怀方式,促进社区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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